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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使来临的那一夏-出书版-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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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坐着垂下眼,只字不语。 
              我想我的沉默寡言,夹在一堆笑声和寒暄声中,应该十分明显。 
              因为不一会儿,妙因就看向我,问我:“林汐,你没事吧,是不是前一段时间复习太辛苦了?”她又来回看了我和唐少麟好几眼,笑道,“还是跟唐教授……闹矛盾了?” 

              她一向就不相信我和唐少麟是清白的。 
              我只是微笑了一下,并不出言解释。 
              现在的妙因极像以前的沙沙,善良而体贴。因此我对她,一向如同姐妹手足般,再加上对沙沙的歉疚,她在我心中分量很重。 
              我希望她幸福快乐。就算她现在和他,宣布要走上红地毯的彼端,我想我也会发自内心地祝福他们。 
              至于我的幸福,早在七年前,就已经遗失在不知何方…… 
              我的心中,一阵潮水缓缓袭过。 
              唐少麟招了招手,请服务小姐给我上一杯热茶,然后了然地看着我,伸出手在我额头一搭,微笑道:“还好温度不高,可能前两天累了,回去休息一下就好了。” 

              我分明看到大姐和雷尼尔眼中的笑意,妙因眼中的些微诡谲。 
              而我对面坐着的那个人,神色淡然一言不发。 
              原本就与他无干。 
              现在的我们,只不过是路人甲和路人乙。 
              突然间好长时间没有插嘴、估计听得也很费力的雷尼尔盯住秦子默看了好久,然后用不太标准的中文、有些迟迟疑疑地问:“请问,你是不是曾经在温哥华工作过?” 

              秦子默显然也有些吃惊,“是的——”他的神色幽暗了一下,接着问,“你怎么知道?” 
              雷尼尔不答,改用英文,继续问:“three years ago, did you stay in law school of 
            McGill University ” 
              (三年前,你在麦吉尔大学待过吗?) 
              “Yes。”秦子默飞快地答,他也仔仔细细打量了一下雷尼尔,仿佛联想起了什么。 
              果然,雷尼尔咧嘴一笑,有些得意地说:“your classmate, James, is my brother, I have 
            seen your photo from him。” 
              (你同学詹姆斯是我哥哥,我在他那儿见过你的照片。) 
              秦子默一怔——世界果然太小。 
              在加拿大时,雷尼尔的哥哥和秦子默是同班同学。他们也曾经是同一间律师事务所的同事。 
              雷尼尔看向秦子默笑道:“我哥哥说你去年突然不辞而别,他很难过。” 
              很难得地我看到秦子默脸上现出了丝笑意,“后来我联系上他了,”他喝了口茶,闲闲地又补了一句,“而且他就要来中国拓展业务,我们很快就可以见面。” 

              雷尼尔听闻此言,愤愤地说:“他要来中国,我怎么都不知道?”他转过头来看向我,口气依然不善,“这大概就是你们中国人常说的,什么什么头、什么什么尾的?” 

              我想了想,又想了想,小心翼翼地看向他,“神龙见首不见尾?” 
              “对对对,就是这句!”他满意地看着我裂开嘴笑,对我的领悟力表示赞赏。 
              大家都笑了。 
              我也只好跟着笑。 
              不经意中,气氛逐渐开始融洽。 
              我和秦子默,从头到尾,没有说过一句话一个字。 
              倒是唐少麟,一直十分自如地和他谈笑着寒暄着,说起他在普林斯顿小镇上六年来的求学和生活经历,以及一些在美国的趣事和见闻。 
              他也是淡淡地,有礼貌地回应着。 
              间或他掏出ZIPPO打火机,点上一支烟,神色自若地抽着,闲闲地说着他们事务所的近况,或说说他回国以及到C市以来发生的一些情形。 
              对于过去、对于六年的异国生涯,他只字不提。 
              他实在变得太多太多了。 
              他的眼神,冷静、漠然;他的谈吐,温文、优雅;而他的眼睛,即便偶尔瞥向我,也是完全淡淡的陌生的。 
              不知谁说过,比仇恨更可怕的是完完全全彻彻底底的遗忘。 
              他的衣着一丝不苟,搭配得非常和谐,熨烫得十分伏贴。他身穿浅灰色衬衫,浅米色V字领羊绒衫,浅灰色风衣就搭在他身后的椅背上。 
              妙因身穿米色羊绒套裙,坐在他身旁小鸟依人,不时含情脉脉地看着他,脸上有着盈盈笑意。 
              间或他也回应她的目光,向她淡淡一笑。 
              那是我曾经熟悉,而今却全然陌生的微笑。 
              更多的时候,他的表情是淡淡的礼貌的,但是疏离,十分的疏离。 
              我想现在的他,绝对是泰山崩于顶而不变色。 
              只是我的眼角余光瞥到,他的手,仍然那么修长,那么的修长。 
                 
              回到宿舍,当我躺在床上闭上眼睛一言不发的时候,大姐若有所思地看看我,“林汐,你今晚的情绪有点不对。” 
              我一惊,睁开了眼。谁说女人的第六感不可怕呢?何况是一向明察秋毫的大姐。 
              我淡淡地笑了一下,“没事,可能是因为累了吧。” 
              大姐欲言又止,突然说了一句:“你们那个同事的男朋友……” 
              我的心突然跳了一下,但是我很快就镇静了下来,“你是说妙因的……吗?” 
              不知为什么,下意识地我避免提到那个名字。 
              她点了点头,“我见到过。” 
              我先是奇怪,后又释然,以他出现的频率,再加上他的仪表,现在的C大,80%的人都应该认识他了吧。于是我仍然淡淡地微笑了一下,“不奇怪啊,他经常来学校接妙因。” 

              大姐摇了摇头,有些困惑地说:“我见过他两次,都是半夜十点多,从我们宿舍下的树林里走出来,只有他一个人。” 
              我一惊,树林里,那道迫人的视线…… 
              可能吗? 
              不可能,我坚决否定。绝对绝对绝对,不可能。 
              我轻轻然而坚决地对大姐说:“大姐,你一定是眼花了,一定。” 
              没过多久,唐少麟要去上海开学术会议。 
              学校很看重他的才干,他刚进校没多久,一些硬件软件设施已经基本到位。而他一来到C大,便和学校里的一些资深老教授们一道,努力为学校争取国家重点实验室。他忙碌着,经常要加班,但看得出来,他过得很充实。雷尼尔也经常神色匆匆的样子,背着大大的笔记本包,手上拿着厚厚一叠的资料,和他同进同出。 

              他们的手下,有了助手,也开始指导学生研究。 
              他开始为他的事业而忙碌,奔波。 
              我相信他。以他的聪明和才干,不用多久,一定会在学术界创出属于自己的一片天。 
              唐少麟在去上海前,照例打电话叮嘱我:“林汐,没事别总懒洋洋地闷在宿舍里,跟大姐出去活动活动、逛逛街。”然后又带着些微戏谑地半真半假地说,“想要什么好吃好玩的东西尽管开口,回来我好带给你啊!” 

              我笑他,“你是去开会的,又不是去玩儿的;好好做正经事,等回来有空的时候再聚吧。” 
              我们又东拉西扯地闲聊了几句,才挂断电话。 
              我放下电话,大姐正若有所思又带些探测地看着我。 
              我躺到床上,不甚在意地问:“怎么啦,今天不练一阳指了吗?” 
              她有些研判,有些不解,又有些担忧地说:“奇怪,林汐,我明明觉得你们俩是可以发展的,而且唐少麟各个方面都那么出类拔萃。为什么一直到现在,你们还是像温吞水一样?” 

              我看着她微笑了一下,“大姐,他太优秀了,我配不上他。” 
              我说的是发自肺腑的实话。 
              每次看到唐少麟那张洞察一切却又诚挚宽容的脸,看到他那种坦然而关切的眼神,我总是有一种深重的自惭形秽。在学校里,一直以来,我都下意识地跟他保持一定距离,以免给其他人造成无谓的误解。这么多年来,我已经欠了他很多,我不能欠他再多。 

              这么多年来,对于唐少麟,我永远都有着极其极其深重的负疚感。 
              我看到大姐有些困惑地摇摇头,“可是我明明觉得,他对你……” 
              我止住她:“大姐,别再说了。”我深深地埋下头去。我的眼前,仿佛又起了一阵淡淡的烟雾。 
              对不起,实在对不起。 
              请给我时间。我需要时间。 
              没过两天,我奉系主任之命,带领学生到外地去实习。 
              巧得很,我们去的是N市,我大学以来待了七年的地方。 
              更巧的是我们实习的地方,就在G大附近,仅仅只相隔一条街。 
              离开G大已经快一年了,有机会回去看看,顺便看看导师和师母,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在去N市的大客车上,我的学生们笑笑闹闹追追打打了将近一路,欢声笑语几乎将车顶掀翻。最后,快到目的地的时候,在班长的提议下,他们齐声大合唱,唱了一首流传已久的校园民谣—— 

              开始的开始是我们唱歌 
              最后的最后是我们在走 
              最亲爱的你像是梦中的风景 
              说梦醒后你会去我相信 
              不忧愁的脸是我的少年 
              不仓皇的眼等岁月改变 
              最熟悉你我的街已是人去夕阳的斜 
              永远年轻的脸 
              永远永远也不变的眼 
              (歌曲名:青春无悔;词曲:高晓松;演唱:老狼,叶蓓) 
              我带着微笑带着羡慕,看着他们那一张张青春飞扬无忧无虑的笑脸。 
              年轻,真好。 
              带他们到了实习地,晚上按惯例自由活动。 
              安顿好他们之后,照例殷殷叮嘱他们早点休息,不要到处乱跑。而且我有点理解高中班主任那种护雏心切的感觉了,因为现在的我和她当时的心态,并无二致。 

              晚上,我独自一人静悄悄地穿过已经走了不知几千几万遍的那条窄窄的老街,穿过晚春夜风中槐花飘来的阵阵馨香,走进我魂萦梦牵的G大校园。 
              我先走进了馨园。 
              那个小小的弯月形喷水池,那排淡绿色的电话亭,那个喧闹的篮球场,那个拐角处的开水房,依然都还在。只是来来去去人潮中闪动的,都是全然陌生的脸孔。我不由自主地走到了宿舍楼下,抬起头,我们当年住过的那个宿舍,在淡蓝色窗帘掩映下,依然亮着熟悉的温暖的灯光。如今的那盏灯光下,该有着怎样的故事? 

              我悄然走出馨园,走过天桥,走进律园。 
              依然是那个长长的林荫道,我走到主教学楼的西边,依然是那斑驳的地面,如水的月光,摇曳的树影。我如梦般越过长长的台阶,走到那个小小的亭子边。亭子里面,是两张年轻但相视而笑的面孔,我微笑,走开。 

              终于我走到了律园里的那个大操场,随便找了一个台阶,我坐了下来。 
              操场上三三两两的人在跑步、聊天,间或有嬉闹的孩子蹒跚走过,渐渐地人少了,又渐渐地归于寂静。 
              我看着夜空,依然是当年那样:寥落的星辰,如水的月色。 
              我听见我自己的声音,从遥远的天际依稀传来:“子默,我要天上那颗最亮最亮的星星。” 
              “好,我去摘!”有个身影旋即毫不犹豫地跳了起来。 
              还是我的声音:“傻瓜,我逗你的。” 
              一个略带笑意的声音响了起来:“我知道,不过好像还有一个办法,”突然间,那个年轻的头颅猛地一下子撞了过来,“有没有感觉到眼前一大片一大片的星星啊?想要哪颗,自己随便挑吧。” 

              然后是我略带埋怨的声音:“子默,你撞得我痛死了。” 
              再然后,一片寂静。 
              因为我的唇,被封住了。 
              我埋下头去,我的掌心里是满满的泪。 
              在这个操场,我曾经坐了无数次、等了无数次、期盼了整整六年,希望奇迹能够出现。 
              但是最终,它留给我的,还是完完全全的失望。 
              我就这样,静静地坐在夜风中,静静地追忆我的似水年华。 
              不知过了多久,我抬起头,起身。终于,我是真的要告别我的过去了。但是,我的青春,毕竟无悔。 
              我轻轻地吸了一口气,最后看了一眼操场边管理楼下的那棵老榕树,准备向外走。 
              一转身,离我四米远的地方,立着一个修长的人影。

            第十一章 那时花开(1)   
              从来没有一个寒假,像大一这年这么漫长。 
              我跟子默各自回家后,只能依靠手机短信联系。 
              每天,我都时不时地盯着我的手机看,生怕漏过什么。 
              “汐汐,我想你,我想你,我想你……” 
              我也是。 
              “汐汐,我现在在看月亮,你的眼睛笑起来,就像一轮弯弯的上弦月。” 
              这句话,好像在哪儿听到过。 
              “汐汐,我们这里下雨了,我现在在西湖边上看雨,多希望现在你能在我身边……” 
              我也这么希望。 
              …… 
              当你遥遥地思念着一个人的时候,你会觉得时间过得太慢太慢。 
              其实很快我就发现,当你试图遗忘一个人的时候,也是如此。 
              因为这两种滋味我都尝到了,而且刻骨铭心。 
              好容易盼到开学,我和子默又能见面了。 
              小别重逢,那种幸福喜悦,非言语可以形容。 
              我们就和所有的校园恋人一样,开始我们平常却异常纯真快乐的新学期。 
              只是很快,子默就要面临毕业了。 
              他曾经轻描淡写地告诉我,他在大三时就考过TOFEL和GRE,姨父母原本帮他联系好毕业之后出国深造,但是现在他想缓一缓。 
              我想,或许我知道是为什么。 
              现在的子默,一直在备考,准备考律师。他一向成绩优异,而且思维缜密,头脑灵活。夏言说得很对,他是一块做律师的好材料。 
              坐在他身边,我发现他看书飞快,效率奇高。而且还能忙里偷闲,一心二用地给我这个榆木脑瓜耐心讲解令我头痛不已的高阶函数。 
              我的身边都是这种天才,衬得我黯然无光。 
              但是我很快就发现,我对这个曾经的冰山男的了解,其实还远远远远不够。 
              中国有句古话,叫做人不可貌相。 
              对于这个曾经被我认为冷若冰霜,但绝对十项全能的秦子默而言,尤其如此。 
              因为没过多久我就发现,这个秦子默,不仅是路痴,还几乎是个生活白痴。 
              真不知道这么多年,他是怎么安全活到现在的。 
              首先他买东西从不讲价,怪不得校门口那些卖电话卡、卖小吃、卖碟片、卖书等等等等的小贩们看到他,都笑得那么欢快,敢情他就是一头呆头呆脑的待宰羔羊。 

              还有他洗衣服的声势,绝对是空前绝后。有一次,我跑到他宿舍,刚到门口向凡神神秘秘地向我招手,“嘘,别出声,我带你去看子默怎么洗衣服。”我跑到水房前蹑手蹑脚地偷窥,就看到水房里一副空前热闹的样子。他站在那儿手忙脚乱,旁边放着七大盆八大桶,然后也不知道怎么放点洗衣粉,随便搅一搅,就飞快地把衣服拿出来。我撑不住大笑。他无措地站在那儿,一脸无辜。 

              并且他从不知道,要把浅色的衣服和深色的衣服分开洗。我有点知道了,为什么他姨父母给他买的衣服几乎都是深色的,显然是有绝对的先见之明。我笑,我叹气,但是心里是暖暖的带着一些酸楚。 

              以后我一直帮他洗衣服,他帮不上什么忙,乖乖地负责漂洗负责晒。 
              他从不关心那些八卦新闻。我和沙沙一向是不八卦毋宁死,因此我喜欢唧唧喳喳跟他讲各种花边绯闻、奇闻佚事,他也一直好脾气地听着。突然有一天,他不知在哪看到的报纸,疑疑惑惑地问我:“汐汐,黄宏和英达是夫妻吗,为什么英达排练黄宏要给他送棉袄?” 

              我听得瞠目结舌,说给沙沙听,沙沙也大笑。 
              他还挑食,从不喜欢吃刺激性的食物。遇到不喜欢吃的香菜,芹菜,洋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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