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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身后只剩离开-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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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我们都有了各自的生活,我们都过的很好?”他冷哼着反问。

十年,改变的不只是我。十年前的子博会说什么呢?


盛夏,玉兰下

“我们分手吧”

“尔雅,如果这是你想要的,那么会我会尊重你,但我不希望你后悔,回去好好想想行吗?下周一,再告诉我你的决定好吗?”
“不,没什么好想的了,我们分手吧。”我崛强地昂着头对他说,然后头也不会地走了,没有再回头。那时,是什么让我说出这句话来着。

打完羽毛球回来,看到桌上放着瓶奶茶,眉头一皱,人家不喜欢瓶装的,只喝现做的,再一看,天蝎座的,然后笑了,原来是这样啊。好了,原谅他了。喜滋滋地,不喝,看看也开心啊。

“我的奶茶呢?”前排的鬼鬼问我右后方的裕子。

“我刚放你桌上,就被子博抢走了。你问子博要吧。”裕子回道。

“那子博人呢?”鬼鬼问道,

剩下他们讲了什么我不知道,只知道他骗了我,这根本就不是他特地买的,什么是为我买的,还特地挑了天蝎座买的,都只是我自己臆想出来的,甚至,他都不记得答应帮我买奶茶了,甚至他都没发现我不喝瓶装奶茶。

那天晚自习他没来,气急了,连个发火的人都没有,晚上越想越气。

就有了上面的那一幕。

第二天,他一来教室就把他叫到外边,玉兰树下。

“我最讨厌别人骗我,如同讨厌没有自尊的女生,所以”那一刻,我闻到了玉兰的芳香,我想这棵树上的玉兰一定开的很骄傲吧。“我们分手吧。”

直到我离开都没再和他说过一句话,那天回到教室以后,老班调了座位,不再和他是同桌。我很开心地把座位调到了前头,后来很多次,他找了各种借口过来,都没再理过他一回,再然后,他也放弃了,最后,我们高考,然后各奔东西。

一股冷风刮过,我才回过神来,十年可以改变很多。不知道他在想什么,只看到他的脸色越来越难看了,或许他想到什么不开心的事了吧。但,又何必在我面前摆臭脸呢,我们没有关系已经很久了。

我没有回答他,因为不知道该说什么,该说的我都说了,剩下的,如果我再说,他也不见得爱听了。

“现在,你真的过的好吗?过的好,为什么总是假笑,过得好,你为什么不开心,过的好,为什么总是看着珏玦伤心,珏玦的爸爸呢,那个男人现在在哪?啊?”

“你调查我?”

“对,我调查你怎么了,我想知道我心爱的女人过的怎么样怎么了,我想要我心爱的女人过的幸福我有错吗?你为什么对我总是那么狠,那个男人他已经不要你了,你要什么时候才醒呢,你怎么就那么傻呢,如果他还要你就不会三年都要无音信了,给你那么多钱又有什么用,那不是你要的。”

“你怎么就知道我不爱钱,我早已经不再是十年前的那个不问事实的天真的小女孩了,你根本就不了解我,别再拿十年前的我来说事了,我早就不再是过去的我。好了,该说的我都说完了,那个男人是我爱的人,是珏玦的爸爸,我不希望再从你的口中听到贬低他的话,我印象中的子博是阳光灿烂善良干净的,我希望他一直都是,起码我心目中的会一直是。我走了,别再来找我了,早在十年前我们就断了,就不说再见了”。

还是一样,走了,就没再回头,十年前他的行为伤的我体无完肤,十年后他的话就像刀子一刀刀凌迟着我。

“那个男人已经不要你了”

呵,听到这句话的时候,我以为我的心不会再痛了,毕竟,那么多人,对我说过,毕竟已经那么久了。

骄傲是生在我骨子里的东西,是怎么也改不了,所以,我注定会错过很多。但幸好,我遇到了钱莫。

如果是钱莫,他一定不会让我就这么离开,因为他了解我,他不会让我就这么走了,如果他痛,会拉着我一起,而不是留下自己一个人,因为他知道,我走了,就不会再回头。所以,十年前,他让我离开就错了,他不知道,“下周一”永远不会到来,如果那时候他拉住我,不让我走,一切都会不一样。只是这些他永远都不会知道了。

 





第3章 莫问咖啡
窝在沙发里,懒懒地看着窗外,这时已经没有行色匆匆拿着早餐飞过的上班族了。

还只是早春,但已经有不怕冻的女生穿起来裙子,三三两两,和朋友,和同学,逛街游荡。

偶尔还能看到一两个一脸不情愿拎着购物袋的大男孩。

和很多个周末的早上一样,店里人很少,只是,今天个个看起来心情都很好,也许和久违的太阳有关。

早春的太阳有点暖和,撒在身上,就有那个魔力让你不想动,窗外,那个穿着鹅黄色连衣裙的少女,正对着电话大喊,听不到她在叫着什么,但大概能猜到,然后,我笑了,很淡,还有个人让自己发脾气,撒娇,真好。

上次,我这样发脾气是什么时候,已经记不清了,好像是很久很久以前了。

而鹅黄,也是我很久很久都不敢尝试的颜色了,多么耀眼与青春的色彩,在哪,都是一抹惊艳,但,能把鹅黄,穿的好看的人很少很少。

很快,那少女已经笑了,虽然嘴巴还是瘪瘪的,但眼里已经有了笑意。

看着她拿着电话走进了店了,看到她点了份香草冰激凌,相信不用多久,就会有个灿烂的大男孩进来,叨叨她不该吃冰激凌。

曾经,最爱520的奶茶,每次都是点大杯的多加冰,然后坐在靠窗的地等子博,开心地听着他的叨叨。

“和你说过多少次,要少吃冷饮,肚子痛了怎么办。”很快就进来个瘦瘦高高的大男生,连同他一块进来的还有一室的阳光。

〃不是有你吗?〃女孩谄媚的笑。

很显然,这句话,或者说这种笑很有效,结账走人,女孩的那个粉包在男孩手里有种说不出来的好看。

莫问,是这家咖啡店的名字,闹市中,店的招牌过于朴素了,但也算别树一帜吧。生意没有达到火爆的地步,但胜在安静。

这是钱莫给我的25岁生日礼物,因为我说,我厌倦了匆匆忙忙,报表无休无止的日子了。

很早以前,就和一个人说过,以后,我要在闹市开一间咖啡馆,看人间冷暖。

“子博,你去学做菜吧,我们以后总不能天天叫外卖吧。”
“好”
“子博,我没有衣服穿了。”
“走吧,”
“去哪?”
“逛街,买衣服啊。”
“不去,最讨厌,人挤人了。”
“好吧。我去买,行了吧。”
“子博你会开车不”
“会啊,怎么了?”
“没什么,那我就不用学了,子博有你真好。”
子博……

也只有这些零零碎碎的片段提醒着我曾经我是多么骄纵的一个人。

很来,到了加利福利亚,学会了自己生活。但那个人又把我骨子里的骄纵懒惰给灌了出来。

“尔雅,今天让张伯去接你吧。”
“恩,好。”
“路上小心啊,早点回来吧,张伯5点会到你公司楼下。”
“恩,好,我尽量。”

然后我挂电话,那天是我们的结婚纪念日,晚上回去时,钱莫已经做好饭菜了。

“尔雅,今冬的新款目录已经送过来了,我已经帮你选了,你看看还有没有想要的,或者你想自己去买?什么时候你告诉我,我和你一块去。”
“不用了,够了。”
然后我回房。
“ 尔雅,从今天起,我送你去上班吧。”
“恩,好。”
尔雅…… 
只是那时我还不懂得珍惜。

曾经承诺的人,再没有音信,而,另一个人将它们做全了,只是,那时的我不以为然。换了一个人,就什么都不是了。再没有最初的甜蜜,尽管比当初承诺的做的更多更好。

差别只是人不同而已。

如今,我稀罕了,但钱莫不稀罕了。 


“赵子博,你别欺人太甚”这么一句话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抬头,当然吸引我的不仅仅是高分贝的音量和这么个红衣美女。还有赵子博三个字。

而前面的赵子博,连头都没回,甚至不认识的人会怀疑,那位英俊的男士,耳朵不太好。

“我可以坐这里吗?”那位气势汹汹的美女,现在坐到了我对面,耀眼的宝石蓝,很配她的肤色,也符合她咄咄逼人的气质,很显然,人家根本就不在乎的我回答。

“当然可以。”我报以微笑。上次她们在莫问吵时,她就看到我了,我还以为她会立刻来找我,没想到过了一个礼拜才来。

“宁尔雅,好久不见”

“恩,好久不见,丁琳琳”我微笑着答,丁琳琳,我高中同学,子博青梅竹马的……恩,应该说恋人吧。

曾经的校花,现在比以前更耀眼了,难怪那天那么多人往他们那看,很登对的一对璧人。

“你应该很开心吧。你也看到了,他要和我解除婚姻,在这种公共场合,他甚至一点都不顾及我的感受。”

“这好像和我没有关系吧。”我还是笑,但最后,我曾经的校花,大家心目中的淑女,终于又一次抓狂了。

只是这与我好像没有关系。

“这些你都不用告诉我,真的和我没关系,现在谁都可能是你的情敌,但我决不可能,这点你可以放心,所以,你的那些伎俩不用再用一次了。好了,慢走不送了,如果你只是来喝咖啡的,那么很欢迎,如果你是来叙旧的,那么抱歉,我没那个精神奉陪。”

她看了我足有一分钟,然后,摔袖走了。真是被宠坏了的孩子。

他爱的人从来就不是我,又何必来找我谈判呢。十年前是这样,十年后还是这样。

刚才丁琳琳说,“既然十年前,你就已经走了,十年后又何必来打扰我们,十年前,赵伯母不会让你进赵家门,十年后你以为你就可以了吗?你以为赵家会让一个卖咖啡的嫁到他们家吗?”

十年前,人前的乖乖女,天真无邪的美少女丁琳琳坐到我的面前。摆出一副女王的架势对我说。

“别等了,子博不会来了。我劝你以后也别再等了,子博只会是我的,我们青梅竹马,又早有婚约。子博的爸爸需要我爸的扶持,而我,是丁市长唯一的女儿,娶了我,他的一生可想而知了,他注定不会平凡,而你呢?你能给他什么?就凭你一山沟沟里出来的乡巴佬,你能给他什么?甚至你连市委大楼都没有进去过吧,你以为子博的父母会允许他娶一个对他一点帮助也没有的人吗?别做梦了,不可能,就算他真心喜欢你,你以为他会为了你和家里闹翻吗?”

而我只是静静地等她说完,然后才开口。

说“子博只属于他自己,不会属于任何人,而他的事业,就我认识的赵子博而言他会靠自己取得,而他想娶谁更是他自己的事,但我想他要娶得是妻子而不是事业。我还有事先走了。”

说完,我将奶茶钱放在桌上,走了。

“我劝你立马离开他,如果你还想好好在L市读完高中参加高考的话。”

“谢谢,我会考虑的。”
第二天,丁琳琳口中的赵伯母就找上了我,从自习课上把我叫走的。而在第四天,因为奶茶事件,我提出分手,小打小闹了一个月,我们算是和平分手了,那时离高考已经只有一百天了。

高考后,离开L市,去了A市再然后,去了斯坦福,在那里遇到了钱莫。





第4章 做饭风波
“雅,我回来了,今晚为我接风洗尘啊。8点,老地方。”

“恩,好,到时候见。”我笑着挂了电话。

8点,我准时出现在“乱了”而那边顾岩也走进了半闭合的卡座,还是靠窗。

我们相似一笑。

我们俩个都喜欢这里,氛围好是一方面,最主要的是,不用自己点菜,只要告诉服务员大概的喜好禁忌就行了,而我和岩是这里的老主顾了。甚至这位置也基本上是固定的。用岩的话就是这是我们的老窝。
“这半年你都去哪了,连我都不告诉,太不够意思了”我抱怨道。

她廋了,黑了,但更精神了,看到她好好的,我也算安心了,但还是忍不住抱怨,毕竟好友半年没有一点儿音信特别是发生那件事后。

“我这不是来赔罪了吗?嘿嘿,咱们先吃饭吧,我老想这里的饭菜了。雅也不忍心看我饿肚子吧。”

因为提前预定好了,所以很快服务员就上菜了,听到岩这么说也只是笑笑,一副了然的神情,真是败给她了。

谁叫我最受不了她这种口气呢?

要是被她事务所的那些人看到了她这副可怜兮兮的样子一定会大跌眼镜的,一定会怀疑顾大会计师是不是有一个双胞胎姐妹。

吃的差不多了,顾岩才把这半年来的事情和我大致讲了下。

“给司徒打个电话吧,不管怎么样,他还是你关心你的。”

“不打”说了一句,接着喝乱了特制的蜜茶。

看着她这副样子,我也只能无奈的摇头,“不管了,随便你们怎么折腾吧,丁琳琳找上我了。”我换了个话题,就算是最好的朋友,也不能干涉太多,更何况,我自己的婚姻也是一团糟。

果然,这个话题引起了顾岩的关注。“那女人怎么找上你了?又乱咬人了吧。”

“哪有你说的怎么严重,再说乱咬人也不可能咬到我啊,我现在可是金刚不坏之身”

俩人又坐那里聊了很久才各自回家,说是家吧,也就是一个屋子而已,早没了家的感觉,幸好,还有顾岩。

回到家,还是一室的清冷,给妈打了个电话,说珏玦已经睡了,叨叨了点家常,挂了电话。

发了好一会呆,直到起风了,才想起阳台还晾了衣服。
等收了衣服,卸了妆,洗完澡已经12点多了。还是很精神,打开音响,听流水声缓缓流动,充满整个屋子,就在地毯上做起了瑜伽。

醒来已经是第二天早上,光束已经从未拉上窗帘的落地窗中穿透过来,一室温暖。

做瑜伽休息术的时候又睡着了,幸好早有准备,空调的温度很高,要不又该感冒了,钱莫走后,很长一段时间,因为没有人帮忙盖被子,半夜总是被冻醒,然后整夜睡不着。

第二天早上总是顶着黑眼圈出门,三年了,我终于懂的照顾自己了。



“嗨,尔雅,这么早?”

“嗨,子博,你也住这儿?”

“昨天刚搬过来,你待会有时间吗?”

“应该有时间”我答,没想到会在社区的泳池会所遇到子博,还真是个惊喜。

难怪丁琳琳会找上我。或许她以为子博是为了我才搬到这儿的吧。在医院的时候和子博说过我们别再见面了,但很显然,我们谈崩了,既然丁琳琳认定我们有关系,我也就不再撇清了,我们是同学,这是事实。

“那待会陪我去买东西吧,刚搬过来,还有很多东西不齐”

“恩,好。”

既然已经说有时间,现在再拒绝就有点矫情了。

更何况人家什么都没有说,可能是我想太多了,在医院那回是我处理不当,那段时间因为珏玦,神经总是绷得紧紧的,又没休息好。

他和子瞿对我的冲击都太大了,很久没见,本以为我可以以平常心面对他们,但事实是,我的道行不够。而他和子瞿天天过来看珏玦,让我不得不多想。现在才发现那时候的自己就像十七八岁的少女一样,总想象着别人是喜欢自己的。

“那9点怎么样,珏玦呢?要不把珏玦一块带过去吧。”

“好,就9点吧,到时电话联系,珏玦在我妈那,对了,你住哪?”

“B栋二单元23楼”他说着。

“哦,是吗?真巧,我住24楼。”

难怪昨天看到楼下有搬家公司的车,那时还觉得奇怪,毕竟这里很少有人搬家,买这的人都是居家过日子的人,这里的环境很适合居住,地理位置又好,出行上班什么的都很方便。

当初就是看中这些,才在这买了房子,搬出了以前住的地,那里出租车都没有,而我又不喜欢开车,也不习惯让司机接送。

房子太大,总显得冷清。但在这边我还是选择了单户型的房子。不吵不闹,各过各的。

子博要买的东西并不多,大件的家具电器什么的,昨天都已经搬过来了,看的出来,以前房子的主人很懂得生活,装修的很温馨,只是不知道,为什么会把房子卖了。所以不到12点就把零零碎碎的都买齐了。

“中午想吃什么?”在超市的时候子博问我。

“你不会是想在家吃吧,先说好了,我可不会。”我看到身边的果蔬皱眉回道。天知道我做的饭菜有多难吃,他不会以为我会做饭吧。


“钱莫以后做饭的事,还是你来做吧”,我尝了一口我做的饭后全喷了,根本就不是人吃的,居然是甜的。

“恩,你不想做的话,就别做了,想吃什么告诉陈姐,陈姐手艺很好的。但在你学会做饭之前都得自己做”

“我不要陈姐做的,就要你做的”

“恩,好,那你以后想吃什么就告诉我,我让陈姐去买菜总行吧”

“别吃了,这根本就没法吃吗?”我看到他还在大口大口的吃,急忙说。

“怎么就不能吃呢?甜的多好啊,我老婆做的饭怎么会不能吃呢,我喜欢吃着呢,而且,接下来还要吃很长一段时间,还是早点习惯的好,你说是吧?老婆”

然后我就喜滋滋得看着这钱莫喜滋滋地把一大盘蛋炒饭吃光,那晚最后我们是在医院过的,因为钱莫拉肚子拉到虚脱了,而钱莫又不愿意叫家庭医生过来,我知道他是怕他妈妈知道说我。

后来我做了一个月的饭,虽然不在至于再把钱莫送进医院,但我还是入不了口。

那一个月我瘦了5斤,到把钱莫养胖了,最后,我做的饭终于可以入口了,虽然不怎么好吃,钱莫才放了我,不再逼着我做饭。

现在不得不说钱莫是明智的,起码现在不想出门,不想在吃外卖的时候,我还可以自己动手做个简单的,珏玦在这边的时候我还可以给她煲个汤什么的。

虽然陈姐是跟着珏玦走的,但我还是想做饭给珏玦吃,这也算是当妈妈的乐趣吧,虽然那些东西不怎么好吃。

当时,在医院的时候医生问钱莫吃了什么,他还只是说可能在外边吃了点什么不干净的东西。

他这么说完全是为了给我保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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