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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恒轩可管不了那么多,拉了艾西的手转身离去。
无奈,艾西只能投去一个抱歉的笑容,本来还想选一个的,但这夏大帅哥好像生气了,这下就帮不了你了。
看着两人离去的背影,狗妖的双眼微眯,口中喃喃叫着:“公主。”
离开灯笼摊,艾西又逛了一小会儿就精力不济了,虽然她很想将整个灯会走一遍,但这小身板实在是弱了点,有些累了。
一夜好眠,第二日就是离开桐城的日子了。
这次不需要再步行了,桐城有灵力驻站,其实就是一个公共飞行法器,只要交灵石就能坐,不过价格不便宜就是了,从这里到下一个城市,每人就需要一千下品灵石,如果有货物还需要另外加付费用,而且还有一个非常不公平的地方,那就是儿童没有半价的。
驻站就建在那棵耸如云间的参天大树上,上去还要坐锁梯。这个世界也是人才辈出,就好比这锁梯,构造跟地球上的电梯差不多,只是没有电力,是用四只身高十几尺的大熊妖在下面推动齿轮运作的。
刘婆婆去了侧面的小门店付费,拿回四个作为通行的小铜牌。这锁梯设计得也很人性化,共分为上下两层,上层站人,下层放货,还专门有一个身强力壮的大牛妖帮商客们装运货物,服务很是周到。
锁梯的底部是用青得发亮的精铁,上面铺着红色的木板,它也并不是全封闭的,除了边缘的防护栏,头顶就只有一块大大的树叶用于遮阳避雨。
这锁梯一次估计可以容下五十人左右,速度也不错,艾西目测这几十层楼的高度也就用了不到一刻钟。
上面一个粗大的树丫上也用木板铺成了一处很大的平台,停靠在平台外面的飞行法器是一条可以容纳几百人的巨型大木船;这船非常大,造型跟装饰相比地球上的豪华游轮就简单得多了,除去遮阳布,防护栏,也就只两排长形的坐凳。
走上去,这种大船给她有一种诺亚方舟的感觉,刚开始启动时还有些摇晃,这让艾西心里并没有感觉到多新奇,反而心底有一些害怕,想着:这不会掉下去吧!
当船身渐渐平稳艾西的内心也渐渐变得激动,站在高处看风景就是好啊,这种感觉就像看魔幻3d电影,但你却是真的身临其境。
艾西正看得开心,不经意的余光却发现一只黄白色的毛绒尾巴在身侧摇得欢快。
抬头望去,牙白色的祥云纹交襟衣袍上露出一颗正笑得开怀的狗头。
这是……昨天晚上卖灯笼的狗妖啊!而且那狗妖正笑眯眯的看着她,那眼神如狼似虎,笑得也有些淫~荡。
好猥琐的狗妖。
艾西黑着脸向一旁的夏大帅哥靠了靠,她怎么感觉这狗妖不安好心呢!难道察觉了自己的身份不成?还是说他是一个人贩子,专门在外面拐卖儿童?
夏恒轩也感觉到了她的异样,伸手将她护在怀里,抬眼将周围扫视了一圈。
周围的人群感觉到那锋芒的目光,不由自主地向边上退了几步,那只狗妖更是迈动着自己的两只小狗腿直接闪到了船的另一端。
见他那仓促的背影,夏恒轩眯着眼冷笑,那只该死的狗,别以为用了易容术丹我就认不出你了,你要是再靠上来,就别怪我不念旧情了。
到了傍晚,船停在了一个叫林溪城的地方。
这里的灵力驻站跟桐城的不同,而是建在了一个山窝的空地上,城里的居民并不像桐城一样是住在树上,他们的住宿习惯更倾向于人族,都是在地上建房铺瓦。
据柳婆婆说,妖族人都喜欢住在树上或岩洞里,但这个地方因为常年都在下雨,住树上或洞里会有些阴暗潮湿,所以才学了人族的住宿习惯。
虽然只是打算在此处休息一晚就走,但刘婆婆还是租了个独门独户的小院住下。
艾西一直都觉得太过于破费,但也没有办法,按照柳婆婆的话来说,公主是尊贵之躯,怎能与那些贱奴共同进出。
好吧,艾西已经无语了,在柳婆婆眼中除了自己一行人,全天下的人都是贱奴了。
可是婆婆,在桐城换的灵石你又快花完了吧?艾西在心中暗叹,看来炼丹的事情逼在眉睫,要越快越好。
第二十二章 初练丹药()
就这样又走了三天,他们到了一个叫连都城的地方,这里已经快到妖族的边界了,也没有了到下一个城市的灵力驻站,如果再想向前走就要步行或租坐兽车。
虽说此处只是一个小城,但来往的商客却是不少,而且基本都是奔着赤滩大陆而去。
这次夏恒轩没有让柳婆婆去城内找房子,而是让她租了个城外的小偏院。
看来这夏大帅哥打算在这里停留一段时间了,这院子不光找得又偏又隐蔽,还要是长租。难道他准备将自己安顿在这里,然后孤身一人去赤滩大陆找根灵?
艾西又抬头看了一眼坐在一旁写丹方的夏恒轩,他应该是这样打算的了,想想也是,自己啥也不会,就算是这几天学了点炼丹,也只是大概会辨认几种药材,现在的自己跟着他也只能是增加负担而已。
“恒轩大哥,地灵族是个什么样的部族啊?”艾西合上了手中的书,也不知道他这一去会不会遇到危险,虽然夏大帅哥很厉害,但天下之大,谁又能保证会不会遇到旗鼓相当的对手。而且从之前的幻境中,她也大概能猜到那块巨型大灵石可能是地灵族比较的东西,普普通通去取,去拿,怕是不行的吧!
夏恒轩放下了手中的毛笔,将丹方拿在灯下吹了吹:“地灵族是一个生活在地底下的矮小部族,他们族人不多,但寿命普通都在三五百年之间,一生不能见天光,以采集灵石为生。”
一生不能见天光?还有这样的部族?夏大帅哥所说的天光应该就是阳光吧,而所谓的赤滩大陆之前她也询问过,那根本就是一个烈日高照的大沙漠呀!
不能见光,却又是生活在阳光最充足的沙漠中,那岂不是一种?
“他们不能见光,怎么还生活在沙漠里,不能移居到别的地方吗?”艾西双手托腮,对着夏恒轩问道。
夏恒轩一边向案台上摆药材,一边道:“这个我都不是太清楚,只是听说他们的祖先并不是这样的,而且之前那里也并非全是沙漠,后面怎么变成这样了就不得而知了。”
原来是这样,看来她得多找点书来看,将这个异世界的历史跟时代发展多了解一下,好歹自己以后也是在这个世界过活了,多了解一下并没有坏处。
“艾西,你按照这个丹方试着炼一炉看看。”夏恒轩对坐在桌前歪头想东西的艾西道。
这几天虽然一直在赶路,可一有空艾西就让夏恒轩教她炼丹之术,租了这个小院,还专门腾了一间房子出来作为炼丹所用。
今天在艾西一阵甜言蜜语的攻击下,夏恒轩终于写了一个初级丹方让她练习。
听见夏恒轩叫自己,艾西欢快地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将围裙绑在了身上,拿起单方来看。
药材的名称跟用量都写好了,下面还标注了时间火候和丹药的功效。看来这只是一个普通的止血丹,用的药材也都是自己这几天所熟悉的。
艾西捡了几块赤焰石放在药鼎里,又扔进去一小粒下品灵石作引火用。这种赤焰石用灵石驱动后会产生热量,虽然市价不便宜,但胜在燃烧时间固定,火势可以按石头的大小随意掌控,也比较干净卫生,对于炼丹者来说是非常方便的。
将几味药材按照时间的先后顺序放了进去,等了差不多半刻钟,就有一股刺鼻的焦味从鼎内传出。
呃,这是失败了?
艾西眨了眨眼,看了一眼坐在不远处看书的夏恒轩。
“凝脂多了半钱,毫皮少了一钱。”夏恒轩头也没抬,直接指出了原因。
艾西抿了抿唇,看来自己这粗心的毛病得改,想着应该差不多吧,却是差分毫都练不出丹来。不过这个时期的秤也不好用啊,还是木杆与秤砣,要是能有个现代的电子秤就好了,分分钟百分之百准确。
第一次嘛,失败很正常,艾西忍不住在心中安慰自己。可当她连续已经失败了五次后,整个人就有些不好了。
这是太蠢,还是没有天赋?
“刚刚那炉就差了点火候,再放多一小颗赤焰石就可以了。”夏恒轩放下了手中的书,来到旁边向炉鼎里放了几颗赤焰石,对着那个垂头丧气的小姑娘笑了一下:“你再试试。”
艾西点头,深吸了一口气。才第一天而已,不失败就奇怪了,五次不成还有六次七次,她就不信这丹她炼不成了。
事实证明,坚持下去总是会有收获的,在第七次时艾西终于收获了自己炼制成功的第一炉丹药,虽然品相只是个下品,但有了这次的成功她的信心和激情又重新回来了。
接下来的两天,她还无意中练出了一炉绝品丹,夏恒轩见她学的差不多了,又写了一张治内伤的丹方给她,并告诉她接下来的日子都只能自己先慢慢摸索了,明天他就要动身前往赤滩大陆。
“恒轩大哥,你这次去不会有什么危险吧,一个人可以吗?”艾西放下了手中的方子。
说实在的,她心里是真的担心,目前为止在这个世界自己可就这么几个相熟的人,少了他们自己可怎么活呀!
夏恒轩将玄阳剑从炼灵炉里面取了出来,只要有机会,这些武器就要放到有灵石堆积的炼灵炉里面它们吸收灵气,这些武器在锻造时已经有了属性,但这些属性是需要灵气才能驱动的,而且在炼灵炉里面锤炼的时间越久能力也会越强大。
“放心吧,区区几个小矮人又能奈我如何?用不了几天我就回来了。”
艾西忍不住翻了个白眼,人家这是关心你好不好?你夏大帅哥的傲娇病怎么又犯了?
夏恒轩将剑收在了乾坤袋中,回过头就见艾西用那只湿答答的左眼瞪着自己。
他苦笑了一下,在她面前蹲了下来:“真的没事,而且你有了根灵这只眼睛应该也能恢复了。”说完还用手抚了一下她的右脸。
用不了多久,她绑了八百多年的布条就可以拆除了。
第二十三章 凡林()
第二日,艾西起得很早,却是没能见到夏恒轩的身影,听柳婆婆说,自己昨晚睡下不久,他就走了。
艾西撇撇嘴,本来想送一下他的,都不给人机会。
接下来的日子,他们三人也是关起门来过,这个小院很偏僻,周围也没有相邻的院子,又不近路面,平日里也少有人路过,只是采买东西有些不便,来回一趟都需要花上半天的时间。
艾西也清楚目前的处境,夏大帅哥,万事都要小心,所以她除了在炼丹房里,也没有其他地方可去了。
炼丹房里,艾西将炼好的丹药收在了乾坤袋中,这些日子她包里的丹药都快上千粒了,夏恒轩临走时给的那张丹方她也耳目能熟了。
将药材放好,艾西望着窗外叹了一口气,夏大帅哥已经走了十几日,也不知道他在外面怎么样了。
出了炼丹房,艾西打算去后院的厨房料理午饭,今天柳婆婆去了城内采买,她主动接了做午饭的活。
前些天柳婆婆也是出门采买,艾西就自己去做了饭菜,待柳婆婆回来,发现饭菜已经做好,心下大惊,急忙跪在地上请罪,吓得艾西好一阵劝慰。
那次之后,艾西也时不时去做个菜,柳婆婆也渐渐接受了。
跨进后院的角门,艾西向正在院子里劈柴的图布打招呼,话还没说完,就听见一个焦急的声音从墙头传来。
“艾西公主。”
居然还有人认识自己,艾西心下一惊,抬头望去,就见在桐城见过的那只狗妖从墙头跳了下来。
我去,居然是他,上次到了林溪城后就没有再见过他了,想不到这只死狗都一路跟到了这里,还叫得出来自己的名讳,不会是趁夏大帅哥跟柳婆婆,要来喝自己的血,吃自己肉吧!
艾西立即从腰间的乾坤袋中抽出寒风剑,心里盘算着柳婆婆大概还有多久会回来,自己跟图布两人是不是他的对手。
图布也看到了从墙头上跳下来的狗妖,趁他还未落地,挥着斧头就冲了上去。
许是那狗妖没料到图布会这么干净利落地杀过来,吓得啊啊大叫,嘴里还不停地叫嚷:“该死的图布,我是凡林啊,你想杀了我不成?”
凡林?,难道是认识的?见那狗妖没有还手的意思,艾西拿着剑靠在了一个柱子后面,静观其变。
图布并没有理会狗妖的叫嚷,挥动斧头逼着他左躲右闪。
片刻之后,那狗妖也有些急了,一个闪身去了房顶,见图布正要变身追上来,他又急忙大叫:“图布,我真的是凡林。”说完从腰间拿出一颗丹药给自己服下,瞬间变成了个五六岁的孩童模样。
艾西有些傻眼了,狗妖变成了小正太?这是幻术还是易容啊?
凡林低头将自己打量了一遍,咧嘴一笑,从房顶跳了下来,对着已经懵掉了的图布冷哼一声,向艾西走去。
微胖的,矮小的个子,圆润的白净脸庞,笑起来露出的可爱小虎牙充满了天真,淡淡的眉毛叛逆地微微上扬,长而微卷的睫毛下,是一双活泼灵动的清澈眸子,高挺的鼻子,厚薄适中的粉唇,更的是,他头顶还有两只毛茸茸的耳朵。
好想摸,这画风变得也太快了,瞬间从乡村土狗变成了萌呆小狐狸有木有?
见他向自己走来,艾西立马跳开,做出一副要攻击的姿势。又呆又萌又怎样?在不清楚是敌是友的情况下,可不能让这人靠近。
凡林见艾西一脸防备的用剑指着自己,内心一阵哀嚎:“公主,我是小林子啊,你不记得我了吗?”
我当然记得你了,那只猥琐的狗妖嘛,变了个样子就想来骗我,当我是个真的小孩呢!
“你谁呀?我不认识,赶紧离开,小心我不客气了。”艾西挥动了一下手上的寒风剑,恶狠狠的道,又不停地给傻站在一边的图布使眼色,人家都下地了,赶紧将他擒住再说啊!
感受到自家公主的小眼神,图布终于回了神,慌忙奔了过来,挡在了艾西面前。
凡林在艾西问他是谁的时候,整个人就有些不好了,那模样就像是会立马坐在地上哇哇大哭一般。
想着就要寻过来的人魔族他也顾不了这么多,又向前走了两步,满脸焦急的道:“公主,快逃吧!人魔族寻来了,之前我见到柳婆婆引了他们去另一边,可柳婆婆根本不是他们的对手,估计很快就要找到这里了。”
什么?传说中追杀了自己几百年的人魔族找到这里来了?艾玛,怎么办?还有柳婆婆会不会有事?
“公主,快跟我走吧,再晚一会儿他们就要过来了。”凡林一边说一边翻着自己乾坤袋中的飞行法器,可是这些东西对于人魔族的那几个人来说却都太慢了,还没走出多远就会被赶上,怎么办?
艾西见凡林将袋子里的东西翻了一地,额头都急得冒汗了。
她慢慢放下了手里的寒风剑,看来真的是熟人。
“他是凡林,大家都认识?”艾西仰头,问起了站在一旁的图布,没办法她没有继承小时候的记忆呀,只能问人。
图布对着她点头。
好吧,只要不是想着喝我的血就行,艾西将剑收在了乾坤袋中,正打算再问几个问题,就见凡林一脸恐慌地看着远方。
难道人魔族的已经寻过来了?仰头望去,艾西心里也莫名的有些慌。
“他们来了。”凡林喃喃说了一句,挥手收起了地上的东西,迅速从荷包里掏出一粒丹药扔给图布:“吃下这颗元幻易容丹你快逃,晚上去西城门口的小酒馆会合。”
接下丹药,图布还有些犹豫,就算是死,他都要保护公主,怎能自己先走?
凡林知道他心中的想法,双眼一瞪:“你不走就只有死路一条,到时我带着公主逃跑,哪有精力顾着你,还不快走,保住自己的命以后才能为公主效力。”
看来凡林的话有些份量,图布对着艾西点了点头,像是在道别。随后抑头将丹药吃了下去,瞬间变成一只强壮有力的大狗妖,纵身跳到了院子外面。
第二十四章 人魔族的杀手()
原来凡林之前是吃了易容丹才变成了狗妖的模样。
“公主,他们就要到了,你也快吃下一粒掩盖掉自己的气息,不然那些人很远就会察觉到你。”凡林来到艾西身前,递上了一粒褐色的丹药给她。
从图布变身离开,到凡林慌慌张张地递给自己丹药,艾西整个人都有些不知所措,虽然人魔族的人现在并没有出现,但从图布跟凡林的表现就知道这些人非比寻常。
如今,没有夏恒轩,没有柳婆婆,连图布都先走了,还要是跟这个完全不熟的小破孩一起面对危险,她心里好慌。
但,事已至此根本就没有别的办法。
深吸了一口气,艾西一遍遍在心里告诫自己要冷静,她并非是一个真正的孩子,就算是独自面对危险也要想办法保护自己,不管怎么样都先将丹药吞下,把气息掩盖掉再说。
“你有什么好的逃跑工具吗?”吞掉丹药,艾西对着同样变成了狗妖的凡林问道。
真是,之前还嫌他丑,现在自己也变成土狗了,这小破孩练什么易容丹不好,非要练土狗丹,这审美赶夏大帅哥差远了。
凡林见艾西吃了丹药,神色明显放松了一些,他拿出了一把小指长的玉质小雨伞,跟一件银色的大斗篷,道:“飞行法器我只有这个雨舟了,不过这件大斗篷可以隐身。”
隐身斗篷,还有这么牛逼的好东西。艾西看着半透明的银色大斗篷欣喜地接过,将手掌伸进里面试了一下。
果然,将手伸进斗篷里面就变得透明了,手和斗篷都看不见了,好神奇,跟哈利波特里面的隐形衣一样。
有了这个东西还怕逃不掉吗?把凡林拉了过来,抬手将斗篷披在了两人身上:“我们快走吧!”
“公主别慌,这个斗篷虽然可以隐形,但是人魔族那几人位列魔神级别,是人魔族内的顶尖高手,他们会利用气息的流动来判断是否有人还在附近,现在逃走已经来不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