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86读书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重生之凤族圣子 作者:悠梦依然-第5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她哥果然瘦了好多。虽说男生本来就瘦,吃再多也长不了多少肉,加之她哥又长得比较纤柔,在男孩子中也算得上比较羸弱的类型,可也不如现在这样骨感啊。

    看着她哥,林云筝突然觉得自己以前为了保持身形累死累活的减肥是多么的辛酸了。

    这就是差距啊!

    她想要减一斤肉得饿多少顿,少吃多少美食,每天早上晚上的只能可怜的啃一个苹果,才能保持如今这副令人傲然的纤长身材,哪知道她哥啥都没做就达到了她永远都达不到的高度。

    真是气死人了!

    听到少女的话,百里悠低下头看了看自己的身材,的确是有些纤柔羸弱了。

    微微的皱了皱眉,百里悠有些不满。

    看来,他得找个时间把以前的修炼秘术再重新的捡起来。虽然他以前也不过只到达最基础的三层,在族里根本就不够别人看的。可是现在,他已经不是百里悠了,身体也不再是先天的平庸无奇,在外面这个平常的地方,只有三层也足够他自保了。

    只是……

    百里悠有些犹豫。他真的要重新修炼百里一族的秘术吗?

    既然已经离开,重新以正常人的身份活着,他为何还要那样注重百里一族的东西?既然都已经选择了放弃百里悠的身份,那何不把所有关于百里一族的痕迹都抛弃?

    而且,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百里一族的秘术貌似先天就跟他的身体隐隐排斥?修炼得越往上,身体内产生的阻力就越大,修炼的进程就越困难。

    这些年来,他心里总有一种感觉,他的血脉,似乎一直都不曾承认过他,承认他是百里一族的后裔?

    “哥,你在想什么呢,怎么都不理我啊?”

    “啊,什么?”猛的回过神来,百里悠就看见少女一脸好奇的望着自己,嘟着嘴一脸哀怨。

    “我说,哥,天气这么闷热,你脸上怎么都不见出汗啊?而且,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我总感觉越是靠近哥你的身边,空气中貌似都带着一股清澈,一点燥热都没有,好舒服。哥,别不是你生病后身体的温度太低吧?”

    林云筝怀疑的看着身边纤柔的男孩。

    “是吗?”百里悠其实也觉得奇怪。貌似自从他醒来后身体就一直保持着一种清爽的温度,即使外面的天气再怎么的炎热,他也没什么感觉。

    “哥,找个时间我们去医院看看吧,我总觉得有些不放心。你这次高烧太严重,必须得去医院仔细的检查检查,看看医生怎么说,你的记忆还可以恢复么?”

    “好。”看着身边少女那浓浓的担忧眼神,百里悠突然轻轻的笑了。心里,突然变得很温暖。

    这就是亲情吗?属于血脉中对亲人的呵护和关心?

    “走,哥,我们快点回去,你必须在家里好好的歇着。”往上提了提手里的袋子,林云筝的脚步加快了速度。

    前面,就是那栋街道最尽头的幽静小楼了。

    百里悠看着急匆匆走在自己前面的女孩,淡然的笑了笑,摇了摇头,然后悠闲的跟了上去。

    就在两人即将来到小楼下的大门前的时候,旁边不远处突然传来一阵令人打冷战的“嘎吱”声。

    清冷得近乎死寂的大街上,这一道好似磨牙般令人胃酸的声音顿时让百里悠和林云筝猛的被吓了一跳。

    回过头去,旁边不远处的那家显得有些诡异的古董店,突然开了。

    …………………………………………………………………………………

    娃竟然感冒了娃竟然感冒了娃竟然感冒了?娃竟然无缘无故就感冒了,表示理解不能。鼻子不通,好难受,幸好以前更了点,不然今天……

    如果明天没有更的话,表示娃罢工了。嗯哼哼哼,敖娇的飘走,让乃们霸王偶。




第十七章  雌雄同体(3)

第十七章雌雄同体(3)

    古董店一直半闭合着的大门,幽幽的开了。

    里面,突然走出来了一个人。

    一个中年男人。

    一个穿着黑色唐装的气质温儒的中年男人。

    “这位尊贵的少年,买件古董吧。”

    “不用了,谢谢。”看着出现得有些诡异的中年男人,百里悠疏离的笑了笑,客气的拒绝道。

    “少年啊,买吧,价格一点都不贵的。物求有缘人,我这家古董店里的东西从来都卖给有缘之人,不求其他。”看百里悠连犹豫都没有拒绝得很干脆,中年男人不由上前一步,看着他幽幽的说道。

    “真的不用,我不想要什么古董。”百里悠是一个性子很冷淡的人,他从来都没有什么侥幸心理,认为哪天就会有天上掉馅饼的好事落在他的身上。如果随随便便的就接受别人的东西,在百里一族那样的地方,他说不定早就死了。

    而且,还是死得不明不白!

    “是吗?可是,它很想要跟随你呢。”中年男子低喃。

    “什么?”

    中年男人抬头看了看百里悠,然后低下头。他的手里,不知何时竟然出现了一个精致的手镯。

    以百里悠的谨慎和眼力,他竟然都没有发现他的动作。这事,透着一股不寻常的气息。

    “身份尊贵的少年啊,拿着吧,你会需要它的。”把手里的镯子递到百里悠的面前,中年男子的神情中竟然带着一丝认真肃穆。

    百里悠的表情猛的一滞。

    “你……”

    “喂,这位老板,我说你是怎么回事,哪有这样强买强卖的,我哥都说了不想要什么古董,你干嘛还一直缠着我哥要我哥买啊?”看到就快到家门口了,却偏偏突然冒出来一个程咬金挡在他们面前,林云筝顿时怒了。

    她两手拎着东西,很累的呢。

    “云筝!”

    “哥,你别拦着我,我非得好好说他一顿不可,哪里有这样缠着别人买东西的。”

    家门就在眼前,不过几步路的距离,她竟然还回不去了?

    林云筝的耐心终于告罄,心情自然就有几分火爆。加之外面天气越来越炎热的缘故,她更是有些心浮气躁的。

    “老板,你看着我们年纪小就好欺负是不是?你说你卖东西吧,就算你是想要推销你的古董,你也得看看情况对症下药吧,哪里有像你这样没有眼力劲儿的,竟然拿个女人用的东西给我哥?我哥虽然长得漂亮,可那也是货真价实的男人。”

    “年轻的小姑娘啊,谁说我的镯子是给女人用的?”古董店老板听了林云筝的话,顿时笑了。

    “不是吗?这是常识,镯子不是给女人戴的,你有看到那个五大三粗的男人会把它戴在手上的吗?”伸了伸脑袋,林云筝看向对面古董店老板递到她哥面前的镯子。

    那是一个雕刻得很精美的镯子,看起来颇为鬼斧神工,一点都看不出人工的迹象,反而更像是自然而成。尤其是在上面,那展翅高亢的凤凰似乎是活的般,整个镯身上流淌着灼灼的光华,看起来异常的奢华。

    连她看了都颇为心动。

    虽然,那镯子的形状与其说是镯子,到更像是精致神秘的护腕。

    “小姑娘,话可不是这么说的啊。须知物什的功能最终取决于戴着它的那个人,物什本身并没有性别之分。谁能够一直戴着它,谁就是最适合它的那个人,并不在乎是男还是女。这个镯子虽然看起来精致奢华,可谁却能够规定它的主人就一定得是女人呢?”

    “不是女人,那上面刻什么凤凰?自古就有凤凰象征着最尊贵的女人之意,这分明就是女人的物件。”

    “此言差矣。”

    “好,那你倒是说出个所以然来,不然我可是不会信服的。”

    中年男子笑了笑,却是不再看向林云筝,反而是侧过身对着一旁一直静静看着的百里悠说道。

    “少年,你可知道,凤凰本身的性别?”

    “这个嘛,据我曾经看过的书上说……”

    中年男子却是不等百里悠说出来,就已经接了口,慢慢的一字一句的说道:“凤凰凤凰,所谓的凤凰,分开凤即为雄,凰为雌,可一旦凤凰为一体,那么……”

    “那么什么?”也许是被中年男子那低沉悠远的语气所感染,林云筝睁着一双大眼睛好奇的问道。

    “那么,它们就是雌雄同体!”

    雌雄同体!

    听到这四个大字,不知为何,百里悠突然觉得心里一悸,隐隐的总有一种不妙的感觉。




第十八章  感动

第十八章感动

    雌雄同体!

    就算已经回了家,百里悠的脑子里依然响彻着这四个字,怎么都甩不掉。就好像,他今后的生活都会因为这四个字而变得,天翻地覆一般,令他难得平静无波的心境出现了一丝丝的忐忑慌乱。

    自从他变成了林朝歌后,百里悠还是第一次有这种强烈的感觉。强烈到心绪不宁的地步。

    “哥,你在想什么,怎么脸色这么难看?”好好的下厨为她哥做了一顿丰富的午餐后,吃完后林云筝收拾桌子洗了碗出来,就看见她哥一副魂不守舍的模样,就那样表情愣愣的坐在客厅里出神,林云筝不由有些担心的走过去。

    “哥,你是不是还有些低烧,身体不舒服?要不我们现在就去医院看看吧?”伸出手摸了摸百里悠的额头,林云筝很是担忧的望着因为高温脸颊红艳得妖冶的少年。

    “不用了,云筝,我早就已经退烧了。”因着林云筝的突然接近百里悠本能的就想要躲开。不过,他却是马上的就反应了过来,硬生生的止住了自己身体的条件反射。

    眼前关心他的少女现在是他的妹妹,是他这个身体的亲妹妹,她不会对自己不利的。

    暗自轻轻的呼出一口气,百里悠浑身紧绷的肌肉慢慢的放松下来。不过他这一放松,就明显地意识到了一个很糟糕的问题。那就是,他现在这个身体的状况是真的很糟糕,完全没有经过什么锻炼,更别说他以前因为修武而柔韧紧致的肌肉了。

    就算是他还在百里一族的时候,百里悠的身体就已经算得上是纤瘦一类的了,没想到,这个叫林朝歌的少年比起他原来的修长身体还要来得更像是一个天生羸弱的病美人。

    呵呵,病美人啊,的确是病美人呢。林朝歌的样貌可以说是得天独厚,好似老天爷把所有的宠爱都给了他一个人一样,才能够造出那样精致完美的容貌。不过,就算是这样,百里悠还是希望拥有的是自己以前的那副完全不出奇的脸。

    现在,在这个物欲横流纸醉金迷的社会,有一张太过于漂亮夺目的脸反而更加的麻烦。

    而百里悠,最讨厌的就是陷入各种身不由己的阴谋中。

    “云筝,你忙了这么久也累了吧,坐下来好好的休息休息。”

    “可是,哥,你的身体……”

    “云筝,我的身体自然是我最清楚,我早就已经好了,不信,你摸摸我的额头,是不是一点都不烫?”

    “好像的确是这样。可是刚才……”

    “刚才我心里在想事情,所以心情难免就有些浮躁。云筝,你哥哥我早就已经好了好几天了,现在身体真的是一点问题都没有。比起过去,说不定你哥我现在还要更加的健康呢。”微笑的看着柔顺的坐过来的少女,百里悠打趣道。

    “吹牛。哥你以前不也是很健康,从小到大几乎都没有怎么看你生过病,就连一个小小的感冒都没有怎么得过。结果呢?要不是这次你班主任打电话给我,我都还不知道哥哥你竟然病了,而且还差点高烧得醒不过来了。哥,我这是在担心你。”

    我是真的,好担心好担心。担心在我们都不知道的时候,哥哥你突然就离开了我们。

    即使是现在想起来,我也依然心有余悸。

    哥,云筝只是怕了……

    “我知道。所以,云筝,谢谢。”看到少女脸上那真实的担忧,真情流露的自责和害怕,百里悠内心再次被震动了一下。

    这就是血浓于水的亲情吗?为何,过去他在百里一族却是一点都没有感觉到呢?

    也许,就是因为太过于平常的举动所以才容易被感动。而在百里一族,没有人会在意这种微小的事。

    就在百里悠陷入对过去的感慨间,却不想下一刻他那个明媚的妹妹就再次口出惊人之语,让百里悠猛地反应过来。

    “哥,为了看着你,我决定以后都搬过来跟你住。”抡起手臂握着拳,林云筝向百里悠充分的显示她的决心。

    “什么?那怎么可以?”如果云筝突然搬过来跟他一起住,不止他在生活方面会很不习惯,就连平日里的某些无心之举,也可能会在无意间引起少女的怀疑。尤其是,眼前的女孩还是林朝歌的亲妹妹,她岂会不知道自己哥哥的某些习惯?

    如果他的性子突然改变得太过,岂不是很引人瞩目?

    最主要的,其实还是百里悠很不习惯和一个不怎么熟悉的人朝夕相处。他以前,几乎连人群都没有怎么接触过,何况是女人这种复杂多变的生物。尤其是,他现在还情况特殊,对与林云筝多相处一天,他就多几分顾虑。

    “怎么不可以?哥你一个人住在外面,现在又生了那么严重的病,我身为你的妹妹,怎么可以在这个时候把哥你独自留下不管?”最重要的是,她哥现在可是绝色美人,是大美人啊,要是哪个人突然见色起意对她哥起了不轨之心怎么办?

    在这个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咳,不对,应该是在这个僻静得连个鬼都没有的地方,如果她哥突然被哪个蒙面女贼给轻薄了,她找谁负责去?她哥哥如今可是风华绝代堪比神祗还要俊美的柔弱美人,哪里反抗得了那些如狼似虎的老女人啊。

    不得不说,百里悠此刻的容貌和身板真的很具有欺骗性,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弱柳扶风。

    虽然说得有些过了,不过也恰好从侧面反映出了百里悠此刻的状况,真的很让他不怎么满意。

    “云筝,你还要读书,我们又不是在同一所学校。”百里悠看着一脸诡异表情不知道想到哪里去了的少女,突然就觉得有些头痛了。

    “说得也是。这倒是一个问题。要不,等哥你这个学期一结束就转学回来吧,这样我们不就可以重新一家人住在一起了吗?相信老爸和老妈他们知道了肯定也会很高兴的。怎么样?哥,答应吧?”

    “这……”

    。。。。。。。。。。。。。。。。。。。。。。。。

    明天参赛,呼吁橄榄枝。。。(*^__^*)嘻嘻……




第十九章  儿时好友

第十九章儿时好友

    “哥,搬回来吧,你一个人住在外面我们一家都不放心。”

    “……我考虑考虑。”看着少女那双充满期待的眼睛,百里悠原本很坚定的拒绝突然就有些无法开口了。

    也许,他真的应该搬回去,搬回去和家人住在一起。这,不就是他以前在百里一族的时候极为渴望的平淡生活吗?

    “哥,还考虑啥啊,别不是你想敷衍我吧?”以怀疑的目光紧紧地盯着百里悠看了一圈,林云筝有些不相信。

    “云筝,我用得着敷衍你么?你就这样不相信你哥我?”看到少女脸上的表情,顿时,百里悠有些哭笑不得。

    “也不是啦,我怎么可能会不相信你。只是,哥你以前为了能够单独出来一个人住,甚至还特意远离家跑到邻省来上了高中。那个时候,老哥你才十五岁,咱们老爸老妈怎么可能答应,最后还不是倔不过你。现在,哥你愿意回去了?”

    当初的事在林家也算得上是一场家庭风暴了。毕竟,林爸林妈对于他们这两个孩子还是非常关心宠爱的,哪里放心让一个还没有成年的孩子独自出门那么远读书呢。

    他们市的高中又不是不好,相反还是一所省重点高中呢,没得舍近求远的道理。

    可惜,孩子长大了翅膀硬了,总归心里有了自己的想法,他们做父母的也管不住了。尤其是,对于朝歌这个儿子,他们一直都小心翼翼的对待着,特别是在经历了孩子十岁以后的性格大变后,他们就更是细心了。

    他们的儿子,身份太过于敏感,一个不小心,说不定就会伤到他。

    对于林爸林妈,百里悠自然是没有什么印象,他也没有得到任何关于林朝歌的记忆,所以,他对于那两位应该很平凡慈祥的父母的描述全都来源于眼前的少女言辞之间的话里。

    “云筝,等我放了假,我们就一起回家看看爸妈吧。至于转校的事,等我在这边把这个学期上完后在说。”

    “说好了,哥,别到时候再后悔啊。啊,对了,哥,你现在要不要打个电话去跟你们老师请假啊,毕竟好几天不去上课,我怕你要是再没有了消息,下一个恐怕就是你们班主任亲自前来找你了。”林云筝突然拍了拍脑袋,一副恍然大悟的模样叫道。

    “说的也是,我差点就忘记了。”要不是少女提醒,百里悠还真的没想到有这回事。

    毕竟,他原本都已经二十四岁了,早就已经过了上学的年纪。而且在百里一族的时候,也有专门的为他们这些族人进行教导武术和技能的地方,百里悠还真是不怎么知道外面的人都是怎么上学的,跟他以前有何不同?

    “哥,你坐着,我去帮你打,免得你班主任不相信,还以为你故意逃课呢。”对于百里悠的茫然,林云筝显然要熟悉得多。在老师的眼里,好学生显然是有着很大优势的,尤其是关于信任这方面。

    她哥以前在学校那就是个老师眼里的透明学生,平日里几乎都不会怎么注意到他,说不定哪天失踪个十天半个月的都不会发现。要不是她哥平日里给人的印象太阴气森森了,夏天的时候教室里突然少了这么一个制造冷风的自动空调,说不定还没有人发现她哥不见好几天了呢。

    理解到少女眼里表达出来的谴责味道,百里悠顿时有些囧。

    他该期待,自己以后的求学生涯吗?

    “对了哥,反正今天也刚好星期五了,我帮你请假到下个星期一在去吧。这两天时间就在家里好好的休息休息,养精蓄锐。”

    林云筝已经拎着包从里面拿出来了一个小巧精致的粉红色手机开始打电话,百里悠淡淡的笑着看着她的时候,门外再次响起了大声的拍�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