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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背后静静的,是种静得可怕的感觉。
忍不住回头一看,只这么一会,他就不见了?回宫了?
停下脚步,远远地望着那里。似乎看到竹林间有团黑黑的东西,那里象倒着一个人。
“那是阿明?”
心中有种不妙的感觉。折身跑回去,越近越看清,是四爷倒在地上。这一刻,她再也逃不掉了。
“阿明!”
四爷双目紧闭,满脸青白地倒在地上。
抱起他的头,他浑身冰冷,牙关紧闭,气如游丝。用力掐他的人中。可是并不管用。
怎么办?这荒郊野外的。
想起神兽眼泪。那是神药,一定可以救他。拿出来,给他灌了一口。然后扶着他的背心。给他运修元神功。
“小猪。”
终于,他嘴唇蠕动。轻轻唤了出来。
“阿明。”
他靠在她怀里,吃力地睁开双眼,感觉到在她怀里,青白的脸上泛起个笑,“小猪,你回来了?”
“我回来了。”只是不明白,为什么他叫她小猪。
他冰冷的手握着她柔软温腻的手,开心地笑起来,“是你自己回来的,不是我强迫的。”
“是我自己回来的。”
姣娇哭了起来。见他倒在地上那一瞬,她有种天旋地转的感觉。上天要把他们绑在一起。她早早地逃跑,要遇到他。他放她走了,他却难过地晕倒了。
“如果,你要我死,你就走。如果你要我活,不论发生什么事,都不要走。我的命在你手上。”他笑着,顽皮地说。
姣娇哭得更厉害起来,他的寿命本来就不会太长的。这话让她好酸楚。
“如果你的命在我手上,那我希望你不要死,永远都不要死。”
他开心地抚着她脸上的红色胎记,“谁把我的小猪变得这么丑?不过这样丑,我更放心。别的男人就不敢喜欢你,靠近你了。”
“走吧。你该回去上朝了。”姣娇投降了。既是跑不掉,只有面对。
静因大师说得对,知道得多,越想防备和改变,结果越适得其反。不如跟着心走,只要问心无愧,便能心安理得。
“那你亲亲我这里。”他握着她的手,指着自己的嘴,坐在地上耍赖。
姣娇满脸通红,看天色还麻灰着,四周没有人,快速在他嘴上印了一下。他抱紧她,长长一吻,她快憋不过气来,但他却精神了起来。
良久,他满意地为她拭去泪,道:“你等我。”
刚才他以为自己肯定死了,那一瞬觉得心不跳了,气不通了。谁知她回来救活了他,还给了他继续生命的力量。一活过来,他就恢复了生龙活虎。飞速回到城西门里,牵了匹白毛汗血出来,载着她往北园外的郊野而去。
“你上朝会不会晚?”马背上,在他怀里,她担心地问。
“我让人带信进宫了,给皇阿玛请个假。今天一天我都要陪着你。”他觉得自己从来没有这样轻快过,和她在一起,他什么都可以不乎,哪怕是王室爵位。
“若有大事怎么办?”
“现在,我真想有个冒牌的四贝勒爷代替我的话,我就可以和你隐居乡野,自由一生。”从来没有这样的渴望,只希望相守,不需要别的牵绊。
姣娇不啃声。有个冒牌钱格格,已经够恐怖了,真要再有个冒牌四贝勒爷,这天下不知会乱成怎么样。
他真的不嫌她丑,这就是真的缘份。她知足了。
“北园现在是我的了,叫圆明圆。”无论好的,坏的,他都要和她分享。
姣娇回头看他一眼,脸上充满喜悦,问:“圆明圆?”
“是的。这个名字,皇阿玛建议的。他希望我在佛道研究上有所成就。”
圆明圆果然归宿于他。无论发生什么风波,历史以它本来的轨迹向前行。
***
圆明圆北面的郊外,一座农舍里。
屋里有收拾过了的痕迹。红梅已经走了。
四爷心中更加轻松。
“我们先住在这里。圆明圆里的假钱格格还在。”
“屋里好整洁,有人在这里做过?”
“她走了。离开京城了。”
想起昨夜听得,洪姑娘说要离开,原来她在这住过。
阳光浅浅地照在农舍外的柳树上。
姣娇里外看了看,很喜欢这里,四周是田野小径,一派农庄生活,舍院小巧紧凑,里外种满了竹子和柳树,地上沙平整洁,正面有三间屋子,侧边搭厨房和净房。这实在是个种田隐居的好地方。
回到屋里,他竟然在收拾屋子。听到她进来,他认真地说:“今天,我要娶了你。”
姣娇脸上通红,低着头,道:“我长这么丑,你真不会后悔?”
“不会!”
“如果有天你当了皇上呢?会不会嫌我这样子有损国威?”
他身子一颤,认真道:“如果真有那一天,你就是我的皇后。”
姣娇微眯双眼看着他,这世上真有的真情,而碰巧让她遇上了,而且他将来还是皇上。他让她觉得好幸福,可这幸福却有点不真实的感觉。
“你不信?我以血对天起誓。”他拿起桌上一把水果刀,飞快一下往手指上划去,一道血光飞溅出来。
“我爱新觉罗胤祯对天起誓,今生今世对钱姣娇都不离不弃,永远爱护。若有誓违,必将身首异处。”
姣娇张圆嘴,他疯了?发这么重地毒誓。
“哐”地一声,内室传来声响。
“谁?”四爷拿着水果刀走进去。
红梅抱着个布包,从屋里的一道布帘后怔怔地走出来,她本来在收东西,准备离开,没想到四爷他们这么早就来了。本想躲避一会,再悄悄离开,听到他们情深意真,四爷发毒誓,她惊得把布帘后的一个东西碰掉了。
“红梅?”
“洪姑娘?”
红梅表情呆滞地看着他们,四爷说今天就要娶这个丑女子。这世上,再没比钱姣娇幸福的女人,都丑成这样,四爷还能为她放下一切,喜欢得发疯。
爱物及乌——
恐怕是她这辈子都求不到的东西。
“我走了。祝福你们白头偕老。”
她挽着布包,走出去,不敢回头看屋里。她在这里住了几年,这里有她太多的记忆和相思。
“洪姑娘,你准备去哪里?”姣娇有些担心地追出去。
“我回老家。早想回去伺候爹安度晚年了。”
院子外的槐树下系着四爷心爱的白毛汗血马,还记得他救她那次,就是这马托着他们走了很远。心里一疼,她飞快跑了出去,再慢一点,就要碎倒在他们面前,绝不能让丑八怪看到她的败得一无是处。
姣娇要叫住她,四爷举手阻止了,见红梅出了扉门,才小声道:“你若留她,反而害了她。”
姣娇低下头,明白他的意思,洪姑娘很爱四爷,可是四爷却不愿爱她。望着他斜扬的英眉,挺直的鼻梁,心里有些不能相信,历史上那个色鬼四爷,竟然能如此纯情。
他一把抱起她,走进里屋,笑道:“我说了,今天要娶你的。”
“不行。”
“怎么不行?”
四爷看她紧张的表情,一下明白过来,笑道:“你在屋里等我。”
“你去哪?”
他出了屋里,解下马,牵着马出去了。
姣娇心想,他要去送红梅?唉。送就送吧。毕竟他欠红梅的情。
她丑成这幅样子,四爷却喜欢她得要命,是个人都会被气死的,都会骂四爷瞎了眼睛。何况红梅是个绝色美人,撞上这事,气走了,也在情理之中。(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第一一二章 成亲
站在院子里,沉思一阵。无论他现在多么深爱自己,心里还是得有个心理准备,他将来要当皇上,现在起她得准备好接受他将拥有三千嘉丽的事实。
他都这样子真心了,她还有何它求?
心平气和地走进屋里,收拾一下吧,以后就要在这里生活了。
收好屋子,已是半上午。看厨房里还有米面,还有点红梅原来腌制的咸菜,带上点碎银,去外面找乡邻买点蔬菜回来,待做一顿快乐大餐,饱吃一顿,再说往后的事吧。
舍外是条小溪,穿过一座小木桥,对面分散着几家农户,。
听说她想买点菜,一家老夫妇,带着她去屋后的菜地里,摘了一大篮子菜,还给了她几个鸡蛋。看看篮子里,土豆、茄子、黄瓜、青椒、菜豆、大葱、韮菜、鸡蛋,有这么多菜,足够了。
回到农舍里,从厨房后的水井里打了几桶水上来,拿出前世的烹饪本事,做了一桌子的菜。
中午了,四爷还没回来。该不是他出去后,遇到宫里的人,又进宫了吧?
他走时,又没说得清楚。
姣娇在院门边眺望许久,桌上的饭菜都凉了,肚子都饿得叽咕作响了,还不见他回来。
唉。这男人是风,说话做事没影。合拢院扉,回到屋里,拔了几口饭,有种没胃口的感觉,心里只巴巴的期盼他快回来。
灵魂想着前世一直守寡不愿接受男人,而今,在命运的安排下。还是喜欢上了一个男人。这感觉和前世喜欢王良成有些不同。因为有前世的经历和记忆,这一世。在情愫上似乎不该叫作初恋,当然对这身体来说,还是应该算是初恋。
因为灵魂深知男女情事,想着阿明,脸上羞得绯红。
没吃几口,放下碗,又去院门外张望守候。
四爷带着几个人,推着两大车东西回来了。
她舒口气,原来。他去买东西了。若两人真这么隐居下去,她会觉得比将来当皇后要幸福千万倍不止。
他阳光灿烂地走了进来。声音宏亮地安排着:“把东西都搬进来。”柔情蜜意地走到她面前,“我回来了!”握着她的手。她从没见他这样快乐过,他的眼里,笑容里洋溢着幸福。
那两车东西,一派红色。他出去买了两大车红红的东西回来,这就是要娶她?
他指挥着那几个人把东西搬进来,堆满在客厅的小炕上。
一个粗衫汉子放下东西,看到桌上摆着的饭菜。笑道。“你夫人正等你吃饭呀。回来得正好。”眼神里却掠过一丝奇怪。男主人长得俊美不俗,女的却长得这么难看,脸上红红的几块胎记。看着象戏台上的小丑。
姣娇脸上一红,低下头,不出声。
另两个送东西的汉子,也是一样的奇怪,这对夫妻看着很不匹配。
四爷付了他们钱,看着一桌饭菜,虽然凉了,心情大好,从炕上翻出一包东西,摊开来,却是些烧味,又找出一坛酒。
笑道:“吃了饭,我们把这屋里的许多东西换掉。你是我的新娘,穿的盖的,统统得用新的。”
姣娇看着炕上红彤彤堆到快屋顶高的衣物,布料,笑起来:“全是红色?那不是天天都得穿红衣?”
“红色好,吉祥。正配你脸上的肤色。”
娇嗔地看他一眼,他和她开玩笑,没有轻视她脸上红记的意思。心里一阵甜蜜,感觉被他收买了,这是场幸福的收买。
他端起碗饭,吃了起来,虽然有点凉,都是素菜,并不妨事。吃了几口,赞道:“味道不错。比宫里的菜更可口,以后得常作给我吃。”
“我热一下吧。冷的吃了会凉胃。”
他拉着她坐下,指着外面道:“再过几天,四月了,外面热烘烘的。不妨事。你也没吃几口吧,快坐下来吃了饭,我们好好收拾。”
第一次这样和他一起吃饭,姣娇还不太习惯,脸一直红红地不好意思得很。
“这是京城的黑鸭子,你尝一块。再喝口酒。”吃口菜,喝口酒,满脸知足。
“喝醉了,这一屋东西怎么收拾?”姣娇嗔道。
看着那堆红彤彤的东西,心里咚咚乱跳。就这么嫁给他?她真想不出来,历史上那个钱格格是怎么嫁给四爷的。成熟的灵魂安尉道:“算了,莫乱想,跟着心走。反正将来是他的人,嫁就嫁吧。不就是洞房花烛时让人害臊嘛,眼睛一闭,就跟了他去。”
听了她的话,他放下酒:“我不喝了,把酒留到晚上喝。”
他满脸春晖,从来没有这样兴奋过。当初娶福晋时,从小子变男人,虽激动和兴奋过,和这次相比,实在不同。原来的婚姻都是皇阿玛定的,他只有接受,没得考虑,还得好好待她们。这次不同,这次要娶的是他用生命来爱的小猪。
想到第一次认识她时,他仰头大笑起来,现在还不要告诉她,等晚上再告诉她,吓她一跳。
姣娇看他吃饭,都发着花痴,觉得好笑。男人犯起疯来,跟女人一样,象个神经病。
呵呵。被他传染,也忍不住笑了起来。虽然笑的原因不同,但欢乐一样。
吃罢饭,两人就开始攻克那堆高耸的喜物。四爷拆旧的床帐、被单,他那不是撤,是破坏,抓着拉着,撕着,怎么拆得最快就怎么拆,拆完了,地上堆满破烂的布块。
姣娇嗔道:“你好好拆,就是不用,也可以送给别人。撕这么烂,只有当抹布,掂床板了。”
四爷点点头,是太破坏了点,用根布条,将撤下来的东西裹紧绑好放到右边屋里的角落。
他很细心,还特地买了许多红色的剪纸和红绳结,把屋里到处贴满红双喜,床头上吊了一米多宽的同心结,屋里立即喜色温馨起来。
“我们来挂鸳帐。”
他结过几次婚了,对婚房的布置从没动过手,却很有经验。
姣娇脸红红地和他一起挂上红色的新帐,又套好被子。
“这是红烛,这是喜服,这是盖头。”他一样一样地清点。
客厅小炕上的东西,慢慢变矮变少。天黑时,终于收拾好了。
几间屋里都燃上一对半米高的大红烛,显得更加喜庆祥和。
“太匆忙。没有厨子。晚上这餐——”他抱歉十足。
姣娇端上热好饭菜,低声道:“哪要什么厨子。这才是真正的日子。”
“是呀。这才是真正的生活。宫廷里的生活,常常给人一种不实在虚华感。”他感慨地道。
一天下来,她更了解他。他不象历史上写的那样阴冷,刻薄。他的朴素不是装出来的,他是真的朴实的人。越了解,心里就越认可,越认可,就有种越来越不能离开的感觉。
晚饭吃得很快,因为要洞房了,四爷已经迫不急待,帮着她收拾好碗盏,他这辈子从来没有下过厨房,从来没有洗过碗,可是在娶钱姣娇时,他什么粗活都干了。
从厨房回到客厅,他激动地说: “我帮你穿喜服吧。”
“不。我在里屋换。你去右面的耳房。”姣娇把他的喜服放到他怀里。羞涩地关上里屋门。
历史上再没有这样草率的成亲吧?也没有这样不成章法的吧?
铜镜里,她望着脸上的红记,感觉它们不是丑陋的痕迹,是她生命中的幸运符。
换上喜服,盖上盖头,坐在喜床上。他穿着一身新郎服,胸前挂着大红花,推门进来,牵着她走到正厅,对着一对高烛,自己主持婚礼,边拜边唱:“一拜天地,二拜高堂,三拜,夫妻对拜。”
拜罢,四爷笑着一把抱起她,道:“夫妻入洞房。”
她幸福地蜷在他怀里。
进了卧室,他把她放在床上,又变戏法一般拿出一碟花生、桂圆、红枣、莲子,边往床上扔,边唱道:“愿新婚夫妻百年合,永浴爱河,早生贵子。”
一颗红枣落在她怀里,掉到她双手上,小心捧着它,幸福溢满心喉。希望这一生,能象这粒红枣一样甜蜜。
他拿着一根挑竿,“忽”地一下挑开她的盖头,看她脸红得跟猴子屁股一样,笑着拿出一对银酒杯,倒上两杯酒,继续唱道:“夫妻喝交杯酒。”
姣娇瞅他一眼,这结过几次婚的男人,真是不同,什么都懂的。自己给自己主持婚礼,堂而皇之,有模有样。
“娘子。来,喝了这杯酒,以后咱们就是两人一命了。”
“别瞎说。”
“为夫怎么敢瞎说。就在今早上,天还没亮,你那一走,不是要带我这命走吗?以后,咱俩就是两人一命了。”他把一杯酒放到她手上,两人交臂欢饮。
饮罢酒,他拿开酒杯,还记着床上扔有东西,一一捡寻干净,放到桌上的碟里,才一只手扳着她的肩,一只手把着她的腰,把她放在怀里,认真地看着她,良久,道:“为夫一直很奇怪,怎么跟你在一起,就格外宁静快乐。”
“妾命贱,命里只带有寻常人的宁静快乐。”她低头娇声道。
“告诉为夫。你怎么变成这样子的?”他心疼地抚着她的脸,早想知道这一年来,她是怎么过的。(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第一一三章 洞房
“那晚——”
不是她不愿说,而是事情太复杂。反正傀儡蛊已净。以后娘亲找不着了。就省了这段吧。
“你说呀,为夫快急死了。”他真的发急。
“那晚,我在北远山舍西厢屋里,发过心痛后,听到外面很乱,象伊阿松在外面叫我一声,就开了门,开门一看小铁子和毛栗子倒在地上,低头拉他们,却象中了迷香,晕了过去。醒来,头顶巨痛无比,已经被个和尚救到翠微山上。”
“那你一直住在翠微山上?”
“和尙说我头上伤得很重。那时眼睛也瞎了……”
四爷听到她眼睛瞎过,双眼一潮,心疼不已,“后来?”
“那和尚是个高僧,若不是遇到他,我天灵盖被人打碎,根本活不了。他救活了我,后来带我去了长白山冰雪山上,在山上寻找冰天雪莲和冰天神兽。”
四爷象听神话一样,听呆了,她那番生死之遇,虽然太神奇,可是太险了。
“在山上住到次年二月了,还没找到神药。我以为眼睛不可能再能重见天光,都认命准备做一辈子瞎子了。可是那天,屋外来个小野兽,它很有灵性,拖着我去屋后给它打果吃……”姣娇现在还很遗憾。“只可惜我没看到四眼神兽长什么样子。”
四爷恍然大悟,“原来昨天找你谢恩的何大娘,也是你用这神兽泪给治好的?”
“正是。我哪有治人的本事?不过是得了机缘罢。”
说到这,姣娇一下想起,早上遇到四爷后。把白天何大娘请吃饭的事全给忘了。心里不由一阵惭愧,明日需去何大娘赔个不是。
四爷惊喜地问:“早上。你给我吃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