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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轩女-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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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颖姐,你不参加吗?大家在一起不好吗?”刘娣疑惑地问始终没有吭气的朱秀颖。

朱秀颖脸上没有什么表情,平静地回答:“家里不让我参加任何社团组织。”

如果违反,就立刻回家,再也不许念书!她默默地回忆父亲当时的话,头脑比任何时候都清醒。

大家惋惜地望着朱秀颖,猜测她家长一定很保守。自我介绍时,她只说家在长沙,其他的信息一概没有透露,所以没有人能了解她的背景。

女生很快将手中表格发到各人手中,要求她们填写后交回。另一个女生端出笔墨,供她们使用。不一会儿大家的表格都填好了,瘦削女生一张张细看。

“金小小……家里……咦?”她惊愕地抬起头,目光变得尖利,盯住金小小问,“你家里是地主,还是大地主?”

金小小回视她,没有回答。她只是诚实地填写要求填报的内容,没有深想会有什么后果。现在被责问,她才发觉这件事情并不像刚才她们讲的那么简单。

女生在大家不解的目光中将表格扔回给金小小,冷声说:“地主老财是我们要斗争的对象,你不可以参加!”说完她又低头看另一份。

金小小默默地捡起那张表格,一点点将纸撕成碎片,然后一言不发地起身穿鞋离开草坪。

素秋抬头望着她苗条纤秀的身影渐渐消失在树木掩映中,觉得阳光似乎都没有方才那么明媚了。

她考虑片刻,对那个女生说:“请把表格还给我,我也不参加了。”

女生扫她一眼,有点不耐烦地问:“你叫什么名字?”

素秋报出名字,女生找到表格看了看,惊讶地说:“你通过了,可以参加的。”

她的脸上浮起个笑容,诚恳地劝说:“别放弃,想想被迫害的同胞。”

素秋迟疑一下,仍是慢慢摇头,低声说:“请你还给我。”

女生的笑容冻结在脸上,目光又渐渐变得冰冷,其中还掺杂了探究。

她将表格还给素秋,不屑地说:“嘴里喊着要为妇女做事,真的要做什么了又后退,哪里像新时代的女性!”

素秋低下头,安静地离开。朱秀颖跟上她,拍拍她的肩膀。素秋扭头冲她勉强笑一笑,和她一起回到宿舍。

金小小已经放下蚊帐,躺在了床上。

素秋担心她在难过,走过去轻声说:“小小,你别伤心。我,我也没有参加。”

“我不需要别人同情!”金小小冷淡的回答,声音里却带着一丝颤抖。

“我不是在同情你,小小。”素秋望着蚊帐,认真解释,“人的出身是无法选择的,但却可以选择将来的道路。你不是有意压迫穷人,她刚才那样说是不对的。”

她完全在学琉珏说话,却异常流利,似乎她已经将这个问题思考了很久。

金小小没有回答也没有任何动作,就在素秋失望地想要走开时,她忽然撩起蚊帐,露出略显苍白的一张脸:

“你说的对,素秋。我也一直这么想,所以才会逃出那个家到长沙来求学。刚才我被她们气糊涂了,谢谢你提醒了我。”

她的目光坚定,神情平静,早已不复方才离开草坪时的落莫。

“逃家?”素秋惊讶地睁大眼睛,连本已上床准备休息的朱秀颖也坐直身体看过来。

“对。”金小小忽然笑了一下,似乎觉得那段经历很刺激,“半夜搭上过路的火车,两天后就到了长沙。然后我找到顾校长,顾校长同意减免我部分学费,还让我担任校内杂役,主要是负责打扫教室。报酬不多,可是加上我带出来的钱,这学期还是没问题的。”

素秋越听越奇,眼睛都要睁成圆形。她仰头注视金小小,忽然间觉得她高大得像庙里的大佛,她不由眨了眨眼睛。

朱秀颖躺回床上,轻轻念到:“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

金小小和素秋都扭头看她,似有所悟,却不便去追问。

朱秀颖的压抑自守,是她们有目共睹的,虽然不明白原因,但却知道总不会是愉快的经历,所以大家都有意无意地回避去问她家世。

现在听她语意忧郁地念出这句诗,俩人都猜测她或许也有段伤心往事,因此才会有感而发。

后来何欣然她们几个也要回了表格,因为她们不想参加这个拒绝金小小,又讽刺挖苦素秋的组织。虽然相处短暂,可是她们六个女孩子已经彼此信赖和喜欢,不能允许外人横加置啄。

那两个女生气坏了,不仅对她们恶言相向,还弄坏了刘娣的草席。

刘娣不依,在何欣然助阵下和她们痛快地大吵了一架。黄秋云不敢冒头,却握紧拳头站在刘娣身后没有临阵脱逃,让何欣然首次表扬了她,反倒又让她惶恐不安了一次。

刘娣家里有十女一男。她父母为了能生个继承姓氏的男丁,连生十胎女儿,每个女儿名字里都有个“娣”字。出身小商人之家的刘娣从小和五个姐姐四个妹妹相处,练就了一副尖牙利嘴,吵架从未落过下风。当场将那两名女生说得七窍生烟、头脑发晕,最后落荒而逃。

三人大获全胜,高兴地回来,将战绩对另外三人宣扬一番,六人更觉亲密。

何欣然兴奋之余,突发奇想,提议大家既然这么要好,不如结拜成姐妹。大家都随声附和,连金小小、朱秀颖都说了声“好”。

当下论齿排序,朱秀颖老大,金小小排二,何欣然第三,黄秋云老四,素秋行五,最末是刘娣。大家排了序,戚戚喳喳地笑闹。

刘娣常听说书,从小就对“七侠五义”等故事烂熟。现在她又想起这些事儿,就说既然结拜了姐妹就该有个名号,叫出去也好听。大家都讲义气,不参加那个国救会,都很当得起“侠”字,不如就叫“培华六侠”。

大家相互看看,都觉好笑,就无可无不可地同意了。此后谁也没把这个名号当回事,只有刘娣成天将“培华六侠”挂在嘴边。

不久这个名号竟传到宿舍外,还被人嘲笑说成是“培华六夜叉”。

刘娣大怒,站在马路上和嘲笑的人吵架。虽然她把对方驳斥得哑口无言自认理输,可是“培华六夜叉”的叫法到底流传了出去,后来竟比“培华六侠”知道的人还多,这是刘娣她们始料未及的。


作者有话要说:好好的六侠硬是被搞成了夜叉,这个,无语了。

五十

将素秋安顿好后,艳春步行赶回美专报到。

长沙美专和培华女中距离很近,两所学校同处在一个街区,只是一个朝北,一个向南,中间隔着长沙国立音乐专科学校及馨雅女中。

早晨在送素秋去学校的路上,艳春已经将行李寄存在美专门房,现在倒是省了他不少事情。

从门房取回行李,艳春谢过校工,转而去寻找报到处。一路上他遇到无数好奇注视的目光,艳春早已习惯这种场面,丝毫不受影响地办好各种手续,转而再去找宿舍。

美专是艺术类院校,学生并不多,女生就更少。

学校被划分为生活、教学及运动三个区。生活区只有四幢男生楼;女生则住在距离男生稍远一些的湖边,只有一幢小楼,男生轻易进去不得。因此男生戏称那座楼为“绣楼”,楼外掉落了不少多情的破碎心脏。

教学区的建筑也不多,大概七八幢的样子,都是两层灰色的宽敞教室。

运动区包含了一个大的运动场,里面建有砖石看台。运动场旁边是两个蓝球场及三个网球场。师生们在教学学习之余有很好的健身场所。

饭堂及公共浴室也很大,建在运动及生活两个区之间,能够满足全校师生同时用餐洗浴的需要。

相对占地面积较小的上述三个区,学校里还有一个水域大得吓人的天然湖,位于生活区的边上。

湖原名“沉玉”,取意湖水澄清碧绿。后来美专成立,教员们觉得“沉玉”这个名字过于阴沉,就将其改名叫“流光”。意即阳光下的湖面波光滟涟,流光溢彩。学生们则是只知“流光”,而不知湖的旧名了。

美专前身是前清的一所书院,后来遭遇兵火,除了“流光”外,所有的建筑都被毁损了。从废墟上建立起来的美专,所有建筑物都很新,仍带着砖石的石灰味儿。

流光湖周围重新栽种的柳树也很细小,只有小孩子胳膊粗细,距离浓荫蔽日尚有很长的一段时间。不过,这并不影响学生喜欢来此散步休憩,也常见一男一女两个学生亲密地坐在同一张长椅上,蜜语交谈。

美专校风开放,不禁止在校学生谈恋爱结婚,但也不明确支持。只要不闹出不可收拾的大乱子,学校基本采取放任态度。

因为房舍宽松,艳春宿舍里的四张高低柱床就只安排了四个学生,都是大一的新生,同样的国画系一班。

他搬进去的时候宿舍里已经住进去两个人,分别占据了靠窗光线最好的两张床下铺。艳春挑了门背后那张床的上铺,几下就将蚊帐支好,清洁整理的工作也很快结束。

洗干净手脸,艳春见天色尚早,准备再去看看素秋。放她一个人在培华,他总感到有些心神不宁。

刚拉开宿舍门,一个校工跑来对他说魏教授请他到家里去一趟。艳春有丝诧异,微怔后问明魏教授住处,信步寻去。

他并不认识这位魏华年教授,也猜不出这个当口不在办公室却请他去家里的用意。

美专教员普遍都居住在校内,每家都是单独的院落。魏华年教授家靠近后围墙,一幢白色的小洋楼座落在一片金色菊花圃中,显得风雅而超脱。

艳春伸手拉动竹篱门边的铃铛,“铃铃”的响声回荡在脉脉菊香里,让他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魏教授戴顶草帽从繁茂的枝条间直起身体,冲他扬手:“进来吧!门没有上锁。”

魏华年年纪不到五十岁,身形高大,双眼炯炯有神。脸庞被阳光晒成古铜色,上面只有浅浅的皱纹。他的举止则随意斯文,很有艺术家的气质。

艳春轻轻推门,那扇竹门“嗒”地响了一声,无声向内打开。

他走进花园,沿着曲曲折折的园中小径来到魏教授旁边,深鞠一躬:“魏教授,您好。”

魏教授仔细打量他,半晌微喟:“观之的孩子居然这样大了。你父亲他……还好吗?”提及余父,他的声音里包含了掩不住的激动。

听他直呼父亲表字,语气又有些异样,艳春心中不由疑惑,面上却水波不兴,恭敬回答:“父亲很好,一直在教书,每天都有许多工作。”

魏教授点头,微微出了会儿神,然后从花圃中走出来,将剪掉的枝条和大剪刀放进一个竹篓里,请艳春进入白楼。

魏家客厅装饰朴素,只在墙上挂满中外画作。一色藤制家俱,茶几上搁着一个菊花插瓶,满室清芬。

魏教授洗过手,换上家常软绸长衫,请艳春喝茶,继续询问余父情况。

艳春心里更觉奇怪,没有去动那杯女佣端上来的好茶,只是恭敬回答,一边思量。

按理若是余父熟人,应当在问候过余父后转问家中其他人,而魏教授始终只提他一个人,明显有违常规。而且初见时的激动,证明魏教授和余父关系并不一般,不可能会犯这种低级错误。

“魏教授和家父认识吗?”谈话间隙,艳春微向前欠身,礼貌地问。

“当然,我们在英国一起留的学。回国后我想邀请他在长沙任教,可是……”魏教授叹口气,神情怅然地望着菊花。

艳春眉心不易察觉地微蹙,也看向菊瓶,说:“父亲喜欢家乡的山水,他在镇上一直都很满足。”

听了艳春的话,魏教授神气更见沉郁,轻轻颔首:“我知道。这么多年,我给他写了很多封信请他出山,可他从未答应过。”

他转头看向艳春,目光渐变得柔和:“你长得不大像他,只有眉毛有点相似,可也不完全一样。”

说完这句话,魏教授忽然抬起一只手,隔空虚画艳春的眉形,嘴角噙着抹笑意。

艳春被他这个动作惊得身上薄薄出了层冷汗,面上却没有丝毫变化。他也含笑轻声说:“学生像家母。”

魏教授的手顿在半空,然后慢慢收起,端起茶杯呷了一口说:“程家大小姐未嫁时闺誉就很好,嫁给你父亲后,听说也是贤淑良慧。你能像她,再好也不过了。”

他在称赞,眼睛里却隐隐含着悲凉,让艳春越看越是心惊。

“如果魏教授没有其他事情的话,学生想先告辞了。”艳春站起身,脸上仍是一派温润平和,内心却已是疑云重重。

“不要急着走,你第一次来我家做客,在这儿吃顿便饭再回去吧。良妈!”魏教授竭力挽留,站起来拦住他的路,一边吩咐那个女佣备饭。

正在这时,客厅里的电话响了。

魏教授走过去接起电话,“喂”了一声,听对方说了几句后,他惊讶了一下,扭头对艳春说:“是从门房转过来找你的。”

艳春也微愕,谢了魏教授,接过听筒。魏教授没有走开,只是稍微侧了侧身体让开位置,目光闪烁地注视艳春。

电话是琉蚶吹模凳且ジ厍锼头梗V鲅薮翰灰俚P摹�

艳春本打算自己去的,可是眼下学校教授又是父亲故交请他吃饭,虽然他心中已有些怀疑,不过如果贸然拒绝似乎有些不妥。

沉吟间,艳春感觉魏教授的目光始终在审视他,似是大有深意。他忽然联想到琉湍把簦睦锊挥纱蚋鐾唬缓蠛芸旎亓皤‘说自己还有事,麻烦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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艳春感觉背后目光的意味更加明显,连忙支吾几句挂掉电话。

“是你朋友吗?听口气好像和你关系很好。”

魏教授踏前一步含笑问,有意无意地将艳春堵在墙角,两人间的距离已经很接近了,能够看清他眼底所有细微的情绪。那情绪不禁令艳春又在心里打个突儿。

艳春回视他,沉稳地微微一笑,气质刹那间高华清雅,不容任何人有觐觎之心:“是世伯的儿子,只是一般朋友,谈不上很好。”

被他的变化诧异到,魏教授的情绪迅速收缩为无形,身体退回到正常距离,讪笑着请他继续坐,不再别有用心地注视他。

“学生的确还有些事情,饭就不敢领了,下次一定叨扰教授。”

艳春不卑不亢地微微鞠躬,在魏教授失望的客套中告辞,似乎从未意识到刚才俩人间曾发生了不同寻常的较量。

直到走出很远,艳春才停住脚步,在薄暮中回首望向那座院落。

白色洋楼在夕阳里颜色有些发灰,金灿灿的菊花也黯淡下去,远远的景物似是一幅蒙了纱的风景画。

他忽然想起父亲一直喜爱菊花,在家中院子里也栽种了同样的品种。母亲身体好时还曾帮着浇过水,提及菊是父亲自小的爱好。转而又想起虽然相貎和父亲的确不相像,可是凡见过他们的人都说俩人的气质完全相同,一看之下就知道他们是亲生的父子。

心里默默想了半天,再抬头看那院落时,艳春竟觉得那片菊花从黯淡中又透出刺目的利光,看得他再也不愿意踏进那个因思慕而刻意装点过的地方。


作者有话要说:这个魏华年真是一点没有为人师表的样子。余父不理他,他就肖想和余父相像的艳春,幸亏艳春不是那种毫无自保能力的,否则就要吃亏了。

五十一

艳春回到宿舍,前期入住的那两位同学已经回来了,不久连最后一位也到了。

四名舍友首次聚齐,彼此简短地做了介绍,艳春得知另外三名同学分别是刘同禹、顾知繁及何禀生。

刘同禹是前清满人,在旗的子弟,现在虽已家道中落,肉瘦架子不倒,平日颇有些目下无尘的味道。他对小地主出身的何禀生、小手工艺者的儿子顾知繁都是一付瞧不上的模样。

初见艳春,见他人物飘逸、谈吐清雅,再打听到他是家传的美术功底,刘同禹倒是有心结交,待他很是客气。

在家乡,刘同禹也算是远近闻名的才子,尤其对山水画自诩很高。然而开学后班上第一次山水画作业,艳春的画就被教授点评为第一,刘同禹则屈居了第二。

自此,刘同禹对艳春的态度就变得淡淡的,也不再同他讨论技法,只和班上几个慕他家世的同学来往。宿舍也几乎不待,每天快就寝时才回来一宿。

初时艳春只当他因技不如人在负气,没有多做理会,思忖过一段时间他就能想通。谁知刘同禹这一气完全不像有好转的迹象,始终不能对艳春恢复初见时的热情,倒让他有些始料难及。

艳春不是那种曲意奉迎的人,对交友也不甚热心,奉行“合则聚,不合则散”的处世原则。因此对刘同禹的态度他也不太在意,平日里仍旧对他客气有礼。

如此做为,反而把刘同禹气个仰倒,认为艳春是在故作姿态,对他更加疏离忌惮。艳春就这样莫名其妙地树了个敌人。

顾知繁长得英挺不凡,性格却很是不羁,入校不久就得了个“狂生”的绰号。

他这个人是极聪明灵秀的,虽然常会无故缺课,平日也不见太用功,难得每次作业总在优等之列。他最擅长的是人物画,仕女美人堪称美专一绝。

他有两个很出名的爱好。一个是喜欢与美女结交,身边女友几乎一星期一换,比换衣服都勤快。

每逢见到品貌上乘的女孩,他就会两眼放电地上去和人家搭讪,请求对方当他的模特。他自身条件好,画作又是那么出名,对方多半都会答应。然后很快地由他的模特上升为女友,然后再很快成为前女友。

顾知繁是受过“五四”新思潮洗礼的,知道尊重女权,虽然风流却不下流。所以他的许多前女友最后都会转成好友,还是那种无话不谈的类型。这种状况常令艳春无语。

他的另一大爱好同样出名,那就是嗜好杯中物。几乎每天他都要喝上一些,否则就会浑身不爽利。

不拘什么时候,他经常或独自一人,或邀三五友人携壶长饮,务必要尽兴才罢。饮后他又常会狂性大发,或诗或歌或画,俱酣畅淋漓。诗作多有出奇处,画更是难得。

他家中本不富裕,能维持这种恣意生活多亏那些画作卖的好价钱,富余的还可以补贴家用,可说是一举两得。

对于这样一个学生,校方又恨又爱。训导主任找他苦口婆心地谈了多次无果后,干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对他明显违犯校规的行为只当不知道。

学校也不怕其他学生跟着效仿,毕竟像顾知繁这种怪才到目前为止全校也只才出了这么一个而已,并不是谁想学就能学得来的。

艳春极爱其才,也喜欢他豁达的个性,同他相处平和。除开不去陪他饮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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