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倚天神雕-第15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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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忽必烈笑道:“兄弟,这些都是本王招贤馆的贵客,均是英雄好汉,有酒一块喝,一醉方休!”

  接着,便将各人引见给张超群,一人身材高瘦,脸无血色,形若僵尸,说是湘西名宿潇湘子。又一人极矮极黑,乃是来自天竺的高手尼摩星。其后两人一个身高八尺,粗手大脚,脸带傻笑,双眼木然的,是回疆人,名叫马光佐。另一个高鼻深目,曲发黄须,是个胡人,身上穿的却是汉服,颈悬明珠,腕带玉镯,珠光宝气。这胡人是波斯大贾,祖孙三代在汴梁、长安、太原等地贩卖珠宝,取了个中国姓名叫作尹克西。

  哈哈,都是名人啊!张超群对那马光佐、尼莫星不甚熟悉,可这尹克西和潇湘子在倚天里头却是鼎鼎大名啊。

  张超群朗声笑道:“好,能见识一下各位的英雄气概,也算是不虚此行,不过,咱们光是喝酒也不是很有意思,不如来打个赌,你们都跟我来斗一斗酒,如果我输了,哈哈,任凭大家怎样,如果谁的酒量比我好,我就传他一招武功。”

  指力运劲,使出弹指神通,只听劲气划破空气之声,“噗”的一声,桌上酒斗竟是被弹了飞起,落出桌去。众人登时惊骇,这等内力,可谓是闻所未闻,这些人都是招贤馆中的高手,怎会不识货?原本见张超群年纪轻,根本没放在眼里,哪知他露了这一手,一齐震惊,只有两个人例外,一个就是惊喜交集的忽必烈,另一个,则是那身高八尺的回疆人马光佐,这人天生力大,却是不懂得真气内力,惊奇说道:“小兄弟,你刚才是怎么弄的?是妖法么?”

  张超群哈哈一笑,道:“马兄,想学的话,我教,不过,得喝酒喝过我才行!”

  张超群存心出手震慑一下这些人,免得他们瞧不起宋人。

  马光佐哈哈大笑,道:“小兄弟,我陪你喝!我要学!”

  张超群叫了声好,抓起一个酒袋子,拇指一按,指甲陷入木塞,再一挑,木塞飞了出去,一仰头,抱着这酒袋子便喝。帐中众人见他这等豪饮,心下冰凉冰凉的,这一袋子酒,足足十斤啊!马乳酒后劲十足,入口如刀,天下间也没多少人能喝得下去这么多,但他们自来都瞧不起宋人,却是不肯输了阵仗,纷纷去拿酒。

  马光佐大声道:“痛快!痛快!”

  也拔出木塞来,将酒倒入喉中,张超群暗暗好笑,这酒不过是在自己肚皮里打个转,转眼间就没了,别说这酒气,就连酒水都能用乾坤大挪移的独特法门逼出来,十袋酒一百斤,看起来多得骇人,可在张超群来说,不过就是捉弄这些鞑子的工具。

  这么大一袋酒,手掌心渗出酒水来,谁又能看得到了?张超群一刻不停地将酒喝了下去,十斤酒,竟是片刻便喝完了。将空瘪瘪的皮袋子往地上一掷,却见帐中已有人痛苦地将袋子放了下来,满脸羞愧,过得片刻,尹克西和潇湘子也将喝了一半的袋子放了下来,通红着脸退下,也不知道他们是喝酒喝红了脸,还是羞愧。转眼间,又是几人停了下来,场中只剩下忽必烈与那马光佐、巴图兀自捧着酒在喝。

  过了一会儿,这三人都是将酒喝尽,摸着鼓胀的肚皮,摇摇晃晃地坐不下来,张超群大声道:“好!都还算勉强合格了,王爷,我们先喝了有五斤了,你的酒量最好!”

  众人见他竟然喝了这么多酒仍然如此清醒,咋舌不已,马光佐满嘴酒气,哈哈笑着,连呼痛快,忽然噗通一声躺了下去。众人哈哈大笑,转眼间,那巴图也是站不住了,靠在一个将领身上,醉眼朦胧,道:“好汉!你是好汉!我不如你!”

  斜着身子倒了下去。

  忽必烈虽然有着二十斤的酒量,可这毕竟是一口气狂灌,焉能抵受得住?一拍桌子,两只酒斗震得跌落,道:“怎可有酒无肉,快去端肉上来!”

  张超群见他也醉意熏熏,哈哈一笑,心道:丫的,跟老子喝酒,喝不死你!

  忽必烈喝得飘飘然,心情大好,道:“张兄弟,你是英雄!不知本王可有这个福气,得到你的效忠呢?”

  张超群哈哈一笑,道:“效忠?我没想过!我是宋人,怎么能向你们蒙古人效忠呢?”

  此言一出,登时帐中的气氛便凝固起来,虽然人人都是捧起了酒袋子,可有三个人是只喝了几口便放了下来的,闻听此言,都是虎视眈眈地瞧着张超群。忽必烈脸色不变,道:“大宋和我们蒙古都是一家人嘛,我们蒙古人帮助你们打败了金人,难道还不算是朋友么?何况招贤馆中,有很多都是宋人。”

  张超群朝他灿烂一笑,道:“王爷,蒙古人大军调动频繁,在我们宋人的土地上虎视眈眈,难道你敢说你们没有南侵之意?咱们喝喝酒就算了,效忠什么的,提也休提,不过,你要我效忠也不是不可以,我有三个条件!”

  (大家看到这里,也许会心急,大家不用担心,超群哥是宋人,只不过是在虚与委蛇而已,且听他那三个条件是什么再说话。

第287章 花刺子模女奴

  忽必烈心中一动,道:“别说三个条件,三十个条件我都答应你!你这样的豪杰若不能效忠我忽必烈,实是人生憾事!”

  忽……忽……忽必烈!张超群早已告之自己的姓名,忽必烈也说自己叫做胡烈,胡烈!原来只是少了个必字,面前的这个人竟然就是元朝的创始者忽必烈!他一手创建出来的元朝,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少数民族统治全国的王朝,超群哥对他印象最深的,就是这厮曾经派遣军队远征过日本、安南、占城、缅甸与爪哇,可惜都失败了,当年在读到这段历史的时候,超群哥还曾拍案而起,大骂道:“什么鸟东西,对付宋朝就牛逼烘烘的,跟吃了伟哥似的,打小鬼子怎么就萎了?废物!”

  张超群心中翻转过无数念头,如果自己出手杀了他,那么,那个害得汉人文明倒退了几百年的元朝帝国还会出现么?这种一劳永逸的绝顶诱 惑,令张超群心中杀气陡起……

  “张兄弟,是什么条件?”

  忽然一人弯下腰来,捡起一个皮袋,哈哈笑着伸了过去,给另一侧的一人,笑道:“塔木托,你好像就喝了几口吧,你算不得我们蒙古的英雄啊!”

  张超群眉头微蹙,这个人突然弯腰俯身,正好把忽必烈挡在了身后,看来是有所提防,张超群心中冷笑,暗暗道:此时我若想杀他,这几个人拼死挡住,未必能得手,若打草惊蛇,这大军的军营便在此地,只怕有些危险,老子的命比他忽必烈可珍贵得多,犯不着行险,更何况,这人若是忽必烈的话,权势大得能吓死半边天去,若是要找倚天世界来的老婆们,原是要着落在他头上的。一念及此,杀气收敛,笑道:“王爷,这其一嘛,要我替你做事,首先一条,我有几个至亲的人失散了,需要王爷帮忙寻找。”

  忽必烈朗声笑道:“这算什么条件了,好办,我蒙古帝国足迹遍布天下,就算是大宋那边,我也可以叫那边的皇帝去找,我答应了。”

  张超群心中激荡,果然,找他的确是容易得多了。

  “第二,除了王爷之外,我绝不听任何人的命令,不论是谁!”

  忽必烈心中愈发欢喜,道:“准了。这个也没问题。第三是什么?”

  张超群嘿嘿一笑,道:“第三条恐怕有点难了,我怕王爷不肯答允。”

  忽必烈眼见他提出的两个条件都不算得什么,想到可以招揽这等武功高强的人效力,心中期待,忙道:“你说便是。”

  张超群道:“第三,假如王爷要南下侵宋,我就立刻离开。”

  “这……”

  忽必烈迟疑了,他这些年一直呆在漠南汉地,目的正是为了南下攻宋,将南边的花花江山划入蒙古的版图。可是张超群毕竟是宋人。这样留他下来,又有何益处?忽然又想,三国时代曹孟德也能收留一心归汉的关云长,虽然最后还是没能得到关云长的效忠,最起码在华容道却因此换回一条性命了,将来我厚待于他,奉若上宾,未准能令他感念我的诚意,古人千金买马骨,我忽必烈又未尝不可以?

  想到这里,忽必烈道:“好!第三条我也答应你了!”

  张超群见他竟然答得这么爽快,反倒有些怔住了,我靠,忽必烈是白痴还是凯子?这都答应了?该不会是他有什么不健康的嗜好吧?难道看上俺了?

  “王爷……”

  一个将领见他竟然连这么苛刻无礼的要求都答应了下来,不由得发急。

  忽必烈一摆手,向那将领道:“我忽必烈最喜爱结交天下英雄好汉,日后,张兄弟就是我忽必烈的好朋友,你们见了他,也要像见到我一样尊敬,知道了么?”

  “是,王爷。”

  尽管忿忿不平,却仍是应了。

  枭雄!枭雄!你丫的,真有你的啊,不管了,先找到咱的大大小小老婆咱就闪人就是。

  “多谢王爷赏识,有没有笔墨纸砚?我这就把她们的名字和长相特征写下来,这件事,有劳王爷了。”

  忽必烈笑道:“也好,来人,送纸笔来!”

  不多时,纸笔和一大盘的牛羊肉送了上来,一边继续饮酒吃肉,忽必烈一边看了他所写的东西,见那上面全是女子的名字,心中暗暗有数,原来,他喜欢美人!既然你喜欢女人,那倒是好办了。自认为找到张超群破绽的忽必烈愈发的欢喜,吃喝已罢,天色已不早,忽必烈道:“张兄弟,今日能结识你这样的少年英杰,本王很是开心,本应和张兄弟促膝夜谈,但想来张兄弟也乏了,早些歇息,明日本王带你去看我们的勇士操练!”

  “看操练?”

  张超群一怔,呵呵,居然带我看操练,就不怕我是大宋的密探?不过,看看倒也不错。“好,看看,我也想看看你们的军队是不是真的很牛,看看有没有勇士。”

  忽必烈朗声笑道:“帝国别的不多,就是勇士最多,必不让张兄弟失望!”

  呃,你们勇士多,我才失望。

  当下,有两名侍从带张超群离开,来到一个稍稍远些的营帐,这营帐上面竟是缝制着上好的皮毛,看上去厚厚实实的,走进帐篷中一瞧,地面铺着华贵的地毯,里头的桌椅竟是雕工精细的宋朝物品,就连一张大床,也是雕龙画凤,颇为豪奢,比起忽必烈的营帐来,就好像招待所和五星级酒店的总统套房的区别。

  问那两个侍从,原来这里是忽必烈用来招待大宋贵宾的,张超群不由得失笑,鞑子就是鞑子,帐篷这种东西,天生就应该属于他们,住帐篷的蒙古人是天下间最骁勇的战士,一旦占据了中原,住上了更舒服的砖瓦房,贪图安逸享受的蒙古人也就变成了软脚绵羊了。才占了中原一百年不到,骁勇的战士就变成了懦弱的懦夫,被朱元璋给取代了。人呐,最不能贪图享受,玩物丧志……

  张超群在这张舒服的大床上躺了下来,才躺了没一会儿,帐篷外传来轻轻的脚步声,帘子一掀,张超群扭头瞧去,只见一个秀丽娇小的少女端着一只铜盆怯怯地走了进来,这少女身材娇小玲珑,至多十四、五岁,相貌秀美,稚气未脱,皮肤莹白如玉,许是那盆中热水蒸气的缘故,这少女脸上红扑扑的,帐中烛光映照下,端丽无双。

  小……小白兔!超群哥登时坐了起来,喉间“咕噜”了一声。

  “大……大爷,奴婢来伺候您洗脚。”

  这小白兔慌慌张张地来到床前,低垂粉颈,将铜盆放下,声如蚊蚋:“大爷,请赐靴。”

  “嗯?哦。”

  张超群反应过来,脱鞋就脱鞋嘛,赐什么靴了,伸出脚去,一边打量着这小白兔似的少女,皮肤挺不错的,喝多了羊奶吧!嫩死人了,小小的酥峰微微凸现,正是小荷才露尖尖角,超群哥忽然想起江南水乡的菱角,剥去外壳,粉嫩水灵的白白菱肉……舔了舔嘴。

  一只粉嫩的小手将他靴子脱去,超群哥也浑然不觉,脑子里只在想着,这只小白兔忸怩得跟什么似的,好像老子是大灰狼,看来是个没开过苞的处子,难道这是忽必烈送给我开荤的?还是……还是只是个小婢女,丫的,馋死人了,也不说清楚,忽必烈啊忽必烈,你也忒笨了点,你应该在这小白兔脖子上挂个牌子的嘛!是送给老子玩的,牌子上就写上——请君笑纳!不能玩的,就写上——请勿推倒……

  哎,如果不能推倒的话,我硬是把人家吃了,岂不被这些鞑子取笑咱色急?郁闷……

  “嘶……”

  脚放进水里时,烫了一下,超群哥一缩脚,那少女脸上登时吓得白了,慌忙闪在一边,小小的身子伏在地毯上,瑟瑟发抖:“大爷恕罪,大爷恕罪,奴婢不是有心的。”

  正满脑子歪门邪道的超群哥一愣,道:“恕什么罪?”

  随即反应过来,笑道:“不妨事,水有点烫而已,烫脚更舒服嘛!不用那么怕我,我又不吃人。”

  那少女见他和气,声音又年轻,也就不再害怕了,见他一双脚已放了进盆中,忙直起身子,一双细嫩的小手很是用心地在超群哥脚上搓洗起来。

  滑滑腻腻的,那柔嫩的小手又能有多大的力气,搓洗是搓洗,其实也就跟摸脚差不多,消……消魂,真他嬷的舒服!不知叫她来给老子打手枪她肯不肯哩……

  “嗯,你叫什么?”

  “回大爷的话,奴婢叫小纤。”

  “哦,小纤,名字挺美的,今年几岁了?”

  “回大爷的话,奴婢十五了。”

  “青春年华啊,会不会打手枪?”

  “&#*¥@*……”

  小纤茫然,不知何以回答,紧张得几乎要窒息过去。

  “哦,我是说,你皮肤这么白,不像是蒙古人,你是宋人?”

  “回大爷的话,奴婢是花刺子模人。”

  张超群奇道:“花刺子模?乌兹别克斯坦!”

  关于花刺子模,张超群多少知道一些,花刺子模曾经是一个囊括了河中、大半个阿富汗和几乎整个波斯的大帝国,只是当时的花刺子模统治者摩诃末太心急了,他的帝国刚刚才建立不过几年,还没来得及巩固,甚至没有建立起任何组织,就和成吉思汗的蒙古帝国发生了冲突,这个短时间内拼凑而成的帝国在最初的一击之下就崩溃了。当时的蒙古大军灭亡了花刺子模帝国后,立刻就继续越过高加索进入顿河流域,出兵欧洲,在迦勒迦河大败突厥与俄罗斯联军,俄罗斯诸王公几乎全部被杀。此后蒙古军队班师而回,根本就没把花刺子模这样的弱小帝国放在眼里,当然,他们的劫掠除了金银财宝之外,还有大量的异国奴隶,而这个小纤的母亲就是其中一个女奴……

  “抬起头来,让我看看。”

  听她说自己是花刺子模人,超群哥不禁好奇,花刺子模人不应该是高鼻深目的么?这小白兔虽然皮肤雪白,却更像是宋人。

  一张秀美的娇小脸蛋带着羞涩,怯怯地仰起,那一双带着畏惧的瞳孔,是淡淡的蓝色……

  丫的,老子还真是开荤了,外国小萝莉,不推倒?那说得过去?

  (呼唤一下鲜花……石头仿佛听到了狼的叫声,悠远而深邃……

第288章 那东西养颜

  这外国小萝莉双瞳剪水、眉似新月、颜如渥丹,稚气得纯净天然。虽然年纪尚幼,却活脱脱的一个美人胚子,超群哥怎不心动?

  “你说你是花刺子模人,为什么你更像是我们宋人?”

  超群哥吞了一口口水,这小白兔似乎更像是一只刚刚剥了壳的鸡蛋,一口气就能吃下肚去。

  小纤抬起头来,正见到这个自己即将要伺寝的贵客,见他年纪竟然不比自己大几岁,不由得惊奇。忽必烈专门蓄养了一批貌美的女奴,就是用来招待重要客人的,小纤实是女奴之中最为漂亮的一个,虽然她早已知道自己的命运,不过就是被那些粗鲁的男人蹂 躏,夺去贞操,更曾有一个姐姐奉命接待了一个浑身长着毛的有战功的将军,当晚便死了,听那个负责收捡尸身的小哥说,那个姐姐全身淤青,还有鞭痕,惨不忍睹,下面更是流了好多的血,小纤之所以这么害怕就是这个缘故了,刚进营帐的时候,她不敢看超群哥的样子,但隐约瞧见他轮廓并不算魁梧壮硕,减轻了些恐惧,而此时,她却看到了一张年轻英俊的脸,虽然有些色迷迷的,但这却是她长这么大见到过的最好看的男人,说话又和气,小小芳心又惊又喜,她早听说南边有个大宋国,男子大都是俊俏倜傥,温文尔雅,感叹着自己的运气实是好得无以复加,那淡蓝的双眸,不禁又亮了几分。

  张超群见这小白兔呆呆的瞧着自己,眼中的喜色怎也掩饰不了,微微一怔,又问道:“你……你是不是混血儿?”

  小纤惊醒,慌忙道:“回大爷的话,奴婢的父亲是蒙古人,母亲是花刺子模人。”

  “哦……”

  原来如此,果然是混血儿,花刺子模国是中亚国家,本就偏向于亚洲人的外貌,再加上一个蒙古的血统,怪不得这小白兔更像是宋人。忽必烈这家伙,看来还挺看重本大爷的,巴巴的送个女奴过来讨好,算你识相,你那颗脑袋,老子先暂时就不取了。想到这个娇怯怯的女奴的血统,张超群咧开了嘴,先不管N年后忽必烈的南侵,老子先叉叉了你鞑子的女人再说。

  “你……过来,给本大爷脱裤子!”

  超群哥赤着脚站在地毯上,邪邪地笑着,一手托起女奴的脸。

  “啊……”

  小纤心里一跳,这……这就要开始了么?不是说宋国的男子都是温文尔雅的么?难道是骗我的?

  超群哥恶狠狠地道:“呆着干什么!你不就是派来伺候本大爷的么?”

  小纤脸上窘得红透,本来雪白的肌 肤,此刻已是红得发烧,慌慌张张地跪着爬到张超群面前,她一张小嘴紧张得直喷热气,正对着超群哥的那处,居高临下瞧着这小白兔慌张的羞态,超群哥感到颇为满足。

  只是,这花刺子模女奴实在是笨得可以,居然哆哆嗦嗦地解了半天也没能把超群哥的裤子脱下来,心急火燎的超群哥无奈之下,只好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昂然挺立的一根肉棒子狰狞着怒视着那因为惊恐而张大的红润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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