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匆匆那年-第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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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底赵烨还是担心被拒绝,那简直太折面子了。他们天天都在一起玩,低头不见抬头见,如果被闪了,就真的下不来台。毕竟林嘉茉并没表示过什么,只是天天围着赵烨傻玩傻乐。那次喝醉酒,林嘉茉靠在他胸前沉沉睡着,而赵烨却百抓挠心,火烧火燎的,送她回家之后又绕着二环骑了一圈才冷静下来。所以赵烨迟迟不敢跟她说出这份心意,他害怕林嘉茉那美丽的笑容会因此在他眼前消失不见。

而这次陈寻和方茴的事给了赵烨勇气,他突然发现两个人原来可以像好朋友一样天天玩闹,同时又可以在心底互相倾慕,在别人看不见的角落偷偷牵一下手,塞张纸条,掰块橡皮。这种美好的关系大大刺激了赵烨,他渴望能和林嘉茉变成陈寻他们这样,渴望得已经忘记可能产生的尴尬了。

但是赵烨并不知道,林嘉茉没有一丝一毫这样的想法,即使有,对象也不是他。那本《第一次亲密接触》她还没有还给苏凯,苏凯高三了,忙得顾不上和他们混在一块,所以能见到他的时候少之又少。林嘉茉仅凭着这本小说和他保持的一点点联系,每次苏凯路过他们班门口,都会停下来朝里喊一句:“嘉茉,书看完了么?”林嘉茉就假装说:“没呢!轻舞飞扬还没死呢!”慢慢的,好像那本小说已经不再那么重要,只是林嘉茉冲他微笑的借口罢了。

久而久之,方茴他们聚在一起的时候,也谈起了“喜欢”这样的敏感字眼。赵烨总是旁敲侧击的说,要在适当的时候做出适当的表白,两人之间也许只隔着层纸,但是不说开就永远不会知道。这段话被林嘉茉自动带入了苏凯身上,眼看他毕业日日临近,她不甘于就这么送走他,就这么说再见,因此频频点头,说赵烨想得有道理。但岂不知这样一来,更让赵烨蠢蠢欲动。

乔燃持着另一个论调,他觉得喜欢不一定非要说出来,舍得自己的幸福去让心上人幸福,也是种不错的牺牲,陈晓东不是有首歌么,就叫作《比我幸福》,挺好的,挺好的。

林嘉茉说他是书呆子哲学,太不现实了,人家陈晓东和张柏芝在轰轰烈烈“东芝恋”,也就他真信什么比谁幸福。要真这么下去,是个人都能比乔燃幸福!

乔燃笑笑,不再说话。

陈寻说喜欢这种东西,就是按捺不住的冲动,想早上一起上学,晚上一起回家,最好天天待在一起,一睁眼就能看见。所以即使以后不能一直在一块,但一定要在尚还亲密的时间里,不留下一点遗憾。等彼此老了回想起来,还觉得当初能遇到这样的人,真是太好了。

这话方茴听着有点不舒服,当初陈寻说天长地久的时候她不信,现在陈寻说曾经拥有了她又心酸,因此在她看来,喜欢就是让自己的心变成别人的,说不准是好还是不好的情感。陈寻的话她也无法反驳,只是在心里想,就像他说的吧,若是以后四散天涯,也不要后悔好了。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几个孩子已经不能再像最初一样单纯相处。长大就是这样,总是让你得到一些再失去一些。比如他们都不会知道,这些曾经的天真谈话,会产生怎样的后来。

(5)

其实要不是那天聊起喜欢这个话题,可能方茴和陈寻永远都不会再提到以前的事了。方茴说,现在想想有些事情还是不知道的好,可是所谓覆水难收,她也没办法告诉那时候的自己不要好奇去听,一切终归来不及。

大家吃完饭,各回各家各找各妈。方茴没骑车,她晚上去妈妈家住,陈寻送她回家。以前要是也有这样的时候,方茴可能随意让他们来载,乔燃和赵烨都行。但自从她和陈寻的事曝光之后,陈寻的自行车后座就成了她的专座。乔燃站在马路另一边跟他们挥手道别,槐树下三个身影,偏偏只有他显得有点孤单。

初秋的北京是天气最好的时候,五四大街两旁的银杏树落下金黄的叶子,洋洋洒洒铺满了一地,方茴坐在陈寻身后,手扶着车架,两只腿交替晃悠着,像小女孩一样的调皮。

“你看着吧,赵烨要对嘉茉下手了!”陈寻蹬着车,扭过半边脸说。

“诶?不会吧?”方茴惊讶的说。

“肯定的!他那点花花肠子,逃不过我的法眼!”

“嗯,他看上去对嘉茉还真的挺认真的……”

“切!他对谁不认真啊!什么小学的丽丽,初中的小嫔,到高中,就轮到嘉茉了。”

“啊?这样啊,那也好,反正嘉茉也不会同意的。”方茴皱着眉说,“男生对第一个喜欢的人,是最看重的吧?算是初恋对不对?”

“也许吧,可我觉得两个人彼此喜欢才算初恋吧,比如咱俩这样。第一个喜欢的人……不是一般都是单恋么?”

“我也不知道……”

“呵呵,是不是我不算你初恋啊,是李贺吧!”陈寻酸溜溜的说,他总觉得,不管是好还是不好,李贺这人给方茴留下的东西太深刻了,这么多年过去,做梦居然还会梦到他。

“你……你胡说!”方茴有点生气了,“我和他从来就没……”

“知道了知道了!”陈寻向后伸出胳膊拍了拍她说,“我逗你呢!”

“那你呢!我是你初恋么?”方茴问,她有点紧张,手不自觉的抓紧了车架。

“靠!当然了!要不然我也不会这么狼狈啊!”陈寻大叫。

“没有单恋过谁?”方茴放松下来,笑着逗趣的问。

“没……”陈寻不假思索的说,却又突然停住,“有吧……”

方茴的脚后跟猛地磕在了车后轱辘上,狠狠的疼了一下。

“聊会儿天再回去吧。”陈寻停下来,转过身说。

“好……”方茴恍惚的回答,她的心刚才停滞了一下,模模糊糊的搞不清楚陈寻刚才说的到底是没还是有。

“我请你吃冰棍!我都骑出汗了!冰冰怎么样?你要桔子的还是荔枝的?”

“桔子。”

“好!等我啊!”陈寻把车停到路边,跑向了旁边的小卖部。

陈寻买回了冰棍,两个人就坐在了旁边马路牙子上。方茴轻轻咬了一口,桔子味的冰块让她打了个哆嗦,她咳嗽了两声,装作不在意的问:“是有吧?”

“啊?什么?”陈寻吸了一口快流下来的冰水,转过头说。

“单恋的人……”方茴小声说,“是王曼曼?”

“怎么可能是她!”陈寻使劲摆摆手说。

“那是谁?”

“其实那也算不上什么单恋……嗯……你认识的。”陈寻有些局促,低下头说,“吴婷婷。”

“哦……”方茴尽量平淡的表现,她想起吴婷婷那漂亮的低领衣服,姣好成熟的模样,过于活泼开放的言语,心里突然有点难受。

“你上回不是问我白锋是谁么?我干脆给你讲讲我们以前的事吧。”陈寻望着远处,已经沉浸在了过去的思绪里。

“好吧。”方茴随着他的目光,也茫然的望向了另一边,她有种感觉,那里可能是她怎么也看不清的地方。

当陈寻和唐海冰他们梳着板寸,穿着背心裤衩,吸着鼻涕,自称女神的圣斗士满胡同乱跑时,吴婷婷还是个天真漂亮人见人爱的小丫头片子。那时候她根本不会骂人,更不会抽烟,也绝对没穿过暴露的衣服。她总是一身干净的小花裙子,梳着两个小辫,一颠一颠的跟在他们后面,奶声奶气的说:“等等我,等等我。” 这种时候唐海冰通常不会理会吴婷婷的呼喊,继续向前冲杀,而陈寻总会停下来,回过头喊:“快点啊!”如果她实在慢了,陈寻就干脆拉着她一起跑。

不过陈寻和吴婷婷并不是传统意义上浪漫的青梅竹马。在80年代末90年代初北京这地界儿上,这些孩子还根本不知道浪漫两字怎么写。他们会分抢金鸡片和虾条,以至于吵得不可开交;会因为玩三个字时拍打的使劲了,去告彼此家长;同时也会开开心心的掰开大大泡泡糖或双棒冰棍,一人一半;会偷偷买五毛钱一碗的豆腐脑,头碰头凑在一起大口的吃。这样的生活酝酿不出什么激烈的情感,只有站在对方院门口大声呼喊名字时所带来的欢愉和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淡淡喜欢。

白锋和他们不一样,他比这些孩子大两三岁,不管是上学、懂事、还是闯祸,都比他们先行一步。他家里情况并不好,父亲因为盗窃被判刑,母亲是同一个监狱的女犯,两人不知道怎么着出来之后就结婚生孩子了,接着又不知道怎么着就互相看不顺眼不过了。最后他们谁也不要这个孩子,把他扔在了他爷爷家。那老头已经什么都看开了,眼珠子都指望不上,还能指望眼眶子?不过多付碗筷,白锋就权当是小猫小狗养大的。

好在这些都没影响白锋快乐成长,至少最先开始没影响,他以自己的聪明才智和身高个头充当起了这一片的孩子王。比如他玩砍包时总能抓住包,多挣几条命,玩踢锅时攻守俱佳,捉虫子也最灵巧,放在玻璃罐里的蛐蛐永远叫得最响,打架更是几条胡同里的NO。1。所以大家都爱跟他一头和他一起玩,傍晚吃完饭就像聚会一样纷纷跑到白锋那里去,在他们的胡同里,总能听见孩子们稚嫩的呼喊声:“走!找白锋去!”

在那时,陈寻、唐海冰和孙涛是白锋的忠实拥趸,而杨晴和吴婷婷则是白锋的忠实崇拜者。小孩子不懂得怎么表现爱慕,男孩通常用追跑打闹来引起女生的注意,而每次陈寻“欺负”了吴婷婷之后,她都会扁着小嘴一脸委屈的说:“我告白锋去!”然后一颠一颠的跑走。留在原地的小小陈寻,也会因此而感到一丝丝的难过。就这样,三个人之间勾成了无比单纯的三角关系。

可惜好景不长,随着年龄的增长,大人们渐渐的介入其中。找白锋玩得人越来越少了,原因很简单,就是家长不让,怕跟着犯人的孩子学坏了。其实白锋他爸不见得有多大道行,但是经过人们口口相传,这事就深了。王家二大妈经常跟她孙子说:“白锋他爸杀过好几个人!现在凶刀还在他们家床铺下头压着呢!跟白锋玩,万一他看你不顺眼了,就得给你三刀六洞!”小口儿张叔叔吓唬他儿子:“白锋家是祖传的杀人病,发起疯来你爸爸我都制不住他!以后不许跟他玩,听见没有!”相比较起来陈寻他妈还比较科学客观,她只是淡淡的说:“别去白锋那院了,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这些事白锋心里明镜似的,他也不怒不怨,干脆和学校的同学鬼混起来,不在胡同露头了。

唯一不太听话的就是吴婷婷,她照样天天往白锋家跑,敲门问他爷爷:“白锋在家么?”只不过她的期待问话常常得到失望回答,他爷爷总是摇摇头说:“不在,外面野去了!唉!随他爸随了个铁!”就这么三番五次之后,吴婷婷终于遇见了白锋,确切的说不止白锋,还有他身边一个挺古怪的女孩子。那女生穿了很紧身的衣服,小小的胸脯形状能看得一清二楚,白锋和她坐得很近,一边吐着脏字笑骂,一边抽烟。

“婷婷!进来啊!”白锋看见她,高兴的笑了。

吴婷婷怯怯的走进去,白锋一把拉住她,往她手里塞了一大把酸三色。

“看我们婷婷漂亮吧!”白锋很骄傲的对身边的女孩说。

“你丫不会恋童吧!”女孩不屑的瞥了吴婷婷一眼。

“滚蛋!你丫吃醋了吧!”白锋毫不顾忌的拍了她屁股一下。

吴婷婷手心里出了汗,糖果好像化了一点,粘粘的感觉让她很不舒服。

“她是谁啊?”吴婷婷小声的问。

“她呀!你嫂子!”白锋坏笑着说。

“嫂子?”

“就是我媳妇!”白锋大笑了起来,那个女孩有点不好意思,狠狠的捶了他一下。

吴婷婷从白锋家出来时哭了,她一边抹眼泪一边吃糖,在路上她遇见了陈寻,陈寻慌慌张张的凑到她脸上看,不停的问怎么了。吴婷婷后退两步,把小花裙子紧紧向后勒住弄得像紧身衣一样,抬起眼问陈寻:“好看么?”

“不太好看。”陈寻歪着头,困惑的说。

“好看!你不懂!”吴婷婷气鼓鼓的转了个圈。

“那……好看吧。”陈寻无奈的说。

“其实……”吴婷婷低下头,“我也觉得不太好看……”

说起来白锋没给过吴婷婷什么好处,更谈不上情感的付出。他就像喜爱一个洋娃娃一样的对她好,直到他彻底离开都是如此。

那天他见到吴婷婷的时候照例跑过来塞给她糖,他兜里好像总是为她预备点好吃的。吴婷婷接过来含在嘴里,学赖宁把糖纸挫成小棍。

“好看么?”吴婷婷突然想起了点什么,她手忙脚乱的把裙子又弄成了紧身的形状。

“好看!我们婷婷最好看了!”白锋笑着看她折腾。

“比你媳妇好看么?”吴婷婷的童音念出“媳妇”这两个字,听着特别的别扭。

“嗯!比她好看!”白锋弯下腰掐了掐她脸蛋说。

“那我当你媳妇成么?”吴婷婷天真且认真的说。

白锋大笑起来,最终看着吴婷婷快哭出来的小脸使劲说了可以。

“长大吧!长大了当我媳妇!”

“好!”

这是他们两人最后一次的对话,怀揣着最美好梦想的吴婷婷怎么也想不到,她和白锋竟然就此一别,后会无期。

半夜两点多的时候,胡同里进来了两辆警车,蓝红相间的顶灯,晃得各家各户都胆战心惊的。吴婷婷迷迷糊糊的缩在她妈妈怀里,她爸爸和几个男人一起出院看了看。没一会儿他们就回来了,她妈妈忙迎上去,慌张的问:“这是怎么了?谁家出事了?”

“老白家!他那个孙子把人脑瓜瓢给开了!警察抓人呢!”

“哎哟我的妈呀!白锋这孩子怎么这么大胆儿啊!抓着了么?”

“没!早跑路了,晚上就没回家。他们这家子人可真是的,我就说别让婷婷总跟他玩,你还不当个事儿!你瞅瞅!现在都闹出人命了!”

“谁不当事啊!我说她,她听么!婷婷!婷婷!……诶?这孩子哪儿去了!”

吴婷婷听见白锋的名字早就跑了出去,她在院门口遇见了同样闻风而来的陈寻,两个人大眼瞪小眼谁也说不出来话,半天吴婷婷才倒过气来,颤悠悠的说:“你说,白锋他没事吧?”

“没事吧?”陈寻的话一点都不像回答。

“没事,肯定没事。”吴婷婷努力笃定的说。

“嗯,肯定没事。”陈寻也跟着她笃定的说。

两个孩子最后被各自家长拉回了家,他们那时候还以为睡个觉明天就一切都好了,可以当面问问白锋到底怎么回事,可是自那之后他们就再也没见到过他。

白锋的案子很简单,聚众酒后斗殴,多人受伤一人身亡,疑犯除白锋外另有两人在逃,正在通缉中。死者系某职高学生,据传是混乱之中白锋拿着啤酒瓶砸到了他的后脑,致使其当场死亡。涉案的孩子多半被送入了少管所,剩下少部分情节较轻的,也都被学校给了处分。

沸沸扬扬的白锋事件告一段落,人们除了在茶余饭后再念叨两句,也就不再惦记他。而为之改变的只有吴婷婷,她后来和白锋的那些朋友混在了一起,也开始穿紧身衣、化妆、骂人。她收集所有的线索,去打听发生在白锋身上的所有事。倔强的她信誓旦旦的认为,总有一天白锋会回来。即使不能履行彼此的诺言,至少想起来时还可以相视而笑。这是她整个少年时代最执著的想法,一想很多年。

“那你呢?是不是还喜欢她?”方茴静静的问。

“怎么会呢!现在不是有你了么!”陈寻轻抚着她的头发,叹了口气说,“已经不喜欢了。我觉得两个人在一块,一定得是彼此心中最至高无上,无可替代的存在。可是显然我代替不了白锋在婷婷心里的位置。我不愿意委曲求全,她也不想退而求其次。既然这样,何苦非凑在一起呢?”

“因为这个就放弃了?你还真自私霸道……就不能多付出一点啊……”方茴摇摇头说。

“不一样……呵呵,反正我就是挺极端的人,你可别让我知道有什么对不起我的事啊!”陈寻笑了笑说。

“但是我还是挺心疼她的。我觉得她真不值得,因为白锋的人生改变自己的人生,而改变自己之后又不能对白锋产生一丝一毫的影响,这样的等待,太没意义了。”

“有些事,对你来说没意义,对别人可就不一定了。”方茴轻轻的说,她从陈寻语气中感受到了太多的不甘心,这种感觉让她很不舒服。

“好了好了!不说了!走吧!我送你回家……哎哟!你怎么弄得!”陈寻站起来拉方茴,突然指着她的衣服大叫。

方茴低下头看,不知道什么时候桔子冰棍融化的水都滴在了她的衣服上,平日可亲的桔黄色变得一片狼藉触目惊心。

她惨笑了一下,即便表现的再不在意,实际上也还是慌乱的掩饰不了小小的心酸。陈寻的心里,终究有她不能进入的空隙。

(6)

我觉得女人心海底针这句话很欠妥,要我说,这女人心根本就是宇宙黑洞!你以为你看了个大概了,其实不过是个影儿,真实内容距离你起码上千光年。

我和方茴闹了小小的不愉快。

起因是什么我也说不清楚,与平时不太一样的地方大概就是我们在买菜的时候遇见欢欢了。当时我们正在奋力的为一些黄瓜和菜贩讨价还价,他比较心不在焉的应付我们,因为他另一边的摊位上有一拨更厉害的主儿在使劲贬低他家胡萝卜的价值。而那两个人就是欢欢和她的澳洲男友。

最终我们抱着黄瓜和胡萝卜胜利会师,不得不说这是些许尴尬的场景,尤其是我发现那澳洲男人长的基本就像猪一样的时候,我的嘴角很不自然的抽搐了。我琢磨着这小娘皮明显间接骂我了,她甩了我选了他,不就是他比我好的意思吗?可是……操!他哪部分比我好啊!

欢欢的眉毛挑了挑,我知道这也是她不自在的表现。她表明立场似的挽住了那男人的肘子,用依旧没有改观的四川味英语说:“Hi!”

我心想装什么孙子!统共四个人,三都是中国人,干吗还放洋屁啊!

“你好!”我特绅士的说,“你朋友啊?不错不错!我还以为你再也不会来菜市买菜了呢!今天是特意来寻求浪漫的吧?俩人一起砍价多默契啊!”

“还……行吧。”她脸明显绿了一下,随后瞥了眼方茴说:“住一起了?”

在方茴没来得及回应之前,我先一把抓住了她的手说:“对啊!”

其实我心里特没谱,万一方茴当场挣脱来一句“没有”,那我就跌份跌大发了。可是她很配合,乖乖的将柔弱无骨的手放在我掌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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