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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同意。”路易又砍死一个试图伤害大白马的人,鲜血更是四溅,“没人能从我手里抢走你,除非我死。”
孤儿觉得路易这样是不理智的,可是她没有时间劝他,因为在短暂的缓和后,他再度陷入缠斗,而且越来越吃力,孤傲家的人似乎知道擒贼先擒王的道理,围在大白马身边的人越来越多,不过才几百人,看来却似乎杀不完一样。
看来,她这次的逃跑计划要失败啊,还连累了路易。
孤儿心中的沮丧和绝望混杂在一起,感觉很难受。而就在这时,在一片嘈杂的声音中,她似乎听到了一声清脆的马铃声,就像暗夜中死神降临的信号。
瞬间,四周的一切都变得遥远而模糊,孤儿的感官似乎超越了空间和距离,看到起伏的山峦上站着一匹比夜还要黑暗的高头大马,马上骑士身着黑色的盔甲,黑色的狮子头盔,手中的巨剑在渐渐笼罩大地的晨晖中闪耀着可怕的蓝光。
“阿德斯!我在这儿!”
她大喊起来,声音中有几分兴奋和释然。他来了,她得救了!
第二卷 魔法横行的大陆之
第十二章 内讧
过,她的声音固然很大,但在喊杀声一片战场中也被奇怪的是,尽管如此,却好似许多人都听到了她的呼喊似的,不约而同的向山道的另一侧看去,或者是那名黑衣骑士的存在感太强大了,让人无法忽略。
就见阿德斯举起疾风巨剑,剑刃上死亡的蓝光像流水般掠过。接着,他一提马缰,纵马驰来。
铁蹄得得响,地面也似有微颤,每个人都感觉到了极度的危险,不等吉利尔发话就自动撤离路易身边,各自寻找有利地势,紧张的等待着那幽灵般的黑马和死神般的骑士降临于人群。
霜雪的速度很快,大大超过了正常马匹,似乎是能飞翔一样,片刻就冲到了战场上。追风家的士兵还在挥舞马神鞭,操纵孤傲家的战马乱踏乱踢,搅乱吉利尔的战阵,但这些完全影响不到霜雪,它就那么骄傲、直接、充满力量的闯了进来。
接下来就是短兵相接,孤傲家的骑手人数从多,虽然身穿重甲,行动不便,但站在一起也是密密麻麻的一片,打不了人也能绊了马腿。可是阿德斯实在太强悍了,这么多士兵在他眼里有如练武时用的草扎靶子,他纵马跃入人群,挥舞疾风剑,砍瓜切菜一样,断肢残骸在他身边飞舞,好多肢体还藏在盔甲中,就已经被他砍离了身体。
那一刻,孤儿明白了为什么他号称死神!
她埋下头,不忍再看。虽然都是敌人,毕竟也是血肉之躯,可惨叫声地堵不住的传入了她耳朵。正心下发麻之时,忽然感觉身子一轻,路易已经把她抱了起来,终于不让她再趴在马鞍上,而是坐在他身前了。
“他是谁?”路易问。
“阿德斯军团地头儿。”
“哦,就是那个冒充八百年前死神的人,那个冒牌的佣兵之王吗?是你你花钱雇了的?”
“他不是冒牌货。”不知道怎么。有人说阿德斯坏话时,孤儿有点生气,“再说了,你怎么知道我雇佣了他?”
“亲爱的小姐。”路易无奈的笑,“塔撒大陆虽然大,可是秘密长了翅膀,片刻间就能飞遍十大家族。不过所有人都说他是假冒的,要知道魔法已死。八百年前的人与物,不会再回来。”
孤儿险得说,阿德斯是她亲自挖出来的,是性质上属于她地奴隶,但却生生咽下了这话。她不知道阿德斯复活的原因是什么,也许他有秘密,所以她不该到处乱讲。
“不过他的马真是神骏,居然不受马神鞭的影响。要知道我的霜雪可是从小马驹时就日夜感受马神鞭的存在。这才可以无视神马之力的,你那佣兵的马为什么也可以?”
“霜雪?”孤儿一愣,那大黑马原来是路易地吗?但她随即意识到路易是指自己的马。
这两个人直是奇怪了。为什么给马起一样的名子。其实路易的马是大白马,叫这个名子倒贴切些,阿德斯的马明明是黑的,难道是意指黑雪吗?
“他的马真是帅死了。”路易赞叹道,“不知道从哪里弄来的。如果不是因为大陆上神马已经灭绝,我甚至怀疑那马是神马后裔。从这匹马上来看,他就算冒充八百年前地死神也情有可原。毕竟他的马、他的剑都是极品宝物,能有这种装备,当个佣兵之王也合格了。”
“他地人也很强大,你没看到他对敌吗?虽然残酷些,但不能否认他的无敌。”孤儿瞄了一眼战场,有一半人已经或死惑伤于阿德斯的剑下。吉利尔大呼小叫,可是败局无可挽回。
她说着,稍一回头,正看到路易肩上的伤口狰狞的外翻着,还有鲜血汩汩流出,登时吓了一跳,惊叫道,“路易,你现在马上去治伤,至少得先止了血!天哪,这伤口好深。”
“你地佣兵在为你战斗
么能袖手旁观?”路易扣过马头,“我注意到你叫我没有叫我公爵大人,这是否意味着你接受我了呢?”
孤儿气得想跳下马。这都什么时候了,他居然还在调笑,可是路易用那只伤臂揽着她的腰,她不敢稍动,以免让他伤口加大。
而正当她犹豫地时候,路易也杀入了战团,虽然像他这样打仗还把女人放在鞍前的从未有过,但因为孤傲家的士兵已经被阿德斯吓破了胆,他单手执斧也能应付。
阿德斯一人杀入战阵已经很可怕了,再加上本就骁勇善战路易,真的好像虎入羊群一样,羊虽多,却只是猛虎的食物。
不过路易打了几下就停下了,叹气道,“都让他杀得差不多了,打来没劲。”
他说这话时,和阿德斯是并排而立,两匹霜雪似乎还很友好,没有互相呲牙咧嘴,也没有互相喷着鼻息踢蹬,而阿德斯回身看到孤儿,想也不想,一把把她从路易的怀里抓过来,让她横坐在自己的马鞍上。
路易只觉得身前一空,没料到这佣兵会这么做,顿时大怒,“把我的未婚妻还给我。”执斧指着阿德斯。
阿德斯根本不理会,像没有听到一样,看似粗鲁,但实则轻巧的扳过孤儿的脸一看,见她虽然憔悴了些,但神色正常,这时候还有闲心,眼睛叽哩咕噜的四处乱看,显然没有受到伤害,心中稍安,然后努力忽略掉自己未见到她时的担心,和见到她平安无事后的开心。
“我再说一句,把我的未婚妻还给我,否则我不管你是否解了围,照样不客气。”路易真的怒了,晨曦中的灿烂金发显得有些冷,活泼开朗的神色在这一刻显得无比严肃认真,杀意弥漫,有一种说不清的魅力。
“我在验货。既然没事,我就要带走了。”阿德斯冷冷的吐出几个字,有点厌烦的味道,似乎不屑于解释,可是不得不说明一下情况。
这回轮到孤儿大怒了。什么?验货!拿她当他保下的货物吗?他就没有一点人类的感情吗?尊重一下她会死吗?对女人绅士一点,会中毒吗?
她气得回肘打向阿德斯的胃,这是小独教她的女子防身术招式,对付不怀好意的色狼非常管用。可是她忘记阿德斯穿着盔甲,这下子手肘正撞上钢铁,疼得她轻叫了一声。
她的叫声刺激了路易,他策马上前一步,挥斧便砍。
阿德斯轻松执剑隔开,于是路易又攻过来第二斧,阿德斯照旧格挡,并回剑一抹,迫得路易收斧自顾。片刻间,叮叮当当之声不绝于耳,两人过了四五招,不过路易在武力上本就不及八百年前的死神大人,又因为受了重伤,几招后就似支撑不住了。
“不错,值得我的女人付你那么多金币。”路易气喘吁吁,眼神中透出一股不服输和越战越勇的意味。
“你也不错,在我手下过了几招还没死。”
“哈哈,那再来啊,没人能抢走我心爱的人。”
“我要带走她。”
“那打吧。”
“好。”
“停止!”孤儿瞅准机会大叫,有点让这两个男人气着了,“你们好了吧?战场上自己人打起来?玩内讧?吉利尔都跑了!”
第二卷 魔法横行的大陆之
第十三章 抓到人质
回路易比阿德斯反应快,或者是因为他比阿德斯更在存在,他一带马缰,向着孤傲家的军队败逃的方向追去。
其实吉利尔的人还有战斗力,但他们先被路易突袭,后摄于阿德斯的强大,已经吓破了胆,能坚持到现在已经算是训练有素了。
白霜雪很快追近了以双腿逃命的吉利尔,路易单手摘下挂在马鞍上的一条长绳,像牛仔逮小牛一样抛出绳索,准确的套上吉利尔的身体,然后策马回跑。在吉利尔的大声惨叫声中,凭借霜雪的力量拖行了他一段才停下。
孤傲家的士兵没有人一个回身救他们的领主,可见吉利尔平时的行为有多么不得人心。
“我们也去看看。”孤儿对阿德斯说,没意识到自己正舒舒服服倚在人家的胸前,自然得很。担惊受怕这么多日子了,现在窝在一个凶神怀里,居然感觉无比安全。
谁说凶神就一定是不能接近的?要辩证的看问题,比如和凶神在一起肯定没人敢惹。
阿德斯没有回答,但催马前行,很快到了吉利尔面前。只见路易跃下白马,拔出腰上长剑,压在吉利尔的左肩上,迫使他跪倒在地。
“给盈禄伯爵小姐道歉。”路易喝道。
“为什么?”吉利尔衣服碎了,身上还有多处血痕,这场争斗已经输得无可再输,却还倔强着。
“因为你私劫她、软禁她、意图伤害她。”
“我想娶她为妻,你们追风家想要什么。不也是去抢吗?”吉利尔试图站起,但路易虽然受伤,却还是以优势力量压制住他。
“我们明抢,不会使用阴谋诡计,当姑娘家不愿意,也不会强迫。”路易轻蔑的看着吉利尔,“况且我们是为爱而抢,你呢?”
你当初不也是看中了盈禄家地钱?孤儿心中暗道,但比起吉利尔。路易的所有愿望和行为都显得光明正大,因此回想起来,并不让人讨厌。况且,他现在对她,似乎是动了真情,可惜她现在不能接受。
“杀了我吧。”吉利尔第二度起身未果后,怒道。
路易哈哈大笑,“杀你?容易。但是在你下地狱之前。可否告诉我,不怕死的话,刚才又为什么放下体面逃跑?”
吉利尔被问得无语,一斜眼看到路易的剑锋,又感到害怕。刚才的话说得慷慨英勇,那是因为羞愤所致,可话一出口又后悔了。
“好吧,好歹你也是一家领主。世袭的贵族,我会让你死得有尊严,因为我不像你。有侮辱他人的渴望。”路易面色转冷,瞄了一眼坐在阿德斯身前的孤儿,又看了看慢慢跟过来的自己地手下,“我以诸神仆人的名义虔诚,或许,在他心目中。非战场上杀人,都是要尊重被杀者吧。
“不,别杀他!”孤儿突然插嘴。
路易一愣,皱了皱眉,“你喜欢他?”
“你疯了吗?我怎么会喜欢他?比起孤傲公爵大人,我还不如嫁给驿马家的痨病鬼大叔列斯达。”孤儿给路易的反应气得够呛,但感觉提到列斯达的时候,身后阿德斯的身子僵了一下。
是啊,他是驿马家反出的人,可是他认识这个列斯达吗?不可能呀,列斯达才不到四十岁。也许是这个家族的名子让他有反应吧。
“你是我地未婚妻,应该嫁给我,我刚才和你说的话是算数的。我说了,那是我对诸神的承诺。”路易很严肃,因为太阳已经升上了山头,更照得他金光灿烂,眼睛碧绿如洗。
不得不说,他长得真的很帅。虽然还不知道阿德斯的长相,但这两个男人在气质上南辕北辙,一个像阳光
像暗夜,前者让人的心都敞亮起来,后者却神秘而优
不过现在她有太多事情做,没精神和男人歪缠,只得敷衍道,“现在时候不对,不说这个好吗?我要饶了他的命,是因为我答应一个人不伤害他。而且,我们虽然出了龙牙堡,可还没出龙牙山,他地属臣必会派人来追,留着他不是个很好的人质吗?你的伤得治疗一下,我们也不宜立即急行。”
她心中有个计划,必须要吉利尔活着才能实现。
她说了一大套理智地话,可路易只注意到了最后一句,不禁微笑道,“心疼我吗?好吧,我们就在龙牙山扎营,看孤傲家的属臣有多少敢跑来。”
孤儿简直拿路易没办法了,因为他只捡自己喜欢的话听,其他似乎可以自动忽略,“找个有利的地形才好,现在比起打仗,谈判更加重要。你来扎营吧,我和我的人有点事要私下谈谈,多弄一个帐篷,我要用。”
“一切听从你地吩咐,亲爱的。”路易一脚踹倒吉利尔,因为实在不喜欢听孤儿说那个黑骑士是“她的人”,因而顺便泄愤。他地手下立即有人上前,把前几个小时还不可一世的孤傲公爵大人捆了起来。
而早在吉利尔被捆起来之前,阿德斯已经带转马头离开,和往常一样沉默不语。
孤儿摸了摸霜雪的鬃毛,感觉它欢快的打了个响鼻,不禁也有几分舒畅,“你看到这附近有村镇吗?我得洗个澡,实在太难受了。”她说。
昨夜一路逃命,汗水、露水浸湿了几次衣服,因为在路易的马背上亲临战场,不知道谁的血也溅到了她的头上,这会身上一阵阵发黏,头发也粘在了一起,还有血腥气,实在让她无法忍受。唉,身为物质极大丰富的地球人,就是适应不了这种艰苦的情况啊。
“没有。”他的回答令她泄气。
“那怎么办?”
“那边有一条河,你可以在河里洗。”
“好,我去河里洗,你帮我望风。如果有任何一个人看到我洗澡,你就给我挖出他的眼珠子,再顺便挖出他的心,因为我不要他记到心里。记着,就算有只山羊路过也不行。”孤儿吩咐。
哈哈,花大钱的主顾说起话来就是爽啊。尤其吩咐这种死神一样的人物,那种成就感,真不是盖的。
阿德斯没想到孤儿这样痛快,一瞬间没反应过来。他只是想吓退她,毕竟大白天在河里洗澡,对一个女人来说,特别是一个贵族小姐来说实在是很不雅观,而且不和礼仪。
可是,她为什么那么信任他呢?知道她在河里洗澡,他可能忍不住会看,并不是一定能做得很职业。
其实他不明白,因为他之前贬过孤儿的身材没有料,一向对她的美丽又表现得无动于衷,所以孤儿真的以为他是绝不会偷看的。
第二卷 魔法横行的大陆之
第十四章 … 导火索
阳升到头顶的时候,河水也晒暖了,不如想像中的冷山的气候就是如此,晚上虽冷,白天却是初夏的感觉。
孤儿站在齐胸高的水中,感觉清凉柔软的水流冲刷过全身的皮肤,舒服极了,所以尽管头发上的血腥、身体上的汗渍已经清洗干净,她却不愿意离开。
脚下是又圆又滑的河底石,偶尔腿上微有些刺痒,可能是水中的小鱼在啄咬,这一切都让孤儿心情大好,不时撩撩水面,拍打出几朵水花,在水中来个三百六十度转体跳,然后在往河水略深的地方游上一会儿,玩了个不亦乐乎。
在现代时可没这样的待遇啊,虽然有设施非常好的游泳馆,可除非游早泳,不然泳池里就总是有很多人,人多的时候像下饺子似的,海滩上也是,要像她这般折腾,早就被骂没有公德了。何况河水和游泳馆内的水不同,活得水流像是有生命般,所有的水珠都似与她的身体嬉戏,心也感觉跳跃起来。
现在整条河都是她的啊!她估计附近五里之内的生物都让阿德斯的杀气吓跑了,这么半天了,天上连一只鸟也没有飞过。哈哈,有这样的凶神在身边真是好。
想到这儿,她抬头看看河岸上一块突起的地带,见阿德斯就背对着小河坐着,背挺得笔直,身上的盔甲已经卸下,白衬衫配着棕色皮甲和黑色齐肩的半长发,还挺好看地。他的旁边是黑霜雪。马屁股对着河,也没有看向这边。
不错,这佣兵头子有君子风度,没有偷看。不过再想想也有点挫败感,她这身材还没料吗?虽然不像塔撒大陆上的女人身材那么生猛,但凹的地方凹,该凸的地方凸,起伏的曲线也是挺不错的,况且皮肤比之这里的大部分女人强多了。怎么就那么不吸引人?
不过她也挺奇怪的,人家不骚扰她不是很好吗?难道还希望他来色她?!真不了解自己了。想必是女性骄傲受了打击,急于被人承认吧。
不管他,这没眼光地死奴隶,在水里再玩一会儿,就让他在岸边等吧。
她并不知道,阿德斯已经等得不耐烦了,因为他听到水面上传来水花的声音还有欢笑声。有好几次差点扭头去看,结果又强行阻止自己的动作,脖子都已经酸疼了。
这女人是怎么回事,居然信任一个相识不久的佣兵?她平常也这么轻信人吗?看着倒是一副很精明的样子。如果今天在这里看守的人不是他,她早就被
想到这儿,脑海里不知怎么就出现了在紫金王宫时,她要他冒充床上奴隶的事,那天她只穿着一条奇怪的短裤和紧身地、不知什么料子的小上衣。当时他要很努力才让自己的眼神从她身上错开。
她身段很美,不过很青涩,并没有爱西那种致命的肉欲诱惑力。而且他相信自己不是为了她的美色而有反应。当年他纵横大陆的时候,有多贵族小姐、妖艳名妓、清纯渔女脱光了钻到他床上,他心里也没有这样过,像羽毛轻轻刷过,很陌生的感觉。像是
扑的一声,霜雪喷出了一口鼻息,蹄子刨着石地。发出地声音很刺耳。
阿德斯抬头一看,见它嘴唇翕动着,连马牙都露出来了,看来像是笑,嘲笑,嘲笑他身后有一个美人在洗澡,他却连一眼也不看。
“老实点。”他低喝了一声。
不过霜雪今天不太听话,不但没有老实点,还又喷了一口气,嘴张得连下牙也露出来,似乎嘲笑之意更浓。
阿德斯有点恼羞成怒,“这女人是个财迷,如果被她知道我看他,她会把佣金扣掉一半。我的部下坐船过海,她都要收船费。”
霜雪听了这话,不
子了,而是干脆四蹄顿地,喉咙中发出咝咝的声音,人笑得前仰后合,不可自失抑一样。
阿德斯愤然起身,有一瞬间地冲动,想把这匹多事又颇通灵性的马踢到河里去,让它和那女人一起洗。他是个根本不在乎别人怎么看待自己的人,可今天不知道为什么要和一匹马有这样白痴的对话。是啊,霜雪只是一匹马罢了,就算是神马后裔也不懂得人类的感情,和它说这些干什么,他真是疯了。
他无奈地闭上眼睛,感觉那个女人简直是他身上的导火索。
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