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耽美重生之不再负你 完结-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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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知苏越泽却摇了摇头。
  无欢心下黯然,想到如无必要绝不与这金三娘正面冲突。
  第二天一大早,无欢就被人叫起来,说是以后负责金三娘的饮食起居,果然是应了无欢的请求——为奴为婢。
  无欢哭笑不得,让苏越泽老实呆在房内,自己出了房门,想到自己发簪上有麻药,无欢整了整衣领,走起路来倒是仪态万千,有点大家闺秀的味道。
  无欢所到之处皆是一群看得流口水的大老爷们,等到了金三娘的住处,关上门,无欢才觉得自己仿佛被人用眼神扒光了的衣服又重新穿了回来。
  刚合上门,无欢就闻到了一股挥之不散的中药味,定睛一看,原来金三娘的床上躺着一个约摸跟常欢、锦绣差不多大的孩子,孩子一脸病态,那气色就跟常欢早年患病时一模一样,虚弱的风一吹就会散开似的。
  “儿啊,乖,告诉娘,哪里难受?”
  真的很难想象,初次见面那个风风火火的金三娘在对着自己的儿子时,竟是如此的柔情似水,呃,就是长得还很凶悍。
  “娘,阿宝不难受,阿宝一点也不难受……娘,你别哭,娘,你别哭啊,你哭阿宝也想哭了……”
  无欢傻眼了,这母子怎么说着说着就哭起来了。
  大概是想到房内还站着个外人,金三娘很快就擦掉了自己和宝贝儿子的眼泪,抬头看向无欢,眼中的柔情在一瞬间熄灭,取而代之的是一股子狠戾。
  “阿宝是我的命!你千万不要动什么歪心思!否则别怪我……”金三娘还想继续恐吓,谁知无欢十分上道,立刻接过话道:“请夫人放心,奴婢很惜命,不会动任何不该动的心思!”
  金三娘长叹一声,心中也是无奈,她不可能时时都在儿子身边照看,但是这里的男人都是莽夫,粗手粗脚她又不放心,送来的女人基本还不等她发话都被自己家那个色鬼给吃了,被吃过的女人大多心思是活的,怎么会一心一意照顾她的儿子?
  这次这两个送上来的女人,一个年级太轻,还是聋哑人,她自然不放心用来照顾人,眼前这个女人,样貌绝顶出挑,若是将来为熊家生个一男半女,自然会是个大威胁,所以她想给了自己的儿子身边,这样就算老子想吃,也不好吃儿子的身边人吧,儿子若是活不了,她就殉葬,儿子若是成年,她也年老色衰了,丢一边给点吃喝就行,不足为惧。
  此刻,无欢要是知道自己被金三娘当成“儿媳妇”备选,估计一口血会喷出老远……


☆、56·无欢拜师

  金三娘还没有来得及为自己心里的小算盘得意;就被无欢狠狠地摆了一道,
  无欢也有孩子,所以在见到金三娘对待儿子时那恨不得掏心掏肺的模样;他就将下手的对象从熊爷改为了金三娘的宝贝疙瘩阿宝。
  在白天熟悉了出入的地形之后;夜里,无欢就将计划告诉了苏越泽。
  于是;第二天一大早;睡醒的金三娘前去看儿子的时候,发现房内空无一人,心咯噔一下就明白不好了,
  还没等金三娘喊人去问;就有人跌跌撞撞地跑上来禀报;“三,三娘,那个军队……军队的人……”
  心急的金三娘哪里有空等人说完,一挥手就将那人推得一个趔趄,那人摇晃两下一屁股坐在地上,抬起头时,金三娘早已不见了踪影。
  金三娘径直朝大门奔去,一路上不少人看到一道人影,却是怎么也没看清那人影是谁。
  金三娘气势汹汹地朝外奔去,她已经可以确定,那个女人和那个哑巴丫头都是军队派来的奸细。
  金三娘万般懊悔,怎么如此轻易将自己的宝贝疙瘩交给了陌生人呢?
  哎!实在是安逸日子她过得太久了!
  自以为在这大西北没有人胆大到招惹她金三娘!
  想她金三娘打遍蔚容国无敌手的时候,谁见了她不是绕着路走呢?
  昨天的一脚和一剑已经算是她的示威和恐吓,但凡有点脑子的人都不该再想到惹恼她金三娘才对,谁知还真有人不怕死,非要在太岁头上动土!
  金三娘一边行进,一边暗暗自责,等她回过神来看到了站在敌营里的男人时,不由一怔,总觉得这男人特别眼熟。
  那男人长得很好看,跟年近三十五的金三娘比,他还算嫩了点。
  无欢只觉得一阵劲风拂面而过,有人影朝他而来,而后,就已经感觉到了一把利刃出现在他的咽喉处……
  “如果你还想活,就立刻把我儿子安然无恙地送回来,否则……”
  金三娘绝非恐吓,而是通知,因为她说话时剑已经放在无欢的咽喉。
  在场所有的人都没有看清金三娘的速度,她移动时因为太快会有残影,无欢心中大惊,普天之下,恐怕只有尚倪安手下的雷影能有这样的速度。
  这一刻,无欢终于领教到了金三娘的厉害之处,若是硬拼,就算抓住她的软肋,恐怕他这边的人还没动手,孩子早就被金三娘救走了。
  无欢暗暗庆幸,他因为担心孩子吹风着凉,这次谈判就没带上孩子,否则金三娘刚才不是跟他废话,而是直接救了孩子抹掉他的脖子。
  “三娘,我们做一笔交易如何?”
  无欢伸出手,修长的手指缓缓地推开抵在他咽喉上的剑,毫不畏惧地对金三娘对视。
  “呵。”
  显然,金三娘是在笑眼前男人的不自量力。
  普天之下,有资格跟她谈条件的,只有她那个害怕吃药各种小借口的宝贝儿子,至于别人……呵呵。
  无欢不是看不出金三娘眼底越发不耐烦的寒意,只是他相信他的交易对金三娘来说绝对是个难以拒绝的诱惑。
  无欢:“我可以治好你的儿子,让他可以健健康康、活蹦乱跳,如何?”
  金三娘:……
  无欢:“你的儿子就算继承了你夫妻的一切,待你们死去,你真的放心让他一人活在这人吃人的大西北?”
  金三娘:……
  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
  同样有孩子,无欢明白父母的软肋,无论孩子多大多厉害,在父母眼中永远都是孩子,不但活着的时候操心,也怕自己死后孩子无人庇护会吃亏吃苦。
  打蛇打七寸!
  无欢一提到儿子,直接打到了金三娘的七寸上。
  纵然金三娘再厉害,一事关儿子,她就不再是江湖上令人闻风丧胆的金三娘,而是一个恨不得掏心掏肺的母亲。
  无欢不再做声,他嘴角微微上扬,在等待。
  反客为主,他在等她主要要求这笔交易。
  “你真的可以医治好我的孩子?”
  金三娘终是耐不住了,大手掌一把捏住无欢的肩膀,示意无欢快点说下去。
  “那当然!”
  无欢笑眯眯地应答,那模样学到了他四哥的七八分。
  无欢越是这样简略,而不是废话一堆的强调,越是抓住了金三娘的心,她不安忐忑又激动。
  她多年无子,否则哪容得老熊往窝里带那么多女人?她不是没有女人的嫉妒之心,只是自己不下蛋总不能让熊家绝后吧?
  后来好不容易盼来了一个孩子,却是体弱多病,她不是没有遍寻名医,光是庸医她都杀了几十,蔚容国的名医们告诉她的,不过都是活不过成年的诊断。
  可是,今日竟有人告诉她,孩子有救了,呵,就算是假话,她也想自欺欺人地信一次不是?因为,她是一个母亲,一个深爱自己孩子的母亲,只要有机会、有可能,哪怕是假象很渺茫,她也不会轻易放弃。
  无欢注意到了金三娘的眼神,知道目标上钩了!
  无欢笑了,对金三娘道:“阿宝还没睡醒呢,我怕他吹风着凉,所以没带出来,我这就让人用马车去把他送回来。”
  金三娘点了点,还是不放心,“不用了,我亲自去接。”末了,盯着无欢加了一句,“只要孩子能好起来,你要什么我都许你!”
  跟阿宝相比,西北帮,甚至熊爷,都要排到后面去,金三娘是这样想的,她也会这样做。
  无欢笑着点头,他也不想招人恨,他只是想要收服西北帮,扩充苏越泽的军队,他们现在不缺钱,就缺人,只要有了西北帮的七八千人,他此行的目的也就圆满完成了,距离一家团聚又近了一步!
  “三娘,我还有一个不情之请,你若是不方便,也可以拒绝!”
  无欢曾听他大哥说过,雷影的速度无人能及,可是见识了金三娘之后,无欢觉得雷影也不一定就是速度上的天下第一。
  无欢虽然不会什么武功,但是二哥骗他练得魔功内功也算是有点底子吧,若是有了三娘如此厉害的速度,真是遇敌一搏,就算对手是武林高手,他也不是毫无胜算不是?
  金三娘颔首,道:“你说。”
  这次无欢附在金三娘耳边小声低语,有些杀手锏,还是低调点好。
  金三娘听完,沉默了一会儿,然后对赵无欢摇了摇头。
  无欢以为金三娘拒绝,毕竟武功什么的都不会乱教别人的,尤其他们是敌是友还没最后定论。
  但是无欢预感得出,金三娘天生体弱的儿子恐怕要练和自家儿子一样的内功才行,苏沐虽然是神医,大概也只能帮忙调养锦上添花。
  所以无欢未来还要跟金三娘说起让阿宝跟着他儿子女儿习武之事,只是暂时还没必要都对金三娘和盘托出。
  谁知,金三娘又在他耳边轻声道:“若你救得了我孩子,我不是不能教你,只是我师父教我时曾说过,学这个,需要天赋,千万人之中,难出一个,大部分人都是没有这种天分的。”
  “那好,我能不能学,就看天意吧!”无欢也不纠结,一切随缘,他早就明白天分这事强求不来的道理。
  谁让他生来就缺少各种天分呢,否则再活一次,怎么也要闪瞎众人的眼,哪像现在这样,不得不要依附锦昊和苏越泽。
  接下来的大逆转出乎了所有人的意料,就连熊爷都是在什么都不知道的情况下就被金三娘拍板出卖了。
  苏越泽的军队以令人咋舌的速度吞并了西北帮,当金三娘第一次看到苏越泽脖子上的血痕时,不由一愣,她转脸又瞧了瞧身高、模样都似曾相识的赵无欢后,顿时了然——原来这位赵军师和少殿下就是当日的娇艳姐妹花。
  金三娘没有戳穿,苏越泽男扮女装的事也成为了知情者口中的禁忌,这种有辱苏越泽声誉的美人计,大概也就只有赵无欢想得到、办得到,旁人恐怕话没出口就被苏越泽冷眼一扫,一刀斩了!
  苏越泽再狠,赵无欢却是捏着他的七寸呢,谁让他当初承诺过十三岁前都听从赵无欢的吩咐。
  多年之后,老了爱唠叨的赵无欢会在饭桌上,当笑话一样说起欢泽国国君的糗事录,尤其爱把这件事给他的孙儿孙女们听事,苏越泽总是一脸便秘的模样,坐在一旁的常欢则是苦思冥想冷酷威武的夫君大人化作娇柔小佳人后的模样,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不到两个月的时间,赵无欢和苏越泽就用了手上的一小部分财宝,将他们的两万五千人变成了一支武器最锋利,战斗最凶悍,奖赏最丰厚,纪律最严明的军队。
  赵无欢有史以来为数不多的成就感中,这一次的成就感简直快达到巅峰了!
  暂定为军师的赵无欢,知道自己不及四哥的十分之一,所以想好一回去就让贤将职位交付四狐狸。
  金三娘和熊爷也跟着军队一起走了,一来要回去找苏沐先给金三娘的宝贝儿子诊治,金三娘肯定要跟随,熊爷虽然多情花心,但是关键时刻,还是金三娘在他心目中的分量最重。
  凯旋而归的赵无欢并不知道,他擅自跟随苏越泽去大西北的事,已经足够他回去惨遭定罪了!多半是无期徒刑的“看家护院,不得外出”!


☆、57·走火入魔

  一年后。
  昨夜下了这一年最大的一场大雪。
  清晨;无欢只着一件白色单衣站在偌大的院子里;紧闭双目,纹丝不动,仿佛与天地万物融为一体。
  渐渐地;他的身上的热气渗透出来;周遭呈现出一层淡淡的薄雾,似幻似真,瞧不真切……
  地上的积雪一大早就被扫掉了,然而枝头屋顶的积雪还是厚厚的,压得人喘不过气来。
  远处传来急促的脚步声,无欢倏地睁开眼;没有回头;只看向压着白雪的枝头因为承受不住而咔嚓一声断开……
  簌簌簌,积雪扑啦啦落下,正落在无欢的脚前。
  “老爹,那个死阿宝又霸占弟弟不放,你把他们一家都赶走好不好?”
  锦绣揉捏着被打得淤青的眼眶,又跑来告状了。
  自从一年前无欢把金三娘一家带来苏府,病怏怏的阿宝只有被锦绣欺负的份,也不知是不是阿宝与锦绣天生八字不合,反正打从第一眼这两个小人儿就互不顺眼。
  倒是常欢和阿宝,大有一副相见恨晚的知己感,勾肩搭背成了好兄弟,对于生病吃药,他们总是有着聊不完的话题。
  不久之后,阿宝跟着常欢锦绣一起学武,阿宝的身体越来越好,再加之身体好后,金三娘当然也将自己压箱底的绝技都传授给了阿宝。
  半年后,锦绣在速度上已经完全不及阿宝,每次打架都吃亏,阿宝知道自己优势只在速度上,而且锦绣让着他,论真功夫,他不及内外兼修的锦绣,所以每次修理完锦绣,就拉着劝架的常欢逃之夭夭,锦绣抓不着人,只能跑来找无欢抱怨。
  阿宝和常欢一样,都是内修,眉心都是花型印记,但是由于金三娘的轻功精妙而不耗损力气,所以阿宝和常欢都当成逃生技能学习,事实证明,阿宝继承了金三娘的天分,常欢却不行,学了几次,也就勉强看得过去,最后无欢也就不强求了。
  锦绣讨厌金三娘一家,不但因为阿宝抢走了她弟弟,还因为金三娘抢走了她老爹,这一年,她爹跟金三娘待在一起的时间,比跟他们姐弟的时间还要长,而且还不准她偷看和捣乱。
  在锦绣看来,她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个人都被金三娘和阿宝抢走了,她只能更加卖力地习武,总有一天她要像黑小子那样,成为让所有人都敬畏的人物。
  要是闻仲在这,恐怕都要因为锦绣的进步惊讶,锦绣的进步很了,可惜因为杀伤力大的招式她也不会真拿阿宝练手,毕竟,说到底,阿宝在锦绣心里一样被归于弱者,目前能被锦绣当成强者看待的,也就是她大爹爹闻仲,她王爷爹和黑小子苏越泽。
  曾经的黑小子,现在的苏越泽,在打响了跟蔚容国国君的第一仗后,就已经成为了令整个蔚容国人心惶惶的杀神,所到之处,不出手则以,一旦出手,尸横遍野。
  黑小子攻城掠地,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传言已经把他说得神乎其神,听得小锦绣热血沸腾。好几次想背着老爹离家出走找黑小子痛痛快快比出个高低,每次都被无欢揪回来暴打一顿。
  小常欢也有一年多没见黑小子了,一开始还念叨着,后来阿宝来了,他提起黑小子的次数也越来越少,只是,别人偶尔提起黑小子时,他的眼中会有光芒闪耀,看得阿宝嫉妒不已。
  孩子嘛,总是希望自己的好朋友只在乎自己一个。
  从前方送回来的消息来看,再过半年,黑小子就能打到蔚容无双的皇宫去,无欢决定启程了,他必须赶在黑小子攻陷皇宫之时抵达,一旦苏越泽彻底颠覆蔚容国,他回到锦国的时机也到来了!
  “爹爹,我们真的要回去了吗?“
  小常欢虽然跟阿宝分离有些不舍,但是一想到就要坐大船回到自己的国家见到最挂念的爹,他顿时兴奋起来。
  “嗯!”无欢温柔地点头,伸手摸了摸小常欢的脑袋,“不过我们先要去跟你苏哥哥汇合!”
  “啊!是先去见苏越泽那小子?”
  小锦绣一听到这个比回国还要兴奋,好想和那小子一较高下啊,毕竟师出同门,她没理由不如那小子不是?而且她当初还仗势欺人当了黑小子的师姐来着。
  清平几个月前生了一男一女,因为苏沐叮嘱他休养身体,所以无欢让清平和韩越暂时住在苏府,无欢的四哥和四嫂早就跟着苏越泽了,所以此去国都,只有无欢和苏沐两个大人带两个孩子。
  锦绣因为经常被阿宝打成熊猫眼,所以常去找苏沐要活血化瘀的药,一来二去,这一大一小不再见面就吵,反而因为苏沐对锦绣身体里的毒产生了研究兴趣,二人各有所图,倒是相处起来越来越融洽了。
  小常欢手中紧紧捏着临别时阿宝送给他的小匕首,大家约定好谁先长大就找对方,而长大的定义就是长得跟他们各自的爹爹那样高。
  多年后,事实证明,小常欢长得跟他王爷爹一样高那是无望了,任他如何吃得撑死自己,就是比爹的身高矮了那么一点点。对此,在一旁“冷眼旁观”的苏越泽表示很满意。
  呃,实在是好多年了常欢一直没有反应过来要跟无欢比身高,他潜意识里把无欢当成了金三娘那样的存在。
  ~~~
  辗转五个多月,无欢一行人才渐渐靠近目的地——蔚容国国都无双城。
  无欢等人的马车刚进无双城,就发现了异常,昔日喧闹的城池,今日竟然一个人都没有,商铺大门紧闭,街道之上,废弃物品重的满地皆是,轻的漫天飞扬。
  雇来驾马车的老翁一见这阵势,吓得连银子也不要,直接丢了鞭子就朝城外跑去。
  无双城有两重城门,分外城,内城和皇城三个的确,无欢他们刚刚进入外城,还需再过一个城门,才能进入内城,直达皇城。
  没了车夫,无欢只能自己驾车,一身白衣,不染纤尘,此刻却赶起了马车,怎么看怎么别扭。
  “锦绣,照顾好常欢和你苏沐叔!”
  “爹,说了一万次了,他才不是我叔,他是我的好兄弟!放心吧,有我在,我不会让任何人伤到他们!”
  锦绣站到坐垫上,颇为豪放地拍了拍苏沐的肩膀,苏沐已经对此见怪不怪,当没听见,反正无欢抽空都会修理一下这个越发目无尊长的丫头。
  大概是心思放在城中,无欢这次倒是没有跟女儿较真,他得到锦绣的保证,也就不再注意马车内的情况,手中的银丝无意识地绕了三次,又松开,又绕起,无欢扬起手中的鞭子,赶着马车继续向前。
  等到了内城的城门口,发现城门大门,可是和外城的城门不同,这里的城门内,横七竖八到处躺的都是尸体,被这些尸体所阻拦,马车看样子是无法行进了。
  显然,这是刚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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