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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误认为他是高中部的学生。
肖钦故意去不动声色的和学生们打成了一片,这个最难管理的班级,倒是再他接手后的两个星期后服服帖帖了,他没少费心思,当然要在不稳定因素照成波动之前给平息下来。
显然,肖锦伦就是这个不稳定因素。
整整一个上午,除了坐在前面李兰课间和自己说过几句话,其余的人都像是视而不见一般,这是明晃晃的孤立,肖锦伦又怎么可能察觉不出来。苏逸倒是没有再说什么,而隔壁桌的季樊青则一个上午背对自己的趴在桌子上,一直到了中午,才和苏逸一起离开了教室。
教室后面有一个公布栏,也许是为了刺激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上面有整个班级的成绩排名,季樊青第一,苏逸第三,肖锦伦的名字也异常的显,在倒数第一。
这个初中其实是条件十分优越的初中,不管是从教学质量还是设备上来说都是数一数二的,本部的高中更是以升学率高而闻名省内。学校是私立的,‘私立’这两个字自然也就代表了高昂的学费。
其实肖锦伦还蛮意外的,以肖思思的条件,让自己的儿子读这样的高中应该算是比较吃力了,看来,肖思思对自己儿子是关心的。
教室里面的人三三两两的离开了,肖锦伦把桌子上的书收拾好之后站了起来,他早上来找教室的时候,倒是经过了办公室,知道在哪儿。
肖锦伦敲门进去的时候,现在午休,办公室的老师基本是都走了,只有肖钦一个人衬着下巴拿着笔不知道在写什么。
他看见肖锦伦进来倒是把身体坐正了些,脸上依然带着淡淡的笑,“肖锦伦,把门给带上,今天老师就想找你聊聊,就像平常说话那样,你不要紧张。”
“嗯。”他确实想从这个老师口中得知一些自己这具身体以前的状况。
“你为什么快一个月不来上课了,你这样的不留记录,会影响以后升本部的高中,成绩也会赶不上来。”
“家里有些事儿,以后不会了,我会按时的来上课。”
“既然你说了,我也相信你,当然,除了学习之外,还有要处理好和同学的关系。”顿了顿,肖钦面色一肃又说,“你和樊季青,我知道你们中间可能是有些的误会,你现在还小,感情懵懂找不到方向,也许,你并不喜欢男孩,只是一种依赖。”
肖钦语气平缓的说出来的句子,像是在肖锦伦心里投了一颗炸弹。
他曾经想过以前的肖锦伦和苏逸,季樊青有什么过节,是不是有肖锦伦什么地方得罪了他们俩。
他没想到是这样的,他压根儿没往这方面去想,联想到了苏逸第一次见自己说的那句话,还有季樊青恹恹的表情。他现在后知后觉的反应过来了,原来他身体的主人居然喜欢男人,对象还是季樊青,所以是因为暗恋季樊青被发现了,所以才遭受到了孤立?
这还真是个大的惊喜,不,应该说是惊吓。
肖锦伦自然看得出季樊青的家室不一般,瞧着上课一直睡觉都没老师去打扰,而且季樊青那种天生的优越感他上辈子见得太多了,虽然说也不至于让人讨厌的地步,毕竟比自己小了那么多岁。
肖锦伦半响才呐呐的说,“怎么可能。”
“嗯,我希望你也想清楚点儿,喜欢男人并不是一种病,也没什么可耻的,但是你现在年龄还太小,而且,喜欢男人这条路会很辛苦。”肖钦一字一顿的说。
从办公室出来,肖锦伦还没缓过神,感情这社会已经开放到这地步了,老师都可以就这种问题开导学生了。
肖锦伦上辈子还真没有认真交往过对象,他十六岁父母车祸身亡,十七岁去了德国,那时候就不怎么爱说话了,在异国他乡一直孑然一身。直至回国,性格才又重新变得开朗了起来,那时候倒是有同事给他介绍对象,对方是个老师,见了两次面,彼此的感觉都不错,不过还没来得及深入发展自己就被打成了右派,八字还没有一撇的事儿自然是黄了。
这么想来,这具身体的远主人倒是比自己开窍,虽然说是开错了方向。肖锦伦虽然没有交往过女人,但是他自认为自己的性取向还是很保守的。
肖锦伦一路边走边想就走出了教学楼,肚子很应景的饿了,今天早上走得急,他也没吃什么,现下,他决定找点东西来垫垫肚子。
食堂他就不想去了,看着人流现在铁定是人山人海了,他就不去凑热闹了。肖锦伦决定到校外找点东西,买个面包或者其他什么方便的垫垫肚子。
今天上午的四节课,两节语文,一节历史一节地理,他倒是挺适应的。不过,要是一个留学归国的研究生适应不了几十年初中的教学才真是见过,虽然说,他五十年前的学历完全可以作古了,不过胜在知识量小,肖锦伦把教材翻了几遍也大致能记得,还好,现在的脑子也挺好使的。
肖锦伦在校门口的面包店里买了一个面包,结账的时候,他又想到了莫耀,也不知道让那个小鬼一个人在家有没有事儿,别把自己的房子拆掉了。
肖锦伦咬了一口面包,味道还不错,他又多买了一个揣兜里了,准备晚上的时候给莫耀。
下午放学的时候,肖锦伦在校门口等了半响,都没有见周进从里面出来,他突然想到早上的时候周进和自己刻意的保持距离,想必现在这么多人周进也是不愿意和自己走的太近,肖锦伦叹了口气,自己坐上了回去的公交。
他倒是不怕被别人孤立,班上的同学比他小了十几岁去了,要真在一起也不太适应。让当初在德国四年,南伞四年都是一个人,也习惯了。
肖锦伦看着窗外的车水马龙,他又想到了莫耀,莫耀还在家里等着他,先前是一个人习惯了,不过多一个人的感觉也挺好的。有一个人陪着自己吃饭,让他觉得自己是被人需要的,让他觉得在这个陌生的世界不是一个人。
肖锦伦本来准备把房间里的另外一张床给收拾出来给莫耀,但是这几天晚上,莫耀睡在他的身边,就是是一个暖炉一样,他把这个计划给搁置了,反正两个一身排骨的人睡在床上也不挤。
他现在这具身体有一点倒是和自己以前一样,就是手冷脚冷,天冷了到了床上半天都暖不起来,身边多了一个人,倒是睡得好了很多。
挺好的,捡回来了一个暖床的。
☆、第九章
肖锦伦打开门的时候,莫耀一个人坐在沙发上。
不,准确的说,应该是没有穿鞋的蹲在那张破沙发上。
肖锦伦边把书包放下边问:“怎么一个人在家就这么坐着也不看电视?”见着莫耀没有回答他又问,“你中午吃了什么?”
莫耀依旧没做声,肖锦伦侧过身看了看厨房,和自己早上走的时候没什么差。
他皱了皱眉,本来准备发火的,低下头看着莫耀黑的仿佛透着些墨绿的眼睛怔怔的看着他,没把责备的话说出来,他一直以来就鲜少和人争执,也不擅长。
况且,莫耀到底和同龄人不同。
肖锦伦放缓了语气又问:“你不饿吗?怎么中午不煮面条。”
“等你。”
肖锦伦这才想起来,他早上走的时候,是有说过自己中午也许回来。后来到了学校他才发现,家里到学校要一个多小时的公交,中午两个半小时往返来不及,只好作罢。
这个小鬼是在等他一起吃?
肖锦伦有些不好受,他的心本来就软,许是因为没吃过苦,受过什么大的磨难,不然在上一世,也不好在那种情况下伸出援手,连累了自己赔了命。
肖锦伦把中午买的面包拿了出来递给莫耀,“先吃这个垫垫肚子,然后把鞋穿上跟着哥出去。”他俯下身帮莫耀整理了整理衣服,九岁和十五岁的人穿的衣服尺码有很大的差别,就算是把莫耀的衣袖裤腿圈起来了,还是奇奇怪怪,像个唱大戏的。
肖锦伦顺手又揉了揉莫耀毛茸茸的头发,直到把莫耀的头发揉的一团乱才罢手,看不过眼,又用手指帮对方把头发疏离了下才说,“走吧,我和你去外面买两套衣服,然后,咱们再买点菜回来做饭,瞧着你这小身板,得好好补补。”
瞬间,某人作为兄长的责任心爆棚。
这附近就有摆地摊卖衣服的 ,旁边放着循环播放的喇叭,妇女带着地方口音的宣传从播音喇叭里一圈一圈的传出来。
肖锦伦帮莫耀添置了两套衣服,看着流出去的钱,他心疼的不得了,这一共就剩几百块,两个人要吃饭,他去学校的交通费,家里的电费,水费,哪儿都是钱,这点钱捂不住,顺着这些洞一点点的流了出去。
再说,肖锦伦本来就不是会勤俭持家的人,情况就更甚了。
再不想办法,两个人吃饭都成问题了,肖锦伦想他白天上课,干脆晚上带着莫耀一起去近的地方捡瓶子算了。
不过长期这样也不是个办法,没有一点保险,他得尽快的找一个来钱快的法子。
但是,他能干什么呢?在不影响学校上课的前途下。肖锦伦手里拎着衣服边思考边走,这附近就有一个菜市场,周进曾经带着他去过几次,比着超市物美价廉且食材新鲜。
肖锦伦称了几根牛骨,买了几个萝卜准备炖汤,又挑了一颗大白菜,买了几块生姜,就带着莫耀打道回家了。
两个人也吃不了多少,虽说莫耀的饭量大,但是这些也足够了。
肖锦伦的厨艺不错,一个独自生活了八九年的人厨艺不好也会变好的,而且因为以前的职业原因,他十分的讲究营养搭配,这毛病其实有些龟毛。
肖锦伦把买好的牛骨个洗干净了,拿着刀背砸了半天才把骨头给砸碎了,连着手都给震麻了,没办法,就自己现在这小胳膊小腿的,比着以前还不好使。炖汤一般猪骨,但是牛骨头胜在便宜,才两块多一斤,就是要费点力气自己砸碎,煮的时间要花的长一点,营养和味道都不差。
等着把汤顿得差不多了,肖锦伦把切成块的萝卜丢进去又煮了二十分钟,终于可以开锅了,这时候,外面的天色都已经暗了下来。
饭后依旧是莫耀洗碗。
吃饱喝足,肖锦伦看着外面萧条的灯火,又开始琢磨了,莫耀都九岁了,不去读书难道天天在家里待着。不读书在现在九年义务制的天朝显然是不行的。但是他一没有钱,二没有关系,连着户籍都不能落实,还怎么去学校,这真是寸步难行。
莫耀从厨房里出来,苏锦伦招呼他到自己身边,手撑着下巴问,“莫耀,说说,你想不想上学,对了,你以前上过学没有?”
莫耀看着苏瑾瑜没有答话。
“你倒是说说啊,难道你是从石头蹦出来的吗?我告诉你莫耀,我问你话你就要回答,这是基本的礼貌。”
作为赶鸭子上架的一家之主,肖锦伦开始耐心的教育弟弟。
这时候很不凑巧的,门外面有人敲门。
门外是周进,看到了人苏瑾瑜现在是想起来了,自己今天不是有话要问周进的吗,这被莫耀一搅和都忘了这一茬,肖锦伦回过头瞪了莫耀一眼。
周进看着莫耀愣了愣,他昨天听人说肖锦伦把那个很凶悍的小要饭的给捡回了家养着了,他没想到,还真有这回事。
周进和站在肖锦伦身后的人对视了一眼,要说的话一时候埂在了心里, 对方看着他的眼神,浓浓的防备和凶狠,让他有些寒蝉。半响,周进才又说:“肖锦伦,我有话和你说,你出来一下。”第六感告诉他,自己要说的话,还是不要当真那个小鬼的面说比较保险。
肖锦伦跟着周进到了二楼和三楼之间的楼梯间,那儿没灯,月光和对面外面建筑物的光亮照射进来,能让两个人隐约看得清楚对方。
“肖锦伦,你把那个小乞丐捡回了家?”
“嗯。”
得到了确认,周进十分诧异,“肖锦伦你疯了吗?你都没钱还去管别人,你拿什么去养你自己和他?”
被周进这么一问肖锦伦也愣了愣,这个问题他又何尝没有想过,“他也蛮可怜,给我搭个伴也挺好,他挺听话的。”
“挺可怜?我可告诉你,你别同情心泛滥,这世界可怜的人多得是,你能同情得过来吗?”顿了顿,周进又说,“再说了你房间里的那个人,我以前看见他为了吃的和野狗争夺,十分凶狠,你就不怕……”
周进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肖锦伦打断,“我既然把他捡回了家,有我吃的一口饭,就有他的,至于以后的事情,以后再看吧,总饿不死人的。”
肖锦伦当然知道莫耀和一般的人不同,暗夜里的那一双红色的眼睛,月光下散落在一地的狼尸,他怎么都忘不了。
收回思绪,肖锦伦又问,“对了,我想问你,你今天……为什么要躲着我。”
周进今天刻意的疏远肖锦伦他其实心里也不好受,但是不这么做的话……
他想了很久,还是决定和肖锦伦来解释,他想,两个人在校外其实还可以做朋友的……
“肖锦伦,你也知道在学校里那些事,我在和你保持距离也是不得已的……”这话说出来到底有些的难以启齿,周进一句话说的断断续续的但是还是说了出来。
肖锦伦漆黑的眼睛看着周进,突然一笑,“也没必要,我先回去了,以后我在学校不会和你说话,在校外也一样,如果你觉得我让你丢脸的话。”
周进看着肖锦伦的背影,突然觉得有些难受,“等等,我不是这个意思。”
肖锦伦停下了脚步,和周进相处了这些天,他自然是知道周进的性格。有着和年纪不相符合的早熟,这大概是这一片筒子楼里的少年共有的特质。
但是毕竟是十五六岁的少年,早熟并不是市侩。
有时候强硬还不如适时的退一步。
肖锦伦回过头,“我不知道我在别人的口中是怎么样的,那些传闻连我自己都不知道。”看着周进脸上的表情,肖锦伦又试探着问,“传闻是不是和季樊青还有苏逸有关?”
周进眼神有些飘忽,“你以前和苏逸还有季樊青关系很好,我其实不明白你怎么会和他们在一起,那时候你从来不和我说话。后来,你和季樊青他们闹翻了,以前你和他们在一起的时候得罪了不少人,你一个人落单,别人自然会找你麻烦,你干脆就不去学校了,我听别人说……”
话说到一半,周进停顿了下来没有接着说下去了,其实和肖锦伦相处的这些日子,他也觉得那些流言不可靠。
“说我喜欢季樊青?”
周进盯着肖锦伦的脸,没想到对方会把自己没有说完的话这么气定神闲的说出来。
“那你觉得呢?”肖锦伦笑了笑,“我怎么可能会喜欢他,第一,我不早恋,第二,我就是早恋也不会喜欢男人。”
虽然表面这么说的这么云淡风轻,肖锦伦心里可不轻松。
得,这个身体的主人留下了一堆烂摊子,怕是在学校也得谨言慎行了,也许今天自己第一天去学校,这以前肖锦伦得罪过的人没反应过来,明天怕是不容易过关了,别有什么校园暴力事件。
还有苏逸和季樊青,这两没礼貌的小鬼和以前的肖锦伦八竿子也打不到一起的,听着周进说三个人以前的关系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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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生活还真层次丰富……但是,他要怎么洗白自己。
☆、第十章
连着三天,校园暴力事件倒是没有发生,日子过的平静,只是班上的人依旧看肖锦伦像是局外人一般。
除了在课间会转过头和他说几句话的李兰。
肖锦伦发现李兰除了和自己说话,对班上其他的人也不太搭理,上课经常看着窗外发呆,鲜少听老师讲课,他回过头看了看后面贴的班上的成绩排名,李兰在中间。
肖锦伦对别人对自己的态度倒不在意,一点儿都不玻璃心,他反而觉得省了事儿,至少现下不要想着怎么和这些几十年后,并且是比自己小了十岁的同学相处。
班长丁玲是个喜欢说话的姑娘,在上午第二节的课间拿这一叠的纸走了进来,站在讲台上扬了扬手,“大家听着了,市里面的‘三独’比赛要开始报名了,下周在学校里面有个初赛,你们要报名的到我这儿拿表格。”
一时候,教室里开始喧哗了起来,大家都开始议论了起来。
肖锦伦不知道‘三独’比赛是什么,只听着别人议论,想着这应该是个才艺之类的展示比赛。
他对这些出风头的事情倒是一点儿兴趣都没有,只希望低调点儿不要再出什么事情。
李兰也站起身拿了一张表格回来,她刚坐下来,旁边的坐着的张倩就和她搭话,“李兰,这次你去参加闭上毫无悬念的是一等奖,你都参加了两年了总得为其他的人留个名额出来不是。”
本来是十分俏皮的夸赞,因为当事人没有回应,说话的人略微尴尬。
李兰把报表格随手夹在英语书里,她回过头看着低头写字的肖锦伦,“唉,我说你这字写得真漂亮,和你以前完全不同啊,难道你还专门练了书法。”
李兰的话引起了周围的人注意,几个人把脖子凑了过来,“天,这真的是你写的?像印刷上去的一样,肖锦伦以前没看出来你又这一手啊。”
肖锦伦知道自己的字迹和之前天差地别,但是别人怎么也不会想到壳儿里面已经换了个人。他笑了笑,言顾其他,“多练自然就好了,先描红,再临摹,总会写的好的。”
肖锦伦的毛笔字苍劲有力,飘逸俊秀,上一世医院有什么公告都是让他着笔。
他六岁开始随着自己的父亲学写毛笔字,确实是描红,临摹,一套这么下来的,后来去上学,父亲送了他一只进口的钢笔,笔头是由金属制成的,书写起来圆滑而有弹性,倒是比毛笔更加好用,也方便。
“肖锦伦,你的字写的这么好居然还藏着,我们班负责下个月展览栏的黑板报,正愁找不人,你可要负责板书,而且不能推迟。”宣传委员听着声音寻过来,看着字迹,条件反射的觉得应该先下手为强,给自己招揽一员大将。
“荣幸。”
这边的动静太大,苏逸皱了皱眉,看着趴在桌子上的季樊青,倒是别过脸没有说什么。
下了中午,肖锦伦刚准备走,李兰把比赛的报名表格从书里面抽了出来递给了他,“书法家,帮我填一下吧,我的字写的丑。”
肖锦伦接了过来,李兰在一边念信息,他把一一写了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