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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地繁华-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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嘟嘟的声音。久久的等待等不到接电话的人。

见到曹钊良是在中午的时候,那个时候,曹钊良刚整理完宿舍,到教室里看看,就见到了阿雪,林阿雪问他:“班长,你假期里去哪里了,怎么打电话到你家里,都没有人接啊?”

“我去了别的地方,不好意思。”

“做什么呢?”

“我家人在那里做生意,我去帮忙。”

“哦,你变黑些了,一定经常晒太阳吧,看起来,跟以前有一些不一样的感觉,我还真有些不习惯啊!”说完,林阿雪笑着,看曹钊良的脸变黑了,有些好笑的感觉。

“哇,你们两个人在约会啊?”此时,谢美瑜也进来,看到他们,说。

“哪有啊,你乱说!”林阿雪说。“你怎么这个时候才来啊?肯定是自己约会去了,还说我。”

“家里有事,耽搁了,死丫头,来学校也不去我家坐客,跑来跟班长见面,真是重色轻友!”

“哎呀,美瑜!”

“明天文理分科,你们俩是读文还是读理呢?”曹钊良问。

“理科!”她们两个人都说。

“呵,那我们以后可不在同一个班了,我想了想,还是读文科吧!”

“为什么,班长,你的理科成绩也不是很差啊?”

“不是这个原因,只是,觉得,我比较适合读文科吧,我已经决定了。”

其实,在半个月前,当曹钊良在他父亲那一个地方,天天都在做理科题,可是,有一天,他发现自己的化学成绩真的很差,一大堆的练习卷,他会做的没有几题,有一张卷子,他会做的,甚至不到三分之一。那一个时候,他一下子,就心软了,整个人没有什么力气,一气之下,他把那些卷子全都撕毁,在门外的一棵大树下,把那些撕碎的卷子往空中扔去,那些碎纸片纷纷落下来,落在他身上,针织厂里的几个女工看到了,还以为,他头脑里有问题。也是那一天,他下定决心,读文科算了。

“其实,读什么都可以的,关键是自己要喜欢。”

谢美瑜把一堆书籍与笔记本交给林阿雪,叫她帮忙着整理一下,她本人有事要去街上一下。曹钊良与林阿雪继续一边说话,一边看书,无意中,林阿雪看到了谢美瑜的日记。

<<<<<<<<<<<<谢美瑜日记<一、站在阳台上,我伸出手,'奇‘书‘网‘整。理提。供'想去拥抱阳光,朝阳初升,竟是如此美丽,忘记了这是第几天沉默着,独自沐浴阳光,有时,在阳光下站久了,被照射久了,视线会恍惚起来,我可以看到好多的幻觉,幻觉里都是他的影子。多美啊,多毒啊,这幻觉,使我意犹未尽的想念他。

只是,他永远都不会知道,我喜欢着他,我也不会让他知道,因为,我最好的朋友也喜欢他,没有想到,在小说里看到的事情,可以在自己身上碰到,天啊,一个是我喜欢的人,一个是我最好的朋友,我怎么可以破坏他们呢?

二再过几天,就要开学了,我要进入高三的生活了,可以再见到他,可以再见到阿雪,想想,已经是最后一年了,在学校里,可以与他们在一起的感觉,真的很好,我不想失去阿雪这一朋友,她对我很好,我们亲如姐妹,我知道,她也喜欢钊良,甚至,她比任何人都还喜欢,她可以不顾自己的学业,全力地去爱他,这是我做不到的,我还有一些事要做,我不能放下学习。

原来,成长有这么多的烦恼,我多希望可以不长大,就如彼得潘一样,可是,那又怎么可能呢?生活里注定的一切,都是无可逃避的。

昨晚,梦见班长,还有,阿雪,梦见他们俩人,在一起,穿着婚纱,我在一边看着他们,感觉,他们都很幸福的样子,心里有些疼,也有些高兴,其实,看他们都幸福与快乐着,就可以了,一切都可以了。

我不想再这么纠缠下去,就让我勇敢地面对这一切,快乐地长大吧!

>>>>>>谢美瑜日记>>看到这里,林阿雪不敢再看下去,她好意外,没有想到,美瑜与自己有着同样的心思,其实,通过平常的一些事情,也可以看出一些的,只是,不太明显,有些模糊。她又望了一眼曹钊良,心想,钊良,其实,你不用那么自卑的,在你背后,有很多关心着你的。你又何必那么执着、那么自卑呢?

文理分科后,曹钊良真的选择了文科,大多数人都选择了理科,他们的班主任依然是陈阳老师,曹钊良觉得与陈阳老师真的很有缘分。陈阳老师还是提名他当了班长,他推也推不掉,有天,有个流氓,看他走进来,就说他,你这个班长还不退啊,要一直当下去啊。曹钊良看了他一眼,说,就是要当下去,你又能怎样?让曹钊良有些不开心的就是,班里多了几个他以前就一直很讨厌的流氓。

内宿里,就如高一的时候一样,还是有些乱,还是可以看到一些他不想看到的事情,比如,有人一下课就看什么色情书,有人嘴里怪腔怪调的,拿着一把扫把,大声地乱唱着,我干你娘啊我干你娘啊!有人三天两头偷东西,有人打架。

曹钊良的宿舍在301,他与他的舍友还是蛮好的,就是,他的生活还是有些困难,高三了,他还没有还钱,学校没有向他要,他把省下来的那一些钱藏着,很希望,学校不要再找他要了。有时候,他家人没有给他寄生活费,他也不想打电话要,从那些钱里拿出来用,慢慢地,向家里人要钱,成为他一件很难堪的事,每一个学期,学校都要收取四、五十块的补习费,这些,他都是靠自己省吃俭用积累下来的,并没有向家人要,一开学,他就要考虑这件事。他不知什么时候,才可以不用过这样子困难的生活。

而这一年,令他更为为难的是,他渐渐感觉自己的身体有些不适,腰部有些疼痛的感觉,就如他以前得过肾结石一样的感觉,他害怕,会不会又是那一个病,就算是,他也没有办法,没有钱治病。

正文 第三十四章:奔跑·恍眼隔世(4)

半个月后,许多原(1)班的同学都想着聚一下,有几个人就趁萧南过生日的那天,组织了起来,曹钊良也去了。

那天,是星期五,曹钊良与黄朝阳等人在宿舍里聊天,突然,王趁从门外进来,说:“你们怎么还在这里啊?”

几个人便一起去了。

在席上,一些花生、薯条、烟、酒等摆在桌子上,另外一小桌给女生坐,林阿雪、谢美瑜等人都来。

全部坐定后,王趁说,同学们,我们先跟班长干一杯!

说完,同学们都站了起来,将自己杯中的酒一饮而尽,这是曹钊良第一次喝酒。然后,他们又一杯一杯地干了起来,能喝酒的人,打通关,一个个地敬过去,许久,曹钊良都不知喝了多少杯了,只觉得,头开始痛了,眼睛开始有些模糊了,走路开始有些不那么稳了,脸红得可怕,他环视四周,见醉倒了一大片,还醒着的都在抽烟,他也要了一根抽,坐在小木椅子上,背靠着门,边发呆边抽烟,他用手摸着那门,想起很久以前,小莺也是那样子背靠着门,望了他一眼,然后,低下头去的。

过一会儿,杨天尚对曹钊良说:“班长,上个礼拜天,你去哪里了,那天不是说好一起去玩的吗?”

他想了想,说:“忘了,就去上网了。”

“真是的,阿雪可等你一块去溜冰呢!没有良心的家伙。”

此时,曹钊良坐在走廊上,厅内,黄朝阳等人忙着照像,杨天尚喊了一声:“钊良,进来了,合影!”

张利出来把他拉进去,醉意中的曹钊良被拉进来了,坐在沙发上,杨天尚说:“班长,你得拉着阿雪的手啊,美瑜,你把阿雪拉到钊良旁边坐下。阿雪,你靠近班长一点哦!”

“啊——美瑜,我——我——!”

此时,林阿雪有些紧张,有些脸红,她看着美瑜,不知要怎么办。美瑜把她一步步往中间拉去,再把她按下去,让她坐在曹钊良身边。

“喂,班长啊,你得牵着阿雪的手啊,班长跟班嫂得牵着手坐在中间,照起来才有意思,大家围着他们坐好了!”

“牵手,不——不要了吧!”曹钊良轻声地说。林阿雪更是很不好意思,可是,被人按着,无法起来。

张利喊了一句:“牵手!”杨天尚紧跟着喊:“牵手!”然后,大家都喊了起来。

“牵手!”

“牵手!”

“牵手!”

。。。。。。

众人附合着,欢笑一片,曹钊良大声地说了一句:“都疯了!”此时,他也不敢看阿雪,心跳有些加快,手心的温度一点一点提升,越来越烫的感觉,空气慢慢凝固,所有的人被封在里面,快要不能呼吸了,昏暗的灯光错杂闪烁,像要爆炸一样。

林阿雪对美瑜说:“美瑜,我怕!”美瑜看着她,笑得很自然,做一个得意的表情,不说话。在她心里,她早已经决定放弃了,更愿意成全阿雪与钊良。

曹钊良想着要怎么跑,却被萧南与张利按着,怎么也站不起来。

“倒,你们怎么还不牵手啊!”杨天尚在那里喊着。

在按门按下的那一瞬间,张利一个快动作,让曹钊良的手抱住了林阿雪,他始料未及,这样子,这一瞬间被拍下来了,同学们欢呼一片,曹钊良的手触碰到了林阿雪的肩膀,一种柔软与滑滑的感觉,而林阿雪也感觉到了曹钊良手心里的温度。

照完相,曹钊良心里有些生气了,他们还要照,此时,萧南与张利放开了他,他站了起来,大声地说:“你们太过分了!”说完,他一个人推开旁边的同学,独自下楼去了。

林阿雪坐在那里,眼泪流了出来,她站了起来,说:“钊良,你给我站住!”

曹钊良停了下来,只几秒的时间,又往下走。

林阿雪坐了下去,大家都不敢再说话了,此时,连空气流动的声音都可以听到,死一般的静,夜色中,一大片的花朵掉落在地上,一大片的树叶,纷纷飘落,像是海水的浮沉,世界的起伏,一下子,一瞬间。突然,一个声音,让每个人的心都抖一下。

那是林阿雪的哭声。

曹钊良一个人回到了教室,坐在座位上,教室里只有两个人,另一个是一个很认真读书的同学在看书。

曹钊良已经看不下书了,他趴在桌子上,望着天上的星星与月亮,月亮慢慢移动,星星一眨一眨地,天幕一片斑斓,他隐约看到,天边,有一张面孔在那里笑着,那是小莺,她看着他,笑着,还叫着他名字,钊良,钊良,钊良。。。。。。。

不知何时,曹钊良已经是泪流满面了,他想,小莺,我还是不能忘记你。

九点多的时候,曹钊良才回到宿舍,脱掉上衣,准备睡觉,发现自己的上身都已经红了起来了,他一躺下,杨天尚就走了进来,醉意很浓,被几个人扶着。他看到曹钊良的上身红得那样子,大笑了起来,说:“钊良,你真行啊,红成那样子,真是壮观啊!”

“我明天酒醒了找你们算帐,你们今晚真是胡闹!”曹钊良躺在床上,用手指着杨天尚说。

“钊良啊,你可不要怪我啊,阿雪真的很喜欢你的,你牵牵她的手,又没有事,哎,你不是怕她怀孕吧,哈哈,不会的,好孩子,要让女人怀孕得那个那个!”杨天尚说完大声地笑个不停。

“神经病啊你!不跟你说了,醉成什么样子了。我要睡了。”曹钊良生气地说。

将睡未睡之际,他听到广播里一首歌,几段旋律、几句歌词听得曹钊良肝肠寸断。那是一首老歌,歌里唱着:任时光匆匆/我只在乎你/心甘情愿感染你的气息/人生几何/能够得到知己/失去生命的力量也不可惜/所以我/求求你/别让我离开你/除了你/我不能感到一丝丝情意!

几天后,曹钊良从宿舍里走了出来,想去小卖部打电话,正好,谢美瑜与林阿雪迎面走来,林阿雪快步走进小卖部,很害羞的样子,很尴尬的一个情景,曹钊良只好改向教室走去,美瑜对她微微一笑,摆了一个没有办法的POSE!曹钊良笑笑,点点头,不知要说什么!

从此,曹钊良与林阿雪像断交的朋友一样,他们都没有再讲话过。

这一天,收到倪雪的信,曹钊良刚写信给她没有几天,就收到回信!

<<倪雪的信<<<<<<<

哥:有好久都没有联系了,你还好吗?收到你的信了,知道你这些日子来的一些事情了。

知道了你在你家人那里的生活,正如你说的那样,有些不快乐,不过,相信那短短的一些时间里的一些困难,对于你来说,真的不算什么!其实,生活就是这样子,有苦有乐,经历破丰的你,应该更加能理解生活的真谛,高三这一年里,还有更多的苦呢!

都过去了,就把它们当作是一些经历吧,开心地笑笑!

现在又去补习了,又要过上紧张的生活了,而且现在是高三了,你做好准备了吗?以后,你不用再写信给我了,你只要好好地学习就可以了,我会定期写信给你的。会给你加油的!这样说好了,知道了吗?你不用担心我,小妹已经长大了,我好好的,一切都好,不用你那么关心!

听你说你与你同学林阿雪的事情,我不想说太多,就想对你说,如果,可以,把小莺忘掉,接受她,她那么关心你,你不应该对她那么残忍,为什么不现实一点呢?你跟小莺不可能的,况且,你也喜欢她。

想想,我们认识了那么久了,一直都保持联系着,彼此关心着,我很感谢你,你是我的好大哥,对我一直都那么好,只是,我很麻烦,只会给你闹事,给你添麻烦,不会帮你什么,我只希望,如果有一天,我做了什么事,让你不高兴,你能原谅我就谢天谢地了,当然,你也可以对我生气,从此不理我。

不想再多说了,你好好学习吧,等你好消息!

记住了哦,如果有事的话,打电话给我就可以了,信就不用再写了。我会写给你的,向你汇报我的情况。

祝:

学习进步心想事成妹:倪雪02/08/12>>>>倪雪的信>>

这一个夏天,无数的心情被细数,天空被一再仰望,见证许多或喜或悲的眼神,飞鸟一大群急急掠过,树枝上被人刻着绝望的想念,背影一次次被幻化成错觉,烈日俯视可怜的大地,把它烤得很狼狈,然后,看着它,狂笑。沼泽地的水草齐齐向上,排列成壮观的队伍,却显得异常无奈与无力。谁的渴望没有被阅读,谁的祈求,没有被上天听见。

日子就这样子过去,好几天下来,林阿雪一见到曹钊良就避开他,不与他近距离接触,曹钊良看了,心里也很复杂,不知如何是好,一直没有找到处理的办法,两个人如同不曾相识一样,形同陌路。

然后,生活一直这样平静着,每天,他们都是面对一大堆的书本与资料攻坚再攻坚,数学让很多人都很头疼,曹钊良,林阿雪,谢美瑜,杨天尚,都是这样子,只是,现在,曹钊良不用再像他们那样,为了化学与物理问题而死掉一大堆的脑细胞,不用再过多的思考什么拉力、推力、正电、负电、串联、并联,也不用再想诸如“明矾和FeCl3可用作净水剂的原因”的问题,因为,会不会写什么方程式等等的事,都与他无关了。他是一个文科生。他所要过的生活就如一首歌,《文科生的一个下午》里所唱的“商场里两个人在义务演出/只因为被对方弄脏了衣服/诅咒的声音在此起彼伏/我赶紧逃也似的慌忙跑出/忘掉了作业太多的英语算数/走进了文学我的乐土/从荷马史诗到鲁讯全集/这个下午我好舒服/然后我走出书店来到了阳光里面/看到了马路旁边的咖啡屋/听到了那里传来抒情浪漫的曲子/我的心就随着那音乐跳舞。。。。。。。”

音乐、文学,也许这就是一个文科生所较为偏爱的。数字对他们来说,有些复杂。

曹钊良、林阿雪、谢美瑜、刘隆世、他们都忙着自己的学业,每天,幸福地跳进题海,再疲倦的爬出来,再麻木地睡过去。太多的事情,也许很精彩、很热闹,可是,对于,他们来说,与他们无关,甚至在梦里,都不会梦到,高三无梦。

在侨园高中,仍然有很多很多的人,每天,依然吃喝玩乐,无所事事,篮球场上,天天傍晚都可以看到有人在比赛,他们中的主力军,就是高三的人。

补习只补了三个礼拜,就开始再放假,毕竟,侨园高中是私立中学,多上一天课,就要多加成本。所以,三个礼拜后,当公立中学都依然在补习时,他们学校就放假了。

最后的几天,理科班新来了一个女生,与林阿雪是同桌的,两个人一天之内,就好得不得了,正好,她与曹钊良也认识,因为,他们曾是初中的校友,虽然不曾同班过,可是,他们认识。初来到侨园高中,她就认出了曹钊良,两个人也聊得很来,她叫连若,才来几天,就给班里的同学一个很不好的印像,因为,她很好动,很喜欢与人说话,很喜欢玩,很喜欢闹。在别人眼里,她并不是一个好女生,不受欢迎。

连若与曹钊良最好,老是找他说话,找他玩,搞得曹钊良被人说这说那,好多人都说,钊良,你的眼光有没有问题啊,跟她?他真是哑巴吃黄莲,有苦说不出啊!

最后一天,连若竟然要曹钊良陪她去溜冰,不让他回家。曹钊良无奈的答应了。因为,她在晚自修的时候,公然地突然来到他教室,对他说:“明天晚上不准回家,陪我去溜冰,不然,你就死定了,我跟你绝交!”

在溜冰场里,曹钊良有些不习惯,他第一次来这地方玩,不知怎么溜!连若教着他。

“钊良,学得怎么样?”

“快会了,不过,没有胆子跟那么多人一起溜。”

“我牵着你的手,你跟我混,保你会,呵呵!”

曹钊良伸出手,说:“谢谢了!”

“啊——我会了,我真的会溜了,连若,你看!”

“呵呵,你真行啊,钊良,好徒弟,一学就会。”

“我聪明嘛!”此时,他们都已经是溜得满身是汗了,不过,心情一下子变得很快乐,内心里的压抑好像无处隐藏的逃兵,伴随汗水,一大片地逃亡,什么烦恼一下子都没有了,曹钊良从来没有这样子的体验,他想,原来,溜冰有这样子的功效啊!

21点的时候,他们离开了溜冰场,走在街道上,夜市里,人很多,车辆更是挤得大街上水泄不通。

在超市里买了两瓶贝奇野菜汁,连若问:“钊良,你爱喝这个啊?”

“嗯,一直喝这一个!”

“我一直喝可乐的,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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