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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瘦的女巫把眉毛一扬,干笑了一下,说:“真神气呀!跑到我的矿场来的,居然不是贼!说吧,我不会不允许你说话的。”
八个身量不足的侍者们搬来了一把气派的大椅子,女巫舒舒服服的坐了下来,那居高临下的气势,活像法官在审判罪犯。
拉蒙也不在意,他指着大坑里的精灵问:“那些小地精,是您派到这里来工作的吗?”
女巫用一种“与你何干”的眼神瞪着拉蒙,用极微小的动作点了一下头。
拉蒙也没有怎么想这话该怎么说,就用村子里孩子的语调说:“您别让他们干这些事情了。多残忍啊。那下面都是烤得熟野猪的岩浆啊!您让这些可怜的小精灵们整天呆在那里,捞岩浆啊,打石头啊,那得有多累呀!如果他们可以自己决定,我相信谁都不会愿意留在那儿的!您是一位伟大的女巫,这我看得出来。您肯定也不缺少他们从岩浆里面拼命捞出来的那点东西,不如您就做做好事,放了他们,别再让他们呆在那种地狱一样的地方,好吗?”
这段话说完,整个矿场好像都安静了,只听到沸腾的岩浆“噗噜”“噗噜”冒泡的声音。所有人都在盯着女巫,看她会怎样回答。
女巫的眼神开始是嘲弄,然后是愤怒,最后变成了狂笑。
“好一个幼稚的小人儿!”女巫说,“我真不明白,一个像你这么幼稚的人,怎么还可能拥有魔法!不过我对你那点儿本事,已经完全不好奇了。”她轻轻地用两手指甲互相碰了碰,突然做出一副很可亲的表情,她这副表情,反而显得更加阴森恐怖,“你不是说他们谁都不会自愿留下,要我放掉他们吗?”
拉蒙很确信的点头,“是啊!”
“哈哈哈哈哈哈,”女巫纵声狂笑,夜色在他的笑声中间,好像瞬间变得更加浓暗。
“太幼稚了!好吧!我成全你一次,教你看看什么是现实生活!”
女巫突然不再那么懒散,她一下子跳起来,大踏步走向那座天坑,一纵身飞到一块巨大的岩石上,大声喊到:“所有人都给我听着!我现在容许任何人从这里离开!我以我祖先的名义发誓,不管是谁现在离开了,都不会从我这里受到任何伤害。你们,有谁对这儿的活儿不满意的,马上就可以走,只要以后不回来就可以了。想走的就可以马上走,不用征求任何人的同意!听清楚了吗?”
拉蒙笑了,他没想到一切竟然这么顺利,那些挣扎在死亡线上的地精,肯定会借此机会一哄而散。他毕竟还是做了一件好事。
但是,他并没有能够高兴多久,因为,根本就没有一个地精离开。所有的地精都是愣了一会儿,摇了摇头,接着干活去了。天坑里的喧嚣,逐渐恢复了之前的样子,就好像女巫什么都没有说过一样。
拉蒙开始是吃惊,然后就很生气:“老女巫,你一定是耍赖!他们肯定不相信你,知道你以后肯定会报复,所以才不敢走的。”
“哈哈哈哈哈,”女巫夜枭似的笑声再度响起。
“你可真是个没见过世面的土包子。哈哈,不知道为什么,我还有点喜欢你了。怎么样,小子?留在我这儿给我帮忙吧。你可以慢慢看看清楚,他们到底是因为怕我不敢走,还是根本就不愿意走。我可以给你个厨房小学徒的工钱,吃的穿的都不会少了你的,而且,在这儿,你不会被当作鸟人献祭。怎么样啊。”她说着话,走到了拉蒙面前,眼神里满是伪善,狡诈和阴险的感觉,虽然脸上涂脂抹粉,一张嘴还是掩藏不了满嘴黄绿色的肮脏牙齿,还有下巴上一个好大的肉瘤。
拉蒙很吃惊,不知道女巫是怎么知道自己被当作鸟人献祭的事的。
“你,你怎么知道我被当作鸟人的事?”
女巫已经走到他对面,弯下腰,长鼻子几乎碰到拉蒙的鼻子,她莫测高深地说。“因为我是一个女巫,而女巫,会知道很多别人不知道的事情。比如说——”她鸡爪一样干瘦的手突然抓住拉蒙的左手,撸开他的袖子,露出了那块黑记原来所在的地方,“你的左手拇指上,昨天还睡着一条龙。”
拉蒙已经完全说不出话来了。
女巫拍拍他的肩膀,故作和蔼地说:“想想吧!你可以先留在我这里,想走的时候我绝不留你。”
她头也不回地坐上飞毯,飞毯在空中打了一个漂亮的转折,穿过星光摇曳的夜空飞去。
拉蒙暂时留在了女巫这里,因为他觉得很多事情想不清楚,也因为他暂时没有地方可去。
那个大坑,地精们称为宝石坑,是一个巨大的宝石矿。岩浆里有时候会捞出绿宝石,红宝石,蓝宝石,钻石或者金块之类的东西。捞出的所有东西都归女巫所有,女巫手下的妖怪们,负责保证地精们有吃有穿,有个安全的地方居住。大致就是这样而已。
离开矿坑几百米的山坡上,有几座巨大的山洞。地精们全部都住在这里。山洞里有一个巨大的饭厅,几个年老的和年幼的妖怪负责给所有的地精提供饮食。拉蒙就被安排在这座厨房里做厨师的学徒。
拉蒙在地精山洞里住下的当天晚上,一位年轻的小地精来找他。
“我们藤长老要见你,请跟我来。”
“藤长老是谁?是你们的国王吗?”拉蒙还不太熟悉地精们的称谓。
“地精部落里面没有国王,长老就是我们中间的智者。藤长老是其中一位。”
“那好吧,我马上就跟你去。”
他们穿越了大半个山洞,走了很久,才来到一个特别僻静的洞窟,这里是藤长老居住的地方。
藤长老是一个白胡子的老地精,瘦得皮包骨头,他的鼻子很大,颧骨很高,长着蓬蓬松松的白眉毛,眼睛很小但是很有神,他直视你的时候,好像能够把你的灵魂全部吸走似的。藤长老的洞窟里面也很简陋,唯一的特别之处,是墙壁上的凹洞里,塞满了大大小小的图书卷轴,现在他的桌子上也摆着几个。
年轻地精打了一个招呼就走了,屋里只剩下藤长老和拉蒙两个人。
“是什么,让你穿越群山,来到我们地精部落简陋的家园?”藤长老开口就像在祭祀典礼上讲话一样,有一种难以描摹的尊严。他直视着拉蒙,眼神好像是要穿透他的灵魂。拉蒙有些吃惊,一时说不出话来。好半天,藤长老才指着对面的石凳说:“坐吧。”
拉蒙微微鞠了一个躬,坐在藤长老的对面。他的村子里面没有几个人识字,拉蒙的父亲一直都很崇拜识字的人,这个藤长老屋子里有那么多书,肯定认识很多字喽。而且,他说话的方式,真的是很特别。
“拉蒙,人类的孩子,你可知道为什么?没有一个地精愿意离开这片苦海?”藤长老开门见山,上来就提出了一个拉蒙很想知道答案的问题。
“不知道!我真的不明白为什么你们还愿意留在这个地方。您知道原因是吗?”拉蒙对这个问题确实很好奇。
“你的眼神很纯净,这说明你有一颗善良的心。但是你毕竟太年轻,你还不了解我们小地精的生活,也不了解,这个残酷的世界。”藤长老正襟危坐,挥手摊开了一个卷轴。拉蒙根本看不清他的动作,卷轴简直像是自己打开的。这个卷轴上有好多图画。拉蒙非常喜欢图画书,但是他这辈子也只见过几页残缺的图画而已。完整的图画卷轴,今天还是第一次见到。
藤长老指着一幅图说:“看吧,人类的孩子,我用图画给你讲讲这个世界。这幅图,画的是普通的小地精,跟你在这边矿坑里见到的一样。我们地精天然的寿命,应该是在200到300年之间,但是因为每天都做非常辛苦的工作,所以大部分人通常只能活到三四十年。地精们这样工作并不是只有今天,或者是到了这个地方,碰到这个女巫才这样。我们这个种族从有记载开始就是做奴隶,拼死拼活的工作,活在世界的边缘和底层。”
“可是为什么呢?”拉蒙忍不住追问。
藤长老并没有正面回答,他继续讲述图画书上的内容。
“我们地精生活在地底洞穴或者山洞里。”他翻过一页,指着一幅画说,“这里画的是牛头怪,他们通常也生活在地底世界或者山洞里,他们的个头有两米多高,非常强壮。一只牛头怪可以很容易的杀死10个以上的人类,或者一百个以上的小地精。他们有时候会以杀害小地精为消遣,称这种行为做“打猎”!”
他又翻过一页,指着另一幅画说:“这种东西叫做绿妖怪,生活在地底洞穴或者山洞,或者沼泽地里。绿妖怪通常没有牛头怪那么强壮,每只也就是有两三个人类的战斗力,但是比我们小地精还是要强大很多。而且,绿妖怪通常都很愿意服从命令,他们会组成特别庞大的族群,团结一致作战,而我们地精家族,习惯于互相出卖…对我们来讲,绿妖怪是比牛头怪更可怕的敌人,他们甚至会捕捉整个地精部落的成员,作为奴隶贩卖。”
藤长老眼光有些黯淡,无神的看着房子的另一角。像是记起了什么痛苦的往事。
拉蒙不敢问。
但是藤长老还是说起了这件事。
“我还年轻的时候,刚刚有了自己的第一个孩子。那是一百三十多年前的事儿了。绿妖怪袭击了我们的村子,抓走了其他的所有人,只有我一个逃脱。当时我躲在臭烘烘的鸡窝里,从砖头缝儿里面往外看。我看见我自己的孩子,被一个绿妖怪拿在手里。他出生才几天,还那么小,比一个鸡蛋大不了多少。那个绿妖怪把他拿在手里说:“这个小东西倒是很漂亮,不过他真的是太小了,不好养,卖不出去……””
藤长老转过眼睛,看着拉蒙,拉蒙猜到后面可能会发生什么事了,他还是觉得难以置信。张大了嘴巴,说不出话。藤长老庄严的点了点头,好像在肯定他的猜测。他略略咳嗽了一两下,又恢复了平静的语调,开始讲述其他的地底动物。
藤长老随后介绍了树妖,蝎狮,暗影魔,洞穴独眼巨人,黑脚怪等等几十种怪兽,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出没在地精的生活区域内,并且以捕杀地精为乐。
拉蒙有点明白藤长老的用意了,这时藤长老介绍了龙。
穴居的巨龙,强大到完全超过地精们的想象,同样与地精为敌。
“这些是龙族,我们不会对它们进行分类,因为没有意义,我们也没有有关龙的详细记载,因为遇见了龙的地精,结果只有一个,那就是死亡!”老地精很沮丧,在所有他介绍过的动物中间,好像只有龙,让他觉得完全没有应付。“他们太强大了,尽管千万年来有无数的地精被龙族的火焰化为灰烬,地精对龙族只有刻骨的仇恨,却完全没有复仇的可能。”
拉蒙情不自禁的摸了一下胸口,黑豆豆还在他衣服里面沉睡。在这个地方,可绝不能让人知道小黑龙的存在。
藤长老最后说:
“我们地精家族永远都是奴隶,这好像是天意一样,千百年来没有人弄够变更。我们只有在依附强者作为奴隶的情况下,才能延续我们的血脉。极个别自由的地精,只能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甚至比带着枷锁的奴隶更辛苦。没有一个地精部落能够自由的存在,我们并不是不能离开月亮女巫,但是离开了我们也只能依附于另外一个新的主人。我们的生活不会因此变得更好。”
“所以我亲爱的拉蒙,在你自己成为强大的魔法师之前,请不要再贸然提出我们这个地精家族的解放!你的善意给我们带来的,可能会是死亡的威胁。现实世界很艰险,无数看上去荒谬的选择,都有不得已的难处。过于天真的人,出于一厢情愿的善意,做一些看上去很善良的所谓的“好主意”,给我们这些弱小的生灵带来的,通常只能是灾难。我不能不告诫你,我亲爱的朋友,在自己有绝对信心之前,不要再试图改变我们的生活。”
拉蒙很认真地听着,他并没有感到羞愧,但是他确实有点明白了,猴儿窝棚村外面的世界,远比他最初想象的要复杂。
老地精看上去对谈话的结果还比较满意,挥手示意拉蒙可以回去了。
拉蒙起身准备离开的时候,藤长老也起身去收拾桌上的卷轴,他的身影显得苍老而且落寞。
就在拉蒙准备出门的时候,一直在沉睡的小龙黑豆豆,打了一个喷嚏。
也许是它在阴暗的山洞里有点着凉,也许是灰尘或者烟雾碰巧刺激了他的鼻孔,也许没有什么特别的原因,他就是碰巧想打喷嚏。总之,藤长老听到这个声音,像是突然嗅到了什么,他疯了一样,拔出匕首一下子从后面扑了上来,揪着拉蒙的脖子把他掀翻,一把从他的脖子上扯下了黑豆豆的小窝,老年地精干瘦的掌心里面,黑豆豆从一小堆乱草里面探出了头,睡眼惺忪的打了一个大大的哈欠。
“一条龙!”藤长老目光如电,咬牙切齿!他手里的匕首,在灯光下泛着诡异的光芒。
老地精握紧了匕首。
拉蒙完全不知所措,只说了一句:“它的名字叫做黑豆豆。”
老地精缓缓转过头看了他一眼,眼神哀伤而又深邃。
在他手中,困倦的小龙闭着眼睛摇摇摆摆的走了两步,身体一歪又倒了下来,靠着老地精的大拇指又打起了小呼噜。他的肚子一起一伏的,时不时还巴咂巴咂嘴巴。后脑勺在地精老树皮一样的手指上蹭蹭痒。
老地精的手在颤抖。
拉蒙语无伦次的在旁边说:“我知道您不喜欢龙,但是,他并不是我的龙,他的爸爸被坏人害死了,只有他还在…我这里…他喜欢吃鱼…他昨天才出生…怕冷…贪吃…他真的不是什么飞天巨龙,他只有青蛙这么大,请你不要伤害他,他昨天才出生…呃,我说过了,对那些大龙做的坏事,我感到抱歉,但他还只是一个小婴儿,就像当年您自己的孩子一样——您会放过它,对吗?”
老地精拿着匕首的手缓缓垂下,他慢慢的走到桌子前面,弯腰把黑豆豆轻轻放在有龙插图的卷轴上,黑豆豆有一点点醒了,不太想离开地精温暖的手掌,四只爪子胡乱抓了几下,没能抓住,掉在卷轴上之后,身体稍微抖了一下,迷迷瞪瞪地爬到卷轴卷起的那一侧,那里可能暖和一点,也没有灯光,更适合睡觉。
老地精的匕首无力的掉落在地上,他瘫坐在石凳上,身体软软的靠着墙,眼睛无神的看着那条熟睡中的小龙。
拉蒙虽然担心,却不敢扑上去把黑豆豆抱起来,他只是慢慢靠近桌子边,伸出手来,用乞求的眼光看着藤长老。藤长老并没有答应他把小龙带走的意思。
这是一个住满了地精的山洞,如果有人知道他们家园的深处有一支完全没有反抗能力的小龙……
藤长老喃喃地说:“我们地精天生是奴隶,这不是我们的错。它,天生是猎食者,这是他的错吗?”
这个问题,拉蒙听懂了,却不会回答。
“不管是奴隶,还是猎食者,婴儿都应该有机会长大…”藤长老好像在努力说服自己。
就在这时候,黑豆豆撒了一泡尿,好大一泡龙尿。淡黄色的尿尿从卷轴上流下来,正好流到老地精的鞋子上。
拉蒙瞪大了眼睛,紧张得吸了一口气,他真的很怕老地精气得发疯。他随时准备扑上去保护小黑龙。
老地精没动,拉蒙像一个孩子做错事的家长一样,很尴尬的凑上去,抱起了黑豆豆,胡乱抓起它的窝,把它挡住,然后说:“太脏了,我帮您收拾!”
老地精用很低很低的声音说:“不用了,你们——走吧!”
拉蒙赶紧道谢,转身逃离了那座石洞。经过这一次,拉蒙知道,在这个山洞里,他和黑豆豆并不安全。
但是,他反而有点相信地精藤长老,觉得将来如果有危险的时候,可以指望藤长老来保护他们。
人的信心,有时候就是这么奇怪。
第二天,拉蒙开始了他的学徒生涯。
第五章 超级啰嗦的小白鱼
厨房的总管并不是地精,而是一只牛头怪。名字叫做奥钦。
他确实象藤长老说的那样,很高很强壮,看起来战胜十几个凡人不成问题。
奥钦用这样一段讲话来“欢迎”拉蒙。“你这个小混蛋不要因为打赢了几个狗头人就觉得自己了不起。我奥钦要是动手,一转眼杀掉100个狗头人都不成问题,像你这样的小泥猴,我喝着茶也能捻死十个八个的。”他一口喝光了一杯茶,有一片儿巨大的茶叶糊在了它的上嘴唇上,它却没有发觉,继续飚话:“老老实实努力干活,别让我抓住你偷懒!在我这里偷懒偷食都不会有第二次,只要让我抓住你一次,”他强调着,“一次,”然后竖起明显至少有两瓣的牛蹄,“我就直接活吃了你!去吧,你归暴牙婆指挥,她让你干什么你就干什么。快去!”他抬起牛蹄,冲着拉蒙屁股狠狠踹了一下,幸亏拉蒙早有准备,急速起跑,才没有被踹得很惨。
意外的是,暴牙婆跟奥钦完全不同,是只脾气很好的妖怪。她是一只剑齿獠,肥肥胖胖的很健壮,个子不高,力气不小,整天抱着半个房子那么大的十几层笼屉一边吆喝一边走来走去。她的主要职责是给厨房提供包子,馒头,和花卷儿。暴牙婆也像她提供的食物一样,朴实,单调,但是非常可靠,永远都值得信赖。她很喜欢拉蒙,第一天早上他们就聊得很投机,拉蒙跟暴牙婆讲弟弟妹妹小时候的趣事,逗得暴牙婆笑声不断,暴牙婆跟拉蒙抱怨她那帮残忍嗜血的堂兄弟,比如剑齿虎,剑齿狼之类。暴牙婆尤其瞧不起剑齿狼,整天欺凌弱小,却极其害怕放臭屁的黄鼠狼,每次见了黄鼠狼都会被臭屁放倒,甚至人家不放屁他们自己也会晕倒。他们一边聊天儿一边刷笼屉,活儿干得快,两人也都很开心。不过拉蒙并不擅长干厨房的活儿,以前也没怎么帮助妈妈做过饭。他的村子里男人们都不去厨房,整天做“外面的大事儿”。尽管这些大事儿有时只是猫在山窝里吹牛而已。暴牙婆也不勉强他,第一天就确定了,以后其他的事情不用拉蒙去管,拉蒙只管去砍柴和劈柴就好。如果有时间,欢迎到主食厨房帮忙做任何事,顺便聊天儿。
拉蒙就这样成了地精营地的樵夫,每天上山几趟去砍柴,就像他遇见过的小矮人比尔博一样。
有那么短短的一段时间,生活很平静,没有多少故事可讲。
名义上,这座宝石坑属于月亮女巫,但是月亮女巫几乎从来都不会出现。她虽然看起来很讨厌,在管理妖怪方面却很有一套,妖怪们和地精们都怕她,她定下的规矩没有人敢违抗,所以这个矿场王国的一切永远是井井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