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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难与忠诚-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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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近旁一个沟里。清早,我的朋友们发现我躺在沟里,满身被荨麻刺破,搂着一个死了的弗兰德人在苟延残喘。”

杰勒德颤抖着。“这就是战争,这就是诗人和行吟歌手以及演说家喜爱的主题。古人说得好:‘战争使稚气的人神往。’”

“你这样说吗?”

“我说——有些人胆子多壮呀!”

“不是吗,小伙子?所以我说呀,经过了那种……事……之后,这种事就算是天堂了。又软……又暖和……又有好伴、奶牛……别怕……魔鬼……呜!”

接着,那溜滑的舌头便静止了几个小时。

早晨,杰勒德觉得有种液体射到他眼睛上面而惊醒过来。原来是丹尼斯在把奶牛的奶头当做水枪向他喷射。

“啊,去你的!”杰勒德嚷道,“你竟好意思浪费鲜美的牛奶。”说着,他从行囊中取出一个牛角,“把它装满吧,不过,我的确也不晓得我有什么权力动她的奶。”

“你尽管放心!这女伴昨晚不怎么客气。不过,那有什么呢,真正的友谊是用不着客气的。今天我们同样不跟她讲客气。”

“她怎么冒犯你了,可怜的家伙?”

“吃了我的枕头。”

“哈!哈!”

“醒来以后,我不得不找我的脑袋,发现它跌进了牛厩的阴沟里。它吃掉了我们的枕头,我们又从它那儿喝回了我们的枕头。祝你健康,夫人,请别见怪。”说着,这快活的家伙喝着奶牛的奶来祝奶牛身体健康。

“那老汉昨晚说得有理。”杰勒德讲道,“我离开家乡以来,还从来没有起床时感到过这样精神爽快。以后就让我们躲开大城市,睡在修道院或者母牛房里吧,因为我宁肯睡在新割的草上,也不愿睡在六个月以前洗过的床单上,而奶牛的呼吸的确是比基督徒的呼吸更好闻一些,就更不用说那男男女女都喜欢的大蒜味了。这大蒜味奶牛讨厌。圣贝汶作证,我也同样讨厌!”

当兵的从头到脚望了他一眼,说:“要不是你下巴上那一小撮胡子,我就会把你当做一个姑娘。而且,凭着圣路克的指甲发誓,还是一个长得不错的姑娘。”

走了三座城市,都是一个类型。步行了许多令人厌倦的里程之后,也看不到它们有什么大的变化。但即使他们碰不上一座修院或一间奶牛房,杰勒德还是逐渐学会了锻炼自己逆来顺受,并学会了如何仿效他的同伴,因为他认为他的这个同伴在身心强健方面几乎算得上一个超人。

不过,也存在着抵消这一敬重的东西。

杰勒德认为,丹尼斯也像他的先辈阿基里斯那样,有他脆弱的部位,非常脆弱的部位。

他的弱点就是“女人”。

不管他在说什么或做什么,一看见穿裙子的他总会立刻停住,全神贯注于那女性的服装以及那服装遮盖着的人体,直到它们从眼前消失。有时,甚至消失了很长一段时间以后,还是心神恍惚。

有时,他会对他偶然看到的站在或坐在门里门外的妇女大讲他那令人惊愕的德语,使得这些妇女两眼发愣,也使得杰勒德面红耳赤。当他在路上碰到一个农家姑娘时,他会向她脱帽致敬,仿佛是碰到了一位皇后。而这种举动所产生的一成不变的后果,总是那姑娘像一位检阅中的士兵那样,把腰杆硬邦邦地一挺,把面孔严肃地一板。

“她们太使我失望了。”丹尼斯说道,“难道这是对有礼貌的善意应给的公正报答吗?她们长得身材高大,皮肤白皙,但像白天鹅一样愚笨。”

“你能指望那些不穿长统袜的妇人有多少教养呢?”杰勒德问道,“何况其中有些还不穿鞋呢!在我看来,她们都很含蓄、害羞,和她们的性别很相称,而且,头脑很清醒。反之,男的都比啤酒桶好不了多少。难道你愿意看到她们既不穿长统袜,又脸皮厚吗?”

“和蔼可亲一点只会美上加美嘛!”丹尼斯叹息道。

“既然她们不合你的口味,你就别理她们好了。”杰勒德冲着他的话说道,“怎么,难道看到你这样热衷于陌生妇女,勃艮第就没有一张可爱的小脸会变得苍白吗?”

“有半打会把眼睛哭肿。”

“那就得了呗!”

“不过离勃艮第还远着哩。”

“不错。对脚来说如此,但对心灵来说就并不如此。无论睡着还是醒着,几乎每分钟我都在那儿。”

“在勃艮第?嘿,我原以为你从来没——”

“在勃艮第?”杰勒德轻蔑地叫道,“不对,不对,是在可爱的塞温贝尔根。唉!痛心呀!痛心呀!”

在那漫长而乏味的旅途上,两人之间进行过许多这一类对话,但是谁也没能改变谁。

一天,大约晌午时分,他们来到一个颇为可观的城市。杰勒德感到很高兴,因为他的鞋穿破了,想买一双新的。他们很快找到一个陈列着一大排鞋的鞋店。他们本打算走进去,但店主坐在台阶上午睡。这店主胖得堵住了狭窄的大门,连光线也很难透过他那“太太结实”的肌肉,更不用说一个有血有肉的顾客了。

我亲爱的读者上街买东西的时候,都习惯于脚还没有跨进铺子,店伙计就点头哈腰,笑脸相迎,把你请到一张椅子上就坐;而几乎在同一瞬间,一个十分殷勤的店员就会把身子弯成半圆形,扑过柜台来了解买主有何吩咐。所以,我的读者自然最能赏识这一中世纪的条顿人,因为他就像一条狗看守狗舍似的看守他的铺子,并像一头猪那样鼾声大作地坐着,排挤他的顾客。

丹尼斯和杰勒德站着注视着这一怪事。而这种怪事,请容许我指出,正是作为那个时代的特点,对商业起着妨碍作用的一个具有代表性的事物。

“从他身上跳过去!”

“门太低了。”

“从他身边挤过去!”

“这家伙太胖。”

“有什么事?”里面传来一个嘟嘟囔囔的声音。这是一个嘴巴正塞得满满的学徒。

“我们想进你们的铺子。”

“你们究竟要干什么!”

“买鞋,懒鬼!”

听到这样一说,学徒火冒三丈。

“难道在十二小时当中你们就找不到别的时间,偏要趁我主人正在午睡,别人早就吃得饱饱的,而我刚坐下来吃饭时,为了买双鞋跑来纠缠我们吗?”

丹尼斯听到了这些话,但听不懂是什么意思。“别再浪费时间讲他们的德语废话。”他说道,“拔出你的刀来,给他的肥肋巴骨搔搔痒。”

“这我可不干。”杰勒德说道。

“有了。我要拿这个戳戳他。”

杰勒德惊恐地抓住这个失去理性的家伙的胳膊,因为他在这个国家呆了不短的时间,可以猜想到,在本地人和异乡人的任何斗殴当中,全城都会袒护本地人。然而丹尼斯硬从他手上扭开。当他手上的十字弩箭已在弦上,当真要射向午睡者的肋骨时,恰好有两个妇人从街那边向他走过来。这美好的镜头映入了他的眼帘,他马上忘记了他正要干的事,转而异常高兴地等待她们走近。

虽然她们走在一起,但除了对一个勃艮第弓弩手都具有吸引力以外,两人并不均等,因为一个非常高,另一个很矮,而基于社会——哪怕是很原始的社会——迅速产生出来的一种变态,那高个子竟然牵着那矮个子的尾巴。

高个子头戴朴素的亚麻布头巾,肩披一个粗呢做的小斗篷,身穿一件灰色的外衣和一条鲜红的短布裙或衬裙,腿脚全裸露着,只有两只胳膊紧紧地蒙在亚麻布袖子里。另一个穿着宽宽地镶着毛皮边的女外衣,手臂蒙在双重衣袖里,黄缎子做的里层衣袖紧贴着肉,外层全都覆有毛皮,在肘部有个开口,胳膊可以露出来并使衣袖任意摆动。她头戴紫色的头饰,腰缠一个大钱袋,拖着华丽的裙据,但腿部是裸露着的。她们就是这样一番打扮走了上来。那市民的妻子高傲地走在前面,侍女跟在后面,双手虔敬地牵着女主人的裙据,为此相当灵敏地一会弯着一会扭曲着她那柔软的身体。读者不妨想象(要是时间充裕的话),在一只矮脚鸡威风凛凛的脚后跟后面,百般殷勤地跟着一只珍珠鸡。

这一艳装的行列径往鞋铺走来。丹尼斯深深地鞠着躬。尊敬的贵妇人迅速颔首答礼。动作很快,是因为她手上,毋宁说脚上,有其“贵干”。只见她转眼之间就把她小鞋的鞋尖戳进了睡着的店主身上,在他身上像锥子似的转了一圈,直到他长长地吼了一声醒过来。这块活门板站起来后,吐词含糊地发着牢骚。贵妇人傲然而入,不屑给他更多的注意。他退到邻居的铺子,一家裁缝店里,坐在台阶上,以保护它免遭早晨光顾店铺这一无礼行为的骚扰。邻居总该像个邻居的样子。

丹尼斯和杰勒德跟在贵妇人后面走进了鞋店,看到那学徒还在吃饭。那侍女脚背交叉地靠墙站着,用手指敲着墙。

“那边那双。”贵妇人简慢地说道,一边用只白嫩的手很威风地指着一双尖头镶金的黄皮鞋。那学徒还在犹豫,究竟是吃他的饭,还是尽他的职责。他呆呆地站着。丹尼斯却早已蹦到了那双鞋子跟前,把它拿给了她。她微笑了一下,然后安然地坐着,把一只穿了鞋但没穿长统袜的、洒了香水的脚伸了出来。丹尼斯扑通一声跪在地上,替她脱鞋,并虔敬地把新鞋试穿在她那白皙的脚上。既然发现有个一厢情愿自我牺牲的奴仆,她便滥用起这个机会,先试一双,又试一双,再试第一双,依此试来试去,权衡犹豫了半个小时之久。这使杰勒德感到厌恶,而丹尼斯也只得到不多的一点愉快。最后她终于觉得合适了,于是把两双黄的、一双红的递给了她的仆人。这时有人叹了声气,叹息声是从店主口里迸发出来的。原来他已经从睡意朦胧中醒过来,恰像一只鹧鸪在一旁保护它遭到危险的一窝雏鸟那样在周围逡巡。“我那些彩色鞋一双也没有了。”看到鞋子消失在侍女的围裙中时,他伤心地说。

贵妇人走后,杰勒德试了一双结实的鞋,问完价,二话没说就付了钱,把旧的一双给了街上的一个乞丐。这乞丐在市场上向他祝福,但到郊外就气冲冲地将它扔进了井里。两个旅伴离开了鞋店。店里两个郁郁不乐的人看起来,甚至谈起来,就仿佛被强盗抢了个精光。

“我的鞋也穿得很破了,”丹尼斯咬着牙说道,“但我宁肯光着脚走到法国也不愿让钱落在这样一些怪脾气的草包手上。”

荷兰人安详地对答道:“鞋倒缝得不错。”

他们穿过一个接一个的森林,逐渐走近了莱茵河。

现在他们开始听到围炉而坐的旅客们嘴里讲着一些可怕的字眼:“小偷”、“黑匪帮”、“行凶犯”等等。

听说这一带农夫具有在阴暗的密林中谋害不警觉的旅客的习惯,因为密林里黑暗而曲折的幽径,使得熟悉它们的歹徒可以干谋财害命的勾当而不会被觉察,即使被觉察,也很容易逃脱追捕。

事情果然如此。他们遇到的每一个乡下佬,不管是为了进攻还是为了自卫,都带着一件可怕的武器——一种头上带有短矛的轻斧,以及一个用经过良好的干燥处理的木岑木和水杉木做的细长斧柄。这些武器当地人都能极其准确地投掷,在几码远的地方把矛头击中目标。他们还能把斧子一挥,就劈死近旁的一头阉公牛。杰勒德买了一把来练习。丹尼斯则悠闲地挫着和磨着他的箭头,一边吹着口哨。当他们进入森林时,他便解下十字弩,拿在手里准备战斗。但与其说是像一个旅客害怕突袭,不如说他像一个运动员保持警觉,以使速射能够命中。

一天,他们走在离杜塞尔多夫几里格的一个森林中。杰勒德恍如梦游,一心想着玛格丽特,几乎没看见他所走的路。他的旅伴忽然将一只手搁在他肩上,目光炯炯地张开十字弩。“安静!”他说道,声音虽轻如耳语,但惊得杰勒德胜似雷鸣。杰勒德紧握着他的斧钺,稍稍打了一个哆嗦。他听到近旁林中有沙沙声。顷刻之间,丹尼斯跳进了树林,与此同时,十字弩已拉到肩上。当!金属弦响了一下。停了片刻后他喊道:“往前跑,挡住路。射中了!射中了!”

杰勒德冲向前去。他正跑着的时候,一只幼熊冲出树林,向他奔来。发现受到拦截,幼熊嚎叫了一声,用后腿立着。尽管它还没有长大,但已能张开它那可怕的大嘴和长长的爪子了。在突如其来的兴奋和激动之下,杰勒德向它扑去,用斧子朝它鼻子上狠狠一劈,那小熊摇晃起来,再一斧子,便趴倒在地上。杰勒德又朝它猛砍了一阵。

“喂!别砍了!你真疯,把肉给糟蹋了。”

“我把它看成强盗了,”杰勒德喘着气说道,“我是说,我本是做好准备对付强盗的,所以我一砍就没法住手了。”

“唉,那些爱唠叨的旅客使你脑袋瓜里塞满了盗贼和凶手。他们在整个德国还没活捉到一个真正的强盗哩。得了,我来扛这畜牲,你来拿我的十字弯吧。”

“让我们轮流扛好了,”杰勒德说道,“因为这是一个沉重的包袱。可怜的家伙,血流得多厉害。我们干吗要杀死它呢?”

“为了我们的晚餐和下一个城市的官府将给我们的赏钱。”

“而为了这个,它就必须在它刚开始生活的时候死去。也许,它妈今晚会因为失去它而悲痛欲绝。要知道,它妈爱它就像我们的母亲爱我们,我敢说,甚至胜过我的母亲爱我杰勒德。”

“怎么,你不知道吗?熊妈妈上个月掉进一个陷阱被活捉了,皮正在鞣皮房加工哩。而它爹前两天也全身插满了码尺长的箭,像儒略·恺撒那样死去了:双手交叉着合在胸前,每只手握着一只死狗。”

杰勒德不愿以开玩笑的态度对待这种事。“要是这样的话,”他说,“我们就是杀死了一个在世上孤独无助的弱小生命——和今天飘泊在异乡的我一样孤苦伶仃的弱小生命。”

“你这吃奶的没出息的年轻人,”丹尼斯吼道,“这些事绝不能这样看待,要不人们就不敢再射箭,也不敢再在森林里或战场上打仗了。要知道,若是一队长矛手有一个你这样性格的和他们在一起,你准会把他们都变成一排无用的奶桶。就这样了,你不能一个人到罗马去,因为你决不可能平安地到达阿尔卑斯山。我要把你带到我的家乡雷米赫蒙,把我妹妹嫁给你。她美得像个熟透的桃子。你摇头吗?唉,我忘了。你别有所欢。你是个心中只装有一个女人的男人,是个对我来说简直不可思议的人。好吧,我将不给你找老婆或者情妇,而给你找个朋友,找个老实的勃艮第人。他将陪你一直走到里昂。我恐怕这个老实人很可能就是我自己。你在我喝的酒里一定是放了各种各样的药来使我疼爱你,因为以前我是不能忍受穿紧身衣和马裤的鸽派男人的。到了里昂,我就可以放心让你坐船去意大利。根据各方面的传说,意大利正是没出息的男人的大本营,你在那儿将很安全。他们将会听你讲的话,并转眼之间把你变成他们的公爵。”

杰勒德叹了口气。“说实在的,好朋友,我也不愿意想到我们即将在杜塞尔多夫分手。”

他们默默地走着,各自想着即将到来的离别,忧思避免了一些琐屑的谈话。在这种时刻,人们可以做点哪怕很无聊的事来缓和一下气氛和心情。杰勒德要丹尼斯借给他一支箭。“我以前经常用长弓射箭,但从来没有用十字弩射过!”

“抽出你的刀,把这支箭从小熊身上割下来吧。”丹尼斯狡黠地说道。

“不行,不行,我要支干净的。”

丹尼斯从箭筒里取出三支给他。

杰勒德张开弓,对着稍远处一根掉在路中间的粗树枝瞄准。

这武器的威力使他吃惊。当箭射出的时候,那短而粗的钢弓使得他全身一震,一直震到脚后跟。快速的钢箭在飞行中是看不见的,只看见窄路上铺了一地的深秋的枯叶在粗枝的那一边飞了起来。

“你瞄得稍稍高了一点。”丹尼斯说道。

“多么厉害的武器!难怪它正在挤掉长弓——马丁对此很不满意。”

“说得很好,小伙子。”丹尼斯得意洋洋地讲道,“尽管人们制定法令,颁发通告来维护水松木造的弓,它还是每天都在节节胜利。他们之所以要维护老式的弓,是因为他们的老祖宗不知道有更好的,便世世代代用它来射箭。要晓得,杰勒德,战争不是儿戏。人们是用最准的、杀伤力最强的,而不是用最长的、最不准的来射杀敌人。”

“这么说的话,那我听说过的一些新式武器就会使这两类弓都被淘汰,因为只消用一撮黑粉末和一个铅球,再加小孩的手指头一扳,就能替你杀死玛尔斯、歌利亚和七大金刚。”

“呸!呸!”丹尼斯兴奋地说道,“不管是土雷、土炮,都绝不能淘汰弓弩爵士。要晓得,等到他们把焦炭和铅放进他们的皮烟筒里,再点燃火柴的时候,我们满可以射它十回箭了。那一套对战场说来太麻烦。在战场上,兵士的武器必须像他的心那样时刻准备好。”

杰勒德没有回答,因为他的耳朵被他身后一个响声吸引住了。这是一种特殊的声音,像某个沉重但并不坚实的东西轻轻掠过枯叶的声音。他略感好奇地转过身去。在仅隔六十步远的地方,一个巨大的动物正沿着道路过来。

他先是不动声色地、痴痴地望着它,但马上脸就变成了死灰色。

“丹尼斯!”他喊道,“啊,上帝!丹尼斯!”

丹尼斯猛地转过身来。

这是只大熊,大得像匹拉车的马。

它正低垂着巨大的脑袋,追踪着臭迹狂奔而来。

一看见这大熊,丹尼斯就用一种令人毛骨悚然的低声说道:

“幼熊!”

啊!睁着一对瞳孔放大的眼睛,用嘶哑的低声说出“幼熊”二字,凝聚着多大的恐惧!因为在那个音节里,两人都感到一切都像黑暗中突如其来的闪电冲击着他们——血的迹印,被杀死的幼熊,母熊向他们和幼熊奔来,接着是死亡。

这一切都是一瞬间的事。而下一瞬间,母熊已看见了他们。它十分庞大,而此刻,它的身躯似乎又增大了一倍(这是因为它全身的长毛因愤怒而竖立了起来)。它抬起公牛头般的大脑袋,朝他们张开猪嘴般的血盆大口,眼睛变成了一团血和火。它向他们冲了过来,像一阵旋风似的吹散着周围的树叶。

“射!”丹尼斯尖声叫道,但杰勒德却呆站着,从头抖到脚,一筹莫展。

“射!年轻人!射!来不及了!上树!上树!”说着他扔下幼熊,把杰勒德往路边一推,扑到最近的一棵树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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