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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通过这些日子的学习,大家都知道了一个事实,那就是这项运动,在我们这个国度并不被很多人知道,甚至你们,你们大多数人,在两个多月前,有几个人拿过球拍?这也是为什么你们团长我,会想要组一个民间网球的原因,甚至是我要去省队将来想加入国家队的原因。自从你们因为喜欢网球而加入萌萌团的那一刻起,我就把你们每一个人看成是家人一般,所以也不怕你们笑我……
“大满贯你们知道吧?小威廉姆斯你们知道吧?有多少女孩子心目中的网球偶像是费费勒、纳达尔?有多少男孩子喜欢俄国美女拉娃?他们都是现在站在世界网坛最巅峰的人,或许在我们心中,他们永远只能是仰望的对象!但莫贝却有一个雄心壮志,她要成为一个和他们一样的人,未来站在世界的最巅峰,大声告诉世界:中国人也是会打网球的!”
静默,一片静默。
印象中,这个少女鲜少说这么多的话。
她的声音清冷,语调并不高亢,脸上带着极淡的微笑,完全看不出一丝开玩笑或信口开河的迹象。她并不算大的桃花眼,水波流转,星芒闪动。
她就那样不染鲜尘地站在那儿,你明明知道她刚才说的是一段多么缥缈骛远的话,但你看着她,却感受到一种别样的坚定,整颗才不受控制般的被她所感染,不再觉得她所说的,是一件多么可笑多么难以实现的事。
ps:
这边的网络简直让我无语凝咽,不知道什么时候会突然抽风,一抽风就是整一天,我在努力码存稿,然后让存稿箱大爷帮我发布!珍惜这来之不易的爬网时刻啊!!!
第101章 省队,老娘来了!()
ps:
感谢【上官踏心】亲的蛋糕~!爱你么么哒~~!
总有那么一些人,生来就带着一股子魔力。
萌萌团的众多成员们,今天又一次见识到了。
静默过后,是暴风骤雨一般的掌声。
团长有雄心壮志,要把中国网球打向世界,打向国际!而他们,要学习快乐网球,打快乐网球,不断扩展队伍,传播快乐的网球文化,使得中国的更多孩子认识这项运动!
哦买糕的,咋突然觉得自己的身上挑了好大一副担子呢?
此番,莫贝的企图取得全面性的阶段胜利,既安抚了所有受伤的小心灵,又给所有摇摆不定的心灵戴上一顶绿油油的高帽子。
萌萌团不仅恢复了往常的秩序,团内的气氛也空前高涨。
趁着最后的这半个多月,莫贝除了要自己应付期末考试,要帮班里那些参团的团员辅导功课,还要培训马青、许仙、蓝蓝、苗萱、许开颜他们几个网球技术。他们几个可以说是目前这支团里面接触学习网球最长时间的了,虽然说跟莫贝比起来根本不是一个级别的,但他们够努力、悟性高,在莫贝的潜移默化下,已经打得一手好网球,起码可以说,在整个g市的青少年中,没有人可以挑战他们。
他们还在不断的进步,虽然很小,但由他们来教导团里面的其它的新手,绝对是绰绰有余了。
而且他们几个的技术特点各有不同。
比如马青的,他的发球在所有人里面是最好的各项技术也是最完善的,这与他有过两年多的网球基础有很大的关系;
比如蓝蓝二妹的,她自从上次大赛和苗萱搭档双打赢过比赛,对于自己双打的自信心有很大的提高,之后就一直在专心琢磨双打的技术。所以她现在的各项双打技术可是比个人单打要高出一大截;
比如苗萱的,她一直被莫贝认为是队内天赋最高的队员,她的正手技术超强,正手球速极其稳定,在控制角度方面很是出色;
再比如许仙的,他的各项技术都很平均,在男子双打方面也足够教导新人了,当然,对比于技术辅导,他在这个团有更重要的责任。那就是及时的资金提供跟科学管理……
在g市的最后这段时间,莫贝很忙,却忙得很充实。
学期末。莫贝依然没让老师失望,送上了初中一年级全年级总分第一的大礼。
斑竹那个桑感啊,甚至亲自上门劝说贝贝爸妈让他们三思而后行!照贝贝这个成绩下去,三好学生啊,考个重点高中将来再考个重点大学那都不是个事儿啊!为什么要转学去别的地方呢?你说你转学到别的地方也就算了。重点你转学还不是为了更好的上学,而是为了要去学习打网球?这就是不务正业啊,这就是自毁前途啊,这这这……孩子任性也就算了,你们家长也咋跟着犯糊涂啊?!考个好大学将来找个好工作再嫁个好男人这才是王道啊!
面对老师声泪俱下(?!)的控诉,莫家家长表示很无奈。他们虽然有动摇有挣扎,但还是一心表示了对女儿选择的支持。
这一点,莫贝从心底深处感谢他们。
每一个人成功的路上。除了与自己不懈的努力分不开,还有其它的很多的因素,良师、益友、伯乐,挚亲人的默默支持。
这条路不容易走,走的人需要勇气。选择让她走上去的人,同样需要。
……
寒假的第二个星期。莫贝踏上了去往y省省会的路途。
莫光荣在这边还有事要做,于是就由吕貂蝉护送,到了那边还有各种事情要奔忙,虽然那边已经安排好了有人接送,但总归是不能让她一个小女孩单独过去的。
坐火车到那儿,只需要4个小时,只是这一去,最少就要3个月左右了。
这一天火车站,许仙、蓝蓝、法海、马青等十多个人,都来送她。
对于他们哭哭啼啼的样子,某人表示十分无力,她只是去另一个城市,又不是去另一个国度!她只是去几个月很快就会再见面了,又不是去十年八载生离死别什么的!
xd哭哭哭哭个毛毛球啊!
“你们不是应该很开心雀跃吗?我走了以后就没人剥削镇压你们了,山中无老虎猴子称霸王耶,你们就可以尽情欺负那群新团员了……”
喂亲,你确定临走了还要在新团员的膝盖上补上一箭么?
“可是姐大,你走了以后,我考试该抄谁的试卷去?”
“是啊,我们的作业该如何是好?想起这个就好忧伤。”
“队长你走后,我爸就又会剥削我的自由了,就又会叫我的外号‘小秃驴’了。”
“没有亲姐在身边不断鞭挞虐待的日子,一定会很漫长很漫长……”
xd!莫贝怒了,几个无影腿把他们全部踹回了家。
最后又听了莫老爹的一番殷殷叮嘱……莫贝才得以上火车。
汽笛鸣响,火车轰隆隆地开动了。坐在车厢里从车窗望出去,景物在慢慢地倒退,穿着一身灰色羽绒服的莫光荣站在原地,一脸不舍地朝她们挥手。
这个情景,多么地似曾熟悉。
前世,她也是这样离开家踏上去省队的路途的,遥远的记忆在这一刻慢慢地浮上心头。
那个时候是暑假,爸爸穿着灰色的短袖t恤和蓝色的牛仔裤,也是拉着她跟妈妈在即将开走的火车前说了好久,叮嘱了很多话。火车开动的时候,她从车窗望出去,爸爸高大的身影立在那里,挥舞着手臂,嘴里说着什么,在她的视线里渐渐模糊成一团光影。
那个时候的她,一个从小被捧在爸妈手心中长大的少女,根本不知道前方的路有多艰辛,有多少荆棘需要她去趟过,她整颗心都充满了对未来的向往,对省队生活的憧憬,全然不知天有多高地有多厚,热情与新鲜感甚至掩盖了离家的心酸。她笑着伸出手朝窗外拼命挥舞,大声喊着:“老爸再见!”
就此,那个少女踏上了一条艰辛可怕充满算计的“不归路”。
往事一幕幕,清晰的,残忍的。
只是这一幕竟然有再次重现的时候,如同时光的倒流,本是该染成泛黄的黑白默片,可现在,却依旧是色彩鲜活的呈现在眼前。
莫贝看着车窗外的那个男人,他一只手兜在羽绒服口袋里,寒风中脊背挺立着,如同一株松柏。他的眼睛一瞬不瞬地看着她们所在的方向,充满了期盼与不舍。
在这一刻,莫贝的心中突然泛起一阵酸楚,就像一个即将出门的游子,充满眷恋。
与记忆中的那个少女不同,这个少女正是太了解前方等着她的有什么,正是亲身尝试过为了这条路所付出的代价,才会明白家人对于她的爱是那么深沉与难能可贵。
与记忆中的那个少女不同,这个少女依旧对未来充满向往,但却不再被盲目的热情与新鲜感所迷惑,她有小女孩家的心酸,也有面对漫漫前路无所畏惧勇往直前的信心。
省队,老娘来了!!!
……
火车在四个小时后到达了y省的省会。
y省的省会,是一个比g市大n倍的城市,对于这个城市,莫贝虽然谈不上异常熟悉,但也不像是第一次来那般生疏感,毕竟在这里学习生活了五年,这五年虽然说有三年在省队与学校之间两点一线的来回穿梭,两年几乎就完全呆在省队里,但对这城市,还是有一种熟悉感的。
她跟吕貂蝉带着一行李箱的行李,一下火车,就直奔就二叔家。
没错,就是莫小贝传说中的那个风骚二叔,江俊琦。
江俊琦,男,咳咳废话,莫小贝传说中的二叔。当然,并不是莫光荣的亲弟弟之类的,他只有27岁,总的说起来,他只是莫小贝的一个远方表叔,因为排行倒数第二,所以莫小贝一直称呼他为二叔。
江俊琦是一只大大大的海龟,18岁出去海外留学,26岁才归国。其实莫贝从小到大并没有见过他几次,而他却一直都喜欢她,呃,也不是说喜欢,因为江俊琦根本就是猥琐腹黑冰山男,他从来对谁都是冷冰冰的,态度冷淡而疏离,只是不知道为什么,他一看见莫小贝这个小屁孩,就总是想方设法地逗她,他就是爱看她炸毛的样子。
话说起来,重生后的这辈子,莫小贝还一次都没有见过他呢。
这次知道她们要来y省,江俊琦便主动让她们先到他家里落脚,然后再跟李添球探会合,一起去省队报道。
江俊琦家在市中心的一个高档住宅小区,是两年前归国后才购置的。
莫小贝上辈子在省队五年,也才来过这里两次,这一次她跟吕貂蝉下了火车,打得直奔他家,司机是个小青年,估计是个新手,竟然绕了好几遍都绕错!莫贝看不下去了,干脆出来给他指了一下路。
看着女儿对这个城市的路说得条条有理的样子,吕貂蝉不禁奇怪了。
“贝贝,你怎么对这里好像很熟?竟然比司机还熟?如果我没记错,你跟妈妈一样,是第一次来这里吧?”
咳……
莫贝顿时语噎,还好她脑袋转得快一点,忙搪塞:“妈呀,难道你不知道电脑上有三维地图这种东西?”
吕貂蝉做惊讶状:“是噢?艾玛我闺女现在真是大不同了,出门之前还懂得研究地图,好腻害哟,妈妈再也不用担心你路痴了!”
第102章 腹黑二叔vs呆萌侄女()
莫贝翻个白眼,你才是路痴,你全家都是路痴!
呃好吧,括她自己……
不过吕貂蝉并没有再就这个问题纠缠下去,莫贝松了口气,还好还好,二货老妈就是比较容易忽悠。
出租车在市绕了半个钟头,终于到达了目的地,江俊琦的家的小区大门前。
吕貂蝉看到这个小区的高档程度的时候,都忍不住失声尖叫:“哦买泪滴嘎嘎!江俊琦那个小子,回国后竟然这么能耐,在这种城市买这么高档的住宅,要很大一笔钱吧!”
莫贝再次翻白眼,一把拉住二货老妈。因为小区门口有不少人来人往车来,她们娘俩这样扛着行李箱站在这里,看起真的很像从小地方来的乡巴佬!加上她老妈如此不矜持地尖叫,所以吸引了更多看怪物的目光。
母女俩正在拉扯间,一个清冷的声音响起,她们同时停下来,循声望去。
一个身材高大挺拔的年轻男子,从不远处向着她们跑过来,只那一眼,莫贝的狗眼就被刺瞎了。
某男脚上穿一双深褐色皮鞋,下身穿着一条屎黄色的紧身裤,上身套着一件鲜艳到极点的酒红色毛衣,看得出来身材极好,凹凸有致,前紧后翘……这忒么的也就算了,他的脸上还戴着一个大大的蓝色墨镜,头上一顶屎绿色的爵士帽更是吸引镭射的不二阀门!
我擦了,这是骚包男是谁?是江俊琦?是她印象中那个二叔?
噢漏,一定是幻觉!
整个从下到上,从脚指头到头顶,总共有5种颜色!而且还是亮色系的渐变色!
这尼玛的是一个人?还是一个男人?
不说莫贝,就连风骚爱美界的资深人士吕貂婵,都被这个颜色鲜艳的惊雷雷到。眼珠子差点瞪出来。
“他他他……是你二叔?”
“不不不……不可能吧?”
还来不及她们否认,渐变色男已经乾坤大挪移到她们身边了。
“贝贝,嫂子?”
这是在叫她们吧?不是吧不是吧?
母女俩同时捂脸,这貌似比她们被人用乡下人的眼光审视还要来得丢脸!
“贝贝,嫂子?”江二叔已经来到了她们身边,一手摘下墨镜,一边露出惊喜的表情。
不要怀疑,某男的惊喜表情绝对不是因为他嫂子而露出来的,而是因为他的侄女!
好吧,该面对的还是要面对。
吕貂婵张开眼睛。露出一个仿佛才看见他的大大笑脸,“噢!琦琦!好久不见!”
琦琦……莫贝给跪,什么样的嫂子看起来就有什么样的叔子吧?
然而。某叔子根本愿意理某嫂子,他竟然一脸期待地盯着莫贝。
莫贝一头黑线,被美男盯着的滋味本来应该是人间美味啊,为毛她现在被这个骚包美男盯着,却有一头撞死的感觉?
没错。江俊琦是一个美男,他的五官长得跟他的打扮一样风骚。不过这个长相恰恰是对莫贝最没有吸引力的,她也跟正常的女孩子一样爱看美男,无论是大叔还是正太,但是,长得比女人还美的美男。她却一点兴趣没有。
某二叔绝对不会知道,他在外面呼风唤雨百试百灵的美男计,竟然在这么一个小丫头面前。不到一秒就被pass掉了。
“二……二叔?”莫贝眨巴眨巴眼睛,回视他。
“诶!贝贝,二叔可想死你了!”
亲,请不要盗窃冯巩叔叔的经典语录。
“二叔,我们很久没有见面了哦?”
“可不是!我记得我上次见你。你才11岁!”
“噢。”
“你这么久没见英俊帅气的二叔我,一定想死了吧?”
“我不想死。”
“……贝贝你晒黑了。女孩子太黑可难看了。”
“黑黑更健康。”
“……”
江二叔哑然了,这个小侄女,还是从前那个总是被他的问话和热情弄得一下子就炸毛的侄女吗?咋感觉有点不对劲?
江俊琦面露疑色的打量着着莫贝,看起来就像一头大灰狼在虎视眈眈地盯着小红帽。
虽然是一头妖艳的大灰狼。
莫贝瞪眼,“二叔啊,你是下来接我们的吗?”
“没错。”
“那请问你从家里下到小区门口来,用得着戴墨镜戴帽子?”
接收到了小侄女鄙视嫌弃的眼神,某二叔受伤了,但还是死鸭子嘴硬:“你懂什么?这是潮男,时尚!唉,以后你在二叔家住,二叔也会把你打扮成一个淑女的。”
这要是搁以前的莫贝,一定就炸毛地反驳了,某二叔也正是这个目地。
但现在莫贝,脑回路会让他猜得到吗?
“噢,二叔,潮男是什么?高氵朝的男人?”
高……高氵朝的男人…………
某二叔腿猛地一软,整个花花绿绿的庞然大物就栽了下去。
莫贝眼疾手快,一把就扶住了他,而且还扶得很稳。
毕竟是打网球的人嘛,力气可不是一般这个年纪的女孩可以比的。
“二叔,你是长辈!而且我们才刚见面,不用行这么大礼的!”
行大礼……
江二叔无语问苍天,心里有一万头草泥马飞过,这这这是他纯洁善良的小炸毛侄女?偏偏她还一脸无辜好像什么都不知道一样,特认真地看着他。
卧槽,要是单蠢一点心底善良一点,还真会以为这是呆萌呢!
“喂喂,你们当我是透明的?!”被完全无视掉的某个二货老娘,终于忍不住爆发了。
“啊妈咪,你什么时候在这里的?”莫妞继续厚颜无耻地装呆。
天上掉下来了一大群冰碴子,哗啦啦地把吕貂婵和江二叔给埋了。
腹黑二叔vs呆萌侄女第一回合,侄女完胜!
江俊琦瞥了吕貂婵一眼,迅速戴上墨镜,伸手撂了一把爵士帽下酒红色的刘海。冷酷到底地说:“走吧,跟我回去。”
面对吕貂婵的时候,便是一副冰块脸。这已经算是态度好的了,是因为看在是嫂子的份上,要是别的外人,他整个就跟一个千年冰山一样,骚逼骚逼……呃不对,骚冰骚冰的。
莫贝终于知道,为什么他就是从家里出到小区门口就要戴墨镜戴帽子,弄得跟去逛街一样了!
忒么的这小区也太大了点!跟着江俊琦进入小区。整整走了二十分钟才终于到他家的那栋楼的楼下,中间经过了两个篮球场,一个休闲健身广场。一个幼儿园,一个百货超市……
莫贝对于这个小区里面并不熟,前辈子拢共也就来过两次,每次都是坐在二叔的车里直接到楼下的,还真不知道这小区里长什么样。有多大。
对了,那为毛这次二叔不开车出来接她们?
江俊琦一路上连一句话都不跟她们说,只顾自己骚包地走在前面。莫贝一路观察着他,再回想起重生前见过他的几次,那时候的她还真是挺害怕他的,明明是天不怕地不怕的性子。偏偏就怕这个二叔,只要他稍微逗一下,她就变身小炸毛。
以前她就知道他是个腹黑猥琐的属性。照今天看来,他的属性可不止那两样,还得加上马叉虫跟水冰月。
——骚包跟冰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