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鸩之媚 作者:司溟-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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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到旧事的伍媚心情有些低落,她一声不吭地爬上床,睡了。

    沈陆嘉蹙眉看着她湿漉漉的头发,丢下资料起了身:“把头发吹干再睡。”

    伍媚闭着眼睛只装听不见。

    沈陆嘉无奈,自己去找了吹风机,坐在床沿替她一束一束地吹头发。

    他的动作很轻,热风暖洋洋地拂过头皮,伍媚只觉得神思困顿,连眼皮也越发沉重起来。

    眼前的睡美人脸颊上还有洗过热水澡后的红粉绯绯,两瓣唇间还吐露一丝缝隙。听着她绵长的呼吸声,沈陆嘉不觉失笑。她对他倒是放心得紧,这样孤男寡女同处一室,她还能睡得如此没心没肺,就不怕他趁人之危吗?

    替伍媚吹干了头发之后,沈陆嘉拿起薄毯,仔细地盖在了她的小腹上。这才轻手轻脚地去浴室冲了澡,然后躺到了另外一张床上。  第二天清早,伍媚睁开眼睛时沈陆嘉已经洗漱完毕坐在沙发上看邮件了。

    听到动静,沈陆嘉抬头朝她微微一笑:“早。”

    还没彻底清醒的伍媚鹦鹉学舌一般回了他一声“早”,去盥洗间洗漱去了。

    她换好衣服出来时,沈陆嘉已经教服务生把早餐送到了房间。

    两个人吃了螺蛳粉和扁米饼,喝了鲜榨果汁后,准备去阮公馆见阮咸。

    白天的河内又是另外一番景象,这儿的高层建筑很少,放眼看去几乎全是四至五层漆成黄色或蓝色的建筑物,相当数量建筑物平整的屋顶上还种有花草。街道上戴着椰壳斗笠的三轮车夫,不疾不徐地踩着踏脚,留下一路清脆的铃铛声。结实苗条的越南妇女,蹲在自己的摊位前,兜售着热带水果、香烟和打火机。也有年轻羞涩的小姑娘挎着藤条编成的小篮子走到两人面前,眼神明亮地看一眼沈陆嘉,又伸手指指伍媚,再指指自己篮子里用细铁丝串成的娇柔的茉莉花。芬芳洁白的花朵像小小的玉石,上面还滚动着晶亮的露珠。

    沈陆嘉心知是叫他买花,他掏出几枚5000面值的越南盾,放进篮子里,这才拿起一串茉莉花,有些不好意思地递给伍媚。

    “给我的?”伍媚含笑反问。

    沈陆嘉微微偏过头去,含糊地应了一声。

    伍媚并没有接,只是将左手伸到他面前。

    茉莉花的香气冲进鼻子里,有花粉过敏的沈陆嘉觉得有些头晕,他修长的手指小心翼翼地捏住花朵间的铁丝,套在了伍媚的手腕上,指尖不小心碰触到她的皮肤,他觉得头里更是昏沉。

    河内的出租车并不像国内那样遍地都是,最主要的交通工具是摩托,好容易拦到一辆出租车,但是当伍媚报出要去阮公馆时,司机像见了鬼一样,一打方向盘,便风驰电掣地开溜了。

    沈陆嘉有些吃惊地看着那一缕尾气,“为什么会这样?”

    “大概因为阮咸是个魔鬼吧?”伍媚笑得云淡风轻,沈陆嘉却敏锐地捕捉到了她眼底转瞬即逝的一丝惧意。

    “Xic Lo。”伍媚伸手招呼了一辆三轮车。越南的三轮车和国内不同,踏脚的地方是在后面,这样可以不影响游客的视线。

    两个人上了车。这次伍媚没有直接告诉车夫目的地是阮公馆,而是告诉他去玉山寺。

    “刚才你拦车时说的是什么,发音好像‘是个猪’。”沈陆嘉问道。

    伍媚不由噗嗤一笑,“是三轮车的越南语,中文发音不是‘是个猪’,是‘氏哥鲁’。”

    而阮公馆内,刚晨起不久的阮咸正懒洋洋地将三枚摩挲的锃亮的乾隆通宝随意地抛掷出去,任由它们叮当落在床前的小几子上。一连抛了六次之后他才古怪地一笑,自言自语道:“坎上离下,水火既济,今天怕是要有不速之客上门啊。”

一双蓝眼睛


    在玉山寺下了车。沈陆嘉和伍媚两个人步行往阮公馆走去。

    路上;伍媚犹豫了片刻;还是提醒沈陆家嘉:“阮咸差人送的茶水点心一概不要碰。”

    “好。”沈陆嘉也不多问;一口应承下来。

    隔着老远,沈陆嘉便看见一片斑斓的花海;一栋白色的小楼掩映在重重花海里。走得近了;沈陆嘉才惊觉那些沉重硕大的花朵竟然都是罂粟花;一株株足有一人高,艳红、桃红、绛紫、纯白……华丽得让人心惊肉跳。好些绿孔雀、蓝孔雀在花阴下昂首阔步;旁若无人。还有背着枪械的健壮男人神情阴郁地在小楼周围逡巡。

    沈陆嘉不觉蹙眉,他终于明白为什么先前在街边拦车;一听见是去阮公馆,那个司机便一踩油门跑了。他有预感;这个阮咸,根本就是危险的代名词。

    “伍小姐。”一个裹着白色包头的黝黑青年不知道从哪里冒了出来,在伍媚面前微微躬身。他相貌平凡,唯有两只眼睛亮如寒星,身上穿着白色对襟布褂,下面是一条黑色熟罗裤子,脚上是黑色的布鞋。

    “穆。我要见你家主子。”伍媚声音冷淡。

    叫穆的青年却看了看她身旁的男人,不卑不亢地说道:“您见主人自然是不妨事,可是主子说了,今天不见外客。”

    伍媚哼了一声,抱着两条胳膊看着地面。沈陆嘉却在暗暗打量这个叫穆的男人,他的身上有一种太平盛世里鲜见的阳刚戾气,这是只有在刀头舔血的人身上才有的肃杀气质。

    两方就这样僵持着。热风吹在人身上,沈陆嘉和伍媚额上全部沁出了绿豆大小的汗滴,而那个叫做穆的青年,却似浑然不觉。

    “带他们来见我。”穆的耳朵里塞着的微型通讯器里传来阮咸阴柔的声音。

    “两位请。”穆做了给请的手势,走在前面领路。

    小楼外表寻常,内里却别有洞天,只是布置得有些古怪,不中不洋。中国旧式的白粉墙上挂着西方的静物油画,古色古香的金漆几案上搁着多头银烛台,墙角一架三角钢琴上偏盖着蝙蝠纹样的大红绫子布,怪异极了。由于拉着窗帘,室内光鲜黯淡,还弥散着一种奇特的香味。

    穆掀开一道竹簟帘幕,请二人入了内。然后自己垂手恭容站在了帘幕之外。

    甫一入内,沈陆嘉便看见一个相貌秀美的混血青年半卧在一张雕花牙床上,他穿着一袭宽松的红色的睡袍,露出半个肩头,肩头上还有狰狞的纹身。*。**/*男子的脸型是一个有弧度的倒三角,长着尖尖的下颌,疏朗的眉毛下是一双吊梢的凤眼,眼珠仿佛由于忧郁而变成了淡蓝色,呈半透明,又因为光线,像两颗毫无瑕疵的玻璃弹珠。嘴唇却是殷红如血。总而言之,他整个人充满了一种阴性之美,叫人不由想起古代专演旦角的绝世名伶。

    只是他的手里却捏着一柄翠玉镏金珐琅烟枪,枪头还镶嵌有烧蓝花卉纹的装饰。牙床前,一个穿着奥黛的美貌少女跪在地上,正在娴熟地将金黄色的鸦片膏搓成小丸,用银签子放在火上烤软。然后小心翼翼地掀开烟锅的白玉顶盖,将小丸塞进去。阮咸随之闲适地翻转烟锅对准火苗,吸食袅袅腾起香烟。

    一股浓烈的甜香弥漫开来,阮咸的神情沉醉而惬意。

    他身前的花几上还搁着一盘佛手和香椽,正散发出幽幽寒香。一只金丝猴坐在花几上,手里捧着黄橙橙的佛手,不时嗅嗅闻闻,发出吱吱叽叽的叫声。看见伍媚,那猴子顿时丢下佛手,三两下就扑了过来。

    伍媚却是一脸嫌恶,作势抬脚要踢,没好气地喝道“滚开”。

    阮咸徐徐吐出一口烟雾,“阿芒,回来。”

    那猴儿听到主人的声音,肩膀一垮,老老实实退了回去。

    将手里的烟枪递给少女,阮咸用手撑住头,斜着眼睛打量沈陆嘉。他年纪虽然不大,但阅历惊人,识人自有一套。古语有云“深沉厚重,魅力十足者,为第一等人;磊落豪迈,不拘小节者,为第二等人;聪明绝顶,辩才无碍者,为第三等人”。很显然,伍媚带来的这个男人是属于第一等。

    沈陆嘉知道阮咸性子古怪,一时也吃不准到底该怎么称呼他,便以退为进。

    “我又不是你亲爹,你带个男人来见我作什么?”阮咸忽然语出惊人,一双凤眼噙着笑,望向伍媚。

    伍媚岿然不动,淡漠道:“沈陆嘉,晟时的沈总,我的顶头上司。”

    “哦。”阮咸拉长了声音,又看向沈陆嘉,一脸诚恳地说道:“不好意思,没听说过,说不了久仰久仰。”

    沈陆嘉也不动怒,淡淡一笑:“我倒是对阮先生久仰的紧。”

    阮咸坐直了身体,饶有兴致地盯住沈陆嘉:“直说吧,来找我干吗?”

    “我想请阮先生,打消增持和收购鼎言股票的念头。”沈陆嘉开门见山。

    阮咸嗤嗤地笑起来,伸手指指自己的太阳穴,又看住伍媚:“你们沈总这儿不会有毛病吧?”

    “有毛病也没你严重。”伍媚语气讥诮。

    “你和他睡过了?”阮咸凤眼微眯,改用越南语质问伍媚,连声音也冷了几分。

    伍媚从鼻子里哼了一声,并未回答。

    阮咸忽然笑起来,“沈总,您先去书房等我,我和您的这位伍小姐有几句话要讲。”他言辞客气,语气里却带着不可一世的自负和不容拒绝的傲慢。

    沈陆嘉并没有动,只是抬眸看向伍媚。

    伍媚知道他在征询她的意思,心头一暖,朝他点点头。

    “那我就把伍媚暂时交给阮先生了。”沈陆嘉淡淡撂下一句,迈开长腿离开了内室。

    阮咸脸上的笑意愈发意味深长,“我的小伍媚如今真是翅膀长硬了啊。知道帮着外人来算计我了。”

    “唷,阮大少您多厉害啊,粘上毛比猴儿都精,我要是能算计到您那真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伍媚冷笑。

    阮咸仿佛听不出她的冷嘲热讽,反而笑眯眯地讲起了故事:“从前,大森林里有一只老虎向猫学艺,猫教会了老虎跳跃和捕捉的技巧之后,老虎却妄图吃掉猫,不料猫还留了一手。”说到这里他顿了顿,赤脚下了床,走到伍媚面前,居高临下地一笑:“何况你还算不上是老虎。你今日所有的一切,大半皆来自于我,若是惹毛了我,你该知道代价。”

    伍媚刚想顶嘴,阮咸已经出手如电,右手狠狠地捏住了她的下颌,脸上笑容半丝未褪,“我帮你磨尖了牙齿和爪子,不是让你对付我的。”

    伍媚脸色有些发白,但是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愤怒地盯着阮咸。

    阮咸却用左手做了个噤声的动作,“我好容易帮你把晏经纬调到蔺川去,乖,别辜负了哥哥的一片好心。”

    伍媚浑身一僵。晏经纬的高升居然是他在里面做的手脚?她认识他六年,还是摸不清楚这个男人的势力到底大到什么地步。

    阮咸却趁她分神,将脸凑向她雪白的耳廓,又伸出舌头含住了她圆润的耳珠,然后舌头恶劣地迤逦而下,缓缓扫过她的颈项。伍媚咬紧下唇,抬起膝盖就向阮咸的某个紧要部位顶去。

    阮咸惑人地一笑,双手捏紧伍媚的手腕,直接将她拖着一齐倒向了那张雕花牙床。

    叫阿芒的猴子吱吱怪叫两声,捂着眼睛跳到了旁边。

    阮咸低低一笑,伸手一扯牙床上猩红的帷幔,床尾露出一幅女子的半身□,照片里女子正在沐浴,仰着头任由水洒在脸上,双眸微眯,姿势放松而享受。打湿的乌发随意地披在胸前背后。

    “怎么样,我把你照的美不美?”阮咸含笑问伍媚。

    “你这个死变态,居然偷拍我。”伍媚咬牙切齿。

    阮咸嘴角的笑意逐渐扩大,“看见照片下面的这些斑点吗?我特别喜欢对着你这幅照片打飞机。至于那些斑点——”阮咸笑得很无耻,“可都是我的精华。”

    “阮大少您可是高富帅,居然也要靠打飞机度日?”伍媚猛地推开压在自己身上的阮咸,讽刺道。

    “你知道的,妞泡多了会累,爱做多了会瞌睡。”

    “您这名字真是可惜了,您就该叫阮咸湿,又咸又湿,和你这个人一样,叫人恶心。”伍媚理了理身上的衣裳,起了身。

    阮咸两只手交叠枕在脑后,“你说我把这幅照片给沈陆嘉,他会怎么样?”

    伍媚脚步一窒,却没有停住,只冷冰冰地丢下三个字:“随便你。”

    等到伍媚掀开竹簟帘幕,阮咸才自言自语一般,“我最讨厌那些健康的、正直的、干净的男人了。”说罢,懒洋洋地起了身,穿上木屐,弯腰抄起地上的猴子去了书房。

    沈陆嘉坐在书房的沙发上,伍媚坐在他身侧。

    阮咸状若无意地扫过沈陆嘉面前那杯红茶,没有丝毫饮用的痕迹,朝伍媚冷笑了两声。

    “沈总,我这人什么都缺,唯独不缺钱。你要我放弃增持和收购鼎言的股票,也行,但我有一个条件。”阮咸一下又一下地抚摸着阿芒金色的丝毛。

    “阮先生请讲。”

    “这只金丝猴我驯养了三年了,可惜它是个不识货的,你给它钞票,它会毫不犹豫地撕个粉碎,沈总是搞金融的,想必可以教教它仕途经济。”阮咸笑得邪恶,“倘若沈总在五天内教会它认得钞票,我就放弃增持和收购鼎言的股票,还把我手里鼎言百分之六的鼎言股票送给你,如若不成,就请沈总打道回府。”

    “好。一言为定。”沈陆嘉起了身,沉稳地答应了。

远离尘嚣


    因为带着一只猴子;酒店自然是没法住下去了。沈陆嘉便主动联系了莫傅司留给他的人名中的一个。

    对方会只会说粗浅的中文;尽管交流的不是很顺畅;但显然莫傅司已经事先交代过了,沈陆嘉刚一自报家门;对方便异常热情地说“沈先生有什么事情尽管吩咐。”

    于是沈陆嘉便坦言想要找一处房子借用几天。那个叫黎博元的男人想了想;爽快地说自己在三十六街区有一间小阁楼;原本是打算改造成家庭旅馆的,现在便借给他们暂住。还约了时间地点领他们过去。

    收了线;沈陆嘉看向正在收拾行李的伍媚道:“阁楼条件恐怕比不上酒店,你若是住不惯;不如就还住在这儿,我一个人搬过去就行。”

    “我坚决跟领导共进退。”伍媚笑吟吟地回了一句。

    沈陆嘉笑笑;低头又去拨电话,却听见伍媚忽然问道:“你有把握吗?猴子再聪明,终归是头畜生,何况只有五天时间。”

    沈陆嘉朝她淡定地一笑,拨通了电话。

    应该是越洋电话,伍媚听得清清楚楚。电话里沈陆嘉请对方立刻搭乘飞机将三只分别叫拉格朗日、开普勒和诺特的僧帽猴送到河内来。

    伍媚啧嘴,这三只猴子的名字都来源于数学大家,拉格朗日在数学、力学和天文学上都是建树颇丰。至于开普勒,提出了行星运动三大定律,更是赫赫有名。而诺特,则是一位伟大的女性数学家,被誉为抽象代数之母。

    “这些猴子的名字够霸气啊。”伍媚揶揄道。

    “是我的一位学长起的。他为人比较狂傲。”沈陆嘉解释道。

    不用说伍媚都猜到这些名字肯定不是出自于端方严正的沈陆嘉,她有些好奇地接着问道:“诺特是只母猴子吧?”

    沈陆嘉点头,眼里有赞许之意。

    “你让别人给你送三只猴子过来做什么?阮咸让你训的是阿芒。”伍媚不解。

    沈陆嘉笑笑:“我读大学时,看亚当斯密在《国富论》里说‘没有任何人曾经看到过两只狗公平而神圣地交换骨头。没有任何人曾经见证过,一只动物通过肢体语言和自然的叫声,向另一只传达这样的意思:这是我的,那是你的;我愿意用这个换你那个。’我觉得这话说的很有意思,就和我那位动物学专业的学长就进行了一项合作研究,教动物使用货币。*。**/*那三只僧帽猴就是我们成功训练出来的样品。”

    “僧帽猴?”伍媚从没听说过这种猴子。

    “叫僧帽猴是由于它们头部有一大撮黑毛,看上去就像修道士的黑色风帽。这种猴子智商很高,而且**明确,只关心食物和□,非常适合做研究。”沈陆嘉一面说一面将阿芒塞进笼子里,一手提着笼子,一手拉着行李箱朝门外走去。

    阿芒自由散漫惯了,在笼子里抓耳挠腮,窜上蹦下,唧唧乱叫。

    拦了一辆出租车,两人去了三十六街区。小巷错综复杂,如同迷宫一般蜿蜒曲折。一间间花花绿绿五色斑斓的店铺紧密地连接在一起,肉感的美女海报、写有英文的酒吧招牌、鸽子笼一般的家庭旅馆、茶摊上挂着的锦缎灯笼……简直叫人疑心处于某个杂糅的时代。

    黎博元是一位越南珠宝商人,个子不高,但看上去相当精悍。他将店面暂时交由伙计打理,很殷勤地领着沈陆嘉和伍媚去了阁楼。

    阁楼临街,木制的,黎博元开了门锁,有轻微的苔藓味混杂着尘埃的气味扑进肺里。

    黎博元不好意思地搓了搓手,连声道歉。

    “挺好的,不妨事。”沈陆嘉宽厚地一笑。

    阁楼分为上下两层,麻雀虽小,倒是五脏俱全。从只刷了一层清漆的古朴的木桌子和沉重的木椅到锅碗瓢盆,应有尽有。

    将水电检查完毕后,黎博元告辞说待会儿送竹席被褥来。

    伍媚则望着天花板上的三叶电扇,叹了口气。

    沈陆嘉神色抱歉地看向她,继续建议:“要不你还是回酒店吧。”

    “你就这么巴不得我走啊?”伍媚似笑非笑地睇着沈陆嘉。

    “我只是怕你住不惯。”沈陆嘉有些窘。

    伍媚没有接话,只是找了个抹布,擦起桌椅来。

    约莫半个小时,黎博元带着一个跟班又来了,两个人手里满满都是东西,崭新的竹席薄被,大袋新鲜时蔬和水果,甚至还有米粮和调料。

    沈陆嘉赶紧上前搭把手。

    黎博元放下手里的东西,笑道,“沈先生,您不肯让我尽一尽地主之谊,我就只好送点蔬果米粮过来了,不值钱,您千万收下。”

    沈陆嘉推辞未果,只得收下。

    待黎博元和跟班离开后,伍媚开始铺床,散开卷成筒状的竹席时她才发现黎博元只送了一张席子来。

    沈陆嘉打开百叶木格子窗户后,一回头就看见伍媚坐在床沿,席子只摊了一半。

    “怎么了?”

    伍媚抬眼看住沈陆嘉,眼睛里微带捉弄:“只有一张席子。”

    沈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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