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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古大变局-第3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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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之等等——所赶不及。我们简直没有看见过一个人可以发生像他那样广泛而有力的影响。”这种影响,不仅惠及当时一代人,而是长期持续着,施及今天乃至未来。

记得笔者十八岁那年读师范时,初见梁启超的《少年中国说》,一下子就被他那汪洋恣肆、辽阔奔放、一泻千里的激情与生动形象、诗意盎然、绚烂多姿的文字所吸引,不知不觉地深陷其中,直至花了几个早晨的功夫将全文背下,才觉得完成了一桩重大任务似的心有所安。尽管篇幅有限,我还是忍不住将《少年中国说》的最后一段抄录下来,作为本文结尾,与读者诸君共享:“中国而为牛为马为奴为隶,则烹脔鞭箠之惨酷,唯我少年当之;中国如称霸宇内,主盟地球,则指挥顾盼之尊荣,唯我少年享之……故今日之责任,不在他人,而全在我少年。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少年自由则国自由,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少年胜于欧洲,则国胜于欧洲,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红日初升,其道大光;河出伏流,一泻汪洋;潜龙腾渊,鳞爪飞扬;乳虎啸谷,百兽震惶;鹰隼试翼,风尘吸张;奇花初胎,矞矞皇皇;干将发硎,有作其芒;天戴其苍,地履其黄;纵有千古,横有八荒;前途似海,来日方长。美哉我少年中国,与天不老;壮哉我中国少年,与国无疆!”

孙中山:民国之父

鸦片战争在带给中华帝国炮火与灾难的同时,也开启了几扇认识西方世界的窗口,唤起了沉睡不醒的有志之士与部分民众。就地理位置而言,鸦片战争源于广州,因此,广州及其周边地区——珠江三角洲,相应地占有了得风气之先的条件与便利。撇开其他不谈,仅影响中国近代历史的重量级关键人物,仿佛惊雷霹雳般一下子就涌现了洪秀全、康有为、梁启超、孙中山等四位。洪秀全出生于广东花县(今广州花都区),康有为的故乡是广东南海县(今佛山南海市),梁启超生长于广东新会县(今江门新会市),孙中山诞生于广东香山县(今中山市),这么多风云际会的顶尖级历史人物,突然出现在以广州为中心,半径约一百二十公里的区域内,看似偶然,实属必然。法国著名史学家、批评家丹纳认为,一种文明的发生、发展及性质取决于种族、环境与时代三大因素。中国近代社会的发展变化,究其实,也是一种文明的发展与转型——由传统农耕文明向西方工业文明的转化与变迁。种族因素姑且不论,环境与时代,的确成为极其重要乃至决定性的因素。

广州在清廷近两百年的闭关锁国中,是唯一的一直对外开放的商埠,又因其毗邻香港、澳门,较之厦门、福州、宁波、上海等其他四处通商口岸有着更多的地理优势。珠江三角洲作为一块难得的“风水宝地”,一时间因缘际会、人杰地灵、风起云涌,也属势至所归。基督传教士经香港来到广州,正是他们的通俗宣传册子成为洪秀全“太平天国”的源泉、基础与动力;康有为若非涉足香港,由耳闻目睹的震惊,到大购西书而归的刻苦研读,就不会有此后的维新变法;梁启超最初虽未亲往香港、澳门,但他直接受益于康有为中西文化融汇的“乳汁”;孙中山则比他们三人走得更远,十二岁就由水路经澳门远赴美国檀香山,并在那里习业读书。

其实,早在孙中山之前,珠江三角洲就已走出了中国的第一位留学生——毕业于美国耶鲁大学的广东香山人容闳。1872年,又是他,作为学生监督、驻美副使率领中国最早的官派留学生——三十名留美幼童常驻美国,长期浸润在“欧风美雨”之中。

孙中山“生而为贫困之农家子”,全家住一间简陋小屋,靠租种几亩薄田过活,难得吃上一顿米饭,常以白薯为食。家中自然无钱为他单独聘请塾师,七岁时,便在别家私塾中附读。九岁入村塾就学,村塾,是一种带义学性质的学塾,经费从村中公产田收入中支出,以资助贫困子弟求学。也就是说,孙中山在赴美之前,已熟读《千字文》、《三字经》、《幼学琼林》、《古文评注》等训蒙读物及“四书”、“五经”,奠定了一定的传统文化基础。

孙中山得以赴美,全赖远涉重洋的兄长孙眉。凭借自己的吃苦耐劳,孙眉在檀香山独自经营了一所农牧场,后又开设商店,使得全家的经济条件大为改观。1878年,孙中山在远赴异国他乡途中,“始见轮舟之奇、沧海之阔,自是有慕西学之心,穷天地之想。”檀香山的五年习业、学习生活,对年少的孙中山更是有着脱胎换骨的改造与变化。正是在这里,孙中山亲身感受到西方法制社会的良好秩序,读到了华盛顿、林肯等伟人的传记,接触到民主共和思想,娴熟地掌握了英语这门国际性语言,为此后七次周游世界从事革命活动,大量阅读西方原著,在海外联系外交、发表演说提供了极大便利。孙中山多次指挥革命党人进行军事活动,任过大元帅,可他没有受过军事训练,从未有过参军经历,仅在檀香山就读的意奥兰尼男子中学,上过兵操课。随着军事口令,孙中山摆动双臂,迈着健步,一副雄赳赳、气昂昂的样子。对这适于现代武器的新式操练,孙中山不仅感到有趣,也觉得很有意义。这恐怕算得上他早年唯一的军事训练了。在檀香山,孙中山还想剪掉辫子,加入基督教,只是遭到哥哥孙眉的极力反对而作罢。但他后来还是因为反对偶像崇拜,扯毁关帝画像而惹恼孙眉,不得不听从他的安排,中途辍学回国,返回故乡翠亨村。

但孙中山终究不是“池中之物”,很快又转入香港继续念书,完成中学学业后,进入医校学习西医。当然,他在檀香山受阻于兄长孙眉的事情,很快就如愿以偿地得以实现——加入了基督教,剪掉了那根拖在屁股后面象征屈辱的长长辫子。1892年7月,孙中山在香港雅丽医校完成五年学业,以第一届毕业生第一名的优异成绩获得医学博士学位。医师在英国被视为上等人,不仅具有颇高的地位,且经济收入相当可观。孙中山先后在澳门、广州行医,因其医术高明,一时间声誉雀起,求医问诊者络绎不绝。如果孙中山安于此道,一辈子满可以过一种优裕富足的平静日子。然而,医生仅仅疗治国民贫病羸弱的肉体,他的远大志向,则是“借医术为入世之媒”,“而从事于医国事业”——疗救满目疮痍、积贫积弱的旧中国,以及几千年封建专制积淀下来的国民劣根性。

还在七八岁的时候,孙中山幼小的心灵,就播下了一颗排满、复仇的种子。追根溯源,种子的播撒来自他的广东老乡洪秀全。翠亨村有一村民冯爽观,早年参加过太平军,也曾亲眼见过“天王”洪秀全。太平天国失败后,他不声不响地回到故乡,依旧做那不甚起眼的农活。有事无事,他会在村头榕树下绘声绘色地给孙中山等一帮孩子讲述当年太平天国的故事,从起义之初到天国覆亡,孩子们刨根究底地问着,他则一段一段地讲着,孙中山总是听得兴致盎然、津津有味。一次,孙中山听着听着,竟情不自禁地叹道:“咳,要是洪秀全灭掉满清就好了。”冯爽观闻言,端详了一会儿孙中山道:“你长得很像洪秀全,长大后就做洪秀全吧。”正所谓“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孙中山自此真的就以洪秀全自许,毫不隐讳地称自己是“洪秀全第二”。村里的孩子们也管他叫“洪秀全”,那些大人们有时也跟着自家孩子“洪秀全”长,“洪秀全”短地称呼他。做一个能够推翻满清统治的新的洪秀全,这便是孙中山儿时的具体追求与理想。

1884年中法战争失败,孙中山清醒地认识到满清政府的“政治不修,纲纪败坏”已无可救药,从小埋下的反抗种子破土而出,决心“倾覆清廷,创建民国”。正如他在《建国方略》中叙述的那样,于学业之余,“致力于革命之鼓吹,常往来于香港、澳门之间,大发厥词,无所顾忌”,但附和者甚少,多以大逆不道、中风狂悖而避之。而真正促使孙中山下定决心放弃医业,开始政治斗争,成为一名职业革命家的转折,在于上书李鸿章的失败。

孙中山在宣传推翻满清革命的同时,对清政府多少还抱有一定的幻想,希望通过上书自荐,求知于当道的方式,改革弊端,以推动中国富强。因此,他早就酝酿着一份上清廷书。后来选择李鸿章作为上书对象,一是李鸿章作为洋务运动的领袖,其思想的开明、时务的通达与新政的成效,着实感染了孙中山,认为他是“识时务之大员”;二是将李鸿章引为同道,因为他不仅信奉西医,还是孙中山曾经就读过的西医书院的名誉赞助人;三呢,是因为康有为的上书都不能上达“天听”,孙中山觉得自己既无功名又无官职,不会有官员敢于代呈,更难以到达皇帝手中,于是,就降格以求地转向朝廷握有实权的要员了。提及功名,我们不得不特别指出的是,作为一名学贯中西的饱学之士,孙中山可能是中国近代史上唯一没有陷入科举怪圈的人物。他没有参加过一次科举,就连这样的念头也不曾有过。

关于孙中山上书李鸿章,过去流行的说法,是他经人介绍,在天津前往李鸿章处拜访,结果受到他傲慢无礼的接待。此外,还有孙中山冒死谒李鸿章,劝其革命等多种说法。但经史家严格考证,事实真相是,孙中山经人辗转介绍,上书还是到达了李鸿章手中,但并未予以接见。不是李鸿章摆臭架子或耍“大腕”脾气,而是中日甲午战争爆发,正在在芦台督师练兵的他,哪有心思顾及一位名不见经传的医生上书呢?因此,他经人反馈给孙中山的答复是:“打完仗以后再见吧。”后来他们俩虽有过多次“再见”的机会,但终其一生都没有打过一次照面。比如八国联军进占北京时,孙中山运动时任两广总督的李鸿章割据独立,却因李鸿章奉旨北上议和而作罢。就在李鸿章北上途中,孙中山还暗地里救过他一命。维新派视李鸿章为死敌,孙中山的几个日本朋友也计划暗杀他,因孙中山坚决制止反对才没有下手。

至于当年那封呈给李鸿章的上书,李鸿章是否看过,也难说得很。其实孙中山的上书,虽是他十多年来苦苦探索的结晶,但与康有为上书皇帝激进的政治改革主张相比,只算得上一份温和的经济改革方案,他将富强治国的途径,主要归结为四条:“人能尽其才则百事兴,地能尽其利则民食足,物能尽其用则材力丰,货能畅其流则财源裕。”

连最起码的经济改革都难以付诸实现,孙中山一腔沸腾的热血,顿时化作点燃满清大厦的熊熊烈火。

孙中山乳名帝象,因母亲信奉村庙中的北方真武玄天上帝(简称北帝),故名;入学时取名孙文;后取号“日新”,在与外国人交往时,常以“日新”的谐音“逸仙”自称,所以欧美等国至今仍称他为孙逸仙;孙中山之名,乃由他在日本东京一家旅店投宿时使用的日本化名“中山樵”演变而来,以中国姓、日本名拼缀而成,成为人们对他的尊称。

孙中山在海外创立兴中会,成立革命党,组织革命军,致力于推翻满清政府,每次都以轰轰烈烈开始,以惨遭失败而告终。国人历来注重宣传强调宣传,舆论的力量之强大,有时真能达到“众口铄金,积毁销骨”的地步。清廷的文告、报纸等宣传资料,都将孙中山视为土匪强盗,提及孙中山时,总是称他为“孙汶”。“文”字加上三点水,就不是秀美如文了,而是占据江河湖泊的草寇与强盗。清廷这么一宣传,不仅不明真相的群众以为他真的是什么红眉毛、绿眼睛的土匪大王,甚至许多维新党人、革命志士都对他产生了天大的误会。比如留日学生最先知道孙中山时,都以为他不过是广州湾的一名海贼;章士钊起先也有过类似误解,后见到孙中山一封手札,字迹雄伟,当即“骇异”,这才改变过去认为孙中山目不识丁的草莽英雄形象;最有代表性的是前清举人、国民党元老吴稚晖,他最先知道孙中山,是从报纸上读到的孙汶造反,第一次在广州发动武装起义失败。他记住了孙汶这一名字,后来就一直关注他的行踪,长期以为他不过一名长相鲁莽、举止粗野的江洋大盗而已。十年后,即1905年春,已自命为革命党的吴稚晖终于在英国伦敦与孙中山见面了,他根本就没有想到站在眼前的孙汶或孙文,竟是一名态度诚恳、和蔼可亲的绅士!后来,两人不仅成为一对交往密切的好朋友,吴稚晖还加入了孙中山创办的同盟会,历任国民党中央监察委员、国民革命军总政治部主任、国防最高委员会委员等要职。吴稚晖在晚年的一篇文章中写道:“我起初不满意孙文,就是因为他不是科第中人,不是经生文人,并且疑心他不识中国字。到后来,才知道他手不释卷。”

作为一名被革命党人誉为“先知先觉天赐其勇”的领袖,孙中山所从事的革命事业要想扩大影响,获得广大民众的同情、理解与支持,可想而知要付出多大的坚持与努力。清廷除武力剿灭外,其混淆黑白、掩饰真相的宣传更是蒙蔽、欺骗了上自官僚,下至百姓的广大民众。孙中山除了武力暴动外,不得不“以革命的两手,对付反革命的两手”,一次次地宣传革命党人的政治主张。但在铁板一块的封建专制统治下,其收效总是微乎其微。一时间无法唤醒民众,孙中山只有依靠那些少数觉悟了的革命党人,以宝贵的生命为代价,在清廷力量相对薄弱的粤、滇、桂等边境地区,百折不回地发动一次又一次武装暴动。

要想撼动有着两千多年深厚根基的封建皇权,实在是难之又难。首先是认识,别说普通百姓,就是那些站在时代前沿的优秀知识分子,也难以认同。鸦片战争之前的中国社会,从未出现过这样一位先知先觉者。专制的土壤诞生不了民主斗士,层出不穷的只是一些为封建专制“添砖加瓦”的臣民。西方文明伴随战争的炮火与硝烟进入中国,受武力侵犯、强权逼迫,哪怕是好的东西,接受时也会产生一种心理扭曲与人格侮辱之嫌。在心灵的沉重痛苦与行动的举步维艰中,传统社会开始慢慢变化与转型。林则徐睁眼看世界,但对高高在上的皇帝仍诚惶诚恐;曾国藩虽有过取代清廷之想,也仅限于个人内心深处的一闪念而已;洋务派开办实业,目的就是维护风雨飘摇的清朝政府于不倒;洪秀全以横扫一切的姿态,与清廷势不两立,但他建立的,是一种更加专制残暴的统治,于人类政治与社会进步而言,实在是一种极端的反动;康有为、梁启超出现了,他们也是换汤不换药的维新而已;只有孙中山,才有了推翻满清的认识与自觉。当然,他最先号召人们的民族革命旗帜,是从汉人的角度出发,取代满清统治,“驱逐鞑虏,恢复中华”。孙中山的伟大就在于能够不断地丰富发展自己,唤醒汉人的民族意识,驱逐满清朝廷,然后推翻历代皇帝依附其上的封建专制统治,像美国那样,建立一个崭新的民主共和国。即使今日观之,也是中国历史上的一项伟大壮举。欲达到这样的认识,进入民主共和的境界,于孙中山个人而言,尚属不易,而要使国内精英接受,使广大民众理解,真是难之又难,所以孙中山一反“知之非艰,行之惟艰”的几千年传统认识观念,旗帜鲜明地亮出自己的哲学思想——“知难行易”!

孙中山的影响,先是在国外造成了极大声势,然后才慢慢渗入国内。辛亥革命前的孙中山,大多时间都在海外活动,也就难怪有人不以为然地说他只是“半个中国人”了。

孙中山于1895年在广州发动第一次武装起义,在清廷的封锁与歪曲下,民众要么不知,要么以为是一次海盗行径。起义失败后他不得不逃亡海外,由香港乘船刚抵日本神户时,已有日本报纸以《支那革命党首领孙逸仙抵日》为题的新闻报道。孙中山一见,遂对同行的陈少白道:“革命二字,出于《易经》‘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一语。日人称吾党为革命党,意义甚佳,吾党以后即称革命党。”于是,“革命”一词由是产生,取代了过去的“造反”、“起义”、“光复”等同类词语,一直沿用至今。为争取海外华人支持,考察、了解西方的民主制度,孙中山又前往檀香山、美国,后辗转至英国伦敦。

在伦敦,孙中山经受了人生中一次生死攸关的考验,被清驻英使馆拘禁,准备雇一艘轮船将他偷偷递解回国,然后杀害。关于他的被拘,孙中山在《伦敦蒙难记》中是说在马路上遭两华人挟持,事实上,是他自己进入使馆宣传革命被抓。据陈少白所言:“当时孙先生对我说,他早已知道公使馆,他故意改换姓名、天天跑到使馆去宣传革命。后来,公使馆的人疑惑起来,因为当时广州起义之事传闻还盛,以为这人或者就是孙逸仙。公使随员邓廷铿,因为是同乡,就试出他确是孙逸仙,于是孙先生就被他们拘禁起来了。”《伦敦蒙难记》用英文写成,最初在英国布里斯特耳出版发行。孙中山之所以撰文为“挟予而入”,是一种政治策略的需要,清廷公然在大街上抓人,实有侵犯英国主权行为之意。此后孙中山未予更正,也就以讹传讹、积假成真,并被不少研究专著认同、征引。

被拘的孙中山唯一能做的事情,就是自己挽救自己:让清使馆无视国际公例,限制人身自由的秘密为英人所知,通过外人迫使清廷屈服。经过一番努力,孙中山终于打动了一名年长的英籍仆人柯尔,在两张名片上给家住伦敦的詹姆斯·康德黎写了一封短信,告之真相。康德黎原任香港雅丽医校校长,既是孙中山的老师,也是他的朋友。饶有趣味的是,六个月之前,就在孙中山准备离开檀香山的前几天,他在火奴鲁鲁街散步,突然发现康德黎及其夫人乘坐一辆马车迎面驶来。孙中山奋力一跃,登上马车。仓促之间,康德黎夫妇大为惊异,以为暴徒行凶。后认出是改装易服的孙中山,康德黎不禁与他握手相笑。到伦敦后,孙中山专程拜访,康德黎夫妇热情接待,并安排他在就近的葛兰旅店住下。

1896年9月17日,孙中山神秘失踪不知去向已经六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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