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敷满我手脚,再用保鲜膜细心包好。你说弹琴的女孩子最不应该忽视的就是手,而作为一名女子不管她弹不弹琴年纪多大有一双纤纤玉足同样重要。安谙,你这样子让我如何是好?你这样子待我如珠如宝让我如何是好?
安谙,你不要对我这样好。你对我愈好我愈想逃,因为在这段爱里,你良心清白,无可指摘。而我,不值得你这样。
蜡膜敷到即定时间安谙将蜡膜细心剥落,果然一双从不保养的手脚嫩白许多。他抬头对我灿烂无邪地笑,“怎么样宝贝,效果不错吧?”笑容里满满都是得意,“我可不希望我老婆手伸出去跟做苦力的似的。虽然我从不鄙薄任何体力劳动者。”捻起一只细高白色小瓶子,拧开瓶盖瓶盖连一柄细毛软刷,沾了瓶中液体一点点涂在我手指甲和脚趾甲边缘,“这是软化剂,涂完这个再去死皮就不会痛也不会伤到肉。”
“你从哪里学的?好专业!”我看稀奇一样看着这些小物什。心想别是哪个女孩子教的他。
“美甲网站啊!”软化剂依次涂遍,他捻起小推刀推削甲盖边缘死皮,“中国男人多少都有点恋足恋手癖。从宋始到民国止的女子缠足就是这种癖好的体现。”
“你也有么?好可怕!”我撇撇嘴,很是不以为然。
他略显顽皮地一笑,“多少有点。我喜欢女人手脚精致些。即使不做美甲手足皮肤细腻一点总不是坏事。”怪不得在杭州时他曾问过我为什么不蓄长指甲不画手指甲。
死皮削完,他用软砂条磨平甲面细微凹痕,再用海绵块抛光,真是不一样,仅仅做到这一步,手指脚趾甲已很是光洁平滑。
我看着他耐心细致刷底油,底油干后刷甲油,甲油干后用牙签沾起小米粒大的碎钻在甲尖处粘出一颗颗小星星,然后涂上亮油。“可是这样子就不能洗碗洗衣服了。”
“说得像你做很多家务似的!”他笑笑睇我一眼,用一只好小巧可爱的粉色电吹风逐个手指脚趾吹干,“家务活你干过几桩?”
我回想一下在杭州时的确如他所言,菜是他买饭是他做,洗衣服有洗衣机,我也就擦个地抹抹灰,后来干脆连这个他也不用我,要么找钟点工彻底清扫要么白天我不在时他自己都做好,“以后我都干的,安谙。”
“傻囡囡,谁要你干了?”他笑着刮一下我鼻尖,“老婆嘛就是用来疼的。我要努力赚钱把你养起来。不把你养起来也要找个家政工。我才不要我的女人满头满身的油烟味,拎着抹布东抹抹西擦擦整日围着锅台团团转,变成黄脸婆欧巴桑。我要把你从家务里解脱出来,弹弹琴看看书,即使不优雅,但也要舒适。”
“傻瓜。”又有眼泪涌上来,我拼命忍住不让泪水滑落,“哪家媳妇不这样?你这样疼老婆也不怕你姆妈吃醋。”
他大笑,“上海男人疼老婆是传统,我爸对我姆妈也这样。”再刮一下我鼻尖,“不许哭哦。哭的话明天就嫁我。”
“好。”我毫不犹豫冲口而出。说完愣愣看着他,又怕他笑我,又怕他移转话题。
“好。”他深深回望我,果决地回答我。没有移转话题,没有半点顽皮。“等我们从广州回去,我带你去见我家人,然后我们去注册。”
泪水终于还是掉下来。这一刻他的郑重与允诺,没有丁点逃避与委蛇,即使随着时光流逝时光流逝中我们的爱会被磨得日益黯淡,甚至我们也会有分离,亦会照耀我此后折戟沉沙的无尽岁月。这个十八岁的男孩子,在如今二十八岁的男人都不敢轻许什么承诺给女人的时代,他肯拿这样一份真心给我,如果每个人都会遭遇一段美好童话作为自己一生回想的传奇,安谙所予我的这一段爱就是我一生的传奇。
“安谙。”我轻轻唤他的名字,乍着手指抚过他眉端,指甲上他用碎钻贴出的星星闪闪明亮,照亮我眼睫亦照亮我内心世界曾经一时的黑暗,“安谙,如果有一天我们不在一起了,你不要给别的女孩子画指甲好不好?”
他抬眸望我,“我们会在一起的。”
“我是说如果。”
“除非你不爱,所以没有如果。”
“安谙。”我托捧住他的脸,细细深深望着他,“安谙,我给你,好不好?”你的名就是我的姓。你爱我我就给你你爱的我。不去管未来会如何。我只有这一时一刻的勇敢。你不要错过。
安谙,我们之间,有过这么多琐碎的细节,曾为一点小小的误会不高兴,也曾为小小的默契而开心。你煲的甜品,做的小菜,你在我病中昏睡时数日夜的细心守护,热毛巾敷过我嘴唇为我轻轻刷去剥落的唇皮,你爱宠地用各种称谓呼唤我,老婆,红太狼,傻囡囡,宝贝……你包容我的朋友,纵容我的脆弱与神经质,肯花两小时为我打磨涂画美丽指甲,在我来月事时给我煮姜糖水喝,不要我做家务,不要我操心生活里每一件芜杂事情,你不远万里去了哈尔滨,你在千里之外唱歌给我听,关心我胃痛,叮嘱我每一餐饭要按时吃但是不要吃太饱……你的爱像火源,从骨髓里腾腾燃烧出来,毫不保留只想用那燃烧的热与光温暖我照耀我。你的爱无限大,你的爱亦无限小。你用每一件微小事情印证你对我的爱。安谙,我只有这一时一刻的勇敢。如果你想要我我就给你。好不好。
亮闪闪的手指脚趾甲已干透,安谙捏住我的手脚逐一审视,还用手指尖挨个轻轻碰了碰,确定不会刮花不会擦破,然后侧身拽过大背包,在里面掏啊掏啊掏,就是不说话。我微觉羞赧看着他,不知道他在找什么,也不知道他到底怎么想,到底要不要。心里后悔死。好吧看吧送上门人家都不要了吧。
几乎把背包底朝天翻个遍,才见他从最底层掏出一个颜色褪黯的红缎小布袋,他打开小布袋从里面倒出一枚指环,翠绿色玉石指环,怕磨损指环外包套着黄金戒圈,戒圈纹饰古老,边缘光滑圆润,闪映柔婉金光,显是历过很多岁月被人戴过很久很久。他拉起我右手,将指环套上我无名指。翠绿玉石比碧水春波还要色泽幽亮,被黄金包衬着更显富贵高华。
“这是我家代代传下来的指环,奶奶说它叫金玉良缘。按老辈儿传下的规矩,谁给老家儿养老送终传给谁。两个儿子里奶奶一直跟我爸妈住,所以奶奶说这指环以后不是给我姆妈也会给我。临去北京前我问她要了来。我告诉她,我要给她的孙媳妇戴上。”
“不要安谙!这么珍贵,我不能要!”我急忙往下撸指环。
他握住我手,“你不是也把你的相册送我了么?那如何就不珍贵!”
“那怎么一样?”我急道,“一本相册而已,又不值几个钱!这指环又是金又是玉,又是你家代代传下来的,我的相册怎么能比?!”
“傻囡囡,珍贵与否不在物,而在心。对你而言,对我而言,你的相册与这指环,都是一样的。不过旖旖,你别怪我,我把相册交给奶奶保管了。否则呵……”他摇头轻笑,“奶奶还真是不会给我这枚‘金玉良缘’呢。而且我也想让她看看,我要娶回家给他作孙媳妇的是个什么样的女孩儿。”
我呆了呆,“你奶奶知道啦?”不由想起董翩的奶奶,那个优雅高贵的音乐家。不知道安谙的奶奶又是怎样的呢?以前跟莫漠看过几眼韩剧,里面的老祖母大都柔慈可爱,体恤晚辈,尤其疼惜孙媳妇,安谙的奶奶是不是也会这样呢?想想还未见面自小到大的相片就已给他奶奶看了去,我又不上相,小时候还瘦小又苍白的,心里就忐忑莫名。
他轻轻转动包着指环的黄金戒圈,“旖旖,我只是想你知道,我是认真的。认真地在爱你,认真地想娶你。即使不是现在,也会是以后。我说过的每一个字每一句话,我都记得,并会做到。”
“旖旖,我不要你一时一刻的冲动。既然我们始终会在一起,那么早一天晚一天我都可以,可以等。”
“旖旖,在我怀里睡一会儿吧。睡醒了,就什么都好了。来。乖。”
以音乐为纪念
收到叶蓝限时专递的时候,我刚刚开完会。整个会议过程不过几十分钟。我坐在下首时不时望一眼董翩。他看上去没什么不同,胡子刮得很净,没有瘦也没有憔悴。一如往常。我放下心来。虽然明白以他骄傲即使有什么也不会有丁点流露,但内心伤也罢痛也罢只要表面看不出来,就全当一切都好罢。不然还能怎样。
回到办公室就接到前台秘书的内线电话,要我去接收快递。我狐疑着起身边走边想难道是安谙又有惊喜送我?
再没想到是叶蓝。而回到办公室拆完邮包的瞬间,我完全傻掉。卡地亚满钻手镯,极品祖母绿配蓝宝胸针,一串珍珠项链,一对珍珠耳环。这都是叶蓝生前我见她戴的饰物。都是董翩送她的饰物。这么贵这么重,或许贵重的不是饰物本身的价值而是董翩曾经一时一刻的情意。饰物下压着一张字条。好看娟秀的小楷,一撇一捺力透纸背地写着,“当这个世界决定放弃我的时候,我也可以毫不犹豫地松开双手。自此不论飞升还是下坠,我自有我自己的圆满。”无端诡谲,如同她就坐在我面前,从来未曾离开。
我点开MSN,点开董翩的名字,对话框弹出,我努力控制颤抖的双手,一个字一个字敲下,“我要见你。”
几乎没有延拖,董翩很快回复,“停车场。”
我拿起包,把叶蓝的饰物装好在邮包夹在腋下,跟陆师兄匆匆道,“我有事出去一下。”
脚将迈未迈出办公室,陆师兄在身后道,“程旖旖,你在玩火。”声音是他少见的沉重。
我停步,转头,不明所已回望他。马宋两位师兄也在电脑前抬起头,静静望着我。
“程旖旖,那晚我们看见你从董总的车里下来,在我们宿舍楼下。”
怪不得第二天他们用那样奇怪眼神看着我,欲言又止。这世界还真是没有秘密。
“不是你们想的那样。”我弱弱回道。
“不是最好。”陆师兄道,“董总的确好,但是不适合你。叶蓝就是最好的前车可鉴。我们不希望你步她后尘。”
“谢谢你,可真的不是你们想的那样。”真的不是你们想的那样。董翩不是。我不是。我们,也不是。
“旖旖,别怪我们三八,我们只是不想你受到伤害。”马师兄道,“一起出来的,我们希望每个人都能一起好好的回去。”
我点点头,感激混杂着难过。或许董翩在他们心里,已与魔鬼无异。可是在我心里,他不是。
匆匆来到停车场,董翩的车已停在出口处。落着顶篷。这次他没有下车为我开车门,大概也是怕公司的人看到吧,他在车里推开车门,我闪身进去。
车子启动,我拍拍邮包对他道,“随便找个地方停一下就好。我只是想把这个给你。”
他看着前方,专心开车,不语。我将叶蓝的邮包放在他膝上,他一手握方向盘,另一手打开邮包向里看,秀媚如画的侧面看不出悲喜,没有一丝波动。良久,他把邮包放在我膝头,“这是叶蓝留给你的。”
“可是是你送她的。我想还是物归原主比较好。”
“送出去就是送出去了。没有再往回收的道理。留着吧。叶蓝必有她的道理。”
“可是太贵重。或者给她的家人也好。也是一笔丰厚的遗产。”我艰难说出最后两个字。不过72小时,这套饰物已与她送我的钻石耳环意义不同。一个是生前所赠,一个是死后遗物。
“叶蓝留给她家人的遗产已很丰厚。她若真那么想,何须送你。”董翩口气淡淡的,前方弯路,他毫不减速就转了过去。吓得我只恨上车时为什么没有系上安全带。
“你……会忘记她么?”沉默半晌,我问,声音是连自己都不觉的小心翼翼。生怕触动他心里不能为人言的伤痛。
“旖旖喜欢舒曼么?”
“什么?”我有点反应不过来,我问的是叶蓝,他却问我舒曼做甚,“喜欢。当然。”
“舒曼有一组狂欢节组曲,还记得么?”
我脑子仍是转不过来,昨晚又没睡好,即使在安谙怀中,也一夜惊梦,又久已不弹舒曼,他突然问我我哪里想得起来。
董翩不再说话,车挂满档,左转右拐,见车就超,快得不行。我不语,紧紧握住车门上方的把手,由他去。到他想说时,自是会说的吧。若他终不想言,到了该停下来的时候,也必会停下来。总不能就这样子一直开下去,开到传说中的世界尽头。
车终于停下时,再强自镇定我也还是感到惊魂卜定。毕竟这种城市拥塞马路上一路狂飚太过惊险疯狂。高速公路还限速呢。我怀疑董翩这一路至少被电子眼拍照三次。
他下车绕到我这一侧打开车门。我这才发现到了一处高档别墅区。是他的家吧。我想。看一眼他冷冽神情,默默下车跟在他身后。
与他奶奶家一样,董翩家客厅靠窗位置也摆着一架三角钢琴,不过不是佩卓夫,而是斯坦威。与佩卓夫同属世界五大帝王级演奏钢琴。一架宝蓝色的斯坦威。
董翩也不让座,径自走到琴凳前坐下,打开琴盖,想都不想弹了起来。斯坦威雍容华贵的音色倾泻而出,低音浑厚无比,中音温暖宽厚,高音明亮而华丽。尤其中音比佩卓夫还要出众,具有很强的感染力和表现力,天生的帝王气质。短暂惊艳后我凝神分辨董翩弹的曲目,舒曼的狂欢节组曲。
我想起来了。
长串长串的附点和好几行长的八度。又难又多彩。是炫技亦是杀人的利器。稍有差池就会被乐符拖死,而且死得很惨。我忽然明白他为什么要弹这组曲子。这曲子听起来舒曼大人似乎得意洋洋,而其实并非如此。舒曼当年活得比谁都鲜血淋淋。那些大师义无反顾去受罪,好像不是自愿却也不是被名利所逼,各人有各人的命运,有人就愿意燃烧自己,牺牲自己。音乐与人生,很多时候孰难分清,又宽慰又苛求,又华丽又残酷。就像叶蓝,她亦非不可以自救。一切都是她自己的选择,她愿意以这样一种方式结束,也许是厌倦,也许是斟破,我们如何能够挽救?
狂欢节组曲弹完,乐声转,是奶奶的《春天牧歌》。我不由自主坐到董翩左手边,他向右侧了侧身,让出左半边琴凳给我,也不看我,只是自动空出低音区,由我补上去。
因为是第二次四手联弹,比上一次更默契,我们甚至默契到不用语言和眼神交换,不约而同选择拉长拉宽一些声音,使整个曲调都更舒缓也更空灵起来。音符如吉光片羽,在空中飘得满天都是。如叹息。如圣诗。亦如圣诗抚慰下的亡灵。
董翩,你是在用这种方式祭奠叶蓝吗?还是以此抒解自己的疼痛?如果是,我愿意陪你。
不知弹了多久。
《春天牧歌》后是舒伯特的六首Grands Marches et Trios(D819)。以前我每次跟母亲一起弹都至少要弹一个小时。每次弹完都累得我气喘吁吁。
然后是巴赫的《受难乐》。创作于1740至1750年间,那时巴赫垂垂老矣,以教学为主,不再就音乐理念跟上司论争,不再像再早那样写出大量音乐,可是这首《受难乐》,连同《哥德堡变奏曲》、《第二册平均律》,却成为惊世之作。宁静地追求,不复老巴赫处在赋格艺术最高峰时的炫美华丽,曾经的尖锐转为谦卑的姿态婉转于宽广的土地。在最后的日子,他的作品和成熟的技术处处体现着哲学思索。那些关于上帝的永恒之爱,对人世飘渺的切肤之痛,是一种贴近皮肤的温润渗透,你要相信他们终将抵达心脏。黑暗中相逢。请相信我用时间和生活诚实地验证过,珍惜过,爱过。尔后即使再痛也要相忘于江湖,只记取老巴赫残败面容下的宽容。
向死而生,向死而生,你我且好好将息,在等待、丧失和期待中目送路过我们的人和音乐,他们顾盼行走,渐行至远方,好像一切都不曾发生。
乐声终于停下时,我只觉疲惫不堪。这样高密度长时间地演奏,我已很久未曾有过。弹钢琴绝对是一个体力活,这种体力是一种能力,是肌肉能力也是音乐能力,不仅考较人的毅力与耐力,也考较自幼打下的基础是否坚实,更与天赋有关。有人顶多能连续弹两个小时,再久一点就会觉得眼前的琴键无限放大,十指不够回转腾挪。我还好。但是,也累极。
整个过程董翩未作一言,从一组乐曲到另一组乐曲,他没有问我是否会弹,会就弹不会就不弹,我想他甚至已忘记身侧还有一个我,在与他四手联弹,在与他用四手联弹这样一些曲子的方式,祭奠叶蓝。
这是董翩为她举行的葬礼。他用他的方式,为叶蓝举行了这个葬礼。
而这个下午我与董翩为叶蓝举行的这个葬礼,自此成为我们之间的秘密和仪式,此后经年,每到这一天,我们不论身在何方,都会聚在一起,将今时今日所弹曲目一一弹遍。
叶蓝,如果被人遗忘会令你深深惊惧,这样你是不是就会安心许多?你用你的死,赢得了我们的记忆。
叶蓝,如果你在天有灵,亦会由此稍感安慰罢。
这个你用生命去爱的男人,在你生时你无法挽留,在你死后,你却像一滴眼泪,永远留在了他的心里。
嗓子痛干,如有火烧。董翩默默又坐片刻,起身倒了一杯水,递给我,我想也不想接过一气喝完。他又倒了一杯,看着我,“还要么?”过了这么久,他终于肯开口,嗓子竟也是哑哑的。我摇摇头。他仰头像我一样咕噜咕噜将那杯水一口气喝完。
“走吧。”他拿起车钥匙到玄关穿鞋。我站在他身后,看他穿好鞋子,他站起来的瞬间,我从他身后抱住他。他腰肢纤细且感觉有力。皮肤下面好像有很多力量。背脊温暖,还有一道美妙的弧线,凹进去。我静静埋脸于那道弧线,静静偎着他。好一会儿。
温暖四处流窜。就这一点点温暖。足够了。连续几小时的弹奏,体力上绝对是极大的付出,而情感与精神上如何就不是一种透支。我想董翩也是一样。那么就让我抱抱你吧,让我们在这个抱抱里长长地缓一口气。
他轻轻握住我环在他腰上的手,轻轻抚摸,摸到我右手无名指的指环时,停了下来,“男朋友送的?”
我抬首于那道美妙弧线。从他手里挣出我的手。放开他。俯身穿鞋。罪是心灵的挣扎与沉浮。我不是不知道这样摇摆于他与安谙之间轻浮而可耻。可只要见到他,我就无法克制我自己,不由自主想要向他靠近。尽管不见他,与安谙在一起时,我不大会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