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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香来袭-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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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喊什么喊?你没见到这可是银子啊,白花花的银子。”而众人从马庆荣几乎要流下口水的嘴脸上,除了银子还更到了更多的东西。
    三日后,马庆荣带着栗宝珠进城,一去三个月,归家时带回白银百两。 
        
101 卖药各种的赚钱
    时光荏苒,转眼就是三年。
    马菲儿已是十三岁的大姑娘,如今马菲儿的药也闯出不小的名堂。
    偶尔还会想起那个秋日里对她说会来看他的少年,更多的则只是摇头苦笑。
    小孩子的约定又怎能做数呢?
    虽然,在官府备案的卖药人是马明辉,但一心想要科举的他对做生意没有太大的兴趣。
    每天都是泡在书里,之乎者也不离口。
    当然,经过马菲儿的观察,他也确实不是那块料,让他卖药可以说是赶鸭子上架。
    找不到合适的人手顶替,马菲儿只好女扮男装四处奔波。
    目前只固定供应几家药店,而各类也只有那么几种,但每一种药都效果神奇,价格更是居高不下。
    将洗髓丹化于水中,就是眼下被追捧的清和露,最受广大贵妇所喜爱。
    只有手指粗细的一小瓶便可以达到排毒养颜的功效,无论是色斑还是暗沉都会消失不见。
    每小瓶售价高达百两的清和露功效可不仅如此,当初马菲儿将清和露的定位主要可是强身健体,固化经络,只是一经推出便被夸大了养颜的功效,而被忽略了它本来的效果。
    然而,服用一小瓶清和露还无法达到洗经伐络的功效,要知道虽然清和露对于养颜效果明显,但那也是马菲儿将一颗洗髓丹与一桶井水结合的结果。
    手指粗细的一小瓶就要卖到百两,若是买够一桶的量,怎么也是要花上几万两了,就算再有钱,也不会有人闲着无事花上几万两来买些女人养颜的药水来喝,何况一整桶喝下去,不撑死也得一趟趟跑茅房。
    当然,马菲儿还同时推出几种疗伤神药,无论是补血用的回经丹,还是治疗重伤的还阳丹,更或者是解百毒的化毒丸。
    虽然都是掺入了大量的蜂蜜等物,让每粒只有丁点大的仙府小灵丹,转瞬变成至少百枚神奇大药丸。
    但那疗效是显著的,比起那些江湖上所谓的神药,马菲儿所提供的药效不知要高上几个层次,而价位也还不算太高。
    比起百两一小瓶的清和露,每粒只卖十两的大药丸就显的划算多了,而且味道香香的,甜甜的,很受江湖人士所追捧。
    马菲儿笑吟吟地望着面前有些谄媚的药铺掌柜,“你是想要加大药的销量?”
    “是的,是的!”掌柜激动的手心都是汗,“每月一百瓶清和丹,一千枚各种伤药,根本不够卖,有时甚至刚一到货,半天就被抢购一空,马飞兄弟回去和你哥商量一下,看能否多提供一些?”
    “这可不好办呢。”马菲儿愁着脸,“虽然你说的是很对,只是这药也不是泥球,说捏随便就捏出来了。每月能制出的也就那些,若是加大你家的量,势必别家就要削减别家的量,别人也未必愿意。”
    其实在马菲儿看来,制作药丸真和捏泥丸差不多,只是在她看来,钱就是那么回事,再多也不过就是个数目,反正如今够用就行,她也不要求太多了。
    若不是之前几家店联合起来要求她多提供些药丸,她甚至连这些的一半都供不出来,母女俩坐在屋里不停搓药丸也真是个无聊的活啊。
    毕竟,更多的时间,她倒是宁愿和白秋霜母女俩人悠悠闲闲地种些小菜,养些小鸡,无聊时娘俩就出去游山玩水。
    每月都是几十万两的入帐,她都不知道这些银子要怎么花才好了。
    “马兄弟想想办法吧,有钱谁不想赚呢。”掌柜笑的更是一脸笃定,让马菲儿也很无奈。
    最后,叹口气,“药丸是肯定不能增加了,不如我每月多提供一种药水好吧。”
    掌柜一听心里乐开了花,他对马菲儿提供的无论是药还是水都是信心满满,这可是又一个商机啊,“行行,马兄弟怎么说就怎么办。”
    比起要一粒一粒地搓药丸,马菲儿更愿意把药丸扔到水里化成开,早知道搓药丸这么麻烦,当初也不会接受白秋霜的建议卖药丸了,直接卖药水多方便啊。
    就是如今的白秋霜也不时报怨当初怎么就给自己找这么个受罪的活。
    从保仁堂药铺出来,马菲儿一路往家走,出来多日,也怕白秋霜在家中挂牵。
    为了避免被人认出,她选的几家药铺都是在距离马家村很远的城镇,最近的也有二百多里,远的更是近千里。
    为了配合赶路,马菲儿买了一辆马车,是那种带棚的轿式马车,蓝底碎白花的轿布,整洁却不张扬。
    平时车上不会放什么东西,只有要到供货的药铺时才会从仙府里拿出要卖的药。
    但即使是赶着马车,这样来来去去走上一圈,至少也要十天时间。
    每月一圈,就是三十多万两进帐,本来就可以一个月不用到处奔波了,但是想到和药铺掌柜的约定,她还要想想卖什么药水给他才好。
    反正她仙府目前可以炼制的丹药也有几十种,只是大多数的丹药都是效果很夸张的灵药,比如噬灵丹啊,化形丹啊,避火丹啊,破灵丹啊……这些光听名字也不是正常人可以用的,她也实在没法想到如何把它们用在正常人的身上。
    而之前卖过的药也不能再拿出来,只能选一种没用过,又不会太怪异的。
    但想来想去,她也没想到一种正常到可以拿出来卖的。
    最后,马菲儿灵机一动,既然没有合适的丹药卖,她可以用那些灵药啊。
    在仙府里的灵药多的数不清,很多都是天材地宝级的药材,有些放在仓库里,更多的则是被随便扔在仙府,左右放着也没用,不如就拿出来利用一下吧。
    其中有一种名为千瓣花的药材,其株一米,叶如兰草;其花形似牡丹,大如锅盖,花瓣层层堆砌,足有千百片之多。
    每当花开之时,便会异香扑鼻,整个仙府都会香的让人陶醉。
    取其花瓣浸泡于浴桶之中,沐浴后周身便会香气袭人。将泡过花瓣的水喷于衣物上,便是最好的香水。
    比那些后世所谓的名牌香水不知要好闻多少,且香味持久。 
        
102 半夜遇杀人
    这样的东西若是拿出来卖,不知又要让多少夫人、小姐们为之疯狂了。
    想好之后,马菲儿便准备在下个月再送药时,就带些千瓣花液过来卖。
    心中着急,马菲儿走的就很赶。
    以往出门,她从未住过客栈,若是天晚就连人带马车都躲进仙府里休息,反正在仙洞里可以算是应有尽有,又不怕有坏人打扰。
    今日也是如此,马菲儿赶着马车一直走,一直走到天擦黑,才走到一片茂密的小树林前,这里便是她每次出门休息的地方。
    身后是繁华的城镇,过了树林又是一片城镇,只有这里长年少见人影,尤其是夜晚更是人迹不至,这样她才能放心地连人带车进入仙府,不怕被人看到。
    一如以往,马菲儿看准无人进入仙府,赶了好些天的路,她也有些累了。
    拿出一些自酿的人参百果酒,又拿出一只在城里买的烧鸡。
    “好想吃热热的烧鸡啊!”马菲儿看着冰冰凉的烧鸡,就觉的有些没食欲。
    此时正值初春时分,虽是雪消冰融,却也春寒料峭,坐在马车上赶了一天的路,就算是马菲儿服用过丹药的身体够强悍,还是觉的有些冷。
    哪怕是仙府内四季如春,她还是想要吃上一口热的东西。
    不如就用火将烧鸡烤一下再吃吧。
    只是她又实在不愿在仙府内升火,弄的到处乌烟瘴气,干脆就从仙府里出来。
    反正夜晚的树林也没什么人会来,烤完再回仙府吧。
    也懒得再去捡柴,马菲儿直接从仓库里拿出一些用三年前捡来的树砍成的柴,经过娘俩很努力很努力的用,这柴用了还不足十之一、二。
    升好火,就坐在火堆边烤起了烧鸡。
    香喷喷的肉味很快就勾起了马菲儿的馋虫,实在是太香了。
    扯下一只鸡腿就啃了起来,一口热热的烧鸡,一口香浓的人参百花酒,马菲儿觉的人生最快乐的事也不过如此。
    又拿出很多食材,一并烤了吃。
    都是她平日里积攒下来的,有仙府里种的菜,还有在外面买的食材,只要每到一处,她都会把当地最有名的食物买上很多,回到家中再和白秋霜分享,反正放在仓库里也不怕坏掉。
    就算是到人迹不至的沙漠旅行几年也不怕没吃的。
    甚至在她买的时候根本没想过吃不吃得完的问题,以至于现在看着仓库里满满的食材,她都不知道药材该往哪里放了。
    经过三年的努力,仙府的二十五块田地都被升级到可以种植,每天都有大批大批的灵药成熟,多的数不清,堆满了小半个仙府。
    仓库更是由最初的五十格,升级到目前的二百格,不知将来还有没有升级空间了。
    但是,哪怕是二百格的仓库,也几乎被马菲儿的食物堆的满满的,所以她现在要尽情的吃,尽情的挥霍,好给其它的东西倒地方。
    正当马菲儿吃的很美满时,嗖嗖两道人影从树林外掠了进来,速度快的让马菲儿连躲进仙府的时间都没有。
    紧接着就是兵器碰撞在一起产生的火花,在漆黑的夜里分外显眼。
    马菲儿整个人愣在那里,手捧烧鸡,看着缠斗中的两人,不知该如何反应。
    在这危急时刻,她在犹豫要不要躲进仙府。
    毕竟在两个……不,一个大活人面前要不要凭空消失是很纠结的问题。
    就在马菲儿犹豫之间,其中一个黑衣人已是手脚利落地将另一个黑衣人一剑刺死,当着马菲儿的面。
    红红的,热热的,还有股铁锈腥味的血喷了马菲儿一头一脸,那件青色的短袍也都是,连带着还举在手里的烧鸡也染红了半面。
    马菲儿认为自己应该尖叫,但像是被人紧紧箍住的喉咙却发不出丁点声音,完全是吓傻了。
    将死人一脚踹翻,活着的黑衣人向马菲儿望来。
    被突来的变故吓的手脚直抖的马菲儿觉的小命就要受到威胁了,正想不顾一切地躲进仙府,那人却开口了。
    “别怕,我不杀你,如果你肯把烧鸡送给我吃的话。”
    马菲儿二话不说,将手上染了血的烧鸡扔过去,就算那人不要,这只烧鸡她也不会再要了。
    “谢谢!”那人将烧鸡单手拿了,又瞧了一眼马菲儿手中装着人参百果酒的酒壶。
    马菲儿马上识趣地将酒壶扔过去,那人便一手提鸡,一手提壶,用脚尖一勾,地上的死人便落在肩头,扬长而去。
    还好,他把‘猎物’带走,不然马菲儿真不知该怎么办。
    就在马菲儿谢天谢地他就这样走掉时,一个软软的,不算大的包袱就由那人的脚前飞进马菲儿的怀里。
    “里面有衣服,虽说不适合……还是换上吧。”
    从句首到句尾短短的时间,那人已飘出百多米。
    那人走了,马菲儿低头看到胸前一片殷殷血色,这个样子也确实没法见人,将一身染血的衣服脱去,扔到火堆里烧了,才将火堆弄熄。
    也没心思再烧烤,马菲儿进到仙府。
    洗过了脸,再泡了个热热的温泉浴,多少才算镇定下来。
    换上包袱里的衣服,还别说,这衣服的质地算不错,穿着也很舒服,就是感觉穿别人,还是个死人的旧衣服很有些别扭。
    但此时不是计较这些的时候,她只能等天亮之后,到前面的城镇买身衣服换了,而且还要多买几件放着。
    随手将还装着两件款式差不多的衣服的包袱扔到车厢里,第一次她后悔没在仙府里扔两件换洗的男装。
    那样也就不用穿别人的衣服了,而且这衣服的样式怎么看都觉的有些眼熟呢?
    又随便吃了些熟食、仙果,马菲儿便进到仙洞里睡觉。
    这一夜总是睡不安稳,一睡着就会梦到那人的血喷自己一身的样子,看来穿死人的衣服果然有负担。
    从仙府出来时,天也亮了,地上的血迹已然渗入泥土之中,黑褐色的一片。
    她一刻也不愿多留,下定决心,今后打死她也不在这里落脚休息了。 
        
103 送上门的太子
    再赶着马车向前走了不远便是一座城池,这里有几家药铺也和她有生意的往来。
    快到城门,马菲儿真是心急如火,她是想买件衣服就把身上这件换下来。
    只是不知为何总有人对着她指指点点,她心里就是一激灵,难道身上哪里的血没弄净?被看出来了?
    但怎么看也没发现,脸上也没沾到什么脏东西,真不知这些人在议论什么?
    正当马菲儿想过去询问时,从旁边窜出一人,钻进马菲儿的马车。
    马菲儿正想喝斥那人无礼,却被那人在车内低低骂道:“你是白痴吗?满城都是抓我们的告示,还敢跑来送死,还不快往回走。”
    马菲儿一听和自己小命有关,哪还敢还嘴。
    虽然没闹明白她为何会上了告示要被抓,却也赶着马车就往回跑,
    她想:难道是女扮男装卖药的事东窗事发了?还是昨夜亲眼见到凶案现场被当成同党了?
    甚至在一处三岔路口她毫不犹豫地拐上那一条从没走过的路线,足足跑了一个多时辰,才停下来。
    也不是她不想再跑,而是前路被连绵不见头的大山拦住,只有一条羊肠般的小道直通山上,马车再无路可跑。
    “行了行了,就到这里吧。”车上的人口气很冲,“以后机灵点,若不是本太子在,你这颗脑袋不知要被砍多少次了。”
    ‘吧嗒’马菲儿仿佛听到自己脑中某根弦断掉的声音。
    太……太……太子?
    双眼瞬间瞪大,在这荒山野岭的,她竟然遇到了太子,很明显还是一位被追杀的太子,能够和太子一同被追杀,她是何其不幸哉。
    只是,高高在上的太子怎么会被追杀呢?还有,太子被追杀关她屁事?她怎么也牵连进来?
    太子从车上走出,一身应该是月白的衣服已经脏的快看不出本色,整张形状应该是完美的脸也被汗水混着泥水冲刷的一道道的,根本看不出模样,只有那双充满不屑的眼睛晶晶亮的。
    呃?这就是太子?
    在看清太子这副尊容之后,马菲儿很无语,这哪还像个太子啊,甚至她在想是不是遇到骗子了。
    太子围着她绕了三圈,才惊疑道:“这次随本太子出宫的人里面有你吗?”
    还没等马菲儿回答,他又接着说:“不过看着倒有些眼熟,或许是本太子一时忘记了,像你这种奴才本太子不记得也不奇怪。”
    马菲儿突然也觉的太子有些眼熟,难道之前见过?但怎么可能呢?他都脏的看不出来了。就算看得出来,她也不认为自己有见过这么大的人物。
    太子把头一扬,“今日救了本太子,也算你的造化,将来本太子顺利回宫登基,定会论功行赏,就封你个总管大太监之职吧。”
    太子又怎样?被追杀又如何?本来就不关她的事啊,她为什么要救他?
    反正将来谁当皇帝还不都是一样嘛,她才没有那么远大的抱负,只想一生都平平安安的,手里有点钱,日子有点闲,这才是她想要的生活。
    她从没想过要去当官,何况还是总管太监这么个尴尬的官。
    马菲儿一点也不觉的总管大太监一职有什么诱惑,她已经在想怎么能把这个神经兮兮的太子甩掉,她可不想惹祸上身。
    但那一直喋喋不休的太子却没注意到这点,好像很久没和人说过话似的,太子整个就像个魔障,一张嘴就说个不停,不时还加上两个让马菲儿觉的带有严重歧视色彩的贬低之词。
    “太子,你是要上山吗?”马菲儿打断他的喋喋不休,她怕再让他说下去,自己会忍不住成为谋杀太子的凶手。
    也是这位太子实在不像太子,马菲儿在心里只把他当成一个被家里宠坏的小孩,反正不管怎样,她是一秒都不想待在他身边,没马上走人是因为路只有一条,要么往前,要么往后,只要太子选择过,她一定会毫不犹豫地选和他相反的路。
    她终于想明白为何太子一见她就认定是‘自己人’,根本就是因为她这身衣服嘛。
    难怪她觉的眼熟,这衣服根本就是从前看过的古装电视剧里太监的服饰啊。
    好吧,她终于知道昨晚被杀的那人的身份了。
    不过,这太子也太蠢了,随便因为一件衣服就敢跟人走,也不怕是刺客假冒的,能遇上自己也算是他的造化。
    还有之前那些要追杀他的人不是更蠢?要是找件和自己身上相同的衣服到处晃,保证不用去找,太子自己就送上门了。
    瞪了马菲儿一眼,“你是在嘲笑本太子被人追杀吗?”
    “不敢,不敢!”马菲儿本来没这个意思,但太子这么一说,还真觉的他一个太子被人追的像只丧家之犬,还满好笑的。
    “最好不敢!”说完,太子很深沉地思考着,最后豪迈地说:“本太子文能安邦,武能定国,又岂会怕那些宵小之徒?来一个我杀一双!”
    好吧!虽然你的算术不怎么好,但意思就是要冲回去把敌人杀个片甲不留?
    很好,你杀回去,我躲上山。
    “太子,你走错路了,要杀敌应该往回走!”
    马菲儿正想着,就见太子抬腿往山的方向走,出于好心,她才开口提醒。
    “啰嗦!”太子瞪了马菲儿一眼,“谁说我要去杀敌了?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你的意思是杀呢?还是不杀呢?很难理解啊!
    看了一眼郁郁葱葱的大山,难道你上山是为了砍柴?
    “还不跟上!”已走出十几步的太子骤然停下,再次瞪了眼马菲儿,“护驾者有功,若有贰心,杀-无-赦!”
    ‘轰’举手之间,太子身边的一棵巨树应声而倒。
    马菲儿一缩脖子,你果然是打算来砍柴烧火的吗?
    不过,听到太子最后一字一顿,几乎咬着牙说出的三个字,马菲儿马上小跑步地跟上,连身后的马车都不管了。 
        
104 生命在于奔跑
    心里想着要不要和他说自己不是太监,只是不小心穿了太监衣服呢?
    思来想去还是不要说的好,她可不敢保太子会不会为了行踪安全,然后杀她灭口。
    太子的神色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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