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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你的白骨--玩转鬼吹灯-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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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人想到看热闹的胖子会勃然大怒,苦哥也不由得失笑道:“得了大肥,不知者不怪,好歹你老爸和他老爹也有那么几分香火之情……”

胖子怔了怔,叹息道:“就知道瞒不过你,可是一码归一码,老头子和他爹是搭档可没我多大的关系,我拿那书也就是为了给老头子解精绝女王的诅咒……”

“不是吧,你老爸就是胡八一的搭档,那个贪财的胖子?”丹丹一脸的难以置信,“晕,还真的是个世纪大八卦!”

“精绝古城的神秘诅咒,没那么容易解开吧?由眼而生由眼而亡,逃出昆仑神宫后胡八一和那个美籍华裔美女去了外国,你老爸就娶了小狐的妈妈,结果被公子墓的诅咒牵连而死,倒是没有尝到精绝女王诅咒发作的滋味,也算是不幸中之万幸吧。”

“你……你……”林天峰简直就是傻了眼,一副天大的秘密被揭破手脚无措地样子,“你也知道那个可怕的诅咒?”

“书上不是写得很详细么?八卦而已,说说笑笑,信也罢,不信也罢,都只是故事,只是故事说多了,讲故事的人会不知不觉地成为故事里的人。”

苦哥长长地叹息一声,站起来拍屁股走人,懒洋洋意兴阑珊的话却留了下来。

“如果有兴致的话,你不妨把你老爸的情况讲给他们听听,也许,会让他们打消去公子墓的念头……”

正文 第五十二章 荒诞的传奇
(更新时间:2007…7…8 14:17:00  本章字数:2655)

林天峰的老爸当然不叫胡八一,他叫林虎,林虎的父亲叫做林守源,是个走村串户的算命先生,手艺不怎么样,混饭吃而已。

有那么一天,林守源到了三阳湾,寄宿在一个石匠家,意外的发现了半本发黄的老古董书,就那么随随便便的垫在饭桌底下,似乎根本就没有得到主人家的重视。

林守源也就是顺手拿起来一翻,结果眼珠子都差点掉出来了,好家伙,风水阴阳,奇门异术,简直就是包罗万象足以夺天地之秘,说是绝世宝典也不为过。

本来就靠手艺吃饭的林守源当然为之心动,想到这样的东西用来当垫脚石也太浪费,就那么悄悄的“借”了出去,走得慌慌张张小心翼翼的,石匠第二天早上叫客人起来吃饭才发现人家已经走了,桌子上倒是放了块大洋,算是个小小的惊喜。

那个石匠本来是属于偏门的手艺人,所学的东西从来都是口传身授根本就不曾付诸文字,说白了他也就是个大老粗,大字不识两个,当然不知道自家那本一代代扔下来的破书有什么惊天动地的秘密。

据说,那本书是好多年以前一个借宿的秀才留下的,说是要进山寻访名胜古迹,今后有时间了就回来拿,不过那么一走音讯全无,那书就一代一代的放了下来,谁也没把它当什么宝贝。

等到了这一代,挖泥巴种庄稼的山民已经成了学过手艺的石匠,书是传了下来,不过他并不知道其中随便拈一样法门出来都比他石匠这一流派的手艺要高明百倍,所谓“明珠暗投”,大概就是这个意思。

那书的来历他是大略知道,也明白那么多年那么几辈人过去,进山看风景的秀才肯定是不会回来取东西的,正好地面不平饭桌有只脚跛了,就把那书顺手拿来当了垫脚石。

也是巧合,那书厚得可以,整个儿塞进去不行,撕下来一半却是刚好合适,恰好枕头也有些矮,另一半就垫了枕头。

林守源好死不死的就看到了垫饭桌那半本,因为其中的内容太过惊人而且看出主人家也是旁门子弟,他根本就不敢明说要买这本书,悄悄往怀里一塞放下银元跑路了事,结果让石匠好一阵的不安。

——这个先生留下银元多半是买了那个破书(山里人借宿可是不收房租饭钱的),可是才半本耶,还有半本放枕头下面都没拿给人家。

得到绝世宝典,林守源无疑就像网络小说里那些遭遇旷世奇缘的主角,一下子就由连蒙带骗混吃混喝的江湖骗子成了身怀绝技洞察天机的绝顶高手,给人家看风水驱邪魔什么的,混了个风生水气。

好景不长,很快就迎来了文革,迷信活动的传播者当然少不了吃苦头,林守源这种牛鬼蛇神当然跑不了,一来二去就给弄死了,那半本外行看不懂的残书也给当作罪证一把火烧了个干干净净。

还好,林守源有个儿子林虎,从小就被林守源逼着把书上的内容背了个滚瓜烂熟,却没有继承父业去干阴阳先生那个明显前途无亮的行当,而是在动乱之后干上了倒斗盗墓这个可以一夜暴富的职业。

之所以干这个,是林虎在下乡的时候结识了一个本是倒斗为生的家伙,那叫作胡凯,是个胖子,不用说,那就是现在这个胖子的老爹。

胡凯是搬山道人出身,身手不凡,对古墓机关的破解极为在行,加上有了个精通风水解阴阳的林虎,后来又搭上了销赃的金大同和有着考古学家身份并且精通枪械的美籍华人杨琼,简直就成了最佳组合,在倒斗界闹出的动静可不是一般的大。

毕竟盗墓是犯法的事情,出来混一般都不会用真名,就跟土匪用匪号一样,这四人组合,也有着自己的匪号。

林虎在族里排行第九,拆开就成了“八一”,反正“虎”和“胡”同音,就叫胡八一,和胡凯装成了两兄弟,胡凯也干脆,名字的不要,直接叫胖子就行。

剩下的不用说,一个用嘴上的大金牙作称呼,另一个直接弄个英文乱叫,反正也没那么多人去考证。

四人组合走南闯北,留下了无数的故事,结果久走夜路闯了鬼,前线作战的林虎胡凯杨琼在新疆的鬼洞遭遇魔眼诅咒,为了破解又带了一堆高手进入昆仑神宫,去的时候浩浩荡荡,回来就只剩下三个主力干将,凄凄惨惨得无以复加。

据说,神宫之行步步杀机惊心动魄之外还惨烈诡异得超乎想象,那一队人马其实是成了祭品,换取的就是三个摸金校尉身上魔眼诅咒发作期限的延长——

遭遇诅咒后,林虎曾经在路上遭遇当年那个石匠的儿子,他也是个石匠,不用说,他就是苦哥的父亲。

两个人东拉西扯的把龙门阵一摆,得,山不转水转,敢情还大有渊源,得知那本天书还有半卷的林虎喜出望外,毕竟那是包罗万象的东西,能破解身上的诅咒也大有可能。

没想到,跟着小石匠再进三阳湾的林虎并没有拿到那半本残书,小石匠当然不知道是被儿子何苦带到学校看去了,不过他倒是从自己流派的角度给林虎提了个建议。

很简单,让他去找祭品祭神送邪。

说白了,就是找替身。

找替身并不是厉鬼幽魂才会干的事情,七大流派中这样的法门不少,比如一个人病重的人经过施法,就能把病痛转移到其他人身上,自己就会不治而愈。

嗯,形象点说,就相当于移花宫的“移花接木”或者姑苏慕容的“斗转星移”。

一般的法门只能把病痛邪崇转移到其他人身上,称为“移尘”,高级点的就能转移到动物植物这些生灵身上,要是道行够深,甚至能转移到没有生命的石头上去,那样就不伤天和,不会有任何后遗症。

小石匠本身道行不够,不过林虎学过半本天书,其中诀窍一点就通,找替身而已,并不是什么难事。

于是,上古神物“移尘珠”即将在与鬼洞相通的昆仑神宫出土的消息传了出去,很快林虎就组织了一批高手前往神宫,过程不足为外人道,反正林虎曾经捎信来说诅咒解除,要陪杨琼去美国享福。

时光流转,很快到了网络小说盛行的时代,当初化名胡八一的林虎和他搭档留下的无数故事悄悄形成文字以强势劲头席卷天下,《鬼吹灯》妙笔生花再现传奇,红遍大江南北……

林天峰和胖子的讲述加上苦哥后来的补充,我算是把这个错综复杂的传奇理出了头绪,不过,也太荒唐了些,简直就让人难以置信。

事情的真相往往出乎意料,比小说还要荒诞不经。

三人成虎,众口铄金,真相来自于现实,现实产生了故事,故事流传成谣言,谣言加工成传奇,传奇经过时光的沉淀就成了神话和聊斋,比想象的精彩,比现实还要真实,而最初的真相,早就不知道湮没在什么地方去了。

只要你相信,说得再荒诞不经也是事实,只要你不相信,说得再天花乱坠也是屁话。

——所谓真假,就看你愿不愿意相信。

正文 第五十三章 找替身
(更新时间:2007…7…9 22:51:00  本章字数:2461)

“作为旁门左道,‘移尘’并不能彻底消除诅咒,治标不治本,饮鸩止渴而已,我父母找的那些替身,只不过拖延了诅咒发作的期限罢了……”

神宫之行,数十名高手作为替身成了祭品,不过临死前的反扑触动机关,导致神宫崩塌祭坛炸毁,也就是说,那一次“移尘”是唯一的机会,今后还要继续找替身延长诅咒发作的期限根本就不可能了。

烧香都找不着庙门,还愿也拜不了菩萨,诅咒却没有随着神宫祭坛的崩溃而消失,而是如同传说中蛊虫一样潜伏下来,等待苏醒发作的那么一天。

林虎当然明白这一点,所以和杨琼结婚去了美国,一来是打算抓紧时间享受生活,二来却是想逃离故土,希望能借着地域的阻隔避免诅咒的发作。

胡凯没有走,因为他不愿意背井离乡丧家犬似的在大洋彼岸惶惶不可终日,更重要的原因,却是他的妻子去世给他留下了一个胖小子,他实在不愿意带着儿子去飘洋过海。

金大同也没有去,他本来是管的销赃那一块,并没有进过鬼洞也没有遭遇诅咒,再说自己倒卖明器的活儿干得风生水起,当然不会到一个陌生环境里去看人脸色从头再来。

——曾经名噪一时的盗墓权威四人组就这么散了,随着时光的流逝,渐渐的也就没有了联系,到底是天各一方,各人有各人的生活。

后来就简单了,胖子再婚,一下子得了个便宜女儿,却是同样遭遇亡魂诅咒的桃花命,该当有那么一劫,后妻一把火烧掉所有家产,也断送了他们夫妻的性命。

还好,死得倒是干脆,至少没有受到鬼洞诅咒发作时的痛苦,远在大洋彼岸的林虎夫妇就不一样了,眼看儿子渐渐长大,还以为已经摆脱了诅咒的纠缠,没想到灾难来得无声无息毫无征兆,猝不及防间,诅咒发作了。

“你们永远想不到那有多么恐怖,好长一段时间我都在做噩梦,梦到自己也中了那种神秘诡异的可怕诅咒……”

说这话的时候,林天峰的脸色非常的难看,估计和古墓里的大粽子有得一拚,很明显,那段记忆给他留下的阴影不是一般的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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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不是《鬼吹灯》上面描写的那样?不就是铁元素缺乏症么,好像也没什么可怕的。”

小狐很是好奇,丹丹也一样充满疑惑,她给我讲述过,《鬼吹灯》里面描述的鬼洞诅咒就是精绝古国的一种邪术,进入鬼洞直接遭到诅咒的人会在身上长一种眼球状的红斑,终生都无法消除。

光是长些红斑也就罢了,大不了当作一种另类的纹身,糟糕的是长了这种红斑的人在四十岁以后会患上铁元素缺乏症,就是身体里的铁元素逐渐减少,血液逐渐粘稠,供应给大脑的氧气逐渐降低,呼吸也就越来越困难……

那是一种凌迟般的死亡,临死的时候简直是苦不堪言,连血液都会变成黄色的凝固状,推想起来应该和拿长布条活生生的把一个人裹成干尸差不多。

更可怕的是,那种诅咒会一代一代的延续下去,进入鬼洞遭到诅咒的人生下来的后代虽然不再长那种眼球状的红斑,却还是会得铁元素缺乏症,换句话说,那种如附骨之蛆的诅咒成了遗传病。

“身上会长眼球状的红斑是不错,可是痛苦的发病过程不是长时间的延续,而是突然性的爆发,如果不是亲眼得见,你实在难以想象一个人身上会睁开一只又一只皮开肉绽的‘眼睛’,整个儿血肉模糊的辗转嚎叫,直到把自己的双眼都挖出来塞进嘴里嚼烂后才咽下最后一口气……三天三夜的痛苦,那简直就是活生生的地狱!”

林天峰痛苦的闭上了眼睛,英俊的脸扭曲成触目惊心的恐怖,听戏的几个人面面相觑,彼此的眼里尽是惊骇。

“父母相继去世,我也按照他们的嘱咐回国,开始在文博学院任教,也参加了不少的考古探险,后来遇上小仙儿,阴差阳错的就找到了胖子……”

故事说到这里差不多已经清楚了,林虎要儿子回国寻访故人,可是沧桑变迁根本就无从寻找,别的不说,光是三阳湾这个地名现在除了本地人根本就没人知道,地图上都叫攀西来着,加上搬迁啊什么的,几十年前的故交能访到还真是奇迹……

算是凑巧,继承了父亲冒险精神的林天峰成了考古学家,还邂逅了小狐既而找到当年胡凯的后人,同样的胖子,相似的职业,要不是现在的法制根本不能和以前的松散相比,没准儿两个人搭档的就不是古玩古董生意,而是无本万利的倒斗摸金了。

“真说起来我们还就是世交,大有渊源啊,可是我不想提这些的,到底都是过去的事情,谁也不知道真有几分假有几分,可是何苦说的对,也许我可以打消你们去公子墓的念头……”

林天峰的意思很明白,地下世界的灵异往往超乎想象,鬼洞如次,神宫如此,公子墓也该如此,光是对付机关没问题,要摆平大粽子也不是什么难事,无形无影的黑星附带着阴损诡异的诅咒那才让人头疼,实在没有必要去冒险。

“老大本来就是为我们考虑,真的没必要去走这一趟,你的诅咒似乎已经解开,更是没有必要去……”

胖子是苦口婆心,说的话倒是不难理解,从得到阴阳眼到现在,孤魂野鬼,恶龙黑星,附体斗法,小狐看到的灵异不少,经历的刺激和惊吓不小,情绪也算大起大落的折腾,可是并没有再次羊儿疯发作,这说明苦哥那据说来自万籁声《武学汇宗》的秘方奏效,小狐的诅咒也就化解了。

如此一来,前来三阳湾探秘公子墓的原定计划就没有了必要,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怪力乱神的东西还是少参加的好。

小狐有些犹豫,林天峰又添了几句狠的:“你发觉没有,如果要去公子墓,就跟当年神宫之行有很多相似之处,何苦也是从公子墓出来的,却到现在还活得有滋有味,谁知道他有没有施用‘移尘’的法门,没准儿这一去就成了某人的替身呢!”

移尘,替身,石匠……

我和丹丹对视一眼,眼里疑云弥漫,还有隐约的恐惧在闪闪烁烁。

“公子姓简,划地为王,入我墓来,家破人亡”,这,就是公子墓的诅咒。

前前后后的扑火飞蛾不再少数,都是死的死来亡的亡,可是,简家还有我和丹丹,何家还有苦哥,我们都没有“亡”,难道真的是找了替身?

如此这般,我执意要去公子墓的决定是对还是错?

正文 第五十四章 雾起苍茫
(更新时间:2007…7…10 22:45:00  本章字数:2772)

终归还是出发了,去公子墓。

虽然有些不安,公子墓探险却是早就有的打算,我并没有想过要放弃。

“那不是我们家的老祖坟么,去看看有什么大不了的,就当是串门子喽!”

丹丹说的话,其实就是我的意思。

“好不容易有个倒斗摸金的实践机会,人家真的不想错过嘛!再说了,你们不一个个都是高手么,跟着你们去看一个空墓,应该没什么危险吧?”

小狐到底不愧是灯丝,地下探险对她的确有着无比的诱惑力,都说好奇心可以杀死一只猫,看来杀个把人或者狐狸同样没问题。

其实她也可以不去的,条件是要胖子娶她,胖子不知道是一直把她当妹妹所以有心理障碍还是担心自己会受到鬼洞诅咒的遗传不愿意连累她,一口回绝连个嗝都不打,结果不用说,小狐巴不得再受一次诅咒好给胖子创造怜香惜玉的机会。

小狐要去,胖子和林天峰当然担任了护花使者,有我同行,苦哥也就成了理所当然的导游。

我,小狐,苦哥,胖子,林天峰,这就是将要进行公子墓探险的五人小组。

丹丹本来吵着要去,不过腿脚不便是不可回避的缺陷,她并不适合去“步步杀机”的野外探险地下冒险。

为了这个她好一阵的委屈,可是苦哥让我把她叫进卧室,给了她一个很重要的任务。

“守好这盏灯,我计算过,里面的灯油足以支持三天三夜,这段时间足够让我们在公子墓走个来回,你可以和叮当换班把守,决不能让油灯熄灭。”

苦哥郑重其事的交待了一番,不知道什么时候他在我们卧室的电脑桌上放了一盏油灯,灯已经点燃,幽幽的灯火在灯罩里静静的燃烧,乍一看就像只怪怪的眼睛。

“如果油灯熄了会怎么样?”丹丹很是好奇,“这是不是什么法术?”

“告诉你也无妨,这是有‘千里火’之称的幽冥灯,有它在,可以确保我们不在公子墓里迷路,如果灯熄了,你完全有可能再也见不到我们。”

这一次,苦哥的回答轻描淡写,让人分不清他是随口说笑还是真的在诉说一个诡异的事实。

丹丹没有再问,不过脸上再也没有了委屈,只是深深的看了苦哥一眼然后重重的握了握我的手。

那手,和我的手一样的冰冰凉。

明珠当然也没有去,苦哥给她安排了一个厢房,似乎真的把她当作了家庭的一员,她也算是知趣,这两天就已经包揽了所有家务,也似乎真的把自己融入了这个让一般人谈虎色变的家庭。

出发的时候天气很好,我们一行离开龙门小筑经过生死桥下山,绕过好一段山路后插进另一个山谷,进入了让当地人也不敢深入的深山老林。

我的心情跟天气很不配套,也许是因为丹丹第一次出门相送的缘故(以往我或者苦哥出门都只是在家里打声招呼就行,根本没有出门送别的习惯),我觉得跟以往出门有不小的区别,莫名其妙的就有了些不安。

经过锁龙渊的时候,我心血来潮的用心神去接触心口的鸡心坠子,结果再一次在心口一热的时候看到了那个在意识中放大的镜子,而镜子里出现的景象让我心神大乱,非但出现在意识中的灵镜刹那间烟消云散,还差点从生死桥上掉了下去。

灵镜里映出了一个人,一个全身赤裸血淋淋的女人。

半边身子是白骨骷髅,半边身子是红粉佳人,不管是森森白骨还是娇嫩肌肤都不断有红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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