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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走,我爱你 作者:董晓磊-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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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拖着伤腿艰难地挤过重重人海。途中居然见到阔别已久的窦志鹏,两人对视,无比尴尬。我赶紧转开脸。这世界真小,真的。
  好在很快开始上课,英语老师自称是王牌海龟,因为学历太牛B了,一时没有单位敢要他,海龟硬生生等成了海带,最后在这个民办学校教语言谋生,尽管在教学水平上看不出海龟和土龟有何明显差别,海龟老师气魄仍然不改,一边分析去年的试题一边摇头感慨,“烂题!肯定是倪萍参与了命题!”
  台下笑倒一片。这老师已经把我们教出条件反射了,听见“倪萍”俩字就下意识地笑得露出后槽牙。
  帮我占座的徐齐一笑得前仰后合,同时特奇怪地看了一脸深沉的我一眼。我心说,看什么看。
  徐齐一低声问我:“不舒服?”
  我摇头,“没事儿。就是上楼时把脚给崴了。”
  徐齐一是个好同志,每天战战兢兢帮我占座,他算是我老乡,老乡会上他自我介绍时说他爸姓徐,他妈姓齐,他爸他妈都是气象学院的教授,搞天文的,参照卫星命名方法给儿子起的名,你知道,卫星都叫什么“木卫一、土卫二”的,我笑他爸名字起得省事,将来他要是有了弟弟妹妹,还可以“徐齐二、徐齐三”地一路叫下去。派出所同志上户口也方便。
  老徐乃是温柔敦厚之人,不和我计较。柿子要拣软的捏,人要拣老实的欺负,老徐当年有过一点暧昧的小表示,我装没看见,一口一个老哥喊得老徐黯然神伤,我得寸进尺不时嚷嚷着要替他张罗个嫂子。老徐没办法,认了,时间长了居然真处出了兄妹的感觉,慢慢地也就习惯了。
  万幸,老徐不认识窦志鹏。
  “笨妞儿”,老徐捏着张纸弯下腰去,“把鞋脱了,脚踩纸上,舒服点———你没脚气吧?”
  “你才脚气!”我一脚踩在地上,是舒服不少。老徐拎起我的靴子撇撇嘴,“什么破鞋?你不嫌累啊踩高跷似的。”
  那双高跟靴子还是窦志鹏要我买的,没错,是“要”我买不是要给我买,我也就真的很乖地买来穿了。其高无比,我贪图穿它显身材,只是脚磨得酸疼。现在隔着纸直接踩地上,凉凉的好过很多。我看着帮我放鞋的老徐有点感慨,一样是人,差别咋就这么大呢?



《别走,我爱你》五(2)
  下课后老徐说,“伤员,我送你回去吧?”
  “不用不用”,我勉强挤出一个笑,“我打车回去。”
  我不住校,大半夜地麻烦别人太不好意思了。
   “有亲卫队?”老徐吹声口哨。
  “你不放心我?”
  “我不放心马路上的单身男青年!”
  “那就不用你操心了,我会对人家负责的。”
  老徐走了,我不敢看后面,刻意磨蹭了很久,等到人差不多走干净了,我才起身回去。
  并没有人在门口等我,我自嘲地笑笑,自作多情。
  走廊很空很长,只有几个零散的学生在向老师请教问题。我一个人走,有点寂寥。
  我不介意,如果将来你真的把我忘得一干二净,人的一生过境风景太多,总会记住什么,或忘记什么,不多也不少,二分之一的几率,反复重叠或完全忘记,而重量有点轻的我,被你拨往偏向遗忘的那一边,我可以安慰自己,这只是巧合。
  鞋跟在阴暗的走廊敲出寂寞的声响。
  脚下忽地失衡,我一声尖叫跪坐在地板上,模拟试卷撒了一地。
  脚踝疼得钻心。
  我的眼泪汩汩而下。
  走廊尽头的一师一生听见声响,同时往这边看,然后向我走过来。
  我泪眼模糊地往起爬,接过他们帮我拾起的试卷。素昧平生的路人甲和路人乙,倒比相处几年的前男友更有人情味。可恨满眼是泪,看不清来者的面容。
  “陈默?你怎么……”
  我心里一激灵,“你怎么来了?”
  他一脸无辜,“这是我的饭碗啊。”
  对面那个衣冠楚楚的路人甲居然是宣桦!
  我揉揉眼睛,可不是他?西装革履,居然还假模假式系根领带,和平时的宣桦判若两人。
  那个学生看起来比他都老成,也很识眼色,知道英雄救美的事不好有第三者插足,“宣老师,我先回去了?”
  留下我和宣桦执手相看泪眼。



《别走,我爱你》PART 2
  当然,并不能因为宣桦态度好就放松警惕,好歹也不是雏儿了,待人接物肯定有一手儿,要不也不能在导航那么牛逼的学校讲课,据说导航的老师月薪一律过万,听说而已,我没有亲见。这么一个才貌双全的大馅饼砸我头上?我多少有点怀疑。我十年前的偶像郑渊洁说过:“怀疑一切!”想来也是遭受过切肤之痛的,我的原则是:凡是看起来十分完美的事,多半有个钩子在里面埋伏着。凡是长相在八十分以上的男同学,感情生活就不可能在二十五高龄还是一片空白———就像宣桦刚才交待的那样。我心里一声冷笑,脸上是皮笑肉不笑,盯着宣桦看了十秒钟,小子心虚了:“当然……以前也有个女同学对我不错……”

《别走,我爱你》六(1)
  宣桦送我回公寓。
  按说孤男寡女,深夜独对,有违我国传统,且上次又有龃龉。但宣桦两次救我于危难之中,我扪心自问,实在没理由以我的小人之心度人家君子之腹。
  我步履蹒跚,宣桦怕我再跌倒在楼梯上哭天抹泪,不好不扶又不敢扶结实了,抻着我袖 口两个人牵牵绊绊对虾一样走到门口。
  “进来坐坐吧?”我问。
  宣桦礼貌地说“不必了,你早点休息”。
  我松一口气,好像中午的碗还堆在厨房没洗,屋子乱得跟猪圈有一拼。为了表现自己是个有教养的淑女,我又虚伪地加了一句,“没什么的,来喝杯茶吧,今天真太麻烦你了。”
  宣桦沉吟半晌居然同意了,我恨不得抽自己一嘴巴。
  丁鑫早睡了,阿雅还在自习室没回来。臭妞儿又不叠被子,我顺手拉上她的房门。
  “你什么时候当的老师啊?我还一直以为你也是报班的学生呢。”我坐床上问。
  “我一直在这里兼职的”,他笑,“就在你们隔壁的课室。”说着递过杯水来,我不禁有一点点惭愧,跳下床跟他抢茶壶,被拒绝了。宣桦打进屋起就不停忙乎,就手儿还帮我收拾了书桌,真好,我不禁想起了神话中的田螺姑娘。
  “挺勤奋嘛。”他看到我桌上一沓考研辅导书,赞了一声。
  “不是勤奋,也是为生活所迫。”我从神游中回来,很不好意思,谄媚地笑笑,“你在导航讲什么?”
  “英语。”他笑。
  文科出身?不是俺一向欣赏的理工男……没关系,规矩是人定的,理应在特定条件下随形势变化而修改。
  “脚不疼了?这会儿不哭了?”他微笑。
  啧啧……他怎么可以笑这么好看?
  “水不热了。”他提着暖壶走过来往我杯子里续水。靠,近看身材也很正啊!
  色狼都是我这样的,挂着花还忠于职守,将色情进行到底,所谓身残志坚。
  我经常骂阿雅肤浅,“庸俗啊……你说你也是一把年纪的人了!还好意思傻妞儿一样跟帅哥屁股后面尖叫!帅能当饭吃么?”
  阿雅在方圆十米没有帅哥的情况下情商也很正常,“我什么时候说过帅能给当饭吃?一张小白脸很稀罕么?关了灯谁和谁不一样?我那是欣赏,审美你懂不懂?敢于欣赏男色才说明咱妇女地位提高了。”
  “你才妇女!”我不屑地对她皱皱鼻子,“我是女生!”
  “死三八装可爱!”
  说归说,半小时后我们还是一样若无其事地趴在电脑前流着口水看吴彦祖的照片,“正啊!”
  我们的爱赤裸裸。
  理工学校的男生大都不加修饰,神头鬼脸,形态各异。还记得我刚来的时候每天都替自己眼睛伤心,苦哈哈地天天看课本,连个养眼的景儿都没有。也奇怪,后来看着看着也就习惯了,从此养成了宽容的态度,再猥亵的青蛙都觉得可以给及格分,阿雅分析说,一定是实践长了,审美自然下降的结果。
  阿雅居然还不回来……错过了看帅哥的黄金时段……看来是上天决定帅哥由我独吞了……
  对不住了姐们儿。
  我精神百倍地走在三教的走廊上。
  迎面遇到正柔声细语捏着港台腔打电话的慕容园,“啊?是吗?真的好高兴耶……”
  要搁平时肯定就装没看见了,今天心情好,眉飞色舞冲他大吼一声,“慕容!早哇!”
  慕容让吓得一哆嗦,“噢。”
  我听见慕容悄悄在我身后说,“神经病。”不用回头我也想象得到慕容美眉一定用那双娇媚的小眼睛翻了我个大白眼。
  算了,不和丫个人妖计较。
  我没对宣桦做什么,真的,你爱信不信吧,我不爱占人小便宜。
  阿雅酸得流醋地说,“是,你要占就占大的。”
  我激动地拍着阿雅肩膀,“说着了!丫头你真是我的知音!”接着回忆宣桦的一言一行,“唉,你不知道啊,那小子一低头别提多好看了……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像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



《别走,我爱你》六(2)
  “不要脸有个限度啊,你现在怎么跟个美女作家似的?”阿雅撇嘴,把我的手扔下来。自顾自挑她的皮蛋,准备回去熬皮蛋瘦肉粥。
  我讨了个没趣,嘟嘟嘴回头挑我的牛奶。阿雅老这样儿,好像她是一冰清玉洁的圣女,也不知道是谁跟我抢《城市猎人》抢得那么起劲。上次对着丁鑫说我女流氓我也就忍了,居然骂我美女作家!
   没妈的孩子像根草,大老远的出来上学不容易,所以尽量不要让自己亏着嘴。
  阿雅最讨人喜欢的一点就是喜欢做饭,这一点可以让我原谅她所有的小毛病,她对那些汤汤水水有着广东人的迷信,没事干时经常煲个小汤熬点小粥什么的,还跑到超市精心选择合适的小菜,色香味都分外诱人,可惜阿雅不是男的,不然我一定赖着她不放非要以身相许不可。
  也正因为这一点,当初她搬出宿舍找伴儿租房时我义不容辞地跟进了,一方面也是为了清静———三个女人一台戏,我们宿舍里有八个女人,三又三分之二台戏,实在够唱的。而我喜欢安静的生活。
  搬出去时大家都表现得很好,依依不舍地吃了散伙饭,拉着手十分亲热,就连最大的冤家都不顾前嫌地坐在一起感慨时光如水生命如歌,转眼间大家都大三了。
  买单的是我和阿雅,大家不吃白不吃。当然这顿饭后她们可以找碴再吵,在由共同利益存在的情况下,求同存异不是件难事儿,国共都可以合作,还有什么不可能的?
  皮蛋瘦肉粥冒出香气的时候,电话响了。
  我去接听,一边还得监视着阿雅,“别都吃了啊给我留点!”
  一边对着电话笑容可掬,“啊!是是是,班长客气了。没问题!下午一点是吧?一准儿到!行行,谢谢班长谢谢班长啊哈哈哈哈……好的好的,回见回见。”
  “淫魔说什么?”阿雅问。
  “淫魔让中午去扫雪。一点。”
  “让咱们去?不会吧?”阿雅瞪大眼睛,“往年不都大一大二的扫么?扫了这么多年了还得扫……一点都不敬老!”
  扫雪是东北学校最频繁的公益劳动,每下一场雪大家就得扛着铁锹出去忙乎一气。也扫不干净,乱刨一阵把马路弄得跟狗啃过一样就算劳动过了,辅导员不在旁边盯着的时候就踩着铁锹玩金鸡独立,等混到天黑,大家谈笑凯歌还。
  往年我们辛勤劳动时都没见大三大四的师兄师姐们来帮把手,我还以为混到大三就可以逃避劳动了呢。老胳膊老腿儿的,在寒风里一站三几个钟头的滋味可没有在教室自习舒服,学校真不体谅人。
  一行人怨声载道地列队到了校门口。
  北风那个吹来雪花那个飘,大家袖手打量周围雪景。
  “怎么又把最长一段分给咱们班了?老蒋也忒偏心了吧?咱班是后妈养的怎么着?”
  “小点儿声,淫魔刚混上学生会秘书长,主动跟老蒋申请最艰巨的任务,这不积极表现着呢么。”
  “他表现就拉上一个班人垫背?淫魔真够官僚的!”
  “哎!同居的那几个!怎么抱着手不干活儿?”
  “我的老寒腿犯了。”丁鑫抱着腿龇牙咧嘴做痛苦状,小眼睛四下打量,“疼啊!大家快帮我找块儿干净雪地我得打几个滚……”
  “我们饿得干不动啊……”,我瞥了班长一眼,“要不您先动动玉手?我看您指挥了半天也够累的了……看领导受累我这个心疼啊!您要是有个三长两短我们能原谅自己吗?不行,就让我来代您接过指挥劳动这个重担吧。”
  “不能饿着咱们,”阿雅憨厚地笑,“班长肯定给预备着工作餐呢,哪能白让劳动人民流血流汗?”
  “就是!”同班好几个流氓都过来凑热闹,“哪能光吃工作餐呢!赵雅你也忒小瞧咱淫魔班头儿了!怎么不得出去吃个自助?”
  “小眼薄皮的!自助算什么?咱班头儿能看上眼?香格里拉那是起码的!酒水都是班头儿自费,班头儿,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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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走,我爱你》六(3)
  淫魔班头儿郁闷地看着手下的一群流氓。
  “那还用问?我中午还见班头儿拎了瓶儿茅台……”
  “啊呸!茅台那是人喝的吗?班头儿能这么看不起咱吗?要喝,就得喝个什么淫魔十六啊,淫魔十七啊的!”
   “靠!早说啊!早说我今天中午就不吃饭了。”
  “嘿!缺乏预见性吧?我早就知道班头儿扫完雪要请客,昨天晚上就没吃东西,今儿早上就吃了个山楂,清清肠胃……”
  丁鑫兴高采烈,“早知道我一个礼拜前就不吃饭了,今天就找个担架找俩人帮着抬过来……”大家正畅想着,辅导员老蒋高大的身影出现了……
  没人说话了,铲雪声此起彼伏。
  淫魔花枝乱颤地上前献媚,真难为他一个男生怎么把媚眼儿飞得那么销魂,跟阿雅她们家慕容园有一拼了。
  “孙子似的……”我低声说。
  “人家可得意着呢,你别说,搁人家心里可能觉得自己特牛逼,一般人能有装孙子的机会吗?”阿雅捏着嗓子说。
  “那倒也是,就是装也装不了这么好。”
  在官场混是很不容易的,贱不难,难的是发自内心的贱,班头儿火候儿还差点,我不禁想起了窦志鹏,那才是达到了剑不离人、人不离剑、人剑合一的境界,毕竟不是哪个男人都能豁出脸吃软饭的。丁鑫为了安慰我说过这么一句话:“虽然都说娶了BOSS女儿可以少奋斗十年,不过……你就原谅他吧……就赵雅丽那模样的,娶她还得赔上十年阳寿。”
  我想起窦志鹏春风得意的样子,突然有点说不上来的厌烦。据说今年留校的名额已经内定是他了。
  窃钩者诛窃国者侯,我阿Q地想,真不要脸。
  有点怀念宣桦。市面上已经很久看不到一脸纯净腼腆的大男孩儿了,真难得。
  长久以来身边一直都是和我一样尖牙利齿的刁民们,久而久之我从一个见到生人会脸红的小姑娘变成了口无遮拦的八卦女王。真是白沙在涅,与之俱黑。
  我甚至还不时在熟悉的论坛灌灌水,曾经有一个胡说八道的小说被一家文化公司看中,这家公司是个草台班子,全公司好像就四个人,老总许诺说:“把你的小说签给我们,我们保证让你红!”
  我看着自己动手擦桌子扫地的老总有点信心不足,就没答应,结果这老总比我想象得还有魄力,一个月后我就看到自己的小说出现在书市上。虽然质量很粗糙,据说销量还挺好。封面一行大字“青春美少女作家陈默”看得我几欲昏厥,吐血不已。
  NND,我在悲愤之中只身奔赴匪公司准备智取威虎山,实在不行就在他们门口一哭二闹三上吊。结果赶到犯罪现场时发现犯罪分子已经扯乎了,人去楼空。
  可怜我一生清白,居然临老背上个美女作家的黑锅,我死不瞑目。
  你要是在大学混过,就知道“美女作家”是个多么侮辱人格的词,其性质仅比“学生干部”好一点点。
  丁鑫说:“美女作家就是女流氓。”
  我抱有侥幸的心理问道:“那美少女作家呢?”
  丁鑫想了想说:“小女流氓。”
  “陈默,你还没交这个月党费呢!”
  我从神游中回来,只见支书一双玉手摊在我面前。
  “就这么多了,”我摸遍全身也只有一个硬币,“下个月一起补上。”
  支书极为不满,我只得拍胸脯保证,“就是坐台我也一定把党费补上!您走好,不送了!”
  支书优雅地翻了我个白眼走了。
  我懒得对她的背影回白眼,今天遇到的傻逼已经够多了。
  最后一元生活费也没了,我琢磨上谁那儿蹭饭。徐齐一?好像还欠他一顿呢?魏娜?算了人家男朋友刚来看她,当灯泡不好;刘正坤?挺长时间没来往了……
  打开手机突然看到一个未接电话,宣桦的。
  我开心得很,真是时候。



《别走,我爱你》七(1)
  宣桦不是我开始想象中的文科男生,这很让我松一口气,他是在读博士生,学机械的。之所以跑到私立学校教英文是因为托福和GRE分数高得惨绝人寰,而他又没有出去的打算。经朋友介绍就开始了误人子弟的生活。
  我并不是只用学历衡量人的人,高知中的变态很多,以前曾认识一个二十八的老博士,见了没几面,赶上中秋节,他突然很突兀地对我说,“到我这里来吧,今晚我室友不在。”
   口气非常坦然,仿佛以他经天纬地之才,肯泡我是给我面子。
  我被气笑了,“我过去干吗?”
  “陪我啊。”他口气比我还惊讶,好像是嫌我不解风情。
  我告诉他,没戏,想有人陪可以去找小姐。至于我,对不起,我不属于您的消费对象。
  他郁闷了一阵子,回说,“感情是无价的,你怎么可以这样物质?”
  好像他是一脑袋纯情。
  总听见男人抱怨现在的女人如何如何物质,全不看看他们自己那副嘴脸,真以为自己是万人迷?
  我宁可被骂作物质,也不要丧失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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