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蜗婚-完结-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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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十三章:蜗婚(23)

    我看了眼最后一排安静的他,我走到他身边,态度温和地说:“那么你呢?今晚的篝火晚会你参加吗?”

    他的眼睛望向我,柔和地反问:“你呢?”

    我倒有些羞赧了,神啊,美男你怎么这么直接,难道我不去你就不去了吗,还要看我。我红着脸躲闪着眼神,说:“我——我肯定在了,我是导游嘛,那我当然要去了。”

    “这样啊——那我就不去了。”他说完,拆了个薄荷口香糖放进嘴里,转过头看着窗外。

    真的好没面子,这个家伙,三番五次拆我台,小心点,不要忘记我是队长!小心我把你丢在丽江不管你,脑子里浮现着他坐在地上赖着哭没有人带他回去的样子,哼。难怪一直吃口香糖,说话都那么拽那么臭。

    吃了闭门羹的我,回到座位上,继续拿着广播给大家介绍沿途风光,虽然被他弄得难堪,还是忍不住想看他,他好像就有一股磁场吸引着我,有时讲着讲着就失了神,顺着他的眼光朝往外景色看去。

    他会拿出笔和纸写写画画,目光停驻在窗外的远山眉黛,思索的时候,眉头隆起,是谁说眉骨高隆的男子是极有桃花运的。

    客栈的老板娘是北京人,叫青。她多年前来了一次泸沽湖,被这里的纯粹和纯净深深吸引,她放弃了在北京外企高管的职位,在这里开了一个客栈,取名青衣,还和当地的摩挲青年结婚生子。

    待游客吃完饭都安顿好了房间后,我坐在客栈门口的木椅上,听老板娘给我讲故事,偶尔有客人叫她,她就离去一会,一会又回来继续和我闲聊。

    晚上七点多时,泸沽湖旁边的草地上燃起了篝火,青告诉我篝火晚会开始了。

    我带领着队里的二十四个人,还有摄影师,除了那个美男,我们一行人洋洋洒洒的出发了。虽然是夜晚,依然深刻的感受到当地人的盛情。

    很幸运,我们正好赶上了当地摩梭人的走婚,好多衣着华丽的姑娘和小伙在泸沽湖畔跳着舞蹈,唱着当地的歌谣,我们很快就融入了这个盛会,手拉着手围着篝火跳起来。篝火映衬在每一个人的脸上,红扑扑的,洋溢着无比的甜美。

    隐隐约约看到那远方漂来的猪槽船,载着阿妹,向我们招手,放喉高歌:“呵,朋友,来了就莫走,阿妹陪您到月落西山头。”

正文 第二十四章:蜗婚(24)

    我觉得这些日子里经历的伤痛,都在这一刻,烟消云散。这个世界上,能包容人感化人的就是自然,在这么美丽的地方,我的心里眼里,只身下全身心的愉悦和舒坦。我和那位叫李戴珍的阿姨牵着手,跳着当地人的舞步,彼此相视微笑。

    大家吃得饱饱的,在泸沽湖畔走了几圈,在篝火的星星光火下,我们仍看到了泸沽湖澄净的风采,远远飘来的当地民歌,让人置身于一个只有歌声和香气的世界。

    大家吃得饱饱的,在泸沽湖畔走了几圈,在篝火的星星光火下,我们仍看到了泸沽湖澄净的风采,远远飘来的当地民歌,让人置身于一个只有歌声和香气的世界。

    玩到了十点多,为了第二天能有精力好好玩,我带着大家早点回客栈休息。清点了一下人数,招呼大家休息,我有些疲惫,坐在客栈的木厅里,闭目休息会。

    有几个摩梭年轻人跳完舞后在店里翻书看,听听音乐。我感觉这里不像客栈或酒吧,倒更像是村里的文化活动站。

    我半眯着眼睛,感觉自己什么杂念都没有了,空无一物,这时候,手机响了。是贤芝打来的,我猜她一定是将电话夹在脸和耳朵上,双手正在涂抹指甲油。

    “你在弄什么指甲?”我回避她的问题反问她。

    “弄脚指甲呀,我准备一只脚涂红色,一只脚涂深蓝色,你觉得好看吗?”贤芝说。

    “好看,贤芝的脚涂什么色都好看。我现在正在泸沽湖的一家叫青衣的客栈里,还别说,这里真有独特的味道,古典,雅致,小资,古色古香,还很原生态,来了,就不想走了。我还和当地摩梭人一起吃烤乳猪呢!”我对贤芝一一介绍。

    “你真有福气,郑兆和又出去应酬了,我晚上叫的外卖,今天下午做了热瑜伽,简直和蒸桑拿一样,我坚持不了,我不去了,办的年卡我回头给你吧。”贤芝说。

    “你自己留着吧,一张年卡好几千呢,什么时候你想练瑜珈了再去。”

    “你不要我就扔了,我是真的受不了。”贤芝说。

    要不怎么说贤芝有福气呢,几千块钱的年卡说不需要就不需要了,这些年跟着她后面,我没少得好处,有时她是为了照顾我,又怕我不接受,就故意说她不需要了。

正文 第二十五章:蜗婚(25)

    和贤芝闲聊了一会,并不忘重提了一下我的那个前妻又或计划,在丽江,我要调整好我的状态,回去就开始黄脸婆变凤凰的准备,瑜伽,美容,购物,打造不一样的我。

    挂了电话,我看见他拿了一罐啤酒坐在客栈门口,我隐隐只能看见他的侧脸,刚洗过头,原本的爆炸头变成了线条感和鬓角分明的短发,五官显得更立体,轮廓很明朗。他的特质有时给人感觉玩世而不羁,有时觉得他好像落寞而孤孤单单。

    看来我最近确实是犯小人,美男都是这样讲话一针见血吗,想到最近受的气,我气不过,夺过他手上的啤酒,拉开易拉罐,直接往嘴里灌,一口气将酒全部喝下肚,打了一个酒嗝。

    我将空易拉罐塞在他手里,瞥见他异常惊讶的样子,他摇摇易拉罐,往下到,一滴酒都没有了。

    我扬长而去,我告诉自己,从今以后,我不会再让自己受任何人的欺负,我要以牙还牙全力还击。

    客栈的卧房清爽而简单,都是木质的,散发着淡淡的木香,我稍躺了一会便睡着了。

    睡的很香,好久都没睡这么香甜了,早上一早就自然醒了。和游客说好了八点出发,现在七点半,我到楼下餐厅去弄点早餐吃。

    老板娘青衣早就忙活了一大早了,她在客人面前大大咧咧的说着开这个客栈的幸福,一直在笑,办店的辛苦并不给别人看到。青衣告诉我,也许她不会在这里长留,喜欢时,就来,倘若倦了,就走。

    青衣请的两个年轻的摩梭阿妹,乘着闲时在翻书看,脸上带着浅浅的笑,看不出生活有什么烦恼,这种快乐也感染到了我。

    屋外蓝天、碧水、星空,给人纯粹安详的感觉。屋内藏香、音乐、小狗,让人在安逸享受中咀嚼真正的情调。

    我喝着小麦粥,听着青衣说这里的生活。

    “这里的生活虽然简单,但是丝毫不会让人感到缺憾。走入当地人缓慢的生活,或者就坐在店里望着店外蓝蓝的天和清澈的湖水,心里是一片久违了的宁静和空白。北京那种快节奏生活是无法相比的。”

    一个游客插话说:“我在纽约待过一段时间,后来就呆不下去了,那里的路上,行人行走,特别是纽约的女孩子,都是一手拿着汉堡往嘴里啃,一手挎着包,快速的奔跑。那种快节奏的生活,压得人透不过气。”

正文 第二十六章:蜗婚(26)

    我每天上班和他上班时间都错开,有时我带团旅游几天都不在家,他自己做饭照顾自己,寂寞地对着电视不停换台。等我回来了,我都是风尘仆仆的,洗澡睡觉,很少和他沟通交流。

    如果以后真的可以放下包袱,我宁愿像青衣这样,去一个自己喜欢的小镇,开一个独特而有韵味的小客栈,听来来往往陌生的游客讲他们的故事。只是现在,还是放不下。

    看着大家都成群结队的在一起笑闹着,欣赏着湖光山色,我独自站在湖畔边的踏板上,四周围着铁链的栏杆,湖心处一条船上载着阿哥阿妹在唱着歌,真是羡煞旁人。

    由于手袋装得东西多,比较沉,落入了湖水里就开始慢慢的下沉,我眼睁睁看着手袋沉下去却手足无措,急的我一只脚就伸过铁链,我企图赶紧把脚伸下去把包勾起来。

    我刚把一只脚抬过去,身边突然一个人影冲过来,一瞬间的事就将我拉了过来,我转身一看,是他,那个拽拽的家伙。

    他冲着我说:“你疯了你,多危险,有什么事想不开至于要投湖吗?再说,这湖水多清澈,你往里跳,纯属污染环境!”

    “谁说我要投湖啊,谁说的,我要捞我的手袋!你捣什么蛋呢?”我想起手袋,忙回头趴在栏杆上一看,哪里还有手袋的踪影,完了完了,这回没戏了。

    “手袋?你是说你捞手袋,是掉这里了吗?”他高大的身子,站在我旁边,阳光下他的影子就倒映在我身上,我抬头伸手遮着阳光,朝他点头。

    他没来的及解白衬衣的扣子,迅速的将白衬衣从身下一拉,从头上套了下来,放在我手里,我还没有反映过来,他扑通一声就扎进了湖水里。

    这时候泸沽湖的湖水还是很凉的,他跳进水里等于是冬泳,我见他在水面上深吸了一口气,就一头猛扎进了湖水里,他潜到水下去。

    我心急地在踏板上走来走去,怀里抱着他的白衬衣,眼睛专注着看着水面,寻找他的身影,不就是一个手袋,我真后悔自己怎么没拉住他,这么危险,湖水的深浅都不知道,要是出了什么事我怎么交待,怎么对得起人家。

    看着不远处的猪槽船,我慌忙招手,我大声叫喊道:“船家,快点过来,这边有人落水了,快点把船开过来。”

正文 第二十七章:蜗婚(27)

    一听有人落水了,船很快就朝这边驶过来,周围的游客也都朝这边涌过来,都在关切问怎么回事。我心急地眼泪就要掉下来了,捏紧了他的衬衣,想着千万不要有什么事,我也解释不清,就是抓着开船的阿哥,我说有人在水下,你快救救他。

    人群都陷入了慌乱中,摇船的阿哥拿着竹竿在湖水中搅了一下,担忧地说:“这可真要出事了,这块水域很深,我也不敢贸然潜下去,这可怎么办。”

    我慌忙从衣服口袋里掏出手机,手颤颤索索地想拨打110求救电话,仅仅三个数字,我抖抖索索的竟然按错了两次,这时人群中传来呼声:“浮起来了,快看,人浮起来了!”

    往湖面一看,我看见他仰面在湖水上,刚露出一个面孔,在呼吸着空气,猪槽船上的阿哥伸手将他拉上了船。他被拉上了船,躺在船舷上,右手抓着我的手袋,举着晃了几下,手就无力地软了下去,好像是晕过去了。

    船立即靠了岸,阿哥扶着他的头,掐着人中,朝我们喊道:“肯定是在水下缺氧久了,休克了。”

    我跳上了船,急得都要哭了,我趴在他身边,我几乎就要哭出来了:“你别吓我好不好,你醒醒,不就是一个手袋,何必要这样,我该怎么办才好……”

    阿哥问我:“你是他的女朋友吧,快点给他做人工呼吸,赶紧的。”

    臭小字,竟然敢装晕吓唬我,糗死了,差点中了他的计,我拿起手袋还有他的白衬衣,追赶他,说:“你给我站住,你别跑,你跑什么啊你。”

    他停住,脸上挂着笑容,说:“你不会打我吧?刚才是逗你的,没想到你当真了,别介意。”

    我走到他身旁,将白衬衣递给他,说:“喏,你的衣服,穿上吧,别凉了。谢谢你帮我捞起了手袋,里面有很重要的东西,只是,你这样太不安全了,为一个手袋不值得冒这么大险。”

    “没事,我正好想潜会水,这里的湖水味道不错。”他诙谐地说着,套上了衬衣,裤子上仍然是水淋淋的。

    回到了客栈,我请他喝了一杯热咖啡,我这才知道,他叫杨之放,是一个填词人,也作曲。我问他是不是混血儿,他说这混的是很远了,他爷爷是葡萄牙人,他惊诧地说这都被你看出来了。

    我认真地说:“你混得很好。”

    他笑,其实他笑起来,也就是一个大男孩了,尽管他说他已经是二十八岁了。

正文 第二十八章:蜗婚(28)

    在丽江剩下的两天,我带着游客一行人去了丽江古城,木府,观音峡,在四方街,我买了一些绣着云南民族特色的布衣布裙,还在一条老巷子里,买了好几件银器,都是手工打制而成的,一个镂空的银镯子,我喜欢的要命,戴在手上,在阳光下晃来晃去的看着。

    杨之放就蹲下巷子另一头的古墙边,他抽着烟,眯着眼望着我欣喜雀跃的样子。

    将要离开丽江古城前的夜里,我望着河畔林立的红灯笼倒影在水里,萤火在空中飘飞着,红尘光影,良辰美景,温安年的电话却搅合了我的雅兴。

    将要离开丽江古城前的夜里,我望着河畔林立的红灯笼倒影在水里,萤火在空中飘飞着,红尘光影,良辰美景,温安年的电话却搅合了我的雅兴。

    “喂,季素,我们结婚时,我妈给你的那个传家玉佛挂件呢?”温安年在电话里问。

    “怎么了,温安年,你是不是要把玉佛要回去啊?不是,温安年,你怎么说话这么不算数呢,当初离婚不是说好了玉佛还是归我吗?你怎么又要回去,是不是秦汤汤管你要的!”我气一下就冒出来了,破坏了我风花雪月的心境。

    “不是,季素,这不我们都离婚了嘛,那是我妈给她儿媳妇的,你看你也不是了,你就把它给我。”温安年仍厚着脸皮索要着。

    “温安年,我们结婚时,你妈亲手把那个玉佛给我的,说会保佑我一生平安,我就是换给你老温家,我也是还给你妈,我也不会给你!”我坚决抵触地说。

    “季素,汤汤最近晚上老做噩梦,你就把玉佛给我,我让她戴戴避避邪,我再给你买一个行不?”

    “没门!门都没有!你给我想都别想!”我对着电话大叫,摁掉了电话。

    从丽江回到南京,到旅行社做了工作报告和交接,张悦问我有没有邂逅到帅哥,我竟就想到了杨之放,很感激他,在那个时候勇敢的跳入湖水,如果是温安年,我想就算是我掉进了水里,温安年也不会跳的。

    程朗满意地说:“不错,出去一趟,看得出来,你收获不少,游客对你的评价反馈到我这里都是很不错的,尤其我的哥们杨之放,更是打电话向我表扬了你呢。”

    “什么,杨之放是你的哥们?”我惊异道。

    “对啊,你独自带团,我有些不放心,当然不是对你的工作怀疑,是怕你触景生情万一想不开,我就拜托我这个好哥们帮我看着你,一路上,他没少给你添麻烦吧。”程郎说。

    打着灯笼也难找这么好的头啊,我感动地说:“没有没有,倒是我给他添了不少麻烦。”

正文 第二十九章:蜗婚(29)

    贤芝开着她的宝马在马路对面等我,她穿着和贝嫂有的一拼的高跟鞋,穿着雪纺碎花裙,戴着墨镜,倚靠在她的宝马边,真有范儿。

    贤芝摘掉墨镜,说:“走,姐们上哪逍遥会去?”

    “先去吃点东西吧,然后去苏荷酒吧,商量下我们的计划。”我说。

    “得勒,我就等着你说话了,先去吃点甜品,再去喝喝酒,耍耍帅哥,探讨我们的前妻又或的计划,顺便晚上再……”贤芝搓着手乐道。

    真羡慕贤芝,每天的任务就是花钱取悦自己,我说:“贤芝,你也别玩得太过了,郑兆和每月给你这么一大笔开销,你好歹也要稍微像个妻子的样子哦。”

    “好,吃完饭酒足饭饱我们就开工!”贤芝说。

    出了餐厅,天已经黑了,我们去苏荷酒吧,贤芝说请我喝酒,我可不敢喝酒了,稀里糊涂的回家秦汤汤又要整我了。

    我和贤芝坐在吧台前的高脚椅,双双看着正在调酒的杨子晚,他一见我们就腼腆的笑笑。

    贤芝双手撑着脑袋望着杨子晚清俊的脸,说:“那个秦汤汤多大?”

    “20岁,还没有到法定的结婚年龄呢,现在做小三,要趁早,老了就只能被小三了。”我说。

    “我倒有个想法,你看他,这个小男生,不是也只有20岁吗?他长得多可爱啊,你把他带回家,好好气气温安年,他能泡小女生,你也带个小男生回家过夜,这就叫做激将法,我就不信温安年就一点也不在乎。”贤芝邪魅地一笑,说。

    天啊,真亏贤芝说的出来,我掩住面,压住自己的惊诧,我说:“姐姐,亏你想得出这个馊主意,他这么小的男生,我能做这事吗?”

    “有什么关系,不过是演演戏,你看他样子,多可爱多听话,再说我们给他钱,怕什么。”贤芝无所谓地说,还笑着端详着杨子晚,多像是青蛇。

正文 第三十章:蜗婚(30)

    “这招真的能有用吗?温安年会生气吗,我估计我和哪个男人在一起他都不会吃醋。”我垂头丧气毫无自信。

    “不会不会,你太不了解男人了,男人这个动物,就是一个占有欲极强的雄狮,他就算是不要你了,你是他穿过的鞋,他也不希望别人来穿你的,哪怕是双穿过扔掉的破鞋。”贤芝说着马上又意识到不对,说:“我不是说你是破鞋,我就是比喻,说明男人的占有欲和自私,即使自己不喜欢的,也不希望被别人拿去,懂吗,何况你还找了个这么年轻貌美的男孩。”

    贤芝用年轻貌美来形容杨子晚,我彻底服了。

    办法倒是不错,实施起来就有难度了,杨子晚能同意和我演这场戏吗?贤芝拍拍匈部说包在她身上。

    无辜的杨子晚用清澈的眼睛望着我们,说:“二位喝点什么?”

    “喝你!”贤芝说着,招手让杨子晚把脸凑过来,说:“帮姐姐演场戏行吗?报酬好说。”

    “演戏?什么戏,演谁?”杨子晚清秀的面庞紧张了起来。

    “你紧张什么,你就演西门庆,她演潘金莲。”贤芝拍拍我的肩膀。

    我慌忙解释说:“不是这样的,贤芝姐,你别吓着人家了,你都扯到了《金瓶梅》上去了,杨子晚,是这样的,我被我老公抛弃了,他爱上别的女人了,我只是,想你能假装扮演一次我的男友,去我家里玩,我想好好气气他。”

    “就这些?”杨子晚问。

    “对!就这些!”我回答道。

    “好,我帮你,反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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