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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传-第1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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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那日眼见菲丽丝缇恩与狄络斯基男才女貌,止高气昂的样子,我看着不爽,才要作弄他们一番。嘿嘿,当时我虽然猥亵着菲丽丝缇恩,可真正觉得有趣的,却是看着狄络斯基那个笨蛋被气得吹胡子瞪眼睛的傻样。 

    还有,就是瞥见菲丽丝缇恩那种委屈、气恼的隐忍表情。嘿嘿,看着美丽的少女,被自己恶搞得发窘,岂非也是极其有趣的一件妙事。 

    只不过此刻,我身边刚跑了一个姿色犹胜菲丽丝缇恩的魔女,唉,跑了个美女也就算了,偏偏琳姐姐的走,搞得我神魂俱失。 

    此刻,却哪里还有兴致,再去调戏菲丽丝缇恩与狄络斯基两个傻蛋。 

    更何况,刚刚得到自己父亲的惊天消息,我早已六神无主,心里,便只想着该如何闯入赞法鲁森林,然后探个究竟。 

    当下一些神官又是敬酒,又是劝酒,我无奈应酬,烦得要死。教皇还着一些美女过来相伴,平日里,我遇美女如苍蝇见血,此刻,却是大大的不耐。 

    接下来,教皇这个老狐狸终于道出了自己的本意。原来,他是想凭借和我的关系,将教廷领地的大量咖啡豆、玉米、大麦等农产品,输往撒发尼贩卖。 

    我心里暗骂,面上显出为难之色,言语中,更透露出此事是大大的困难,需要花去我很多的〃努力〃之类的含义。结果教皇大献殷勤,言道会支付给撒发尼皇家高额的赋税,还说要给我个人提成,甚至,还保证教廷的农作物品质优秀,绝不作假。 

    结果我轻而易举,便占了大大的便宜。 

    其实近十年来鲁菲斯在全阿尔维斯境内施行改革,给农民出租土地,在承包基础上提高赋税,极大的刺激了农民耕作的热情。相对而言,教廷故步自封,却是处处收到排挤,越混越弊。也因此,教皇才会对我阿谀奉承,实在没有太多尊严。 

    妈的!说来,我们撒发尼王国地处高原,国内大半面积处于苦寒之地,因此很多农作物必须从中土进口。他奶奶的!有些农作物从中土运到撒发尼,少说也要经过半年,如此漫长的输运过程,实在是花销巨大,而且,也给那些奸商烂贾们,提供了机会。 

    …… 

    多年来,奸商们将货物从中土运到撒发尼,在货价上大做文章,在中土只值一个银币的货物,在撒发尼卖出十个银币,然后,他们再从撒发尼买去狐皮、貂皮、人参、雪莲等名贵货物,运回中土倾销,往往一个往返,便能赚出十倍二十倍的利润。 

    而所有奸商之中,最奸最恶的,便是〃肥佬〃博达克一家。 

    妈的!一般奸商也就罢了,而博达克和他老爹,竟然还敢把算盘,打到老子斯布雷皇家的身上了。 

    那年,博达克他爹博达克一世——也是个肥肥的死胖子——从中土运了一匹精刚铠甲到撒发尼,言道要以一百银币每套的价格卖给我老妈,当时的女王。 

    他奶奶的!一百银币每套啊!他还不如去抢呢!结果,我老妈自然不答应咯。 

    可是,博达克一世话锋一转,却道:〃女王陛下,竟然您肯不买我的铠甲,嘿嘿嘿嘿,那么,我只好把他们…卖给伦巴的兽人领主咯!〃 

    其时,伦巴兽人自治领是撒发尼王国内部,最为难以治理的一块。混乱、野蛮而且残忍的兽人们,从来不曾真正屈服过斯布雷家的统治。因此伦巴兽人自治领几乎平均每年,都会作乱一到两次。 

    说来那些兽人们身强力壮,体格浑强,善于肉搏,而我们斯布雷皇家部队与之作战,所唯一依赖的,便是刀剑较为锋利、铠甲较为坚固,在其它的方面,没有任何优势。然而此刻,博达克一世却要把大批大批的精刚铠甲,卖到伦巴的兽人领地里去,他奶奶的!他这不是落井下石,助长兽人们的造反气焰么? 

    于是,我可怜的老妈不得不屈服了。 

    虽然,那些精刚铠甲最后以每套八十银币的价格成交了,但是,我们斯布雷家族在这次交易之中,却仍是被狠狠宰了一笔。 

    …… 

    晚餐过后,我想起一事,便要向教皇借人,言道要二十个剑术精湛的精锐骑士帮我完成一个私人任务。教皇欣然应允,立时拨给我二十精英,其中,竟然包括狄络斯基与菲丽丝缇恩兄妹。 
天色很暗,森林里弥漫着一层淡淡的迷雾。 

    四周能见度很低,一股股腥臭的血腥气味扑鼻而来,中者欲呕。 

    鸟兽匿迹,枯树之外还是枯树,诺大一个赞法鲁森林,此刻竟没有一丝生命的痕迹。座下马匹焦躁不安的打着响鼻,一阵阵腥风过后,他们人立而起,嘶鸣不绝。 

    “大人,”身旁的神殿骑士哈亚图有点紧张的道:“这个森林有…有很重的魔气,我们人手不够,继续深入是很危险的。” 

    虽然四周的恐怖气氛早让我浑身起满了冷疙瘩,可心中那股寻父的执念,却仍支持着我继续前进。于是我冷冷的瞥了哈亚图一眼,道:“怎么了?哈亚图阁下,莫非如此一个小小的森林,竟让您这位剑法高超的神殿骑士感到畏惧?那好吧,如果连您都感到畏惧,我想我没有理由再待在这里,我们这就回去吧。”说着勒住马绳,作势掉转马头。 

    “不,大人,您误会了!”大胡子的哈亚图急忙策马拦在我身前,道:“我……我只是担心您的安危,如果你愿意,我们随时可以继续前进!”他枣色的脸膛,此刻已变得更红,想是被我刺激的缘故。 

    “拉姆扎殿下,我想您应该明白一点,阿尔维斯的神殿骑士拥有着至高无上的勇气和荣誉,绝会不是那种临阵退缩的懦夫!”小胡子狄络斯基突然说道,他冷冷的瞥着我,十分不满的样子,似乎我的言语已构成对所有神殿骑士的侮辱。 

    “很好,很好。那么,我们继续前进吧!”我点了点头,又向狄络斯基身后的菲丽丝缇恩投去一个挑逗的眼神,嘿嘿,直逗得这位金发少女俏脸发红,低下头去。 

    其实我今天的心情并不好,此刻面临险境,身边仿佛空荡荡的,总似差了点什么。 

    数月以来,琳姐姐一直相伴我左右,平日里有她的神鞭护体,纵然出入战场,我也是高枕无忧,可是现下琳姐姐不告而别,我遽然失去一个美丽的超强保镖,怎能不感到失落。 

    环顾四周,除了二十名神殿骑士之外,同行还有笛利塔尔、莲荷姐妹、莉莉丝与席法等人,众人群星捧月一般把我围在当中,保护的力度可说够强,可是,为何我的心底,仍是空荡荡的。 

    一行人策马前行,雾越来越重,能见度降到十五英尺以内,马匹嘶鸣不断,四周尽是枯树怪藤,地上满布着骷髅碎骨,气氛恐怖已极。好在随行骑士都是训练有素的精英,此刻临危险不乱,护在马队两侧,井井有条。 

    “姐姐,你看!这颗树…这棵…还有这颗,我们…我们刚刚曾来过这里。” 

    青荷突然惊呼了出来。 

    紫莲一愣,随即道:“难道,我们…我们又回到了原地。” 

    莉莉丝道:“怎么会呢?我们一直是按着罗盘,固定朝南走的。” 

    紫莲摇摇头,脸色发白。 

    狄络斯基大惊,急道:“大伙儿掉转马头,马上从来路退出去。” 

    “慢着!先不要急,再走错路的话,情况只会更糟。”我脸色沉冷。 

    “好冷,气温…又下降了。”青荷低低的道,她说话的时候,吐出一缕缕水雾。 

    “怎么突然变得这么冷。”狄络斯基解下自己的斗篷披在菲丽思缇恩身上,后者,则甜甜的笑了。 

    如此绅士的做法,老子自然要效法了,于是我将自己的斗篷,披在了笛利塔尔身上。 

    不过我的绅士做法,并没有赢得笛利的甜笑,只见此刻的笛利不愠不喜,她一双水灵灵的蓝色眸子,只是静静的瞅着我,瞅得我心里发慌。 

    昨晚去笛利的房间时,后者正在发作,把我拒之门外,后来我言道有了老爸的消息,她才打开房门,言道要与我一起来赞法鲁探险,以寻找父亲的下落。 

    然后,到了今日,她便是这种漠无表情的“乖乖”样子,唉,她也不跟我说话,也不恼我,也不怨我。 

    她奶奶的,她不惹事也就罢了,此刻却突然变得这么乖,反倒让我觉得大大的不妥。 

    尤其她那一双暗含情意的大眼睛,实在让我这个亲哥哥大大的吃不消。 

    “那么……拉姆扎殿下,你认为我们该怎么办?”狄络斯基有点讽刺的看着我。 

    “莉莉丝,你是一直看着罗盘么?你确定…我们一直在向南前进?”我只有问莉莉丝。 

    “是啊,绝对错不了。”十三岁少女疑惑的道。 

    “怎会如此呢,我们一直前进,却还回到原地?这决不可能!”席法摇头说着,然后振翅高飞,半晌后,他落将下来,颓然道:“雾太大,在空中什么也看不清楚。” 

    我执起一把小刀,到一颗大树下雕刻“拉姆扎”数字,磨蹭良久,才道:“大家继续前进,往南走!”众人明白我的意思,于是打马前进,南行数里,竟又回到,这几棵似曾相识的大树下。 

    而且在同一颗大树之下,竟真的发现,由我所刻的“拉姆扎”标记。 

    “这……这怎么可能呢,这个森林,难道真的有鬼么?”狄络斯基大叫了出来,令站在她身后的菲丽丝缇恩,变得脸色苍白。 

    狄络斯基发狂的话语,令群人混乱起来。更有人惊呼:“怨灵,是当年惨死在千屠者手下的…一千怨灵啊!” 

    一时间人群愈乱,我来到树下,细细地观察刻在树上的“拉姆扎”标记,不久,竟哈哈大笑起来。 

    人群正乱,听到我哈哈大笑,立时静了下来。 

    “哥哥,这档口了,你还笑得出来…”笛利皱着细眉,埋怨道。 

    如果没记错的话,这是她第一次喊我“哥哥”呢。 

    我平静的说道:“我想告诉大家的是,我们并没有迷路,之前我们一直在向南前进,这点无庸置疑。” 

    “可是,拉姆扎殿下,我们又一次回到了同一棵大树之下,这个…就是您所谓的一直向南前进么?”狄络斯基冷笑,说着瞥了菲丽思缇恩一眼。 

    “不错,这棵树看起来…是与前一棵树有点相似,而且……他也有刻‘拉姆扎’三字,只不过…”我对莉莉丝招了招手,说道:“莉莉丝,你是认得我的笔迹的,你去看看那拉姆扎三字,与我写的有什么不同。” 

    莉莉丝大感好奇,在群人围簇下,来到树下细看。 

    “嗯…没什么差别呀,跟扎扎哥哥你的笔迹一模一样呢,”莉莉丝疑惑的说着,突然,她象发现什么似的叫出来:“咦?怎么…怎么这个拉姆扎三字,却少了一撇呢?嘻嘻,好奇怪哦!” 

    “这…这个,不是你的签名!”紫莲似想到什么,她脸色发白,惊奇的瞥着我。 

    我得意至极,道:“自进森林以后,按罗盘的指向,我们一直在向南前进,这些不可能存在问题,但是,如果这么想的话,问题就出在那几棵树上。” 

    “树?”笛利茫然不解。 

    我点头道:“不错,是树!我们一直向南前进,可一路之上,多次遇见同一棵树的情况,唯一的解释,就是有人事先在看上去相似的位置,布置了外形几乎相同的树,嘿嘿,因此大家受到误导,自以为迷路。” 

    “可是,可是,这个签名…该怎么解释?”狄络斯基指着树上的签名,大惑不解的样子。 

    “在上一颗树上,我刻了拉姆扎三字,其中‘扎’字的一撇,却是由树干上生就的纹理构成,因此整体看来,还是‘拉姆扎’三字。”我淡淡笑道。 

    “哦!我懂了,我懂了,你是说有人故意安排这个迷局,他见你在上一棵树刻了标记,于是赶在我们到达下一棵树之前,便原封不动的把少一撇的拉姆扎三字,复刻到下一棵树上,他这么作,目的就是让我们看见标记,然后确信自己迷路了。嗯,好妙的计策啊!只不过…他没想到的是,没了那树纹的一撇,你的签名就不对了!”青荷也已想到,便大点其头。 

    “不错!我猜想那个人的目的,是想在我们之间造成混乱,让我们在森林里疲如奔命,等到…等到大家筋疲力尽,他就可以实施自己的阴谋了。” 

    “阴谋?他…他能有什么阴谋…”狄络斯基紧张的道。 

    “这我也不清楚,只不过那人苦心孤诣,经营如此一个庞大的森林,自有他的道理。”我缓缓说着,抚摸着树上的签名,突然间心念一动,便哈哈大笑起来,呼道:“只不过…这个人的伎俩也太过老套,嘿嘿,只能施展如此老套伎俩的人,想必…定是个先天性营养不足、头脑简单、思维呆滞的大蠢蛋吧,哈哈哈哈…大蠢蛋啊!” 

    我哈哈大笑,越笑越是得意,突然,只听不远处一棵树后,传来一声尖厉的怒吼:“住口!可恶!你才是个先天性营养不足、头脑简单、思维呆滞的大蠢蛋呢!” 

    突然听到反驳,众人大惊,随即,便见一棵大树之后,跳出一只巨大的带刺豪猪,那豪猪身高八九十英尺,橙色猪眼,长长獠牙,看来凶悍已极。大豪猪背上,坐着一只浑身铠甲的哥布林(小型弱兽人),这哥布林手持铁锤,青色的丑脸上满是怒容。 

    骑士们纷纷拔剑,我则是从容缓笑,对那哥布林说道:“唉!这位先生,我们进入森林后,你一直跟着我们么?嘿嘿,辛苦你了!” 

    “哼!这也算不了什么,”哥布林指了指胯下的大野猪,道:“这是我的朋友布什,他在树林中的奔跑速度,快过骏马一倍。” 

    我见那大野猪布什,他体形扁平,肌肉虬结,显然是一种速度极快、善于冲突的盲目性混乱生物,想来他在森林中的奔跑速度,确可胜过骏马,于是对那哥布林施礼,言道:“阁下仪表不凡,不知该如何称呼?” 

    “呵呵,我就是号称勇猛无敌的‘野猪骑士’、伊迪亚特是也,”哥布林持着大铁锤,对我们得意地笑道:“喂!你们所有人给我听着,识相的快把金银财物、珠宝盔甲,统统给本大爷留下,否则,嘿嘿,少不得在本大爷锤下作鬼!” 

    “哈哈哈哈,小小一个野猪骑士,也敢在太岁爷头上动土!”小胡子狄络斯基手持长剑,嘲笑不已。 

    哈亚图也道:“小小毛贼,快快放下武器投降,省得本神殿骑士动手。” 

    伊迪亚特大怒,道:“好吧!本想等你们在森林多转悠转悠,等你们筋疲力尽之后再动手,哼哼,现在…只好提前动手了。”说着他一声口哨,霎时间,树林中树叶纷响,树上树下、草丛中、树枝里,钻出无数个黑色的细小身影。 

    他们数目少说也有一千,一个个青面红眼,手持小弩短枪,向我们团团围攻而来。 

    “哥布林!”哈亚图大声示警。 

    “保护殿下!”菲丽思缇恩娇呼一声,于是神殿骑士们仗剑策马,将我团团护住。 

    莲荷姐妹搭弓连射,一声声惨呼下,一个个溅着鲜血的细小身躯,便从高高的枝干上跌将下来。 

    “哥哥!”笛利塔尔祭起镶有金刚钻的银剑,她樱唇念动,一道圣洁的白光已加护在我身上。 

    席法振动巨翼,飞上树梢,长枪舞动,将树上弯弓搭箭的哥布林一个个挑落下来。莉莉丝的黄金圣弓更是威力惊人,一枚枚金箭,化作强烈的金色泓光,一道道射将出去,哥布林那唧唧乱叫的身躯,便化作一片片碎肉。 

    老实说,狄络斯基兄妹的剑法与骑术,实在相当高明,狄络斯基也就罢了,菲丽思缇恩一身银制女铠,金色的秀发以一种简练精干的风格束成了马尾辫子,此刻她策着胯下战马厮杀战场之上,确如那降落凡间的美丽战争女神,当真是马前马后,百步威风。 

    场中混乱,我却色迷迷的盯着菲丽思缇恩,正痴迷间,突然座下卢克一声惨叫,却被一枚短箭射中屁股,卢克大痛,人立而起,将我摔下马背。 

    我大吃一惊,身体在四处乱踏的马蹄下拼命闪躲,好容易滚出危险区,却见伊迪亚特驾着巨大的野猪,高呼道:“布什,我们上吧!擒贼先擒王!啊啊!” 

    于是,大野猪布什哼哼直叫,他的猪鼻獠牙,向我急冲而来。 

    此刻我已闪躲不及,在笛利塔尔的娇呼声中,野猪越冲越近。 

    正危急间,突然斜向里飞来一支羽箭,呲的一声,正中那野猪前蹄,野猪哀嚎一声,连同伊迪亚特翻滚在地,我登时脱险。 

    伊迪亚特爬起身子,扶正头盔,他执起铁锤,还待向我追击,突然斜向里又飞来一只羽箭,噌的一声,将伊迪亚特的头盔射飞了出去,伊迪亚特被吓得屁滚尿流,跪倒地上。跟着,只听有棵大树上响起一声俏生生的娇呼:“席法!小心身后!”于是又有一记速箭,将席法身后一只持弩欲偷袭的哥布林射死。 

    伊迪亚特跪倒,便被哈亚图擒住,哥布林喽啰们如鸟兽散,众人收起兵器,纷纷向那发声处的大树看去。 

    此时,只见那大树枝干上,却站着一位身披玄色斗篷的女子,她手持红木大弓,窈窕的身子气势万千。 

    “你…你…”只瞥了那女子一眼,席法便愣住了。 

    那女子默不言语,她收起羽箭,脚尖一掂,轻巧的跃下树枝。在落到地面上时,她掀起了斗篷的拉帽,露出了如云的黑发。 

    这是多么美丽的一个女人啊,雪白的肌肤、精致的瓜子脸,黑里透蓝的宝石眸子,细细柳眉,尖尖的耳朵,身材修长,体态柔顺,端的是风姿绝俗。 

    如此一个精灵美女,让人一瞥之下,双眼竟舍不得离开,霎时间,我只觉得眼前佳人,全身上下洋溢着一种不食人间烟火的气质。 

    此女美则美矣,眉宇之间,竟与莲荷姐妹有七八分相似,而气质上则更显得雍容华贵,尤其是那种淡淡的沧桑感,与那温柔恬静的成熟美,实已成为一种让任何男人无法为之抗拒的魅力。 

    如此的绝色丽人一经出现,立时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成为现场的焦点。 

    “你…你…”目睹丽人熟悉的容颜,席法讷讷已说不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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