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想了一下还真是,这事他几天前确实说过,这么说,他嘴里的死得很难看的家伙,其实就是自己咯?
想到这,我不由往旁边挪几步,离这家伙远点。
“想起来啦?其实那一天我就挂了。”王鹏欣赏着我慌乱的表情,显得很是得意,抹了把脸,继续炫耀道:“老实说一开始我也吓了一跳的,特别是被押到城隍爷面前,差点没尿了,但后来城隍说我是枉死的,本应还有三十二年阳寿,现在把我拘了不合适,干脆把我放了出来,要我搞清楚自己怎么死的才回去,哈哈,看他那嫌麻烦的样子,指不定现在已经把我忘了呢……”
休息时间就这样在王鹏的吵闹声中结束,刘允也恢复了点气力,接下来我们一口气回了村子。
隔了一天,村子变得死寂起来,到处都有人背着行囊离去的身影,以往热闹的街道显得很是萧条。
回到家时,对门的李大爷还招呼我:“小陈,你什么时候搬走,李爷爷到时候给你打个下手,免得你一个累着。”
我疑惑了:“搬走?为什么要搬走?不是上山避难就好了吗?”
李大爷叹了口气,露出两颗大黄牙:“说的轻巧,但这隔三差五的没个人,谁还敢在这住下呢,大家今天早上商量了一阵,决定暂时投奔到附近的村子去住,都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人,想来这个忙他们不会不帮的。”
“李爷爷也要走了吗?”
“哈哈哈,我就算了吧。”李大爷一脸感慨的看着村口方向,叼起一根烟抽着,缓缓道:“我已经老了,没几年活头了,早死晚死也就那么几天,奔波着死在其它地方,不如就这样死自己家里,也安心一点,你们年轻人不一样,还有大把的活头,你爹死都回来劝我们离开,想必是有大事要发生了,你们也赶紧走吧。”
“嗯,会的,我收拾一下就走……”说到这里,我发现李大爷的面色有些发苦,安慰道:“其实,外公说是三天后他没回来,我们才要走的,也许第三天他就回来了呢?”
“是吗,希望是那样吧。”李大爷嘎巴着烟,对我的话不可置否。
我也没更多的话安慰他,说了几句,就在王鹏的催促下回家里。
把外公给我的盒子拿出,我试探性的打开它——之前我也有好奇试着打开过,但不管我是用起子掰还是刀子撬,都没能奈何得了这玩意,没想到今天却是很简单,我只是轻轻用力就把盖子提起了。
盒子打开,三个人挤在一起,紧紧盯着盒子里的东西。
我们本以为里面会有什么宝物,让人失望的是,盒子里只有一本外公的日记和一个信封,信封上面写着“吾孙陈赟亲启”的字样,除此之外便什么都没有了,王鹏甚至不甘心的把盒子倒腾过来掏了掏,最后只能无奈的承认这却是只是一个用来装书信的盒子。
我抢过王鹏手里的盒子,把信纸拿了出来。
第十三章。离家()
小赟,当你看到这封信时,外公也许已经走了,不要哭,这是外公欠下的命。
我们巫祝一脉,代代镇守神井,已经有数百年的历史,历代传说神井其实本是个不祥之物,里面封着巨大的灾祸,时间隔的太久,那灾祸的本体是什么,我们已经不是很清楚了,我们只知道历代巫祝都需遵守着每年一次祭祀,每百年一次大祭的规则,否则村子就会绝后,生不出后丁。
说到这,也许你已经发现了祭祀的真面目,其实外公也是知道的,每次祭祀都在拿村里人的命在填,但外公不后悔,因为我们一脉牺牲更大,每逢百年大祭,我们一脉就要拿出一个主家的男丁来,由家主亲手杀了洒进井里,村里人吃喝的,是我们一脉的血肉,因果循环,这是公道,没有什么该与不该,村里人都是啃着我们的血肉出生的。
但你知道吗小赟,外公也是一个凡人,亲手杀自己的儿子,又怎么能下得了手?
所以那一年外公手软了,你其实本该有个舅舅,他便是外公这一代需要祭祀掉的祭品,但那次外公把事情真相告诉了他,第二天,你舅舅就收拾细软向南方跑了,外公其实有看到他跑出家门,但外公没有去追,现在想来,那时外公把事情告诉他,本来就有让他逃跑的意思吧,他跑了,外公是松了口气的。
大祭的规则自然不能废,你舅舅走了后,村里商量后便由你母亲来扛起这个责任,她是个好孩子,并没有怨恨外公和舅舅,只是让外公要好生抚养你长大成人,就自己走到井边……你娘就这么去了,对外说是被狼叼走的,留下你在外公身边。
孩子,外公对不住你,可以的话,外公多想在你身边照看你,照看到外公再也走不动路,躺进棺材里的那一刻,可外公不能,古井的死气太强了,你娘一个女流之辈并不能让古井平息下来,破碎的尸首反成古井作祟的帮凶,我想你也看到你娘了……等到我发现不对,古井已经开始讨命了。
呵呵,也不知是不是报应,事情发生后我多番阻拦,企图重新镇住古井,但每一次布的局都被人破坏了,我想,这是老天对我自私的惩罚,事到如今,我只有把自己跟这村子一并埋葬,才能赎去我的过错。
孩子,我知道要你这么做难为你,但外公想在这里求你做最后一件事——在下次大祭前,把你舅舅的血脉找回来,完成我当年没完成的事,不然村里人即便逃离了村子,也是没有活路的。
我在房间中央的砖块下埋了块玉,它能感知到我们一脉的血亲,一切就拜托了。
——陈泽
读完这封信,眼泪已不知什么时候浸湿了我的脸颊,原来,古井下作祟的手,就是我娘,而外公,就是那个杀死娘的凶手,是外公害的我从小没了娘,按照道理,我该恨我外公的,但老实说我恨不起来,毕竟是外公劳心费力的养育我长大成人,每晚我做噩梦,都是外公在我床边哄着我睡觉,每次我在外边受委屈了,都是外公抱着我安慰我,我怎么可能恨外公呢,我宁愿什么都不知道,让外公随便编个理由骗我也好啊。
刘允拍着我的肩膀:“不要哭,你外公也不想你这样,每个修道者都有他的孽缘,想必这就是你外公的孽缘,逃不掉。”
“说的简单,换你去试试看啊!”我拍开他的手说道,但还是渐渐把眼泪憋了回去。
“现在怎么办?”王鹏倒腾着信封,正眼都没往我这边瞧,却对我问道:“你是打算按你外公的话去做,还是干脆直接走人?最好快点做决定,虽然不知你外公要怎么封村,但想必不是立块牌子这么简单,做好最坏的准备吧。”
我迷茫的想了一阵:“我不知道,让我再想想吧……你呢?”
“我?呵呵,我有什么好担心的,反正我就一活尸,时间到了也就下去了,根本不用担心这些鸟事……唉,等等,找到了。”王鹏说道这忽然把手里的信封撕开,从中抽出一层纸来,得意的冲我晃了晃:“我就知道,既然是你外公最后留给你的东西,怎么会只是些无聊的抱怨?原来重点在这里啊,你瞧瞧,这里面写的啥。”
王鹏把信纸递给我,我连忙抢过来看了一下,上面是外公给我的防身方法,大抵是说担心我以后一个人行走江湖会有困难,便想把祖上养的蛊兽传给我——其实就是山谷下那只怪物。
信上说只要把怪物的卵捏碎抹在自己身上,然后经过蛊兽毒液的洗礼,就会在体内种入蛊种,进而获得蛊虫,这蛊虫不止可以保证我不受邪物入侵,更会在我每次流血时,顺着血液入侵最近的生物,啃噬对手的经脉,可算是歹毒无比,而作为代价,每次使用后我可能会对血食和生食产生不可抑止的食欲,这是为了让蛊虫补充元气,如果大量使用却不进补,蛊虫就会反噬我的身体……看到这里我们不由得面面相觑,这事情也委实太巧,误打误撞的,我体内已经有了那种蛊虫了?
刘允对这事很感兴趣,当场要我试一试,拿把刀就往我身上比划,吓得我直叫我自己来,我自己来!
夺过刀子,家养的几只老母鸡成了我的实验对象,反正已经用不上了,我往指尖划拉一刀,挤了滴血丢向母鸡。
那母鸡还以为我在丢吃的,血还在半空中就被它吃掉了,起初两秒,母鸡还没什么反应,但第三秒时,母鸡忽然打起哆嗦起来,摇摆中鸡毛一个劲往下掉,不过一个呼吸就全掉光了,接着是鸡肉,母鸡的肉像是被融化般一块块烂了掉到地上,让人毛骨悚然的是,明明这只母鸡已经受了这么大伤害,它却一点感觉都没有,只剩下皮肉的头望向我,眼里满是好奇,然后连眼珠子也掉了出来,等我回过神来,母鸡已经只剩下一副骨架站在那里了。
院子里的空气犹如被凝固一般,好半天,刘允才吸了口冷气:“好歹毒的蛊毒,难怪你外公把信纸藏的那么严实,估计他也在犹豫到底要不要让你得到这玩意吧……对了,你现在什么感觉,饿不饿?想不想吸血?”
刘允这么一说,我还真觉得有点饿了,忽然很想试试带腥味的东西,我反应过来,这是体内的蛊虫在要吃的。
我不敢怠慢,连忙就近捡起个鸡蛋,剥开吞了下去,滑腻的蛋液下肚,那种饥饿感一下子就消失了,这又惹得刘允一阵称奇,按他的说法,蛊毒大都是伤人伤己的玩意,特别是那种养在体内的,稍有不慎就会反噬主人,但我身上这种蛊毒效果霸道异常,使用后需要付出的代价却极小,着实让人羡慕。
说道这他眼红的看着我,口水流了一地,相信如果不是蛊兽已经死去,他会立刻跑下山谷,哪怕再挨蛊兽一下也值得了。
毕竟当时还是小孩心性,蛊毒的发现虽然不至于让我忘乎所以,也冲淡了我的忧伤,很快的我就冷静下来,开始寻思着以后的路,有蛊虫护体,想必我出外找舅舅应该是没有问题的,而且说真的,我对把舅舅找来重新进行仪式这件事也很是赞同,毕竟事端都是舅舅逃走引起的,他必须负起责任,也算是为我母亲报仇了。
想清楚这些,我跑到外公房间,郑重的把玉佩取出。
这玉佩在我拿起来后便一直鸣动着,我把它提起,玉佩在空中不停旋转,正面对着我时抖动的厉害,反面对着我时几乎不动,等我把它佩戴在胸口上,它便彻底不动了,我一下子明白过来它的用法,有这玩意,相信找舅舅的旅程会轻松很多。
当晚,我把外公珍藏的酒拿出,陪着王鹏和刘允喝了一桌饯别酒,喝的很尽兴。
期间被丢出去自己觅食的老布回来,王鹏当场指着我,说感觉自己大限差不多了,老布是他从别人手里好不容易挖来的,让给局里的兔崽子养不甘心,不如直接给我带着,路上也有个照应,让老布以后跟着我走。
老布吼了两声,也不知听明白没有,但我能看到他眼睛里的不舍,那一晚,老布一直蹲在王鹏脚边没怎么吃东西,让我觉得这确实是一只通人性的狗。
第二天,我是在老布的催促声中醒来的,我抬头看了一下,桌子一片狼藉,昨晚陪着我一起疯的两人已经不见了,只留下一个装满衣服和生鸡蛋的布包在椅子上,旁边挂着把雨伞,外面是唰唰的雨声,我走出去看了一下,不知什么时候,雨下的很大,积水已漫过鞋底,提醒着我山路开始变得难走,要走就趁现在吧。
老布蹲在我脚边摇着尾巴,我顺手把昨晚没吃完的肉骨头全丢给它去啃,它吃的很欢,我也就着酒水垫肚子,不知是不是蛊虫的原因,酒水下肚没有什么异样感,我的头也不疼。
酒饱饭足,我招呼了老布一声,离开这个生养我十几年的家。
第十四章。拔了撑山木的女人()
我向着南边出发,路上尽是脚印和单轮车压出的痕迹,想来是早些从村里出去的年轻人留下的。
山路因为雨水变得泥泞,加上被踩出来的坑坑洼洼,几乎让人寸步难行,不时可以在路上看到翻掉的车或跌落的细软,这些原本会被当成宝贝的玩意现在可怜的陷在泥地里,路人连看一眼都欠奉。
我和老布就在这样的环境中前行着,山路崎岖,年少腿短的我走得很是辛苦,不时就要摔一跤,倒是老布显得很是自如,一路跑跑跳跳,不时在路上被遗弃的行李里翻出点吃的吞下去,根本没有被地形难道的意思。
多亏这家伙,我行走的速度也不由快了几分,毕竟年轻人都有几分不服输的血性,怎么说,我也不好输给一条狗不是? 就这样一路挪到山顶,太阳已经临近下山,我回过头向村子的方向望去,整个村子大半落入水里,想起执意留下的李大爷,不知他这时候会怎么样呢,想必正在为进入家里的积水烦恼吧。
就在我感慨间,伴随着最后一丝阳光落下,山里忽然响起炸雷般的鸣动声,把我吓了一跳,我往发出巨响的方向看去,眼前的一幕着实让我感到震撼——是泥石流。碎石与泥土混合着汹涌的雨水从山上滚落,形成无法阻挡的洪流,向着村子掩盖过去,轰鸣声盖过了大雨和闪电,整个大山都在洪流的蠕动中颤抖,我无法用言语形容那灾难的壮阔,只能说,这是天罚。
村子在泥石流的冲击下犹如顽童脚下的蚁穴,只是短短几秒就被掩盖下去,眨眼间没了踪影。我直愣愣的站在山顶,不敢置信的看着眼前这一切,这难道就是外公说的封村?把整条村子埋葬在泥土之下!
确实,这样的波涛下,想必不管村子里有什么不干净的玩意都再难以翻身了吧?但这也意味着,那些因眷恋故土留下来的老人,会一并被残忍的葬送掉,这样的手段,到底该说是残忍,还是说无奈?
触景生情,我眼角变得酸涩起来,泪水混合着雨水模糊了眼睛,我揉了揉眼角不敢再看,用力回过头,继续向着山里迈进。
漫长的旅途开始了,这是我人生第一次长途旅行,难免出现很多差错。
首先是方向问题,我万万没想到走起远路来,山里的方向会这么难分,我连续迷路了好几次,每次都是等遇到人问了路,才知道我要走的方向已经歪掉了,有一次我甚至是在回头走的,白白耽搁了不少时间。
其次是食物的问题,因为估计错误,我不过一天就过上了苦行僧般的生活,究其原因,还得归咎于老布那奇大无比的胃口上,我现在才发现,这家伙吃一顿的量居然能顶我好几天,搞得我原本准备用一个星期的食物在一天内就被干掉了,如果不是它荤素不忌,路上又有人帮忙接济一二,我就要因为养狗而饿死了。
路上我已不止一次开始后悔把老布养下来,带着它唯一的好处就是我身上负累永远不会很多,因为都被吃掉了,没什么可以带的。
今天也是如此,食物已经所剩无几,我照例爬到高处眺望,远远看到前面有一队背着硕大行囊的人,我摸了摸怀里只剩下两鸡蛋和半个饼子的口袋,连忙赶上前去,打算蹭点吃的。
因为这山间除了我们这群无家可归的人,向来都是很安静的,所以我本以为他们也是同村的人,蹭吃的也没什么压力,但等到走的近了我才发觉不对,这些人不是我们村里的,甚至不是附近村庄的,看起来倒像是大城市出来的人,不止穿着看起来时髦很多,而且背的背包看起来就很高级的样子,清一色绿色的,上面布满拉口,背包的高度足以把背着它的人后脑勺遮住一半,我很好奇,这天气怎么还会有人背这么负累的东西上山,也不怕一个脚滑摔死在山里。
但不管他们脑子如何,那背包看起来却是很鼓的样子,想必吃的不少,我果断上前拦住他们问道:“那个……几位同志,需要帮忙吗,给我点吃的,我帮你们背些东西吧。”
听到我的话,几个人回过头来,借此机会,我再度打量着他们,这几人,带头的是一个拄着拐棍的老爷子,之后是两男两女的青年人,他们的样子给我一种莫名的熟悉感,就跟爹一样,一脸书呆子气息,想来是跟研究小组一个性质的一群人吧,都是想来大山发财的。
山路难走,特别是带着那么重的背包,听到有人愿意帮忙,几个年轻人本来是很高兴的,但他们回过头打量了我一下后,脸上的笑容却又收了回去,一个戴眼镜的斯文女孩子弯下身来拒绝道:“谢谢了小弟弟,我们还可以自己走的,如果你实在饿了的话,我这里有些饼干,你可以拿去吃。”说着,她真从背包里拿出食物来,不过那一小袋我看连猫都喂不饱。
我明白他们在顾虑什么,拍着胸脯说道:“放心吧,我气力肯定比你们读书人大,而且不帮忙,我也不好意思要你们的东西。”
“哦?你这娃子倒是有趣的紧,既然如此,阿静,你把背包给他,自己歇一歇吧。”带头的老人吩咐道。
阿静,就是那个给我饼干的女孩点点头,把背包脱下来递给我,还小心的说道:“很沉的,你别伤着了。”她这么说我还有点紧张,以为这东西真的很沉,结果一背起来根本不是那么一回事,我背上去轻松的跳了几跳,感觉比平时背的柴火也重不到哪里去,几人眼珠子也随着我一跳一跳的,显然不敢相信我有这么大的气力。
被人这么看着,我不由得意的抹了下鼻子,几人点点头准备再度出发,我连忙向后招呼一声,老布从草丛中摇着尾巴跳了出来——这是我老早计算好的,路上有些人只要一看到老布那颇具威慑力的身躯,下意识的就会拒绝我的请求,几次过后我也学乖了,东西拿到后再让老布出来,这时候接我生意的人再想赖皮。看到老布的身影也会掂量一下。
果然,几个青年看到老布,都发出宛如看到老虎的惊叫声,我连忙安抚他们,同时对老布做出一个蹲下的手势。
老布是一条通人性的狗,至少它知道我这是在给它筹集食物,所以以往几次每当这时候它都会按我的指示乖乖坐下,表现出一副乖宝宝的样子,以博得其他人的好感,但这次有点例外,老布过来是过来了,但却显得很是紧张,一身毛发炸起,两颗大牙露出,对着阿静就是一阵狂吠。
看阿静那样子当场就要哭出来,他们同行几人也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