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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笑,美人蕉-第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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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妈还说让你替她好好照顾我,说你一看就是个好姑娘,乖孩子,也让我好好待你,”
  “……”
  走出老远,秦锦华忽然回头,冲着他妈墓地的方向,摆手,“妈,你回吧,外面阳光大,别把你晒伤了,”又对夕颜说,“我妈在冲你挥手说再见,”
  “……”
  见丫头绷着一张惨白的小脸看他,秦锦华心里乐了,这丫头,真不经逗,就见夕颜甩开他的手又回到墓地前,“阿姨,我不想跟你儿子好,是你儿子硬逼我跟他好的,我才十六岁,他这样的行为就是胁迫未成年少女,是犯法的,你要是地下有知,就托梦给他,让他迷途知返做个好人,”
  “妈,颜颜跟你逗闷呢?乖颜颜,是我不好,我不该吓你,”然后又哄又抱地携回了家。
  回到家,秦锦华心情有些转好地问夕颜,“颜颜,今天我生日,你打算送我什么生日礼物?”
  “……我不知道今天是你生日,”言下之意,就是没准备礼物。
  “我和乔乔约好了今天出去玩,你想要什么生日礼物,一会我买给你,”
  “我想要你……”在身上绑个粉红丝带,把自己当礼物献给我,这是最好的礼物,不过这个礼物现在要早了点,所以,他改口说,“亲手给我煮碗长寿面,我妈在时总会在我生日这天给我煮碗长寿面,还会在上面卧两鸡蛋,小时候家里不富裕,就觉得那个是世上最美味的东西,后来跟了我爸,还是觉得那个是世上最美味的食物,只是再也吃不到了,”声音有些哽咽。
  夕颜长这么大就煮过白水鸡蛋,但是,她觉得煮面跟煮蛋一样都是煮,应该没差吧,所以,她答应了。
  秦锦华熬了几天,累的人都瘦了好几斤,在夕颜煮面的时候,他窝在沙发上小咪了一会,半个小时后醒来,看着面前辨不出面条和鸡蛋的糊糊面,“第一次下厨?”
  “之前有煮过鸡蛋,”半锅水煮两鸡蛋,差不多水干后,才基本确定鸡蛋应该熟了的那种。
  秦锦华看了眼她那双好似玉雕般的小手手,拿起筷子挑面没挑起来,进厨房拿了一汤匙出来,“要不要一起吃点?”
  “不要,”夕颜拒绝的很干脆。
  “今天我生日,陪我一起吃点吧,”舀了一勺长寿面糊欲喂她,被夕颜嫌弃地躲开,“我吃过早饭了,一点都不饿,”
  秦锦华笑笑,转过勺子喂进自己嘴里,面色淡然地连吃三口,到底是自己除煮蛋以外的第一次下厨,夕颜还是挺好奇的,“味道怎么样?”
  “卖相不好看,但味道真不错,第一次下厨,能做成这样很不错了,”
  “真好吃?”夕颜眼睛晶晶亮,秦锦华笑着点点头,“好吃,”
  “锅里还有好多,吃完了我再给你装,”
  秦锦华搅着碗里的糊糊,“第一次下厨要不要尝尝自己的手艺?”
  夕颜摇头,一脸嫌恶地说,“不要,”
  秦锦华抬手将人扯进怀里,抱坐在腿上,大手环箍着她的小腰,双腿夹着她的双腿,看似没禁锢,却让人没法挣脱,然后舀了一勺糊糊喂她,“真的挺好吃的,你尝尝,真的,”
  一想到他强喂吃食的恶劣性子,夕颜顾不得逃离他的钳制,被逼的扭过脑袋,双手抱着他的脖颈,头埋进他的颈窝处,嘴里一个劲地嚷嚷道,“拿开,拿开,我不要吃,”
  秦锦华将勺子丢进碗中,搂着美人腰,咧嘴笑了,脸颊蹭着她的小脑袋,几欢乐地说,“自己做的面,只是尝一口,干嘛搞的跟吃毒药似的,不骗你,真好吃,你尝尝,”
  又开始逗她。
  “骗你,跟姆妈(忠婶)煮的面一点都不像,肯定不好吃,”
  秦锦华笑意更盛了,拱着她的脸颊,将人捧到面前,一字一顿地问,“肯定不好吃,你还端给我吃?嗯?”
  手下用力,白嫩嫩的脸被挤成一个嘟嘴包子,夕颜忽闪着睫毛,底气不足地说,“是你自己要吃的,”
  秦锦华吻上她的嘟嘟嘴,好软,像棉花糖一样,还有甜甜的水蜜桃香味,是他从港岛带回来的,“桃子好吃么?”
  不等人作出回应,又亲了上去,轻柔而不由分说地撬开她的唇瓣,灵活的舌尖钻营而入,熟练的吻技,细密缠绵的攻势,让夕颜招架不住,几次三番想要挣脱,均被他不着痕迹地压了下去,到了嘴边的抗议,也只是化作“唔唔……”的暧昧之声,听在耳边,只是添了几分惑魅而已,直到她在他怀中险些窒息,方恋恋不舍地离开。
  夕颜气喘吁吁,红着脸用雾煞煞的眼眸瞪着他,秦锦华眼眸又暗了几分,“别这么看着我……”凑头过来又轻快地啄了一下,抱紧她,谓叹道,“太勾人了,我的忍耐力远没我想象的那般好,”
  在丫头要恼怒的时候,轻声说道,“颜颜,煮蛋是冷水放蛋,煮面要水开后才放面,你冷水煮面,会让我食物中毒拉肚子的,”
  夕颜脸红,都是煮,为什么还分冷水热水,这做饭比熬中药还麻烦,瞪大着双眼问他,“你知道还吃,”
  秦锦华捧着她的脸,深深看着她,目光中满是令人几欲沉溺不愿自拔的温柔,“为什么不吃,你亲手做的面就是毒药我也要吃,因为那是你亲手为我煮的,”
  夕颜被他看得有些不敢直视他的眼,眼眸躲闪着,秦锦华放开她的脸,环抱着她,拿起勺子继续吃面糊糊。
  “别吃了,你现在这么虚,真拉肚子很可能会得肠炎的,”夕颜夺过他的勺子,秦老大眼底闪过得逞的笑,搂着她的腰,轻晃着,有些小撒娇地说,“可是我还饿着呢?”
  “那我陪你出去吃早餐,”
  这片儿虽然是别墅区,但却是闹中取静的别墅区,不远处就有个商业街,里面的小吃又多又好吃,走路过去也就二十分钟的路程。
  秦老大笑了,“不如,你再帮我重新煮碗面,”说着,起身将人带着向厨房走去。
  “我……”
  “不会没关系,我教你,”
  手把手的教学中,他一直从后面将人抱在怀中,嘴唇贴着她的耳括,仿佛厮磨亲吻般悉心地教导,“水开后,下面,然后打鸡蛋进去,这样面不会糊,鸡蛋也不会散,差不多熟了后,再放把青菜进去,你看,是不是很简单,”
  “我会了,我自己来,”夕颜挣脱着不想让他抱。
  “颜颜,今天是我的生日,抱着你我觉得心里很踏实,让我抱抱好不好,”可怜巴巴味儿,真让人没办法拒绝。
  吃罢长寿面,秦锦华回家补眠,晚上还有个盛大的生日party等着他当男猪脚,二十岁对男人来说是个大生日,他得养好精神。
  夕颜则跟汪乔一起去商场选购礼物,逛了一天,两人满载而归,除了礼物外,还买了几身新行头。
  秦锦华过生辰,青城的哥们,A市的兄弟都得来捧场,连半路拐道去古城的薛蟠子、朱威威等人也风尘仆仆地赶回来了,正好赶上晚上的party,几人一趟古城行,倒是给夕颜带了一个大惊喜回来。
  “颜颜,”
  “洛洛?”
  从薛蟠子身后窜出的女孩笑呵呵地张开双臂,说,“MY girl,来抱一个吧,”
  然后,大家就见夕颜以前所未有的激动之情扑了过去,将人抱个满怀,“洛洛,真的是你,真的是你,”
  “洛洛?你不是叫安小六么?”薛蟠子比夕颜还要震惊。
  “出来混的,谁还没有个艺名,”安洛耸肩,勾着夕颜的小腰,很大方地说,“各位朋友,重新认识一下吧,本人姓安,名洛,号小六,”
  夕颜笑盈盈帮其解释道,“她没骗你们,她小名的确叫六六,安小六,”又转头问,“洛洛,你这两年都去哪了,信上也没个具体地址,我想给你回个信都不知道往哪寄,”
  说着说着,眼圈都红了,“干我们这行的,哪有什么固定地,还不是走哪算哪,好了,别哭了,这么漂亮的美人把眼睛哭肿了可不好看,”
  安洛捏捏她的脸,打趣道,“这才两年不见,咱们家的小囡囡都长成大姑娘了,美呆了,肯定不少人追吧,”
  夕颜脸红,“你也很漂亮,追你的男孩也一定很多吧,”
  “干我们这行的,风里来雨里去的,有人追也不敢答应啊,”安洛摸摸自己的脸,叹息道,“总往深山窝窝里钻,要是没你配的美容方子,这脸都不能见人了,这次回来,给你带了点好东西,走,去你房间里看,”
  安洛比夕颜高些,勾着她的肩直接上二楼,撇下身后一帮老爷们。
  作为被撇下的唯一女性,汪乔看着二人和谐的背影,哀嚎道,“我的颜宝宝,我养了半年的颜宝宝就这么被人勾走了?”
  秦老大一脸黑沉地问,“蟠子,这女孩是什么来头,”看着像高中生,说话行事又不太像。
  “安洛,小名六六,年方十八,爱好旅游、探险,喜欢吃,其他的我也不知道,”蟠子有些郁郁地说。
  “不知道,你们就敢往家里领?还把家里情况都跟人交了底?还跟她说了颜颜的事?”秦老大暴躁了,看方才情景,她也是刚刚知道颜颜在A市,甚至刚刚知晓丈母娘再婚的事。
  这才几日就从几个大男人口中套出这么多消息,可他们然不知她的身份背景,连名字都是假的,好歹都是权力圈中长大的人,没这么蠢吧。
  最主要的是,他好不容易将缺爱的孩子暖出一片心来,再来一个搅和的,他追妻路岂不又难了?
  这真是误会他们了,一来,他们这边几个大男孩还真没把一小姑娘当回事,二来,大家都是出去游玩的,谁会对一驴友、过交底,知道颜颜的事,纯粹是意外,几个人闲话时无意中提及的,安洛当时也就跟着听听,并没有多嘴问上一句,谁会想到她会认识颜颜啊!
  一起在古城玩了几日,蟠子觉得她挺好的,跟她挺能玩的来的,回来时便有些依依不舍,临走前厚着脸皮尝试性地问了一句,要不要跟我们一起来A市玩,然后就一起来了。
  话又说回来,这丫头藏的挺深的,不过,“她也没啥恶意,一路玩下来,不仅没占我们一点便宜,还一路当导游地带我们玩,”蟠子替她说好话道。
  “这倒是,小丫头倒像是去过不少地方的人,还会识古物,带我们捡了不少漏,那些玉件儿我也拿去古董铺子让人瞧过了,都是真的,绝对在我们买的价之上,”朱威威摩挲着下巴,“话说,她鉴赏古物的本事挺高的,”
  “看她的衣着打扮和行事做派,多半又是一个世家小姐,”齐岳唏嘘。
  “世家小姐不用上学么?还风里来雨里去的,到底干的哪行啊,”汪乔很感兴趣。
  “爱好旅游、探险,会识古物,没个定所,不会是……”朱清越被自己的大胆猜测吓住了,“我乱说的,她才十七岁,怎么可能干那个,”
  “哪个?”汪乔好奇。
  朱清越笑笑,张合嘴巴比了个四个字的口型,汪乔一脸震惊,“不会吧,这要是真的,也太牛哄了,这样的人是危险人物,还是传奇人物?”

☆、生日宴会(上)

  一进屋,安洛就将背包朝夕颜怀里一塞,“东西在包里,你自己拿,我去洗个澡,坐了一天一夜的火车,身上脏死了,”
  说完闪进了浴室,夕颜开始清她带来的礼物,用红布包裹着的是两根老山参,约莫七两重,人参为百草之王,“七两为参,八两为宝”。当然,这个七两、八两并不是现在人们所通用的计量单位,指的是过去十六两为一斤中的两,可以说,长成七、八两的人参,至少也得上百年的时间。
  1981年8月,在我们吉林省抚松县境内,曾挖出了一棵重五两七钱的老山参,总长度达到了79。5厘米,应说是当之无愧的古今罕见、稀世珍品,现在已陈列在北京人民大会堂的吉林厅里面,被当作“镇厅之宝”。
  可夕颜手上的两根人参重量至少有七两以上,绝对是宝,尤其对中医来说,没有比这更让人兴奋的了。
  “啊啊……洛洛,你好厉害,洛洛,你真棒,你怎么找到这个的,很难找的,”
  再看到孤本医后,更是高兴坏了,“洛洛,你在哪找到的这些,洛洛,我太崇拜你了,洛洛……”
  虽然别墅隔音不错,但架不住有人趴门板听墙角,“到底什么宝贝,让咱清谷幽兰的颜宝贝失控成这样,听听这一声声呼唤,真是情深意切啊,”汪乔说,踢踢一旁的蟠子,“这安洛到底什么来头,哪碰上的,包里都有啥,让颜颜兴奋成这样,你们说会不会是一整包的金银珠宝,翡翠玛瑙,有可能,越哥不是说,她家是干那个的嘛,没准就真被她挖到宝藏了呢?那古墓里最不缺的就是这些,”
  脑子里呈现出一幅满地都是金银珠宝,翡翠玛瑙的墓室,眼睛都放光了。
  “一整包的金银珠宝,翡翠玛瑙,你给我背背看,累不死你,也压死你,”蟠子说。
  汪乔想想也是,不过,“能让咱颜颜这般崇拜的人也是有点本事的,千年的玩意,不用背一包,一两件就够人尖叫的了,哪遇到的?”
  “这就是缘分啊,嘎嘎,”蟠子笑,然后警告楼下的人,“这个是我先看上的,我先出手的,你们谁都不许跟我抢,”
  没人搭理他,声音太大,惊动了里面的夕颜,她只是皱了下眉头,并没有出来让他们离去,然后,兀自翻看医术,宋刻大观年间的《本草》,虽是孤本残卷,却也极其珍贵。
  夕颜爱不释手,未净手前甚至不敢翻阅,只是细细摩挲,安洛洗澡很快,二十分钟便出来了,裹着浴巾,“颜颜,借我一件衣服换洗,”
  夕颜小心翼翼地放下手中的孤本,指指衣柜,“里面的衣服你随便挑,那边袋子里是今个新买的,不过还没洗,左边柜子下的第一格有一套淡蓝色的内衣裤,我妈新给我买的,我洗过了,一次都没穿过,”
  安洛知道她干净,别说内衣裤没穿过,就是穿过的,她也不嫌弃,拿了内衣裤,又打开衣柜门挑了一套白色短装运动衣,她一米六五,只比夕颜高了两公分,衣服都还合适,内衣,她33C,颜颜32B+,紧了点,将就着也能穿!
  待她穿好衣服后,夕颜凑过去小声问道,“你又进了老林子?”这个年份的人参,那老林子得多深啊。
  “几个朋友相托,就去了一趟,收获不小,”安洛看她拿来这么多东西,小丫头只捡了这两样看,不愧是中医传人,笑笑,“别用这表情看我,已之宝也不过我之废也,看到了,就随手挖给你了,顺带的,”
  “那你下次再给我顺带两根,”夕颜挑眉有些没好气道。
  “虽说是顺带的,但这个不好挖,须须什么的,烦都烦死了,要不是听你的话要保证完整,只挖那身子,我能给你挖好几个,”安洛边擦头边说。
  夕颜听后,不顾形象地翻了个大白眼,“你当萝卜呢?一挖挖几个,”
  “这次去的真是深山老林,走了两个多月才出来,”
  “两个多月,你们吃什么,住哪儿,”
  “住山洞里,满林子都是野果、野味,饿不着,”
  安洛说的轻描淡写,夕颜却知道肯定没有这么轻松,却也没有追问,隔行如隔山,她不愿打听那些,但还是有些心疼,她再无知,也知道那个是拿命去拼的,“你也不靠那个换钱,干嘛不听爷爷的话,收山啊,”
  “这个就跟你不用靠给人看病挣钱,却依然学习中医,一个理,一是真喜欢,二是……”想想现在不同往日,在传承下去就是犯法的,“算了,这是最后一次,我打算去学考古,名正言顺地去挖坟掘墓,”眨眨眼睛。
  夕颜连连点头,笑呵呵地说,“我看这个行,既能发挥你的所学,又不会有危险,挺好的,”如今洛洛姓安,谁会想到她会是倒斗世家封氏一脉的传人?
  安洛将毛巾搭上椅背上时,夕颜看到她手腕上的玉镯,盯着看了半响,“洛洛,这镯子是……”
  安洛看看自己的手镯,“还是你识货,对,这就是人血玉,战国墓里出品的,2400年的血玉镯子,折了十多个个人,才得了这么个玩意儿,邪着呢?”说到这儿,眼里有些黯淡。
  “这么邪物你也敢带在手上,”一脸惊惶。
  人血玉,古时贵族人氏中比较盛行的一种葬祭仪式,死者家人希望借由死者的血与玉的结合做为灵媒,让死者的灵魂可以往返阴阳两界。
  玉有灵性,越古旧的东西,邪气越重,尤其这种从坟墓里拿出来的,阴邪之气不要太重,谁知道在这一件原本普普通通的物件背后见证着怎样一段血腥的故事?
  “是邪物也是灵物,”安洛摩挲着手中的玉镯,这是她第一次进墓时的收获,那年她才十岁,她运气不错,去的是战国墓,虽没进到主棺木,也没找到几个值钱的宝贝,但是在副棺木里却得到了这个,在一堆白骨的胸腔位置,那棺木主人是个二八少女,还是活埋的二八少女,血沁的玉都有辟邪作用,这个沁了两千多年的镯子更是钱都买不来的珍品,又是用少女血养的玉,最是阴邪,镇不住的会被反噬,她不怕,出了墓,用溪水淘了淘便直接带在了手腕上,那时大了些,她便当臂镯带,这一戴就是七年,玉养人,人养玉,这玉色倒是越来越润泽,整个玉镯都是血红血红的,对着阳光看,隐隐见镯内血丝脉动。
  这镯子也算是救过自己好几次命,是她的救命符。
  “知道你不喜欢戴古物,这些都是给你戴着玩,”从背包的软格里拿出三个布袋子递给夕颜,夕颜接过,一一打开,倒出,一对羊脂白玉,一个青白玉的印章,其他的都是老坑玻璃种的饰品,玉镯一对,项链一个,耳饰四副,观音坠两个。
  “去新疆玩时,看到好些商人都在囤籽玉,想来这玉石以后是要大涨的,我闲着无聊,也跟着买了几块来玩,你知道我是喜欢古物的,这玩意拿在手上没古物手感好,你拿去玩吧,小姨再婚,我也没啥准备,明天陪我买个首饰盒,挑两样送给她当结婚礼物,”
  色泽通透翠绿,无一丝杂质的极品老坑玻璃种,色白呈凝脂般含蓄光泽的羊脂白玉,被她这么随手一丢,不知情的还以为是玻璃做的呢?不过,想到小时候,她拿珍珠玛瑙给自己当弹珠玩,也就不觉得这个有多值钱了。
  也没跟她气,都收下了,懒的装回布包里,打算用绢帕包起来,就见她手快里捞起一个观音坠,“男戴观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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