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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一直不敢领教古代画得自画像,先不说画得面目全非,但看能真正画得有神的就寥寥无几。不过这些画却分外出彩,不仅把人物塑造得真实,也更能表现出此女子的蕙质兰心,玉柔花软。
这难道是那叫阎罗的妻子?亦或者是红颜?不过这画貌似已有年岁,难道是他母亲自画像?她倒越想越乱了,把自个的事抛开,想别人的事了。不过,她这样报复性的把这行李占为己有,还真是欠缺考虑,要是对他来说是重要的东西,那就惘然了。
深秋,枝梢上凝出一层白色的露霜,几只麻雀零零碎碎跃上枝头,叽叽喳喳叫了起来,似乎在叫:起床了,起床了。
前雨按照平时明月的作息时间打水往明月闺房走去,一推开门,竟见明月扑在茶几上睡着。而她身上仅仅只穿着睡衣?前雨一阵哀叫,惹得明月有些不耐烦皱着眉换到右边继续趴着睡。前雨哪能依?脸盆放下,把床上的被子直接披到明月身上。
突然的重量让明月一沉,她也从浅睡中苏醒过来,抬眼一看是明月,道:“你还真不安宁。”
前雨见明月醒了,一脸委屈,“前雨不是故意的。”
明月也不多说什么,挪动了下腿,一丝疼痛直窜到全身,有些气馁道:“待会你去医馆找大夫。”
前雨点了点头,问:“小姐脚怎样?”
“不好。”她直接了当,吩咐前雨伺候梳洗,便百无聊赖坐在案板上,书书写写。前雨则遵照吩咐去找大夫去了。
俯在案旁,明月想了想,就想起纳兰来。回忆也跟着翻江倒海而至,想起在那个世界的事。
十三岁那年,第一次念过纳兰的词,依稀记得叫《画堂春》,尤记当初为那句“一生一代一双人,争教两处销魂”所感动。在那个三百多年前,一夫多妻制的社会风气盛靡时,有个男子竟道出一生一代一双人这样哀怨却笃信的誓言,那是要多少的感情才堆砌出来的?那是要多少的思念才痛彻出来的?后来自己就疯狂爱上了他的词,其实后来才发现,她是爱上了他的深情,爱上了他念念不忘的悼念。还记得她刚刚大学毕业进入一个论坛,上面有个投票,要是穿越时空,你选择做他什么人?她看了其他网友的选择,大多是红颜,也有仅仅是个路人,还有寥寥几人选了爱人。她一直翻页,想找到一个与她一样的选择。她想做卢氏,她想做他的爱人,更想做他的妻子。然而直到翻到最后也没看到一人,写道做他的妻子。
她一直知道,纳兰在卢氏之前有个青梅,并且很爱很爱。而大多学家也分析,“一生一代一双人,争教两处销魂”也并不是写给他妻子的。可是她天生有种偏执,她笃定的事,绝不改变。
想到曾经,回神的明月竟然笑了起来。自己竟然真的穿越至此了,还很不凑巧当了卢氏。以前她就等着纳兰有一天把她娶进家。可是昨日父亲说的话,让她莫名紧张起来。卢氏是卢兴祖的女儿没错。可是此时的卢府有两位小姐,一位是她,还有一位是比她小一岁的妹妹。以前她认为她是长女,自然是她优先。可如今她要去选秀了,那结果就可能没有预料之中的淡定了。
忍不住叹息一声。绝对不允许意外发生。她深呼一口气,明月,一定要“不择手段”让容若有情于你。
作者有话要说:好吧,女追男似乎在古代实在是~~好吧,她太主动了~~~好吧,跟选秀扯上关系,还种田文??可是偶仔细看了种田文的备注,说是很少涉及政治~~而此文确实很少涉及嘛!
更新两个文,于是,竹子杯具了,只能两日一更,或者人品好时,日更~~~
此外皆闲事
前雨带大夫过来时,明月正在案板上一面写些什么,一面对来人道:“还请大夫先等等。”
大夫点头行礼,“无事。”便自个找个位子坐了下去。
她写了好一阵,才撂下毛笔。前雨激灵走过去,搀扶她起来。明月很懂礼数,即使脚上有伤,也要亲自走过去,不劳大夫。这位大夫头发发白,年事也高,在京城有着甚高的声望,她也是受到父亲卢兴祖的提及才知,他一般能请得动的,也非富即贵。
大夫对明月的礼数算是满意,笑道:“小姐其实让老身过去便是。”
然明月只是摇头,“谁都知京城医馆的陈大夫,这么多年来,一门心思专研到医学上。这次能请动,已是莫大的荣幸。”
陈大夫有丝诧异,“小姐太抬举小人了。”
其实,她知道自个确实是在抬举他。出的钱多就能请动。这是亘古不变的有钱能使鬼推磨。只是她这样抬举也是有自个的打算。
明月突然巧笑:“陈大夫过谦了。明月一直很敬仰陈大夫的医术,只是奈何身为女儿家总是有些不方便。”她眉目中带着惋惜之情,看起来却倒有份伤感。
陈大夫有些微怔,一时找不出话说。明月故作轻松态,“罢了,陈大夫先看看我这脚吧。”
陈大夫点了点头,端着她的脚仔细观摩后轻轻放下,道:“伤得还算不重,外敷包扎数日,吃几贴药应该能正常走路了。”
明月点点头,看起来甚是乖巧。陈大夫看她这模样,又想到她方才的表情,不禁问起:“刚才小姐是怎么了?”
很好。明月暗暗笑了笑,然脸上却装着震惊的模样,有些惊慌失措,“没!没什么。”
陈大夫愈加觉得蹊跷,忍不住再次道:“小姐有话就直说吧。其实没有说不出口的。”
明月脸通红,嗫嚅道:“我……我对医学有些兴趣。”她没把目的说出来,自然是让陈大夫自己领会。不过这已经是欲说欢迎,答案显而易见。
陈大夫诧异,眉忍不住蹙起,“小姐乃大家闺秀,学这些……”
明月故作女儿姿态,绞着手中的方帕,“明月知这是不情之请。”
陈大夫叹息,“小姐这般抬举老身,实是万分感激。不过此时还得向卢大人说说。”
一听这么一说,明月提到嗓子的心终于平息下去。她这般娇柔做作,还好没白费。她父亲一向尊重医者,只要陈大夫去说,便事半功倍。不错,她的目的不是去学医,而是找个借口出去罢了。长期买衣为借口,实为不明之举。
告别陈大夫,明月心情大好。看着自个还有些微肿的脚踝,现在就差这个麻烦了。她随意想了想,应该不差这几日。
陈大夫果然德高望重,跟父亲一说,便得到父亲的一句,“无事方可去医馆坐坐。陶冶情操,反正女儿家,此外皆闲事罢了。”
虽不满意父亲最后一句话,不过,这医馆坐坐,确实可不是闲事,这是她一生拼搏幸福的开始!
在她修养时节,她总是试着加快疗伤的速度。但时间证明,她无疑是拔苗助长。本是几日的修养,她便花了十日之余才能正常走路。
当重见天光踏出闺房时,她要做的当然是出门。不过此次她却换了男儿装。清朝满族女子不比汉族女子,她们大多是深闺浅出。明月毕竟是未出阁的少女,便以男儿装身份示人。不过以她性格,是绝对不会因为怕遭流言蜚语才佯装打扮的。她是有自己的目的。
她本身皮肤白里透红,不施粉黛却不失颜色。十四岁虽然身形还未发育,但她偏高的身高弥补了自身的单薄,整体看来,还算是个合格的偏偏小公子。
她拿起折扇,在身前一扇,倒有几分风流样。她笑了笑,召唤,“前雨。”
打扮成书童的前雨别扭走过来,“小姐,真要这样吗?”
明月点头,“仅仅是对他的见面礼,不过也就只有一次。”她只装一次男儿,仅此一次。不过他要他记得,好生记得她这位特别的“风流才子。”
只是当两位人妖刚一出闺房,他们便刚好碰巧遇见了卢家二小姐,卢青田。卢青田性子很淡,面容清冷,眼神淡漠。她只是随意一睹,微微颔首,算是打个招呼了。
明月笑道,“妹妹,这是去哪?”
卢青田道:“摘点菊花,泡泡茶。”
明月会意,点点头。她这妹妹还真是闲情逸致。不过她这样倒算过得怡然自乐,不失是个好的生活方式。明月轻声叹息,她就做不到,性情不符,志向也不同。
两人默契分道扬镳,各行各的。刚走出府邸门口,一直在一旁的前雨忍不住道:“二小姐就是有些清高。”
明月只是附和笑了笑。这不叫清高,而是韬光养晦,蓄势待发。每个女孩都有一份心底的梦想,她这妹妹,定是也在一直努力去实现她的梦想吧。
而她的梦想,就是心底最深处的,那位美好公子。
大街上熙熙嚷嚷,来往人群络绎不绝。明月东张西望,笑道:“今儿好想是什么节,看起来比平时热闹许多。”
前雨捂嘴偷偷乐呵,“小姐有所不知吧,今儿是民间自创的花灯节。待到晚上可是灯火通明,到处挂着花灯呢。”
敢情是正好赶上时候了。现如今还尚早,中饭刚在陈大夫医馆解决,那么这一下午还是按照原计划打发吧。笑了笑,便拉着前雨向诗社走去。
诗社离中央大街不远,处在一个长胡同的最前端。虽然明月上个月常来。然而不下半个月光景,感觉诗社翻新了许多。她有些迟疑站在门口,久久不能再踏出步子。
前雨问:“小姐,还进去不?”
明月愣了一愣,深呼一口气,点点头便进去。
刚进诗社,便有一股若有若无的馥郁清香扑鼻而至。明月嗅了嗅,似乎是茶花的香气。她忍不住心里赞叹,这茶花的香气竟也这么浓,还真是难得可贵。四处望了望,找到了主堂,便走了过去。刚踏进门槛,灵敏的鼻子闻到她再熟悉不过的味。那是她常常接触的东西,墨水的墨香。不自觉地她放慢了脚步。前雨也许感到明月的异样。拉拉她的衣袖。明月偏头见她疑惑的表情。她轻轻竖起手指放在嘴边,嘘了一声。明月深吸一口气,利用垂帘隐藏自己的身子,把头向前倾。
阳光懒散地泻在室内,砸在地板上,如碎金般铺满。有这样一个少年聚精会神温柔地一笔一笔教着一位蛾眉曼睩,明眸皓齿的女子写字,那样温柔含笑地看着她,用她从未触及的温熙目光注视着那名少女。她就这样傻傻地看着,傻傻地流下了泪……那样傻傻的……
前雨望着明月两行清泪,竟也无语凝咽。默默注视着明月吸吸鼻子,擦干眼泪,对她一笑。可在前雨看来,甚是苦涩。
明月深吸一口气,大大方方走向他们,脸上挂着春风,嘴角凝聚笑意,摇摆折扇,风度翩翩。
面前两人都有一丝察觉,朝来人望去。
坐在面前的那名少女见到男装的明月,脸一红,连忙挪了挪身子,离了些容若。容若也是一怔,脸也跟着红了起来。
明月笑:“这可是京城诗社?”
容若打量明月,看她脸上的笑意,倒不是踢馆的,便点头,“不知公子有何事?”
明月没立即回答他,而是低头看了看刚才他们写的字,随即笑笑,“不过尔尔。”
容若一怔,随即问:“何解?”
明月用折扇点了点那幅字,“如果我没有猜错的,您是模仿一位女子的书法,元代著名书画家管道升?”
少女瞬间变得惊讶不已,“你……你真厉害。”
而容若也饶有兴趣看着明月,“那么公子是否能指教一番?”
明月笑了笑,“简单。”拿起毛峰,在宣纸上用侧峰笔法潇洒绘了个“永”字。看着宣纸上的字,道:“书法第一要,学会基本的笔法。而最能表现的字,就是永字。侧、勒、努、趯、策、掠、啄、磔八划,书法笔画的根基,由练熟此八划后,即可延伸多样笔画,并各得其精神气度。这就是很基础的‘永字八法’。”
容若试着拿起毛峰,也写了个永字。明月瞄了一眼,有些吃惊。竟然模仿得这么像,不仅比划细微,就连神韵也分毫不差。要知道她在现代光练毛笔就整整练了十七年,才有这水准。心中不禁感慨,容若就是容若。不过不能灭了自个的士气。仔细看看他这个永字,还是有些生硬的。明月清清嗓子道:“如果一个人要把书法学得精髓的话,那么就必须有自己的字,自己的创作。”
容若笑了,“怎讲?”
“你抓抓笔给我看。就是你平时的写字手法。”
他很听话地抓了只笔,做了个姿势。他的手没有呈手掌背圆弧形,所以字会写得很生硬。明月伸出手要矫正他的姿势,谁知,她刚刚触碰覆在他的手背的时候,他微微颤抖了下。有点慌张。
额,她吃他豆腐了。
平静下心境,道:“执笔时手需注意四个要点,一手指实:意思是手指皆需确实的压在笔管上,稳固的持者。二手心虚:意思是手掌心不须绷的太紧,适度并足以灵活运笔即可。三手背圆:是形容执笔时,手掌背圆弧且上竖的样子。就是我现在帮你矫正的姿势。四手掌竖:意思是将手掌竖起直立,能使手把笔拿直即是。要是掌握这四个要点,应该对你绘字更有帮助。”
容若怔怔望着明月,好容易回神,问道:“公子是谁?”
“在下卢式微。”明月立正身子,一脸含笑。
作者有话要说:不爱写腹黑女,腹黑女应该更适合腹黑男,这样才有意思,配我可爱的容若~~感觉一只可爱的小白羊掉入一头母狼的嘴里~~阿门,太罪过了~~所以男配得要个腹黑的,总是出风头不好~~
心比秋莲苦
诗社偶尔空袭一股浓香,明朗的午后阳光静静洒到窗棂,通过白糊纸,发出淡淡的光。容若静静望着眼前这位皮肤白皙的书生气质男子,莞尔一笑,“不知卢公子家住何处?”
明月抿嘴笑道:“偶过京城,随意玩乐,在下家住苏州。家道中落的仕途门第罢了。”
站在一旁的少女嬉笑,“卢公子似乎对书法很有研究。”
明月连连摆手,“只是信手涂鸦,随意卖弄风骚,其实是个半斤八两。”
容若专心于抓笔的姿势,一旁的少女推搡他道:“表哥,你瞧你,又钻进去了。”容若这才放下笔,对明月抱歉一笑,“以前汉学老师没有教过笔法手势,都是自个照着模仿,一时激动,失礼了。”
“无妨,能找到一番乐趣也是好的。”明月笑了笑,再道:“不过这京城诗社就公子与小姐二人吗?”
“不是,这里共有六人,都是些爱好文学,凑在一起交流的。我看公子你颇有风度,不如也参加我们诗社吧?”容若的眼神强烈,着实让明月怔了一怔。不过,她的目的可不是如此,随即笑道:“在下过几日就要回苏州,实在心有余力而力不足。”
容若一下说不上话,一旁少女倒插话,“也不期然,公子既然来此,必定是慕名而来。即使几日后回苏州,也方可在这几日交流交流。”
这女子倒有些伶牙俐齿,长得漂亮又知性,难怪容若有情于她。明月不禁望了下容若,见容若目光深邃,含笑对着那名女子道:“也只有表妹你能说。”
少女对容若吐吐舌头,显得倒有几分俏皮。明月心里阴郁,在她面前表恩爱?虽然有几分醋意,但她表现的却大方得体,“既然姑娘这么说,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少女笑道:“别姑娘不姑娘,我叫冰月。”
倒好,竟然名字里都有一个“月”字。看来,从起名开始他们就注定要纠葛在一起。明月随即一笑,“冰月。”
容若这时却来了句,“式微兄还真是自然熟,倒直接叫唤起名儿来了。”
听他语气,倒是有些讽刺她的意思。不禁哭笑不得,难不成容若把她当成“假想情敌”?有些无可奈何,只好岔开话题,“不知其他六位人在何处?”
容若脸色也多了几分从容,“今儿是花灯节,应该都去大街赏花灯了。”
“咦?这时辰不是还早吗?这么快就走了?”
冰月答:“貌似说在入夜之前,有个大户人家的女儿抛绣球,都争着去看了。”
这确实是个有意思的活动。明月笑了笑。可在一旁的前雨倒乐了:“抛绣球?哇,那不是很有意思很热闹?”
冰月见人来了兴趣,“我也想去,可惜……”她眼巴巴望向容若,只见容若面不改色,“那些地方龙蛇混杂,少去为妙。”
冰月不说话,只得自个低着头,用脚搓了搓地面,表现出自己的闷闷不乐。
明月抿嘴看着眼前这两,容若只是关心她罢了,然而这年少的情愫似梦非梦的,确实难捉摸。她转头对着前雨道:“我们去看看吧。”说完,对容若与冰月点点头,欲转身之时道:“我家书童爱热闹,我带他去看看。”说罢对前雨使个眼色,两人就走出去了。
冰月望眼欲穿般注视着他们的背影,扁扁嘴,有些难过的样子。容若看在眼里,一脸无奈,叹息一声,对明月的背影喊道:“式微兄,我们一起。”
冰月一听,对着容若露出个大大微笑,挽着容若的手,跟过去。
明月僵立着看着与她擦肩而过的两人,嘴角露个冷笑,他还是舍不得冰月难过。可他却不知,此时的她,好难过。
刚出诗社,是傍晚时分,天渐渐入夜,有些昏昏暗暗的。可他们还未行至中央大街时,已经是万家灯火,把整条街照得通亮。其实天色还是可以看见五指的,这么心急张灯结彩,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