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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男人送给女人钻戒,虽然可能有理由千百种,甚至不一定都是婚姻和爱情。但是秦筝还是忍不住心底泛起涟漪的疼。
“秦筝你想好没有?我们得出发了。我要在路上顺道将礼物买好带过去。”
吕璇在门外拍门叫,秦筝连忙收敛起心情,撑开笑容走出去,“我想好了。”
布朗热先生有一部花白的大胡子,面上的皱纹里仿佛藏满了智慧和幽默,让吕璇和秦筝等中国同事一见便不觉有隔阂,大家交谈很是融洽。
吕璇有点不放心地又看了秦筝一眼,这才示意秦筝将礼物捧出来。吕璇含笑解释,“布朗热先生远道而来,我带了点见面礼来送给您,都是些小东西,不成敬意。”
布朗热先生笑着大方接过秦筝手里的锦盒,当着众人面打开。是一个红漆描绘龙凤彩画的大食盒,有透明的盖子,盖子里面是分成多格的什锦盒子,里面一格格放满了葡萄干、糖炒栗子等干果。
在来的路上,看见秦筝跑到老字号去买来的这个什锦果盒,吕璇当时就火了,质问秦筝,“你这是干什么?这样的东西怎么送的出手?”
秦筝却只是淡定地笑,“你相信我吧,我保证布朗热先生一定会喜欢。”
进酒店大门前,吕璇还在嘟囔,“你要是把这事儿给我搞砸了,秦筝,我饶不了你。”
秦筝也没忘了反击,“如果布朗热先生高兴了,你是不是会给我奖金?”
布朗热先生望着食盒,面上漾起笑意,却还是温和笑着抬头望秦筝。吕璇和中方的几个工作人员都不会说法语,难得秦筝会说,又是这样勤快的姑娘,所以布朗热对秦筝的印象很好。
“姑娘,我知道中国人都很喜欢讲故事。一山一水、一事一理,都喜欢隐喻在一个生动的故事里。那么我现在收到的这个礼物是否也有故事?”
秦筝笑开,明白布朗热先生想要表达的那个词汇是“典故”。就像现在做营销的人们都明白,做单纯产品的营销是最低层次的营销手段,再高一点是服务营销——就是在卖产品的同时,将服务也提供给消费者,让那个消费者能够提高购买的欲。望。
那么更高一层呢,就是文化营销了。通俗来说就是:我卖的不光是产品本身,以及后续的服务,我更是同时灌输给消费者一种文化理念,让消费者从文化和心理的层面与卖家达成共鸣,从而创造品牌认可度。
所以秦筝今天当然也是有备而来,她准备的礼物其实就是一份文化。
法兰西当然有自己的骄傲,唯一能征服法兰西的当然就是中华古国的历史与文化意蕴。一草一木都有其神韵,这才更吸引人。
“布朗热先生,您知道中国有一种非常著名的锦缎名叫‘蜀锦’,出产于四川。大约在中国宋朝的时候,四川进贡给皇帝的贡品里就有十种不同花色的蜀锦,合称为‘十样锦’。在中国古代,进贡给皇帝的礼物必定是寓意最为吉祥,工艺最为精湛的精品,所以后世人们便借助这个典故,将不同花色、相同类型的东西放在一起,叫做‘什锦’。什锦正是‘十样锦’的简称与化用。”
布朗热听得神往,连连点头。
秦筝一笑,“吕小姐送给您的这个干果盒的名字就叫‘什锦干果’。”
“哦……好,好……”在中国人眼里已经简单到没有什么惊喜的“什锦”二字,却轻易让布朗热喜笑颜开。
秦筝点头微笑,“其实吕小姐还另有一重寓意,更多一个期许。”
“哦?快请说。”
“什锦,吕小姐希望这次与布朗热先生的合作能够十全十美、锦上添花。”
秦筝说完,束手一笑,静静婉约立在上午柔和灿烂的阳光里。
不光在座的法国工作人员,即便是中方人员全都不由得露出会心的静静笑意。一个简单的果盒,被赋予了这样的历史传奇色彩与美好的祝愿,谁能不喜欢?纵然中法两国文化背景有所差异,但是人们心中其实有共通的美好希冀。
吕璇望着秦筝婉约的背影,也不由得挑眉点头。
始终含笑坐在布朗热身边的卫嘉蓝,一双蓝眸仿佛幽蓝的地中海,静静凝着秦筝,良久未转。
双方会谈愉快,中午布朗热先生亲自设宴款待了吕璇等中方工作人员。法国大餐吃得大家都心情愉快,布朗热先生特地将秦筝叫到身边来又聊了很多。
最后告辞的时候,秦筝含笑凑在布朗热耳畔,“其实,这些果仁儿如果能放在刚出炉的面包上,相信会更香甜可口。”
布朗热先生大笑起来,“筝,我下次亲自烤了面包,撒上果仁儿,请你来品尝!”
秦筝含笑答应。
回去的车上,杜誉都忍不住问秦筝,“你怎么就想到这么好的一个主意呢?”
秦筝诡笑,“其实这没什么神奇的,只要多了解一点法国人就会知道了:法国人都喜欢吃干果,尤其是葡萄干、糖炒栗子之类的。另外嘛……”秦筝笑得眸子灵动,“还记得刚才我跟布朗热先生提到的烤面包么?其实‘布朗热’这个姓氏的意思就是——他的家族曾经就是做面包、开面包店的!杜哥你想想,一个家里有面包店的人,怎么会不喜欢吃面包上香甜纯美的果仁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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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绿罗裙,处处怜芳草【第一更】(3000字)'VIP'
吕璇等一行人开心地回了公司,整个星海公司迅速传遍秦筝的漂亮亮相,就连公司里曾经故意对秦筝疏远的同事再遇到秦筝,都会禁不住轻轻点个头示意。
秦筝只觉欣慰。
都说职场难混、人心难猜,其实只要你的成绩是付出真心、实打实获得的,还是会有人会真心赞许。
午休前吕璇特地叫秦筝进去,将一张卡递给秦筝。
不是银行的信用卡,而是张一线服装品牌的VIP黑卡。吕璇是几个牌子的代言人,所以她拥有这样的黑卡。带着这黑卡到这个品牌全球各地的门店去,都可以任意挑选衣服穿走,而不必付钱。
“这是?”
吕璇将手肘支在阳光耀眼的桌面上抬起眼睛来望秦筝,“你说过布朗热先生如果喜欢你挑的礼物的话,要我给你付奖金。”
“拿着这张卡吧,你已经很久没穿过新衣服。跟我出门,也总得注意点形象。”
秦筝说不出话来,手指不由握紧衣襟。身上这件修身小西装,还是两年前买的。
她都快忘了自己是个女人,她早都将女人对新衣的狂热埋葬在心底。却在今天被吕璇的话不经意地给轻轻挑起,蓦然惊觉时,心里便已经疼成一片。
她终究还是个20多岁的年轻女子,她怎么会对美丽心无憧憬?她不是不想要,她是拼命麻痹自己、欺骗自己,忘掉。
用钱的地方实在太多太多,每个月的钱还不到月底已经花的精光。她哪里还有多余的钱去买衣服?
“谢谢你。”秦筝握紧那张黑卡,这一次没说拒绝。
在困苦的环境里,她的自尊不容许自己接受施舍,但是这次的黑卡,她接受。
吕璇曾经在PUB里当着那么多人的面诬陷她是小偷,吕璇更在更多的场合里让她难堪,可是也只有同样走过艰辛之路的吕璇才会明白,如果这个时候给她的是现金而不是一样服装的黑卡,她绝对不会舍得用那些钱去换一件衣裳回来。
她会把每一分钱都存起来,或者是为了爸将来的营养费,或者是为了未来买回秦氏的梦想,还有——还龙天翔的三百万。
所以吕璇送出这张卡,绝不是借花献佛,而是真的明白该在这个时候送给她什么。
秦筝深深吸口气,“我穿什么颜色好看?给我个建议如何?”
有的时候或许敞开心灵去相信别人的善意,自己的心里也才会更快乐。
“嘁……”吕璇意外笑开,她也没想到秦筝这一次竟能这样坦然地接受,而且还能问她什么颜色好看。
吕璇抬起眼睛来,望阳光里那个泫然欲泣、却又笑容闪亮的姑娘,“去挑你自己喜欢的颜色。自己喜欢就好,关别人P事!”
秦筝豁然笑开,转身离去。开门时停住脚步转回头来,望住吕璇,“我今早曾经慎重考虑过向你辞职;可是我现在不了。我不是被你这张卡收买,我是看到你这份心意。吕璇,我决定继续留下来。不过我警告你,你要是再做诬陷我是小偷之类过分的事,我也不会再忍气吞声。”
秦筝淘气笑开,“我就借着当你助理的身份,四处编八卦卖给小报去赚钱,折磨死你。”
看秦筝的身影翩然而去,吕璇坐在椅子上愣怔良久,转头去看阳光漾满的玻璃窗,她自己也不自觉地挑起了唇角。
她真服了秦筝,真是想不服都不行。明明柔软如水,却偏偏有那么坚硬的骨头。
——所以碧笙才会三千弱水之中,只看得见秦筝么?。
时代广场里,秦筝沿着铺满黑晶大理石的地面缓缓逛着。这里云集世界著名品牌的门店,每一间店里的每一件货品,价签上都写满了好多个零。
数字在这里变得很微妙,明明是什么都没有的零,跑到这里却变成了身份和地位的象征,仿佛零越多才越吸引人们趋之若鹜。
她身边方才就走过喜滋滋捧着LV包包的OL。这里LV门店里最简单的一个包包也要人民币六千块,以这个城市的平均工资水平来说,秦筝知道她们一定要攒几个月才能攒够这些钱。
秦筝握紧了掌心里的黑卡。如果这是一张银行卡,她真的会毫不犹豫地转身离去,什么都不买。她舍不得将好不容易攒起来的那么多个零只换来一个包包。
当初秦氏还没破产的时候,她也是秦家的大小姐,她当然也有能力买得起这里的东西。可是即便那个时候她都舍不得。因为她亲眼看见爸是如何辛苦打拼才赚来那些钱,她如果挥霍都只觉对不起爸。
她学不会笛子的潇洒,笛子最喜欢学王菲的范儿,到了人家店里要人家闭店三十分钟任她挑选。就从这一点上她就知道,笛子对爸只有怨。
是三宅一生大橱窗里一件翠绿的男士西装吸引她站住了脚。那是一套搭配好的西装与衬衫,就像一件祖母绿的吊坠,翠碧得通透耀眼,让人心动。
碧笙穿,一定很棒。
看着那件西装,秦筝忽然忍不住笑起来。其实碧笙穿绿色很好看,正如他名字里有的那个“碧”色,仿佛他天生就是适合绿色的。她曾经给碧笙买过一件绿色的短袖衬衫,却被碧笙咬牙切齿地给丢过来。她追着问原因,他咬牙切齿地掐她,“你干脆买个绿帽子给我戴算了!”
好像中国男人没有喜欢往身上弄绿色的,所以后来秦筝喜欢上苏打绿之后,每当看到苏打绿主唱吴青峰脑袋上那撮染绿了的头发,就一直觉得他真真是男人中的奇迹。
吴青峰的名字里有个“青”,正如碧笙名字里有个“碧”。也是因为这个,她才会注意到那个歌手吧?
秦筝垂下头去,努力命令自己离开那个橱窗,忘记那件衣裳。
谁的诗句里说那样的话?
——记得绿罗裙,处处怜芳草。
华灯璀璨,秦筝拎着个购物袋走进秦家大宅。宋妈第一个发现,欢喜得顾不得洗掉手上的面粉便冲过来,“秦筝啊,你可回来了。想吃什么啊,宋妈给你做。”
崔芬和周韵也都出来打招呼。秦笛站在二楼跟秦筝不冷不热说了句话,就借口不舒服进房间歇着去了。
秦筝只是笑,“我出去逛街,看到一件衣裳挺适合我爸的,就买回来了。”
是的,她在时代广场逛了大半个下午,后来还是没舍得给自己买衣服,反倒是给爸买了一件。
跟她一样,爸从变成植物人之后,哦不,应该说爸变成植物人之前,从入狱开始就已经再没穿过新衣。如今他虽然躺在床上人事不知,她还是要给爸买件新衣,她相信爸一定会知道,一定会开心。
崔芬听了秦筝的话,眼泪就下来了,“好孩子,那咱们去给你爸换上吧。”
不敢太搬动爸,只是将衣裳松松套在爸身上。长久的躺卧,就算继母跟周护士已经很小心,但是爸身上还是起了褥疮。给爸穿衣服的时候,秦筝的泪就一颗一颗落下来,擦都擦不净。
秦筝拉着爸的手,絮絮叨叨说了很多。她专挑高兴的事儿说:
“爸,我现在住的楼下就是条小街,里面什么都有卖的。有加炸油条的两口子特有创意,在油条里加了糖,简直比肯德基出的还好吃。爸,你还记得我小时候就不爱吃油条,嫌它苦,您就拿白糖出来,让我蘸着吃么?爸,您快点醒来,我就让那大哥大嫂做两根最大最甜的油条来给您吃……”
“爸,告诉您个好消息啊,您女儿我又求上进了。我报考了个在职的硕士班,本来没寻思能考上的,结果还真让我考上了!您不总是说,当初本来希望我考个硕士的吗?我现在就考一个回来给您看!——如果我当初就考了硕士,就明白怎么管理秦氏,爸,是不是我就能帮您很多,而且……”
——而且,后来就也不会让秦氏陷入破产的泥沼,让碧笙有了可乘之机抢走了秦氏……
门外有开门声、脚步声。宋妈迎上前去,“碧笙你回来了呀。”
碧笙就只问,“谁来了?”
宋妈就说,“是秦筝回来了。”
碧笙那边就静默下来,良久都没有声音。可是他的脚步却也就此停留,没直接上楼去。
秦筝知道,终究躲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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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更会在明早发出来,争取早点。亲们晚安。】
千帆尽处【第二更】(3000字)'VIP'
秦筝主动开门走出去。
大厅里的水晶大吊灯光华灼灼,映着门厅地面的雕花大理石地面,仿佛水天熠熠,相映成辉。碧笙一身纯黑立在门厅里,反倒像客人似的,仿佛不知道手往哪儿放、脚往那儿搁。只抬着一双眼睛望着她,目光深幽。
就像他十年前刚到这个家的时候。
秦筝便笑起来,指了指门外,“有时间跟你聊两句么?”
碧笙竟然局促起来,“好啊。”
秦筝忍不住笑起来,“去换了衣服再下来吧。难道你要这样西装革履地跟我说话么?秦总,别忘了我也算你星海的员工,你这样正式,我会很紧张。”
“哦,是吗。”碧笙赶紧走向楼梯去,上了两个台阶却又退下来,“那你等我一下。那个,两分钟就好,就两分钟。”
秦筝再度破功,垂头看着自己的鞋尖就再笑开。
他干嘛呀,以为她两分钟的耐性儿都没有,一着急了就走了么?
花架下有漆着白油漆的秋千,当年秦筝最喜欢坐在这秋千上看言情小说。那个时候她几乎看遍了所有的言情小说名家的作品,从琼瑶、岑凯伦、亦舒,到后来的席绢、于晴、古灵。
不过心底最私爱的还是严沁。可能严沁的知名度不算很大,但是却不知怎地,秦筝就是被严沁的《千帆尽处》给打动,久久难忘。
如今已经再想不起《千帆尽处》的具体情节,却仍然记得那份心情:过尽千帆皆不是……千帆尽处,是否有你?
秦筝坐在秋千上抬头望碧笙,“你,为什么骗我?”
碧笙站在那,像是被班主任教训的小学生,“我骗你?”
秦筝咬了咬唇,“吕璇的粉钻戒指根本就不在你那!”
“谁说的,我已经还给她了。”
“你骗人!”秦筝声音大起来。
碧笙皱眉,“秦筝,我以为这件事已经告一段落了,你来还是向我兴师问罪的?”
秦筝垂下头去,望身畔已经点点凋零的花丛,“吕璇当初那枚粉钻戒指是四爪镶嵌的,可是她今天戴在手上的那个却是六爪镶嵌的……她的根本就没在你那,是你又想办法找来一颗相同的钻石!”
秦筝抬头望碧笙,“你以为你找到一枚同样大小和切割的粉钻,只要镶嵌了拿来就行了么?我看出来了,它们根本就不是同一枚!”
秦筝垂下头去,忽然不敢看碧笙的眼睛,“它既然根本就没在你那,你何必骗我说在你那?”
“就算我在片场和化妆室都找不见又怎样,就算她会因此而继续骂我小偷又怎样?其实我真的不怕。身正不怕影子斜,我没做过就是没做过……”
秦筝咬住唇,“500万啊,你花那么多钱值得么?”
——不,其实她想说的不是钱的多少,她是想说,他们俩如今早已回不到过去,他却还只为帮她洗清冤枉就扔了500万出去,值得么?
“嘁……”碧笙笑开,“怎么,吃味了?我买你一年才花了300万,送给吕璇一枚粉钻戒指却花了500万,你觉得这对你不公平?”
秦筝握拳站起来,“你明白,我说的不是这个。”
碧笙摇摇头转身走回大宅去,“算了秦筝,我知道你就是这个意思。女人总也要物有所值,她能对我主动投怀送抱,她能配合地对我巧笑倩兮……秦筝,这些你都没能给我,所以你自然该比人家便宜200万!”
秦筝站在花架下,望着碧笙的背影良久。低声,仿佛对自己说,“秦碧笙,你这个大混蛋……”。
秦筝拒绝了司机刘叔要送她回去的好意,自己坐晚班公车回去。赵曼的房间里叽叽咕咕有说话的声音,秦筝就也暗笑,知道又是赵曼的男朋友来了。知道赵曼最近钓了个金龟,挺上心的,虽然赵曼也经常举着电话大骂,但是秦筝明白那其实还是打是亲骂是爱,这次赵曼似乎真的动了真情。
赵曼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