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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瓣洋葱不流泪-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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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爱爱一下子晃了神,那女生的年轻笑脸多么像曾经的自己啊。

回过神来的时候,那女生已经走下楼去了,声音还在楼梯间回响:“啊,对了,晚上吃什么,我现在要去买菜……”

门没有锁,苏爱爱吓了一跳,心“咚咚”的像要从嗓子眼蹦出来。

闭着眼睛,吸了口气,推开门,原来是富态的房东太太。

哎,她到现在还在期待什么呢?

房东太太堆着笑,指了指纸箱:“苏小姐,我把侬的东西都收了一下,你来点点!”

苏爱爱点了点头。

往里面走,一步一步,每一步,都像一个世纪。

这个位置原来好像放的是沙发,那个地方摆过电视机,这里……是砸碎杯子的地方……

那碎片的痕迹已经没有了,留下的是空荡荡的屋子。

突然,她回头,夕阳的光薄薄的浮在阳台斑驳的墙上。

她慢慢的走过去,轻轻的蹲下身来,那黄澄澄的油漆字有些还在那里,石灰有些掉了,但一个个还能辨别出写着的是什么。

伸出颤抖的指去,一个字一个字,一笔一画的,指尖压在硬邦邦的墙面上描摹着,沙沙的又掉下不少的灰来。

房东太太咕噜:“哎,这样可不好,我还得叫人来把这墙重新漆了……”

看苏爱爱不说话,又有点尴尬,只得说:“苏小姐,那我先去忙自己的事了,你拿完东西关门就好!”

“嘭”的一声,门被关上。

她还是一动不动蹲在那里,指尖上满满的都是灰,一抹眼睛,生痛,一下子就留下泪来了,一屁股坐在冰冷的瓷砖上。

烈情,你不是说,时间很长,终将忘记吗?

为什么这些字还在这里呢!

为什么我还是能清晰的想起呢,一下子就想打开了记忆的黑匣子。

那个夕阳落下的午后,他和她蹲在她跌坐的地方,他递了刷子给她,两人头蹭在一起写着。

她清晰的记得他穿的衣服,白色的棉质衬衫,因为他才下班,而那衬衫,是她每一次都怕被染色,亲手帮他洗净的。

她认识自己的字体,她写下的“欧阳”,是谁又偷偷在后面的加上“烨柏”两个字?

耳边回荡了那一天的笑声,

他说:“苏爱爱,不公平,你看,我刷了你的全名,你怎么能只刷个欧阳呢!”

她说:“你名字笔画那么多,谁写啊!要写自己写!”

他说:“叫欧阳的那么多,别人怎么知道是我这个欧阳!”

多傻啊,他一定是在她走后的某个日子,一笔一画的蹲在这里写下的吧。

他是怀着怎么样的心情写下的呢?

改的又何止是这两个字,

“欧阳永远爱苏爱爱”

“毋相忘”

“执手幸福2006年10月10日”

变成了:

““欧阳永远爱苏爱爱”

“毋宁相忘”

“祝你幸福2006年10月10日”

“毋相忘”“毋宁相忘”,哈,不如相忘!

苏爱爱伸出手去,狠狠的并拢五指指尖,擦着被油漆盖住的“执手”二字。

笨蛋!笨蛋!什么幸福啊!什么叫幸福啊!

你凭什么来祝我幸福啊!

墙上的漆掉落下来,一块块的落在苏爱爱的碎花裙上,掉下的墙面粘着原来的字迹落下,只剩下灰色的水泥墙面,晦涩的嘲笑着她的眼泪。

那曾经的“执子之手”呢,

那栀子花绽放在头顶的年代呢?

那些许下的承诺呢?

夕阳的余晖慢慢的移动,墙壁上的字渐渐照不到了,冷却下来。

苏爱爱慢慢的站了起来。

记忆中,那个男孩微微的笑,他叫她“爱爱姑娘”,他唱歌的声音最为好听,他说只想和她做一对傻傻的小老鼠,咬着耳朵地老天荒。他有着最神气的细翘眉眼,他为她戒烟,再没钱也要请她喝养乐多,他背她回家,他去见她的父母,他带她去见他的父母……

彼时年浅,横冲直撞也要守护稚嫩的爱情,说着“我爱你”,许下很多的诺言。

而今不再年少,不再把“我爱你”挂在嘴边,也不稀罕人家说“我爱你”,更不轻易的承诺什么。

长大了吧,成熟了吧,为什么却连这样的爱情都守护不了了呢?

苏爱爱拍拍裙子上的墙灰,站在积攒了她和他最美好回忆的,闭上了眼睛。

那一年的故事就要这么结束了吗?

突然,

楼梯上传来脚步声,她一下子睁开眼,的心开始不由自主的狂跳,他走起路来总是带有微微的轻狂,手上轻轻的晃着钥匙圈,“叮叮”的响,脚跟却绝对不拖地。

钥匙孔里“咔哒”一声,她一步一步往门边走,紧紧的压住正在做高速跳跃运动的心脏,这样的脚步她决定忘不了!

“吱呀”一声,门开了……

她放下手,慢慢的微笑起来……

结局(下)

五年后,S大后门书店旁的台阶上,坐着一个戴着遮阳帽的女子,米白的连身裙,手上有紫色的水晶手链,一抬臂,七分袖滑了上去,露出白皙的胳膊。

女子对身边的女子抱怨:“就是你,一下飞机就要到这来!”

被抱怨的女子,一头的波浪卷,鲜红的无袖衬衫,加热裤,递了个根雪糕出去,自己咬了口手上的雪糕,说:“那可不,我也得看看我的投资有不有回报啊!”

白衣女子接了雪糕,撕来包装,抬头说:“怎么可能没有回报!我辞了工作后,幸苦写了一年呢!”

抬头的时候,看到她一双晶亮的眼,笑起来有一口细碎的小米牙。

S大的有四个女生从书店出来,其中两个抱着本书。

有一个说:“哎,回去借我看看!”

红衣女子又大口的咬了口雪糕,白衣女子抿嘴笑,细细的咬了口。

有一个说:“哎,我喜欢方歌!”

台阶上的两个人竖高了耳朵。

有一个说:“不啊,我喜欢欧阳,要是我是苏爱爱,我一定嫁给他!”

红衣女子“噗嗤”一声笑,伸手拿胳膊肘去顶白衣女子,白衣女子闪开,脸微微的红。

有一个说:“但那方歌为什么要死呢!我倒觉得阿单不错……”

台阶上的两个人都僵了僵,她缩回手去,她挺直了背,一下子都不说话了。

女孩子们叽叽喳喳的越走越远了,慢慢的都听不到了。

雪糕的泪滑落在指节,白衣女子开口:“烈情,方歌曾说过,想做个最好的编剧,也算是为人编故事吧!我这样,算不算完成他的心愿了呢?”

头顶的绿叶在身上打下错落的光影,知了在碧波中叫。

红衣女子伸出手来,轻轻的拍着好友的肩膀:“爱爱,没关系的,该做的我们都做了。”

风“沙沙”的吹动,树叶在风中摩擦,灵魂在阳光下暴晒。

每一年她们都会去看他,她还记得他墓碑上的照片,那个少年依然美好,大大的眼睛,白色衬衫,对着镜头腼腆的笑。艳阳的光穿越密密的叶,绿油油的光斑浮动在他微笑的脸庞上,仿佛就是昨天的事情,仿佛只要她轻轻的喊一声:“方歌”,他就会回头这般的笑着。

口袋里的手机震,苏爱爱接过来,某人的声音从电话那头传来,大大刺刺的张扬:“老婆大人,请问你身在何方啊?咱儿子起床找了一早上找不到妈妈,刚打电话向我投诉呢!”

仅仅是听到这个人的声音,她都会笑得弯高了嘴角:“好了,好了,等下就回来!”

石烈情扔掉雪糕棒,笑她:“哈,又是你家欧阳同志!我都快服了他了,走哪都要问!”

烈情一下子跳了起来,嚷嚷:“走了,走了,回你家蹭饭!”

苏爱爱笑,这样的好友,在她面前岁月是停止的。

两人手挽着手,在斑马线上行走,她说了什么,她在笑,她又说了什么,她伸手掐她。

迎面和一对背着书包的高中女生擦肩而过,其中一个女生在说:“嘿,走快点,我要回家看网球王子!”

她和她同时回头笑,一不留神,居然与年少的自己擦肩,。

她说:“嘿,当年某人也是这么催我的!”

她皱鼻子:“啊,是哪位青春无敌的美少女啊!”

斑马线上,又走来了青春娇俏的女生们,吊儿郎当的男生们,手牵着手的情侣……

这儿的故事正在上演。

风轻轻的吹动书店柜台上的书籍,“沙沙”的页面翻飞,终于翻到了封页,七个大字——《哪瓣洋葱不流泪》……?

呐,烈情,明明是很好的结局呢?为什么我却要哭了呢?

——BY爱爱

(书版结局)

番外一:十年后的情书

烈情:

不知道你是在什么时候收到这封信,真的是在十年后吗?如果是,我想问,你好吗?还在做你的纽约客吗?还是每天吃EVERTHINS炒蛋吗?依然在每个周五去点一杯摩卡不加奶油吗?还有,你……幸福吗?

请原谅我没有皓子的幽默,没有爱爱的文采,这只是一封很平淡的信,继儿时那封所谓情书后的第二封信。知道吗,我曾以为这辈子我都不会再给你写信了,谁让我也是个好面子的人呢,儿时的事情惦记至今。

今天2004年,9月16日,晴,气温26度,无风。

天空很蓝,人像躺在蔚蓝的海洋下层,寂静却有丝丝的不安。我坐在宿舍的电脑桌前,打下以上的一行字,哎,明明是有很多话要和你说的,为什么真正写下来的时候,却又不知从哪开口。

嘿,窗外的桂花开了,黄澄澄的花瓣飘落到黑色的键盘上,我一下子又想起你来,想到你在十中小卖部门口跳跃着的身影,一头毛茸茸的卷发,你永远都是最好认的那个。

烈情,你相信世间的事情是有因果的吗?

高中的时候,我就知道又和你分在同一学校了。每天早操我边整着队边扭头去寻找你的班级,每天下午我斜挎着包托着足球笑着路过你训练的场地……高三的第一天,你不会知道我看到你的名字出现在分班的座位表上的感觉,心像狂奔出去跑了一次一千五百米,握紧了手心坐到了我的座位上,然后看着你穿着大T恤晃头晃脑的走进来,看着你皱着眉瞪着黑板上的座位表开口骂人,是因为看到我的名字了吧?呵,这就是一切故事的开端。

我想最初的一开始并不是喜欢吧,我想念小学时和你拖着鼻涕,挂着钥匙一起疯跑的日子,想念我捉弄教练被罚着蛙跳时,你捏着你手帕边哭边踢教练一脚的光景,我想这更多的是一种玩伴吧的感情,一种相濡以沫的情怀。那时的我们是幼稚的,却又是早熟的,大人常拿我和你说笑,从小就受宠的我一在兴头上就连夜写了那些字交给你。事实上,那称不上是情书吧,哈,小时候的我可比现在有胆子!

我感谢爱爱,感谢皓子,因为他们,我们才开始又说起话来,因为他们,你有机会骗我吃很酸的秀逗,但我又开始反复的想着,如果我们都不认得,那是不是会好过很多,如果爱爱不认得我,如果我不认得你,是不是会好很多呢?

烈情,听我说,我不知道现在的你是否已经学会放下,学会成熟,但请不要责怪宋小乔。我这辈子有两件事最难忘,一件是你走之前我们偷回学校的夜晚,还有一件就是初一那年暑假,小乔从观众席上跳下来,捂着脚踝脸苍白的倒在地上的一刹那。这两件事,前者让我学会感恩,后者让我学会责任。我第一次明白,有的事情并不是屁股上挨一顿打就可以解决的,有些事情是比挨打还要恐怖得多的。

事实上,我一直都很佩服宋小乔,她比我们任何人都要勇敢的多,我还能记得那个年纪的我自己,只晓得背个大书包成天的疯跑,连我自己都觉得好笑,而那个战战兢兢跟在我后面的小女孩,一跟就跟了十年。其实我是个脾气很不好的人,人都是这样的,往往看起来和气的人,脾气相当的大,而看起来不好说话的人,其实是很单纯可爱的。我和小乔常常的争吵,对她发过脾气吗,在她面前抽烟……她却还是这般的待在我的身边,我看到的是最真实的她,其实她看到的我也是最本质的我吧,我了解这一点,却又常常被这点苦闷到。这样的情感,压得我喘不过起来,却又无法背离。

我想,对于她,我真的是一辈子都还不清了吧,现在更是,我都不知道该怎么才能还给她了?烈情,为什么会是这样呢?为什么你不能早一点来呢?或是,你为什么不可以一直一直的幸福下去呢?这样我就可以不去心疼,不去动摇了。烈情,该怎么办才好呢?我这几天一遍一遍的在心中问着自己。

啊,阳光开始西晒了,照在我敲键盘的手上,即使看不见摸不着,却是种莫名的温暖。

烈情,你很爱笑呢,笑起来的时候,脸颊上是圆圆的红晕,酒窝深深的陷下去,高三那年的合照被我摆在相册里,放在枕边。我也分不清到底是喜欢你,还是喜欢你那无穷的精力,像一个炙热的小太阳,把周围的人都烤得火热,连带着死灰般的我都那么的精神。

记得那个时候,大人们常说:你们还小,不懂什么是爱情!

烈情,我不那么认为呢。

其实,最懂爱情的反而是我们呢!是不是?只是这个道理,我们要到很多年后,当我们变成所谓的大人的时候,才会惊然发现。

烈情,我其实一直都是知道我们是不可能在一起的,你也知道吧?两人都是心知肚明的知道的。我曾以为就现在这样很好,做你一辈子的知己,在你哭泣的时候第一个知道,真的,足够了。

但是,我也会有憋不住的时候,我听见你对爱爱笑着称“我家男人”说着在美国的种种,我想除了沉默我还能做些什么呢?我努力让我的脸上出现微笑,侧耳倾听着,但是,你能看到我扎入心中慢慢推进的匕首吗?我对自己说着,还好,还好,你还记得我爱吃草莓味的冰激凌,还好,还好……但是,我知道,我们终将成为陌路。

烈情,我是那么希望你能够幸福,甚至在你说你有男朋友的那一刻,我想着,还好,总算有个人来照顾你了。但事实,我是认为,无论哪个男人都是配不上你的,包括我自己。

前两天,爱爱问我,为什么不能和你在一起?为什么不能呢?

烈情,我们两之间到底算什么呢?我甚至没有牵过你的手走在校园里,我也没有吻过你的双唇,甚至我连你的头发都不敢抚摸……

那么,为什么我会再次喜欢你呢?为什么我会如此的爱你呢?

将这般的爱情,小心翼翼的藏好,不敢亵渎。

那天晚上,我走在黑暗的校园里,捏着电话卡,手指微微的颤抖,我想象着告诉你之后的情景,想象着你欣喜的表情,却也难过着,我所谓的责任,所谓的道德感,还有,如果我告诉你之后,我们之间就会有未来吗?

你会回国吗?我能去美国吗?

你将来会因为想念我而一个人哭泣吗?

我会无能为力的听着你哭泣而后悔着我的决定吗?

我似乎永远是这样的人呢,想得太多,担心的太多,想的东西全卡在我的喉咙里,快窒息了……

那天晚上,我就这样漫无目的的走着,想着该不该开口,学校里的栀子花开了,纯白的小花在黑夜里闪动,煞是好看,我突然觉得我是走在悬崖的顶端,明明知道下一步是万丈深渊,却因为周围的景致太过美好,不忍停下脚步。

那一夜,小乔出事了,我也无法把所有的话说出口,蹲在医院的走廊上,我第一个想到的是,还好没有说出口,真好,没有说出口,我欠下的东西就我来还吧,小乔醒过来,她要怎么说我,要怎么惩罚我,我都愿意!

烈情,谢谢你,我的确那么憧憬过,我在这万念俱灰的一天前,至少,我有那么一步,那么一步,是如此的接近幸福!

烈情,我知道你会骂我,事实上,我也不能原谅我自己,但是,所有的一切都压得我喘不过气来了,我憎恶着这样的我自己,但我没法和任何一个人去说,我拿了一张白纸,画一条竖线,把活着的理由列边,把死亡的理由列一边……我发现几乎没什么好让我勇敢的活下去了。对不起,我是个不够勇敢的人,我害怕面对各种的传闻,这都是我措手不及的,我害怕面对小乔,我亏欠爱爱……看吧,有了我,大家是多么的不幸啊!说什么有勇气活下去才是好样的,说什么卑微的生存着,人不接近这一步,是不明白绝望是什么滋味的。烈情,我是个懦弱的人啊!

烈情,人生没有百分之百的幸福,正如没有彻头彻尾的绝望。

我喝了一点酒,抽了几根烟,我也清楚的知道我即将做些什么,我并不是完全绝望,我在这一刻,甚至还在想象,十年后大家是何种模样。

皓子还是一样贫嘴吗?

爱爱会和欧阳一起生活吗?她是个好姑娘,真的,如果我没有遇见你,没有和小乔在一起,我一定会最真诚的爱上爱爱。但是,没有如果了。

烈情,你还是一样吗?笑得时候,有两颗深陷的小酒窝,呵呵,都那么大的人了。

在这样的岁月里,我常常在想什么才是我们的人生?

我有我的妻,玩得一手泥巴返家的小儿,在暮色中,我悄悄的为他洗去脸色的灰尘,将妻的家常饭菜摆上桌。

那你呢?在这片天空的另一端,是不是也过着这样的生活?和你的爱人讨论要不要在菜里加上酱油,为你的女儿编好辫子。

烈情,明明是如此温暖平安的生活,为什么我想着我们两终将这般的活着,却有止不住的悲痛呢?咸涩的海水快将我淹没了……

烈情,我常常的告诉别人,要幸福,事实上,我是个不相信幸福的人,这么多的人因为我而不幸,我应该早就被幸福抛弃了吧?

烈情,校园的广播又开始播放了,食堂的方向又开始冒出白烟,走道旁边的洗衣机又就开始转动,宿舍里舍友也回来了,天还是那么蓝呢,明天的天还会是这样清澈吗?

我是多么希望能和大家一起走过这青春的一场啊,可是,请原谅我,原谅我的半途离场,我已经不敢去面对了……

2004年,9月16日,下午5:12分,我写下这封最后的信,想着从今天起做一个幸福的人!

我将发送时期定为2014年,9月16日,十年之后,请你接受我的道歉,请大家接受我的愧疚,请你一定一定的要忘记我,然后,勇敢的,微笑着生活下去,烈情,你是个爱笑的女孩,这样的笑容请一定要记住!

然后,祝你一生幸福。

——BY方歌

2004年9月16日

2014年,9月16日,美国,旧金山,晴,气温23度,无风。

SG大楼,阳光透过落地窗照在办公桌上银色的钢笔上,办公桌前坐了个卷发女郎,黑色的收身西装,灰色的透明丝袜,双腿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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