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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丫才是转基因!-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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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森林很大,但是对于Z3009来说,有了豹猫这个向导之后,森林就不算是什么阻碍了,他很容易就能走出森林,可是……走出森林之后呢?
  就算是生活在2180年,Z3009也知道二十一世纪初期的世界应该是跟未来完全不同的——2180年世界上只有一个大型联邦政府了,人类拥有更多的权力与义务,为他们服务的机器人跟基因改造人总是会被当做工具的,更不用说……那些为了不被联邦政府吸收而制造各种恐怖事件的恐怖组织了。
  而基因改造人比机器人只是不用完全遵守三大定律而已,因为,他们需要杀人,用他们的天赋——即使是联邦政府里的人类,触犯了法律又不能当众处决的时候,他们也是被派出来执行死刑的负罪者。
  尽管Z3009从来不觉得自己是负罪者。
  难道说人拿着刀砍死了另一个人,还得说都是刀的错吗?
  所以,他不知道自己到底是不是能适应这个世界……这个没有未来的那些高科技的世界,这个……似乎比未来要多点儿人情的世界,这个完全没有过被当做工具的基因改造人的世界。
  抱着豹猫,Z3009很快就走出了森林。
  然而,抬头望去,他看到的是一望无际的蓝天——在2180年,天的颜色已经是灰蓝色了,而现在的蓝色,简直就像是他之前在富豪家里见到的纯净蓝宝石!
  “我爱这里!”他大叫了一声,吧唧亲了豹猫一口,“你以后就叫蓝宝石了,记住了!”
  猫不是色盲!
  也好在豹猫不知道什么是蓝宝石,否则的话,它一定会抗议——它是黄色带着黑色斑纹的,不是蓝色的,当然也不能叫做蓝宝石!
  可Z3009怎么会在乎这个呢,他根本就不需要在乎这个!
  就像是他自己的名字,一出森林被小风一吹,马上就决定自己要用“季风”来称呼自己了。
  “季风性气候嘛!”原来的Z3009,现在改名叫做季风的基因改造人给蓝宝石顺了一把毛,“我生活的那个年代,气候可没有现在这么明显了,一年四季变成了一年两季……不过现在我倒算是偏得了。”
  “唏——”蓝宝石发出了一声带着撒娇意味的叫声。
  Z3009知道,这是赞同他的意思——尽管豹猫蓝宝石实际上是一只没有接受过教育的野生孩子,但它真的是太会给自己找便利了,现在它决定了要跟着这个比它强大的大哥,就自然会对大哥的决定言听计从并且狗腿地奉上各种奉承。
  而Z3009会给及用“季风”来命名,也是有深意的。
  他当然知道作为基因改造人,他一辈子都没有名字,只有从他出生那天就跟着他的代码来代表他的存在……而人类,就算是在最底层的,也总是会有个名字的。现在既然脱离了基地,他当然也要活得像个人一样,名字,就是必不可少的。
  季风,季节的季,狂风的风,不仅仅是气候,也是他自己——为他提供人类基因的那位科学家就姓季,只可惜,在面对军方的基因改造人毫无人道的计划的时候,科学家提出了异议,他也只陪着季风到他五岁,就从基地彻底消失了。
  为此,季风想,他还是选择这个名字最好了。
  所以现在,在森林的外围,便是季风抱着一只宠物豹猫在路上狂走,而他也决定了,既然离开了之前的世界,那么他就一定要给自己活出个更美好的人生出来——没有那些暗杀也没有那些间谍活动,最普通、最温馨、最平淡的生活,就是他想要的。
  一阵发动机启动又熄火的声音,一次又一次,就像是报废了的老爷车。
  季风皱着眉头听了听,转身往声音的来处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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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兄弟许志超

  七、兄弟许志超
  在大道旁边是一辆破旧的吉普,而吉普旁坐着的可怜人正一脸的烦躁。
  对于机械,季风有着天生的敏感度,他可以很轻易地找出毛病在哪里,然后拯救可怜人于水深火热之中,而现在,他就打算充当一个迷路的抱着宠物猫的救世主。
  于是,季风就这样溜达到了可怜人跟前,怀着无比激动的心情,问:“需要帮忙吗?”
  “车坏了。”可怜人叹了口气,把手里的扳手扔到一边,“这破车,真该砸了。”
  “要砸了吗?”季风确认一下,以便自己真的能帮到对方,毕竟砸车需要一点点的体力,更需要一些小技巧——从哪里开始砸更容易,而且不会伤到自己,当然他还需要计算下所需力量。
  “我说气话呢,没听出来啊?没这破车,我拿什么回家?”可怜人翻了个白眼,“你谁啊,怎么在这儿,不知道这里挺荒凉的吗?”
  的确挺荒凉。季风不得不承认这个人的说法,因而便点了点头,没再说话。
  “不过咱哥俩在这遇上也是缘分,来,坐下陪老哥唠唠?”可怜人拍了拍旁边的地面,“你怎么在这儿了呢?人都说这山上有野兽……不过我倒是不怎么信。”他叹了口气,继续说,“我来找我哥的,找到了我就揍他一顿……没找到的话,我就当他死了。”
  显然,这是个有心事也有故事的人。季风走过去坐到他旁边,瞧见他被车体挡住的右手边放着一瓶液体,从上面的标注来看,那是一瓶酒,而且是为2180年很难搞到的白酒——在什么都是人文关怀为主的年代里,酒精类物品几乎要成了违禁品,因为那些东西会给人类带来灾难,比如冲动、比如暴怒、比如无法控制自己……而这些对于“追求文明”的人类来说,简直罪大恶极。
  季风也只是知道酒精类产物有多可怕而已。
  “这个啊?”可怜人拿起酒瓶晃了晃,“反正车坏了也走不了,就喝两口缓缓心情,等一会儿往下走,找到人家就好了……这破车,扔这儿都没人偷的,卖废铁都没人要!”他说着,长叹一声,“我叫许志超,你呢?”
  “季风。”作间谍活动的时候,季风绝对是个很能应付各种情况的超级人才,而现在,他也选择了一个最好的表情来面对这个许志超——让对方觉得他也是个有心事、有故事的人,这么做有助于产生共鸣,让对方把他捡回去……这样就解决了吃饭以及住宿问题,并且还能学到点儿二十一世纪初期的生活技能。
  这许志超,瞧着就不是高层人士,既非政府要员,也不是振振有词的大家人士,应该就是普通百姓,活的普普通通的人,而季风所追求的,不就是脱离之前那些事情做个普通人么。
  “这名字好,好记。”许志超点了点头,苦笑了下,“我跟你说啊,我名字也好记……许志超啊许志超……你知道我有多恨自己叫这个吗?”他对着酒瓶子就灌了一口,“真不好意思,让你听我废话……反正就让我废话吧!”
  “嗯……你说。”季风点了点头,就像是他能多理解人家一样。
  许志超马上就如同找到了知音人,眼泪刷地就下来了:“我哥……我哥啊!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他明明有那么好的前程,明明……叔都说了,我们哥俩好好的,就算是警察开了他,他也能接叔的公司……可是他偏偏去赌——妈的,他去赌吧,去把自己输光吧,叔也对他放弃了……可我还没放弃啊,他是我哥啊!”他咣当一声就扔了手里的酒瓶子,“我找了他半年……开着车找了他半年……绕了小半个天朝了,还是没找到……我想着,找他半年我就放弃……”
  季风无法劝他。对季风来说,兄弟姐妹这种东西实在是太过渺茫了些,虽然他们基因改造人有不少,几乎都可以算作是兄弟姐妹,但是他们之间并无感情,也就是之前叛逃的几个人之间算是有兄弟之情吧……被抓回基地之后,他们又被洗脑改造,那点感情,应该也消失殆尽了。
  所以季风不知道怎样去劝眼前这个哭得稀里哗啦的男人。虽然他也相信眼前这个男人是真的对他哥很有感情,也相信他是真的为了他哥而痛心,但是如何感同身受,真的是个问题。
  无法感同身受,但季风毕竟还有他作为间谍的特殊技能——万能用规劝语句。
  “其实……也许他只是误入歧途,你也不用太伤心了,等他想明白之后就能回来了……”万能语句,绝对是屡试不爽的绝技。
  “可是……”许志超果然像是找到了救命稻草,抬起眼死死盯住了季风,仿佛他能告诉他该怎样去做似的,“他还吸毒啊……吸毒啊!”
  吸毒。
  这个词在季风的词库里简直就是一个笑话。在未来的世界里,毒品被禁,而以制毒原料为基础研究出来的药物却成了真正的处方药,人类需要它,为了延缓死亡减少疼痛,他们对药品的需求已经大大地超出了预期,而基因改造人在大部分时间里却不需要药品,所以吸毒以及毒品在季风的词库里,都代表了可以肆意嘲笑那些人类教官的名词。
  但也仅仅是背地里嘲笑罢了,他们谁敢当面嘲笑呢?
  X10189因为嘲笑一个人类教官,就被拖走了,直到奄奄一息地被送回来……大家很容易发现X10189身上那些无法愈合的伤口——被药物控制无法愈合——而Z10189还只是被正常派去执行危险任务而已。
  所以说,在权威还是权威的时候,真的别去触怒权威,这也太可怕了点儿。
  但说实话,季风一点儿不恨人类,他恨的是弄出基因改造人计划的那些人,还顺便给他们身上压下了所谓的“基因改造人行为准则”,简直不把他们当人,而相反的,在外界,一直有人为了他们的人权争取着——所以说,人啊,总是最复杂的,人跟人也总是不同的。眼前不就是最好的例子么,当哥哥的吸毒又赌博,做弟弟的还不放弃这样的烂人哥哥,真是没法说得清。
  而在面对许志超的时候,季风却表现得像是很理解他的意思,甚至伸出手去拍了拍他的肩,一副好兄弟的模样,说:“吸毒可以戒……你放心,他想通了就能回来的,回来了,你们还是好兄弟,他会去戒毒的,相信我。”
  许志超激动得直点头。就算是他知道季风说的是敷衍他的安慰,这也足够了,足够他感激也足够他相信了。
  “我信!”他大声喊了一嗓子,把季风怀里的蓝宝石吓得“嗷咾”一声,险些跳起来抓花他的脸。
  但季风很轻易就抓住了蓝宝石的脖子,让它老老实实地温驯地趴在了自己的怀里。
  “哥们儿,我今天算是认识个哥们儿了,以后有困难就找兄弟我!我在连城虽然不是什么人物,可也不愁吃穿!”这许志超绝对是喝多了,喝到什么话都能往外冒的地步,甚至连自己的家底儿都要露给人家了——本来他也不是什么有钱人,自然也不会生出什么害怕被人惦记的心理,一时喝多了,说出来这些话倒也情有可原。
  “我……”季风为难地看了看怀里的蓝宝石,脑子却在飞速运转,决定撒个小谎先安顿下来,“我其实……”
  “兄弟,你有啥难处,说吧!我……瞧你这样也是有点儿事儿的!”
  “我……其实我只知道自己叫季风,别的……我也都忘了。”季风为难地看着他,“身上什么证件都没有,我也不知道自己这是在哪里……今天早上一醒来,就在山里,身边就这只猫……”
  “唏!”蓝宝石对他的话表示了反对——它是豹猫,不是猫!
  但是反对无效,季风拍了下它的头,让它安分点儿。
  “那你比我还惨啊!”许志超大叫了一声,低下头仔细去看蓝宝石,“嗯……我说兄弟,这应该是豹猫,不是家猫啊……这家伙还挺贵的……我看啊,你先跟我回去,指不定是发个消息还是登个找人的信息,就能给你找到家了呢?”
  对许志超的提议,季风露出了满脸的感激。
  “那咱现在就往下走吧,找户人家先安顿下!”许志超倒也是挺热心的,连忙站起来就要往下走。
  这山路往下必然连着人家,有了人家,便能收拾收拾,最起码可以先睡一觉吃顿饱饭。
  “我……试试看能不能修好这辆车?”季风试探着开口,“我试试看吧,又不是什么都不记得了,也就是忘了自己是谁而已。”
  “这车都破成这样了,还能修啊?”许志超反倒是不信了,他那辆车真的是又老又破,还特费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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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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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囧货蓝宝石

  八、囧货蓝宝石
  就算许志超的车又破又旧,可季风还是修好了它,且开着这辆破车载着喝了酒的许志超离开了这座山。
  连城就在眼前。
  其实他们原本在的那座山并不算是多偏僻,只是位居天朝跟另一个国家的边境之处,而另一边就是大海了,连城正是一座滨海城市。而许志超的家就在这座城市里,他指着车窗外的那一排排槐树,跟季风说:“记得不?你要是连城人,就能有印象,这里的槐树挺多的,每年一到槐花开的季节,就扑鼻的香。”
  季风理所当然地摇头。他没见过自然生长的花朵,更不知道槐花的香气是什么样的,但他看见了这一排排的树,就在路两旁种着,生机盎然,完全不似之后的岁月里会消失踪迹的样子。
  “没事儿,记不住也不算什么,总能活下去的。”许志超冷哼了一声,自嘲的语气让身边的季风觉得他一定是有种自残倾向了,但他没有,他也只是自嘲了一下而已,转而又变得和蔼了起来,“能忘记一切……也是好事儿。”
  一瞬间,季风以为自己的谎言被戳穿了,但是他看到许志超的眼睛里可没有戳破人谎言的那份睿智与明白,而有的仅仅是自嘲。
  季风无法弄懂许志超的感情,所以他保持了沉默,而这样更让许志超坚定了他是个无家可归的失忆男孩的认知——季风人又漂亮,长得又小,被当成未成年也是情理之中的事儿,更何况,很多时候长的小可以往大里打扮,做间谍的时候更是一层上好的伪装,只不过……现如今的季风也知道,他是再也不需要伪装了。
  车开进了连城市区,季风才知道这连城倒算是挺大的一座城市——在外围开的时候就绕了一个多小时,这进了市区里到处塞车,一直开了挺久,许志超这才说:“总算是到河口区了,再顺着这条路下去,一直走,就行了。”
  “一直走?!”也别怪季风惊讶,在未来能居住的地方可真不多,死城倒是都挺大的,可那都是死城了,谁也不会没事儿去溜达,反而有人居住的地方却并不算多大……而现在,这一个区的意思……像是就比未来一个城市还大似的,他也难免会惊讶。
  “哎,你就走吧,你老哥我在兰香街那儿开了个烧烤店,你就跟我去住着吧!”许志超大大咧咧地拍了拍季风的肩膀,完全无视掉他腿上趴着的蓝宝石,“管吃管住,怎么样?反正你也想不起来了,就在我那儿帮忙,我给你算工钱!”
  “好!”季风哪儿知道什么叫“算工钱”啊,他只知道“管吃管住”跟“帮忙”,至于什么是烧烤店,他的概念都很模糊,但不管怎么说,暂时安顿下来是正事儿。
  顺着那条大路长江路一路开下去,这破吉普车就总算是到了兰香广场,而许志超的烧烤店就在兰香广场旁边,也算是把着道边儿,一个不大的小店,门口摆着几张桌子,前面支起了一个烧烤架。
  “哟,老板回来了啊!”这许志超一下车,就有人过来问好了,来人长得个子不算很高,黑黝黝的脸庞,剃了个寸头,看起来憨厚老实。
  “嗯,回来了。”许志超拉过季风,给那人介绍,“这是我新认的兄弟,季风,以后你就多关照关照他,我让他在店里帮忙。”说着,又转向季风,介绍道,“这是我店里的烤工,叫夏奇,这店里大大小小的事儿也多亏他帮忙了,以后啊,你就跟着他学学……要是一直想不起来了,咱哥俩就在那边儿——”他指了指兰香广场对面儿的那一排小店,说,“我再开一家,你就帮我盯着,咋样?”
  季风顺着许志超的手指往对面一看,那还真的是一派的热闹非常,而广场这边也是,一家家的店铺鳞次栉比,虽然都……瞧着挺没有档次的,但胜在热闹接地气儿,反倒是之前开车的时候见到的那些店铺,个个儿装修精良,却瞧着少了点儿什么,而现在季风却是知道了,少的正是那点儿地气儿。
  这人也论是投缘不投缘。许志超这么跟季风近乎着,也是因为他跟季风真的是太投缘了。一来是他最痛苦最无助的时候作为还是陌生人的季风劝了那么几句,二来季风也是他以为遭受了什么可怕的事儿了,不然怎么能失忆呢,所以这一综合,再加上店里也实在缺人手,许志超便带了季风回家,跟他做了兄弟。
  而对季风来说,烧烤店可真的是一门新鲜的学问,他之前没接触过这个,但不代表他不想接触——任何与2180年无关的事情他都想要尝试尝试,而烧烤……这东西可比他之前在森林里自己烤的兔子要好吃得多!
  可为什么会好吃呢?
  季风想了半天还是没想明白,只能对着那香喷喷的肉串发呆。
  “怎么了?”许志超拿了啤酒过来,放到季风面前,“想什么呢?”
  “呃……啊!我是觉得,这肉串怎么会这么好吃……”季风红了脸,尴尬地解释,“之前在山里,我打了个兔子……也烤了吃了,可是味道完全不一样!”
  “嗨!那能一样吗!”夏奇又抓了一大把肉串过来放到盘子里,“我说季风啊,你可别瞧着这肉串小,可烤好了,学问可大着呢!这火候,自不必说的,还有这肉啊,烤之前可得注意,是腌了是酱了的,都得先处理,不然这肉它不嫩也不香!”
  许志超点了点头,说:“是啊,我这儿的肉也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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