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制片人很警觉,提前就把程希摇醒了,免得灯光打到她这边时,抓到她熟睡的镜头。程希虽然被迫清醒过来,可整个人却无法精神起来。面无表情地坐在那里,转脸就看见导演和男女主演都用颇为新奇的目光看着她。
“怎么?我有……什么问题吗?”程希被他们的目光看得有点发毛。
“程,你十三岁?”导演先开口。
程希一挑眉:“怎么?”
“唔,没什么。很淡定,很好。”导演说着,自己也觉得好笑。这哪里是淡定,整个一个把金球奖当作开学典礼呢。是年轻到不理解名利吧。
程希对着看向她的人都微笑了一下,又转回头去发呆。她倒不是故意装酷,实在是不熟。除了导演和制片人见得最多,其余的人根本连话都没说过呢。再加上刚睡醒,满脑子浆糊,想搭讪也说不出什么话来。索性用沉默来藏拙。
宣布得奖之前,先是提名歌曲的演出。程希写的童声合唱也在其中。上台的正是中学男童合唱队。听见熟悉的乐音,程希变得精神了一些,跟着哼唱起来。
“看到你今天的打扮,我想大部分人都无法相信,这样圣洁的声音是你写的。”导演突然转头说了一句。
听了这样的评价,程希也笑了:“所以我说,我更喜欢《胡说八道》那首。”
“这算是另类的消极反抗吗?”制片人也开起了玩笑。
“这么成功吗?你都看出来了?”程希用夸张的表情继续着这个玩笑。
随着急鼓声,灯光打在了程希头上。对这种灯光程希不怵,独奏还有五重奏的时候,灯光可不比这差。但她还是收了玩笑的表情,冷下来,这样的妆,如果还搞笑的话,就真的是没形象了。不过,她没有其余入围者那么强烈的得失心,所以,虽然冷了脸,却并不紧张。看上去一派自然。不过,不知道是不是她过于敏感,她觉得那灯光在自己头上呆的时间要比在别人头上呆的时间长了那么一点。
整个金球奖对于程希来说,被光束照了两次,就结束了。因为她没获奖,所以,她连站起来都不必了。虽然她不在乎,可显然,旁边的制片人和导演都微有失落。也不开玩笑了,甚至连笑脸都僵了。
此片本来就不是票房大卖的商业片类型,本来还指望因为获奖增加点票房呢,谁料到入围两项,一无所获。特别是制片人,他对程希本来还是很抱希望的。所以,没得奖之后,失落感比别人更深一些。程希甚至听到他叹气了。
这可不是程希的责任。所以程希没有放在心上。别说自己一个华夏人,就是自己的未成年人的身份,组委会也得考虑一下,给自己奖项合不合适。如果自己是演员,年龄反而可能是优势。做为作曲家,一个在校生,在他们眼里,入围恐怕已经是他们最大的妥协了吧?
八四年的金球奖,无论是得奖片,还是最佳男女主角,程希一个也不认识,大感无趣。更何况他们的装束都很有时代风格。男士还好些,虽然不是帅哥,但打扮总算中规中矩。女明星们就可怕了,一个个夸张的头发,浓眉红唇,看得程希全无了审美之心。最郁闷的是,还要一坐三四个小时,制片人不走,自己可不想大晚上出门去找事。
总之,这一年的金球奖给程希留下了一个很糟糕的印象。第二天不顾制片人的挽留,立刻搭机回费城。她还有很多事要做呢。
因为一早就在飞机上,所以,程希错过了早报,错过了那篇关于女明星最有范的评选的报道,还有她冷着脸的大幅照片。幸好,她上飞机的时候,素颜穿着羽绒服,包着围巾,就是一个稚嫩的小姑娘的样子,谁也无法把这样一张可爱的脸跟报纸上那张酷劲十足的照片联系在一起来。
_奇_直到她回到家,接到法国号少女和艾凡、鲍伯……和所有自己认识的人的电话,才知道自己竟然无意中一夜成名!红了!之前因为出专辑宣传的时间,在长笛的圈子里有一些名气,但远远不及金球奖的效率强大。她的资料被迅速地挖了出来。国内的情况他们不可能知道,但在美国的经历却象是有人与她一起生活过来似的。满满当当,还有细节。用辞夸张,什么“东方的天才少女”这样的词,看着珍妮买回来的报纸,程希觉得太阳穴的血管跳个不停。这是她意料之外的生活。
_书_这还没什么,次日,程希背着长笛去学的时候,竟然发现被一个不知道从哪里来的记者堵在路上拍照,被她好容易逃掉之后,又发现被跟踪。所幸,她的速度惊人,神识也比一般人强大,摆脱跟踪很容易。但是,这样的事的出现,还是让程希郁闷不已。
_网_到这里,还只是小菜。
进团,就听到有人笑:“程!给我签名!签名!”、“看我也涂了黑指甲,漂亮不漂亮?”“天才少女来了~”
拿她起哄。艾凡在一旁微笑,也不帮她。似乎看她尴尬很有趣。
“喂,你们,够了哦!”她红着脸反驳。
没人理她,笑得更大声了。一堆男生在那边喊:“天才少女,天才少女!”
这话在柯蒂斯听起来跟骂人一样,程希又好笑又怒,站起来,叉腰转身对着起哄的同学,大吼:“你们才是天才少女,你们全家都是天才少女!谁再说这个,我跟谁急!”
一下,全团都笑了。
指挥老师进来,看见程希牛仔裤羽绒服站在中央,也微微一笑:“我还是喜欢你那天的打扮。”
“教授……”程希无奈了。教授你一把年纪了,要不要和他们一起幼稚/
“好了,开始吧。我希望你的演奏象你的打扮一样,有自己的风格,足够出色。”指挥教授笑容一敛,扬手,众人齐静。开始了。
意料之外的成名。程希知道,这事如果她不做回应,用不了两天热潮就会过去。毕竟,她不是明星,不会经常在电视上露脸刺激观众的神经。做为一个纯观众,程希知道,观众的热情有多热烈就有多无情。抛弃起来,一点心理负担都没有。所以,她打算忍耐两天。过了就可以恢复常态生活了。
可是鲍伯突然给她打电话:“要不要趁现在,出张专辑?”
趁热打铁?程希愣了一下,才想起来,自己不应该象普通人一样逃避,自己是一个站在娱乐圈边缘的人。需要成名,需要眼球。
程希顿了顿,迅速回忆了一下自己的事业规划,才道:“什么样的专辑?”
“其实,内容无所谓。听众对你冷酷的样子更感兴趣。”这话听着真伤人。不过,程希知道这是事实。
想了想,程希点头:“既然如此,我就多拍几张照片吧。曲目我来挑。”有着摇滚内心的古典美少女?或者是有着古典内心的摇滚美少女?程希想到这样的词,不由在心里吐了一下:“演出完吧。下周开始。”
“好。”鲍伯答应得很干脆。他要的就是这样的结果。很明白自己定位的乐手,真是让人合作愉快呢:“不过,照片最好先出来,你这两天什么时候有空?”
程希眉头一皱:“练习完都有空。下午三点之后。”
“好的,到时我来接你。”
下周,程希加入柯蒂斯学院交响乐团之后的第一场演出之前,照片出来了,登在了某……时尚杂志上!这件事把程希完全囧了。时尚杂志!太让人崩溃了。难道让看时尚杂志的人去买自己的长笛专辑吗?鲍伯不是疯了吧?
不过,幸好,照片拍得很不错。程希提了不少建议。无论是衣服还是化妆,程希有着离开这个时代太远的距离的认知,无法接受鲍伯找来的化妆师和造型师,最后还是自己搞定。不知道是不是觉得这个酷少女太难搞,所以,摄影师为了这份不低的薪水,显得特别和蔼,程希的每个建议都认真听取,并执行。最后照片的结果就成了程希想看到的样子。
悬崖,赤脚少女,黑色长发,银白长笛,宽松皱褶柔软的黑色长裙,狂风让一切凌乱,背景是乌云密布的天空。旁边还倒着一个穿着破旧皮靴破旧牛仔帽的骷髅,瞪着黑洞洞的眼睛看着镜头。整个画面被处理成油画风格。
这张歌特风的图片是专辑的封面。程希很想知道,买了这张专辑回家,发现是非常古典的长笛曲专辑,不知道会不会有人砸了音响。
莫扎特,巴赫,这些流传了几百年的名字被配以这样的封面,程希唯一做的一件事,就是在专辑的最后一曲放了一支自己做的幽灵曲,忽远忽近的,飘忽的音效,还有低沉到嘶哑的衬底音,专门用来吓人很不错。长笛表现起来有一定的难度。而且,其实此曲曲式做得非常严谨,编曲也非常有新意,完全可以用来交作曲系的协奏曲作业了。程希不觉得它会让自己难堪,只觉得好玩。
如果有人能坚持听到最后一首的话,程希想着,忍不住在心里笑出声。他们还没从莫扎特的美梦中醒来,就会被吓得从凳子上跌下去的。哈。
成名后的生活
“亵渎音乐!”
“哗众取宠!”
“搔首弄姿,一个音乐人出卖灵魂与身体!”
“质疑!作曲小天才是否是骗局?!”
“性格恶劣的东方富豪小公主!”
“功夫高手的东方天才少女曾把中学同学打得住院两月!”
……
以上,就是程希的第二张长笛演奏专辑面世之后得到的评论。很糟糕,没什么人注意到她的音乐,几乎全在她的**,她的封面上做文章。
“希希,成名的滋味如何?”罗伯特回到费城就给程希打电话,话语间充满了调笑的口吻,显然,他也认为这并不是坏事。
“唔,和墨西哥菜的味道差不多吧。又酸又辣。”程希也跟着笑了起来。虽然第一次被人这样大肆批评,心里多少还是会不好受,但她也知道,成名哪有不被人说的?尤其是她这样的,成名得如此不循常规。自然会引起太多人的羡慕嫉妒恨。自己有一百张嘴,也说不过他们的。不如沉默。
“哈哈,虽然呛人,却也让人上瘾。希希,你会喜欢上它的感觉的。”罗伯特在电话那头大笑:“只怕有一天让你回归到之前的平淡,你还会不适应呢。”
“确实有可能。”程希在这方面对自己也并不自信。虽然经历两世,但成名却是第一回。习惯于被这样重视,习惯于被人追捧之后,程希很难相信自己一个普通人能一直保持平常心。只能但愿理性常随,秉承本心。也许应该在庄园里写个条幅来时时提醒自己。免得迷失。
“不过,希希,你真的没事吗?”罗伯特声音冷静下来之后叹了口气:“我没经历过这样大规模的批评,没办法从经历上说服你。但我还是希望你不要太在意那些记者的话。跟风,不过是他们的职业本能,并不是你做错什么。”
“我知道。教授,我不在乎这些批评。只是他们不接受我的审美罢了。他们并没有批评我的笛艺。这一点让我很满意。”程希微笑着,说得很轻淡,好象真的不放在心上一样。
确实,报纸上写来写去,都是批评这个过于出头的封面,并没有人真地批评程希的笛艺。程希有时候想,是不是那些记者实际上都没有听过这张专辑,所以才避重就轻?
程希更注重的是自己的长笛,所以这样侧面的负面评论尚处于程希可以接受的范围。对于她过于超前的审美喜好,被攻击,程希虽然心里会难受,但她的理性告诉她,这一切很正常。记得谁说过,超前半步是时尚,超前一步就是荒谬了。更何况她超前了好几十年。没被当成疯子已经是他们的宽容了吧?
听了程希的话,罗伯特在电话那边笑了一下:“如果有一天,他们能在不接受你的审美的情况下,接受了你的音乐,那才是更伟大的胜利呢。加油吧,希希。我个人觉得你穿着那样虽然不象你,但还真的挺……酷的!”
这一切并没有影响到程希在学院乐团的表现。演出也非常成功。本来以前柯蒂斯学院交响乐团每次的演出票也都供不应求,这次,更甚,第一天开票,在两个小时之内就销售一空。据说,很多人对程希这个突然在媒体面前曝发出来的东方长笛手感兴趣,很好奇如此另类的她在严谨的古典乐团里的表现。
结果自然大出所料。程希不但表现得很好,而且,她还是乐团的首席长笛。这让很多慕名而来的听众与记者大为吃惊。吃惊之余,又觉得这样的组合实在很奇妙。
也许是这种话题性,还有与前卫外表完全相悖的古典内在的矛盾性,报章杂志对程希的报道,无论是诋毁的还是立场中立的,都算是给程希的新专辑做了宣传,这张歌特风封面的古典长笛专辑卖得意外地好。挤进了非人声类音乐的前五名。
于是,经纪公司对这个问题少女也有了别的想法。希望能迅速地压榨出她最大的能量,给她安排了大量曝光的机会。但程希并没有答应经纪公司的这种做法。当初,她的经纪合约签订得非常宽松。因为她不缺钱,那时的她也不那么渴望名声,所以,这样的经纪约并不能真的约束她什么。她不愿意,经纪公司也毫无办法。鲍伯做为她的经纪人,很了解她在某方面的执拗,打了感情牌无用之后,就不再继续这个话题。
程希确实需要名气,需要眼球,但不需要为此变成真正的艺人,她要做的,是音乐家,是大师。过高的曝光量会让她变得廉价。这是她不想看到的事。
所幸,一段时间之后,经纪公司就发现,程希这种不上任何访谈类节目,只出唱片,作曲,过一段时间就拍几组古怪的照片吸引话题的做法,让她的受众变得更忠诚。她深居简出的生活习惯,与众不同的穿着习惯,还有有钱高学历来自东方这些背景,都让她具有了强大的神秘吸引力。这种神秘感也使她成了听众心目中一个有质感的乐手,而不是随波逐流的流行明星。
年中,程希安静地在自家公寓里过完了十四岁生日。而此时,艾凡已经从柯蒂斯毕业,学院乐团又招进一名长笛手。看起来一切照常。程希也渐渐适应这样经常性地演出,闲暇时拍照,作曲,录专辑的生活了。对她来说,虽然生活与从前那样肆意的态度有所有同,但一样按步就班,工作是她生活的大部分,笛艺也在各类演出中表现出稳中有升的状态,程希很满意。
只有做为程希男友的郑航对于小女友突然在异国声名鹊起,大感不适。最少,他没有机会和小女友在街上时不时小甜蜜了。毕竟她还未成年。以前没人认识还好,现在随时担心某个角落里会架着部相机,真要亲密照上了报,结果可想而知。诱拐未成年少女的名声,他肯定是跑不掉的。对于他这样一个注定的未来大亨,是不能接受这样的污名的。于是,他只能在查理的嘲笑声中,一来费城要不就是工作,要不就是窝在两人的公寓里,着实郁闷。
最让郑航介意的是,程希在她的世界里发展得太快太顺,而且,她还表现得太冷静。当程希的名字变成美国各类报刊杂志娱乐版时尚版的常见词组,当她的影像摆在音像店里被人追捧,当她走到哪里都有记者的时候,郑航本来认为一切都可以慢慢来的心开始忍不住紧张了。
他十四岁的时候不过是普普通通的中学生,甚至还在被程希照顾饮食。现在,她十四岁,却已经赤手空拳打出一片天下来。这样普通的自己在未来真的能和离自己越来越远的程希永远在一起吗?在享受着与程希在一起的甜蜜与舒适的同时,郑航时时感觉害怕。
这种不安全感,让郑航以更认真的态度对待工作,以前无论是在美国做投资还是回国内做实业,郑航总是忍不住怀着几分玩乐的精神在做。从前,他觉得,他努力赚钱固然是想成为一个真正独立的人,但乐趣,却是他最大的动力。所以,投资什么的,也常有在可控的范围内,纵容自己的主观情绪来选择。就算失败,他知道自己也承受得起。可是到了今年,见到了程希的成长,他突然醒悟,他既然选择了从商,而且渴望成功,就必然要让自己纯粹起来。
这种玩乐的态度,随时可能被淘汰。这几年的发展看似很顺利,一部分是因为查理确实是一个非常专业非常有进取心的伙伴,另一部分则是因为当初在日本抄底的资本太雄厚,让他忘了有翻船的可能性。一旦自己继续以这种心态继续下去,没有了与查理同样前进的步伐,郑航知道,他必然会被丢下。这不是朋友的问题,是做为一个商人必然的选择。
于是,他慢慢地,不知不觉地开始转变为一个一切以利益为先的,真正冷酷的商人。因为他发现,只有真正的商人,才能更快更稳定地发展。就算是把金融当做游戏,也要用认真的态度来玩,才能玩得彻底。才能让他以后有机会可以匹配地站在程希的身边,而不会造成她的困扰。
而解信诚,在国内虽然也收到了程希给他寄去的她的专辑,但他并没有真正意识到程希的名气到底有多大。在他的意识里,恐怕会认为,学音乐的都得出几张专辑才算能对自己交差才是。所以,他对程希的态度依旧是把她当做是还未毕业的小孩子,时不时地提醒她要好好学习。程希就爱他这种宠溺又唠叨的态度,自然乐意当应声虫让他开心。所以,他对郑航突然刻苦起来的原因颇有些不解。不过他也乐见其成。在解信诚的观念里,踏入成人社会,可以抱有梦想,却不应孩子气。尤其是男人。
解信诚做的唯一一件与程希相关的事,恐怕就是他成了一个彻底的长笛发烧友。陪伴他度过每一个晚上的音乐就是程希的音乐。他的最爱,与程希一样,是斯美塔纳的《我的祖国》。
很多人都知道,解信诚此人,不爱钱不爱女人,似乎练了金钟罩,浑身全无破绽,就这点喜好。赞美的时候说他音乐素养高,讥讽的时候说他留学两年别的没学会,就学会了崇洋媚外。体制内的人,对这点风波自然不放在心上,解信诚对此根本不与应对,一笑了之。
圣诞节前,艾凡来电话,告诉程希,他考进了波士顿交响乐团。程希惊讶之余,大感嫉妒。不过,这次的嫉妒是堂堂正正地,还抱怨给艾凡听。难得地,艾凡听着笑了起来。因为他也知道,程希当初既无交响乐团产生向往的原因正是因为在华夏听到了波士顿交响乐团的演出。她对小泽征尔,对波士顿交响乐团有特殊的感情一点都不让艾凡惊讶。
程希真的是羡慕嫉妒恨啊,她知道,艾凡此举就已经成功让他挤身顶尖乐手的行列!这世界有多少人学长笛,又有几个能成为世界十大交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