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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激情燃烧岁月-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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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晚上这四男两女唱了很多首歌,但给大家印象最深的当属李思明唱的数首歌。本来李思明是不想唱的,但是大家举手表决,五比一的结果让他很无奈。所以他唱的一首《白桦林》,唱完后,张华却说在来北大荒的路上听过了,换一首没听过的。没听过的,那自然是自己创作的,现在李思明如果说他不会写歌,那是没人信的。靠,我就是自动点唱机,你想什么样的都行,李思明信心无比。于是从《梦驼铃》到《狼》,从《橄榄树》到《真心英雄》,从《童年》到《光阴的故事》,李思明略带沙哑的歌声响透北大荒的夜空,这是我的演唱会,这广袤的天地就是我的演唱馆。首首都是精品啊,众人的眼神都变了,在这个时代谁还听过这些与主流音乐风格迥异的,却又极其清新好听的歌曲。

放电影的地方,是在团部的礼堂,当然不可能跟后世那种气派的数字化电影院比,只是在台上挂着一块带着黑边的白布,这就是电影屏幕了。放映员在会场中间架好放映机,那长长的胶片绕在放映机上,让人觉得像是农村那种纺纱机。偶尔片子断了的时候,屏幕上会莫名其妙地出现各种奇怪地符号。或者有人在放映机前走动时,不小心遮住了投影,会在屏幕上出现某人的大好头颅,也有调皮地知青,会在屏幕前用双手做出各种手势,像是皮影戏那般,定会惹来一片骂声。

电影很感人,女知青们哭成了一片,曹水芹说,女人都是水做的,没错,看看杨月和徐丽就知道了。可是就在李思明他们准备离开的时候,发生一件他们都没有想到的事情,就卷进去了。

事情是这样的,会议室不算大,来看电影的知青又太多,早来的人可以在前头找到座位,后来的人只能站在地上或凳子上。可再往后面就不行了,只能看到别人的后脑勺。于是,来自一连的沈大力和二连的张虎张龙兄弟吵了起来。沈大力我们从的名字就可知道,是个比较有力气的人,而张虎张龙是亲兄弟,这在知青中很常见,许多亲兄弟、亲姐妹、姐弟、兄妹一起上山下乡不是什么新鲜事。可怜沈大力一张嘴说不过两张嘴,结果自然是用最简单的方式:武力解决。如同后世某个世界警察国家一样。他们各自认识的人先是来劝架,然后先后加入战团,整个会场如同香港动作片里的街头混战一般。出口就一个,而且又被打架的人挡住,那些人打红了眼,凡事不认识的都是对方的人,于是男知青都陷入了混战。女知青们被吓住了,尖叫声让李思明怀疑是不是煽情片换成了动作品,现在又改恐怖片了,最倒霉的是放映机,在混战遭了秧,不知被谁砸倒在地,估计得换新的了。

混战一开始,李思明等四人男的将杨月和徐丽护在角落里,但是总有人不断地冲过来,一拳或一脚,徐大帅、张华和袁候都挨了几下。

“他妈的!”都失去理智了,李思明看到自己兄弟挨打,忍不住了一声大吼,冲进混战在一起的人群。据张华后来所描绘说,李思明如狼入羊群,又如恶狗扑食冲入人群,当者披糜,如入无人之境。事实上,具体的场景跟张华说的差不多,李思明寻思要想制止疯狂的人群,只能将其一一制服才成,于是在特种部队练就的身手起了作用,李思明对付任何人只是一招,用手刀往脖子一抹,中者立马倒在地上晕过去。

沈大力很后悔,后悔自己不该来这里看电影,又稀里糊涂地很别人动口又动手,这下完了,成了混战。咦,人怎么少了一大片。感觉身后有人啪了一下自己的肩膀,连忙回头,沈大力只见一个斗大的拳头越来越近,他甚至看到拳头的主人面带着一丝很是无奈的笑容,然后只觉两眼一黑,便倒在地上。

李思明对自己的身手很是满意,在特种部队没有白呆,而重生后的这个身体,力量和敏捷度都是自己所不敢想像的,这大概是老天给自己的补偿吧。在看一下全场,留在场的女知青们目瞪口呆,像看外星人一样盯着李思明看,而地上却躺着好几十号人。

“阿明,真厉害!”张华很是兴奋。

“是啊,阿明,真厉害,你在哪学得,是燕子李三是不是你祖宗啊,什么时候教教我?”猴子也吱吱叫起来。

“李思明,我不得不提醒你一下,你有麻烦了。”杨月拉了拉还在回味刚才混战感觉的李思明,打人就是比挨打痛快啊,想当初在特种部队到新兵的时候,被人修理,那叫一个惨啊。

杨月提醒的没错,团直属武装连连长孙昌带着一队人荷枪实弹地包围了会议室。孙昌今天本来很高兴,现在很郁闷,因为老婆来大兴岛探亲,正在跟老婆过二人世界,接到有知青在团部会议室打架的消息,只得撇下老婆赶到团部。来到会议室一看,好嘛,一片狼藉,放影机摔成七八块,凳子缺胳膊少腿地,到处都是,再一看,倒吸一口凉气,地上躺了一地人,赶急上去一看,还好只是晕过去。这都是那位看上去文质彬彬的叫做李思明的知青一个人干的?真是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当天晚上,孙连长宣布所有参与打架的知青,暂时关禁闭,等去师部开会的团部领导回来,再处理。

当天晚上,是忙碌却不是孙连长,最忙的要属卫生队人。这么多人,多少都挂了彩,有的脱了臼,有了扭伤的脚,有的破了相,更多的是昏迷不醒的。

第十四章 与狼共舞(一)

第二天,团长和政委都回来了,打架事件很快就查清了,挑起打架的沈大力和张氏兄弟被禁探亲资格,记大过一次,写入档案,并关了半个月禁闭。而其他参与的人都被通报点名批评,其中李思明被重点批判,原因是虽然出于保护战友的目的,但忘记了革命知识青年之间的友爱之情,出手太重打击范围太大,影响恶劣。

在团部饿了一整天,只吃了一顿,回到连队,李思明还未填饱肚子,便被连长和指导员发配到猪舍,探亲假取消,看来自己还是躲不过。

猪舍现在只有一个哑巴和十二只小猪。哑巴没有名字,没人知道他来自哪里,好像自从大兴岛有知青起,他就这里了。哑巴整天乐呵呵地,遇到高兴的事手无足蹈,人人对他都可以指手花脚,哑巴也没有什么怨言,当然有怨言他也说不出来。但令李思明奇怪的是,哑巴不仅能听得懂别人说话,还能识字看报,真是一个有文化的哑巴啊!

春节就要到了,知青们陆续带着介绍信踏上返城的路。张华今天一天早就过来,他是来告别的,问他有什么口信要带回去,李思明这才想起自己在这个世上是有父母,想想自己来北大荒只写过一封信,真是不孝啊。李思明将这几个月的工资一分不少地交给张华,要他带回去,张华拍胸脯保证带到,并且回到北京只报喜不报忧,绝不把打架的事情告诉李思明父母。

李思明每天早晨,和哑巴一起,将大块雪块地放入大锅中,烧开,这是供猪食用的。然后去连部食堂,收集剩饭剩菜连同东北最常见的大白菜烂菜叶取回,和上夏天在河边采集的一种水草,烧成一锅猪食。猪要养得好,每天至少喂三次,有猪仔夜里面还要喂食一次。冬天天冷,猪圈里也要烧炕取暖。猪圈里必须保持干燥,每天需换一次干草。现在猪只有这么十几头,工作量还不大。

知青们大多都回家了,只要少量人留守。李思明一边喂猪一边咒骂,好不易熬到春节,原以为可以回京尝尝烤鸭,没想到只能跟这些猪仔一起过年。

无聊的时候,李思明喜欢和哑巴聊天,当然是李思明一个人说,哑巴听:“哑巴,真无聊啊,你会不会下棋,不会啊。要不咱比比吹牛吧。哦,我忘了你不会说话。嗯,其实你不会说话也不错,怎么?你反对,反对无效!你看,不会说话,就不会表达意见,就不用参加无聊的学习会,不必担心说错话,不会被人批判更不会去批判别人,做个好好先生也不错啊。”

“我现在最希望看到什么?是一只肥肥的野兔,迈着正步走到我到面前,然后深情款款地对我说要奉献出它的身体给我,哈哈,你别流口水啊,真恶心。”

“跟你说,我有一大包主席像章,其它的还红宝书、红袖章之类的,这都是无价之宝!告诉你,将来都会很值钱的,也就你了,一般人我不告诉他。你不信啊?咱走着瞧!”

“我将来的理想嘛,说了你不信。上次我问徐大帅,将来干什么,他说想进工厂当工人。亏他说得出口,一点志气也没有。至于我嘛,告诉你,我这颗脑袋可是无价之宝。你别摇头啊。”

……

年二十九这天早晨,李思明和哑巴像往常一样在猪圈打扫。蓦得一声悠长的野兽叫声传来,是狼叫声。少年站在靠河边的一段缓坡,向七星河对岸眺望,一只狼在对面奔跑,少年甚至能看见厚密的皮毛在阳光下闪闪发亮。看来今天晚上得小心点,七星河早就结冰,即使坦克在上面都可以自由行驶,狼有可能在晚上越过七星河,偷袭猪圈。北大荒有狼,而且都是成群结队的在大荒原上到处劫掠。都说老虎是兽中之王,但在牧人看来,老虎只是占山为王的土强盗,用自己的尿液圈一片领地,不准别的野兽践踏。而狼却不同,它们是团队作战,分工明确,是动物界的游骑兵,就如成吉思汗的蒙古铁骑,从不在一处驻扎,整个大荒原就是它们的狩猎场。

据说蒙古人祖先是白狼和白鹿的后代,他们崇拜狼,认为人死后就会变成狼。蒙古军队的迂回战略源于蒙古族的围猎。他们把围猎中的技艺,娴熟地运用到战争中,许多坚固的城堡,变成了他们围困中的野兽。因此,蒙古军队大迂回战略的突出特点是:它不以击溃敌人就算达到战争目的,而是用猎人那双狡黠、深邃的眼睛,盯着敌人的后方,以左右包抄的方式,将敌人包围,从不给对方留下一条逃生的出路。即使留有一条生路,那完全是一种战术运用。这种大迂回战略,与古代其他军队的进攻方式大相径庭,它不直接对敌列阵挑战,而是更讲实际,手段更隐蔽。并力图在使用力量之前,先施‘计谋’将对方制服,与孙子的‘诡道’思想一脉相承。作为蒙古人崇拜的一种动物,狼作战时也是如此,它们会具体分工,有的侦察,有的骚扰,有的包抄,不达目的不罢休。

李思明没有注意到狼的危险,在他的意识里,狼并不是可怕,他更不知道在大荒原中狼群的可怕。

半夜,栓在猪舍里的一只老迈的大狼狗突然狂吠起来。李思明和哑巴立刻翻身,迅速穿上衣服,往猪舍跑去。没有月光,但在雪地里,一只黑色的巨大身影却很显眼。在手电筒的照射下,狼的一对眼睛发出慑人的光芒,李思明以前只是在动物园看过狼,但动物园里只能被称作宠物罢了,这野生的狼不同,高大,凶猛,从它那锋利的牙齿可以看出。

李思明嘱咐哑巴不要轻举妄动。那只狼发现自己的图谋被发现了,转过身来和李思明对峙。这只狼好像并不像李思明想的那样怕人,一人一狼在雪地里盯着对方。李思明有点后悔,刚才出来的时候没有把枪拿过来,现在手上只有一把枪刺,回头拿已经来不及了,因为李思明发现猪圈的另一头还有一只狼。握枪刺的手有点湿,该死的,出汗了。稳住,不要紧张,不要主动出击,只要坚持住就行了,是一个小时还是二个小时,李思明和哑巴不知道,只觉得冷汗汗湿了内衣,然后冷风吹过,身体不由自主地颤抖。

哑巴的双腿终于支撑不住了,摔倒在地,李思明刚一回头,就感觉到一股腥风从身后刮来。不好,与李思明对峙的那只狼抓住机会发动了攻击,危机关头,少年往地上一蹲,那只狼擦肩而过,不等狼回头,少年腾得跳起来,军刺狠狠得往背上扎去,狼敏捷地躲开,军刺划破了狼的后背。也许是因为闻到了自己身上的血腥味,狼变得更凶猛,不断的进攻着。而另一只狼抓住机会从另一边包抄起来,少年和哑巴背靠背与两只狼周旋起来。哑巴手中只有一根刚才从地上检起的木棒,太轻并不称手,少年手中的军刺只适合刺,如果不能一刺中的,对狼是没有什么伤害。

两人两狼又对峙起来,少年身上的棉衣被咬破几个大洞,还好棉衣太厚,如果穿得太单薄的话一定挂彩了,哑巴还好点,与它对峙的那只狼攻击力好像差得不止一点。令少年没想到的是,狼好像猜测少年的心思,两只狼变换了一下位置,想先一只牵制住少年,一只解决哑巴,然后合击少年,这两只狼也看出来了谁更难对付。

少年大骇,头也不回对哑巴说:“哑巴顶住,不要主动进攻。哥们我先解决掉这个小的,回头咱兄弟解决那只大的。明天咱吃狼肉过年。”少年不知道是给哑巴打气,还是在给自己打气,哑巴呜呜地回应着。

狼动了,那只小狼凶狠地扑向少年,少年也扑去,这只小狼没想到他会主动进攻,躲闪不及,一人一狼抱在一起。少年左手使劲地抓住狼的脖子,另一只手举起军刺狠狠地将狼钉在地上,狼的热血溅得少年一脸,那只狼用锋利前爪拼命的向少年抓去,少年左臂的棉衣立刻只剩下碎片。少年爬起来,军刺来不及拔出,返身朝另一只狼扑去。哑巴早就与那只大狼斗在一起,身上好几处挂了彩,狼咬住了哑巴的一只袖子,少年一纵身抱住狼的脖子,一人一狼在地上打滚。少年使劲扳过狼的身躯,抡起拳头雨点般的朝狼的头部砸去,一拳又一拳,直到哑巴过来拉住他,他才意识到狼已经死了。终于保住了性命,少年和哑巴长吸一口气,躺在两只狼的尸体间,一点也不想动了。

第十五章 与狼共舞(二)

第二天早晨,当李思明和哑巴扛着两只狼来到连部的时候,众人都惊呆了,再瞧那只大点的狼,脑袋都被砸碎了,厉害啊,果然像传说中那样,一个人可以放倒几十个人。连长连忙找来团部的卫生员,给他俩包扎一下。

这天是除夕,连长和他来探亲的老婆,连同留守的知青,一起过年。今天晚上年夜饭特别丰盛,好久没有吃到猪肉了,还有饺子。当然那两只狼连长吩咐人将皮扒了,放在火堆上做烤肉,知青们当然不客气,这狼肉虽然不比羊肉鲜嫩,但也有一番风味,两只狼在不大的功夫便被分得精光,有知青还意尤未尽,打趣说,什么时候李思明再给打一只就好了。

临走时,不论是连长还是李思明本人,都没有意识到一场人与狼之间更凶狠的战斗就要打响了。不过李思明还是领走一支步枪。

酒足饭饱的两人,回去后喂了一下猪,双双躺下。凌晨的时候,栓在猪圈的狗的叫声惊醒了他们。站在窗前朝外望去,河对岸,传来一阵接一阵的狼嚎,两人面面相觑,急忙穿好衣服,一人一把步枪来到屋外。在雪夜,在白雪的衬托下,一只体型巨大的狼立在河对岸的一块巨石上,这是只头狼,体型要比其它狼大一倍,河的这边数十只狼,已经越过七星河,形成一个半包围的态势。很明显,狼群是来报仇的。

少年与哑巴惊恐万分,今天晚上与昨天不同,这是一个训练有素的大围猎,而他们是猎物。少年抬起步枪一枪击毙一只有点冒进的狼,那只狼在地上翻滚了几下,死了。少年希望枪声能够引起连部的注意,但是连部的方向与风向相反,这么大的风连部一定听不到的。少年打死了一只狼,心神稍微安定了下。那头狼明显注意到这一点,又吼了一声,似是发出命令,狼群立刻停止冒进,然后有部分狼分别从两侧围了上来。少年注意到两杆枪只有二十发子弹,不能让狼群包围上来,否则就成了狼的猎物。

“哑巴,你带着枪立刻去连部寻求支援,要快!”少年冲哑巴吼道。

哑巴拼命直摇头。

“听我的,咱们俩人要是一起跑,是跑不过狼群的,他们是猎人,我们是猎物。你去连部,我在这里拖住他们,这样咱们才有机会。”

“妈的!快去,时间不多,马上咱就包饺子了。哈哈,相信我,咱又了吃上烤狼肉了。”少年见哑巴不愿抛下他,急了。哑巴见少年在雪夜中苍白而又强自欢笑的面孔,将自己口袋中剩余的子弹交给少年,心一狠转身朝连部跑去。

头狼好像发现少年的企图,命令几只狼去追击哑巴。少年抬起枪,稍一瞄准,四发子弹发发命中一只狼,少年没有时间去感叹自己的枪法,因为狼又改变了一下策略,放弃去追击哑巴,全部围了上来。头狼驱使着狼群慢慢靠近,似在消耗少年的子弹,让少年不知所措,“妈的,去死吧!”少年只得等狼群靠近才开枪,杀一个是一个。

只有五发子弹了,少年减小了开枪的频率,期盼着能拖延时间,好让哑巴能快点赶到连部。少年在雪地里独自和狼群对峙着,狼群好像并不着急,好像知道对方的枪法奇准无比,只是慢慢的缩小包围圈。后脊背已经湿透了,寒风怒吼,少年觉得自己快要冻成冰棍了,握住步枪的双手似乎有点麻木了,不知道自己还能支撑多久。干脆单腿跪在雪地里,少年现在倒希望狼群能够发动攻击,要不然自己很快会失去知觉的。

头狼已经过了河,在缓坡下又是一阵吼声,狼群要攻击了。果然,狼群中的一只试探性地快速的突击,就在少年准备扣动扳机时,又缩了回去。

“妈的,杂种,懦夫,狗娘养的!”少年大声的冲狼群吼叫。

头狼在附近来回慢跑着,时不时扬起高贵头颅发出狼嚎,似在示威,它是战场的主宰,谁侵犯它的属下,谁将付出代价。摛贼先摛王,少年知道这个道理,可这只头狼远离步枪的射程范围,“”

狼群加快了试探的频率,从不同的方向试探突击,少年不停地变换枪口的方向,少年知道狼群的试探具有很大迷惑性,稍不留神,试探会变成实打实的进攻。终于,真正的进攻开始,狼群中五只狼从不同方向同时向少年扑去,少年将五发子弹发射出去,还好,一发子弹结果一个。一口所毙了五只狼,狼群立刻停住步伐,看来还蛮有威慎力,狼群有点畏首畏尾。少年缓了一口气,他知道枪膛中没有一发子弹了,但他不敢将枪口放下,因为他只要一放下,狼群立刻会肆无忌惮地攻上来。

于是,情景很怪异,少年举着一支没有子弹的步枪,如一个标枪立在露出嗜血利齿群狼中,狼群似乎很惊异这个看上去瘦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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