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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有两只狼-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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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兔一听,不知怎么的就同意了墨宇说法,坚持两个人一起回去,不要大人陪送。
  最后两个大人无奈的点头答应,反正是长途汽车,只要不与陌生人交谈,出不了什么差子。下车有人接就好。
  等站到墨家的门口时,小兔才明白那时她为何坚持不让妈妈护送回来。因为,仅仅三年多的时间,她已经习惯这个地方了。
  那一小幢白色的小楼,那轻轻的花香,那紫色的窗纱,那透过窗户洒在书桌上的温暖阳光,还在屋中各个角落里曾经留下的欢声笑语、、、、、、、那么温暖,那么甜蜜。就像一个幸福的摇篮,她舍不得离开。
  就算所有人都不在墨家了,她还要待在家里。她要打扫卫生,擦拭桌面,让它们永远都像昨天那样,没有灰的痕迹。
  墨宇使终不放心,让小兔干脆住校得了,然后他星期天回来,两人再住在墨家。可小兔却坚持说没事,再说干妈也会常回家的。
  到学校之前,墨宇先买了一大箱红枣牛奶嘱咐小兔每当早上起来都要喝。又交代每晚一定门窗锁好,不要老是吃垃圾食品。还给了几张名片,说外卖只能吃这几家的,其它都不干净。又说一个人不要动刀动火去厨房。
  交代了半天,最后一拍脑袋说算了。
  小兔还不明白他要干什么,只见墨宇换了鞋拿了购物袋出去了。不到半小时就回来,袋子里装了好大一袋子菜。
  她惊奇的问,
  “你买这么多菜干嘛?”
  墨宇白了她一眼,把菜都洗好摘好切好后开始炒。小兔坐在客厅闻到菜香便跑到厨房偷吃,就用手抓,不拿筷子。
  好奇怪,这次墨宇都没有骂她。
  她吃了两口反而不想吃了。
  现在又不是吃饭时间,小宇做这么菜干嘛啊。
  不理解,她摆摆头又去看电视了。
  墨宇把所有菜炒好后,又等着它们变凉,然后用保鲜膜把每一盘菜都封好,然后一盘一盘装入冰箱时说,
  “我把你一个星期的菜都做好了。到时候你只要把菜从冰箱拿出来放到微波炉热一热就行了!”
  小兔半张着嘴惊讶地问,
  “一个星期耶,菜都不会变坏吗?”
  墨宇关上冰箱门,跟看白痴一样的看她说,
  “我有用保鲜膜封起来,而且也要看是什么菜好不好?”
  小兔有点儿不好意思了。墨宇凶是凶,但是真的对她好好,感觉比她的父母都还要好。
  做好了一切,墨宇又去洗澡换衣服,因为做菜耽误了,赶车都有点儿急了。
  临出门前,又站在门口一一交代,一个人在家应该注意什么。
  小兔不耐烦的挥手说,
  “行啦,行啦,你快走吧,怎么这么罗嗦,真像个老太太,我会自己照顾自己的!”
  “记住有事给我打电话,一定要,记住了吗?”墨宇第十八次再次强调。
  小兔像机器人一样认命的点头。
  终于那个人走了。
  小兔关上门就开始欢呼。唉呀,太好了,终于走了。再也没有对她碎碎念了,再也没人和她抢电视了,再也没人老甩她脸色好了。
  真是太好了。
  她欢喜的坐在沙发上,调了一个自己喜欢看的台。
  可看着看着,却感觉空落落起来。
  总感觉身边好像有个人,然后动不动就会说一句,
  “那女的真笨、、、、、、那男的是坏的、、、、、、不要脸!”
  是的,每一次墨宇总要和她抢电视看,可大多都是她抢赢。然后墨宇就边坐下来边说电视难看,可最后依然看的津津有味的给她讲剧情。因为,有的地方她看不懂嘛。
  发现身边其实没有人后,小兔落寞的扫了一眼周围,房间真在很大很空。而明明就在刚才她还高兴小宇不在了,这会儿却开始想他了。
  想他的冷言冷语,暗嘲冷讽,想他的唠叨与体贴,想他坐在自己身边那种讨厌的温暖。
  润物细无声。
  原来,有些东西早已在不知觉间变了质。
  曾经以为最讨厌的人,因为朝夕相处,拥有过共同的喜乐悲伤,那份熟悉,那份习惯,随着时间竟然变成了喜欢的人。
  一种依恋的喜欢。
  心底有些小小的感伤。
  想找个人说话,周围却寂静的只有电视中传来的喧哗声。
  想了想,打电话给墨琛哥哥。一个暑假都没有给墨琛哥哥打电话,他应该很想自己吧。
  想到墨琛温柔的眼神,小兔带着笑按着电话号码。
  
  




☆、第四十五章

  “喂!”当那个熟悉的低沉声音响起时,小兔差点没蹦起来充满活力的喊,
  “墨琛哥哥!”
  “噢,小兔啊!”语气平平没有惊喜的感觉,好像还有些提不起神似的。
  小兔打压住那股不高兴,继续快乐的说,
  “墨琛哥哥,好久没给你打电话了,你想我吗?我暑假去了S城,所以才没能给你打电话啊。告诉你,S城可好玩了、、、、、”小兔才刚兴奋的起了高调,还没开始,电话那边便歉意的说,
  “对不起啊小兔,我现在很忙,晚点再回给你电话好吗?”
  “噢!”小兔落寞的说完“噢”,还没来得及说再见,电话中便传来嘟嘟嘟的声音。
  一瞬间,原本晴朗的天气突然变阴。不知怎么的,小兔就想起,有一次小宇跟别人讲电话,她舀汤不小心烫到手,其实也没怎么烫到了,小宇却放下电话急着跑过来看她的手。一看手没事,就很凶狠的瞪着她骂她笨蛋,然后接过电话,又连说了三遍“对不起!”
  小宇是那种很高傲的人,很少说对不起。他常说,有些事情不是说对不起就能原谅的。所以,他连说三个对不起,那个电话一定很重要。
  但是,他却放下电话跑去看她。
  想的恍恍惚惚,竟然有些想睡觉。又想到小宇临走前交待她不可以在沙发上边看电视边睡觉,那样会容易感冒,即使是夏天也不行。
  她站起身,软软的朝房间走,心中安慰的想,也许墨琛哥哥真的很忙吧。
  晚上因为等着墨琛的电话,睡的也是迷迷糊糊的。
  一直等啊等,等到小兔都要忘记这事时,到了第三天,墨琛才回了电话。
  “小兔啊,你那天说暑假去了哪里?有什么好玩的?现在讲给墨琛哥哥听啊,我有时间了、、、、、、”
  可是,她却不想讲了。
  她只是突然觉得,原来,墨琛哥哥的声音并没有记忆中的那么好听。以前,她总觉得,不管发生多么难过的事,只要听一听墨琛哥哥的声音,心情就会立即变好。那种低沉的悦耳声音,实在太美好了,就像泉水叮叮咚的清脆声,清澈的流过心底,洗去一片烦恼。
  反而,电话里,墨宇的怒骂讥讽声倒好听许多。
  每次她听着电话里小宇的声音,嘴角都是悄悄的上扬,一副傻兮兮的表情。小宇的每一句话,虽然隔着电话很远很远,她却好像都看到了小宇的表情。
  一个月的时间过去,刚开始一个人睡会有些怕,可是小宇一直陪她聊天,有时候没话聊,就朗读课文给她听。有时候是小时候听过无数遍的白雪公主,有时候是一大串她听不懂的英文。
  反正她睡的很香很香就是了。
  不管多辛苦,多厌恶,骂的有多难听,表情有多难看,但是墨宇星期天回来后,一定会亲手准备好她一个星期的饭菜。
  他常说,你是我养成的猪,将来是要拿去卖的。
  而小兔就是生气的嘟嘴,不高兴的说,
  “我才不是猪,我才不要天天吃剩饭剩菜!”
  这晚小兔突然做了一个噩梦,被吓醒时,仿佛眼前就是那双血淋淋的手。她想叫想吼,却发不出声音,扭头去看身边一个人没有。脑袋一片空白,急冲冲抓起床头的电话,一串熟悉的号码拨过去。
  “笨兔子、、、、、、这么晚了什么事?”电话里传来浓浓的充满睡意的声音。他现在一定连眼睛都睁不开。
  而小兔听到墨宇的声音,刚刚做恶梦受到的惊吓好像这才缓解,眼泪啪啪直掉,哽着声喊,
  “小宇、、、、、、”她想讲那个梦有多可怕,可怎么就发不出声音,只能哭一直哭一直掉泪。
  墨宇一听她哭了,坐起来急问,
  “喂,小兔,你怎么了?别哭,先说怎么了?”他担心她一个人在家出了什么事。
  “小宇,我,我、、、、、、”她抽噎着,试图想说什么话,可就是说不出来。
  一直过了三分钟,才抽抽噎噎断断续续的说出“我做了一个恶梦!”的一句话。
  墨宇一听,这才放下心,松一口气的倒在床上,有些气又有些好笑的骂,
  “你怎么这么笨啊,不就是个梦吗?梦是假的,有什么好怕的?”
  “不是啊小宇,真的很可怕,很真的!我从来都没有做过这么清晰的梦,连我上车,那个车的颜色,牌子我都记得非常清楚、、、、、、、”她一边哽咽着,一边讲她的梦。
  边讲边哭,一直强调那个梦有多可怕。他在电话里一直笑着骂“你是个笨蛋!”
  于是她又强调那个梦有多可怕,完完整整的再讲一次。这样一直紧紧握着电话讲了两个多小时,也许她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讲了多长时间。
  门铃响了,她讶异了一下,心想,这个时候是谁来啊。
  出了房间,看了看墙上的时钟,凌晨三点。
  开门的时候就谨慎许多。
  躲在猫眼的后面张望了半天。
  直到一阵踹门声响起,粗哑着嗓子喊,
  “开门!”
  她打开门,看到熟悉的身影,又震惊又意外,但更多的却是惊喜。
  而还没等她的惊喜缓过来,他便关上门,推着她往里走,直到房间,把她按倒在床上,像是做过千万次的动作,很熟悉的温柔俐落的为她盖好被子,然后才说,
  “好了,可以睡觉了,现在有我陪你在身边,不要怕!”
  她觉得像梦,眼睛呆愣的,眨眼不眨的望着他。
  他没能忍住,探头亲吻了她的额头,慢慢盖住她的双眼轻哄说,
  “好了,睡觉了!”
  也许,漫长的一生,她会忘记所有,却不会忘记那一双疲惫又温柔的眼睛。
  
  




☆、第四十六章

  其实十五岁的墨宇并不高大,身材过瘦,双肩过于单薄,脸上稚气未脱,只能算个大男孩子。可是当做噩梦打开门看到他的那一瞬,小兔就是觉得墨宇很高大。
  此后的几天,只要一想起那晚就会傻傻的发起呆来笑,而且,无论怎么样,脑海里的小宇都是高大的。
  慢慢的,寒假到来。因为墨宇是在本市,所以比墨琛早到家。虽然得知墨琛要回来的消息,而且也快一年没见了,但是小兔听到这个消息一点儿都不激动,仿佛跟没放在心上似的,挂上电话就缠着墨宇陪她逛街。
  墨宇不愿意去,他说自从他上大学后就用自己的钱开销生活日常所需了,现在穷的叮当响。逛街什么都不能买,没意思。
  小兔硬缠着他,只说不买东西,就看看。
  墨宇嫌她闹的烦,只好陪她出门。
  到了街上,小兔看人家吃什么都想要吃,墨宇眉头皱的紧紧的说没钱,小兔嘟嚷了两句倒是没说话。
  后来进了商场,小兔看到一本漂亮的笔记本,是彩色的纸,淡淡的颜色,里面是那种素净的图案,看了特别有浪漫的气息,抱在手里就舍不得松手。价钱要二十多块呢,墨宇见她这么喜欢,就给买下来了。
  小兔纳闷的问,
  “你不是没钱吗?”
  墨宇耸耸肩,不再乎的说,
  “这是最后的钱了!”付完帐口袋里也就剩十几块了。以前不缺钱倒不知道有什么,现在没钱用,真是觉得事事不顺。
  小兔也觉得墨宇奇怪,后来她想,肯定是墨叔叔生意失败了,小宇才没有钱用,她也不敢乱问。
  逛了大半天什么都没买,就买了一本笔记本。路上墨宇问小兔,打算拿那笔记本做什么。小兔想了半天也不知道做什么,写日记吧,这么漂亮的笔记本也日记太糟蹋了。认真想了好久后才说,
  “小宇,我舍不得用耶,我决定了,我要永远好好收藏着它!”
  墨宇听了又感动又想笑。笑骂,
  “傻瓜,买东西就是用来用的,你收藏它干什么啊,喜欢以后再买就是了!”
  小兔苦着脸瘪着嘴说,
  “搞不好以后再也买不到这么漂亮的笔记本了!”
  墨宇只在心中笑她傻。将来只会买到更漂亮的,怎么会买不到更漂亮的呢?
  这好像是所有人的通病,总觉得下一个更好,总觉得丢了现在这个自己会找到更好的,却从来不知道,其实自己所拥有的这个,才是最好的。
  一旦错过,再也找不到。
  回家的路上,有大车拉了一车橙子停在路边卖,远远看去橙黄橙黄的,倒是好看。墨宇心想,冬天吃点儿橙子还是蛮好的,就说要买一点儿。
  小兔听了急的连说,
  “不要了小宇,橙子四块钱一斤,你买不起的!”那紧张的样子,真是令人哭笑不得。
  墨宇气的大喊,
  “我到底是有多穷,连四块钱一斤的橙子都买不起?”因为喊的太过大声,连路过的行人都多看了他们两眼。明明是很生气的,却在喊完之后又笑了出来。
  又笑骂,
  “你这笨蛋,四块钱一斤啊,我买一斤四块钱就好!”
  小兔像是生怕墨宇会买,又认真的讲说,
  “那橙子好大,指不定一个就有两斤呢,还是不要买了,我们快回去吧!”
  第二天下午,墨琛回来了。
  门铃响时,墨宇和小兔正偎在沙发上看电视,腿上盖了一个薄毯。
  墨宇拧眉看了眼身边的人,怪声怪气的说,
  “还不快去开门,你的墨琛哥哥回来了!”
  只见那只兔子双眼紧紧盯着电视屏幕,微皱眉,似撒娇的说,
  “不要,好冷,你去开啦!”
  墨宇听了觉得有些奇怪,这笨兔子不是一直见到他哥就跟猫闻到腥味一样激动吗?扭头撇了她一眼说,
  “去开门啦,我哥回来了!”这回口气好了许多,明显是少了妒忌。
  小兔拢了拢腿上的薄毯,皱眉再次强调道,
  “都说了冷,你去开不行啊,要不剪刀石头布吧!”
  墨宇怪异的看了她一眼,哼的一声去开门。人家说女人变脸跟变天一样,还真是属实。
  连这只称不上女人的笨兔子都变的让人难以捉摸。
  一年不见,墨琛变的更高大俊朗,浑身透着成熟的气息。一身棕色的尼子风衣让他显的更是俊气迷人,一眼望去,那气质真不比电视上的哪个明星差。
  墨宇看了有些小小的自卑,虽然在学校他跟哥哥也是一样的发光体,可是他总觉得哥哥身上那种沉淀后而绽放出的光华气质,是他所没有的,也是怎么学也学不来的。
  小兔见到墨琛抬头看了一眼,喊了声墨琛哥哥就继续看电视去了。
  墨琛心中暗想,小兔一定是生他暑假没有回来的气,放下行李箱,脱下外衣后,便笑着到小兔身边坐下轻声说,
  “小兔,见到墨琛哥哥不高兴吗?”
  小兔摆摆头淡淡说,
  “没有啊!”
  墨琛笑了笑,从盒子里拿出礼物微笑着说,
  “看,这是我送给小兔的礼物,喜不喜欢?”
  小兔看了一眼,惊呼的说,
  “啊,好漂亮的围巾!”粉红色带兔子的围巾,而且织的样式又很淑女,很让人心动。
  墨琛见小兔终于笑了,便说,
  “来我给你围上好不好?”
  小兔高兴的点头。
  墨琛抬起双手,小兔昂着脖子凑近,眼见就上围上了,墨宇突然跑过来,一把抢过围巾,拿在手里甩来晃去,招脾又讥讽的说,
  “多大人的了啊,还围粉红色的围巾,特别是这个兔子,真是难看死了!”
  小兔一看自己的东西被抢走了,气的大喊,
  “你干嘛啊,还给我!”
  “不还不还就不还,有本事来追我啊!”墨宇朝她做鬼脸。小兔生气的追了上去,墨琛坐在沙发上笑看着他们,感觉他们怎么这么好,好像还是没变似的,跟从前一样欢乐无忧。
  他听着那欢笑声,眉心渐渐蹙了起来。
  
  




☆、第四十七章

  前段时间,他好哥儿们周前老家的大哥撞死了一个人赔了二十万。周前家里特别穷,是他们那一个县唯一的一个保送生。他家里为了供他上学,把仅有的两头牛都卖了。他大哥为了他,都二十八了还没结婚成家。听周前说,他们那村里,大部分男的都是满了二十就结婚,条件稍微差点儿的也在二十四左右结婚了。
  因为周前是个刻苦,聪明上进的男生,墨琛特别欣赏就和他玩的特别好。学校也有人排斥那种穷人。周前几乎一个学期就那一套衣服,洗的都有发白了。冬天几乎没有厚衣服穿,冷的时候就去操场跑步。也有人要资助周前,他却拒绝说,这世上还有比他更需要帮助的人。可是一个星期只吃馒头配咸菜。那种毅力,善良让从小生活优跃的墨琛打心底佩服。
  他一直觉得自己够懂事,也一直觉得自己算是见过了人生百态,至少比起同龄人,他确实成熟不少。但是,遇到周前,他才知道自己有多幸运,生活有多幸福。
  周前是那种即使饿到头晕眼花也不会找人借钱的那种人,可是那天他却为了那二十万的钱急的晕倒在宿舍里。
  其实人并不是周前的大哥撞的,当时是夜路,前面撞了人的那辆车跑了,周前的大哥从车灯光里看到有人倒地上了,就下车去看。刚好后面有人走来,周前大哥的那辆车又大,挡住了前面的视线,人家根本看不见前面还有车,就说是他撞的。周前的大哥人很老实,再说,那车又是只在山里拉货的黑车,没有牌照,人就这样咬定他了。
  按说撞死一个人,只赔二十万不算多,可是落到周前家,那就是巨款。如果人真是自己撞到,赔钱也没什么,反正钱没了能再挣嘛。关键人都不是自己撞的,这赔的多冤啊。
  宿舍里的人都对此事唏嘘不已。
  墨琛也在那几天反复思考人生人性。
  人,真的是千奇百怪,有的人,是你想象不到的好,有的人却是你想象不到的坏,而你,却不知道用哪种态度去面对各种各样的人。
  如果说,周前大哥的事只是发生在别人身上的事,唏嘘一下,感叹一下就算了。那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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