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心用力一枪,双手由于后座力向上微抬了一下,子弹顺利地弹出枪管,毫无意外地……打偏了。
“呵。”
阮筝听到身后一声轻微的嗤笑声,恼羞成怒地瞪了对方一眼。徐天颂收起笑意又贴了过来,抬起阮筝的手再次瞄准:“初次打枪的人都会犯这个错误。子弹出膛的一瞬间由于巨大的反作用力,你的手会不自觉地向上抬。所以瞄准靶心的时候不能对着正中,而是要略微向下一点。这样才有可能将子弹打在正中。当然,以你现在的水平,不脱靶已经是巨大的进步了,不能对你要求太高。”
徐天颂说着说着,眉头微微皱了起来:“你的心跳怎么这么快?”
阮筝没说话,就听对方话里有了几分笑意:“怎么了,把我当成阿琛了?美国是个开放的国家,你们从前在那里应该玩得很疯吧。”
他话里的意思再明显不过了,阮筝回头狠狠瞪了他一眼。可她什么也不能说,不能告诉徐天颂其实她跟徐启琛连床都没上过。唯一的一个吻还是上次在他的逼迫之下才接的。
徐天颂丝毫没在意那个白眼,饶有兴致打量着阮筝,半晌语出惊人道:“阮筝,你跟阿琛生个孩子吧。”
“啊?”阮筝目瞪口呆。
“你看,他虽然人还在美国,但很快就会放假回来了。到时候你们可以先生个孩子玩玩,等两年后阿琛毕业了你们举行婚礼的时候,你们的孩子也可以参加了。听听这意见,多美好。这世上可没几个孩子有这个福气参加父母的婚礼。当然,现在这样的孩子也是越来越多了。但不管怎么说,这个提议还是很棒的,不是吗?”
阮筝觉得如果杀人不犯法的话,徐天颂此刻肯定已经让她打成蜂窝煤了。他到底是故意的还是突然间脑洞大开犯抽抽了?
强忍着杀人的冲动,阮筝咬牙问道:“你为什么突然提这个?”
“因为我想抱孙子了。”
徐天颂这话一出口,突然就听得耳边传来一声枪响,里面似乎还夹杂着玻璃破碎的声音。他目光一凛,就见阮筝吓得脸色发白站在那里,手里的枪已经掉在了地上。
应该是意外。徐天颂马上探头查看。准备台到靶子中间的那一片空地的墙根处掉落了一些碎片,像是被打破了一只顶灯。肯定是刚才阮筝一时手抖不小心扣动了扳机,打碎了一盏灯。
“这么斜的角度,你是怎么打上去的?”
阮筝没有说话,脸色依旧白得如同一张纸。她踉跄着后退了几步,突然转过身,脚步匆匆地往门口走去。徐天颂皱眉看了一眼,迅速跟了出去,冲外面的工作人员吩咐了一句“收拾一下”,就跟着阮筝离开了。
阮筝的大衣还留在射击室里。徐天颂走得匆忙,只顾得上拿他的外套和阮筝的提包。两人一前一后走进大厅,温度一下子低了下去,阮筝冻得连打了两个喷嚏,脚步刚刚一停,一件外套就已经披在了她身上。
阮筝不用抬头就知道这是徐天颂的衣服,她连声“谢谢”都没说,快步走去搭电梯。两个人一路无言回到办公室,徐天颂跟约好的客户出去吃饭谈生意,留下阮筝在办公室里继续生闷气。
气了一个多小时后,阮筝终于觉得自己有点莫名其妙了。虽然准公公催她跟徐启琛赶紧生孩子有点过分了,但她也没必要这么动怒吧。她觉得这一切都得归结在她根本不爱徐启琛身上。让她跟个gay生孩子,简直是对她的污辱。
想通了这一点后阮筝心情回复了正常,这才想起刚才那件外套还没还给徐天颂呢。她看了看挂在椅背上的那件深色西装,再看看大门紧闭的董事长办公室,想着他只穿了一件单薄的衬衣出去,不免有些不好意思。
这把无名火来得太奇怪了,以至于后来的事情都有些失控了。
那天下班的时候,阮筝顾着脸皮搭徐天颂的车回家,顺便将西装外套还给他。最近这些天其实阮筝也很少见到他,他通常总有应酬,每天忙到半夜才回家。像今天这样准时下班的日子已经不多见了。
阮筝坐上车后主动开口道:“爸爸今天怎么这么早就下班了,没有饭局吗?”
徐天颂适时地打了一个小喷嚏,拿手帕捂住了鼻子,片刻后用带了点鼻音的声音回答道:“因为我的外套让人拿走了,我有点感冒了,提早回家吃点药。”
阮筝不好意思地笑笑,心想这男人真记仇。徐天颂继续说道:“其实刚开始打枪脱靶是很正常的事情,你不用放在心上。我早年第一次拿枪时,师傅说让我打对面那个汽水罐,结果我直接就打到了隔壁天台的晾衣绳上。正好有个女人上来收衣服,看到满地衣服落在泥潭里,气得骂了一上午。”
“噗。”阮筝一想到一个包租婆样的女人骂骂咧咧的样子就忍不住笑了出来。徐天颂见她笑得开怀,也在一旁陪着微笑起来。他笑起来的样子真是好看,简直像一股暖流能把人心都融化掉。阮筝长久以来设立了坚固防线的心墙,似乎有种被敲裂的迹象。
她赶紧将头撇开,没话找话道:“那你当时多大?”
“七八岁吧。”
阮筝立马有些泄气:“那我可比上你,你七八岁时的枪法就比我好。我今天差点闯大祸,要是那子弹再偏一点,打到你或是打到我自己,后果……”
“看来我还是想得太好了,女人还是不要碰枪的好。今天是我不对,不应该带你过去。”
徐天颂的语气一放软,阮筝立马打蛇随棍上:“爸爸你要是觉得抱歉的话,不如带我去玩别的吧。”
“不行。”拒绝得干脆利落。
“为什么,我还没说玩什么呢。”
“玩什么都不行。”她一开口叫他“爸爸”,徐天颂本能地就觉得肯定没好事儿。
阮筝有些不高兴了:“真是无情,害我吓得半死,却连点补偿也没有。自己整天玩到半夜才回家,一次也不带我去,小气鬼。”
徐天颂觉得她一个人嘀嘀咕咕的样子十分有趣,便顺嘴问了一句:“那你想要玩什么?我去的宴会既无聊又乏味,你肯定不感兴趣。”
“你又没带我去过,怎么知道我不敢兴趣。明天就是圣诞节了,你就带我去一回吧。我好久没参加舞会了,衣柜里的礼服都要发霉了。”
“不行!”徐天颂依旧干脆果断地拒绝。明天圣诞夜确实有舞会,但他不会带她去。那里的男人个个衣冠楚楚人模狗样,但那包裹在华贵礼服下的心,却都是肮脏无比不忍直视。把阮筝带过去,无异于送羊入虎口。
“为什么?”阮筝抗议的声音越来越大。
“因为阿琛不在,没人带你入场。”
“那你呢?”
“我有女伴,你别来当电灯泡。”
作者有话要说: 哈哈,不正经文案里的内容终于出现了,不过没有最后一句,那应该能当成阮筝的内心独白吧。话说打枪这一段不能算肉汤,最多只能算个蔬菜汤哈。肉汤还在炖,过两天就上,别急哦。
☆、刺激
徐天颂的最后一句话深深伤到了阮筝的心,以至于接下来的半个月她都没给他好脸色看。
徐天颂依旧每天早出晚归,很少再跟阮筝遇上。两人除了能在办公室偶尔撞见外,几乎没什么交集。
城市里过节的气氛越来越浓厚。元旦和圣诞已经成为商家打折的一个重大时机,基本上每个商场都推出了打折促销活动。按照往年的惯例,这股风潮至少要延续到新年。
阮筝因为天气寒冷担心哮喘复发,几乎没有出门。但她毕竟也是年轻姑娘,对于逛街购物有着本能的向往。整天只能窝在徐天颂金碧辉煌却缺少人气的豪宅里,令她越来越感到厌倦。
这期间她只跟顾知桐出去过一次。对方约她去喝早茶,阮筝接电话的时候徐天颂难得在家吃早餐,恰巧就听到了这个电话。阮筝斜眼扫到徐天颂略有些严肃的脸,忙不迭地答应了下来。
那天她出门的时候心情特别好,脸上洋溢着少见的笑容,连走路的步子都轻快了很多。这一切自然尽收徐天颂眼底。阮筝潜意识里觉得这个刺激会起作用,索性那天玩到很晚才回来。她先跟顾知桐去喝早茶,吃完了又去看电影,随后还一起去逛街买东西,晚上再一起吃饭闲聊,闹到快十二点才回家。
阮筝曾经打算哪怕再跟顾知桐出去也不让他再送到家门口了。但为了给某人一些刺激,她完全没有拒绝顾知桐送她回家的请求,并且在对方将车开到徐家大门口时,特意又坐在车里跟顾知桐聊了一会儿。
随后她带着一脸欢快的笑容踏进花园,抬头一眼就看到徐天颂房里的灯亮着。
她觉得自己这么做实在有些幼稚,但不自觉地还是这么做了。三天后的新年聚会对她来说太关键了,她必须想尽一切办法出席。那里会有猎物在等着她,阮筝有自信只要让她走进会场,就一定能抓住她想要的。
她甚至想过如果徐天颂还是拒绝带也出席的话,她会一个人租车前往,到了宴会现场再亮出青膺未来掌门人未婚妻的身份。那场订婚礼不少人见过她,她的这张脸就是最好的邀请卡。
对于利用顾知桐来达到目的阮筝觉得有些抱歉,但事到如今她已顾不得这许多。她来徐家快两个月了,尽管一切还在掌握之中,但她觉得自己的心已经变得越来越难控制了。她必须尽快完成自己的计划,早日离开这里。只有远离那个男人,避开他那令人心悸的俊美容颜,她才能下定决心将内心对他的愤恨十倍百倍地加诸于他身上。
顾知桐这颗棋子很快就起到了效果。只隔了一天徐天颂就有所行动。宴会开始的前一天早晨,徐天颂又一次留在家里吃早餐。用餐的时候阮筝就坐在他旁边,不住地用眼角的余光去瞟他。徐天颂切了一片煎蛋放进嘴里,嚼了嚼不由皱起了眉头。他放下刀叉转头看阮筝:“现在去做碗炒饭过来。”
阮筝:“为什么?”
“如果想早点跟我出门的话,最好别问太多为什么。”
阮筝立马从椅子里跳起来,二话不说进厨房找食材做了碗快手炒饭出来。冰箱里材料很齐全,她做得也很用力,不到半个小时两份香飘四溢的炒饭就端了出来。
徐天颂优雅依旧,哪怕是吃炒饭这种有些平民化的食物时,举止神态还是保持着特有的从容淡定。阮筝端着自己那碗吃得飞快,放下碗之后就直勾勾地盯着徐天颂。徐天颂本想细嚼慢咽,被阮筝的视线逼得不得已加快了速度,吃完后往楼梯口一指:“去换衣服,给你十分钟。记得多穿点。”
“我们这是要去哪里?”
“去商场。”
阮筝上楼去换衣服的时候心里还犯嘀咕。徐天颂一大把年纪的人了,有时候倒也有孩子脾气。难道知道她跟顾知桐去了商场,所以也非要带她去一次,好让她有所比较?可他凭什么要跟顾知桐比呢?他又不是她的丈夫,他充其量也只是她的公公罢了,还是准公公。
十分钟后阮筝下楼来跟徐天颂出了门,等到车子开到目的地后,她深深地觉得自己真是自做多情。徐天颂带她来的根本不是她平时经常去的百货大楼,而是一整栋充斥着精品定制服装店的高级商场。
那里的品牌店一般不对外直接营业,来这里的顾客必须先加入会员,而且来之前要预约。通常预约需要等一个星期左右才会排上,但阮筝从接待他们的女店员脸上的表情里读出来,徐天颂根本连约都没约,直接带着她杀了过来。
所以说有钱就是好,可以享受无数别人没有的特权。即便他没有预约,即便他挑剔又龟毛,即便他不允许那些女店员量他的身材给他订制西服,可她们还是一窝蜂地凑过来热情地服务他。从递咖啡到送目录,忙得不亦乐乎。
一方面自然是因为徐天颂是少见的大豪客,有钱有势到令人无法不心动的地步。另一方面也得益于他出众的外表。阮筝不止一次看到那些女店员从他身边走过时微红的脸颊,她甚至还在去更衣室的路上看到两个女店员凑在一起说悄悄话。从她们爱慕的眼神里阮筝读出了一切,啥好都不如长得好。
阮筝被带来这里是为了挑选明天出席晚宴时的礼服。几位女店员热情服务,从她的身材到身高一一考量,最终挑了十来件送到阮筝面前。因为急着要穿来不及现做,只能拿店里的存货先给她试。阮筝的身材还算不错,但也没到什么衣服套进去都合适的程度。她挑出几件明显与她身材不相符的,又进更衣室试了剩下的,最终在一套桃花红和一套宝蓝色中间犹豫不决。
桃红艳丽宝蓝端庄,似乎哪一套都不错。她有些拿不到主意,正在考虑中,徐天颂已经走了过来,吩咐店员道:“两套都包起来,顺便替她挑些配饰鞋子什么的。”
几个女店员自然欣喜地答应下来,巴结着去找适合阮筝穿的鞋子。徐天颂趁人都走后冲阮筝轻声道:“明天就穿桃红的去。”
“为什么?”
“漂亮。”徐天颂扔下这句话后,出去接了个电话。挂了电话后他想起阮筝第一次去青膺的情形。她穿着一身粉色的套装,支着脑袋靠在他的书桌上,那种有点野性又充满性感的气质,真是令他难忘。他一眼就看出阮筝更适合那套桃花红的礼服,但她既然都喜欢,那就一块儿买了吧。
或许有一天他会发现,阮筝穿宝蓝色一样出色,会有一种别样的风情也说不定。
两人买完衣服后直接一起去公司上班。到公司的时候已经是早上十点。庄严有些意外这两人竟一同迟到,看他们的目光少见地露出一丝探询的意味。阮筝只当没看见,坐下就开始工作。徐天颂走过庄严的办公桌边上时,顺手拿起一份文件在他脑袋上打了一下,轻飘飘丢下一句:“认真工作,别开小差。”
庄严自打进了董事长办公室后还没这么被训过,自嘲地笑了笑后也埋头工作起来。阮筝跟徐天颂依旧保持着话不多的状态,一直到第二天两人提前下班搭电梯的时候,阮筝才忍不住问徐天颂:“晚上您要带我入场吗?”
通常女宾都要挽着男士入场才是。尤其像她这样的社交新贵,如果身边没个身份体面的男士作陪,很容易让人误会她是来现场寻艳遇的。
徐天颂却无情地拒绝了她:“不会,我找了个朋友带你入场。”
“你朋友,我见过吗?”
“也许见过,谁知道。不过现在要关心的不是这个,我们这会儿要去香港,你做好准备没有。”
“什么?”阮筝惊得下巴都快掉了。他这人做事情永远这么不打招呼吗?“不是说就在本市举行吗?”
“换地方了,如果你不想去香港也没关系,你可以让人送你回家。”
“不不不,我去我去。”在哪里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她能见到想见的人就可以了。
“那我们现在要去机场?”
阮筝问这话的时候电梯门已经开了。她匆匆跟着徐天颂走出去,对方没回答她的问题,带着她走过一段地下通道。徐天颂腿长脚长,步伐也很快,阮筝跟在后头只能一路小跑着,才不至于被他甩得太远。
走出通道后阮筝发现他们站在一片空旷的广场上。强烈的冷风吹来,冻得她直发颤。她拉起衣服领子缩着脖子四处看了看,发现他们此刻正站在主楼前面的人工湖的一侧。在她的面前停着一架小型的直升飞机,螺旋浆已开始缓缓地旋转,带起一阵阵强烈的冷风。人工湖的湖面也被吹起了一阵阵涟漪,波浪由远及近荡了过来。
徐天颂回过头,身形格外挺拔俊朗。他眼角微微飞扬,冲阮筝愉快道:“不,我们就在这里搭飞机。”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喵妹子扔的地雷,亲一个先。我以前就听说过,偶尔断更会触发读者扔雷这种技能,原来居然是真的!不过雷虽惊喜,我还是决定要日更。因为昨晚就断更了一次,结果晚上我居然就做了个神奇的梦。梦里我女儿(可我根本没有女儿啊!)病了,要带她去医院看病,可我惦记着已经断了一天了,绝对不能再断第二天。于是在孩子她爸去准备的间隙我拼了老命地更了文,还被我爸臭骂一顿。想不到断更的威力这么大,以至于我一晚上都没睡好。我果然是有M体质吧。
☆、情敌
阮筝和徐天颂到达香港时,已是华灯初上。
她坐上了来接他们的加长车,先去了徐天颂在香港的某套别墅。前几天预订的那套桃花红礼服已经一并送了过来,造型师化妆师整装待发,带着一脸亲切的笑容正在屋里等着阮筝。等她梳妆完毕后,徐天颂领她去见了一个朋友。
阮筝进门的时候那个男人正捧着本书坐在沙发里翻着,几乎是第一眼她就认出了他。
他们之前确实见过。订婚礼那天阮筝去后台换衣服,曾经走过徐天颂的休息室,当时有两个年轻男子陪着他打台球,其中一个就是今天端坐在那里的一位。
他微低着头,整个人显得沉稳而干练,浑身上下散发着一股端正的气息。从阮筝这个角度望过去,这个男人相当有味道,五官立体而分明,是那种传统意义上英俊潇洒的长相。他整个人修长而挺拔,即便是坐着都令人感觉到颀长的身形。阮筝觉得他站起来甚至要比徐天颂还要高大,是相当能给人安全感的男人。
和徐天颂的明艳动人不同,他是低调而正直的,阮筝一下子就对他产生了好感。
一见他们进来,男人合上书本站起来身来,客气地冲阮筝伸手:“你好,我是郑楚滨。”
他一开口声音低沉而富有磁性,又给他增添了几分魅力。阮筝不由回头看了徐天颂一眼,那目光分明在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