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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老婆是重生的-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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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回家乡干一阵子。而乡镇服装厂那边换过来的,也可以进金土地进行培训,顺便赚更多一点钱。

常亮开玩笑的说:“我们这个厂啊,简直成了金土地的一个分厂了,而且还是不用金土地出一分钱,自已做好准备送上门的分厂。”

解决了产量跟不上的问题,大山最高兴,“你帮我们缓解了产量不足的压力,我们给你们保证了赚钱的机会,呵呵,你好我好大家都好,互惠互利。”

“现在服装流行变化太快,我们乡下人,可没有跟着流行走的眼光,也没人会搞设计,还是背靠大树好乘凉吧。跟着你们走,最起码可以保证大家的饭碗啊。”陈秀秀有些感叹,“不过,我们厂子已经建起来了,你们服装厂什么时候才能正名啊?老挂着裁缝店的名义,也不能大张旗鼓招人扩大生产。”

“快了,有人正在折腾这事,报纸上都报了,中央领导也下了批示……”

1985年4月13日,大连市工商局的一位曾在上世纪50年代中国的社会主义改造中消灭私有经济的老局长,不情愿地给中国私企第一人发放了全国首个私营企业执照。

新华社发了通稿,中国大陆的许多国家级报纸也都报道此事并作了评论:“姜维创办的光彩公司的成立,标志着销声匿迹20多年的私营企业又重新出现在印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的文件上,姜维也将作为中国第一家私营企业的经理被载入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史册。”

朝中有人好办事,头天知道了这个消息,大山立刻找到时任沈阳工商局局长的陈靖文。

四月十四日,东方元素服装公司正式挂牌。它是沈阳第一家私营企业,注册号为00001号。

新公司成立的第一件事,就是决定在电视上做广告:“我们不是第一家私营企业,但我们要做全中国最好的私营企业!”

感谢主,这个时代的人,因为产品不愁卖,国人更没有树立品牌的意识,肯花钱在电视上打广告的凤毛鳞角,黄金时段的广告,价钱也格外便宜。

哎,如果可以一下子签下十年八年的广告合约该有多好啊?董洁深感遗憾,可惜人家有规定,最多只能签上一年的合同,如有需要,一年后续签。

投放广告最好的选择,当然是中央一台了。现在一共也就几个少的可怜的频道,又是国人对电视好感最高涨的时候,随便放点什么,都有大堆人守着看得目不转睛津津有味。

模特是现成的,姜红叶。

今年十九岁的姜红叶,出落得越发漂亮了。便是她身边的工友,也常常被迷到失神。

摄影师是周灵帮忙找来的,正经获过摄影比赛大奖,在业内很有名气。“咱们红叶这样的美女可太少见了,我呀,只是把她的照片寄过去,把事情一说,他自己忙不迭就飞过来了,还一再嘱咐我不能再找别人了,一定得把这个机会留给他。”

周灵有些失笑,“我头一次见他这么性急呢,往常,就是他的朋友请他给自己留影,都得自己送上门去,还得好声好气好好商量,看来,还是美女的面子大啊。对了,红叶,他如果怂恿你做他的模特,或者推荐你去拍电影什么的,你可千万别答应。你性子太柔顺,咱不掺合到乱七八糟的娱乐圈里去,那是勾心斗角的地方,黑着呢,你可不适合。”

姜红叶只笑着点头,抿着唇不出声。

大山道:“周姨,你尽管放心,红叶姐姐才不会去呢。她对现在的生活很满意,说服她做我们的模特,可费了我们不少口舌。哦,对了,”大山忽然想起了什么,“红叶姐姐拍广告这事,先别告诉丁睿,周姨,你也要帮着我们保密啊。”

周灵不解:“睿睿不知道?为什么要瞒着他?”

“哎呀,周姨,先不急着告诉他,等广告播出来,给他个惊喜嘛。”

周灵点头答应,“你们又在动睿睿的脑筋了?呵呵,看样子,那小子又要倒霉了。”

董洁吐吐舌头,“才没有呢。不过是,不过是……哎呀,周姨,到时候你就知道了。”

广告五一正式在中央台与全国观众见面了。董洁与大山商量好的主题,四季。

春天,扎一条清爽马尾辩的女孩子,红色羊毛衫配一条合体牛仔裤,绿草茵茵的草地上,她像一阵拂面而来的春风。夏天,女孩子穿一件灰色吊带宽摆连衣裙,搭一件白色小衫,薄薄的布料,隐约可以看得出连衣裙是无肩吊带的款式,小衫无扣,前摆略长,简单系个十字,便透出十二分的舒服和清爽。素面朝天的女孩站在花丛里,正双眼微闭俯身闻花香,忽然远处有声音传来,她受惊似的直起身,左右看看,吐舌一笑,旋身,衣诀翻飞飘然远去。秋天,牛仔裤配白衬衣马甲走在落叶飘飘的林荫小路上,随意散落披在肩上的秀发,洋溢着少女最无暇的风情。冬天,用黑白手法处理,强调出一种万物萧条的肃清,收腿牛仔裤裹着长度差不到到小腿的半长皮靴,外面配一件及膝黑色风衣,说不出的一股利落和帅气。

旁白和屏幕上打出东方元素服装公司字样,并表示女孩子穿的衣服都是公司独家制作,牛仔裤是已经被大家所熟知的金土地牌,余者为公司另一品牌“东方元素”。

同一时间,在报纸上撰文,称东方元素为公司新推出的品牌,精心选择最高档舒适的面料,独家设计的时尚款式,价格较贵,面向高端消费群体,欢迎各大百货公司洽谈进货,并从即日起办理邮购业务。

画面拍的很唯美,佳人华衣两相配,广告一经播出,立刻引起轰动。

在这个很少看到电视广告的年代,许许多多人每晚八点固定守在电视机旁,只为看一眼姜红叶。男人为她疯狂,女人为她的衣服疯狂。

第五十六章 … 喜欢一个人的感觉

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感觉?

心心念念着脑子里满满的都是她的影子;总忍不住特地大老远跑去只为见她一面,一边还要谎称自己顺路经过;总想着如果可以把她藏起来就好了,那样她的美就只有自己可以欣赏了,连同性的人同她玩闹心里都在嫉妒;哎,看到别的女生都大大方方的挺正常,唯独面对她,总觉得不好意思,心跳砰砰砰那么响她会不会听到?脸烧烧的自己有没有面红耳赤?天哪,为什么和她说话我总是吞吞吐吐,急的真想给自己一耳光……

这就是丁睿的感觉。

他不知道自己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上了姜红叶,也许就在第一眼见到,她红着脸羞涩的一笑,让他瞬间想到了只活在琼瑶笔下,美得不识人间烟火的女主角。也许是辗转听到她不幸的身世,发现自己突然很心疼,生平第一次,突然有了一种想好好照顾一个女孩子的感觉,希望自己能给她快乐和幸福的时候吧。

心里装着一个秘密,夜里翻来覆去,一会喜一会恼,他终于忍不住,同最好的朋友大山吐露了自己的心事,“你可千万别告诉小洁哦,她知道一定会笑我的,拜托!”

虽然大山保证自己不会告诉别人他的秘密,而大山的信用像十足的真金,绝无让人怀疑的地方,可每次他借故去服装厂,找理由瞅上姜红叶两眼,总能瞧见董洁眼睛里的欢笑,她知道了?他怀疑,不,是确认。那个鬼灵精怪的丫头,他硬是瞧不出她哪点像个孩子了,简直比老狐狸还要精明三分狡猾十倍!

不过,那丫头有时候也蛮有用的,至少她会经常邀红叶到家里坐坐,两个女孩子坐一起咬耳朵嘀嘀咕咕就是大半天。哎,他是喜欢看到红叶渐渐变得活泼一些,喜欢看到她越来越经常的露出笑脸。可一边又忍不住担心,担心她会不会被那个小魔女给带坏。

“你也不管管小洁,你看,她性子越来越肆无忌惮了!”他终于忍不住向大山抱怨。

大山了解好友的心事,所以他只是笑着摇头:“睿睿,你不觉得你这是在嫉妒吗?”他塞过来一面镜子,“给,自己照照去,看你那一脸怨妇的表情,多难看啊!”

大山悠然自得的取笑好友,一边还有余暇整理近日厂里的收支帐目。也许因为董洁小时候身体不好,总一副病恹恹的样子,所以他分外喜欢看她露出欢欢喜喜的笑脸,喜欢看她伶牙俐齿的同丁睿斗嘴,哎,他就是喜欢宠着她不行吗?再说了,他一点都不觉得自家的小丫头有表现的很嚣张,小孩子活泼点多可爱。

丁睿总有点不安心,觉得董洁迟早得给自已捅出点大娄子来。可恨大山自已眼睛被蒙住了,怎么看怎么觉得自家的小丫头可爱。

可惜他先知却不能先觉,某日他周末回家,看到自家老爷子端端正正坐沙发上等着看电视呢。

“来来,睿睿,一会儿就该放大山他们公司的广告了,你还没见过吧?拍的特别好。”丁老爷子向他招手道:“你赶得巧,这就要开始了。”

广告?他是听过大山他们有拍广告的计划,已经在电视台上播了?他怎么不知道?

待得画面一出来,丁睿差点没跳起来,那不是红叶,他心目中的女神吗?

“这女孩子漂亮吧?大山他们真本事,也不知道哪找来这么水灵的姑娘,这可比那些电影明星漂亮多了……”

丁老爷子还说了些什么,丁睿已经顾不上听了,“爷爷,我突然有点事,出去一下。”

“哎,……”丁老爷子一个没招呼住,孙子已经一阵风卷没影了。“这孩子,刚回来又要往外跑。”

丁睿一头撞进来,连门都没敲,一脸怒气冲冲。大山心下了然,扔给董洁一个“东窗事发了”的眼神,笑呵呵一脸不解问道:“咦,睿睿,你刚走没多大一会儿,这么快又回来,是不是有什么东西落到我们这儿了?书包没带?小洁,看到你丁睿哥哥的书包没?”

董洁和他一唱一和,“没有啊,丁睿哥哥带书包过来了?我没注意。在我们家丢不了,好好找找准能找到,丁睿哥哥,放心,看你急得一头的汗。”

“我、我……书、书包……”丁睿喘得厉害。

“书包真丢了?看你急成这样,不会是半路上被人抢走了吧?”董洁瞪大眼睛,表现得很是吃惊,“书包里没什么值钱的的东西吧?”

“不是书包!”

丁睿终于喘过气来,气急败坏道:“小洁,你竟然让红叶姐拍广告?还穿那样的裙子?”

董洁从抽屉里拿出几张照片,翻出一张,自己仔细端详道:“这裙子不好吗?我觉得很漂亮啊。”

“什么?”丁睿一把抢过去,“和电视上一模一样!你,大山还有你,你们竟然瞒着我做出这种事来?”

“睿睿,我们做什么了?红叶姐姐做我们厂里的模特拍广告,大家都没有意见,你这样跳脚我才该奇怪呢。”

丁睿要吐血了,“你明明知道、知道我对红叶的感情,不用问,这馊主意一定是小洁想出来的,对不对?”

“是又怎么样?碍你的眼了?有本事你冲红叶姐姐嚷嚷去。”董洁冲他吐舌头,“就知道欺负我。呜……,哥,你看这家伙,他凭什么打上门来欺负我呀?……”

丁睿要崩溃了,“我?我欺负你?这世界上还有没有天理了,大山,你自己说,我和她,是谁欺负谁?”

大山摸摸鼻子,拿这两个孩子气的家伙没辙,小洁有时候比一个成年人都要成熟理智,有时候全然又是一团孩子气。丁睿呢,外人面前,倒也能端出一付稳重大方的架子,熟悉人面前特别是事涉董洁的时候,那十足是一个毛头毛脚的冲动小子。

“丁睿,这事好像是你的不对哦。”

“什么?我的错?”丁睿委屈的真要哭了,“大山,你不能一味顺着你的宝贝妹妹吧?从你嘴里听到一句公道话,就这么难吗?”

“丁睿,你看,事情它是这样的。”大山给他摆道理。“首先,红叶姐姐的广告拍得很美,你这样气冲冲完全出于个人的嫉妒,这没错吧?其二,红叶姐姐毕竟还不是你的女朋友,退一步说,就算她答应做你的女朋友,难道你准备把人像玩偶一样圈起来不让人看吗?……”

“等等,你停一下,哎,我说,什么叫‘把人像玩偶一样圈起来不让人看?’,你站着说话不嫌腰疼,如果换成是小洁电视上拍广告,成为许多许多男人的梦中情人,你会乐意?”

小洁还用得着做广告?大山在心里说,广告热播,谁会想不到东方元素服装公司有个天才设计师?他们名气越来越大,小洁迟早得走到台前,到时候,关注她的人只会更多。他能理解丁睿的心情,“睿睿,有些事阻止不了,发生了以后吧,咱们就不要怨天尤人了。红叶姐姐无意改变目前的生活状态,她在服装厂,平时也不出门。咱们现在是高中生,感情的事,再等两年,考上大学以后再说。到时候你心意还是这样坚决,我们一定帮忙。红叶姐姐性情好,能娶她做老婆一定是件很幸福的事。”

“那是,红叶姐姐那性子多温柔啊,”丁睿笑的傻傻的,“小洁那恶磨性子和人家根本没得比。”

董洁一副深思状,“嗯,红叶姐姐这样的女孩子,一般人想追人家也不瞧瞧自己几斤几两重。现在她出名了,太好了,喜欢她的男孩子一定许多,我得帮她参谋参谋,一定得挑个各方面条件都不错的做她男朋友才行。”

丁睿立刻急了,“哎呀,好妹妹,我错了,我错了还不行吗?哥哥跟你道歉,认打认罚您说了算。”又是打躬又是做揖,“你可不能……

大山摇头,只觉得好笑,哎,丁睿与小洁斗上,就没哪次见他占过上风,偏偏自己不吃教训,屡战屡败,屡败屡战,他都要为他的毅力喝彩了。

垂头丧气败下阵来的丁睿对送他出门的大山抱怨,“我是真的喜欢红叶姐……哎,跟你说了也没用,你又不懂!”

他不懂?大山笑笑,没有反驳。山里人家的孩子,十四五岁他这个年纪已经开始相对象了,除了个别因为家里实在太穷,或者家里负担太重,基本上大家都会在十六岁前相好人家,十七八岁的小新娘小新郎就组成了自已的小家庭。

贫困是最好的老师,生活没有宽容到允许他们像城里的孩子一样,享受无忧无虑的童年,和受教育的权利。除了少不更事的婴幼儿时期,哪个不是从记事起就开始充当父母的小帮手?

终其一生,他们向往山外的世界,却也安于山内的清贫,一代一代人,重复着日出而做,日落而息的古老的生活方式。他们身上完美的诠释了纯朴和善良这两个词汇,唯独少了另一个重要的东西——天真!

他们没有权力天真,孩子们的童年,短的就像秋蝉,转瞬即逝,他们必须学会长大,三岁的娃娃,也知道肚子饿的时候不能哭,自己忍着,忍不了就睡觉,睡着了就不觉得饿了。

如今他已经有能力回报曾经帮助过他们的乡亲,真的,该回去看看了。所有的工作都可以暂时放下,他要回家。

这个念头一旦升起,便在他大脑深处一再盘旋,心底的声音越来越响,回家回家回家……

第五十七章 … 回家(一)

在大山心里,山里边的那个小山村,是他魂牵梦萦的故乡,是一种没有办法割舍的牵挂。纵隔千里万里,亦不论时隔多久,每次想起来,都有一种温暖的感觉,都会升起一种酸酸的想要流泪的冲动。无数次梦里回到故土,任是一草一树也动人,虫鸣鸟叫亦透着一股与别处不同的亲切。

妈妈的的面容,在记忆里越来越模糊了,可他还能清楚记得妈妈离开他的情景。那天。妈妈在厨房忙了很久,跟前跟后的他向来是妈妈的小尾巴,自己懂事的搬个板凳坐灶下给妈妈烧火。妈妈做了许多好吃的,时不时抬头冲他笑笑,闻着锅里窜出的饭菜的香味,他也露出大大的笑容回敬,却见到妈妈眼角滚出泪水,妈妈说是被蒸气冲到了眼睛,于是他也就信以为真……

再然后,生活里多了董洁这个小妹妹,那所饱经风雨沧桑的老房子,曾经给了祖孙三人最温暖的庇护,却也见证了奶奶与他们的天人永隔。

还记得小学时,老师布置了一篇作文,题目就叫做我的家乡。许多同学结尾习惯性的加上几句:我爱我的家乡,我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长大后成为祖国的栋梁之才,把家乡建设的更加美好。

怎样才能把家建设的更美好?他不知道。但回家的心情却越来越迫切。

夜里,梳洗罢,董洁习惯性在大山怀里找个舒服的位置躺下,“哥,你在想什么?”她摸索着用手指抚平他不自觉皱拢的眉峰,“有不开心的事?和我说说。”

“小洁,这几天,我打算回西平老家看看。”

“哥,你想家了吧?”屈指算算,他们出来已经四年多了,其间,竟是一次不曾回去过。

“嗯!”常常想,时时想,“我们现在也算是做出了一点成绩,是时候回去给奶奶扫墓上香,也看看曾经帮助过我们的那些个老人。”

董洁能够理解一个人对家乡的感情,但说句心里话,她对那个山村的感情,不能说没有,却不会像大山这样深。

山居的日子,她印象最深的就是饿肚子和生病。挨饿的滋味,它与因为爱美而选择节食几顿不吃的感觉截然不同。她更不能忘记,有那么一段时间,死亡的镰刀如影随形,整日跟着她。如果不是那颗老山参,如果不是奶奶和大山日夜的小心照顾……

在一个地方住久了,总会产生依恋的感情,尤其是那个地方,长眠着那位值得她终身感激的老妇人,还有善良纯朴的乡亲。人,或许可以忘记和你一起笑的人,却不会忘了陪你一起哭的人。

“我还记得邻居大叔,他人最好了,每次我们家断粮的时候,他都会想办法从自家不多的口粮里挤出一些送给我们。有一次哥你生病了,我看见他明明自己只剩一瓢玉米面,却都做成贴饼子送给了我们,自己一口都没舍得吃。”年轻的时候,因为有一个病在床上生活不能自理的老母亲,亲事相了几次都不成,后来也就放下了,善良又可亲的大叔,母亲去世后,一直就一个人单过。待到后来年龄大了,没有孩子的他,把他们当成自家孩子一样疼爱。

“他还常常帮我们伺弄地里的庄稼,还有村长大叔,奶奶去世的时候,所有的事情都是他一手操办的。小洁,我们在长大,他们却一天天变的更老了,我们赚的钱越来越多,而他们,可能还要靠野菜帮衬着添饱肚子。”大山沉默了好一会儿,最后长长叹口气,低声道:“我们对奶奶的承诺,已经没有办法做到了,如果不能在他们有生之年好好报答他们,我、我永远都不会原谅自己。”

董洁蠕动着把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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