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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间有渣男(高干)-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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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办法,现在你想清高也清高不了了,谁让你被杜隋骗上了贼船,你还是随遇而安吧。”成素素知道好友的顾虑,“既然已经爱上了,就不要在意那些闲言碎语,他们不知道内情,才会误以为你是看上了杜隋的家世,大家只是落入了一种思维定势,如果我不知情,也许也会这么认为。你不用太在意,日久见人心。谁又知道那所谓的家世,正是你薄欣然避之唯恐不及的呢。”
  “素素,还是你了解我,”薄欣然开心地说,“还记得我昨天说的惊喜吗?为了感谢你,今天你来参加婚礼时就会知道了。”
  “惊喜,你确定不是惊吓?到底是什么?”
  “说出来的就不叫惊喜了,好了先这样,我在D市等你。”
  成素素第二次听见薄欣然提到惊喜,心忖不会是初恋男友秦昊宇回来了吧,只是已经分手N年之久,实在算不上什么惊喜,现在碰面大家只会是相顾无言的路人。想想也应该不会是他,他现在估计还在M国快意人生,享受成功,必是有娇艳美丽的女友相伴
  。
  想着事情的成素素撞到了前面的人,鼻子被宽背撞得有点疼,不过自己理亏,还是要赶紧道歉:“不好意思。”
  “没关系,其实应该是我说对不起,看也没看后面就退了几步。”一个深沉迷人的嗓音响起,紧紧抓住成素素这个声音控的耳朵。
  成素素抬头一看,只觉心里有什么东西在缓缓绽放,无声却动听。
  好一个英俊的男人。
  无论体型、相貌、气质、声音,乃至抢先道歉的绅士风度和极简英伦风的着装,都是成素素所喜欢的。
  除了英俊,一向善于描述的成素素竟然找不出什么词汇能够更好地形容,她词穷了,第一次词穷了。她不是没看过更帅的男人,就像她昨天在购物大厦碰到的那个花花公子,不去想本质的话,外形也是和今天这男人有的一拼的。
  但是不一样,真的就是不一样。说得老套一点,他很面善,让她看了心里舒服,觉得好像上辈子也是相识的。
  “你怎么了?”这个男人看她愣在那里,以为她被撞懵了,在她眼前挥了挥手,好闻怡人的淡淡香水味扑鼻而来。
  成素素这才反应过来:“哦,没事。”说完急忙走开。
  她实在是太尴尬了,活了二十几年,她还从未看一个男人看到傻眼过。如果说给薄欣然听,她也一定会觉得匪夷所思,这种事根本不可能发生在成素素身上。
  其实对于男人用香水,她不反感,也谈不上好感。不过这个男人用的香水很特别,前调极清淡,后调却很醇厚,有种木质的味道,缓缓钻进她的鼻子里,留下很好的印象。
  成素素安慰自己,只是一个长得好看点,说话礼貌点的男人罢了,刚才应该是她早饭吃太少,所以眼睛、耳朵、鼻子、心脏、脑子才会统统出了点幻觉。
  机舱里,成素素惊讶地发现刚才这个男人就坐在紧邻着她的座位上,不过他正在低头津津有味地看书,好像没注意到她。
  “咦。”成素素轻轻咦了一声,因为她发现他正在看的书,正是她今天带上来看的那部书——《曾国藩家书》。没想到他看书的品味和她差不多。
  男人耳尖地听到,抬头看了看她,发现两人手里的书一模一样,不禁挑了挑一边的剑眉,微笑着同她点了点头致意。
  成素素爽快地回以一笑,也低下头看书。
  可能是早饭吃太干的缘故,成素素无意中咳了几声,只是她自己看书太专注,倒
  没有发觉。
  过了一会儿,一杯水出现在面前。
  “喝点白开水,喉咙会舒服点。”男人体贴地帮她叫了一杯水。
  “谢谢。”虽然只是很小的关心,不过成素素还是有点意外,毕竟连她自己都没有注意到。
  把昨晚还没看完的部分全部看完,成素素就眯着眼睛睡着了。
  等她醒来,看到自己的肚子上盖了条薄薄的毯子,毋庸置疑,一定又是他帮她盖的。
  “你醒了?”男人乌溜溜的眼眸像一个黑洞般深邃,“我看你睡着了,怕你感冒,所以……抱歉,好像我有点唐突了?”
  “哪有,”就算真的有点唐突,这时候成素素也不会承认的,“你也是好心,我感谢都来不及。”
  快要下机了,成素素才想起她似乎忘了问这位好心男人的姓名。
  本来只是一个萍水相逢的人,不需要去问什么姓名的,只是成素素总觉得如果她不问,心里会留有一点点遗憾。
  “嗯,可以请问你贵姓?”一说出口,成素素就觉得别扭,她这算是搭讪吗?还是这么别扭的搭讪,请问?贵姓?哈,够别扭的,直接问他叫什么不就好了。
  没想到她成素素也有这么一天。
  “海洋,”男人笑起来,五官格外英挺,“简海洋。”
  原来叫简海洋,成素素把这个名字在心里咀嚼了两遍。
  这个叫简海洋的英俊男人没继续问她的名字,成素素也就没有再说什么,毕竟只是一场偶然之中的邂逅而已。
  更何况——
  “各位旅客请注意,各位旅客请注意,飞机已经……”
  这段短暂的机上旅程即将结束。
  成素素首次感到有些紊乱的心绪,好像是遗憾,又好像是满足。
  简海洋,算是这段旅程的一个美好回忆。下了飞机,成素素慢慢把这张英俊的脸抛出脑海,只留下鼻尖淡淡的怡人香气。她的人生,不需要留下意料之外的事情和莫名的遗憾。
  这世上总会有一个人,是只属于你的“遇见”。
  这个时候,成素素还不知道,那位“遇见”先生已经出现了。      
  作者有话要说:求路过看文的妹纸们吱一声,不要不说话啊,好寂寞——


☆、再遇沈翟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外面天气好阴冷啊,还下小雨。看我文的妹纸们,希望不要静默无声啊,我会更冷的,呜呜。
  今天的D市可谓是风云齐聚,各路机关大院子弟纷纷出动,为参加好哥们杜隋的婚礼而来,只不过表面上很是低调,很少有人知道罢了。
  路上一辆辆疾驰的世界名车,都足够开个世界名车展了:劳斯莱斯、法拉利、布加迪、卡宴、阿斯顿马丁……
  这么多名车,按理说一点也不低调,只不过为什么说是“表面上”低调呢?
  杜家在T市是一把手,D市在很多资源问题上要依赖T市,两市也算是互助合作的关系。刚好郊外到教堂这一段路有个工程即将开展,于是正好借着这个由头立了修路牌,设了关卡,这一天就不是什么人都能进来了。
  成素素也算有车一族了,不是买不起好一点的车,只是还没到他们这么夸张。她更看重的是车的安全性能和性价比,并不追求所谓的速度或名牌。像今天这样的景象,她可以说是第一次看见,还是拜好友薄欣然的婚礼所赐。
  太夸张了吧。成素素暗忖。
  “兰博基尼、迈巴赫、世爵、玛莎拉蒂……”成素素坐在好友派来接她的车上,闲着无聊,饶有兴致地数着过往的车子。
  又一辆奔驰超了过去。
  “至于开奔驰银色敞篷这么……炫吗?”成素素嘴角意味不明地笑,倒不是对车有什么看法,而是敞篷加车后暧昧拥吻的俊男美女可不是平常马路上常见的。
  当然,也不是没有低调一点的车子。几辆黑色的奥迪成素素看着还稍微顺眼一点,价格不论,至少外观低调了。那些橘色、银色的跑车炫得她一阵阵眼花。
  不过也有令成素素心动的车,一辆她叫不出名的,华贵的深紫色车子颇得她心。还有一辆悍马,看得她心痒痒,她挺喜欢这种风格硬朗的车子,一般人hold不住。不过她只是纯欣赏。
  “这才是我们男人应该开的车啊!”成素素所在车里的司机为悍马感叹道,看着窗外羡慕不已。
  “谁说只有男人才能开悍马,以后等咱存够钱,也买一辆开开。”成素素和司机聊了起来,“只不过那车主今天开出来就有点招摇了,还是白色。”
  司机从后视镜打量了一番成素素的衣着,撇撇嘴沉默,明显不相信成素素能买得起。估计是以为成素素作为薄欣然的好友,必定也是普通的工薪阶层。
  成素素并没有因此生气,反正她也只是随便说着玩玩。
  说实话,以她的能力不是买不起。在她看来,她宁愿用这些钱来再多赞助几个贫困地区的孩子上大学的费用
  ,或是让家人过得更安稳一点,就是用作风投基金,也比这种华而不实的享受来得好。
  这头成素素被人鄙视着,那边各路香车美女,好不惬意。
  一个长相极为可爱童真的娃娃脸男子从悍马车窗里探出头来,比了个手势:“沈爷,这路段还行,我们来一下,怎么样?”他想飚一段。
  “唐睿,你给我安分点!”沈翟开的倒是一辆极普通的车,缓缓将车窗降得更低,“我前天是怎么和你说的,今天是杜隋的好日子,你看看你叫的是些什么人,开的都是些什么,生怕别人不知道啊,专门来惹事破坏杜隋婚礼的是不是!我就知道你没季昕他们那么听话。你飙个屁!还有,不要叫我沈爷,爷听了腻味!”
  “哈哈——”唐睿被沈翟下意识的自称逗得破口大笑,脸上挂着不符合他这张娃娃脸的笑容,丝毫不在意周围被他的笑容所吸引而来的眼光。
  好在唐睿虽然猖狂,不知为何倒是蛮听沈翟的话,车速虽说不慢,倒也没有真的开飞车。
  到了那所在D市颇为有名的教堂附近的一家酒店门口,成素素才真正意识到这些称得上是龙子凤孙的魅力。
  她并不认为大多这些所谓的高干子弟比普通人生活得更快乐,因为相对于他们获得的优势,其实他们因此失去的东西更多更多。
  但他们得到的有一点好处是很明显的,就像古代的龙子龙孙一样,为什么不少人长相看似比一般人出众?
  其一,往往父方或母方的外貌遗传基因好,可选择的范围内,谁不想娶漂亮的或是嫁帅气的?其实单纯高干强强联合,完全不看长相的,并不是绝大多数。
  其二,就算遗传基因不够好,或是发生了突变,长得不够体面,也能靠那些名家手工制作的服装来尽量提升一个人的气质。
  其三,父母的言传身教也很重要。
  有几个长得惨兮兮,大概投胎时头先着地的,至少表面上气场还是足足的,在他们心中,权势就是最好的品牌嘛。
  也不乏低调之人,只是手边挽着的俊男或是美女不太低调。
  这些人一个个下车,都是一撮一撮的聚在一起走,看得出来,都有各自的小团体。其中有一群在今天来的宾客中最为耀眼,正是以沈翟为首的那一群人。
  沈翟手边已经换了人,不再是昨天成素素遇见时的那个甜美娇嗲娃娃音,而是一位艳冠群芳的妩媚女子。
  说来也怪,沈翟那个圈子的人都以沈翟马首是瞻,倒
  不是因为他家在军政商三界的地位,大部分其实是因为沈翟的个人魅力。最好笑的是,就连挑选女人的品味,也有不少人以他的女伴类型作为那个圈子里换女人时流行的风向标,这让沈翟哭笑不得。
  成素素刚下车,薄欣然的夺命追魂call已经来了。
  “素素,到了吧?时间差不多了,限你十分钟之内来322试伴娘礼服,延期一秒你就等着我的如来神掌吧。”薄欣然威胁说。
  “那好,我决定在十分零一秒的时候到达,看你拿我怎么办?”成素素一边赶紧大步走,一边跟她开玩笑。
  “素素——”薄欣然拉长音调,阴森森地说,“我人生中仅有一次的婚礼,如果因为你变得不完美,那么……”
  “仅有一次?不是明天在T市还要举行一次中式的婚礼嘛,”成素素调侃,不过怕再说下去惹急了薄欣然,马上笑着保证,“放心,我马上到。”
  虽说酒店内有四处电梯,不过今天的人实在是有点多。这不,成素素在电梯外就被一个人不小心推挤了一下,刚好角度不对,她的脚被重重地别了一下,还被那人踩了一脚。
  “诶哟,怎么回事?”成素素还没抱怨呢,对方就已经先说话了。
  成素素抬眼一看,是个身姿相貌都极为妖娆的女子,如花般摇曳生姿,正紧紧倚在身边男人的身上。唯一的缺点是,声音有点沙哑。不过成素素这个声音控,还蛮喜欢这种音质的。
  “不好意思啊,这儿太挤了,不小心踩了你一脚,对不起。”妖娆女子撅撅唇,习惯性地稍微打量了一眼成素素,说了句对不起算是道了个歉。
  “没事。”虽然脚略有点不适,好在没什么大问题,加之赶时间,成素素也随意应了句,就走到电梯里。
  说来好笑,成素素一贯记忆力不错,但是却没认出电梯里那妖娆女子牢牢贴着的男人——引发人挤人现象的诱因之一,正是昨天她刚见识过,在她心中被自动列为花花公子一类的沈翟。
  不是他沈翟长得不够帅,气场不够强大,而是对于不顺眼的路人,成素素习惯于自动忽略并遗忘,尤其是沈翟这样的渣男气颇重的男人。
  “沈,真的好挤啊,你看我都踩到人了。”妖娆女子抱怨说。
  “站直点,别老靠着我,很热。”沈翟稍微推开了一点身边的女人,毫不在意她因不满而嘟起的性感厚唇。
  成素素听着声音有点耳熟,这得归功于沈翟与众不同的浑厚磁性嗓音,不过
  她还是没认出来,只是觉得眼熟。毕竟今天沈翟一身正装,衣服、发型什么的都和昨天稍有不同。
  从电梯里一出来,成素素就往322赶。
  “素素,你终于来了。”薄欣然开心地一把把她拉进酒店房间。
  “三分零五十六秒,我没超吧?”成素素低头看了看手表。
  “神经,你还真在算这个啊,快点来试试这套伴娘礼服吧,”薄欣然轻轻拍了她一下,拿起一件糖果色礼服,“素素你最近是不是节食减肥了,怎么好像瘦了,待会衣服会不会有点松啊?”
  “胡说,我这么注重养生的人怎么可能会去节食减肥,松的话大不了后面别个别针好了。”成素素毫不在意地说。
  “别针,你想得美!那太破坏画面感了。我的婚礼不仅我自己的婚纱要够漂亮,你的伴娘礼服穿身上更要漂亮才行,”薄欣然知道成素素曾经想过增肥的往事,于是说,“知道你不会减肥啦,增肥倒有可能,只是你吃那么多,怎么就不见胖呢?想羡慕死我对不对!”
  “你的婚礼,你够美就行了,我只要能把你衬得更美,就达到目的啦,傻妞。”成素素拿起那件伴娘礼服到浴室试了起来。
  橘黄色的露肩伴娘礼服颇为艳丽,柔滑丝缎的质感,高腰的设计,穿在成素素身上颇为修身,显得腰细腿长,玲珑有致。尤其是胸下一条打了蝴蝶结的粉色缎带,凸显出她颇为丰满的胸部,看起来颇有女人味。
  


☆、各色型男

  成素素正在试礼服的当头,酒店楼上一间娱乐会所包厢内,正在展开一场纯男性的对话。
  包厢内部,或坐或躺或立着几个极为出众的男人,个顶个的出众:英俊、有型、帅气、可爱、硬朗、阴柔、贵气……反正只要是你能想到的赞美男人的词,都能在这里的某个人身上找到。
  这所有人里面,沈翟绝对是众人瞩目的焦点。
  沈翟是谁,国内鼎鼎有名的华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老总,在省内更是风头鼎盛,多少同行仰视。当然,这只是他明面上的工作,暗地里的实业就不一一赘述了。
  他的背景家世就更是让人难以望其项背,横跨军政商三界,好些都是咱们电视或杂志上天天见面的人物。不提他爷爷辈的,光说他父亲,正是省内一把手,她母亲亦是国内经济较为发达的J市的实权人物,市里的二把手,而且两人都拥有实打实的能力,绝不是尸位素餐的无能之辈。
  但以上这些,统统都不是沈翟出众的最重要的理由。
  用唐睿的话说,即便沈翟没有华谋地产的这个头衔,也没有背后的身家背景,光凭他个人的魅力,就够招人的。女人像蜜蜂蝴蝶一样往他身上叮,前赴后继,跟飞蛾扑火似的,哪怕知道迟早会被踢也在所不惜。
  沈翟还有一点好处,特别有领导魅力,永远像是领头的狮子,魄力十足。兼且做事思路清晰,有条理,点子还多,够担当够义气,这些男人们都自动往他身边凑,从小就乐意听他指挥。
  从小到大,除了几个被迫读专门院校的,但凡沈翟读哪个学校,这几个男人就非得缠着爸妈给转学到他那里,个人领导魅力可见一斑。
  “海洋,你现在才回来,我们大家都想死你了,总算把你从M国给盼回来了。”沈翟勾住简海洋的肩膀。
  “我总要回来的。”简海洋一身宝蓝色西装,更显英挺。他曾经是沈翟他们的高中同学,后来就出国到斯坦福大学了。
  “抽烟么?”严博眼角有一道淡淡的刀疤,脸型线条分明,硬朗而且男人味十足。他正是成素素所在K市的副市长,是凭着自己的实力和对K市的贡献,破格提拔上去的。
  简海洋摆摆手,表示不抽。
  “严大哥,海洋从小就是乖宝宝,有好烟应该上贡给我。”唐睿拿了烟,放在手中把玩了一会儿才点了火,朝上吐出一个个完整的烟圈。
  “乖宝宝。”沈翟玩味地笑笑,冲简海洋挑眉,显然并不十分认同唐睿的看法。
  “海洋,你回来咱们这一群人就完整了,干杯!”杜隋和其他人一样,都对简海洋的回归表现得十分开心。
  “你拿的那几个是什么奖?发明了一个叫……叫啥名来着?还有一个是攻克什么数学难题的。”唐睿皱眉,一下子想不起来,一张包子脸发愁的样子特别可爱。
  “呵呵,说这些干嘛,知道你不爱学习,名字记不住很正常。”简海洋打趣道,说着和大家干了几杯酒。
  说起简海洋,也是个了不得的人物。
  从小到大,沈翟都是众人环绕。在高中,简海洋的人气可以说是和他平分秋色。
  这些机关大院出身的子女,因为家世背景,从小就不得不低调,在校的衣食住行都尽量朴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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