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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给富二代-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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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沽湖的大洛水开了一间客栈,好像叫什么守望部落。
  
  她决定就去住这间客栈。
  
  眉清目秀的台湾男孩因为跟田小麦在车上聊过几句,对她也有种莫名其妙的亲切感,于
  是主动提出跟她去找这间客栈。
  
  南宁女孩也想着反正是坐一辆车来的,要不先去守望部落看看,如果条件不错也就住下来。 
  
  大洛水村面积不大,客栈酒店都集中在沿湖路边,找起来也很容易。
  
  守望客栈的门脸显得有些陈旧,但不难看出客栈主人就是以怀旧风格来设计整个客栈
  的。一进门正对的北面墙上挂着一张纯白狐狸皮,墙下左侧有一张高脚椅一支话筒架,右侧地上铺着一张虎皮供人席地盘坐。小型演唱台下的东面墙体是一排落地书柜,进门右侧临湖的窗口摆放着两组沙发,茶几上放着一只陶罐,里面斜斜地插着几根芦苇。
  、
  大厅的左侧是一个拱型的门,往里走走,有一个刚洗完头发的女孩坐在临湖的卡坐上玩着电脑,见到田小麦他们三个也不问住不住店,只朝他们淡淡一笑,右边脸上露出浅浅的一个酒窝,她身后的木墙上挂着一只吉他,还贴着无数张小便笺及很多摄影作品。
  
  看样子摄影师的水准非常的高。
  




☆、第四十六章

  “请问能住宿吗?”田小麦决定就住在这里的。
  
  “当然,你们三位?”女孩的声音很婉转动听;听口音你是湖北人。
  
  “不是一起的;给我一间临湖的房间。”田小麦将身份证递上去。
  
  “那我们也住吧?”南宁女孩拉拉台湾男孩的衣角。
  
  她不能确定这间酒店还是不是李念的哥们在经营,但她也并不知道他哥们叫什么名字;只是想;如果能遇上算是缘份,不能遇上也没有要紧;她本来是来看风景的。
  
  登记完后,女孩问他们晚餐是在店里吃还是在外面吃,如果拼餐的话是二十块钱一餐,女孩还特别推荐说:“我老公的手艺挺不错的。”
  
  省去四处觅食的烦恼;三个人都愿意拼餐。
  
  各自拿了钥匙回到房间,田小麦才发现自己要的居然是一个套间,木质的地板与墙壁,墙壁上挂着几张意境非常不错的照片,黄昏红色落日里的木栏杆,绿色草海被风吹得向北倾斜的草,丛林中戴着白狐皮做的帽子的孩子,还有一张日出时分,一个身材颀长男人正抬步攀沿一个石阶的侧影。日出的光芒正浓,男人的五官因为照片PC过完全看不表,但那轮廓让田小麦恍惚。
  
  临窗是一大幅玻璃,窗户下面是一个榻榻米,可以用来坐着品茗看窗外的湖光山色。
  
  两间房用一排白水晶珠帘隔开,里间是一个黑白布艺沙发,一张玻璃茶几,几上摆着一套镇德镇出口的仿古杯具,一张古香古色的书桌,书桌上的花瓶里插着风格的野花,还有一张大木床。
  田小麦对这一切都很满意。放下行李,洗了个热水澡,坐在榻榻米上喝着茶翻看杨二车娜姆的《走出女儿国》。在那个热闹的故事里越发感觉自己如此寂寞。
  
  再抬头,窗外天色蒙蒙。客栈门口的红灯笼已经亮起,在泸沽湖的风里兀自飘来荡去,有些说不清的清冷与萧瑟。
  
  有人敲门。
  
  开了门,门外站着精神抖擞的台湾男孩。
  
  “我叫阿力,住在你隔壁。”
  
  “我叫田小麦。见你还小小的样子,刚大学毕业吧,那就叫我小麦姐吧。”
  
  “呵呵,小麦——姐,开饭了。”阿力别别扭扭地叫了一句小麦姐,乐得田小麦都忍不住笑了。
  
  老兵就是这家客栈老板,一个剃着光头,面相有点痞气,五官却极为端正的男人。年纪应该和李念相当,可能年长李念一两岁的样子,着一件黑色真皮猎装,下面一条蓝色仔裤和黑色高筒军靴。
  
  阿琦已经将碗快摆好:“下来了啊,快来坐,今天老兵出猎了,你们口福好。”
  
  阿力和南宁女孩玲子都兴奋得拍掌。
  
  客栈只住了他们三个人,加上老板老板娘也只有五个人,菜很丰富,野鸡火锅,爆炒禾花雀,烘
  烤全兔,还有几个小菜。
  
  围着小碳火盆,小酒吧里暖烘烘的。
  
  “你们喝酒的吗?我自酿了不少狝猴桃酒,味道还不错,要不要来点?”阿琦看上去很快乐,看老兵的眼神很热烈。她看上去比老兵要小好些岁,对老兵很崇拜的样子。
  
  “好啊好啊!佳淆加美酒,良宵对美景,再好不过了。”阿力在北京念过四年大学,普通话讲得很不错了。
  
  对于酒,田小麦可有可无,她酒量不差,但是逢酒必醉,肖逸常说她是性情中人,又不会拒绝,所以最好不要喝酒。
  
  但这样的夜晚,喝点也好,都是不认识的人,都不知道各自的过往,可以一起沉醉也可以一起作乐。
  
  听着他们天南地北的聊着,老兵酒喝到酣处就开始打手鼓,边打边唱,田小麦不知他唱得是什么歌,但旋律不缓不慢,也还好听。
  
  穿着长裙裹着黑色羊毛披肩的阿琦两眼灼灼生辉地看着老兵,手支着下巴,跟着他的节拍轻轻哼着。后来索性就从墙上摘下吉它,坐在椅子上,调整了麦克风,边弹边唱《加洲旅馆》。她唱歌的声音与她讲话的声音完全不同,唱出来的声音孱厚动人。她唱歌的时候,老兵边打着手鼓边看着她笑。
  
  田小麦看看老兵又看看阿琦,心生艳羡。
  
  如此良辰美景,没有辜负情人一片心意。
  
  后来田小麦才知道老兵在泸沽湖呆了七年,最先的客栈是在草海那一带,慢慢赚了些钱,就来大洛水买下这幢房子做了客栈。阿琦是在网上认识老兵的,老兵那时没事喜欢摄影,拍下的作品就放在新浪的博客上,阿琦那时才二十岁,还在念大二,每天下课后就是飞奔到电脑前看他有没有更新照片,评论他的照片角度取景及构思,是他最忠实的小粉丝。后来阿琦就问了他的QQ号码,两个就在网上聊。
  
  泸沽湖的夜晚很单调,老兵偶尔给客人唱几首歌,喝喝酒,有时就上网,淡季的时候基本就泡在网上,慢慢,和小阿琦聊天就成了他的必须课。
  
  泸沽湖如同世外桃源,旅客如浮云,所能真正接触一个的机会并不多,唯有小阿琦是新鲜的,每天都有很多很多的话题跟他说,看到了什么新上市的手机啊,第一次去坐了摩天轮,肯德基又出了新单品,跟她聊天一点都不觉得泛味。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小阿琦大学毕业了,进了一家银行工作,也许都有顾及,两个人谁也不有挑明这种关系。
  
  去年的冬天,他去山里猎物,没想到大雪下了两天两夜,他竟然走不出那片树林,在树林里呆了六夜七天,好在山里时常有一些野兔野鸡出没。等他走出来的时候,一回到客栈门口,看到一个戴着绒线帽的的长发女孩蜷缩在门口,一看到他什么也不说,直管流泪。
  
  这便是阿琦,在第四天找不到他的时候,飞快向单位请假,坐飞机直奔丽江,又连夜包车到泸沽湖。
  
  他们三个人被阿琦和老兵的故事感激得一塌糊涂。泸沽湖的美就更多了一层深邃。
  
  “那你的工作呢?”玲子忍不住问。
  
  “我辞了,去年我走后,犹豫了好久才做的决定,我家里条件很好,就是我一个孩子,可以说是
  掌上明珠,爸妈一听我要来泸沽湖投奔一个网上认识的男人,脸都吓绿了,呵呵。家里把我关了起来,不让我上班也不准我上网,呵,那些日子真是折磨,也更加深了我要跟老兵在一起的念头。你说老兵有什么不好,又会做一手好饭菜,又会拍极美的照片,又会打猎,还会开客栈赚钱,人也长得帅,哪一样都不至于将他的女人饿死。你说这样一个男人,我将他放在泸沽湖,谁知会不会有别的女人捷足先登啊。”
  
  玲子听得入迷,拼命点头,又忍不住看看在一旁玩弄吉他的老兵,老兵玩弄吉他的样子很认真,紧抿着双唇双蹙着眉头,修长的手指在琴弦来回的拨动,发出的每一个音都极好听。
  
  “后来呢?”阿力问道。
  
  “我逃出来了,我让我一姐妹找锁将开了锁。嘻嘻。可我当时一分钱都没有,只得到我姐妹那借了两千块,坐了一天一夜的火车到昆明,又坐九个小时的车到丽江,又坐了八个小时的车到泸沽湖。只有两千块,我不敢坐飞机,那一路,我的心都是飞扬的,又紧张又刺激。”阿琦边喝着酒边眉飞色舞地讲着她的千里寻夫记。
  
  田小麦看着她,觉得她不过比自己小两三岁,却有那样的勇气,她是多么年轻多么新鲜……蓦然觉得自己心早已老去,这一辈子,她从没有痛痛快快爱过一场,不是不想,是她爱的那个人没有给予他这样的机会。
  
  “还告诉你们一个秘密哦,是我追求我老公的,我求了他三次要做他女朋友,他都不愿意哦。”
  
  “哇,不会吧,你这么漂亮,你求他的,我不信!”玲子不平地抗议。
  
  “真的真的,唉,我大学一毕业还没有参加工作时就跟他说过,让我做他女朋友。他很快就回答我说不愿意。我问为什么,他也不说,只说没有原因。第二次是三个月后,我还是那句话,让我做他女朋友,这次他倒是迟疑了会,但还是说不行。最后一次是我第一次来找他,住了一个星期我才鼓起勇气说的,也许是我感动了上天,他终于答应了……不过一切都值得的啦,这个男人值得女人嫁。”
  
  “那次我不是从家里逃出来了吗,我说要和他在一起,于是他就关了客栈,陪着我回家,对我爸妈说要娶我,要给我幸福,我爸妈不同意,老兵就跪在我爸妈面前,从早跪到晚。”说着说着,阿琦就流起眼泪来。
  
  她是真心爱这个男人,舍不得他为自己受一点点委屈。
  
  “后来我也跪着,我心痛这个男人,傻傻的,憨憨的。最先是我妈招架不住,从小到大连根头发都没有动过我的,我一跪到那儿,因为是倒春寒的天气,很快就着凉了,打喷嚏,流鼻涕,咳嗽,我妈只差点没有给我下跪了……”
  
  “总之爱的力量就是相当伟大的,最后我们战胜了老巫婆,为了怕再跑一趟,在战胜了老巫婆老法海后我们直接奔民政局把结婚证领了,工作也辞了,老巫婆一再警告我,有一天后悔不要到他们面前哭脸。”
  
  这时老兵放下吉他走过来,他隔得远听不到他们在讲什么,只是揉揉阿琦的头发。阿琦抬了头,看着他笑。
  
  田小麦喝完杯中的酒就已经有点飘飘然了。
                          
作者有话要说:无力呻吟了……




☆、第四十七章

  幸福从来不是偶然,等待幸福的人往往过得并不怎么幸福。
  
  她又想起和李念的初识……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喝了点酒;就想出去走走,阿琦劝她太晚了;外面湖风大不要出去了;她笑而不语,依然我行我素。
  
  十一月的泸沽湖;皓月悬空,夜凉如水。
  
  田小麦被湖风一吹,头就晕得更厉害了。下意识地拉紧了衣服,双手在胸前交叉怀抱住自己的身体;可双腿很不听使唤,走路早已没有型,踉踉跄跄,仿佛随时都会跌倒。
  
  沿着湖边一直走,走到了没有尽头又转入一条小路,周围的低矮建筑与树木在月光下影影绰绰似同相似。仿佛走入百花丛中,兜兜转转就不知归去的路了。这深寒的夜中已无路人,她甚至找不到一个可以问路的人。
  也不知走了多久,双腿越来越没有力了。她索性就坐在了路边,将头埋进了臂弯里。过了几分钟,突然抬了头看着深蓝空中的黄色月亮,这一刻C市的高空有没有一轮黄色月亮?有没有一个人和她天涯共此时?
  
  为何还断不了痴心妄想?
  
  为何还不肯相信爱断情殇,斯人远去?
  
  遥遥的有人走过来,她痴痴地看着那个越来越近的黑影。
  
  那人也看到了她,快步朝她走来,直到确认是她,才吐了一口粗气,一个温和而浑厚的声音在幽暗里响起:“迷路了吧。”
  
  “嗯——”她眼里掠过失望。
  
  “找了你半天。”
  
  “你是L市人吧?”田小麦换成了家乡话。
  
  “哎呀,在这里还遇到老乡啊!”老兵深觉意外,仔细打量起眼前这个女孩来。
  
  听到老兵用家乡话跟自己说话,她知道这个人就是李念的哥们。
  
  “嗯,你以为这么偶然吗?是我一个朋友介绍我来的。”
  
  “是吗?你朋友也来过泸沽湖的吗?”
  
  “可能吧,我也不太清楚他有没有来过。”
  
  “你这个朋友是?”
  
  “是我朋友的朋友,好像叫什么念吧。”
  
  “你说的是李念?”老兵下意识地问。
  
  “对,是叫李念。”田小麦肯定地说。
  
  “哈,我和他是穿同一条裤长大的,发小。”
  
  “是吗?你这朋友真好,隔着这么远还在给你的客栈打广告,真不愧为铁哥们。”
  
  “是,他一直都对我很好的——起来吧,都快十一点钟了,这里民风虽说好,可湖风却太大,小心着凉。”老兵看到小麦整个人都在颤抖,脱下自己的衣服披在她的肩上。
  
  小麦走在他的身边,很多很多的话想问,很多很多的话想说,可是能说的不过是L市这些
  
  年的情况,自己的工作情况。关于那个人,她想想就心很痛了,何况还说出口。
  
  原来她刚刚所在的位置离客栈很近,不到十分钟就到了,人就是这样,总以为目的地太远,于是失去行动的勇气,其实只要再往前走走,就能看到希望。
  
  如果当时她一个人苦苦撑着不离婚,再往前走一点点,又会怎样?
  
  田小麦就在守望部落住了下来。
  
  李念是个外冷内热的男人,表面的冷让人觉得难以接近,加上他的身份使然,所以也没有人想更多的走入他真心的内心,但老兵不同,老兵是这个世界上田小麦知道的一个唯一能入住在李念心灵深处的朋友与知已。
  
  老兵白天都不会守在店里,他闲不住。不是出去打猎就是去拍照,偶尔也会去和另外客栈
  的几个老板打牌消磨时间。但每天到了餐点他只要不是去打猎都会回来给他们几个人做饭菜。
  
  玲子在守望客栈住了三天就去了里格半岛,田小麦没有心情去哪,每天睡觉睡到自然醒,然后下楼吃老兵做的早餐,早餐过后在小酒吧里叫上一杯咖啡,看书架上的书或看老兵的拍摄作
  品,台湾男孩阿力东游西荡,无所是事,在里格半岛和小落水各住了几天又跑到守望部落来了,据他解释只有这里的饭菜好吃。
  
  阿力早已和老兵混得极熟,白天没事就和老兵去山里打猎。田小麦开始也是懒懒的,后来被阿力和老兵软磨硬泡,不得不跟着他们漫山遍野的跑。他们打猎,她采花摘野果或者摄影,每次上山他们都收获累累。
  
  老兵不愿见她懒洋洋的样子,每次做饭的时候总说人手不够,非拉着她打下手,顺便溜溜家乡话。
  
  他做的口味其实很家乡,田小麦见他做过一道极品茄子后就拜他为师,开始也磨刀霍霍小试牛刀了。
  
  为了摒弃过去,田小麦申请了新的QQ,在新浪上申请了新的微博,把泸沽湖的风景照及自
  己做的饭菜一张一张传上去。偶尔也写写空间日记,写在泸沽湖的日子。
  
  日子这样一天一天的过去,竟然来泸沽湖一个月了。
  
  她不爱说话,每天都很沉默的过。只有一次,她和老兵在厨房里准备晚餐,她坚持还要做一道极品茄子,这是半个月来,她第十五次做了。开始老兵还能忍受,一个星期之后就不再沾这道菜,再过两天后一看到茄子就想吐。现在是一闻到油炸茄子的味道就反胃。不仅是老兵,连阿琦和阿力一看这道菜也是同样的反应,基本上都不会动一下筷子,但她每次都能把这次菜吃得光光的。
  
  “反复吃一道菜不腻吗?”这次老兵终于忍不住问了。
  
  “不腻。”
  
  “你并不是在吃这道菜,你只是在回味一种味道。”
  
  田小麦微微悸动,却没有抬头,依然炸着茄条。
  
  “油炸食物其实对身体很不好,同样的,一件事物如果对你的精神与心灵没有什么营养价值,该摒弃的早点摒弃。”
  
  “他做过给我吃过,真的好好吃。那时很想让他教我怎么做的,可是我和他之间并不是想说什么就说什么的。现在能学到,好欣慰。”田小麦淡淡说。
  
  “今晚我们不吃这道菜了,明天我教你做别的,下次有机会,你做给你说的他吃。”
  
  “没有机会了。你说得很对,我只是在回味一种味道。我相信这世界上每个厨师所做出来的极品茄子都不是一个味道,说来你不相信,你们做的是一模一样的。就算我,也做不出那样的味道。”田小麦索性关了燃气开关。
  
  “你很像我认识的一个人。”
  
  田小麦知道他要说的是谁。那个人是她心头上的一把刀。她不愿意从任何人的嘴里听到那个人的名字。
  
  “也许吧。”
  
  “你不要太在意过去了,过去永远是羁绊人前行的绳索,什么也不要看,只往前走就好。”
  
  “我知道,我会努力的。”
  
  阿力在一场冬雨后就感冒了,每天都病恹恹的状态,吃药怎么也吃不好,田小麦于是在厨房找了姜和红糖熬了给他喝,喝完又哄他上床睡觉,给他加了一床厚厚的被子,陪着他说了会话,看着他睡着,看着细密的汗珠从他发根和额头渗出来,拧了热毛巾给他擦拭干净才回自己的房间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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