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86读书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曾国藩的正面与侧面(公务员版)-第18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确实,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不能轻易套在曾国荃头上,因为仅凭合法收入,曾国荃就可以把他的家产说得很清楚。曾国荃自咸丰七年至同治三年,都是湘军重要统帅,如果按前文所算年收入五千四百两计,六年收入三万二千四百两。这与“国荃甲子乞病归,倾所储,置田屋,实不过银三万而已”相符合。

至于人传曾国荃家产百万,那已经是他担任总督多年之后的事了。徐珂在《清稗类抄》中说:“湘乡两曾之富,文正逊于忠襄,世所知也。然忠襄资财亦不及百万,不若近今疆吏之筮仕数年可致千万也。(徐)花农(琪)兄之次女杏文适忠襄之嫡长孙慕陶侍郎,尝言:‘忠襄身后,仅有田六千亩,长沙屋二所,湘乡屋一所。’”

《曾国藩年谱》载,曾家原有土地一百余亩。太平天国失败后,曾国荃“号有田百顷”。郭嵩焘在驳斥王运《湘军志》时说过:“曾国荃亦无百顷田。”百顷为一万亩,不过百顷,则其田产不过几千亩。

说曾国荃资财不及百万,乃是指一生的积蓄而言。带兵六年之后,他还当过数任巡抚,以及接近七年(光绪十年至十六年)的两江总督,其收入亦极可观。按照当时大家流传的关于总督一级每年陋规收入的算法,所得当在二百万以上。相比郭嵩焘从广东离任,行李船六十只,我们确实不能说曾国荃贪污得很厉害。

近代名人小传上还进行了一个很有说服力的辩解:

国荃官鄂抚,至即劾官文提用公款,时文势方煊赫,使己亦有贪行,安敢为此?其后文党佛尔国眷劾荃,亦不及是事,可知传说之诬。

也就是说,曾国荃在任湖北巡抚时曾经弹劾官文挪用公款的事。当时官文势力很大,如果曾国荃自己手脚不干净,他怎么敢以此为突破口攻击官文?其后官文的党羽佛尔国眷弹劾曾国荃,也没说曾国荃贪污。由此可知传说之不实。

通观以上数层,我们可以确定,曾国荃虽然放纵部下抢掠,但自己在天京之劫中的收获并不是特别巨大。平心而论,曾国荃毕竟是曾国藩的弟弟,也以“读书人”自居。虽然对曾国藩的话每多违抗,但如果说他贪婪到不顾名节,丧心病狂,也不可想象。

三

那么为什么关于曾九暴富的传说会满天飞并且如此有鼻子有眼呢?

其中一个原因是曾国荃那屡屡为曾国藩所批评的粗豪作风。

曾国藩曾对赵烈文讲过这样一个有趣的故事:

咸丰七年,他乡居在家。纪泽之妻病,其母自省城来视,同时还要买高丽参。曾家人说,乡僻无上药,既自省垣来,何反求之下邑耶?对曰,省中高丽参已为九大人买尽。他初不信,派人探问,则果有其事。老九在省买高丽参数十斤,临行装一竹箱,令人担负而走,人被创者,则令嚼参以渣敷创上,亦不知何处得此海上方!

曾国藩多次批评曾国荃不拘小节,做事太拙,太过露财,容易贻人口实。比如为了造屋,他强买百姓家的大树,花钱不少,结怨也多。“吾乡中无大木,有必坟树。或屋舍旁多年之物,人藉以为荫,多不愿卖。余弟已必给重价为之,使令者则从而武断之。树皆松木,油多易蠹,非屋材,人间值一缗者,往往至二十缗,复载怨而归。”

曾国藩又说,曾国荃买田得地,强求整片结方,如若曾家田地中夹有他姓田地,必重价购致,“不愿则强之”,“大遗口舌”。曾国藩感慨地说:“故湘中宦成归者如李石湖、罗素溪辈买田何啻数倍舍弟,而人皆不以为言。舍弟则大遗口舌,其巧拙何盖有如天壤者。”

怎奈不论曾国藩怎么苦劝,曾国荃就是不改,以致其贪名早已为湘军上下所知。这些传闻也通过种种途径,传到朝中那些关注湘军一举一动的人耳中。天京城破之后,曾国荃又做出这样一件骇人听闻之事:“尝见沅师专弁入京,以八百金购笺纸,京中为之沸然。”

花八百两银子买几张信纸,这事,确实也只有曾国荃能做得出来。而仅凭这一桩事,曾国荃的贪名,就可以为京中名公巨卿们所确认了。所以曾国荃所获恶评极多,“世谓其既克江宁,洪杨军中货尽为所有”。

第二个原因是曾国荃的凶残。曾国荃赖以成名的法宝是“用钱如海,杀人如麻”。湘军在天京的大屠杀,不过是曾国荃部一贯作风的沿继,因为南京这座名城而更广为人知而已。相当多的人对曾国荃的作风早已痛恨入骨,比如那个以刚正闻名的彭玉麟就曾建议曾国藩大义灭亲,杀掉曾国荃。由此可见曾国荃的恶名如何深重。

无论如何,天京之劫后,曾国荃的贪名恶名已经遍及天下,上至朝廷,下至百姓,都对他充满恶感。李鸿章说:“沅翁百战艰苦,而得此地,乃至妇孺怨诅。”

曾国藩提醒他注意名誉的那些规劝,此时看来成了先见之明。多年积累的不佳名声,此时放大成“漫天箕口复纵横”。早在天京之劫前,朝廷对他印象就很不好。同治二年曾国荃升任浙江巡抚后,本有单折奏事之权,但当他上奏军情时,居然遭到朝廷的批驳,以其尚未赴巡抚任,不准单折奏事,以后如有事,仍由曾国藩转奏,此事给了他一个大大的难堪。攻陷南京后,他当天夜里就兴兴头头上奏报捷,满以为会讨到头奖,不料又挨当头一棒。上谕指责曾国荃破城之日晚间,不应立即返回雨花台大营,以致让千余太平军突围,语气相当严厉。这显然是朝廷节外生枝,有意苛求。事情并不到此为止,数日之后,又追查天京金银下落,令曾国藩迅速查清,报明户部,以备拨用。尤其严重的是,上谕中直接点了曾国荃的名,对他提出严重警告:“曾国藩以儒臣从戎,历年最久,战功最多,自能慎终如始,永保勋名。惟所部诸将,自曾国荃以下,均应由该大臣随时申儆,勿使骤胜而骄,庶可长承恩眷。”这无疑是说,曾国荃如不知禁忌,就难以“永保勋名”,“长承恩眷”了。寥寥数语,已经暗伏杀机。

特别是处死李秀成之后,“群言益欢,争指目曾国荃”,大家都纷纷讥评曾国荃。“国荃自悲艰苦负时谤,诸宿将如多隆阿、杨岳斌、彭玉麟、鲍超等欲告去,人辄疑与国荃不和,且言江宁货尽入军中,左宗棠、沈葆桢每上奏,多镌讥江南军。”曾国荃心情极差,而老将多隆阿等人欲告退时,人们都疑心是与曾国荃不和,纷纷传扬曾国荃在金陵发了多少财。左宗棠、沈葆桢上奏之时,也屡屡批评曾国荃部的军纪。朝廷因此想令曾国荃离开军营,又不想让他赴浙江巡抚任。

这几次硬钉子,碰得暴脾气的曾国荃大病一场。曾国藩只好替他奏请开缺,回乡调理。奏折一上,朝廷立刻批准,这又给了曾国荃一次严重打击。当曾国藩移驻江宁那天,曾国荃当着满堂宾客的面,大发怨言,使曾国藩狼狈万状,无地自容。后来对赵烈文回忆那天事说:“三年秋,吾进此城行署之日,舍弟甫解浙抚任,不平见于辞色。时会者盈庭,吾直无地置面目。”

不过,曾经几度政海沉浮,曾国荃终于明白了老兄的苦心。我们阅读曾国荃家书,可以明显发现,从同治五年参劾官文闯了祸之后,他给曾国藩的信件,从文字到精神,都恭顺了许多。同治五年十一月十一日致曾国藩信中说:

承示引退之念宜熄,天道忌二宜儆,不肯认错宜改,自当切记儆省。

六年正月初九日又说:

前日奉初二日手示,训诲肫详。悔字一诀,吉之所由生也。能站得住之谓立,能行得通之谓达,切实浅近,令人易于玩味。兄去年信内,随时指点一二语,弟犹漫然不甚介意。今于忧患之后,一经提醒,始知一字一珠,均早诰诫于事端未发之先也。

同治六年正月初十信,则大谈黄老,竟是一副乃兄口吻:

近观世事,即色即空,旋生旋灭。老氏祸倚于福,福伏于祸之说,与圣人悔吝吉凶之理,互相发明,争竞之心稍平。而自强之焰亦渐减矣。进境乎,抑弥退乎?不自得而主,亦不得而知也。仍求兄随时策励为叩。

经过数次重大挫折,再回想起曾国藩的重重教诲,曾国荃为人处事风格亦发生一大变化,这一变化颇类于曾国藩的中年变法。然而毕竟修养功夫相去太远,所以他学曾国藩,可谓肖虎不成反类犬。曾国藩之变,是由纯阳至刚成为刚柔相济,以刚为主,如同好钢淬过火,变得更加锋利。而曾国荃却是由鲁莽、操切而变为圆滑、退缩,从当初那个闯进瓷器店的公牛,变成一个不思进取、明哲保身的老官僚,成天求神问卜,不干正事。他晚岁任两江总督,以清静无为为旨,对外自称“卧治”,人称“国荃晚任江督,软滑不治事,诚无足称”。

不过这种作风显然十分适合于晚清的政治环境,翁同因此认为,曾国荃对官场对人生的思考都很深刻,对他评价极高,他在《日记》中称曾国荃:“其学有根柢,再见而益信畏友也。吾弗如远甚。”他认为曾国荃所宗乃是老庄:“沅甫之学,老庄也。然依于孔孟,其言曰‘抱一守中’,又曰‘止念息心’,又曰‘收视反听,是为聪明’,其养生曰‘神水华池,时时致念’,其为政曰‘顺民心’,其处世曰‘恕’,其临事曰‘简’,其用兵皆依乎此而已”,“其人似偏于柔,其学则贯彻汉、宋,侪辈中无此人也”。从翁同的描述来看,除了“偏于柔”之外,曾国荃简直成了曾国藩的翻版。曾国荃晚年写信给侄子曾纪泽,也认为是兄长的教导,使自己找到了与官场相安的途径:

余昔日自作聪明,间或背文正公之教训而私智自逞,往往不能妥叶。今稍符于众议者,实皆恪守懿训而弗爽也。

第四节 诸将皆富,大帅独贫

一

其实,曾国荃只是贪名最大,论起经济实力,他在湘军将领中,绝不是最富的。平定太平天国之后,湖南各地豪宅纷起,曾国荃的大夫第相比之下,已经毫不起眼了。

湘军早期军纪之严明,有许多证据可以证明。但咸丰八年之后,违纪现象开始增多。咸丰八年,湘军在江西因纪律败坏,激起民愤,竟然被民众暗中杀死百多人。及至后期,湘军整体上开始趋向腐败,绿营中那些致命的恶习,比如“吃空额”、克扣士兵等也开始在湘军中出现了。唐炯《成山老人自撰年谱·卷四》说:“大都带勇专为牟利。其虚籍克饷,智计百出,视绿营又加厉焉。”

鲍超军队在湘军中纪律最差,吃空饷也最突出。同治元年,鲍超军万余人,病故伤亡逃走共减员四千余,为总数三分之一,但仍千方百计领取全饷。曾国藩对鲍超的伎俩看得很清楚,曾说,鲍超霆军军饷“积欠本已不少,而该营哨每于发饷之时,借划边米价为名,又复多方克扣”。左宗棠也说鲍“位尊金多,自为之念重”。

曾国藩对这种情况心知肚明,却表示难以处理:“亦有所闻,欲求一破除情面之人前往点名,殊不可得。近日各营弊端甚多,不仅缺额一事。鄂中积习更有甚于此间者。若军务不速完竣,正不知迁流之何极耳。”曾国藩的这种态度表示,当时的湘军确已腐败到了相当的程度。

其实不靠这种恶劣手段,一样可以致富。除曾国藩之外,湘军中最清廉的高级将领,当属彭玉麟了。然而正是从他的案例,我们可以发现,作为湘军高级将领,如果想发财,会多么易如反掌。

《彭玉麟集》之第四十四、四十五页,有《赋性》二首。其中有“污吏贪官仇欲杀,贤人君子敬如神”及“眼孔着高看义利,分明黑白好安身”之句,以示自己的清廉。诗下自注说:

军务告竣,除已报销饷项及阵亡恤赏养伤各银外,下余应归私囊银近六十万,悉留协济长江,不敢携分厘以贻害子孙,咨明六省督抚在案。

也就是说,打完仗后,除了已经报销饷项及阵亡恤赏养伤各银外,剩余可以归入私囊的白银近六十万两。他把这笔钱全部留作公用,没有带回一分。那么,他这六十万来源于哪里呢?查《彭玉麟集》下册,可知,因为军饷没有来源,清政府允许彭玉麟部“以盐抵饷”,以食盐专卖权充军饷,通过贩卖此项权利,积累了六十万存银。从诗中的自注可以看出,按当时人的观点,这笔钱他是可以自由取用,视同私囊的。则湘军军官的灰色收入空间之大由此可见。其他湘军军官的发财之道,可以推知一二。

丰厚的薪俸,再加上巨大的灰色空间,使湘军将领,不论清廉与否,都迅速发家致富。“故一充营官统领,无不立富,家中起房造屋,水面连舟宗大舟,四出营利,而士卒恒半菽不饱,人心思乱。”征战十余年后,湘军将领“人人足于财,十万以上殆百数,当领未发之饷辄公输县官,计银动数十万”。就是说有十万家产的可达一百人之多,许多人的欠饷后来捐给国家,动辄几十万两。优厚的兵饷制度造就了大批“湘军富翁”。

天京城破之后,大批湘军将领荣归故里,长沙城内顿时“甲等峥嵘”、“簪缨叠起”,新增“宫保第”十三家之多。曾国荃在长沙也修建了多处房产,像1882年移居的贡院西街住所就是其中之一。其他将领如郭松林、杨厚庵、卢俊三等在长沙也有多所豪宅。

湘乡一县更是翻天覆地。如前文曾提到的率军“惟知掠夺”的几员大将,如彭毓橘、易良虎、彭椿年、萧孚泗、张诗日等,无一不是湘乡人。许多湘乡将领纷纷回乡置田建庄。除了曾国荃外,黄田乡章合才,官至提督,在白田一带置田六千余亩。同治三年至光绪三年,建成一百零八间和九十四间的庄园各一栋。横洲乡陈于同治三年六月独领一军攻入南京,抢劫金银财物,船运至家,置田数千亩,人称“陈百万”。湘潭的郭松林,因战功被封一等轻车都尉,“出军中获资,置田宅值十余万”。临湘人刘,入湘军后,官至台湾道,后革职抄家时,抄出田契四百三十一张,值银六千二百九十两,房产六十间,值银四千五百八十八两。

湖南风俗原本敦朴,耕农之余,游闲甚少。然自军功绅士成批涌现之后,长沙府县之人则“衣必绮罗,出必舆马,宴客必珍味,居处必雕几。故近市镇而拥素封者间亦有之”。湘潭“及寇平,诸将拥资,还博戏倡优相高以侈糜。尝一度输银至巨万,明日举典商部帖尝之,传以为豪。”

湖南士子杨恩寿在其日记中记载过的一件旅途佚事也说明了这一现象:

舟子湘乡人矣,昨夜高仆与之谈乡曲事。渠盛夸湘乡之以军功得显秩者以千计,并言:某公由负贩起,今则买田万顷矣!某公由厮养起,今则买田万顷矣。科甲某公连岁买田不下十万,近犹出重价以购。

接这个逻辑,曾国藩应该成为湖南最大的富翁了吧?并非如此。就在上述引用的日记中:“高仆曰:之数人者,皆拔自曾中堂乎?则应曰,诺。高仆曰,然则中堂之田,不更不可以亩计乎?舟子骤然改容曰,子失言。子不知中堂固清官乎?依然祖遗之业四百石也。”

由湘军起家的这一批新绅士,只有曾国藩一人保持了旧乡绅的道德脸面。何以如此?

二

再出之后,除了允许曾国荃适当捞钱之外,曾国藩还有一个变化,那就是在人情应酬上花钱比以前周到了,咸丰八年十月二十六日在家信中他说:

余此次在外,一切俱照旧样,惟于人情应酬上略周到些(如胡中丞丁艰送二百,龙方伯送一百之类,向来所无,此后家中亲戚族人中如有庆吊,亦当致情,望弟先写信告知)。

当年十二月初三日,他按每年惯例,“付回银一百,寄送亲戚本家”,另“附银六十两”,用于庆吊之事:

以三十两寄兰姊家,内二十为兰姊五十寿辰贺仪,十两为七甥女出嫁奁仪。以三十两寄蕙妹家,补往年奠待聘妹夫之仪。望即日送去。嗣后亲族家如有应行致情者,望写信告我为嘱。

十二月十三日,又“寄银百两与刘峙衡之嗣子。我去年丁艰时,峙衡穿青布衣冠来代我治事,至今感之,故以此将意”。

这一变化,也可以看出曾国藩与外界交往态度之变是多么全面。

不过变的是对他人、对外界的方式和方法,对自己,曾国藩依然故我,固守初心,不改前辙。咸丰八年八月二十二日,他在致澄弟、季弟信中说,兄弟们想分给他的几处产业,他都不能接受。除了为了使季弟安居可以出资资助季弟盖房之外,他将一守上次出山的旧规而不改:

季弟远隔紫甸,余总不放心。汤家屋场之业及各处田业,余皆不愿受。若季弟能在近处居住,或在老屋之上新屋之下中间择买一屋,与季弟安居,我则愿寄钱文至家办成此事。否则,余守旧规不敢少改也。

前文我们说过,曾国藩家居时期得知家中困窘情状后十分后悔,何以再次出山后,仍然“守旧规而不少改”呢?他自有他的逻辑。

在九月二十八日致澄弟季弟书中他说:

余去年在家,见家中日用甚繁。因忆先大夫往年支持之苦,自悔不明事理,深亏孝道。今先人弃养,余岂可遽改前辙?余昔官京师,每年寄银一百五十两至家,只有增年更无减年,此后拟常循此规。明知家用浩繁,所短尚巨,求老弟格外节省。现虽未分家,而吃药、买布及在县在省托买之货物,必须各房私自还钱,庶几可少息争尚奢华之风。

他之所以痛悔,是因为让老父为难,有亏孝道。而今,老父已经去世,无由尽孝,何必反多寄钱回家?

因此,咸丰八年再出之后,曾国藩家书中要求家里勤俭的语言,比以前更稠厚了:

吾家后辈子女皆趋于逸欲奢华,享福太早,将来恐难到老。嗣后诸男在家勤洒扫,出门莫坐轿;诸女学洗衣,学煮菜烧茶。少劳而老逸犹可,少甘而老苦则难矣。

咸丰八年底分家,曾国藩分得“黄金堂”宅院,因为他屡次严命弟弟不可为他添买田产,所以只分到田五十五亩。曾国藩表示满意。

因此,连普通舟子,提到曾国藩之清廉,都“骤然改容”。

第七章 既清又浊的“省长大人”

第一节 两江总督的权力和收入

一

咸丰十年四月,曾国藩终于当上了总督。

这年春天,太平军再破江南大营,江浙糜烂。湘军成了咸丰皇帝手里最后一张牌。无可奈何之下,咸丰只得把那顶一直舍不得的官帽,两江总督,授予了曾国藩。

曾国藩�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