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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兽英雄传说-第4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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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去,丹马斯丝毫没有行贿的意思,恭恭敬敬地站在一边,任由士兵检查。

瑞恩左右四顾,身畔的同行颇为自觉排成一行,掏出纸片,逐一接受检查,临了轮到瑞恩,士官神色一怔,抬头凝视着瑞恩,目光警惕,“流放犯?!”

瑞恩吞了一口口水,点点头,“是,不过现在我……”

“不要动!”士官命令道,瞟了瞟瑞恩腰畔的火刃刀,伸出手来,在瑞恩身上上下摸索,好一会,确信没有其他违禁物之后,方才住手,冷冷地道,“霍拉德先生?!”

“是、是!”

“这里是达克城,和你们边缘草原不一样,你明白么?!”

“是、是!”

“根据王国法律,平民不得携带超过1。4米以上的长剑、不得携带长矛、不得私藏任何种类的盔甲,不得携带或者私藏任何制式弓箭、弩箭;未得允许,任何携带武器的平民不得接近贵族五米之内,否则,贵族有权将你就地斩杀;不经哨兵允许,不得靠近军营、各类官邸五十米之内,否则,军队或警察有权将你就地斩杀;”他瞥了瑞恩一眼,目光凌厉,“另外,进城之后,你只能行走在平民专用地道路上,不得踏上贵族车道,否则,骑士、军人、警察以及贵族扈从有权砍下你的脚掌,你明白么?!”

瑞恩心中一寒。“是!……”

士官点点头,脸色稍缓,将瑞恩地证件塞回,狠狠地朝城门一推,警告道,“明白就好,不好给我们找麻烦——知道么?!”

瑞恩长长地嘘了一口气。忽然有人拍了拍自己的肩膀,转头回望。马克同情的看着自己,叹道,“瑞恩,不要放在心上!”

“没什么!”瑞恩感激的看着他,这个马克虽然武技不高,但为人豪爽,待人热情。而且似乎对行事低调的瑞恩颇有好感,一路上颇为照顾,几天以来,一直都在游说瑞恩,企图劝说他加入丹马斯的队伍。

马克笑道,“你要有意思的话,回头我跟老板说说,给你去官署上个户册。以后进城就没这么麻烦了!”

瑞恩回头看了看,果然如此,那些临检地士官似乎只是针对自己这类边缘草原地流浪佣兵,而那些达克城出来地护卫则多是轻描淡写的瞟了一眼就放过了。

不多时检查完毕,瑞恩牵着那匹瘦马,和马克并肩而行。一面交谈,一面朝城内走去。

达克城占地极为宽广,穿过瓮城,街道两旁地建筑物高大整齐,甚至连地上都贴着整齐的方砖,两旁商铺林立,路上行人极多,显得繁盛无比。

街中主道被栅栏隔为三条,两侧的道路供人随意行走,而中央的那条道路上却空寂无人。瑞恩仔细观察。中间那条路和两旁大不相同,铺设的是质地稍软地地砖。装饰得极为奢华,两边却被车辕挤压出了两道轻微的凹痕,经询问马克,瑞恩这才知道,原来这就是所谓的贵族专用的马车道。

瑞恩暗暗心惊,其实他原来一直对所谓的“贵族”不以为然,即使是直面拉尔,也是多次嘲笑,认为拉尔动不动端着那副架子实在是太也臭屁,今日一入达克城,才知道在人类世界之中,贵族和平民之间的巨大沟壑,简直是天下地下。

马克见他脸色不对,禁不住愕然道,“怎么了?!”

“没什么!”瑞恩摇头道,“今天才知道,原来贵族这么威风!”

马克愕然,“那是当然,人家是贵族老爷嘛,”脸上禁不住露出一副自豪的神色,“嘿,你不知道,咱们丹马斯老板就认得一位男爵大人,上次丹马斯恳求了三、四次,大人终于赏脸来咱们铺面上吃了一顿饭,啧啧……那威风、那排场……”他啧啧赞叹,摇头晃脑一脸倾慕,“一下马车就是地毯,还没入饭厅,仆人就得先打开门窗更换空气,然后洒上花汁、换过花木盆景;座椅、板凳、刀叉、餐盘、毛巾、面巾、手巾、餐布都是自带,大菜得由管家监厨、酒水得由仆人先试,下面伺候着的仆人走路得脚尖落地,不能发声,还有……”

瑞恩有些头晕,“我看他多半有毛病吧?!”

马克瞥了他一眼,重重地哼了一声,“人家可是男爵大人!”

“男爵?!男爵很了不起么?!”瑞恩忍不住失声笑道,“我认识的……倒也觉得很一般嘛!”

马克倒没听清,洋洋得意,拍拍胸脯,“你要是不信,大可去打听打听,咱们这达克城的平民商铺,除了咱们丹马斯老板,还有哪家请得动贵族大人?!——别说男爵大人了,就是骑士老爷,又有谁请得动了?!”

瑞恩皱眉道,“这个……我倒是听说,这个什么男爵……好像只有侯爵、公爵才了不起吧?!”

“乡下人!!!”马克瞥他一眼,冷笑道,“咱们达克城是王国大城,算上周边小城、农民、连同军队、平民差不多上百万人,撑足了也就二十多家贵族,其中公爵只有一个,侯爵三个、伯爵三个,子爵两个,男爵十三个——你算算,男爵是不是了不起?!”

瑞恩倒抽一口凉气,看来拉尔这小子也很有前途嘛。

未等再次出声,马克凑到瑞恩耳边,悄声道,“这次咱们的买卖做成了,我叫丹马斯老板带咱们侯爵家逛逛,到时候你跟着我。要是你小子运气好的话,说不定还能看到男爵大人!”他拍拍瑞恩地肩膀,得意非常,一副“亲信倚重、给了你大面子”地神情。

那也不必,老子天天见男爵,瑞恩心道,面上却微笑道。“多谢马克队长赏识,小人一定为丹马斯老板出力!”

“那时当然。自己人嘛!”

这时车队转过几道接口,前方熙熙攘攘热闹非凡,透过大门口的横栏望去,里面高台林立,人头汹涌,拍卖师高声喝价、买家大声回应,几座高台上的人类女奴被剥光了衣服。台下淫笑浪叫,声浪震天,俨然生意兴隆。马克扭过头来,大声喝道,“奴市到了,大伙打起精神来,看好了!”

内里早有人迎接,丹马斯一声大笑。管事勾肩搭背走在最前,后方一行护卫驱赶着奴隶慢慢跟上,将奴隶驱入早已预备妥当的木笼里。

瑞恩怜悯的看着这些惊恐不安的半兽人,这一路上,护卫对他们极为粗暴,饮食粗劣。动不动喝骂抽打,几乎每一个奴隶身上都是鞭痕累累,不少人伤口溃烂,爬满了白花花地蛆虫,幸好此刻尚是春季,如果是夏天的话,恐怕还没到达克城,这队奴隶就已经死了一半了。

门口忽然一阵喧哗,瑞恩回头望去,只见适才还拥挤不堪地大门忽然哗的一声空出一条大道。马蹄声响。几名一座鲜亮地大汉驱马赶到,“啪……”地一声。在大门口甩了一记响鞭,大声喝道,“雷克家采购奴隶,排好队了!”

雷克家族?!!瑞恩大吃已经,急忙低下头来,一旁马克羡慕的道,“真他妈威风!果然是雷克家地人,走到哪里都高人一等!”漫眼回望,适才嘈杂不堪的市场瞬间平静下来,一众奴隶商人屏声息气,按照各自铺面排好队伍,恭恭敬敬地弯腰等候,就连木笼里的奴隶们也纷纷站起身来,两眼放光。

马克唏嘘良久,低声对瑞恩道,“我情愿给雷克家当个三等仆人,也胜过干这劳什子护卫队长啊!”

马车辚辚开到,一排大汉分列两边,策马拱卫,片刻后,一名满脸红光的大胖子缓步下车,漫不经心地转头四顾。瑞恩踮脚望去,忽然吓了一跳,这个排场甚大的胖子居然是老熟人,雷克家的大管家莱克多。

瑞恩轻移脚步,悄悄移到一名身材高大的护卫背后,遮挡住莱克多的目光,拉拉马克,悄声问道,“雷克家经常在这里买仆人?!”

“那倒没有!”马克摇摇头,“偶尔吧,雷克家族可是王国豪门,一般的贵族老爷比都没法跟他们比,听说他们家用人都是得要人推荐,不清白地人根本进不了门,”他指着后边的奴隶道,“象这样的货色,多半是买去到农场或者矿山做工。”

“我听说雷克家有个什么苏珊娜小姐的……”

“嘘!……”马克霍然色变,一把捂住瑞恩的嘴巴,一扭头,这时旁边众人大多紧张的看着那个大胖子管家,无人留心两人交谈,马克方才松了一口气,小声道,“公主殿下也是我们能说地么?!”

瑞恩茫然不解,“这个……还不能说?!”

“现在不能说了……”马克再次左右四顾,观察半晌,方才凑到瑞恩耳边,“苏珊娜公主殿下可是咱们西北第一美女,当年也不知道多少贵族公子登门求婚呢,但最近我听说……”他再次压低了嗓子,声音变得细微之至,“……我听说,她去年曾被马贼掳走过,公爵家花了不少钱才赎回来,所以现在谁也不能提这个事……”

瑞恩大惊,愕然道,“这个有什么不能说的,不就是被掳走了么?现在也赎回来了嘛!……”

“嘘!……小声点,”马克气道,“听说公爵是打算今年让公主和二王子订婚,人家是打算当王后的,你说这事麻烦不麻烦?!……”他小心翼翼看了看四周,警告道,“……现在谁敢在达克城提这事,马上就有人来找麻烦,管保你马上消失……”

话未说完,前方那名大胖子管家居然朝这边走来,远远地大声问道,“这是谁家的?!”

人丛前列的丹马斯躬着身子,下身象筛糠一样抖个不停,满脸发红,额头上满是汗水,看上去象是喝醉酒了一样,直等得莱克多管家问了第二声,方才颤颤抖抖的道,“回……莱克多……勋爵大人的话……是……是……”

“是什么?!”看着丹马斯紧张的样子,莱克多得意非常,威风凛凛的走了过来,拍拍丹马斯的肩膀,语气和蔼,“不要紧张嘛,甚么勋爵不勋爵,咱们达克城谁不知道,我不就是雷克家地一个小管家嘛,哈哈……”

看来这个笑话一点也不好笑,旁边众人纷纷陪笑,竟无一人敢上前接话。

彷佛给地上打木桩一样,他拍下肩膀,丹马斯就矮了一分,得到后来,几乎快要趴到地上了,“勋爵大……人,我是城西地丹马斯!”

“哦?!”莱克多摆了摆满是赘肉的下巴,失笑道,“听说过,是不是那个……什么昂里……昂里什么?!……”

“昂里尔多男爵大人!”

“对、对、对!!”莱克多一拍额头,摇头感慨,“唉,看我这记性,人一上年纪了就不行了,”他转过头来,朝木笼方向随意瞟了一眼,“这次地货色怎么样?!”

“不太好!”丹马斯恭敬地道,“给伯爵、男爵大人们用一用倒是无妨,但公爵大人家用的话……那真是太失礼了!”

“哎!不用这么刻薄嘛,难道丹马斯先生的意思就是,我们雷克家太过挑剔?”莱克多嘻嘻笑道,“诸位也都知道,咱们公爵大人是王国第一名将,军人出身,向来是不太喜欢那些华而不实的繁琐规矩的,在我看哪,只有那些小家小户的什么破落贵族才喜欢玩那些门道,要真是血统高贵,一举一动那都是高雅不凡,何必还讲什么排场呢?!”

“勋爵大人就是勋爵大人,”丹马斯感慨地道,“听您这么一教导,咱们这些人才明白这个道理啊!”他摇了摇头,恨恨地道,“唉……我真恨不得今天就能跟随勋爵大人,哪怕是给您老人家牵马守夜,也比做这个什么商人要好啊,既舒心又长见识,还有您时时教导,就算给我十万金币我也不换啊!”

他凑了过去,满脸期望的道,“要是莱克多大人看得起的话,小人愿意将全部家产捐给公爵大人,我只求能在勋爵大人身边做个仆人就行!”

瑞恩心中大赞,平日里还真没看出来,这个丹马斯老板还真有两把刷子。

莱克多果然大乐,摆摆手道,“丹马斯老板太客气了!”指着那一排奴隶,转头对侍立一旁的扈从道,“货色不错,全买下了,按上等货结算!”

两人扯了一通,莱克多脚步不停,又朝另外一边走去,瑞恩松了一口气,随着马克和雷克家的仆从交割奴隶,瞅了一个空子,凑到马克身边,“队长,您知道咱们达克城的教堂在哪里么?!”

“什么?!”马克意外的看了瑞恩一眼,心道这小子居然是个虔诚信徒,可真不太象啊。

第三十九节

交割完奴隶,待返回城西商铺时已经是傍晚时候,走到地头才知道,丹马斯老板的“商铺”还真是不小,说是商铺,其实一座两层的青石小楼,楼下是店面,摆放着各种锅碗、刀叉、盐巴、布匹等家用物品,后边圈了一溜围墙,林林总总约莫十多间房子,占地不小,家境颇为殷实。

护卫队里的多名护卫在达克城内有家,散市了各自离去,而瑞恩则随同六、七名外地护卫入住丹马斯家中。

这一路走过来,丹马斯对瑞恩倒也非常满意,虽然这回没有碰到什么盗匪马贼之类让瑞恩一展身手,但胜在此人言语不多、老实诚恳,看上去颇为放心,实际上象丹马斯这类商人的护卫倒也不一定就是做保镖,就马克的介绍来看,所谓商队护卫恐怕还得身兼多职:要进货时就是搬运工,有客人来了,也可以当伙计店员,甚至家里来了客人,还得客串仆役。据马克解释,这一行说好不好,说坏也不坏,要是干得不错,能让老板信任,说不定几年以后就会放出去代替老板行商,届时就油水多多财源滚滚了,总之大有前途。

经过马克推荐担保,丹马斯摆了一番架子,终于将瑞恩收为小弟,训诫几句,立即发放了两个银币和一套衣服,从今日起,瑞恩也就算是丹马斯商铺的伙计了。

虽然是战争时期,但达克城却也没有执行宵禁。夜幕降临之后,各家店铺纷纷挂上马灯,星星火火,点缀得整座城市璀璨光明,路上行人如梭,竟然彷佛比白天还要多一些,中央主干道上的贵族车道白天空寂无人。晚上却繁忙无比,好像那些贵族老爷是属吸血鬼地。只在晚上出没。

刚刚吃过晚饭,马克即上门邀约一众护卫出去喝酒。正好瑞恩正打算熟悉做案地形,正中下怀。

马克的家住在城西那边的贫民窟里,因为人生境遇不佳,几十年来一直没有什么大长进,其实丹马斯老板昔日也是贫民窟的一员,不过运气不错。在给老板做店员的时候得到了老板女儿垂青,之后居然一帆风顺,待老板退休之后就接过了家业,而象马克这样运气很烂的家伙,也只好跟着昔日的伙伴混饭吃了。

不过马克倒也没什么看不开,照瑞恩看来,这个家伙地活得相当灿烂,高也成、低也就。没什么城府,也没什么野心,开朗豁达,喜好结交朋友,和瑞恩认识不到三天,眼下就已经推心置腹。俨然兄弟一般。

其实瑞恩心中却是有些惭愧,这次他在达克成补上户册,马克就是担保人,而按照王国法律,如果日后瑞恩出了什么麻烦,马克必定会遭到牵连,而事情越大,遭受的连带责任就越重。

条登王国地处大陆西陲,领土广阔,气候干冷。多有牧场。国内风气开放,人民多有豪爽之风。尽管已是夜晚。但路上女孩不少,而且毫不保守,年轻情侣大声谈笑,甚至当街接吻,但众人却见怪不怪,无以为异。

这次随同一众护卫出行地还有马克的妹妹,名叫塞茜,约莫十八、九岁,性格真象是和马克一个模子倒出来的,虽然衣衫朴素,但却俊俏清丽,笑容甜美,活泼开朗,一路上问东问西,非常缠人。

随意找了一家酒馆,刚刚进门,柜台上的酒保即高声笑道,“马克,这次绝不赊欠!!”

“放屁!”马克大笑道,随手将一枚银币拍在桌上,指着酒馆内的一圈客人,“上一轮,今天我请了!”

酒馆内轰然应和,一众酒客纷纷举杯回应,人人大笑道,“马克,这次可发财了?!”

酒保是个三十多岁的壮汉,笑嘻嘻的将银币推了回去,“你小子还有五个铜币地账没清呢!”

“呸!”塞茜朝他伸了伸舌头,“我哥哥什么时候欠你钱了?!”她掏出一个小小的羊皮口袋,“这是我哥哥给阿姨带的礼物,正宗野羊胆呢,正好治喘病,你可别弄丢了!”

酒保伸手接过,感激的道,“马克大哥,多谢了!”扭头大喝,“今天给马克大哥接风,再上两轮,免费!”

这处的酒客大多彼此相熟,不是街坊邻居就是朋友,马克人缘极好,寒暄了老大一圈,方才落座,朝瑞恩抛了一个眼色,得意的道,“出去一回,本以为朋友们都生疏了,想不到还是这么热情。”

瑞恩举杯敬道,“马克大哥,不是朋友热情,是你为人太好!”此话倒确实是由衷而发。

喝过一轮,瑞恩一声告罪,打着逛街的由头,率先离场,不料刚刚站起,塞茜却跟着站起,好不避嫌的揽过瑞恩地胳膊,咯咯娇笑道,“我带你逛街!”

瑞恩愕然望过,众人却轰然大笑道,“霍拉德是长得英俊,但咱们塞茜也是个美人啊,也不用这么着急嘛!”

塞茜脸上一红,嗔道,“人家是看他刚来嘛,又不认得路,难道做好人也不行么?!”

瑞恩一阵头痛,适才晚饭之前,他早已打听明白了教堂所在,这次就准备出去熟悉地形,准备找机会跟那些教廷商人接头,正打算推辞,却听马克一声咳嗽,朝自己微笑道,“说得是,霍拉德第一次来达克城,可别走丢了,找人带带也好!”

见大哥允诺,未等瑞恩出声拒绝,塞茜牵着他的胳膊连拉带扯跨出大门,直走到街上,塞茜笑嘻嘻的朝他做了个鬼脸,“我就不喜欢看他们喝酒,你也不要喝酒好了。正好陪我逛街!”

算了、算了,就当今天晚上是旅游好了,瑞恩心道,任由她拉着自己的胳臂,随着人流四处闲逛。

此刻正是饭后不久,行人逐渐密集,各处小贩趁机在道上摆下大大小小地地摊。一路上吵买吵卖,显得越发热闹。走了半晌。转过一处街角,步入达克城的主干道,前方居然有人在路上圈了一个圈,摆开架势耍起了小马戏,几个小猴骑着山羊翻上跳下,惹得人群不住哄笑。

走过几个马戏圈,一旁地人堆处极为喧闹。塞茜急忙拉着瑞恩挤了进去,却发现竟然只有一张桌子,后边坐着一个干瘪瘦小的老头,也不知道是干什么的。

“咳、咳……先生们、女士们,各位达克城的朋友,”见游人来得不少,老头从背后的行囊里取出一管小小地竖琴,轻轻一拨。“叮……”地一声,周围立即安静下来,“今天给朋友们唱的是:‘草原大恶魔’地故事……”

手中琴弦拨动,琴声叮咚响起,尽管身处闹市,却仍是悦耳非常。老头声音嘶哑,半吟半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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