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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日人生之城市归途-第6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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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里很多人认为咱们很安全!”陈志叹了口气说道:“确实,独特的地理环境,长江天险,加上刘祥和何庆炸掉了整个东区,隔断了与人口稠密的江东省的联系,我们的地理优势在整个江南省都是万中无一的!”

    “有句话说的好啊!”陈志继续说道:“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咱们现在老百姓安居乐业,军队保家卫国,看起来一片和谐,虽然比起前世苦了点,可咱们竟然在末世都活的还不错,实在是相当的——可笑!”

    陈志的嘴里蹦出这两个字,让许续约的脸色又是一变,许续约问道:“陈志,你到底想说什么?”

    “阿约,我请你照实回答我一句话!”陈志淡淡的说道:“内阁指望着军队,老百姓指望着军队,我们都参加过植物园一役,都知道这个世界有人是能够控制尸群的,现在你告诉我,有朝一日,有人统着百万尸潮来袭,末日救世军,能保护着大家的平安么?”

    “恐怕不行!”许续约苦笑着说道:“咱们的那么多次战斗,或多或少都包含着运气的成分在里面,就拿植物园那一战来说吧,要不是咱们预先打爆了飞机,打死了控制丧尸的人,又有无人轰炸机歼灭了大部分尸群,咱们早就死在那山上了。靠几千人的军队,是挡不住百万群尸的!”

    “人,还是要靠自己!”陈志呼出一口气,轻轻的说道:“把希望寄托在军队上,其实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退一步来说,假如有人控制丧尸围城,要攻占w市,咱们末日救世军拼的弹尽粮绝,老百姓怎么办?开门迎尸?等着人家来吃你?或者希望那些人能绕人一命?这其实不是不可能,毕竟老百姓想的只是吃饱,活着。”

    “不至于吧?”小黄皱着眉头说道:“正常人谁会对那种人抱有幻想?再说现在外面世道那么乱,我们在w市维一方安宁,要是让我放弃这一切去与丧尸为伍,过那种苟延残喘的生活,我宁肯死了算了!”

    “不要高估人性!”陈志看着自己的断腿,一字一句的说道:“别忘了我的出身!”

    小黄悚然而惊,陈志说的出身,当然不是说军队出身,而是说王明傅统着下的百货大楼,对于人性的弱点,陈志是深有感触!

    “为了活着,人可以放弃一切!也可以背叛一切!”陈志声色俱厉的说道:“一旦我们失利,百姓会恐慌,会失措,会逃亡,甚至会背叛,一旦到了这时,我们就根本无法阻止这些事的发生了,所以我们必须预先防止这种事的发生,恐吓和引诱,让老百姓加入到我们中间来,让他们看到尸群吞噬人类的残酷,让他们知道人类自相残杀,相互凌虐的悲惨,让他们知道我们为了保护他们付出多少牺牲,让他们知道,w市的一切有着多来之不易!而等到那一天的到来之际,他们才会为这座城市拼尽他们最大的力量,单靠我们,也许不能守护这座城市,但是要是这座城市自己会自发的保护自己,也许就能成功!如果他们能这样做,那我,你,救世军,就算是死!也无憾了!”

    “你说的很对!”许续约默默的放下文件和照片,说道:“可是让毫无理由的让平民参战,沈阁部和刘梅不会同意的,而且这份议案不只涉及到军队,是要放进内阁讨论的,通过的可能性太低了!”

    “他们,由我去游说!”陈志斩钉截铁的说道:“一次不行就两次,我一个一个的去说,一人一人的去求,就算跑掉我另外一条腿,我也要将它促成!现在,我只想知道你的意见!”

    “我会投赞成票!”许续约望着陈志的双眼,肯定的点头。

    “我也是!”小黄立即附议。

第三十四章 红烧肉与上三军() 
m市郊区的慈姥山附近的一条街道上,空旷的大街上横七竖八的堆满了尸体,四处可见的被炸的焦黑的建筑,还有滚滚的硝烟,疲惫的士兵们将一具具再死一次的尸体扔进街道另一侧,那里被挖成巨大的壕沟,熊熊的烈火在里面燃烧,丢下去的尸首就像是柴火,转眼就被烧成了飞灰。

    壕沟的另一侧是沙包垒出的掩体,十来个满脸黑灰的士兵,抱着步枪躺在沙包上无聊的打屁,“操,干!”之类的脏话不绝于耳,一阵大笑传出,这群人旁边一个年级稍微大点的老兵正在打盹,顿时被这笑声惊醒,转身从地上捡起一个空弹匣丢了过去,骂道:“操!小点声,没看到老子在睡觉么!”

    一群人小声了许多,坐在一起的士兵中一个戴帽子的捡起弹匣挥手笑道:“对不住啊,盛哥!您继续睡,我们小点声。”那老兵也不理他,随手抓了顶脏兮兮的帽子盖在脸上,壕沟里的火焰烘的沙包暖烘烘的,老兵翻了个身继续蒙头大睡。

    “飞哥,飞哥,瞧我给你带啥好东西了!”一个兵背着个大包越过壕沟,翻过掩体,兴冲冲钻到人群中说道:“奶奶的,可累死我了!”

    “啥玩意啊!这么一大包!还死沉!”戴帽子的飞哥,接过那个兵背上的包袱,掂了掂,包袱叮当作响,飞哥说道:“让你去指挥部问的话呢?队长咋说的啊?他啥时候回来?”

    那兵挠挠头说道:“队长说他暂时不回来,要和许总副研究战略部署,又说,下一步命令等通知,队里的具体安排由你,副队长任飞指挥!”

    “奶奶的熊!”任飞一把扔掉手里的包袱,破口大骂道:“我怎么就摊上这么个主?指挥我做主,后勤我做主,训练我做主,妈的,老子为了点弹药补给跑仓库都跑八趟了!六大队没有哪个副队长有我这么累地!不行,我得把队长整回来!”

    “别!”士兵赶紧把任飞拦住说道:“队长是真的在和副总司令研究部署,我进去的时候看着他俩在地图上作业呢,你去了肯定挨骂!”

    “那也不能把咱们丢这就不管了呀!”任飞依旧气吼吼的说道,拎起水壶灌了一大口谁,眼中的余光瞅见地上的包袱,抬脚踢了踢,问道:“这啥呀?死沉的,背这玩意跑那么远路,你不累呀?”

    “哎呀,这是好东西!”士兵赶紧把包袱捡起来,心痛的说道:“司令部在附近打到一头野山猪,做的红烧肉,队长磨着副总司令分给了我们20缸子,都在这里面呢!”

    “哎呦,我操!你咋不早说!这他妈不洒了么!”任飞慌忙抢过包袱放倒地上。

    “没事,飞哥,我盖的严严的!”小兵呵呵傻笑着跟着任飞拆包袱。

    包袱一拆开,20个白茶缸子摆了一地,顿时一股肉香扑鼻,围着的众人都忍不住抽动鼻梁呼吸,咽下一阵口水,虽然缸子盖的挺严,但是包袱皮上明显有油渍,看样子还是漏了点,任飞气恼异常,但这事他也有责任,怨不了旁人,只得讪讪的说道:“看来咱们黄队还没忘了咱们,还想着留咱们口肉吃。”说吧,抢起一只缸子,一声大吼:“吃肉喽!!!”

    顿时人群蜂拥,开始你争我夺起来,任飞赶紧踹开众人说道:“都急的卵子!咱们总共二十个人,这里也就二十缸子肉,一人一只,人人都有!抢洒了,就有人没肉吃啦!我别急,一个个来!”

    任飞在这帮兵中还算有威望,闻言众人只好排队一人一只拿去地上的红烧肉。猪肉香啊,山猪肉那就更香了,一开盖子,那肉味更是飘香四溢,红烧肉可是末世一来没人吃过的东西,感觉上次吃肉都是上辈子的记忆了,一堆大兵打开盖子就心急火燎的捞起肉望嘴里塞,油腻的汁液和肉块在嘴里化开,让这些大兵如同吸了毒一般,嚼完吞下肚去还咂咂嘴,忍不住发出哦,啊,的感概声,一时间,这硝烟弥漫的战场上,男性呻吟之声四起,情形怪异无比。

    任飞看着众人领完,地上还剩了一罐,纳闷的想了想,一拍脑袋,拿起剩下的缸子来到熟睡的老兵身边推推他,轻喊道:“盛杰,盛哥,醒醒,有好东西!”

    老兵拿掉盖在脸上的破帽子,瞅了瞅他,问道:“干啥?

    任飞打开盖子送到盛杰面前,说道:”盛哥,咱们队长发的福利,您尝尝?“

    肉香扑鼻,老兵忍不住抽了抽鼻子,一把坐起来,拿起缸子闻了闻,说道:”红烧肉?操!哪来的?“

    ”咱队长从副总那弄的,大家都有份,我看你在睡,就给你拿来了!“任飞把缸子塞进盛杰手里笑着说道:”尝尝吧!可惜就这么点,不多!“

    盛杰接过缸子倒有些不好意思,捏起一块扔进嘴里,顿时被肉味刺激的眉开眼笑,说道:”你瞧你,堂堂一大队副,给我一小队长送肉,这叫怎么回事,喊我一声不完了么!“

    ”别这么说。“任飞笑道:”您是老资格,末世前就当老了兵了,几个队都混过,咱们和您比,那就是小年轻,副总司令让您来我们队,还不是让您来教教我们,我们可不得把您供着?“

    说起这盛杰,那也算是个奇人,三十来岁上下,当兵就有七八年了,末世的时候进了王明傅的搜索队,没干过什么坏事,也没干过啥好事,后来刘祥入主百货大楼,原来的搜索队成员都给收拾的七七八八,偏偏这盛杰一直也没让人捏住啥把柄,说他有问题吧,查不出和谁勾结,说他技术不行吧,人家样样精通,可整编之后的几个队,他先进的陈志的宪兵队,没两月,给转出来了,又进了刘梅的救援队,没两月又给转出来了,最后进了韩猛的突击队,这下好,没一个星期,自己要求调出来了,可偏偏这么一个人,许续约拿他当个宝,主动要他,欢天喜地的把他接进自己的联合防卫队,倒也出奇,联合防卫队自从他进去,战力大涨,狠狠甩下另两个队一大截,直逼刘,陈,韩三大队,这次北区防卫队的任务,许续约亲自把盛杰调进五队,调进来之后,只让黄煜坤传下来一句话:”好好跟着人学!“就这一句话,教任飞无论如何也不敢怠慢了。

    盛杰笑了笑,吃了口肉,满意的说道:”还成,几个队,咱们队呆的还算舒服,黄队虽然年轻了点,可人机灵,对下面也实诚!“

    任飞嘿嘿笑了两声,这话他还真不敢接,只好赔笑两声,这时候周边的人看他们在唠嗑,都围了过来,一群人吃着肉,嬉皮笑脸几句,气氛倒也融洽,一个兵,敬了根烟给盛杰说道:”盛哥,你几个队都呆过,跟咱们说说吧!“

    ”对呀,说说吧!“众人一起起哄。

    ”说啥?“盛杰接过烟,笑着说道。

    任飞,转了转眼睛,说道:”就说说,咱们几个队,战斗力都咋样?哪个强哪个弱啊?“

    ”战斗力?“盛杰放下缸子,点起烟吸了一口说道:”不太好比,上三军各自有各自的绝活,咱们和他们比差得远了,许队的队伍,就是我以前呆的边防队大概要比你们强点,不过强的有限,咱们的话,估计也就能压压城市防卫队的老爷兵,还有预一队的那些民兵了!“

    ”上三军?“一个兵迷迷糊糊的问道:”那是啥玩意?“

    一群人默不作声,有些人是听懂了,几个人默默低下了头,盛杰笑呵呵的说道:”你大概不常去市里的酒馆吧?几个队里的人常去那里喝酒,咱们队的也有,那里有个擂台,有些人喝多了就上去比试,基本上在那里常胜的人都是刘,陈,韩这三个队里的人,战斗素养差的太多,所以有人就给这三个队起了个绰号,统称上三军!“说完盛杰用眼光笑盈盈的扫过那几个低头的,看样子他们都被上三军的揍过。

    ”盛哥,你在上三军都呆过,跟咱们说说,上三军都有啥绝活啊?“任飞问道。

    ”绝活?我想想,宪兵队的枪准,他们队长陈志是神枪手嘛,所以他们队首要的训练就是狙击,宪兵队的兵都不爱配那些七七八八的零碎,除了身上的枪就是,身上的匕首刺刀了,因为他们枪打的准,宪兵队打人和打丧尸一个样,一排枪打过去,该躺下的都躺下了,基本不用近身拼刺,听说新到的一批狙击步就是配给他们的,我从里面出来,就是因为我比较懒,而且射击技术不过关!“

    任飞倒吸一口凉气,刚才在战场上他可看的真真的,盛杰那枪打的叫一个准,几乎枪枪爆丧尸的头,就这还叫射击技术不过关?

    盛杰捏起一口肉放倒嘴里砸吧砸吧又说道:”武力救援队和武力突击队又不一样,武力救援队注重兵种配合,战术攻防转换十分快,是最像末世前部队的军队,而且他们的搏击技术极其强悍,就算是女队的女兵,拎一个出来打你我这样的两三个,没问题。突击队么,走的是特种部队的路子,个人能力非常全面,啥都要会,又要能打,又要精准射击,还得啥玩意都得会操控,会用,我在里面呆的最累,所以,没多久我就自己要求出来了。“

    听完盛杰的说法,一众大兵鸦雀无声,原本都以为自己是六大队,都是精英人物,现在才知道,他奶奶的六大队之中还有上三军。就在这时,任飞身上的无线电响了起来,任飞拿起收听完之后,站起身来说道:”准备集合!有任务!“

第三十五章 复仇() 
国道的石桥上,阿布正对着王茂龄发出威胁的低吼,两百多斤的体重配上粗壮的骨架,让阿布看起来像是一头长满鬃毛的暴怒雄狮。

    王茂龄被阿布看住,不敢妄动,我仰天长笑继而泪流满面的说道:“王茂龄!我得感谢你!末世至今,我杀过许多人,有该死的,有不该死的,其实我根本不想杀他们,可为了活命,为了生存,我不得不举起屠刀,可是,你!是我来到这个世界上一来,第一个想砍的人!”

    正在这时,脱离了王茂龄钳制的秦云突然向我喊道:“小庆!小心!”

    羊崽子和另一个壮汉小马一起举刀,偷偷向我砍来,“来的好!”我一震手中长剑,“嗡!”手中耀眼光球轰然绽放,我的嘴里冰冷冷的吐出满是肃杀的两个字:“兵杀!”

    剑为兵祖,剑术即是兵杀!近兵杀者,不退即亡!“叮叮~”两声,两把长刀砍在光球旋转的剑刃上,随即脱手而出,被远远震飞,两人收手不急,一头钻进剑光之中,“嗤嗤~”衣帛开裂声音不断传出,羊崽子和小马惨叫四起,兵杀剑转速极快,这两人转眼间被我在身上割了十七八剑,浑身鲜血淋漓,像个血人,也是我受伤颇重,手上无力,若是以前,这两人早被切成十七八截了!

    两人惨呼连连,我却脑袋犯晕,失血过多极易昏迷,我暗暗咬牙,收住兵杀,看也不看浑身浴血的两人,一剑轰出,淡淡说道:“我只要王茂龄的命,没相干的人,滚!”

    羊崽子和小马本来已经闭目待死,只以为自己已经被割成烂肉,却没想到我突然收住剑光,可饶是如此,这两货也已经浑身飙血,被我一剑齐齐抽飞了出去。

    收回长剑,转身面向王茂龄,正要说话,脑袋却一阵发沉,脚步踉跄,我心里骂道:“麻辣隔壁,还是用力过猛!不过就算是翘辫子,也得先将王茂龄这个罪魁祸首砍死再说!“我双目生血,正欲朝王茂龄走去,忽然秦云一声大叫”不要!“,刹那间只觉得脑后生风,一只缠满铁链的铁拳重重的砸在我得后脑。

    重拳及体,我凌空飞起了足足三四秒后,重重摔在桥面的石板上,一口鲜血喷出,鼠爷在我身后晃着拳头哈哈大笑着说道:”孙子!这次换我问你,你想怎么死?“

    我趴在地上摇摇脑袋,强烈的脑震荡让我看东西都带着重影,很奇怪,我并不觉得痛,但是有强烈的呕意,稍微动一动脑袋都感觉整个天地都在转动,这种感觉真是极度的难受,我像一只痉挛垂死的土狗一样在地上抽搐,我哼哼苦笑了两下,喃喃的对自己说道:”刘祥,我为了你这么受苦,可算偿还你一点债了吧?“我使出吃奶的劲,吭哧吭哧的从地上摇摇晃晃的爬了起来,咂咂嘴,呸,满嘴的沙子,还略带点咸味,估计是嘴角撞破了流出的血,不用照镜子也知道,我现在半边脸都肿了起来,因为我完全感觉不到我得腮帮子,一只眼睛只能半眯着,我费力的抬剑尖,抵抗着脑中的混沌,佝偻着身子,笨拙的将它对准鼠爷,轻轻的说道:”来吧!“

    ”就你这逼样还能打?“鼠爷心里涌起一种被羞辱似的愤怒!鼠爷飞身而上,满腔怒火的一拳挥出,狠狠骂道:”这么想死,老子送你一程!“

    我用尽全力,举剑迎了上去,就在这一刻,一个似曾相识的声音慌忙叫到:”别硬接!这是正手相杀!!!“

    晚了,我轻声笑了笑,嗤!轻飘飘的长剑,缓慢但是毫厘不差的贴着鼠爷的铁拳,滑了过去,直直切进他的小腹,鼠爷用自己的冲刺将自己在几乎停顿的长剑上通了个对穿,鼠爷长大了嘴巴,惊愕的面容凝固在他的脸上,我晃了晃身子,几乎连站都站不稳,深吸一口气缓缓拔出长剑,剑身离体,鼠爷小腹的伤口鲜血顿时激射而出,在地上留下一道长长的殷虹印记,鼠爷随即软倒在了地上!

    ”鼠爷!“这幕变故终于惊到了王茂龄,一声呐喊让他露出破绽,早已蓄势待发的阿布,飞身而上,一口便咬住了它一直专注着的目标,那只持枪的左手!

    ”啊!“王茂龄大声惨叫,可惜阿布不擅咬人,不然凭它的巨力,只这一口就足以将他的这只手腕咬断,不过就算这样,也已经达到了阿布的目标,王茂龄剧痛之下,松掉了手枪,开始奋力挣扎,想要抽回他被咬的左手。

    这是明显的奢望,对于普通的狗来说也许可行,六七十斤的军犬,就算咬住了人,凭人的力量,足以拉起它们转圈了,但是阿布是200多斤的超巨型犬,庞大的身躯让它对这种投鼠忌器的挣扎完全无视,轻轻一扑,直接就将王茂龄带倒在地,随即阿布凶猛的咬住王茂龄的胳膊开始摇晃脑袋,可怜的王茂龄,像是一只狗嘴下的破布娃娃,在地上被残酷的瞬间拽到一边,然后在阿布狗嘴的甩动下,整个身子凌空飞起,被远远的丢了出去。

    这一下把王茂龄折腾的够呛,好半天才从地上爬了起来,他没了枪,阿布对他就没了恐惧感,只是站在一边对他怒目而视,阿布是宠物狗,自然不会真撕了他,将人咬死,明显超出它的理解范围,我心中大急,只要王茂龄不作出攻击行为,阿布就不会再对他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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