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闷无妨,骚来补!-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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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下飞机,我没回家,直奔了朱辛夷那。
  
  刚到门口便遇上了我妈,这倒没在我的意料之外。毕竟,我妈非常喜欢朱辛夷,经常夸她成绩好,人又漂亮,做事也踏实。最后发展到每次教育我时,她朱辛夷都成了我妈口中永远的正面典型。
  
  我径直走向她,“妈,朱辛夷呢?”
  
  老妈朝我努嘴示意,小声耳语道:“辛夷刚取完她爸爸的‘死亡证明’回来,殡仪馆的车马上就到了,她在屋里收拾衣物。”
  
  我见她拿着车钥匙,又问她:“你这是要去哪啊?”
  
  “我先去殡仪馆那边安排事宜,你陪着辛夷随殡仪馆的车过来。”嘱咐完我,她才开车离去。
  
  我轻走进屋,一股不怎么好闻的味道蓦地飘来,虽然若有若无不怎么明显,却仍让我胃里一阵翻腾。朱辛夷就在厅里不远处,她穿着件纯黑的长衫,正背对着我折叠衣物。
  
  我过去用力地握住了她的肩,她颤了颤,暂停了手中的动作,却没抬头,静了一会,复又开始整理衣物。
  
  我愣愣看着她,她脸部肌肉稍微有些紧绷,嘴巴也倔强地抿着,除了眼中有些赤红并无其他两样。而就在这时,几声刺耳的车鸣传来,朱辛夷迅速将衣物装进一个黑色的塑料袋,提了出去。看来,殡仪馆的车来了。
  
  我尾随她一起上车。由于尸体已经有了味道,车子直接开去了火葬场。她爸爸朱清远向来冷漠,特别是搬到这后,别说亲戚往来,就连普通朋友也都没见一个。通常,我是她家里唯一的客人,因此,参加葬礼的人少得可怜。朱辛夷便自动要求省了繁琐的追悼会。
  
  整个过程我一直陪着朱辛夷,从最后一次瞻仰仪容,到推进火化间,再到尸体入炉,直至骨灰出炉!但令我吃惊的是,朱辛夷一直平静得很,没有竭斯底里,没有表情起伏,甚至没有掉一滴眼泪!诧异之余,我又释然,没错,这就是朱辛夷,感情从不外露,即使在此刻。可我知道,没人比她更重情,我清楚地记得,每次我一有难,第一个伸出援手的一直是她,从学习到生活,一直都是!即使后来我有了白杨。她就这性子,看似无情最有情。
  
  这个葬礼极为简单也极为冷清。
  
  外面,天气变态的好。殡仪馆远离市中心,位于郊区,因此空气也异常清新,没有丝毫的城市喧嚣味,若是鼻子够灵,还能隐约闻出淡淡的桂花香。偶尔,两片黄叶翩然而落!
  
  我吸了口气,心情愈加沉重起来。
  
  黄昏将近,老妈才来接我们回去。老妈说她去找关系帮忙物色一块墓地,却被朱辛夷婉言拒绝。最后,她把骨灰寄存在了殡仪馆中。唉,这女人,都这时候了,还是不怎么喜欢接受人家的帮助!
  
  见她一天没吃东西,老妈又亲自熬了白米粥送过来,她还是没吃多少。一晚上,她都一言不发,只沉默地整理所有遗物。我知道她心里不好过,便静静地站在她身旁,虽然我不能分担她的痛苦,但至少有一点我得让她知道——这一刻我与你同在!我动手帮她收拾,被她无言拒绝。我张了张口,终究不知能说什么。
  
  我沉默了,我很清楚,站在痛苦之外的劝慰,是最没说服力的。什么都是比较级,幸福要靠别人的痛苦来衬托;而痛苦者也只有在更痛苦的人面前,才能获得心里安慰!所以,对朱辛夷来说,只有找到比她更惨的人才有资格在她跟前说话,因此我选择了沉默。
  
  我倒了杯水递给她,灯光下,她要强地昂起了头,眼中微微有些湿润,但最终还是被她逼退。我叹了口气,终于忍不住开口了,“想哭就哭吧朱辛夷,没别人在。”
  
  朱辛夷反倒扯出个及其讽刺的笑,“哭?有什么好哭的?死了也好,解脱了。”
  
  我心中一怔,任我平日多么能言善道,这会真词穷了。
  
  朱辛夷的脸部表情有些复杂,我正琢磨着如何开口,她却徐徐讲话了:“知道我爸妈为什么离婚吗?因为我妈外面有了男人,后来杀我爸未遂,进了监狱。离婚后,我们搬到了这,爸一直没放下那些事,性情也变了很多,天天抽烟喝酒……”
  
  她破天荒说了一大推,虽然她语气再为平静不过,可我却听得瞠目结舌,心中汹涌起极度的不平。
  
  她自嘲地笑了笑,“不过,都过去了。钱晓乐,你知道吗?这么多年来,我发现了一个真理,那就是:只要我活着,只要我不死,无论发生什么,我都可以挺过,真的,只要我不死!即使我先前也觉得我自己接受不来。”
  
  我现在才知道,她的承受能力远比我想象中的多了去。
  
  我说:“朱辛夷,你放心,我家的大门永远为你开着,你知道的,我妈巴不得你是她女儿。即使哪天我赶你,我担保我妈也会罩着你朱辛夷的。”
  
  朱辛夷笑了笑,带着我没怎么看懂的苦。轻轻“嗯”了声,便关了灯,道:“睡觉吧!”
  




☆、第十一章

  葬礼过后,由于还有很多后续程序有待处理,朱辛夷并未能马上回A市。相比之下,我倒在家落得清闲,只不过这些天我的日子也生不如死:上次那一烫之后,直接烫出了口腔溃疡。唉,这忌口的滋味,真真真不是人尝的。
  
  等到朱辛夷去派出所和房管所办理完户口注销手续和房产继承手续,我俩才返回A市。
  
  回到A市,日子总算恢复了正常轨迹,一如惊涛恶浪后的平静。朱辛夷说的没错,这世上没了谁,太阳照样升,地球照样转,日子也得照样过!
  
  悲伤过后,终究归于平淡——她继续读她的研,我开始摆我的摊。
  
  大概因为第一次摆,我今天一整天都异常兴奋。
  
  好不容易熬到下午三点,终于坐不住了,心下一横,便提起货物浩浩荡荡出发了。又挤了半个点地铁,才到达事先选好的地点。不过,这地方刚开始人流量并不多,可能是因为消费群体主要为学生吧!直到晚上六七点,行人才逐渐多了起来。
  
  望着开始蠕动的人潮,我心里好一阵激动:今天,我钱晓乐终于找到了用武之地啊!得意之余,一个没忍住,不禁双手合十,做起了生平第一个华丽丽的祈祷来:让人民币通通砸向我钱晓乐吧,阿门!正当我无限yy之时,手机突然响了。我一个激灵,如被冷水浇头,瞬间从白日梦中惊醒,忙按接听键接听。
  
  “你在哪?”白杨冰冷道,语气显然不利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我打了个寒战,如实相告,“艺校北苑步行街对面。”
  
  北苑离我的住所将近30公里,坐地铁得半小时。白杨不解,喝道:“你跑那干嘛?”
  
  我有些心虚,因为我没跟他说过摆地摊的事,便没底气谄媚道:“呵呵,没干嘛勒。”说着眼神不自觉飘忽起来,这话我自己听着都觉得牵强,何况白杨!正好瞥见有人过来,赶紧找借口托词:“先不跟你说了啊,回聊,拜。”然后手快地掐断电话,调了个静音塞回包里。
  
  我重重呼了口气,重新抖擞起精神,嘿嘿,生意来了!
  
  可谁知,谁知那人生生从我面前掠过,直线去了我左手边卖光盘的摊旁。切,还有没有天理?害得我白白浪费了将近五秒的笑脸……
  
  我无力地垮下肩,心中不甘,轻咳两声试了试嗓子,感觉良好;又将那耳熟能详的台词默背一遍,感觉更好。一切准备工作都做好,这才发疯似的吼道:“上好的饰品便宜卖咯!美女帅哥们赶快过来看一看、瞧一瞧呀,走过路过千万别错过啊……”
  
  N遍之后,总算拉来了两位美女。我赶紧换上副非常职业的微笑,嗓子有些喑哑,“美女,随便看看哦。”这两女人不约而同抬头瞄我眼,立马又将头低埋,把弄会我的饰品,又不屑地放下,再相互扯了扯衣角,随即抿嘴笑着离开。
  
  我目瞪她们离去,靠,什么人啊这是!骂完两句,心里舒服多了,又呼了口怨气,才继续用我的‘人肉高音喇叭’叫卖。刚张口,这才察觉到周边氛围有些奇怪了,四顾探了探,立马背脊发凉寒毛直竖,只见一大片小贩都一动不动盯着我。我无意识吞了口口水,皮笑肉不笑颤道:“嘿嘿,各位有什么事吗?”
  
  左手边卖光盘的大叔终于开口了,他呵呵笑着,露出口黄里泛黑的牙齿,略微猥琐地挑了挑眉:“姑娘,新来的吧?”
  
  我一个寒战,望了眼那一地的光盘,“是啊,大叔。”
  
  他人倒挺和蔼的,“姑娘,咱地摊佬是不能叫的。”
  
  猛地一拍后脑勺,对哟,怎么连这最基本的潜规则都忘了?我连忙道歉,“不好意思啊,我忘了不能叫了。”
  
  “第一次嘛,难免!”他朝我走近几步,“你眼光倒挺好的,能找到这地方。”
  
  我笑了笑,“我这学生生意自然得找学生多的地方咯。”
  
  他点头赞同,又问我,“姑娘长期来这不?”
  
  “没特殊情况的话,应该都会来这。”人生地不熟的,我必须跟他搞好关系,以后要人帮忙的地方肯定多得是。
  
  他弯腰,熟稔地扯出一张光盘,起身,高深莫测地笑了笑,二话不说塞我手中。
  
  咦,这是干嘛?要我买他的光盘?我低头瞥了眼,温婉拒绝:“大叔,这阿凡达我已经看过了。”
  
  他连连摇头,悄声问我:“有男朋友吧?”
  我点头。
  
  他愈加神秘起来,眯起了双眼,“我这个‘阿凡达’是刺激版的,最好跟你男友一起看哦。”
  
  跟男友一起看?我反应过来,有些尴尬,收也不是不收也不是,强笑道:“大叔,我身上没几个钱。”
  
  他哈哈一笑,朗声道:“这个不收你钱,白送你。”
  
  “送?好好的,干嘛送我?”
  
  “只要是新顾客,我第一张通通免费!”见我不解,他又进一步解说:“我这花样多得很,保准你看了第一张就会想看第二张。”
  
  我只觉头顶数不尽的乌鸦排成‘衰’字飞过,就在我不知如何回应时,一青年男生径直朝他摊子走去,他忙过去招待。
  
  我装作看别处,实际竖起了耳朵,只听那人开门见山道:“有最新版的没?”
  
  “这些日管得严啊,不过,你找我算是找对人了,”说着,得意地晃了晃手中的光盘,“咯,最新版的!”
  
  看来,还真是有黄点就有卖点!短短半个钟头,他那不足三米的小摊上就销了差不多一二十张光盘。跟他这比起来……唉,算了,不比了,我还想多话几年。不过好在我也成交了几趟生意,总算有个五六十块的销售额,不然真得羞愧得撞墙。
  
  不管了,肚子饿了,收摊!
  
  货物刚打包好,一股熟悉怒音忽地从背后传来,“钱晓乐!”
  
  不受控制地回头,一看,怔了,白杨他老人家啥时候来了?
  
  白杨一脸寒气:“钱晓乐,你到底干嘛?”
  
  我缩了缩脖子,指着这黑色塑料袋,半开着玩笑,眨巴眨眼道:“摆、地、摊。”
  
  白杨皱眉看我半晌,孤疑地弯腰,随手翻了翻那些精巧的手链和吊坠,眉头更拧,转身就走。
  
  我随手抓起袋子,“白杨,喂,你等一下。”他权当我放屁。
  
  我换了只手提袋,小跑起来,一摇一摆追上,一手死命拽住他,气喘吁吁了,“你干嘛啊,白杨。”
  
  他黑着脸俯视我,“为什么不接我电话?”
  
  我愣了,“你打我了我手机?”掏出一看,果然,六个红果果的未接来电!
  
  白杨嘴角一阵抽搐,一把夺过我手中的黑袋,一言不发,疾步往步行街外的停车道而去。少了这累赘,我忙不迭两步跑一步走跟上。
  
  他直接上车,随手把我的东西扔后座,我立刻手脚飞快地坐到副驾驶上。
  
  车子起步,我惯常地后仰,舒服地靠在背垫上,之后,方才一脸无辜问:“你怎么来了?”
  
  “为什么不跟我商量?”他答非所问,几乎是从牙缝丝里发出声。
  
  我老实交待,弱弱道:“这不是怕你不同意才先斩后奏嘛!”
  
  我不禁“啊”地一声叫出来,压根没料到他会突然踩油门,眼看好几辆小车都被甩到了身后,我这玻璃心也开始表演忐忑了,当下不管别的,赶紧投降,“我保证,以后啥事都先向您报告,您老人家同意我才做……啊,拜托慢点,老大……我没系安全带……”我几乎河东狮吼。
  
  终于,我的身子,前倾了;车速,正常了。
  
  他满脸黑线,“你没必要干这个,呆家里就是。”
  
  我翻成死鱼眼,故意把问题扔给他,“你又不养我。”这可你亲嘴说的,看你怎么说。
  
  “我养你!”
  
  我一怔,以为听错了,“什么?”
  
  “我养你。”他居然重复了一遍。
  
  “那个,你又不早说!我现在货都进了,啥事都弄好了,想不做都不行啊。再说,现在摆地摊还特流行,叫啥‘体验生活’来着。”
  
  他咬牙切齿,“这么说你非做不可?”
  
  我郑重点头,“非做不可!”
  
  他愈加阴郁,“继续跑这么远?”
  
  “不远啊,坐地铁也才半个点的事。”
  
  他的脸上瞬间乌漆巴黑起来,吓人得紧,一字一顿道:“摆,可以,但,最远只能在M大附近。”
  
  我微微诧异,其实我也不想跑那么远,我也想去M大附近。只是,白杨曾经是M大的精英,相貌成绩都一流,即使现在已经毕业了,仍小有名气。沾了他的光,我也跟着‘被出名’了,不想让他难为情,我才不辞辛苦地跑艺校那边去。
  
  我低了低头,实话实说了,“我怕对你影响不好。”
  
  他脸色这才缓和些,却强行命令道:“不答应就给我呆在家。”
  
  我突然有些庆幸,好在没找你借钱摆地摊!忙乐呵呵答应:“我求之不得啦。”
  
  这样一折腾,我的肚子不怎么光荣地抗议了。
  
  白杨眉头拧成了麻花,“还没吃饭?”
  
  我吐了吐舌,“要不,你送我去‘香满楼’?”
  
  白杨略显无奈,还是调转了车头。
  
  




☆、第十二章

  自从摆起了地摊,我便深刻体会到了它的优点:既可以随时摆摊随时收摊,也可以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大概就因为这,我的空闲时间相当充足。
  
  白杨上班时,中午一般不回来,而朱辛夷又是食堂党,所以中餐几乎都是我自行解决。至于晚饭,通常我都会亲自下厨的,除非我懒得动,那才另当别论。
  
  曾几何时,由于不忍她朱辛夷在食堂饭中倍受煎熬,我还不止一次给她送去了人道主义关怀,我说,“朱辛夷,你以后晚饭就跟我混呗,总比你天天吃‘大锅饭’好吧?”
  
  “跟你混?”朱辛夷露出副厉鬼缠身的表情,“结果只有两种,不是饿死就是口吐白沫死!”
  
  好吧,我错了,我真的错了,我千不该万不该,就不该找她来试吃我人生中的第一个‘满汉全席’。不然,她现在也不会得这‘钱菜综合症’。
  
  我一脸受伤,学起了怨妇样,“你到现在都不相信我!”
  
  她很不客气,“你才知道?试问吃过一次,谁还敢吃第二次?”
  
  我气结,双手叉腰怒其迂腐:“时代是发展的,手艺是进步的,你这人怎么就甘愿吊死在第一味感上呢?”
  
  “我可不想再冒第二次生命危险!”她说得斩钉截铁。
  
  哪有那么夸张?我承认我那次炒的菜是有那么一丁点难吃,但第一次掌厨就能弄出桌满汉全席来,这已经很不错了好不好!况且,经过一次轻微‘食物中毒’和几次‘入口即吐’后,我的菜现在已明显进化到了‘勉强下肚’,只是你朱辛夷不知道罢了呀!
  
  “你看,我和白杨不也活得好好的?”我坚持用事实说话。
  
  她还是一脸铁定,继续她的形而上学错误,“菜你还是自己吃,汤就给我留着点!”
  
  靠,用不着这么趋‘汤’避‘菜’吧?每次看到这些原封不动的菜,以及扫荡个光的汤,我就有点蛋疼,真的!或许,我该庆幸,庆幸我高瞻远瞩地留了手——精于煲汤!我煲的汤甚至连嘴巴最挑的朱辛夷都挑不出毛病来,在这方面,可以说是尽得我老妈的真传。
  
  老妈常说:要想留住男人的心,就得抓住男人的胃,如果做不到门门精通,至少也得专工一科!于是,我钱晓乐批判地继承了老妈的深刻思想,毅然拜她为师,很有建设性地学会了煲各式各样的汤。我想,即使不能用菜留住白杨的胃,能用汤挑逗一下也是好的。
  
  为此,朱辛夷说,你唯一做的一件聪明事就是学会了煲汤。
  
  切,这是夸我还是贬我?我心胸宽广,不跟你一般计较!
  
  趁今天得空,心情也不错,便去了趟菜市场,称了斤排骨,又到超市买了袋煲汤用的材料,正要付钱时,白杨打电话来了。
  
  我乐呵呵问:“喂,白杨,啥时候回来啊?”
  
  “今天有同事过生,得晚点回来,晚饭自己去外面吃点吧,不要等我了。”
  
  我顿时有些沮丧了,忍住失望道:“员工过生?男的女的?”
  
  “女的,”白杨漫不经心说着,没有片刻停顿。
  
  这坦诚,我喜欢!我笑了笑,随意“哦”了声,“那早点回来。”
  
  “好,挂了!”电话那头随即传来了嘟嘟声。
  
  我将手机塞回包里,返身拿了三盒方便面,即打道回府了。
  
  白杨今晚不回来吃饭,我也就没了煲汤的心。随手把排骨放进冰箱,泡了包方便面,冲完凉,便有些百无聊赖了,只好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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