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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来了——”千言万语化成淡为一句你来了。
“是的,我来了。”
“来过坐,要咖啡还是要茶。”
“就咖啡吧。”
田小麦给他倒了一杯咖啡,他偿过一口后说:“嗯,比起陈皖溪煮的咖啡,你还是略逊一筹。”
“这么久不见,用不着这样打击我吧?”田小麦嗔怪。
就这样一句话,将两人的距离拉得很近了。
两个人喝着咖啡聊这段时间发生的事。沈晗的广告公司生意尚可,只是没有得力的策划人手,想找小麦过去做,小麦不得不把自己已入股恋上你的家情况跟沈晗解释了一下。一听到小麦要回L市,沈晗感到很高兴,但表面上不动声色。
到了中午吃饭时间,沈晗邀请小麦去附近的西餐厅吃饭。小麦想想反正没有什么生意,外面下着雪,心里也想好久好久没有玩过雪了,于是关了店门和沈晗一起步行去西餐厅。看着路边花坛灌木丛上厚厚的积雪,玩心渐起,忍不住抓了一团雪塞进沈晗的脖子里,冷得沈晗直跳,也抓了团雪去追小麦。小麦尖叫起飞跑起来,没想到脚下一滑,人摔到了地上。沈晗丢了雪团跑过去扶她,地下太滑,他越扶,她越沉,最后两个人都倒在地上,笑得快喘不过气。
他们谁也没有注意一辆银灰色的兰博基尼缓缓的从他们身边开过。
腊月二十八,陈皖溪才赶回来,肖逸去机场接的她。
两个人直接从机场到了店里。一进店门,肖逸替陈皖溪拍掉肩上的雨水,陈皖溪看着他很幸福的笑着。
田小麦再神经粗大也洞悉到了两个人的关系。
肖逸从九月再没有见过田小麦,再看到这孩子,心就莫名的痛开了。
她瘦得让以人担心,从小到大从没有见她这样瘦过。
那天晚上,在田小麦的公寓里,肖逸做了一大桌菜。三个人对着这桌菜觉得又好笑又无奈。
“肖叔叔,你是不是把我当成猪了。”
“就想把你给养胖点。看你瘦成什么样了,一张脸就剩一对眼睛的世界了。”
“可吃不完就是浪费了。”
“浪费,谁说会浪费。还有人来吃的。”
果然,门铃就响了,田小麦有些迟疑的去开门,没想到门外站着沈晗,手里捧着一捧烈焰似的鹤望兰。
“来就来嘛,还带花来,这么客气,你这花也太名贵了,我这小破房子实在与它不搭调呐。”说是说,但田小麦还是落落大方地接过来。
“只有你才配得上它。”沈晗在把花递给她的时候,微笑着小声在她耳边说道。
田小麦在心里暗自庆幸好在送的不是玫瑰。
这么大一桌菜,四个人是吃不完的,但是田小麦吃了很多很多,不是胃口好,只是怕浪费肖逸的心血,怕辜负别人对她的期望。
人活着,大部分不是为了自己。她已经让自己任性了两三个月,那三个月她每一天都是为自己活着的。
从此,她只能活得更好,她
☆、第五十章
蓝冰冰的婚礼是在正月里举行的。
不算很隆重,但也别具风格。
在芙蓉楼举办了自助西餐婚礼。
“新郎”倌倒是长得很体面;至少看上去和蓝冰冰很匹配。高高瘦瘦;笑容真诚,举止也优雅得当;多一份嫌娇情少一份嫌冷漠;真是恰到好处。
婚礼上,田小麦果真见到了李念和他的新女友。
果真新人光彩鉴人风华绝代;就算田小麦这些日子每天都在美容做脸,拼命吃东西想将自己的恢复到最佳状态,可是跟起明星比起来,自己还是很逊色。
好在身边有沈晗这样的大帅哥压阵;否则真要自卑死。
四目相对,李念的目光刀锋一样扫过田小麦的脸,田小麦对他展露了一个之前对着镜子试验过上千次的微笑,然后又轻轻将目光移开,一双手紧紧扣在沈晗的手腕上。
沈晗见到李念也微微抬抬手,隔空碰杯,没有过多的停留,带着田小麦走开了。
一离开李念的视线,田小麦虚脱了帮跌坐在沙发中。
“不舒服吗?”
“还好。”田小麦抬头看了看沈晗,朝他微微一笑。
“要吃点什么,我给你去拿。”沈晗知道这个时候田小麦需要收拾一下自己的情绪。
“慕斯蛋糕来点,还要点西瓜片。”田小麦并不想吃,只是不想让沈晗看到自己这个样子。
沈晗刚走,田小麦用手支颐,头,疼痛不已。
再睁开眼,看到一双穿着呈亮皮鞋的脚站在自己的面前,也不知道在那站了多久,她猛地抬了
头,只见李念一只手插在裤口袋里,一手端着酒杯,脸上带着田小麦再熟悉不过的嘲讽。
“动作蛮快的。”
“什么动作?”
“都说好马不吃回头草,如今凭你的身价地位,可以找个条件更好的。”
“我和他在你之前从未开始过,所以也谈不上是我的回头草。何况你有什么资格来批判我?”
“我仿佛记得你不久前都说过你爱我。”
“你?值吗?配吗?你会游戏我就不会游戏?”
“是吗?那我果真是小看你了。”李念眉间闪过一丝愠怒,但很快就消失了。
“那确实。”田小麦唇角一翘,黑眸华光闪闪。
“你们在聊什么呢”?沈晗端着盛满食物的盘子走过来:“麦子,你要的蛋糕。”
田小麦接过盘子,低下头用叉子叉蛋糕吃,沈晗见李念根本不想搭理自己的样子就很自然地坐在
田小麦的身边,侧着头微笑着看她吃蛋糕,一脸宠爱。李念站在一旁表情云谲波诡,从来都是那种浮云烘月的主角,谁会这样冷落他。如果不是小明星四处找他,他还立在那儿不知如何下台阶。
李念走后,田小麦依然吃着蛋糕,过了半晌才说:“沈晗,我刚刚觉得自己特别可恨特别无耻。”
沈晗瞅着她,没有应话,等待她继续说。
“我利用了你,你知道的,就是那样。”田小麦拿叉子的手在空中划了个圈。
沈晗会意地微笑:“我明白,我陪你来就是让你利用的,不是说人最怕连利用的价值都没有吗?我已经很荣幸。”
“你知道我不同,我不是那样的人。我骗不来别人也骗不来自己。何况是你——”田小麦将盘子放到一旁,凝视着他的眼晴说:“沈晗,那个男人之前我是不爱的,后来又不知道怎么爱上了,然后离了婚,我都不知道自己这些日子怎么过的,我只怕是再也没有能力爱上别的男人了……所以,你不必陪在我的身边,我怕耽误了你。”
“麦子,我就是喜欢你的简单,你从不像别的女人,会把事情弄得很复杂,你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从来不玩暧昧。你可以拒绝我,我也可以坚持我一直想坚持的。我不在意。”
田小麦静静看着沈晗,看了良久。
“我不想伤害你。”
“遇见一个自己喜欢的人并不容易,我不想就这样放弃。我一直后悔当初为什么没有陪你去镇远。”
“这也是天注定的。你就不怕万一得罪了李念,他又断了与你爸爸的生意?”
“我老爸这样拼不就是为了我这个唯一的儿子吗?现在我也有了自己的事业,老爸也可以退休了安享晚年了。”
田小麦知道自己说什么都没有用,沈晗这个男人最大的优点就是柔韧有度,进退自如。
一直撑到蓝冰冰的婚宴快要结束,而李念也像跟田小麦有意过不去似的盯着看谁先走,带着他光彩照人的新女友也一直等到曲终人散,而且多次秀爱。
几次沈晗看到田小麦越来越苍白的脸色,提意离席,可是田小麦不肯,输人不输阵。
沈晗也频频替田小麦夹菜顶酒,鞍前马后,无微不至,田小麦含笑淡然接受,仿佛理所当然享受这匹白马王子的殷勤照顾,让周围的人甚是艳羡。
也有在场的人知道李念曾高调扬言要娶田小麦为到的新闻,如今冷眼笑看这对昔日情侣今日冤家秀旧爱新欢的表演。
这哪是蓝冰冰的婚礼,分明是这对怨侣的同台对手戏。
越到后面,田小麦越觉索然。如果李念是因为她的存在而一直不肯离去也就罢了,他哪有那样的心思啊?何必在这儿自欺欺人?
“我们走吧!”
沈晗体贴地拿过皮草披在穿着单肩礼服的田小麦的身上。田小麦微微一低头,唇角的笑有些哀艳。
她今天美得像颗万人瞩目的明珠,额头饱满光洁,鼻梁小巧挺秀,嘴唇线条分明,她的唇是那种微厚的唇,抹了点蜜色的唇彩,甚是性感诱人。那双美眸如寒星秋水,波光闪动让人不敢直视,害怕一不小心掉进那万丈深潭之中。
只是她连自己都不知道有多美。
她将手很自然地放在沈晗的手肘窝里,两个人向蓝冰冰道别。
田小麦明天就要离开C市了,虽说两座城市只有两个多小时的车程,但也明白彼此琐碎缠身,一时半会都难得见见面,何况小麦在这里再无亲人留恋。
蓝冰冰眼圈一红,不知道说什么,抬了手捏了捏田小麦的脸:“你今天很美,我从来没有想到过你会这样美。”
田小麦一笑,泪花差点溅湿了双眼:“不行,我要流泪就会花了妆,那就难看了。所以不许取笑我。”
蓝冰冰大笑起来,将目光转向沈晗:“好好照顾我家小麦,若有半点闪失,唯你是问。”
沈晗侧头看着田小麦:“我希望她能给我这个机会。”
小麦微微一笑,仰了头看看天花板,怕泪水滑落。
“我们走吧。有时间我会来看你的。你有时间也可以带着依雪去看我。”
一整个下午,田小麦都在收拾房子,本想把房子卖掉的,到底是不舍,这是她人生的第一套房子,曾经为了这套房子每月按揭她活得忙碌和辛苦,总是很苛待自己,吃得最简单穿得也最便宜,省下每一分钱来还贷。
这些不重要,真正重要,她不想把这所住满有关和李念回忆的房子卖给别人。
她太重情也太念旧。
用白棉布将房间所有的家具都盖上,做完这一切已经是夜里十点了。坐在沙发上,将所有的过往
回忆了一遍又一遍,毫无睡意,一转头发现窗外又飘起了雪花,灵激一动披了一件羽绒服就下了楼。
从小就喜欢下雪的天,那时和妈妈住在L市果品公司的旧楼里,对面是一排石棉瓦的小煤屋,一到下雪的天,石棉瓦上就悬挂着一根根又长又尖的冰棱,那时妈妈要上班,没有人管她,她就搬着小板凳踩上去摘这些冰棱,拿着冰棱在雪地上画画写字,手浸得通红通红也不觉得冷。
很多年她都没有再摘过冰棱了,现在的城市都是高楼大厦,再也不见那种低矮的砖瓦房,其实就算见到了,她也不会去摘了。她已不再是小孩子,生活的琐碎与工作的忙碌曾一度让她蓬头污面根本就没有心思再去留意身边的风景。
但这个晚上,她想去找找冰棱,想让自己变回孩童模样。
踩着小区的碎石小径,感受着雪花飘在脸上的凉意,她仰着头长长的吁出一口气,张开双臂,看着那些从自己身体里呼吸出来的白色气体在空间里渐渐的散去,凄楚一笑。
搬进这个小区三年,就是才搬进来的时候因为好奇围着小区转了个遍,之后再没有走过,这才发现要走完整个小区也是要花点时间的。
差不多走了四十分钟,她才湿漉漉地回到自己的单位门口。
猛然间她回过头,竟看到一个影子伫立在离自己不到十米的地方。
李念——
穿着黑色中长风衣的李念双手插在口袋里与她对峙着。
她看不清他的表情,她的表情也是淡淡的,唯有呼吸变得困难,一颗心似要跳出胸腔。
这样对峙了五分钟,谁也没有朝前迈出自己的步子。
最后田小麦转身义无反顾地朝电梯口走去。
她将那个男人留在那儿。
她不管他来的目地,她能做的是绝然,绝然到让这个男人恨她。因为她也恨他,恨他,才一直忘
不了他。
如果
☆、第五十一章
第二天一大早沈晗来接她去L市。
她将迎接的是她崭新的人生。
新的店铺依然选择的是一条比较僻静却极富异国情调的路,路两边是高大的梧桐树;在这个季节梧桐已掉光了叶子;只有萧瑟的枝桠朝天空张着,整条街上都是红砖白尖顶的建筑;红色的砖和白色的窗令这条街变得生动起来。
店铺已经过了装修;只是从世界各地发过来的货物还没有铺陈。
整整一周的时间她都在忙碌铺货。
开张的那天,肖逸和陈皖溪都来了;蓝冰冰也托陈皖溪捎来一套巴西天然黄水晶七星阵,说是聚财挡煞的。
当然,还有沈晗。
这个男人自从再次找到小麦后一直用心而谨慎的守在她的身边,他不是个令人讨厌的人;可田小麦对他的态度有了很明显的改变,她不再依赖他,不再对他倾诉,对他也冷冷淡淡。 她不想给他任何幻想,她给了不他幸福,他的出现他的入微体贴都只会让她越来越愧疚。
隔壁糖果店的老板程蓦然是一个二十五岁的本地女孩,长得并不算很漂亮,但双眸清亮,五官清秀,性格开朗明媚。新店开业的那天,女孩还送了一个花篮过来,她很快就和田小麦熟悉了,了解过一段时间后,田小麦觉得女孩性情温柔大度,做事也很妥贴,和沈晗倒也相配,于是动了心思。
沈晗再来的时候,她就让程蓦然过来一起喝茶,程蓦然平常也爱说,三个人在一起没有两个在一起的尴尬,沈晗以为田小麦仅仅是怕两个人一起气氛拘谨也没有特别留意程蓦然,给她们续茶水的时候总是更在意田小麦杯子里的茶水。哪怕程蓦然杯里没有水了,也会先给田小麦先续上再给程蓦然续。
连程蓦然都很快知道沈晗喜欢田小麦了,好几次当着田小麦的面叫沈晗姐夫,弄得田小麦极为尴尬。等沈晗一走,她就批评程蓦然,说和沈晗是平常朋友的关系。
“姐啊,你的眼光真是高过天啊,像沈先生这样的青年才俊哪里去找啊,一个男人长得帅也就算了,还修养好脾气好,最主要的是对你这样好,你咳一声,他的眉毛都要跳动一下,真让我都嫉妒得要死。”
田小麦简直是哭笑不得,原还想凑成一段佳缘,还没有开始人尽皆知男人心里只有媒婆本人。
后来时间长了,她也不去想这些了,沈晗来了就来了,约自己吃饭想去吃就吃,不想去直接推辞。
该说的话都说了,对方执迷不悟也没有办法。
而她,依然有那么一点小小的虚荣心,沈晗是那样出色的男子,能在自己左右也会让李念多少有些嫉妒吧,所以她没有决心做到决裂。
其实一个男人若不爱你,你的一切又与他何干?
何况你们相隔一两百公里,谁又有那么多的时间天天关注你?
痴心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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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就到了清明,又到了给妈妈上香的日子。
自己回L市忙着店里的生意一直没有去看看她。
这天上了半天班下午关了店门买了白玫瑰打的士去了青山公墓。
记忆里没有哪一个清明,L市是不下雨的。
而且没有哪一次去看妈妈的时候是不下雨的。
她早已习惯,仿佛不下雨才真是奇怪。
车停到山脚下时,一个着黑色风衣,身体微微发福的中年男人正低头朝停车场走过来,田小麦多看了一眼,只觉得这个男人很眼熟,一时也想不起在哪里见过,与他擦肩而过时,两个人的目光有过短暂地交锋,脑子却极力在想这个男人是谁,可一时又想不起。
到了那的时候竟然发现墓前有两了束白玫瑰。
那么说已有两个人来拜祭过妈妈了?肖逸每年都会来看看这个梦中情人的,一个是肖逸那另一个是谁?
难道——猛然间想起那张脸孔上次和李念就是在这儿看到过,对,是他!
她放下手中的玫瑰,飞快地往山下追去。
可是已没有了那个人的踪影,她站在雨中茫然地朝着来时的路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
一辆水晶银的兰博基尼停在离她不到十米的地方。
她转过头,颓丧地朝山上走去。
时间过得很飞,转眼又到了九月。
田小麦店里请了个两个服务员,这样自己也不用天天守在店子里,沈晗公司的生意很
好,接的单子也多,实在忙不过来,田小麦就帮他做点案子。
对沈晗的好她无以为报,能做的也就是这点。
时间是个好东西,有一天她突然想起自己有一段日子没有想李念了。这感觉真的好好,她曾以为她永远都无法遗忘的人终于在光阴里变得有点淡了,再没有那么尖锐的压迫着她的神经了。
和沈晗在一起的时候,也不再刻意保持着那种冷淡的距离,她本身是个真性情的人,虚
伪只会让她觉得造作难受。何况沈晗是个不会给人压力的男人,与他在一起总是轻松愉快的。他也不经常来找她了,但一周内总是要见上一面,开了车带她去郊外农家乐吃饭,他的车上总有她喜欢听的陈慧娴和张学友。在熟悉的音乐里,她觉得很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