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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迈尔克真的欣赏这场发布会吗?”
“真的。举办这次发布会做早就是他提议的。许多的设计图你都传真给他看过,是得到过他的认可的。虽然发生冰蓝花这样突然的事件,可这一场发布会每一件衣服都是构思清楚,概念超前的精品,绝对没有一点的含糊。”他很肯定的说。
这下,秋色完全的放心了,迈尔克没有徇私,萧秋色仍旧是最棒的,而唐朝的瑟娘也不再是那个瑟娘,而是很懂得欣赏和捕捉服装美感的萧秋色了。
哈哈哈,秋色觉得自己真正的重生了!
第七十二章 很愿意很愿意
更新时间2012…4…15 15:35:47 字数:2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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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迈尔克这个时尚的向导,血色天使的发布会让所有人都接受了,当最后雷鳞穿着那套狼烟出来走秀的时候,也就到了发布会的尾声……
瞬间,所有的灯光都亮起来,经过两个多小时暗淡之旅,观众似乎已经不适应这么强烈的光线,可是雷鳞推着秋色走上T台的时候,谁也感觉不到灯光的耀眼了,耀眼的是雷鳞和秋色这一对璧人……
一阵短暂的安静之后是震耳欲聋的掌声……
秋色带着灿烂的微笑,向观众们谢幕……
这样成功的光彩她是从来没有经历过的,心抑制不住的狂跳,喉间总想发出大吼声,每一个细胞都激动异常……以至于她完全忽略了悄悄退场的华天和阿虎他们……
同时退场的还有雷翔,北海市的父母官……
谢幕以后,就是蜂拥而至的采访了。
雷翔忌讳的就是这些记者,他有一种很强烈的预感,记者会问到他一直想逃避的问题。于是,提早撤退,绝对是一个明智之举。他关心儿子,很想把儿子掌控在自己的手中,可他很明白,这一天还很遥远。
他留下了秘书,让秘书替他去看往下发展的情况。
“这次血色天使的发布会这样的成功,你最想感谢的人是谁呢?”
“会不会是身边的这位模特雷鳞呢?谁都知道雷鳞是看上了你设计的衣服才投身于模特界的,他这样的崇拜你,有没有向你示爱呢?”
“雷鳞是雷市长的唯一儿子,也是北海市赛车队的主力,有这样一个模特支持,你有没有觉得为自己的成功又增添了一道光环?你们会不会成为情侣呢?”
“外面有传闻,说你们经常在一起私会,是不是你们早就是情侣了?还有这次所设计的衣服,灵感是不是来自身边这位集多种身份于一身的雷鳞?”
……………
记者有天生的职业敏感度,他们早就嗅到一些暧昧的气息,做足了采访的准备工作。他们除了关心设计师的灵感来源和创作过程之外,最关心就是私人感情问题了。时尚圈和娱乐圈一样,八卦永远是人们津津乐道的话题。秋色是宇阳国际的合法继承人,雷鳞是雷市长的独子,以两个人的身份,就算是两个一点点的关系都没有,记者也会添油加醋的制造一些,何况还有些蛛丝马迹的,他们不加以大肆的渲染岂不是怠慢了记者这种特殊的职业?
应接不暇的问题秋色实在是难以招架,对于和雷鳞的关系,她更不知道从何说起,不过还好,她在电视上经常的看娱乐新闻,模仿着那些明星微微的笑着说:无可奉告。
她明白,有些话说了比不说的效果要好。她无奈的学着那些明星一样的摆谱。
记者见从她的嘴里套不出想要的资料,立刻调转矛头。
“雷鳞,你是欣赏萧小姐的时装设计呢,还是欣赏她这个人呢?”
“说说你对萧小姐的感觉好不好?你觉得当初她是怎样吸引你走上模特这条道路的?”
“还有你的父亲支持你做职业模特还是做职业车手?如果要你二选一,你会选前者还是后者?”
这些问题听起来颇为头痛,可是雷鳞似乎很有应付记者的经验。想想,一个国际知名的赛车手,面对记者那是经常要做的事情,早就学会了怎样与记者周旋。不过,今天他不想用周旋的手腕去应付记者。他微笑着,沉思了一会,很真诚的说:“很感谢大家对血色天使发布会的关注。萧小姐的设计早就在国内外得到相当高的评价,我之所以想在这充满着美丽幻想的舞台上走秀,主要是觉得她的衣服很棒,让我有想把它们穿在身上的欲望。我是一个任由欲望膨胀的人,因此就做了萧小姐服装的专属男模。再说说我和萧小姐的关系。萧小姐是一个很具有个人魅力的女人。她不但美丽,而且做事情专注,有很强的责任感,这是所有同事对她的评价。而我个人而言,美丽仅仅是摆在外面的诱惑,她内在的坚韧、温婉、自信和捕捉美感的灵敏才是真正吸引我,让我久久不愿意离开她身边的原因。我想不管是任何人都不会放弃一个拥有多面优点的女人从自己身边溜开的,因此,我在这里向在座的各位表达我的意愿跟立场,我是很愿意很愿意和萧小姐永远的在一起。”
秋色望着他,感动的泪水在眼眶里打转,要不是怕在这么多人面前失态,她真想扑进雷鳞的怀里大哭一场……雷鳞是那样的了解萧秋色、爱护萧秋色,在那么多人的面前把萧秋色的优秀无限的扩大,换做任何一个女人,有这样一个男人如此的看待自己,不敢多才怪。
萧秋色是女人,瑟娘也是女人,这一瞬间,两个灵魂激动地共鸣着,难以自制。
“萧小姐,雷鳞这番爱的誓言让你有什么感想呢?”又有记者接着追问。
秋色表情里的感动没来得及消退,另一轮的感动有席卷而来,她无法用正常的思绪和逻辑去回答记者的问题,她很看了看身边的雷鳞一眼,用略带沙哑的嗓音说:“我也很愿意很愿意与雷鳞永远在一起,他的出现是我人生里的奇迹。”
当然是奇迹,穿越了几千年来到这个时空相遇,不是奇迹是什么?
雷鳞弯下腰,用厚实的臂膀环在秋色的肩上,有几个感性的女记者竟然鼓起掌来。
“众所周知,无论是萧家还是雷家都是北海市举足轻重的家庭,你们的父母、家族是怎样看待你们的恋情?如果双方都认同,是否意味着是官商的联姻呢?”提这个问题的记者刚才环视了一下现场,发现堂堂的雷翔市长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离开,而萧家的人也不知所踪,原本打算采访他们的计划一起落空。
萧连恩离开是因为他已经看到了一个圆满的结局,不想留在这里抢了女儿和雷鳞的风头。他明白,这一刻的风光女儿和雷鳞当之无愧。
“谈恋爱从我懂事的时候起就知道是两个人的事情,应该与家长无关吧!”雷鳞灿烂的笑着,而秋色除了笑就不知道怎样表达自己的幸福与开心了……
“我们的雷鳞很早熟嘛!”有记者打趣着说。引起一阵愉快的大笑……
此刻,雷市长的秘书正在没人的角落里,做着汇报工作:“刚才雷公子向所有的记者公开了与萧小姐的恋情……”
那头的雷翔听后,心嘎啦一下的沉了:这下完了,萧家的丫头要真正的粉墨登场了!雷鳞呀雷鳞,你到底中了什么邪,非要摊上这么一个坐在轮椅上的病美人……要知道在记者面前说的话可是覆水难收啊!
其实,秋色去美国做手术的事,雷鳞在第一时间就告诉了雷翔。可对于一个做了十多年轮椅的人能够一下子就站起来跟正常人一样的走路无疑是天方夜谭,就算是所有的人都相信,他雷翔也要持着怀疑态度。这可是关系着儿子的未来,不可草率。他是万万不会接受雷家唯一的媳妇是坐在轮椅上的。现在,雷鳞这傻儿子竟然当着记者的面说出了和萧家丫头的恋情,万一有一天事情在发生变动,儿子是不是会背负着负心男人的包袱呢?
更让雷翔担忧的是儿子一向都是低调处事,这次居然会当着那么多记者在那么隆重的场合高调的宣布两个人的恋情。可见这次他是动了真情,借着媒体的力量给自己施压呢!
儿子倔强的性格雷翔比谁都清楚,他只有祈祷萧家丫头去美国做的手术会成功……
第七十三章 恶梦
更新时间2012…4…16 10:08:31 字数:2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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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功宴摆在碧玉堂。碧玉堂是北海市鼎鼎有名的环保餐厅。这里以食物健康和自然赢得了良好的声誉。碧玉堂离歌剧院不远,雷鳞一早就定下来了几个包间。
秋色去露露面,和迈尔克见了一面就以身体不适而回家了。她不是不想和大家狂欢一下,可是她怕言多必失,在迈尔克的面前露出了马脚。虽然失忆是很好的掩饰,可心里还是会忍不住的心虚。
雷鳞本来要送她回去,但她让雷鳞留下来,她不想因为个人的原因影响到大家,再说,迈尔克还没有离开,总要一个熟识的人陪着他才不失礼数。今天若不是有迈尔克的肯定,发布会的结局一定会很难看,这样的功臣怎么可以怠慢呢?
雷鳞明白她的用意之后,没有再坚持。她就由丽姐陪着,坐着萧家的车回家了。
最近,不知道怎么搞的,只要人一静下来,她就会莫名的心虚,总觉得身边的人,自己手里拥有的一切,目光所触及到的风景,都那么的不真实,那么的虚无缥缈……她就会想,是不是真的有这么一个时空,可以容纳设计师萧秋色、模特雷鳞、企业家萧连恩、飙车族华天呢?他们是真正的存在着,还是冥冥之中命运为了补偿自己而虚构的人物呢?她现在很想抓住一切,虽然这一切看似已经在自己的手里,可为什么感觉整个人轻飘飘的,无法脚踏实地呢?
车窗外闪烁着耀眼霓虹,似乎没有尽头的马路总是延伸向远方,原本喧闹的城市此刻在她的思维中渐渐地定格了……伴着这些无聊的想象,困乏向秋色袭来。
阴暗的光线,潮湿的地面,老鼠出没的黑暗角落,散发着恶臭的肮脏空气……
这是哪里?环境这样的熟悉?秋色感觉自己站在另一个空间里俯视着这一切……她开始启用大脑的功能搜索着这场景。
突然,传来一阵低低的哭泣声……循着声音找去,发现无光的角落里有一个女孩子在哭着。秋色似乎是懊恼的拍了一下自己的头:这里是漪春阁的地下室啊,自己那可怜的丫鬟粉儿还关在这里呢?仔细一看,那个哭泣女孩子就是粉儿。
粉儿衣服更加的破烂了,已经肮脏的分不出颜色。裸露在外的伤痕结出一块块厚厚的痂,使白皙的皮肤看上去惨不忍睹。她面前的那个碗不知何时给打破了,留下一个很大的缺口,想必已经装不了食物和水了,因此那个碗里除了些物质之外没有任何一点与吃有关的东西。
那只嚣张的大老鼠仍旧摇头晃脑的在粉儿附近转悠,不知粉儿是只顾着自己的悲伤还是对它的出现早就麻木了,没有理睬它。过了一会儿,老鼠好像觉得自己受到了漠视很不甘心的向粉儿露在外面的脚趾头啃去……
“粉儿,快点把它踢开……”秋色惊慌着大叫着,她很想伸出手去帮粉儿赶走老鼠,可伸出去的手只是淹没在无形无色的空气里,那些声音也淹没在空气里,只有她自己的心听得见。
秋色以为疼痛会使粉儿立刻的惊跳起来,谁知粉儿只是抬了抬头,露出一个痛苦表情,任由它在脚趾头咬了一口,随即,就有鲜血流了出来。鲜血还是刺目的红,只怕这红色就是这间记载着青娘罪恶的地下室最美丽的颜色了。
粉儿为什么不躲?为什么不躲呀?秋色焦急地想大叫,可她知道自己的叫声会被这个空间所吞没,无济于事。
当老鼠吸够鲜血以后才心满意足的离开。这时的粉儿面色苍白,无力的松了一口气,把脸歪向一边,然后闭上眼睛昏了过去……
“粉儿,你醒醒,你醒醒呀,我带你离开这个鬼地方……”泪水冰冷的感觉异常的真实,她开始拼命的叫喊,希望粉儿可以很真实的听到自己的声音。
“小姐,小姐,你醒醒,你醒醒……”她拼命的叫喊声得到了急切的回应,可这个声音不是粉儿的而是丽姐的。当这个声音响起的时候,粉儿和那间地下室就从她的视野里消失不见了……
她努力的寻找,睁开眼睛却看到了丽姐一脸的惊慌……
“小姐,你做噩梦了。”
“做噩梦么?”秋色仍旧心神恍惚,可她知道那不是梦,是活生生的现实。在那个现实里,粉儿却在遭罪,而自己就是那个罪魁祸首。
“您老叫着粉儿粉儿的,粉儿是谁?”丽姐拿出面纸,替秋色擦着额头上的汗珠,心里暗想:这个粉儿是谁,怎么会引起小姐做恶梦?在她的记忆里,小姐所认识的人之中并没有叫粉儿的人。以名字来看,粉儿应该是一个很年轻的女孩子才对,最年轻的人,在小姐身边的,也只有小琳而已。
“粉儿是我前几天看电视剧中的丫鬟,刚才真的做了一个恶梦,梦见这个丫鬟跳进水里自杀了……唉,可能是因为马上要做手术了,有点压力,经常做些奇奇怪怪的梦,搞得我都分不清楚梦境和现实了,看来好好休息才是重要的,这些乱七八糟的电视剧也不能看了。”
这样的解释很合理,可提到粉儿的名字都让她心痛不已。粉儿的年纪还那么小,在那种环境里没吃少喝的,不知道还能撑多久?
“日有所思夜有所梦,这很正常。只是常常的这样做恶梦,对身体不好。要不要通知黄医生,让他给您开点药调理调理?”萧家的这个小姐,就是命脉,一点点闪失都不能有的。
“算了,不是什么大事,我以后注意休息就好了。这件事你不要跟爸妈说,免得他们担心。”
丽姐点点头。在她看来,失忆的萧秋色比以前的萧秋色更加的惹人疼爱。现在的萧秋色已经学着站在别人的角度去体谅和体贴。以前的萧秋色就算是有这种心思她也不会表露出来,她只会以旁观者的角度去静静的注视着一切。
“你知不知道哪里的戒指卖的最好?”秋色现在迫切需要找到那只从手上消失的指环,期望它可以再把她带回唐朝的漪春阁,也许这样就可以把粉儿带过来了。
“每个大商场里都有专柜。不过要说品牌就属香港的周大福最好了。”丽姐寻思,小姐的首饰以前都是请国外专门的设计师设计的,今天怎么对那些批量生产的首饰感起兴趣来?
“明天陪我去逛逛吧。”
第七十四章 奶茶没有**力了
更新时间2012…4…17 16:54:41 字数:2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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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是繁华的大都市,各类的商品俱全,人们的消费水平也是随着商品的选择性而节节攀升。至于首饰之类的东西更是琳琅满目,花样繁多。
丽姐把秋色带到了离家最近的扬风商场。这扬风商场在北海市是鼎鼎大名的,是北海市市民的购物天堂。大到进口的家电设备,小到随身携带的纸巾,应有尽有。
还有一个秋色不知道的细节:这扬风商场是萧家的。还是萧家传下来的祖产,是萧连恩的祖父白手起家建立的。现在的宇阳国际也是从扬风商场开始起步的。可以说,萧家能够有今天,扬风商场是功不可没的。
周大福的专柜在商场的二楼,秋色上去有些不方便,丽姐打了个电话,就有人带着他们从运货的专门通道上去了。时时刻刻受到特殊的照顾,她已经见怪不怪了。
她没有心思去关注其他,只一心的想快点找到那个指环。可到专柜一看,戒指多是多,就是同一质地也有几百款,就是没有找到她想要的那一个指环。
“您到底想买什么样的?”看她失望的表情丽姐就知道没有她想要的。
“这和这样的差不多。”她指了指眼前一款简单的铂金戒指。
这种款式的戒指一抓就一大把,还有什么好挑选的?丽姐不解,“我们再去别的专柜看看吧。”
别无他法,她只好点点头。然而,扬风商场转了个遍,还是一无所获……
丽姐一脸疑惑的望着她,不明白她到底却什么样的戒指。她无法跟她解释,也解释不清楚,谁会相信在唐朝的时候就有铂金质地的戒指?
带着一身的疲惫灰心而返,一路上,秋色不言不语,像有无限的心事。几次丽姐动了动嘴唇想问,又考虑到自己的身份,把已经到喉间的话又咽了回去。
秋色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慵懒的一动也不想动,想到粉儿在另一个空间里受苦,她的心就像有针在扎一样,是那种细小的、局部的、极致的疼痛。
家里的电话突然响了,佣人拿起话筒,听了一会,看了秋色一眼,然后说:知道了。接着这个佣人就开始整理起客厅来,把一大摞的报纸和杂志放进垃圾袋里,准备拿出去扔掉。
“这些报纸和杂志都是今天送来的吗?”
“是的,小姐。”佣人有些慌张的回答。
“这些爸晚上下班回来还要看的,你不知道吗?”秋色带着责备的语气说,“把它们放回原处,别收拾了。”
“这……我打电话问过萧先生了,他同意扔掉。”佣人犹豫了一下,很为难的说。
“爸不可能把没有看过的报纸扔掉,你拿回来放好就对了。”从失忆以后,秋色就认为识字是一件很艰难的事情,要用很大的精力去唤醒萧秋色的记忆才认识这些横七竖八的东西,因此,大多数的时候,她都避免与文字打交道,家里的这些报纸杂志她从不翻阅。可她知道这些东西都是早上送过来,晚饭以后,爸会在客厅里看一会再去睡觉。今天这个佣人怎么了,竟然一改往日的习惯,要把爸还没有翻阅的东西拿去扔掉?还搪塞说是经过爸允许的?爸会去管这些琐事吗?她看就是这个佣人自作主张。
看秋色已有愠色,佣人只好把他们放回到茶几上,“对不起。我下去收拾了。”
秋色说:“给我倒一杯奶茶过来。”
奶茶很快就倒过来了,佣人很知趣的退下。
秋色喝了一口,觉得香浓又丝滑的感觉涌向喉间,顿时,整个心都温暖起来。随即,她又产生了强烈的罪恶感:自己在这里好吃好喝的,享受着公主般的优越生活,而粉儿还在那个阴暗的地下室里与老鼠臭虫为伍!要知道粉儿是因为自己才害成那样的!自己不能这样自私,不能任由着粉儿受苦而不管不顾!
冒着热气的奶茶也没有诱惑力了,喝进嘴里也失去了香浓的味道。手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