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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辈子暖暖的好-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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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初年被她的剧烈反应惊到,顿时松了手,轻轻拢了拢头发,揉着她的后脑勺,“对不起,很疼吗?”

没来及的说话,门吱呀一响动,另一位年轻老师走了进来。

他是跟赵初年同时进大学的另一位年轻老师路吟,也就二十多岁,刚刚吃了饭回来,手里还拿着只饭盒。因为酒足饭饱,他心情看起来十分好,笑嘻嘻地开口:“赵初年,没想到你还帮人梳头啊,你女朋友?怎么之前不通知一下。”

赵初年还没来得及说话,孟缇脸涨得通红,一把把头发从赵初年手里夺出来,高声说:“不是!我是学生,来找赵老师有事的!”

“我理解的,师生恋传出去总是不太好,”路矜说,“不过都是大学生了,也没什么。稍微注意点影响就好。”

孟缇几乎要吐血,这个人自说自话的水平真是太高超了,认定了什么就是什么,竟然竟然完全听不进她的话。

回头看了看赵初年,他对她摊手一笑,脸上也是很格外无奈的表情:“路吟,我们没什么,别误会。”

“哎,是吗?原来不是你恋人啊,”路吟打量一阵孟缇,很遗憾地对赵初年点点头,“我刚刚想夸你眼光不错呢,小姑娘很漂亮,配得上你。”

孟缇已经不知道该说什么了。承认否认都不好,唇动了几下,干脆彻底闭上,转了个身,胡乱地抓了抓头发重新绑好。赵初年在这个时候展现了良好的风度,对着同事表情愉快地微笑着:“我倒是希望我眼光可以一直不错。”

孟缇想起父母说自己当老师时候的事情,忍不住在心里感慨,现在的年轻老师怎么一个比一个开放。办公室的大门又被推开,接二连三的老师都吃了饭回来了,孟缇哪里还敢在呆在这间办公室里,抓起书包就跟赵初年告辞走人。

果然忙中容易出错,走到门口时才想起自己居然忘记了本来的还书目的,但又不想现在返回办公室给老师们取笑,想着干脆约等下一次见面了。

正午阳光新鲜灿烂,三三两两的学生骑车飞驰而过。孟缇走出大门的一瞬,被阳光曜得眼花;眼角余光注意到停在路边的某辆车忽然发动了引擎,飞驰而去。

居然有人在大学校园里这么嚣张跋扈,孟缇微微皱起眉头,然后才想起那个端坐于车中的人,和那一闪而过的侧脸,面色阴沉,眸光阴晴难辨,正是赵律和。

第八章 白雁(上)

虽然孟缇对自己头上的伤痕并不在意,但赵初年似乎上了心。接下来的几天,孟缇在学校里碰到过他几次,他都有心无心的谈起这个话题,中心都是劝她跟着他去医院检查。他的诚恳就和孟缇觉得自己十分健康,不想去医院的想法一样坚定,领教过那份坚决后,赵初年终于不再提及。

那是正是中午,他下午还有课,没时间多谈,叹了口气就离开了。

在第一节上课后,王熙如第一次跟赵初年离得这么近,瞧着赵初年的背影,吸了口气直感慨:“哎,近了看,好像更帅了。唔,为什么你总能遇到帅哥?你那个郑大哥也是。”

孟缇“哈哈”笑了几声:“我运气比较好吗。”

“我看也不怎么好,不是表白被拒了吗,”王熙如笑眯眯,“话说回来,你头上怎么有旧伤?听赵老师的语气好像很严重。”

孟缇摆手,“谈不上什么严重。我可一点感觉都没有。”

“没问题当然最好,”王熙如说,“问问你父母怎么回事吧。”

“等他们打电话回来了,我再问问看吧。”

“这才对——”

声音被手机铃声打算,戛然而止。王熙如从书包里摸出手机,一看到号码就皱起眉头,作势欲掐,但犹豫几次后,还是拿着手机烦躁地说话。她脾气一向很好,讲电话的时候都是细声细气,温柔可人,这样无奈的表情孟缇还是第一次见。看来王熙如最近似乎过的也不怎么如意。

一通电话说了十多分钟,直到两人走进教室才告一段落。两个人坐下,孟缇捅捅她:“怎么了?为什么那么郁闷?”

“我带的那个辅导班的一个高三的学生,死缠着我问题。”

上课时间未到,上自习的人也寥寥无几,她们两人坐在空旷的前排,小声说话也没关系。

“你哪有那么多时间理他啊,你就是个辅导班老师,哪里负责那么多,”孟缇为她不平,“让他去问他数学老师啊。”

“我说了,”王熙如捏着拳头,“他也不肯,我经不住他缠,给了手机号,就更麻烦了。”

“咦,这么主动,被小弟弟瞧上了,”孟缇笑容诡异,“怕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吧,王熙如王老师。”

王熙如淡定地看她一眼,一幅大量能容的样子。

孟缇觉得她可能没听懂自己的意思,于是补充:“师生恋。”

“我刚刚还没说你呢,”王熙如反驳,“我跟他是师生恋,你跟赵老师,赵初年算什么?”

孟缇睁大眼睛,手里的笔跌落在了桌子上,溅出了点点墨水,“你说什么?”

从来不知道王熙如这么伶牙俐齿。被人抓住了把柄就是现在的感觉,无地自容,脸也不可抑止地热起来,已经不是第一次被人这么说了,但一时间讷讷,不知道该怎么开口,连为自己辩解都说不出来。赵初年对她,确确实实太周全了,无可指摘。

一瞬间被审问者变成高高在上的审问者。王熙如神气活现地嗤笑一声,指了指她放在桌子上的手机,“你跟赵老师那点事,还想瞒我吗?我不过就是接了学生的几个电话,哪像你,电话短信没断过吧,一起吃饭都吃了若干次了吧,连你头上的旧伤都知道。”

“那个,旧伤是凑巧发现的,我们恰好很知己,很志同道合。”

王熙如托腮,颇有风度地拿手指敲了敲桌子,“知己?骗谁呢。别辩解了。承认跟赵老师有关系又不丢你的脸,反而让人羡慕,例如我就不介意跟他传绯闻。交代吧,你们怎么好上的?前段时间忙着改论文,没时间问你,现在说吧。”

“什么好上的,说的那么难听,”孟缇干笑了几声。

“若要人不知啊,除非己莫为,”王熙如叹口气,“你漏洞太多了。我们天天在一起,总会发现纰漏的。前几天晚上你们一起吃饭了吧,被杨明菲看见了。她回来绘声绘色的描述说,赵初年那双迷人的眼睛就没离开你身上,简直是要把人看融化了,不是情侣简直没人信。”

孟缇只好不说话了,深深感慨自己引火烧身的本领,叹服王熙如转移话题的功力真是炉火纯青。

王熙如觑她一眼,拍拍她的肩膀:“赵老师挺不错的,人那么帅,心底也挺宽厚的,又关心你。”

话音一落,王熙如的手机忽然就震动了,王熙如看一看号码,立刻皱起眉头;孟缇可算抓住机会了,试图反击回去:“你还是解决掉自己的麻烦再说吧,嘿嘿,小心人家找到学校。”

王熙如捏着手机扶着额头,连跟她还嘴的力气都没有了。

虽然似乎最后两个人都不没能讨得对方的便宜,但王熙如的话确实让孟缇心中起了不安。他的手指穿过头发的感觉依稀还在,是极其温柔的抚摸,像是温暖的水漫过头发,或者微风的力度。她扯了扯头发,想着如果伤疤如果真像赵初年说的那样严重,她又怎么会一点印象都没有。

上完自习回到家后已经是十一点了,站在楼下看到郑家客厅灯火通明,先回去放了书包就去敲门。她知道郑柏常和柳长华向来睡得早,现在还在客厅的人多半就是郑宪文了。他最近忙着设计,早出晚归,果然一问才知道,他也刚刚回来不久,应该是吃了宵夜才回来的。开门之后就跌坐电视对面的长沙发上,像是觉得客厅的灯太亮,拿手盖住了眼睛。西装扔到一旁,衬衣解开了几颗扣子,深蓝色的领带解了一半,歪歪斜斜挂在脖子上,衬衣下的锁骨隐隐约约。

走得近一点,就能闻到他身上还带着酒精和食物的香气。孟缇诧异:“你喝酒啦?”

郑宪文对她的来访毫不意外,手还盖着眼睛,“今天设计图全部完成,这是我回国第一个设计项目,自然喝了一点。”

孟缇比他还兴奋:“啊,恭喜啊。完成就好。是什么样子的商业大楼?”

“过两天给你看图纸,”郑宪文揉揉额角,“阿缇,给我拿杯水。”

“好的。”

孟缇很快拿着温度适宜的水杯放到他手里,又从卫生间洗了条热毛巾出来,帮他擦脸。他看来是喝了不少,脸颊都是红的,被酒液一激,眼睛亮得吓人。真是剑眉星目,眸光投射到哪里,她的脸就热到哪里。

回来后第一次跟他这么近距离,他的呼吸扫过了她的脸。孟缇没来由的想起了三四年前的某一个相似的夜晚,那时候似乎也是这样,他也是刚刚完成某项设计,喝醉了酒被人送回来,躺在沙发上打盹不愿意起来,别扭得像个才上高中的大男孩。恰好郑家父母都不在,她就像个小丫鬟一样跑来跑去地服侍他,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对,反正一直以来她都是他的小跟班。

照顾他洗脸喝水之后,孟缇帮他脱衣服脱鞋,本想着帮他擦身子,这时他猛然睁开眼睛,一把拉她入怀,把她压在身下,眼睛还是一样的亮,一句话不说捧住了她的脸,吻了上去。

那时候的孟缇完全蒙住了。她是暗恋郑宪文若干年,看过了茨威格的《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忍不住想,暗恋其实也并不需要让他知道,自然做梦都没想到跟他接吻。

虽然那段时间郑宪文身边的确没有女朋友,但之前他身边从来不缺人,从高中开始就是如此。孟缇还记得,经常有漂亮的女孩子在楼下等他几个小时,还是她去告诉郑宪文有人来找他才不紧不慢下楼去。郑宪文的每个女朋友都是国色天香知书达理我见犹怜,对比得她就像是路边的圆滚滚的丑小鸭或者歪脖子树一样难看,丝毫不敢存着觊觎之心。

可没想到郑宪文居然吻她,并且极有耐心,舌头一点点舔着她的唇,熟练地撬开她的牙齿,跟她的舌头卷在一起。酒精让他有点没有分寸;也让孟缇昏头转向,疑心自己是不是在做梦,或者是无意中掉入什么电影场景中。漫长的唇舌交缠后她整个人都傻瓜掉了,也不知道是因为缺氧还是震惊,就像块被格式化的硬盘空白着,或许还有几条坏道。

反应过来的时候,她很想问问郑宪文这算是什么,可郑宪文却趴在她身上睡着了,脸贴着她的脸,唇蹭着她的脖子,表情十分安静。

郑宪文她认识了一辈子,是极有自制力做事也很有分寸的人,有过那么多女朋友但没有一个真正找过他的麻烦。他就算是喝醉了,也不像会酒后失德胡乱吻人的人。于是她沾沾自喜地想,郑宪文那么吻着她,也不会完全不喜欢她吧,忐忐忑忑地思考了好几天,最终才敢鼓足勇气去告白。

这重重的前尘旧事让她双手都哆嗦了,垂下目光不敢再看他的脸和形状优美的唇。

“好了,我自己来,”郑宪文看见她握着毛巾的手指直颤,嘴角的笑意不稳,叹了口气,放下喝空的水杯后从她手里拿过湿毛巾,拉住她的双手坐到自己身边,“阿缇,这么晚了有事吧?”

孟缇这下子才想起自己的来意,迅速点点头问:“是想问一点事情。郑大哥,我的头小时候受过伤吗?”

郑宪文“嗯”了一声,前倾了身子,把毛巾慢慢搁上茶几,不明所以地看她一眼。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孟缇指了指后脑勺,背过身去,自己拨开头发,摸索了一阵:“大概是这里吧,我看不到,不清楚。这里有道疤吗?”

顺着她手指的滑动,郑宪文看清楚了她头上的伤疤,五六厘米长,依稀有着缝合的痕迹,颜色已经很浅了,但跟头皮的颜色还是不太一样。可想而知当年受伤时的痛苦。

他伸手覆在伤疤处,手心的热度隔着头发传过来:“是有条伤疤的,还不小。是不是最近疼起来了?”

“没有呢,不疼也完全没感觉,”孟缇无所谓的摇头,转身过来看他,“无意中发现的。但我一点也不记得什么时候脑袋受了伤,估计着应该是我读小学以前的事情,郑大哥你记得吗?我那时候天天跟着你转。”

郑宪文慢慢呼出一口气,大约是在思考。但很快,他疲惫地摇了摇头,像是觉得头晕,起身去倒水:“大概有这事吧,大概也没有。你小时候喜欢到处玩,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摔的了。我有点糊涂,完全没有印象。”

他喝酒喝得太多,看来是真糊涂,走路的时候身形都有些晃悠,个子高的人摇摇晃晃实在惹人担心,人影在屋子里乱晃;在饮水机前方更是头晕得厉害,水没能入水杯,反而顺着拇指滴下来。孟缇看得一惊,心里想着幸好这水是凉的没有烧开,立刻抢过去扶起他到沙发上坐下。他半躺在沙发上,微微眯起眼睛,侧过身子,用带着点点星光的眸子盯着她。

孟缇脸上的热度再次攀升,哪里敢直视他的眼睛,微微偏了偏视线,注意到他眼睑下有新月形的浅浅阴影。

他累成这个样子,孟缇不忍心再用自己的小事打扰那么疲惫的他,“不记得也没什么要紧,我就是顺嘴一问,不是什么大事。郑大哥,你去洗个澡好好休息吧。”

“嗯。”

“那我上楼了。”

“阿缇,”郑宪文叫她的名字,“这么多年过去了,旧伤应该是痊愈了。不会有什么大碍的,你不要别放在心上。如果身体不舒服的话,立刻就告诉我。”

孟缇莞尔:“我知道的。”

郑宪文靠在沙发上,阖上眼睛,点点头。

他那个样子让人担心。孟缇其实是想扶着他去床上坐下,但当年的事情阴影犹在,实在没了勇气,隔着门缝最后看了他一眼,轻轻的带上了门。

回到家后她还不想睡觉,翻着前段时间写论文时用的参考资料打发时间,电话倒是响了。一般情况都是父母打电话回来,但这次,打电话过来的人却是孟徵。

孟徵这些年平均两年回来一次,每次回来呆得时间都短,有一点空闲时间也是忙这忙那,各式各样的聚会一个连着一个,以至于每次跟这位哥哥可以说的话都很少;两三周一次的电话聊天里也就是例行的问候了,你们身体好不好,嫂子肚子里的孩子怎么样了,工作忙不忙等等。

大概是年龄差距实在太大,孟缇其实跟孟徵其实共同语言不太多。在她最初的记忆中,他已经上了高中了,然后去了外地上大学;在最简单最日常的回忆里,他在数学学院叱诧风云时,她才刚刚开始学两位数的乘法;他出国深造的时候,她才开始学四则运算。

孟缇惊喜地道了好:“哥哥,你今天怎么想起给我打电话了?不忙吗?”

孟徵说:“今天我休息。”

“爸妈怎么样?大嫂呢?”

“他们陪文君出去散步,十分钟后应该回来了。”

孟缇这时才发现他的声音带着浓浓的鼻音,忙问:“哥哥你感冒了?”

“不碍事,”孟徵切入正题,“刚刚宪文给我打了个电话,说你发现头上有伤痕,问我知不知道原委。”

印象中孟徵总是忙碌不堪,往往两三个月也听不到他一句话。没想到孟徵现在忽然关心起这样的小事,孟缇心里很是诧异的。印象中孟徵不是这么细腻的人,大部分时间都是安静的,身上总有一种傲气和清冷的气质。孟缇都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看到他什么时候情绪激动过。就连上飞机的前一刻,他也是那副沉稳的让人觉得天塌下来也顶得住的表情,伸手拥抱父母和妹妹。

“郑大哥啊,真是,”孟缇心里温暖,郑宪文也好,孟徵也罢,不论怎么说都是关心她的。心里的温暖扩散开来,身体都热起来,“我就是顺便问问他而已,他还告诉你了吗?真是小题大做。”

“这不是小题大做,是谨慎。”孟徵把话说得一板一眼。

还是孟徵一如既往的说话风格和态度,孟缇在电话这边吐了吐舌头,“嗯,我知道。”

“你是五岁多快六岁时摔的头,”孟徵说,“在学前班时跟同学玩游戏,脑袋撞到教学楼转角的砖头上,当时流了不少血,老师把你送到了医院。”

孟缇绞尽脑汁地想了想,“我不记得了。”

“你那时太小了。”

孟缇握着话筒,撇嘴,“反正上小学之前的事情基本都不记得了。”

“百分之九十的人都不记得,”孟徵问她,“阿缇,你怎么发现头上有伤的?”

因为距离感,孟缇对孟徵满心的敬意,在某种程度上比郑宪文还要尊敬一些。她本就不善说谎或者找借口,略微犹豫后把自己撞了头,赵初年查看伤势的发现旧伤痕的事情一五一十地告诉了孟徵。

孟徵听罢,沉吟着开口:“赵初年?是新来的老师?”

语气清清淡淡,什么都听不出来。但到底是两兄妹,孟缇虽然觉得自己根本不了解他,还是隐约觉得自己的兄长心里或许有一丝不快,连忙补充:“他人很好的,柳阿姨都很喜欢他,还打算把小声姐介绍给他。”

“希望他靠得住,”孟徵不再多言,“你一个人在国内,凡事多小心。”

“我记住了。”

第八章 白雁(下)

因为孟徵的电话来带的兴奋感长久不散,而此时又不想看书,孟缇在柜子里翻了翻碟,捡起了《访客》的电影版看起来。

《访客》是范夜最有名的小说,如果说在这本小说之前他只是中等知名度的作家,那之后他就变得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由于小说实在太红,自然而然的有电影公司买下了版权,拍成了电影,是当年的大制作,导演是重量级的,制作班底阵容豪华,男女主角是当时最炙手可热的明星。

小说改编成电影总会损失掉许多东西,往往会引起无数原著粉丝的口诛笔伐;但这部《访客》的口碑却相当不错,评论家难得保持了一致意见,都认为剧本沾了小说的光。

小说本身十分精彩好看,故事的主角是一个容貌极其俊秀的年轻人,他精于骗术,有着优秀的直觉,凭借绝佳的外貌、风趣的谈吐,渊博的知识,机敏的急智,还有魔术师的手段,骗过了一个个富商和千金小姐。他骗的东西千差万别,钻石、珍珠、名画、古玩等等,都不致命;而且被骗的人,往往意识不到自己珍贵的藏品早已不见,还在惦念着他曾经的好处。直到一对机敏的富家兄妹发现他的伎俩,跟着展开了异常艰苦的斗智斗勇过程,最后年轻人被送进了监狱,可两周后,年轻人却从监狱里消失了,哥哥大发雷霆的回到家中,只看到空荡荡的房间和妹妹流下来的信,有人回来告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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