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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汉年在上海-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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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有关问题,通过他们和民主党派领导人的密切联系和磋商,及时沟通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及其他爱国民主人士在召开新政协问题上的意见,为党中央制定相应的方针政策和新政协的胜利召开奠定了初步基础。

1948年7、8月间,潘汉年等开始组织护送在港民主人士赴解放区参加新政协的筹备工作。当时,国民党特务云集香港,港英方面警戒森严,极力破坏我方活动,阻挠民主人士北上。在这样困难的情况下,潘汉年指挥若定,调动各方面的力量,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妥善地安排李济深、沈钧儒、黄炎培、马寅初、马叙伦、郭沫若、沈雁冰等大批民主人士秘密离港转到东北、华北解放区。从1948年8月至1949年3月,先后送走了20余批民主人士,总数达350人以上,没有一次失误,为人民政协的顺利召开,作出了重要的贡献。

1949年4月28日,遵照党中央电令,潘汉年和夏衍、许涤新离开香港,赶到北平,准备参加接管上海的工作。他们在北平先后受到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朱德的亲切接见。

5月16日,潘汉年一行乘火车南下,5月23日傍晚到达丹阳,先后向陈毅、饶漱石、曾山等汇报了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所作的指示。随后,他们便随解放军向上海进发,迎接上海的解放。



1949年5月27日,上海解放。

5月28日下午,潘汉年作为新上海的市政府副市长,陪同陈毅市长,接受原国民党上海市代理市长交出的旧市政府印信。从此,领导新上海的紧张繁重的工作开始了。

从上海解放那天起,潘汉年就担任上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市委副书记、第三书记等重要职务,主持市政府的日常工作,成为陈毅市长的得力助手。

潘汉年协助陈毅领导上海工作是多方面的,搞好城市接管工作是其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当时,陈毅是上海市军管会主任,粟裕是副主任。潘汉年兼秘书长,领导军管会的日常工作。当时,在军管会下面,设立了军事、政务、财经和文教4个接管委员会,具体负责各系统各部门的接管工作。潘汉年主要是抓面上的工作,如综合情况,处理问题,协调步骤等,工作千头万绪,任务极其繁重。在两个月的接管工作时间里,潘汉年度过了许多不眠之夜,他经常主持或参加军管工作会议,听取汇报、作出决定。会议每次都开到深更半夜,有时甚至通宵达旦。由于潘汉年长期战斗在上海,对上海各行各业的情况非常熟悉,而且思想敏锐,作风踏实细致,因而对接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都能提出中肯的意见和解决办法。经过两个月的日以继夜的紧张工作,基本上完成了接管任务。

对潘汉年在接管上海的工作中所作出的贡献,当时担任市政府副秘书长的周林作过这样的评价。“他长期在上海从事对敌隐蔽斗争,熟悉上海各方面的情况,在接管上海中立下了汗马功劳,起了别人起不了的作用。”

接管工作完成以后,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各个系统重新建立了政权机关。潘汉年领导主持了这项工作,并亲自参加各局和公司的成立大会,代表市委、市政府讲话、作报告、分析上海的形势,号召广大干部群众为建设新上海而努力。各系统、各部门政权建设工作的完成,有力地保证了上海的经济建设和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解放初期,提上市政府议事日程的一个迫切问题是打击金融投机,稳定货币和市场,保障人民生活。国民党统治后期,通货膨胀十分严重,物价指数如天文数字,国民党通用货币金圆券毫无信用可言。一解放,市军管会于1949年5月28日立即颁布金字第一号布告,规定即日起使用人民币,并限期于6月5日禁止使用金圆券,并宣布以人民币1元兑换金圆券10万元的比价。人民币开始进入市场。但一些投机奸商却肆无忌惮地进行银元投机,哄抬银元价格,随后黄金、外币价格也跟着而起,造成金融市场一股投机浪潮,带动商品市场物价上涨,有的商店甚至拒收人民币。

面对上述情况,市军管会除了采取必要的经济措施以外,于1949年6月10日,经请示中央同意采取了第一次大规模的行动。经过周密的研究部署,在陈毅、潘汉年、宋时轮等的亲自指挥下,组织了金融、公安、警备区等有关部门的人员,分成5个小组,于6月10民在非法交易最集中的上午10点钟,突然封锁了金融投机的大本营证券大楼,当场逮捕了犯有严重罪行的投机商238人,移交法院审理,并缴获一大批黄金、银元和美钞。

通过这次斗争,党和人民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空前提高。同时彻底消灭了以银元金钞计价的现象,人民币占领了市场,政府完全掌握了金融领导权,对稳定上海的市场、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起了重要作用。

金融投机市场被击溃后,投机势力又把投机资金转向了商品市场,从1949年7月到1950年春,连续三次掀起“涨价”风潮。面对这种情况,当时担任上海市财经委员会主任的潘汉年,在中共华东局、上海市委的领导下,领导经济战线的党员干部,研究各种对策,努力抑制物价上涨风潮。当时,他几乎天天晚上参加各部门的领导干部会议,听取汇报,讨论解决的办法。经过几个月的艰苦努力,终于战胜了投机势力的猖狂进攻,巩固了新生的人民政权,稳定了市场物价。

上海解放后,帝国主义和国民党反动派不甘心他们的失败,不断派飞机来上海轰炸。1949年6月23日,美国指使国民党蒋介石公开宣布对上海口岸实行武装封锁,企图切断上海的海上交通运输线,破坏上海的经济建设。1950年2月6日,台湾国民党反动派对上海的发电厂和自来水厂等实施狂轰滥炸,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的损失。事件发生后,潘汉年立即陪同陈毅亲赴被炸现场视察,慰问工人和灾民,并动员组织各方面力量,全力抢救,恢复生产。

潘汉年在主持市政府日常工作期间,非常重视抓好上海的经济建设工作,他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要使上海从消费性城市转变为生产性城市的方针,花大气力抓了上海的经济建设工作。1952年3月,潘汉年在一次干部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改造旧上海为新上海,必须思想上明确以生产为中心,一切为生产服务”。

潘汉年还处处关心人民群众的生活和疾苦。他常对市政府工作的同志说,人民政府的工作千条万条,最重要的一条,就是为人民多办几件好事。1950年初,就决定建造工人新村,逐步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条件。为了贯彻落实这一方针,潘汉年领导督促主管部门,组织力量对工人的居住情况进行调查,并多次召开会议,讨论研究工人新村的修建规模、标准等问题,抓紧落实,使解放后第一个工人新村——曹杨新村很快建造完工,一大批工人劳模搬进了新房。曹杨新村的建立,开了上海建造新村工房的先例。

上海解放后,潘汉年除了协助陈毅同志主持市政府工作之外,还担任中共中央华东局统战部副部长兼上海市委统战部部长,主持日常工作。

当时,团结争取爱国的工商界人士,共同建设新上海是一项极其重要而迫切的任务。潘汉年曾经向统战部的同志指出,上海这个大工商业城市,如果工商界人士袖手旁观,隔山观望,光靠党、政府和工人阶级的力量,是不容易迅速把生产和市场搞好的,一定要争取他们站到我们这一边来。

但是,许多工商界人士对中国共产党的政策心存疑虑,解放前夕,纷纷把资金抽调到国外和香港,有的人虽然留在上海,但也是随时准备席卷而走。针对这种情况,陈毅和潘汉年等曾多次召集民主党派和各界爱国人士,特别是工商界人士开会,反复向他们阐述党的城市政策和工商经济政策。同时,潘汉年还充分利用在民主革命时期结识的工商界朋友,广泛深入地开展说服劝导工作,努力争取许多移居海外和港澳的工商界人士重返上海,为新中国的建设事业作贡献。并且动员留在上海的工商界人士从国外和香港调回资金和设备,重新开工生产。

潘汉年在统战工作中坚持实事求是,和党外人士推心置腹的做法,当时受到过一些人的批评,说他是右倾。但他坚信自己的做法是符合党的政策原则和利益的。因而毫不动摇,始终贯彻党的统战政策,和党外人士交朋友,在和谐友好的气氛中开展工作。

潘汉年还注意抓市政府机关内部的统战工作。1952年间,他根据1951年政务院秘书长会议精神,主持召开市政府机关内部统一战线工作组成立大会。潘汉年在会上作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府机关内部统一战线工作的报告》,受到与会同志的热烈欢迎。后来,他又对机关统战工作作了批示:“政权中党委及党组应经常讨论本单位的统战情况,支部应将统战工作列入经常议事日程中。”并“要求政府首长综合本单位统战工作情况,将成绩、缺点,联系今后如何提高统战认识,向党外干部作报告”。他还主张把统战工作贯彻到各个部门,从政权部门到生产部门,都要做好这一工作。他说:凡是统战政策思想贯彻好的部门,工作就搞得好,反之就不会搞好。

上海解放初期,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千头万绪,纷繁复杂,但潘汉年对党的统战工作始终倾注了满腔热情和大量精力。正如当年在他领导下工作过的同志所说的那样:“潘汉年同志在解放前地下斗争时期和掌握政权后,长期和民主人士相处。几十年来,这些民主人士虽历经风浪,但仍然坚持跟党走,他们中不少人后来还担任了很重要的领导工作,这是同潘汉年同志的努力工作分不开的。”

上海历来是国民党特务机关的一个重要活动基地。解放以后,在上海潜伏下来的特务有6000余人。此外,台湾国民党还不断派遣特务潜来上海,进行暗杀和破坏活动。潘汉年对上海的反特工作和治安保卫工作抓得很紧,经常听取公安部门的汇报,并及时给予具体指示,有时还亲临第一线指挥战斗。

为了保证上海的公安保卫工作顺利开展,潘汉年很重视公安干警队伍的思想建设和素质训练,他一再向公安战线的同志指出:要打倒敌人,必须熟悉敌人;要战胜敌人,必须学会敌人的长处。他还反复强调,做好公安保卫工作,一定要坚持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工作,要把专业工作和发动群众有机地结合起来,认真贯彻执行专门机关和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公安保卫方针,发动群众,依靠群众。

潘汉年不仅为保卫上海倾注了极大的精力,而且在改造上海的斗争中作出了突出贡献。近百年来,帝国主义统治上海,培植了一批为它服务的上海流氓势力。他们长期横行上海,给上海人民带来了深重的灾难。如何解决这一问题,是潘汉年长期考虑的问题。他凭借着长期在上海开展对敌斗争的经验,顺利清除了上海流氓势力。当时,上海人民对共产党能不能清除这势力心存疑虑,他们说,“共产党要是能把上海的流氓势力打倒了,才真正称得上翻身”。当他们看到这一要求变为现实时,无不拍手称快。

经过几年坚持不懈的艰苦努力,上海终于初步改变了面貌,以崭新的姿态显现在世人面前。这巨大的变化,凝聚着潘汉年同志的一份辛苦。



1955年3月15日,潘汉年主持了在上海新建成的中苏友好大厦落成仪式。这是他有生之年为上海人民所做的最后一件实事。当天晚上,便乘火车去北京,参加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

谁也不曾料到,一场灾难向他袭来。

1955年3月21日,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在北京召开。这次会议的一项重要议题是解决高岗、饶漱石反党联盟问题。在讨论中,一些曾受高、饶影响,或和高、饶有过牵连的人,先后在会上作了自我批评或交代。毛主席对此表示充分肯定,并要求高级干部本人历史上有什么问题要交代的,应当主动向中央讲清楚。同时,会议印发的材料中,涉及上海市公安局工作中的一些问题。潘汉年看了材料,触发了长期埋藏在心底的一件往事。

那是1943年,他奉命去上海寻找汪伪特工头目李士群,搜集日伪情报。到上海后,潘汉年了解到,此时李士群正在南京,于是,又马上赶到南京与李士群会面。见到李士群后,没想到李士群突然提出,汪精卫想要见见潘汉年。对于李士群的要求,潘汉年反复权衡了当时的实际情况,当机立断,决定答应李士群的要求。

潘汉年与汪精卫这次会见,是在李士群的挟持下进行的,会见中潘汉年坚持了党的原则。事后,潘汉年回到淮南根据地时,正值整风运动进入干部审查阶段,潘汉年怕一时讲不清楚情况,便没有向华中局领导汇报南京之行的情况。1945年参加党的“七大”时,他在见到毛泽东时,曾想向毛泽东当面汇报此事,又因毛泽东对他的高度信任与赞扬,咽下了已到嘴边的话语。他不曾料到,这会成为他个人革命生涯的一个重大挫折,造成终生的遗憾和痛苦。

4月2日,潘汉年向参加会议的上海代表团团长陈毅详细汇报了1943年会见汪精卫的来龙去脉,并说明了自己长时间未向组织说清楚的原因,同时将他所写的一份有关这件事情的经过情况和检讨交给陈毅,请他转报中央。陈毅听了潘汉年的汇报,觉得事关重大,当天便向毛泽东作了报告。毛泽东迅速作出了立即逮捕审查潘汉年的决定。

4月3日,潘汉年在他下榻的北京饭店被捕。

4月17日,上海报纸公布了潘汉年以“内奸”罪而被捕的消息,在上海市的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中一时掀起轩然大波,一段时间内揭发批判文章连篇累牍。接着,这股批判浪潮同潘汉年一起,消失在中国大地上,人们渐渐把他遗忘,只有他的一些战友满腹疑惑,在突如其来的打击面前,心头蒙上了层层阴影。同时,有一大批人因为过去与潘汉年有过工作关系,而受到株连,同样遭受了厄运。

1963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以“内奸”罪,判处潘汉年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但不久即被假释,与董慧一起被安置在北京团河农场。

1967年5月22日,在江青、康生一伙的操纵下,潘汉年和董慧被重新收监,关押在北京秦城监狱,又经受了长达5年的“审查”。到1972年,以原来的罪名,报经当时党中央批准,潘汉年被永远开除出党,改判无期徒刑(未办改判的法律手续)。

潘汉年虽身陷逆境,但作为一个老共产党员,在为其他同志写证明材料时,他总是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1970年,他为战友刘鼎写了翔实的证明材料,使刘鼎的历史问题得以澄清,免受冤屈。

1975年5月,潘汉年和董慧被安置到湖南省公安厅洣江茶场。这时潘汉年已年近七旬,身心交瘁,步履艰难。

1977年2月24日,潘汉年病情加重,卧床不起。3月24日,董慧用“萧淑安”的化名把潘汉年送到湖南长沙省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治疗。4月14日晚上19时54分,潘汉年因病去世,终年71岁。

4月17日,潘汉年的遗体在长沙火化,骨灰埋葬在长沙市南郊金盆岭墓地西侧半山腰。

对潘汉年的问题,在“文革”之前,就有人向党中央写信表示怀疑。但是,由于过去党内存在“左”的思想影响,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他的问题未能得到实事求是的解决。

粉碎“四人帮”以后,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恢复了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许多当年同潘汉年一起出生入死的老同志纷纷向党中央反映情况,要求复查潘汉年案件。1978年,董慧也曾向有关部门写信,提出申诉。1980年11月3日,在讨论《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决议》时,廖承志在发言中提出:我和刘晓同志商量过,认为潘汉年问题可以说是个冤案。因此,我正式严肃地建议,中央对潘汉年一案要重新审查。

与此同时,潘汉年的亲属也多次上书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希望能对潘汉年一案作重新调查、处理。

廖承志和其他一些同志的意见以及潘汉年亲属的要求,引起了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视。中央纪委第一书记陈云亲自过问了此事。陈云和潘汉年在十年内战时期,有过两度共事的经历,他对潘汉年有着很好的印象,认为他是白区工作的好代表。解放以后潘汉年在上海的工作情况,特别是潘汉年在担任上海财经委员会主任期间,在处理上海工商界和“三反”、“五反”工作中的谨慎和稳妥的表现,曾受到在中央主管财经工作的陈云的高度重视。他感到有责任把这一案件弄个水落石出。为此,他亲自调阅了潘汉年案件的有关材料。

此外,陈云又要求过去对潘汉年比较了解的同志,如廖承志、夏衍等写材料,把他们对潘汉年的了解写出系统的、具体的材料交给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1981年3月,中纪委根据中央的决定开始对潘汉年一案进行全面的复查。中纪委调阅和详细研究了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以及原中央专案办公室关于潘案的全部材料,并查阅了中央档案馆和中央有关主管部门有关的历史档案,又向几十位过去与潘汉年一起工作过的同志作了调查。特别是李克农1955年向中央报告中列举有关潘案的五大反证,对这次复查有很大帮助。

经过一年零五个月时间的努力复查,终于有了结果。

复查结果表明,原来认定潘汉年是“内奸”的结论不能成立,应予否定。

根据潘汉年案件复查结果,党中央于1982年8月23日发出文件,向全党郑重宣布:把潘汉年同志定为“内奸”,并将其逮捕、判刑、开除党籍,都是错误的。这是建国以来的一大错案,应予彻底纠正。为此,中央决定:

一、撤销党内对潘汉年同志的原审查结论,并提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撤销原判,为潘汉年同志平反昭雪,恢复党籍,追认潘汉年同志的历史功绩,公开为他恢复名誉。

二、凡因“潘案”受牵连被错误处理的同志,应由有关机关实事求是地进行复查,被定性错了的应予平反,并将他们的政治待遇、工作安排和生活困难等善后问题,切实处理好。

党中央还对潘汉年的历史功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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