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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爸爸的遗愿,日日年年。她本就是这样固执的人,总以为一切不会改变,从前的才是最好的。如今,她才明白自己的坚持有多幼稚,她差点,就让幸福在自以为是中溜走。以前受过再多的苦她都不在乎了,陆韶迟,没有放弃她。原来,她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那还有什么不满足?
韶迟的腿伤已经好得差不多,下午他开车送以陌去面试,路上的时候接到电话说医院有急事要先走。以陌独自去面试,也不怎么慌张。考官问的问题都有关游戏,刚巧以陌是百分百游戏迷,于是整场面试她对答如流,和面试官们相谈甚欢。面试结束时,她还不忘打听下久久新推出的游戏有什么新的特色,那可爱虔诚的模样惹得大家哈哈大笑。这一笑,双方心下都了然,就是对方了。
“那些报纸那么写我,你们真的不介意吗?你们不怕我会影响你们公司形象啊?”面试结束的时候,以陌反倒觉得有些忐忑不安,现在的她可谓是臭名远扬,很多公司都不会请她。
“如果公司请的是形象大使的话,一定不请你。不过现在请游戏策划,没谁比你更适合!以陌,这是公司即将推出的一款手机游戏方案,你拿回去研究下,人物剧情设置有没有什么需要改的,下周开会听你意见。”
“下下下周?”以陌接过游戏方案,这么快就上班?
“怎么了,如果嫌太慢了的话,可以提前来上班。以后你就是公司的一员,策划是综合岗,分工没那么明确,可能什么都要干,工作刚开始会有些辛苦。走,我带你去认识下同事,以后有什么不明白的就找他们。不过我提醒你,外面那帮家伙很久没见过美女了。”
以陌噗嗤一笑,顿时觉得这些同事非常可爱,自己以后的工作会很快乐。
“哇,大块头你假公济私,招这么个美女来,让我们没办法安心工作。”以陌的出现,让办公室一片哗然。
“是不是觉得我中看不中用啊,本姑娘玩游戏的时候,你们还在学校里乖乖念书呢。”以陌眉毛一挑,说道。
“宁得罪小人别得罪女人啊,你们以后可惨了。以陌你别介意,他们在高新区闷坏了,一年都没进过几次城。典型的高学历,高薪水,有钱没处花的好男人。别看他们都是传说中的‘张江男’,居家型,很专一,百分百好男人,可以考虑下的,还有,其实我也挺好的。”之前还严肃面试的考官此刻却露出了大男孩一般的笑容。
“哇,大块头,你把我们这些精英人士形容得如狼似虎,等老大来听到了,不灭了你才怪。”
“本姑娘很遗憾地宣布,你们都没希望了。我有未婚夫,目前没‘出墙’打算。他快来接我了,我不跟你们聊了,下周见,拜拜。”以陌看了看手表,说道。
这些第一次见面的同事,让她觉得很亲切。对于新工作,她悬着的心总算放了下来。等了很久,都没等到韶迟的电话。以陌索性自己回去,反正二线终点站就在附近,以后上下班直接坐地铁就行了,高新区也没大家想得那么偏远。出了地铁站,天色有些暗,倒想是要下雨一般。她突然有些思念陆韶迟车里的温度,原来依赖是这样不知不觉。两年的时间并不长,可两年的等待却是那样的漫长,她明白这份感情有多重,所以才会全然放心地将自己托付。想到昨晚,她脸有些发烫,可却抑制不住内心的喜悦。
十一月的天,一阴沉下来,就好象要入夜一般的暗淡。以陌见韶迟依然没有给她打电话,猜想他是工作太忙。她将风衣裹紧了些,在路边拦车。她翻开钱包,手摩挲着里面的全家福。轻声对照片里的女人说:妈妈,生日快乐。她该满足,在最坏的时候,她遇到了一生中最好的人,如此,足够。
爸爸妈妈,你们该放心了,我不再是一个人了。
第二十七章 薄暮晨光 (六)
她嫉妒的同时,更多的是羡慕,安以陌,你可知道,你有多幸福?莫欣颜的心里浮起了淡淡的失落。那失落如同这寒冷的雨季,惆怅得漫无边际。
今天是陆韶迟母亲的生日,此时的陆韶迟正在商业街的一家店铺里陪着莫欣颜挑选送给她的礼物。他有些不耐地看着橱窗外越来越阴沉的天气,心里更加的着急。今天接到医院的电话,说他的病人病情突然恶化需要抢救,他二话没说就赶到了医院。却不料,原来是母亲的一个谎言,要他陪着欣颜去选礼物。他不明白为什么母亲会那么厌恶以陌,甚至扬言如果以陌出席生日宴,必将让她怎么来就怎么滚回去。他不想在她生日的时候与她争吵,只好选择妥协。
一路上,韶迟都有些心不在焉。从下午到现在,以陌的电话都是提示不在服务区,这让他心急火燎。打电话去游戏公司问过了,却告知她早就已经离开,这丫头,到底会去哪?
“这个Reuge的八音盒麻烦包起来,韶迟,肖阿姨好象很喜欢收藏这些东西吧。”欣颜笑咪咪地说道,她回头时却发现韶迟正站在靠近橱窗的位置,看着街边来来往往的车辆,不停地打着电话。她认识的陆韶迟向来沉稳,即便是急救的时候,也不曾露出这般焦躁的神色。他松了松领带,来回地踱着步,按电话的神情很专注,他动作不快,看似耐心十足,实则已经方寸大乱。
莫欣颜对着售货员保持着她礼貌性的微笑,心中未免有些怅然。她从小就很优秀,男生很少有谁能入得了她的眼。韶迟是她父亲的得意门生,那时候,她就有了不为人道的秘密,并为了这个想法,到仁心医院工作。当年肖仁心把她送出国培训,她并没有气馁,相反,觉得这是一个缩短自己和陆韶迟距离的机会。直到如今她才明白,横亘在陆韶迟和她之前的,根本不止是财富、地位、学识,还有太多太多。
……
在一家饰品店里,陆兆坤挑了一条钻石项链,让售货小姐包好。肖仁心每年生日,他都会为她买一条钻石项链,例行公事一般。她一直喜欢钻石,百看不厌。不像林陌,对华丽的珠宝毫无兴趣,惟独偏爱水晶。今天……也是她的生日。
他让售货小姐再包起了一枚水晶百合胸针,明知道这是送不出去的礼物,可他却鬼使神差地买了下来。窗外云泽细雨绵绵,雨珠顺着玻璃一滴滴地落下。他不禁又想起了那日在墓地里遇到那个叫安以陌的女孩的情景,她撑着古色的伞,站在雨里。那窈窕身影,让他一刹那误以为是她复活,明知道是不可能,可他心里还是清楚地跳动了一下。安逸,林陌,这两个相连的名字,注定生死相依,而他就如同当年一般,只能生生相错。
突然,他的目光定格下来。透过商店的落地玻璃窗,他看到了那个焦急地拦车的女孩。依旧是撑着古色的伞,上面依稀可见青花瓷的图案。来往的车辆溅起水花,她冻得将风衣裹紧,表情带着些倔强。
“去哪里,我送你。”他毫不犹豫地推门出去,差点忘了今天是妻子的生日,他要早点到。
“头条叔叔!”今天天气不好,以陌在地铁站口站了半天也拦不到一辆车。她那山寨版的新手机又接受不到信号,无法跟陆韶迟联络,她正一筹莫展呢。
“头条叔叔,您真的好神奇哦。每次我非常苦恼的时候,你就会跟圣诞老人一样从天而降!”以陌不客气地坐进了他的车里,车内的暖气立刻驱散了寒冷,她搓了搓手,又开始鼓捣她那破山寨机。
“你家住哪里,我送你。”
“回不了家了,我忘记带钥匙啊。这破手机也没信号,耶,有信号了。”以陌甩着手机,突然一阵清脆的铃声冒了出来,她看着显示屏上陆韶迟三个字,迫不及待地接起了电话。一旁的陆兆坤笑了笑:毫不设防,没心没肺,带着一些莽撞的憨顽,真的和林陌当年一样。他轻声叹息,他一定会好好对待她的孩子,如同珍爱自己的骨肉一般,那是他唯一能够做的了。
……
陆韶迟已经不知道打了第几个电话了,每一次都是不在服务区。莫欣颜挑完了礼物,她站在他身边,看着他的焦躁和慌乱。
“韶迟……”
“对不起,我打个电话。”他根本没有注意到她的失落,那礼貌的话语,如同锋利的刀刃,将她最后的风度与自尊划开。
“喂,你在哪里?”电话刚接通的那一刻,以陌就听到了陆韶迟气急败坏的声音。
“嘿嘿,我在外面。”
“别嘻嘻哈哈的,为什么不接电话。”听到她说话,陆韶迟总算松了口气。还好她没事,他一直担心她会发病,担心她是不是走路又不看车出了什么事,担心了一个下午,现在悬着的心才有了着落。和以陌在一起的日子,感觉就像坐云霄飞车,一颗心七上八下,再这么下去,他怀疑会心脏衰竭的是不是自己。原来,这就是牵挂的滋味,似有慢火在炖雪梨,那么煎熬,却又甜蜜清凉。
这丫头却仿佛不知道自己犯了错,依旧笑呵呵地跟他扯东扯西。她大大咧咧的样子,让他生气又心疼。开始打算好好地“教训”她一番,可到底还是舍不得对她说半句重话。
“我知道错了嘛,谁叫那破地铁站连手机信号都没有。你不要生气嘛,生气会长皱纹的,如果你没有以前帅,那我就不要你了哦。亲爱的,可爱的,最爱的稻根藤鹿同学,笑一个嘛。对了,我遇到了一个老朋友,多亏了他送我,不然就完蛋了。我说韶迟同学,你现在在哪啊,今天回来吃饭不?”她在电话那头如主妇般唠叨,之前还板着脸装严肃的陆韶迟,终于忍不住勾起了嘴角,很少听她喊他“亲爱的”,那略带撒娇的肉麻话语,怎么听起来那样受用。他在心里取笑自己,原来自己和世上千千万万的男子没两样,爱着的那个女孩说出的话语,比蜜还甜。
“今天……,我不回去吃饭了。你自己到外面吃,刷我的卡,不准吃泡面听到没有?”陆韶迟本想要以陌陪他去母亲的生日会,可最终这个提议还是没说出口。挂了电话,他突然觉得有些愧疚,为自己刚才的隐瞒。
“为什么不带她一起去阿姨的生日会?”莫欣颜有些疑惑,难道韶迟并不想她想象中那样地爱那个女孩?
“我不可以冒险。妈妈一直不能接受她,如果她去,妈妈一定会想办法羞辱她。今天我爸爸回云泽,我不想以陌第一次出现,给爸爸留下不好的印象。我更不想,她去承担,那些冷眼和难堪。我等了这么久,我不介意多等一个晚上。过了今晚,我单独把以陌介绍给爸爸吧。对了,欣颜,能不能帮我一个忙?”
“我们之间,需要这么见外吗?”莫欣颜心里有些嫉妒,她嫉妒他刚才讲电话时候的严厉语气,嫉妒他略带责怪的口吻。可他却对自己这样生分,请她帮忙都这样地小心。原来,客气也可以是伤人的利器,温柔到疏远,疏远得疼痛。
“今天晚上,做我的女伴。我需要在妈妈面前演一场戏,让她放松警惕,帮以陌赢取一些时间。我知道这个提议对你来说很不公平,你可以拒绝。”
“韶迟,我们认识多少年了?从小到大,我有没有拒绝过你?你学医,我跟着你学医。你念临床,我也念临床。你进仁心,我也进仁心。你应该知道,无论这个要求多么让我难堪,我都不可能拒绝。”她突然觉得自己很悲哀,自己这么多年的痴念,就想那遥不可及的星光,微弱却恒久。为了这近乎卑微的暗恋,她将全部的梦想都赌上一场,最后却输得一败涂地。
她以为,陆韶迟对她是不一般的,即便没有男女之情,但她一直天真地相信,不是她,也必定不是别人。后来才知道,每个人都会遇到那么个人,除了那个人,其他的全部都是“别人”。而她,终究也成了那个“别人”。爱上医学,终日陪伴药剂和冰冷的手术刀。远赴大洋彼岸,蓦然回首却发现……她的爱,飞不过沧海。
“欣颜,对不起。”陆韶迟话音刚落,就看到莫欣颜肩膀轻微地耸动了一下。她先是一怔,随即苦笑。原来这个世界,最无力,最心痛的三个字,就是——对不起。
“你不用对我说对不起,有些事情,我认准了就不会放弃。可是我也不喜欢纠缠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即便我们不能在一起,但你依然是我的好朋友,好拍档。所以,今天晚上我就是你的女伴,为朋友两肋插刀,再所不辞。不过到时候你们的喜酒一定要请我。”莫欣颜故作轻松地耸了耸肩。话出口的时候,她觉得有些头晕,仿佛失重一般。原来,丢了自己的心,是这样的失落。
“欣颜……”韶迟看着她,不知该说什么。莫欣颜是个出色优秀的女孩,一开始他就知道,只是,很多事情是注定要辜负的。
“时候不早了,别让阿姨等。”莫欣颜知道他想说什么,可是她不想听。任何抱歉的话,都是一种无力的嘲讽,提醒着她的失意。她没有让他再说下去,径直朝店外走去。一拉开商店的玻璃门,铺面的寒气就涌了过来。少了玻璃窗上的水汽的阻隔,他面前的世界豁然清晰了起来,雨已经小了很多,冰冷的空气让她哆嗦了一下。陆韶迟转头看她,她缩着脖子,手躲进袖子里,冻得瑟瑟发抖。不知怎么地,他突然想起以陌来,那丫头也是这样,一冷就缩脖子。想到这里,心便软了,他脱下外套,递给莫欣颜。莫欣颜愣了一下,眼里熏了层薄薄的雾气,心中百感交集。
“谢谢。”话说出口,连她自己都觉得生分。这依然是她熟悉的陆韶迟,体贴入微,但在呵护的同时又适当地保持着距离,不给对方一点念想的空间。到底是什么样的女孩,配得起这样的男人。她嫉妒的同时,更多的是羡慕,安以陌,你可知道,你有多幸福?莫欣颜的心里浮起了淡淡的失落。那失落如同这寒冷的雨季,惆怅得漫无边际。
第二十八章 豪门夜宴 (一)
每个人都会遇到一个人,值得她无条件信任。对不起,暮寒。可惜不是你。……
傍晚的时候,居然出了太阳。被雨浸泡了一下午的天空,异常的清澈。透过镀着防晒膜的茶色车窗望去,云泽的天空就仿佛打翻了一色的颜料瓶一般,全部都笼罩在淡青色的薄雾之中。远远望去,浮云饱满,落日的余辉也仿佛被过滤了一般,黄中透着青白的色调。
以陌趴在车窗边,好奇地朝外张望着。突然,她僵直了身体,左前方的车……
隔得太远,以陌看不真切,但她可以肯定那车是陆韶迟的保时捷。她摇下车窗,将脑袋探出车窗外,陆韶迟的车开得很快,她只来得及看清楚他身边女孩的长发。那女孩和他靠得很近,感觉他们很亲密。以陌从来没有见过那个女人,不知怎地,她突然想起了早晨的电话,那个喊她“阿姨”的年轻女声。那女孩叫韶迟别忘了下午陪她去挑礼物,她居然知道韶迟公寓的电话……,她是谁?
以陌猛地晃了晃脑袋,瞧她又在胡思乱想些什么。如果韶迟不能信任的话,那全世界的男人都不能相信了。因为他是陆韶迟,所有她根本不需要担心。只是……是不是人一旦爱上,就会变得敏感多疑,患得患失?不可以吃醋,以陌在心里狠狠地叮嘱着自己。
“以陌,别把头伸出去,很危险的。把车窗关了吧,外面风大。”陆兆坤提醒道。
“哦。”以陌把脑袋缩回来,耷拉着脑袋。他不知道小姑娘为什么突然变得神情沮丧,心不在焉的,女孩子果然都是古灵精怪,心思难猜。
“这破山寨机,又没有信号了,早知道听他的话,买行货了。”以陌晃着手里的手机,似乎要把刚才的郁闷给发泄出来。
“再摇下去,你的手机真的要成山寨机了。要打给谁,用我的电话吧。”陆兆坤将电话递给以陌。
“谢谢,头条叔叔。”以陌脸色立刻雨转晴,她兴高采烈地开始按陆韶迟的电话。
“陆韶迟,你现在在哪里?”电话一接通,以陌的声音就提高了八度。她像一只被激怒的小猫一般,吹胡子瞪眼。
“不是说有些事今天回不去了么,怎么了?是不是想我了?还是没带钥匙了?要不就是没带钱包,要不要我过去接你?”陆韶迟的声音依旧温和,带着惯有的宠溺味道。
“谁说的,我像是那么没记性的么?我只是想说,今天早点回来。”以陌软蔫蔫地说道,自己到底还是学不来妒妇那套,连查岗都查得像做错了事一样。陆韶迟又像家长一般叮嘱她要按时吃饭,回家要记得锁好门,不要给陌生人开门什么的。以陌一一答应着,时不时地给身边的陆兆坤做鬼脸。
“我男朋友真的和更年期的大妈有得一拼,我又不是小孩子,他要反复唠叨个两三遍。咿——,头条叔叔,为什么你的手机通话记录里会有陆韶迟的名字?”以陌惊讶地发现,陆兆坤的手机里显示刚才通话的并不是一长串的电话号码,而是陆韶迟的名字。
“因为你说的那个和大妈一样罗嗦的陆韶迟,是我儿子。”陆兆坤笑咪咪地看着以陌,那玩味的眼神,让她立刻想起了陆韶迟,果然是一家人,都是一群狐狸!
“啊,不是吧。陆韶迟就是小时候,我爸爸经常提到的那个门门都满分的书呆子?我以前把他当头号假想敌的。”以陌嘀咕道,记得小时候爸爸经常说头条叔叔的儿子读书怎么怎么厉害,是市里的全A状元。不爱读书的以陌,心里颇为不服气,暗自称呼那个没见面的哥哥为书呆子。
“缘分,的确很奇妙。想不想知道韶迟今天到底在忙什么?”
“想。”以陌不假思索地回答,她直白的态度逗得陆兆坤想笑。韶迟的眼光一直不错,看来他儿子是捡到宝贝了。
“那今天晚上就和我一起吃饭吧。司机,去酒店。”不等以陌回答,陆兆坤吩咐道。听以陌和韶迟讲电话,他已经明白两人已经住一起了。虽然他一直不赞成婚前同居,但一想到对方是以陌,他却开始佩服自己儿子的当机立断。这样的女孩,若不先下手为强,恐怕要被人抢走了。丑媳妇总要见公婆,都发展到这个程度了,韶迟那小子居然还把以陌藏起来,不带她出来出席肖仁心的生日宴,实在说不过去。
汽车在酒店门口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