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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因灵魂而被爱:张爱玲传-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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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青听,她眼睛里一定会有藐然的笑容:你说的是文学吧?我不大懂。说给炎樱听呢,她倒是有那个悟性,可中文程度有限,未必能领略其中的微妙,而且,她们也太熟,认识了那么多年,可以说的话,早已说过了……现在好了,天上掉下个胡兰成,她可以跟他说,桃红色是有香气的;姓黄好,姓牛不好,张字没颜色,还不算太坏;给他看小时候母亲从埃及带回来的玻璃珠子,与他一道看浮世绘,看塞尚的画,看到画中人眼里的小奸小坏,就会笑起来;她也跟他讲《子夜歌》,里面有云:欢从何处来,端然有忧色。张爱玲叹道:“这端然真好,而她亦真是爱他!”这句话给胡兰成留下深刻印象,一本《今生今世》里,他这也端然,那也端然,横竖不知道端然了多少回,然而,任他怎样忸怩作态,都是无效劳动了。

那段日子,张爱玲把胡兰成当成了一面可心的镜子,照花前后镜,花面交相映,越看自己越是美不胜收。他想形容她的行坐走路,却心有余而力不足,张爱玲替他挑一个句子,说,《金瓶梅》里写孟玉楼,行走时香风细细,坐下时淹然百媚。

这样形容自己,大有芙蓉姐姐之风,不过,芙蓉姐姐之所以成为热点,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每个人心中都住着一个芙蓉姐姐,区别只在于,芙蓉姐姐让心里话见了天日,而大多数人只是放在心里,最多在最亲近的人面前猖狂一下。张爱玲对胡兰成这么说,可见她对他不设防,她认为,他可以,因为懂得,所以慈悲。

似乎,没有人比他更懂得自己了,于是她说,你怎么可以这么聪明,她用手指抚过他的脸,说你的眉毛,你的眼睛,你的嘴,你嘴角这里的窝我喜欢……那时,她对于未来一无所知,她高估了这个男人的德行,却低估了这个男人的记忆力,她不知道,很多年后,她所说的这些将作为呈堂证供,出现在白纸黑字之间,曾经那样孤傲的她,变成人们茶余饭后消愁破闷的谈资。

7。欠揍表情和误伤的“板砖”

胡兰成从这段爱情中受益良多,他学习了文化知识,学会了领悟文艺之美,用他的话说叫开了天眼,后来在逃亡途中,他就仗着这套功夫,把同事蒙得一愣一愣的。这些还是虚的,胡兰成更有一个实际的收获,他终于得到了一个有档次的女人,李鸿章的曾外孙女,张佩纶的孙女,学贯中西,才华横溢,通身上下时髦得紧,这是他在浙江乡下时做梦也没想到的,做梦也想不到的繁华世界,终于,真正地向他打开了大门。

胡兰成和项羽一样,是个不肯衣绣夜行的主,他得意扬扬,容光焕发,恨不得全世界都来打听他的秘密,可是别人老不问,他只好主动说了。

他说,对于有一等乡下人与城市文化人,我只可说爱玲的英文好得了不得,西洋文学的书她读起来像剖瓜切菜一般,他们就惊服。又有一等官宦人家的太太小姐,她们看人看出身,我就与她们说爱玲的家世高华,母亲与姑母都西洋留学,她九岁即学钢琴,她们听了当即吃瘪。爱玲有张照片,珠光宝气,胜过任何淑女,爱玲自己很不喜欢,我却拿给一位当军长的朋友看,叫他也羡慕。

对自己的肤浅,胡兰成这样解释,爱玲的高处与简单,无法与他们说得明白,但是这样俗气的赞扬我亦引为得意。

可问题是,为什么非要别人明白?别人又怎么肯明白?当时也许会敷衍着做些羡慕的表情,一转身,就会随便找个理由,潦草地亵渎了—恨人有笑人无也算人性的一种,何况你也没安什么好心,巴巴儿地非要压别人一头。

真的珍重,是要秘密地放在心里的,不肯与人分享,不肯轻易放在天光之下,怕它落了色,怕它氧化了。而胡兰成不但说,还要写,他在《杂志》月刊上发表数千字的长文《论张爱玲》,这样写道:

张爱玲先生的散文与小说,如果拿颜色来比方,则其明亮的一面是银紫色的,其阴暗的一面是月下的青灰色。

是这样一种青春的美,读她的作品,如同在一架钢琴上行走,每一步都发出音乐。但她创造了生之和谐,而仍然不能满足于这和谐。她的心喜悦而烦恼,仿佛是一只鸽子时时要想冲破这美丽的山川,飞到无际的天空,那辽远的,辽远的去处,或者坠落到海水的极深去处,而在那里诉说她的秘密。她所寻觅的是,在世界上有一点顶红顶红的红色,或者是一点顶黑顶黑的黑色,作为她的皈依。

……

≡¨文‖

≡¨人‖

≡¨书‖

≡¨屋‖

≡¨小‖

≡¨说‖

≡¨下‖

≡¨载‖

≡¨网‖

如果说,这种句子,还只是犯了堆砌和言不及义的毛病,接下来,他又拿她和鲁迅作比:

鲁迅之后有她。她是个伟大的寻求者。和鲁迅不同的地方是,鲁迅经过几十年来的几次革命,和反动,他的寻求是战场上受伤的斗士的凄厉的呼唤,张爱玲则是一枝新生的苗,寻求着阳光与空气,看来似乎是稚弱的,但因为没受过摧残,所以没一点病态,在长长的严冬之后,春天的消息在萌动,这新鲜的苗带给人间以健康与明朗的、不可摧毁的生命力。

鲁迅和张爱玲的可比性且不论—我认为确实是有可比性的,可是,把张爱玲形容为一枝新生的苗,带给人间以健康与明朗的、不可摧毁的生命力,让人读来未免要骇笑。不过在当时,似乎也没人跟他掰扯这个,最让人受不了的是,他再三明示暗示张爱玲的贵族身份,还在文中时不时来上一句“她这样对我说”“她这样的性格,和她接近之后,我渐渐地了解了”……主动爆料,点到为止,存心去撩拨读者那根八卦的神经,我都能想象那张故作高深的面孔,看上去,很欠揍。

估计当时和我有同感的不少,但大家都是文明人,不大会去身体力行,唯有一个人,真的把思想变成了行动,拎着板砖就上去了。这个人,女作家潘柳黛是也。

冲上来的人叫潘柳黛,看这个名字,潘而柳而黛,又风流又妖冶,但她老人家行事,大有黑旋风李逵上来三大板斧的风格。

当时她和张爱玲的私交还算不错,却没弄明白张爱玲和李鸿章到底是个啥关系,只是道听途说,以为张爱玲爸爸,娶了李鸿章的外孙女,为啥不直接说张爱玲的妈妈是李鸿章的外孙女呢?她可能以为那个外孙女,是张爱玲爸爸的前妻或者填房,跟张爱玲并无血缘关系。

按说,不管张爱玲跟李鸿章是怎么一回事,看在朋友的面上,心里笑一声也就罢了,可这位旋风小姐却是个直肠子,属于有话就说有那啥就放的那种,一时心血来潮,就胡兰成那篇大作,写了一篇《论胡兰成论张爱玲》。

她首先把“胡兰成独占当时政治家第一把交椅”的事大大挖苦了几句,又问他赞美张爱玲“横看成岭侧成峰”是什么时候“横看”?什么时候“侧看”?这还不算,最后把张爱玲的“贵族血液”调侃得更厉害了:

因为她张爱玲是李鸿章的重外孙女,这关系就好像太平洋里淹死一只老母鸡,上海人吃黄浦江的自来水,他自说自话是“喝鸡汤”的距离一样,八竿子打不着一点亲戚关系,如果以之证明身世,根本没有什么道理,但如果以之当生意眼,便不妨标榜一番。而且以上海人脑筋之灵,行见不久将来,“贵族”二字,必可不胫而走,连餐馆里都不免会有“贵族豆腐”“贵族排骨面”之类出现。

这篇文章发表之后,后果很严重—张爱玲从此不搭理她了。解放后,张爱玲到了香港,有人问她可曾去见潘柳黛,张爱玲余怒未消地说,潘柳黛是谁?我不认识。又跟宋淇说,她到香港见到了两个蛇蝎心肠的人,其中一位,指的就是这位潘柳黛。可怜潘小姐还是没弄明白她怎么会把张爱玲得罪到这个地步,我倒是不明白她的不明白,换成别人这样说你试试?

8。无法演一场对手戏

不管胡兰成是怎样浅薄不堪,都与潘小姐没有一毛钱关系,仔细推敲,这世上哪有不含杂质的爱情,重要的是,谁不想在合适的时候,来一次不动脑筋只动心的爱情。

她写他,如写心中的幻景:

他一人坐在沙发上,房里有金粉金沙深埋的宁静,外面风雨淋琅,漫山遍野都是今天……

可是,即使你选择闭上眼睛,世界也不肯真的消失。就算张爱玲立定心意,对胡兰成说,你以后在我这里来来去去的也可,胡兰成的女人也未必愿意。

这个胡兰成的女人,不是他的妻子全慧文,而是他的“妾”应英娣。

结发妻子唐玉凤去世一年之后,胡兰成觉得老婆好歹得有一个,他娶了同事介绍的全慧文,一见面就定了下来,大概因为她看上去宜室宜家—之前曾有漂亮的女同事要跟他,被他以“不宜于家室”拒绝了,他骨子里是现实的。

据胡兰成的侄女青芸说,她见过的胡兰成所有的妻“妾”里,全慧文最丑。但她陪他度过了最为艰难的岁月,给他生儿育女,尽到了一个妻子的责任。

认识张爱玲的时候,全慧文还是他的妻,但已经从他的生命中淡出,他身边的女人叫应英娣,严格地说来,算是他的妾。全慧文还住在胡家,但是她得了“神经病”。

青芸说,全慧文的“神经病”,是在香港得上的。卢沟桥事变之后,胡兰成一度在香港工作,每每出门,总有邻家妖艳的妇人过来招呼,一边问好一边贴在胡兰成身上,全慧文从窗口看见了,心里很不舒服。她转脸去质问胡兰成,他说香港女人都这样。他跟别人说全慧文有“神经病”,不许他出门,但他总要上班的,两人就此疏远。

接下来的桥段实在俗套,胡兰成回到上海之后,泡上了个歌女应英娣,艺名叫小白云还是小白杨的,在一家名叫“新新公司”的旅馆里弄了个小公馆。全慧文有“神经病”,当然管不了,倒是侄女青芸不干了。那会儿她当家,胡兰成在外面泡欢场女子,开销一时大起来,几乎要弄到入不敷出。

青芸姑娘智勇双全,她先侦查后跟踪,终于在旅馆里,把正在那里鬼混的六叔胡兰成抓了个现行,与他做了一番有理有据有情的谈判。

很多年后,九十老妪胡青芸绘声绘色地跟作家李黎描述她和胡兰成的对话:

进去我问伊:“侬在迭搭地方介许多日脚,屋里不管啦?”“哪能哪能,”搞七捻三跟伊搞了一段,“那么侬在迭搭也弗来三,这个女人好伐啦?”“我现在跟这个女人成家了。”“噢,侬成家成了咯搭啦?旅馆里钞票多少贵了,屋里要开销的。”我讲,“既然侬要这样……”伊讲:“我在屋里写字写不好,神经病要吵的。”我讲:“侬回去罢。一个女人带回去。”带回去还是我讲的,将英娣带回去,带到美丽园住了,钞票好节省点。

把这段浙江方言翻译一下:进去我问他,你在这个地方这么多天,家里不管啦?胡兰成说,哪能哪能。我搞七捻三地跟他搞了一段,说,那么你在这里也可以,这个女人怎么样?胡兰成说,我现在跟这个女人成家了。我说,噢,你成家了?旅馆里花钱多厉害啊,家里也要开销的。胡兰成说,我在家里没法写东西,神经病要吵的。我说,你回去吧,这个女人带回去,带回去就说是我说的,把英娣带回去,带到美丽园住了,钞票好节省点。

这段对话非常传神,胡兰成的“哪能哪能”,简直能让人看见他那张讪讪的满是油汗的笑脸,“我跟这个女人成家了”,则有点无赖兮兮。顺便说一句,他到哪儿都喜欢说人家是他的妻子,他是人家女婿,跟《西游记》里的猪八戒有一拼,可能还没有悟能同学来得真诚。那句“我在屋里写字写不好,神经病要吵的”只能让人借用凯歌导演的名言了:人不可以无耻到这个地步。难不成你弄个小公馆是为了“写东西”?口口声声“神经病”三个字也跟他风流教主的扮相大相径庭,感谢青芸,感谢超级八卦的李作家,提供了胡兰成的另一面。

青芸的一句“带回去还是我讲的”,也真是掷地有声,看得出,全慧文早就形同虚设,小侄女青芸才是这家的女主人。当然了,她是为胡兰成着想,毕竟胡兰成跟《色·戒》里的老易没法儿比,别说拿出一枚八克拉的粉红钻了,在宾馆里包个二奶就见了底。

这应小姐当时也不过二十来岁,大概比张爱玲还小些,生得不高不矮,鹅蛋脸,白白胖胖,很漂亮。她以二奶之身进了门,也没把那位大奶放在眼里,自觉得是胡先生的掌上明珠,所以,张胡之恋如火如荼之际,大奶倒没发话呢,应小姐已然冲锋陷阵,招呼过去了。

和胡兰成共过事的张润三在《南京汪伪几个组织及其派别活动》一文中说,应英娣在胡兰成对头的调唆下,曾去张爱玲的住处大闹。这样煞风景的桥段,胡兰成当然不会写进文中,不过若是有过这回事,张爱玲应该会写进《小团圆》里,可书中只是说,盛九莉在朋友家遇到邵之雍和他妻子绯雯,当着众人的面,绯雯满面怒容,过后还和邵之雍动了手。这位绯雯,就是英娣了。

英娣打了胡兰成,还是气不过—大概之前被老爷子忽悠得很有感觉,受不了这个落差,一怒之下提出离婚。胡兰成说,英娣竟与我离异,言下大诧异,大无辜,更离奇的是这句:英娣与我离异的那天,我到爱玲处有泪,爱玲亦不同情。

爱玲应该怎样表同情呢?像琼瑶剧里,小三成功撬掉大奶之后,还要跟她的男人叽叽歪歪一场吗?内疚啊,抱歉啊,掉上几滴鳄鱼的眼泪,再互相安慰,互相鼓励,最重要的是互相吹捧对方不但有旷世奇情,还透着道德高尚,堪称一场低投入高回报的道德消费。

张爱玲从来不玩这一套,她太真实。她在《童言无忌》里写道:

有天晚上,在月亮底下,我和一个同学在宿舍的走廊上散步,我十二岁,她比我大几岁。她说:“我是同你很好的,可是不知道你怎么样。”因为有月亮,因为我生来是一个写小说的人。我郑重地低低说道:“我是……除了我的母亲,就只有你了。”她当时很感动,连我也被自己感动了。

她一直记着这事,有着长久的不安,因为这感情来得夸张,而且是假的,是迎合,不是迎合某一个人,是迎合某一种情调,同样是可耻的。

所以,在胡兰成准备好要在她跟前演一场感情戏的时候,张爱玲沉默了,她的沉默,让胡兰成惊奇、失落,还有一点点不知所措。

但不管怎样,应英娣的拂袖而去,似乎成全了张爱玲的碧海蓝天。胡兰成在给她的婚书上写上“岁月静好,现世安稳”。他俩可以踏踏实实地在一起了。但这于他和她,都不见得是件好事。张爱玲是在大家庭里长大的,习惯于事事要跟人解释,成天在姑姑眼皮子底下跟胡兰成谈情说爱,她老是得猜测姑姑会怎么想。也许在她心里,她永远是那个在姑姑面前需要仰起脸的小女孩,她不好意思让姑姑知道,自己已经长大了。

胡兰成也未必想跟张爱玲在一起。胡兰成喜爱张爱玲,这一点没问题,可是他的喜爱,始终隔了一层,他不是把她当成一个女人,而是当成一个仙女去爱的,当他想到她是一个仙女的时候,他的快乐才能更多一些。

与一个仙女谈恋爱,这是一件多么荣耀的事,但胡兰成的“遇仙记”与董永不同,他无法想象他的仙女是可以柴米油盐生儿育女的—她也买菜,但她买菜都像行为艺术,他不可以想象她下降到平凡女子的那个档次,若她下降,他骄之众人的资本,那种被狗屎运砸中的狂喜就会大打折扣。收起天使的翅膀,放弃炫目的光环,变成凡人的张爱玲,魅力可能还赶不上应英娣,他要这样一个女子,又有何趣?

在她面前,他是乐于自我贬抑的,越是不如她,越是看轻自己,越能获得巨大的快感—是这样卑微浅陋的我,得到了这样的女子,反差带来的沾沾自喜,值得再三回味。尽管她说,女人要崇拜才快乐,她甘心在爱人面前低下去,但是他们都知道,她的低,是想好了的,是理性的,如一朵花俯身向下,她要嗅一嗅自己的香气。

他俩在一起,太像一幅画,屏风上的折枝牡丹,鸟啼风语,摆好了放在那里,看上去很美,而且,用胡兰成最喜欢的那个词,叫端然。可是,再美的姿态,摆得时间太长,也会有些累,还闷。多年之后,胡兰成说,夫妻间就应该像狗咬狗,叮叮当当的才好。不过,这样的格局与他和张爱玲不相宜,所以,在他的书中,又有这样的句子:伴了几天,两人都觉得吃力。好在胡兰成公务繁忙,制造了许许多多的小别,这种吃力,随之得到缓解。

9。长江岸边的“洛丽塔”

1944年11月,日本人眼见得大势已去,胡兰成也预感到自己的末日,还要再做垂死挣扎。

他作别张爱玲,来到武汉,接手《大楚报》,住在汉阳医院。在同事中间,他实在找不到乐趣,因为“我这样随和,但与侪辈从来没有意思合作”。这是为啥呢?胡兰成这样评价他的同事们:那个小潘啊,他爱机锋,我说话就用机锋逼他,他着实佩服,但知道我并不看重他所辛苦学来的东西,他总想从我面前逃开;还有一个小关呢,读了苏联的小说,就当真学起斯拉夫人下层社会的粗暴来,他不能安宁,因为一静下来他就要变得什么都没有。

这俩人还不算最讨厌的,胡兰成最不爽的是第三个人,周作人的大弟子沈启无,说他风度凝庄,但眼睛常从眼镜边框外瞟人,又说他的血肉之躯在艺术外边就只是贪婪,他要人供奉他,可是他从来不顾别人。

胡兰成甚至把沈启无比成会作祟的木偶,说是“木偶做毕戏到后台,要用手帕把它的脸盖好,否则它会走到台下人丛中买豆腐浆吃,启无亦如此对人气有惊讶与贪婪”。

胡兰成骂人,跟他夸人一样,上天入地,搭七搭八,只说结论,不说依据,所以尽管恶毒,却非常缺乏说服力。看胡兰成举出的两个小例子,什么沈启无让他替自己拎箱子啦,他给沈启无做了件丝棉袍子沈还抱怨不够热啦,都不过是人与人交往时的小小龃龉,一个大男人能将这个惦记许多年,只能说他心胸狭窄。沈启无真正得罪他,应该是因为前者一度试图破坏他的桃花运。

胡兰成曾说过,张爱玲是不会吃醋的,他有很多女朋友,乃至有时挟妓出游,她都不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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