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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我是海伦-失聪少女自传-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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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你为了给自己“功课不好”找借口而曾经很多次的伤害过我! 
  我真的很爱你,像爱每一个纯真心灵的孩子。希望你好好读书,成为一个好的教师……愿你的美梦成真。 
  愿所有人的梦想成真!   
  乡村小学117   
   
  对了,那个经常帮我的小男孩叫做汪芊州,他有着永远机警的大眼睛,还有着永远处于聆听最细微声音的招风耳。 
  他太聪明,也太弱小了,并且生性敏感,所以让人觉得非常忧郁! 
  几乎所有的女孩子都喜欢他,而所有的男孩子都欺负他,他也常常只和女孩子一起玩,一起走路。 
  他也是外来的,奶奶是上海人,当过英文教师。 
  我和汪芊州,那时,除了上课,最高兴的就是到学校前面的大草地里头玩。 
  我们最喜欢捉昆虫,比如蚱蜢和螳螂…… 
  有的时候,我们也会扑蝴蝶,到池塘边上摘芦苇的花絮…… 
  满岸的芭蕉,开花的时候尤其美丽。 
  捉螳螂,是我的拿手好戏。你只要用草逗弄着它,让它那凶猛的大钳子狠狠地朝那根“可恶”的青草“劈去”,然后从后面捉住它就大功告成。 
  那个时候,我是多么高兴啊!在学校的没脚高的野草地里,舒舒服服地躺着,一边晒太阳,一边逗螳螂。 
  汪芊州说:“只有逗蟋蟀的,哪有逗螳螂的?”他一边说,一边往后退。因为他的胆子很小,比小女孩还要小。 
  他个子也很小,单薄,瘦弱,大而机灵的眼睛总是透出惊慌的神色。 
  但是,你看那个螳螂,它就是那么傻帽地立起来,横在路上,凶猛而愚蠢地挥动着它们勇猛的“大刀”…… 
  小男孩差一点就被它吓跑了,尖叫起来。 
  这是多么快乐和美好的时候啊! 
  多少年后,我才知道螳螂原来是食肉动物,凶猛异常。原是昆虫杀手。而当时,就是我笑的时候,却以为这些家伙是“纯粹吃草的小虫子”。 
  汗死! 
  我那个时候胆子很大,常常捉住螳螂送给芊芊(汪芊州在家的爱称)。他的胆子比我小多了。我的无辜胆小的小男孩呀! 
  哈哈……   
  乡村小学118   
  学校,应该是儿童的天堂。 
  老师就应该像天使一样引导着孩子们的身心,把这个世界上最好的东西“赠送”给孩子们…… 
  你们,老师们,就像圣诞老人一样从烟囱中飘过来,把这个世界最好的礼物,带给孩子…… 
  当然了,如果是“好”的时候,就叫人怀念老师。   
  乡村小学119   
  你…… 
  赠给我的一种花,叶子是草绿色,紫花似精巧的盈光杯。 
  那一天…… 
  妈妈来接我。 
  我胆怯地对妈妈说:“妈妈,我的笔丢了……” 
  妈妈并没有我想象的那样大发雷霆,而是很温和但有点严厉地说:“好孩子,不哭,这是个教训,下次要注意,我再给你买一支。” 
  于是,我不再伤心。 
  妈妈后来果然给我买了一支一模一样的笔。 
  又过了几个月,我无意发现我身后的一个男生的笔掉在地上,我捡起一看,那男生的笔上面居然写着“5”! 
  那是我丢失的笔啊! 
  我愤怒了。 
  下课后,我对那个男生大吼道:“你为什么要偷我的笔?!” 
  他刚开始死不承认,后来他看见笔上面写着“5”,他终于承认是他偷的,我当时就很愤怒,有半个多月不理他。 
  现在,除了那个男生,全班同学都是我的朋友了。 
  那一年过圣诞节,我生病了。 
  晚上,忽然有人来敲门。我开了门一看,啊,好多同学啊!他们结伴而来,只是为了给我送一份圣诞卡。那个男生也在其中。 
  到了最后,人们就要告别的时候,他怯生生地说:“这张卡片,送给你的。” 
  我接过卡片,说:“谢谢!” 
  现在…… 
  我的全班同学都和我成了朋友。 
  我觉得,我在学校的日子是多么的开心啊! 
  我妈妈说,也许,我在家里不去学校,反而能够学习到更多的书本知识,但是上学的体验,人群中的感觉以及这样的孩子的人际生活我可能一辈子都体会不到了! 
  因此,就让我去学校吧,哪怕纯属于“玩一玩”。 
  我上学的路大概有5里那么长。 
  要转过两个弯,走过两条马路、两个村子和两条马路。 
  一路上有美丽的稻田,菜地,果园。 
  还有很多跑来跑去的村狗。 
  一开始妈妈送我,后来我就学会了骑自行车,妈妈不放心就和我一人骑一辆车,放学的时候我就自己慢慢骑回去。 
  稻田绿了、黄了、光了; 
  花开了,落了,更替了; 
  果子结了,熟了,摘了…… 
  是多么惬意的日子啊! 
  还有一片野地,开满了各色野花,我和妈妈在我过生日的时候就回去采摘。可惜,后来听说这些都没有了。那个村庄的周围已经完全城市化了。 
  稻田,变成了五星级宾馆; 
  菜地也成了巨大的超市…… 
  狗狗们也只好关进各家的院子里头,再也难得一见了! 
  回想小时候,荒地上坚韧的草丛,可以受到日光照耀,并且有石头可以遮风的矮丛树,都是小昆虫喜欢的住宅。 
  雄的蚱蜢,螳螂就是草地上的花花公子,到了春天,它们更是夸张地用长长的触须修饰着自己。尽管蚱蜢们也具有一种作战的姿态,但是和螳螂相比却是一个比较和平友好的动物! 
  它不是一个好斗好战的恶劣的凶手。 
  小的时候,学校里最好的回忆竟然会是这些草地里的虫子! 
  那些年,我最骄傲的还是学会了滑旱冰。 
  晚上,我最喜欢玩的就是去旱冰场和外来妹一起滑冰。滑冰场有些地方非常陡峭,我们就从坡度很大的地方往下滑。大家在音乐中,使劲推,滑——溜冰鞋的轮子转起来,猛冲。穿过广场,跃过洼坑,径直向前面滑过去…… 
  我好像看到了真正的雪地,家乡的原野,结了冰的湖泊,想象中一下子穿过闪闪发光的湖面,滑到了湖的对岸。 
  啊,真是如梦如幻!多么有趣的游戏!真是好玩极了!你会想起真正的滑雪场,又或许想起来世界之窗的火山,它们突然地爆发了,漫天的红光冲你而来…… 
  热血啊! 
  在那风驰电掣的一刹那,你似乎与这个星球脱了节。御风而驰,飘飘欲仙。我觉得自己真的飞起来了! 
  你滑过冰么?! 
  旋转……     
  第十部分   
  写作,就这么简单120   
   
  夏天 
  幽魂 美人 绿月亮清风和蒿草 
  蛙 荷花蝉 耳聋地 
  在枝头上大唱你这傻瓜,听不见呢 
  唱什么唱是谁 
  把心情故事在夏天挥洒网 
  是夏天的风拢得住树梢 
  拢不住心……夏天 
  就活成了这个样子 
  整个夏天…… 
  我和妈妈待在家里阅读。 
  画画或者学写东西。 
  那个时候,我爸爸把家里的电脑拿到了深圳创业,我就用铅笔写。 
  记得有一次,我看成语故事“此地无银三百两”,觉得非常有趣,竟然提笔“讲起故事来”。你知道的,早在我五岁,就撅着屁屁在床上写关于孙悟空师徒取经的顺口溜,并且写得像模像样的了。 
  那么,这一次,大约是我第一次写“小说”。 
  不过,那个时候我9岁,还不知道什么是小说呢!就请你看看我第一次用钢笔歪歪扭扭写下的这篇小东东——此地无银三百两 
  ——故事新编 
  1从前有个人叫阿大,有一天他挣得元宝三百两,恐怕被人偷了,就在自家院子里把这元宝三百两埋在地里。做好后,他要回家睡觉,但又不放心,又找了个木牌,上写:“此地无银三百两”,插在地里,然后他就回去睡大觉。 
  隔壁的阿二看见了,看见了牌子上写的字,便猜想地里一定有银子!于是他就拿来锄头,把那些银子挖走了,还自作聪明地写了个牌子:“隔壁阿二不曾偷”云云。 
  第二天阿大起来后发现自己的银子被人挖走了,大怒,又看见了阿二的牌子,他就拿着这个牌子去官府告了状。 
  结果当然是阿二被抓进了大牢,那银子就还给了阿大。2自从阿二被关进大牢以后,心里就很气恼,决心报复阿大。 
  两年后,阿二刑满释放,他回到家以后,想来想去,终于决定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里化装成刺客,杀死阿大,夺回银子。 
  夜幕降临,阿二就带上匕首,潜入阿大家里,把门关好后悄悄来到阿大的床前,对着阿大的胸脯一刀刺去,阿大大叫一声昏死过去了。阿二以为阿大死了,就把银子拿走了。又弄了个木牌,上写:“阿大无银三百两,隔壁阿二不曾杀。” 
  次日阿大醒来,强忍剧痛,发现阿二留下的牌子就拿去到官府告状。大官听了原委后大发雷霆,下令把阿二抓回来,大刑侍候,阿二受不住,只好招供。大官令阿二写一遍那个木牌,果然字迹一模一样。大官最后下令:“阿二,本官判你服三年刑,充军服役!” 
  大官又命令随从去阿二家里取回那三百两银子,还给了阿大。3话说阿二被充军三年后,音讯全无。而阿大做了三年的生意,发了一笔小财,买了幢漂亮的房子,还娶了个美丽的媳妇桃花。 
  一天,阿大听人说阿二打仗回来了,由于他立了大功,所以朝廷让他做了大官。阿大叹道:“看来这不是好兆头啊!” 
  阿二打仗回来,果然派人把阿大抓走了。 
  阿二亲自升堂,他把惊堂木一拍,恶狠狠地对阿大吼道:“阿大!你犯了滔天大罪!有三条!第一,你抢了我的银子三百两!第二,你霸占了我的房子!第三,你抢了我的媳妇!你到底认不认罪?!” 
  阿大辩称自己从没干过那些事情,于是阿二下令打阿大一百大板,阿大昏了过去,阿二就拿他的手在认罪状上按了个手印。 
  于是,阿大被判六年的徒刑并充军。阿二就这样霸占了阿大的银子、房子和阿大的媳妇。4阿大的媳妇很忠贞,屡次不从阿二,阿二恼羞成怒,把阿大的媳妇打了以后扔进大牢,和阿大在一起。后来阿大的媳妇桃花怀了孕,阿二以为是自己的种,就又把阿大的媳妇接了回去。 
  阿大的媳妇就是这样偷偷收集了阿二犯罪的证据,并把牌子也偷了出来,然后连夜逃跑,进京告状。 
  皇帝接见了阿大的媳妇,听过阿大冤案的案由后,勃然大怒,把阿二抓进京城审判,经过多方查证,终于证明阿二确实犯了罪,皇帝下令罢去阿二的官职,流放三千里。后由于阿二行贿一个大官,才改判六年的徒刑。 
  阿大的冤案终于昭雪,阿大得以回到家,这时阿大的媳妇已经生下一个白白胖胖的男孩,阿大给他取名叫做:“阿大二”。当然,这只是一个梗概,原文有13页那么多呢! 
  史蒂文森曾经说过:初学写作的人,一般都会本能地摹仿自己最钦羡的作品,然后以一种惊人的变化力来转化它。哪怕是伟大的作家,也要经过多年的实践,才能驾御所有拥塞在思想道旁文字的领域。 
  虽然我的写作那时候还有很多模仿,但是,这在我的生活,的确是个飞跃!   
  写作,就这么简单121   
   
  你们家的孩子,或者你自己,大概很小就会讲故事了吧?! 
  而我,你看,却在9岁的时候才第一次学会! 
  当然,是用笔讲! 
  有的人,一生口才都很好,不肯用笔写作…… 
  而我则是因为听说不便而首先学会了“写作”—— 
  写作,是我最好的自我表达方式! 
  我9岁的时候,助听器还是个模拟的家伙,戴上它,你就别指望能够听清楚语言啦!但是,我却喜欢戴它——因为我喜欢有声音的感觉。 
  你如果高分贝的损失了听力,你戴上它,就会感觉到声音的存在——这个世界乱哄哄的;当然,你也可以在不想听的时候“关”上你的耳朵…… 
  这个,听力正常的人绝对无法做到!嗯,你是否从来没有过安静的世界? 
  没有任何声音,人们决不会用声音来传达信息?! 
  当然,这个世界是虚假的。 
  荷马,听说是个绝对一流的“声音”专家。 
  你看,他不用文字,也就是不用写作的方式来传唱“史诗”。 
  这个据说是因为当时游牧民族没有工具来写作,也就就是缺乏文字传播的媒体——树木或者龟骨——那个时候造纸术还没有发明…… 
  但是,荷马史诗却一点都不因为不是“写出来”而有丝毫的逊色! 
  看——歌唱吧,女神!歌唱裴琉斯之子阿基琉斯的愤怒—— 
  他的暴怒招致了这场凶险的灾祸,给阿开亚人带来了 
  受之不尽的苦难,将许多豪杰强健的魂魄 
  打入了哀地斯,而把他们的躯体,作为美食,扔给了 
  狗和兀鸟,从而实践了宙斯的意志, 
  从初时的一场争执开始,当事的双方是 
  阿特柔斯之子、民众的王者阿伽门农和卓越的阿基琉斯。 
  是哪位神祗挑起了二者间的这场争斗?荷马史诗《伊利亚特》和《奥德赛》,每部都长达万行以上。《伊利亚特》共有15693行,《奥德赛》共有12110行,两部都分成24卷。这两部史诗开始时只是根据古代传说编的口头文学,靠着乐师的背诵流传下来的零散篇章,荷马如有其人,大概就是最后把这两部史诗初步定型的职业乐师。 
  荷马唱这首诗的时候,他双眼失明,耳朵也不太灵便。可是你看,他心灵的诗篇是多么美,多么震撼人心啊! 
  这不但是西方的,也是人类的“千古绝唱”! 
  荷马的做法正和我相反。也就是说,我的写作,是用文字,他的写作,却是用语言(声音);在这里,文字和语言,语言和文字,语文的使用,竟然是被割裂开来的。其实,人类大多数的时候,就是这样使用自己的语文的。 
  写作,或用言语,或用文字。在咱们中国,古老的文字,winzip一样的古文。经过压缩后的语言,也是因为文字传播媒体的限制。 
  绢、骨等材料数量有限和价格昂贵。 
  但是,它们也一样的绚丽和伟大!例如: 
  酒德颂 
  刘伶 
  有大人先生者,以天地为一朝,万朝为须臾,日月为扃牖,八荒为庭衢。行无辙迹,居无室庐,暮天席地,纵意所如。止则操卮执觚,动则挈 提壶,唯酒是务,焉知其余? 
  有贵介公子,缙绅处士,闻吾风声,议其所以。乃奋袂攮襟,怒目切齿,陈说礼法,是非锋起。先生于是方捧罂承槽,衔杯漱醪。奋髯箕踞,枕麴藉糟,无思无虑,其乐陶陶。兀然而醉,豁尔而醒。静听不闻雷霆之声,熟视不睹泰山之形,不觉寒暑之切肌,利欲之感情。俯观万物,扰扰焉如江汉三载浮萍;二豪侍侧焉,如蜾蠃之与螟蛉。这个,你看懂了吗?如果不是凭着绝好的古文修养,你的脑袋里的解压程序自动帮忙,恐怕很难阅读的吧?! 
  我这么说,是想让人们走出一个误区,那就是——写作的神秘性!你看,一个发音困难的孩子可以写得很好,就像一个说话流利的孩子“说”得很好一样!所以,到了后来有人提醒我“别作仲永”的时候,我就笑了! 
  天才——在我根本就不存在,当然也就没有了消失一说!正像某人说的:我确定我的一生不会有顺利和平安 
  我早已做好了一切准备 
  等待所有困难和挫折的来临 
  我等得手都发痒了真的吗?   
  写作,就这么简单122   
   
  那个时候,学校里写的作文绝对是应试的——命题作文。 
  老师甚至先把一篇范文读了,再作死要求。你不能有丝毫不一样的地方,老师甚至还威胁学生说:要不这样,就不给1分! 
  所以我记得有一次写“洗手帕”,所有的同学都写成“先打一盆水,再把手帕放进去”,然后清一色的“洗了两遍”,“放到太阳下面晒”并且“一会儿就晾干了”;我记得在我们的作文里我们全班同学不但那一天全部洗了手帕,而且最后都被妈妈夸奖:“你真是个爱劳动的好孩子!” 
  只有我例外,因为我可以借口听不见而写得与众不同。 
  我真不敢恭维这种学习写作的方式! 
  记得有一次,老师教我们写“一件小事”,有一位外来工的孩子写了一件真实的事情:就是爸妈上班,自己是如何给弟弟和自己做了一顿饭的事情,老师却打了一个大大的红叉,并且批语:不知道你说些什么!我看了那个同学的作文,非常真情,虽然表达得不够好……我认为这样的一篇东西,远远比那些在课堂上记住老师的“教导”再清一色地复述出来的虚假的故事要好得多了,比如什么“雨中送小弟弟(很多同学写盲人弟弟)回家”…… 
  很多同学后来不愿意写作文,甚至一辈子都没有学会基本的写作技能,我认为都是这种教学方式造成的。网上,曾经流行过不少关于写作文的笑话,摘录一些大家看看: 
  1。我小学的时候,那时的作文很习惯写好人好事。于是老是有人写捡到钱。于是,有人为了夸大自己的功绩,写在公园捡到1亿元,都是十元人民币的,厚度有一语文书(四年级的)那么厚,老师当场念出来,那同学估计是巨寒。 
  2。老大娘拿出四张五佰元面值的人民币。 
  3。“我有个同学,他长的不高也不矮,在1米76以上,1米78以下…… 
  4。经典句子,每人都写过:今天天气真好,晴空万里,天上飘着朵朵白云…… 
  5。小学老师出半命题作文:”我的××ד随便写人写物,结果我班同学作文题目:《我的战友邱少云》。 
  6。我小的时候写日记,老师规定要200字以上,当时四人一组,有小组长检查字数,我同组的一位仁兄写到”今天妈妈让我出去买菜,我问多少钱一斤,卖菜的说5分,我说:真便宜呀真便宜,真便宜呀真便宜……“组长数了数还差4个字,于是仁兄又在后面加了一句,”真便宜呀“。 
  7。运动会100米终于开始了,同学们像一只只脱缰的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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