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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下你相信了吧,马先生,我真的没有撒谎,她来了,她要来取我性命了。”张嘉洋神情激动,看来是被吓得不轻。
为了安慰他,马啸风和他说会在张宅里布下一个阵法,让女鬼无法再越雷池一步,说完,便叫上张标走出房间,张标交待让阿全叫来几个身强体壮的保安守在张嘉洋的房间外,然后才和马啸风来到大厅。
马啸风和他说:“张先生,我先回家一趟,带齐了工具后再回来贵宅布阵,你放心,这个阵法异常灵验,如有妖邪入侵,便会引来九宵天雷,虽然此阵只能发动三次,但天雷威力巨大,况且一有雷轰,我也会马上赶到,所以你不用担心此阵的威力。”
张标现在是六神无主,马啸风怎么说,他就怎么听,马啸风说完便离开了张宅,但过不了多久复又回来,手里提着一袋子东西,往地上一倒,什么符录啊,八卦啊,还有一些画着符号的纸人,看得张标那个惊奇啊。
其实马啸风也挺尴尬的,他要布的阵,全名叫“九宵雷狱阵”,是他的师父留给他的玄学残本上所记载的一个阵法,此阵如果威力全开的话,即使是千年妖怪也会被轰死在阵中,可惜马啸风功力不够,虽然借符录八卦等道具布阵,但能发挥的威力不足两成,而且天雷发动的次数也仅有三次,但用来防范妖邪入侵却也足够了。
忙活了大半夜后,马啸风终于把符录等道具按星宿方位埋设在张宅里,他看了看东方已渐渐露出鱼肚白,马啸风不由摇着头,连叹自己是劳碌命,法阵布完,便连忙向张标告辞,他还要赶着回去睡上几个钟头的觉,然后九点钟的时候还要和万局长和郑长刚的几个朋友见面。
却在要走的时候,张标把两头猎犬那奇怪的死状说给马啸风知道,马啸风一听两条狗也是死在妖草破体的邪术之下,便越发肯定张嘉洋和郑长刚之间存在着某种联系,要不然,两个家境地位完全不同的人是不可能会扯到同一事件中的。
安慰了张标几句,已经累得快趴下的马啸风连忙告辞,到回到公寓里,他已经顾不得洗上一个澡好去掉满身的酸臭,马啸风一进大厅,就整个人扑到沙发上呼呼大睡起来。
不知是否太累的缘故,马啸风只觉得睡不了多久,便被一早设定好的手机铃声吵醒了过来,他在沙发上撑起身体,看到大厅外的露天花园里,已经是阳光满地,这付情景让他打消了再睡的念头,只能呵欠连连的起来,然后冲了一个冷水澡,这才让精神清醒了一些。
在小区外随便吃了一些早餐,马啸风又匆忙地赶往建安公安总局,万局长一早在办公室里等候着,马啸风走进去的时候,万局长和另外几个警察站了起来,那阵仗倒把马啸风吓了一跳。
“来来来,马先生,我给你介绍一下,这三位都是郑长刚的同事兼好友,你要了解什么事情,尽管问就是了,在你来之前啊,我已经把大致的情况和他们说了一遍,他们一听说你是在帮忙找杀死郑长刚的凶手,都抢着说要帮忙,所以我敢打包票,你问什么,只要他们知道的,一定会向你如实相告。”万局长笑着说道,而其它三个警察也表示会配合。
事情如此顺利,马啸风颇感意外,他本来还以为得大费口舌才能从郑长刚的朋友里问出话来,毕竟这事关人家隐私的问题,但现在已经不存在这个问题,想来无外乎是万局长给他们施加了压力吧,公安局也想尽快侦破这个案子,如果马啸风能够带给他们意外的收获,万局长是十分乐意帮这个忙的。
但办公室里始终不是说话的地方,于是马啸风跟万局长告了个假,把三位警察先生请到了一家咖啡厅里。
他本来是要带三个警察去天上人间喝酒的,酒精作用下,更能撬开他们的嘴巴,可现在还是早上,天上人间还没有开门,没办法,马啸风只能退而求其次,找了间相对安静的咖啡厅,也好方便说话。
“各位都是列者郑长刚生前的好友,我现在正在查这个案子,希望能够尽快把凶手捉住,请大家配合,知而不答便是最好。”马啸风和众人坐下后,便开门见山的说:“我也不拐弯抹角了,我想问的是,郑长刚在死前的近一段时间里,可有什么异常的事情。”
马啸风自己也没有想到,他这一句话可谓是一石激起千层浪,他话音刚落,一个叫“大胖”的圆脸警察就抢着说:“何止有异常,郑哥简直像变了个人似的,不仅出手宽绰,还要把嫂子飞了。”
“嫂子?”马啸风疑惑道:“郑长刚结婚了?”
“还没,不过也快了。”一个叫“老徐”的警察接口说道:“那段时间,郑哥不知道发什么神经,在天上人间里找了个小姐当女朋友,还说要把原先的女朋友飞了,沈琳是一个不错的姑娘,两人都快结婚了他还搞这档事,为了这个,我还和他吵过哩。”
“沈琳?”马啸风心头一动,问:“哪个琳?”
“一个王,两个木那个林。”老徐答道。
马啸风一巴掌拍在自己大腿上,把三个警察吓了一跳,他却心里暗自高兴,那血字里的“王林”他一直不知道是谁,现在想来,当时郑长刚想写的是一个“琳”字,但他临死之际,字写得歪斜,因而变成了“王林”那个字,照这样看来,这个沈琳也大有文章可挖,不知道郑长刚到底对不住这个女朋友什么,而郑长刚家中的巨额现金,会否也和这个“琳”有关系呢,想到这里,马啸风连忙让他们详细点说。
第二集 活死人
第十三章 … 意外的阻挠
“是这样的。”
三个警察当中,看起来最老成的刘友亮说道:“大概在一个多月前吧,小郑突然变得浮夸起来,他那个人本事没什么,但平时还算忠厚,交待他做什么事情他都会尽力去办,可那个时候,他好像一夜暴富似的,带着那种暴发户的心态和眼神对待分局里的大伙,我们也纳闷啊,尽管我们和他的关系比较铁,但他和我们说话的时候,还是不自觉的表现出一种高高在上的语气。”
“就是,我还想他是不是脑袋让驴踢了。”大胖跟着说道:“过不了几天,他还跑去辞职,说不干警察这种累活了,我们不知道他发什么神经,于是私底下问他,他也不说,只是笑得贼眉鼠眼的,然后那天晚上约了我们去天上人间喝酒。”
老徐咂了咂酒吧,似乎还在回味当时的情景,他说:“天上人间那种消费动辄上千的娱乐场所可不是我们这些小警察能够消费得了的,但那天晚上,郑哥真的把我们带到天上人间的时候,我都傻了,还悄悄问他,你是不是收了人家什么贿赂了,他也没说什么,就带着哥几个到里面的包厢去,叫了一些贵得吓死人的酒,喝不到两杯,就有一个打扮性感的女人来找他。”
说到这里,老徐愤愤地拍了一下桌子:“那个女人来到,全把我们当透明的,便和郑哥搂搂抱抱起来,最后还当着我们的面亲嘴,我们闹不清状况,郑长刚把那女人支走之后,才对我们说那是他的新女朋友,我马上问他,那沈琳怎么办,可他竟然说要飞掉沈琳,我气不过,差点和他吵了起来,沈琳是个好姑娘,家里就一个老父亲,我们和郑哥去过她家一次,小小的一间房子被沈琳打理得井井有条,那时我们就说,郑长刚这小子能娶到这样的姑娘是他的福气,可没想到一转眼,这小子竟然要换女朋友?”
马啸风奇怪地问道:“郑长刚变成这个样子,你们还愿意和他做朋友,更在他死后,你们还要为这样的人找凶手?”
刘友亮干咳了一声,说:“第一,找出凶手是我们警察的职责;第二,郑长刚在那次请我们喝酒之后,大概过了大半个月吧,人又开始变回以前的样子,那时候他大概是有了点小钱才会那付模样,但他本性不坏,所以我们也没在意他前一段时间的异常,还听他说,确定要和沈琳结婚了,现在正筹备着婚事,我们还替他高兴来着,可没想到半个月后,他竟然死了?无论作为警察还是朋友,为郑长刚找出凶手都是我们无法推卸的责任,这也是我们现在配合马先生你的原因。”
马啸风点点头,心底下却若有所思,一个人性格是不会说变就变的,郑长刚突然变得宽绰,说话变得高高在上,大概是因为得到那笔巨款的缘故,而因为有了钱,他看不起本来和他家境差不多的沈琳,并决定抛弃他,会不会是这个原因让沈琳怀恨在心,因而杀了郑长刚,这也可以解释为何郑长刚死了,家里的财物却一会不丢,再加上他死前留书,明显这案子是情杀而不是为财。
而且,警察应该没有怀疑上沈琳,因为从刘友亮三人的对话里,沈琳给他们的感觉都不错,再者,郑长刚死前虽留下足够的提示,可惜字迹歪扭而没让人往沈琳这条线上想。可如此一来,妖气又怎么解释,难道沈琳会是妖怪?
看来,只得亲自去这个女人的家一趟,才能弄得清楚了。
“三位,那么最近你们有没有见到沈琳这个姑娘?”马啸风问道。
三人齐齐摇头,大胖说:“我们很久没有见到小琳了,之前因为人家要结婚的关系,我们也不好意思找郑哥和小琳出来,怕打扰他们,而郑哥死后,我们又忙着找凶手,更没时间去找小琳,而且打她电话也没人接,不知道是不是伤心过度,呆在家里不肯见人,我说,我们是不是该找个时间去见见她啊。”
大胖最后一句话是对其余两人说的,马啸风却插口说道:“这样吧,你们把沈小姐家的地址给我,我想去见见她,想了解一下郑长刚的情况,也好顺便给她开导开导。”
由于有万局长的事先关照,三个警察倒没有怀疑马啸风找沈琳的用意,于是大胖向服务员要来笔和纸,大手一挥,便把沈家的地址写了出来。
沈家也在立春路一带,和郑长刚的家相去不远,只隔了一条大街,两地也不过就十分钟的路程,马啸风把车停在附近一家超市的停车场里,然后朝大街对面走去,在超市对面的小巷子里有一幢老旧的大楼,和郑家所在的大楼一样,属于三四十年前的建筑物,大楼表体已经多处脱落,裸露出里面黄褐色的沙砾,看起来沈家的住宅条件也不好。
一对苦命鸳鸯。
马啸风苦笑了一声,这个世界就是这样,有的人含着金钥匙出世,有的人则打拼了一辈子也买不起一间比较好的住宅,这种普遍的社会现象也不是马啸风能够管得了的,所以他也只是笑笑就算了,他可没伟大到把自己全部资产捐出来帮助劳苦大众的地步,即使他肯捐,但那点小钱根本起不了什么作用,所以马啸风还是很“自私”地过着自己的小资生活。
大楼在早上十点钟的时候,洞开的楼门像是一张怪兽的嘴,里面弥漫着黑暗的气息,带着一点阴森,一点恶意,静静地等待着访客的到来。
马啸风来到楼门前的时候,身体突然起了一层鸡皮疙瘩,他一愣,凝神朝楼门内看去,隐隐约约看到向二楼延伸的黑色石阶,还有一楼几间住户那紧闭的门扉,楼门里不时传来一些声响,听着像是小孩踢着易拉罐的声音,即使现在是在日间,但这个声音隐隐从楼门里的深处传了出来,依旧听得人心里毛毛的。
但马啸风在意的不是这些,他在楼门里还看到另一样东西,一种稀薄的,黑色的气雾,那是由人心的负面情绪所产生的恶气,似乎由于大楼里阴森的环境,而让到这些恶气不能挥发,长久以往,住在大楼里的人家定会为这些恶气所影响,变得粗暴,甚至性格会向阴暗面发展。
马啸风瞧着左近无人,便向楼门里画了个雷符,黑暗的门道中白光一跳,那些恶气便被消散了大半,马啸风放下手臂,一脚踏进门内,却在此时,一股恶风毫无先兆地从他的左边拂来。
那隐带风雷之声的罡风中,一个雪白的拳头不断在马啸风的眼中扩大……
第二集 活死人
第十四章 … 僵尸
不得不说,偷袭者的时间把握得非常好。
马啸风刚一脚踏进门内,门外的阳光和门内的黑暗,两种不同环境的交替,让马啸风的眼睛在瞬间无法适应而产生短暂的视觉盲点,而偷袭者便趁这个机会发起攻击,在那一刻,马啸风所能仰仗的便只有听觉和触感来作出判断。
罡风扑面,马啸风听到了空气被撕破而发出的尖锐裂空声,他不及细想,左手打出一记手刀,掌缘切向劲风的侧面,力图让偷袭者的拳改变方向。
拳掌相击,发出“啪”的一声。
马啸风心下骇然,尽管他这一掌只是在仓促之间挥出,但长年修习玄门功法让他力量的爆发力要大于常人数倍,换作普通人挨这一掌,已经足够把人击飞,可当他一掌切在对方手腕上的时候,竟被偷袭者的力道震开,这还不止,击中对方手腕之时,马啸风几乎以为自己是打在了精钢之上,那手臂的硬度强得不可思议,让马啸风的手掌震得刺痛起来。
但无论如何,马啸风还是成功让偷袭者的拳改变了方向,从正面攻击他的侧脸变成了击向他的右肩。
瞬间,马啸风右肩一沉,卸去了大部分的力量,但偷袭者还是打得他肩头欲袭,马啸风感觉被钢柱捅了一下似的,整条右臂立刻变得刺痛酥麻起来,一时竟提不起力道。
马啸风的反应也是极快,在被击中的瞬间,他一脚踹了过去,试图和对方拉开距离。
啪--
偷袭者被马啸风踹得退后几步,马啸风也不好受,这偷袭者的身体不知道用什么做成的,他这一脚像是踹在一块钢板上,而不是踹在人体上似的,反震力让他的小腿肌肉轻微的扭伤,他连忙退开几步,惊魂未定地看着偷袭者,心下庆幸刚才还好是用踹而不是用退,否则,他的脚趾头非折断不可。
“你是什么人?”
马啸风已经适应了大楼内的环境,在他的对面,站着一个身高在160CM,穿着牛仔裤和长袖风衣的人,他的脸藏在风衣帽里,让马啸风看不清他的样子,只是现在时值盛夏,这个人却穿着风衣,当真古怪得紧。
当马啸风打量着他的时候,怪人却开口问道,声音低沉沙哑,马啸风知道他是故意改变了嗓音,变得中性的声音让他无法分辨这偷袭者是男是女。
“怪了。”马啸风冷笑道:“你不分青红皂白地偷袭我,这句话应该我来问才是,怎么变成你问我了?”
那怪人被马啸风的话说得一呆,他沉默片刻后说道:“不管你是什么人,请你离开,你并不是普通人,所以,我不能让你进入这栋楼内。”
“那就更怪了。”马啸风甩了甩右臂,经过片刻的休息后,手臂的气血渐渐流动起来,让酥麻的感觉减轻了大半。“这栋楼又不是你的,难道我要进来还得经过你的批准不成,你以为你是谁,就算是政府机构也无权限制公民的行动自由,你又凭什么不让我进入楼内,还是说,上面有什么秘密不成?”
马啸风的最后一句话像是踩到这个怪人的尾巴一样,他马上弓起身体,像一头要准备打架的猫一样,连声音也变得有些尖锐起来:“你知道些什么?你果然知道一些东西,我警告你,你不要多管闲事,给我马上走,否则别怪我不客气!”
“哼,吓唬我,我从小被吓大的!”马啸风当然不会如他所愿的离开,从怪人的行为看来,这家伙也该和这次的事件有关,而且现在不让他上楼,明摆着不想让他去接触沈琳,反过来说,沈琳一定大有问题,因此,马啸风寸步不让。
怪人扑了上来,喝道:“不走,便去死吧。”
这一次,马啸风早有准备,怪人的力气不少,他不想与之硬拼,早在刚才说话的时候,他已经悄悄划了一个雷符在掌心,此时见怪人扑来,甩手便是一发“电火花”扔了出去,电火花瞬间轰在了怪人胸口,他尖叫一声,似乎十分惧怕雷电,电火花震得他倒飞撞在墙壁上,他身上的风衣已经焦黑了一片,露出里面一些肌肤,让马啸风意外的是,奇Qīsuu。сom书这怪人的皮肤竟然像女子一样的白皙。
而且,更让马啸风震惊的是,从怪人的身体里,缓缓的飘出一些黑色的气雾,那是天地的恶气,而那些恶气中,更参杂着微弱的妖气,让马啸风腰后的匕首夜叉开始散发出热力。
他缓缓把笼罩着一层朦胧红光的夜叉抽了出来,慎重地说道:“你是妖怪?”
怪人那藏在风帽中的眼睛射出凶兽一样的光芒:“既然你知道了,更不能让你活着离开!”
下一刻,他复又扑上,但比之方才,他的速度快上了几分,马啸风只觉眼前一花,一片灰云已经罩了过来,怪人凌空而起,还没接近马啸风便轰出一拳,拳头带起剧烈的拳风朝着马啸风的头部轰去。
马啸风脚下踩出奇步,身影一晃已经脱出拳风的攻击范围,啪一声响,大楼的地砖被拳风打得裂开,那力道之强让马啸风看得皱起了眉头。
怪人落地后,又迅速弹向马啸风,嘴里低喝着,双拳朝着马啸风便是一顿乱轰,马啸风渐渐看出了门道,这怪人力量虽强,速度也快,如果是普通人的话,怕早已躺下一地人了,但马啸风终究是修习过玄门正宗的人,在他的眼里,怪人的拳根本毫无章法可言,纯粹是凭着力量和速度克敌。
看破了这一点,马啸风应付起来并不困难,他脚下踩着的奇步,是由星宿变化所演变出来的步法,这名为“斗转星移”的步法尽挪转腾移之能,即使身处斗室之内,也能够做到片叶不沾衣的效果,实在是一等一的保命步法,对于这套步法,马啸风曾下过苦功,其用功程度曾让授他这套步法的师父讥笑他是不求制敌,先求保命。
眼下,利用这套步法,怪人的拳头连马啸风的衣角也没碰到,气得他低吼连连,马啸风也不欲和他多作纠缠,现在已经快中午,这一区虽然相对僻静,但中午一到,人终归会多上一些,况且现在在人家的大楼里打架,万一遇上居民出来买菜什么的,马啸风都不知道要同别人如何解释这在电影中才能看得到的打斗场面。
似乎怪人也和马啸风也有同样的想法,他的拳使得更快更急,有几次马啸风被他的拳风扫过,身体都传来火辣辣的感觉,又是一番缠斗后,怪人没有了耐性,他挨近马啸风打出一拳的时候,竟然在瞬间催动了妖气,马啸风以奇步避免被怪人拳头击中,但怪人以妖气催发下,空气突然无火自燃起来,瞬间,马啸风置身于一片火焰之中。
马啸风吓了一跳,一手迅速画出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