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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凶猛 作者:superpanda-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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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仕诚又眯了一小会儿,再看过去,狗依然一动不动。
  刘仕诚感觉不安,开了台灯,走了过去,将它抱在怀里,坐在沙发上,一下一下地摸着,就这样过了好几个小时,一直到天边发出蒙蒙的微亮。
  狗终于慢慢地睡了过去,发出轻轻的鼾声。
  刘仕诚依然搂着它。
  很快,手里就失去了温度。
  ……
  ——早上刘仕诚照常去了律所。
  但却并没能成功地完成工作。
  他总是会想到从前、还有今天早上刚刚发生的事情。
  刘仕诚叹了口气,去敲了敲老板的门。
  客户总监也在里面。
  刘仕诚并没有说太多。
  就只有一句话:“我的狗今天早上离开了。”
  “……”两个人都沉默地看着刘仕诚。
  “我很难受。”刘仕诚说,“我想回家。
  请假自然是被准了。
  老板和客户总监还安慰道:“别太伤心,真的,对身体很不好。”
  客户总监还说:“去买一条新的狗吧。我可以陪你去的。”
  “……谢谢。”
  刘仕诚本来不想再开口说什么的,可是走到房间门口,握着把手,却没忍住:“我只有一条狗。”
  “……?”
  “我不会再养别的狗了。”
  “……”
  老板和客户总监忘了,这是一个多么固执的人。
  固执得让人担心。
  以前,还有一条狗。
  现在,拒绝再买一条来陪自己的刘律师,以后可怎么办呢。
  
  46、狗的离开

  刘仕诚太难受;请了个假;回到家里。
  他不能明白为什么律所老板和客户总监都劝自己再买一条狗。
  失去了就是失去了,这辈子都无法再次相见。一年、十年、百年;不论多久,自己的狗终究是不会再在屋里跑和跳了。所有的一切都停留在过去;不可能有未来;眼前看不见影子,手指摸不到温度。
  自己的狗是独一无二的,就只有一条而已,即使再让别的狗进到家里来;毕竟也是不一样的,不是那一条了。
  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替代它。
  即使它已经离开了;也永远都是自己的狗。
  这么简单的道理,怎么就不明白呢。
  如果是失去了妻子,他们是不是也可以用再娶一个这样的话来作为安慰?
  还真是说不定。
  刘仕诚知道律所老板和客户总监是为了自己好。
  毕竟,一直伤心难受,对自己也并不会有任何好处,总是要快点走出来才能将心思放在其他事情上面。
  律所老板和客户总监,只是将感情看得太淡而已。
  可能那才是更加成熟的看待问题的方式。
  ——之后刘仕诚一直坐在地上,木然地看着狗的小窝。
  过了好一会儿,也不知怎么的,突然想起来应该给季蒙发个短信,好歹通知一声。狗和季蒙的关系一直不错,除了自己之外,认识的人也就只有季蒙一个了。
  刘仕诚给季蒙的短消息上就只有六个字:“狗已经离开了。”
  季蒙的回信更简洁:“等着我。”
  刘仕诚没有反对。
  就让季蒙最后再来看看它吧。
  ——季蒙来按门铃的时候,差不多只过了十五分钟而已。
  刘仕诚开门让他进来。
  还没等季蒙说任何话,刘仕诚就主动开了口:“就是今天早上的事。”
  “……”
  “我做了个噩梦,醒来发现它一直在盯着我看。一开始我认为是要喝水,但却发现盛水的盘子还是满的。再走近了,才看出是舍不得。”
  “……”
  “我把它抱在怀里。当时手摸到它肚子上的时候,感觉它似乎已经没在喘气了,但身体还是热的,于是知道我的狗只剩下了微弱的呼吸。我明白也就是今天的事,但却总是觉得只要我抱着它,它就不会死。我就在这里,怎么还会让它死了呢?”
  “你……”
  “后来,当它渐渐变冷的时候,我把被子也拿出来给它盖。我想,它可能只是冷了吧。有我的体温,还有铺盖,会没事的。”
  “……”
  “当然,都只是自己给自己的幻想而已。”
  “刘仕诚……”
  刘仕诚站起身来:“我联系专门机构把它埋了吧。入土为安。”
  季蒙点点头:“我知道了。”
  出去的时候,刘仕诚才发现天上降起了小雨。
  “以前我的舅舅也有条狗。”刘仕诚说,“是在一个冬天走了。”
  “然后呢?”
  刘仕诚继续说:“我老家那边冬天很冷,温度一直会在零下,土都是冻土,不容易挖开。我的舅舅试着敲了几下,还是嫌太麻烦,最后就扔在了垃圾箱里。”
  “……”
  “养了十几年,怎么忍心给它一个这样的结局呢。”
  “……”
  刘仕诚真的不能明白那些人。
  季蒙看了看刘仕诚,说:“我来开车。”
  “……嗯?”
  季蒙又说:“你这样可能会出事故的。”
  “……谢谢。”
  季蒙看了看刘仕诚手里的东西。
  是一个密封箱子。
  刘仕诚的狗就躺在里面,身上还穿着一件黑色的小衣服,箱子里摆着各种各样平时它最喜欢的玩具,其中有些甚至已经很旧了。季蒙并不知道这箱子是衣服是什么时候买来的,但仔细想想又觉得并不奇怪。毕竟,刘仕诚很早就知道,自己的狗已经太老,随时都可能会离开。
  “我选择了树葬。”刘仕诚告诉季蒙,“在梨树下深埋。那颗树是我之前就选好了的,很壮实。现在我去交给那边的人,等待送去入土。树上会有一个小牌子,写着名字,就像墓碑一样,以后每年都可以再去看它。”
  “……这样很好。”
  “可是那里很远。”刘仕诚的声音有些含糊不清,“它看不见自己的家。”
  “家的样子已经在心里了。”季蒙轻声说:“我们可以经常去看它。”
  “……嗯。”
  出乎季蒙意料的是,在那间专门的机构里面,并没有看见几个主人。愿意自己千里迢迢送过来的,似乎也并不多。不过,却有一些作为中介的宠物医院在这里。
  刘仕诚办了手续,将箱子交给工作人员,等待被运过去。交了费用,签字的时候手指微微地发抖,似乎控制不住似的。
  ……
  ——再回到家,已经是下午了。
  刘仕诚进了家门之后,就一直呆呆地坐在地上,清理和打扫狗的小窝,端端正正、干干净净地摆着,然后又把之前给它买的御寒用的衣服之类一件一件仔细叠好。
  “……”季蒙说,“我去做午饭。”
  “嗯。”
  “吃什么?”
  “随便。”
  季蒙盯着刘仕诚看了半天:“你来帮我一下行吗。”
  其实刘仕诚并不想吃。
  不过既然季蒙去给自己烧菜,对于帮忙这个请求,似乎没有什么理由拒绝。
  于是刘仕诚站起身来。
  季蒙站在厨房门口没动。
  刘仕诚走到他面前,有点犹豫,不知道季蒙为什么在那里那样看着自己。
  对面的季蒙叹了口气,伸手拉着刘仕诚的胳膊,往自己怀里一带。
  刘仕诚完全没有想到季蒙会这样做,身子一跌,没有任何挣扎地就靠在了对方的肩上。
  季蒙的手指在对方的头发里,声音在很近的耳边:“我在这呢。”
  “……”
  “我仔细看过了。”季蒙说,“它走的样子很安静,寿终正寝,没有任何遗憾。如果说有,那就是害怕它的主人没有人陪。”
  顿了一下,季蒙又说:“但是,你还有我呢。”
  “……”刘仕诚轻轻地摇了摇头。
  “不要怀疑。”季蒙很笃定地说,“你还有我呢。”
  “……?”刘仕诚觉得有些疑惑。将季蒙稍稍推开一点,站直了身子,看着对方的眼睛。
  ——第一次在里面发现了明显的担心。
  之后季蒙又再次将刘仕诚拉近了,在他的额角上落下一个吻。

  47、狗的离开(下)

  刘仕诚感到有点疑惑。
  然后;季蒙的呼吸稍微远离了一点儿;但很快回来,在同样的地方又亲了一下。
  刘仕诚刚想说些什么;季蒙就没有再进一步的动作了。
  刘仕诚稍微犹豫了一下,但是因为季蒙也并未再做什么;还是保持了沉默。
  他的个性就是这样。过去的事就都算了;也不去想,更不会提。
  最后季蒙像哥们似的又搂了一下刘仕诚,用了拍了拍他的肩背,应该是鼓励的意思;希望对方能够打起精神来,与刚才的气氛并不相同。按照常理来说;刘仕诚应该非常讨厌这种身体上的接触,不过这回,他却并没有急于推开的感觉。
  不管是之前那个可以说得上是温暖的拥抱,还是后来这个。
  可能实在是有点扛不住了。
  自从回到家之后,刘仕诚一直觉得累,他也不知道到底为什么会感觉这么疲惫,明明也并没有去很远的地方。
  所以,当季蒙过来的时候,才会一动不动。
  之后季蒙做了两个青菜和一个汤,刘仕诚将就着吃了一点,并不太多,下午倒在床上,什么都不想做,没有任何心情,就那么靠墙躺着,思维清醒,虽然昨夜只睡了三个小时,此刻却是全无困意,脑子里走马灯似的闪过一个一个过去的场景。他这才知道,本来以为早就忘记的那些事情,记忆竟然鲜明如昨。
  刘仕诚一直认为即使重来也不会让狗过得更好,他已经尽力了。即使有些事情的结果并不是最圆满——比如,在狗刚来的时候试图喂它并不喜欢的食物,或者在加班的那些个日子里没能早点回去陪它,但那并不是可以随着刘仕诚的主观而改变的东西。如果有人用到了“遗憾”这个词,那一定是因为他当时还可以做些什么。而刘仕诚,觉得自己的情况并不是那样的。
  在这期间,季蒙也没有离开,一直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看他以前带来的那些书。
  晚上季蒙煮了些粥,里面放了些红枣,刘仕诚吃了一些,洗了锅和碗筷,之后没过多久,就送季蒙出了门。
  季蒙看着还是有点担心,不过也并没有开口询问能否留下。
  刘仕诚毕竟不是个小孩儿。他自己可以处理好自己的事情。比起白天,现在刘仕诚的心情已经平复了很多,更想一个人静静地休息一下。
  ……
  ——从这天开始,季蒙就像个田螺姑娘一样,每天晚上过来弄点饭菜、收拾一下。刘仕诚在生活上一直都是对付,现在有了季蒙,还真有那么点不习惯。过了一个星期,刘仕诚对自己的家的了解就已经完全不如季蒙,有什么东西要找的话,还要去问季蒙放在哪里,他真觉得还不如以前乱七八糟堆着那时候的样子。
  而且,刘仕诚这几天来还有些神经质,或者一直这样,只是没有表现出来,季蒙不太清楚。总之,如果叫季蒙一遍没有得到回应,就会立刻丢下手里的活满屋子地找。
  季蒙经常会在做晚餐的时候发现刘仕诚突然就出现在了厨房里。然后问他是不是有要紧的事,刘仕诚却又会说没有,再继续追问下去的话就会发现起因只是要问一个很小的问题,但却没有听见声音,于是就跟过来看个究竟。
  甚至还有两次,季蒙在厕所里的时候,就听见刘仕诚在外面砰砰地敲门,问:“季蒙,季蒙,你在里面吗?”而当季蒙回答并询问怎么了的时候,刘仕诚却都只是说:“没事,我就是想确认一下,你是不是还在我家。”一开始季蒙还不知道应该回答些什么,然后刘仕诚就会蹩脚地解释道:“我只是在想你是不是已经走了。”几回过后,季蒙就会直接回答说:“我在这呢。”
  ……
  至于白天,刘仕诚还是照常去上班。
  他只请了一天假,虽然老板主动对刘仕诚说,他可以在家里再歇几天。
  老板对刘仕诚很好,刘仕诚也从未想过离开。他从毕业的那一天起,就一直在这家律所。并且,他也始终认为,自己会继续在这里工作,直到退休的那一天。
  律所里面所有人都知道,刘律师是在这里待的时间最长的少数几个人之一,并且,基本上,不管刘律师做了什么,老板都不会说他,就随着刘仕诚的性子。
  所有人都说刘律师最要命的一点就是经常给人胡乱打折。无论客户是谁,只要提出想要便宜一点,刘律师都肯定答应,一下就免去对方一大笔钱的事情经常发生。客户部那边还要经常背着刘仕诚去找当事人把钱再给要回来,说刘律师喜欢胡乱打折,规定是不可以的等等。当然,刘仕诚并不知道这点,一直都是那副样子。
  ……
  ——不过,虽然天天都去律所,晚上也见季蒙,但自从狗离开了,刘仕诚就没有开心过。
  律所还无所谓,都是工作关系,并不需要有多高兴。
  但是季蒙有点不同。
  有一次看见季蒙担心的样子,刘仕诚破天荒地笑了一下,故作轻松。
  其实人类很难分辨别人的真笑和假笑。在面部表情上,真笑和假笑几乎没有任何区别,细微的地方也很难被发现。据说这是为了保护人类,得以生存和进化。
  但是,季蒙在看见之后却叹了口气,说:“不要勉强自己。”
  刘仕诚也不知道,季蒙怎么就能感觉得出来。
  ——虽然季蒙是对的。
  刘仕诚真的很难受。
  差不多每天回家,刘仕诚都会整理一下狗的小窝,或者刷一下落灰的小碗,看着地毯上的磨牙棒,心里就一阵一阵地发堵,闷得好像喘不过气来一样。
  然后,在两周后的那个周日,刘仕诚主动打电话叫季蒙去公园里待一会儿。
  季蒙一直到见到了刘仕诚本人,还是觉得有些难以相信。
  这是刘仕诚第一次说想见自己。
  “那个,”刘仕诚低着头,拎着一个东西:“你玩儿飞盘吗?”
  “我不太会。”季蒙实话实说,“不过我可以试试。”
  事实证明,这东西真的不容易。
  季蒙上蹿下跳,也没接着几个。
  半个小时之后,两人坐在草地上休息。
  “为什么突然找我出来?”这个问题季蒙自然是要问的。
  刘仕诚低着头,“以前,我经常和我的狗玩儿这个。”
  “……”
  “这大概是我平时进行的唯一一项运动了。”
  季蒙没有说话。
  “我想它。”刘仕诚说,“所以想用这种方法重温一下过去的时光,就好像它还在的时候一样。”
  “……原来是这样。”
  “不过,”刘仕诚继续道,“我的狗玩儿这个很厉害。不管抛向哪里,它都能接得住。”
  季蒙有点艰难地开了口:“我……”

  48、飞盘

  “怎么了?”刘仕诚挺奇怪地看了一眼季蒙。
  “没事。”季蒙说;“你的狗一开始应该也不行的吧?多练习个几回;也就会了。”
  “但是它学得很快。”
  “……”这意思是说自己慢了?
  “我对飞盘还是挺有心得的。”刘仕诚自嘲似的笑了一下,“不过;以后再也用不上了。”
  刘仕诚一边说着,一边低头看着手里的东西。
  有几处已经被狗咬得破破烂烂的。刘仕诚摸着上面那些牙齿印:“没错;以后再也用不上了。”
  季蒙看着刘仕诚这样;张了张口,欲言又止。
  “怎么?”
  “你可以教我。”季蒙说,“我想学这个。”
  刘仕诚抬起眼看了看季蒙:“……你想学这个?”
  “嗯。”季蒙说,“刚才感觉还行;是不错的一项运动,可以锻炼人全身的协调能力;训练眼、脑、手的结合,此外多跑多跳也对身体有好处。而且……我的专业是数学,第二专业是物理,对于飞盘的运行轨迹还是很感兴趣。”
  “这样……”听起来好像确实很好。
  “嗯。”
  “那我们就再玩儿一会儿?”
  “来吧。”季蒙站起了身子,“把你对狗那些窍门说一说吧。你是怎么训练你的狗的?”
  “首先,”刘仕诚道,“要经常用兴奋的语气去说‘飞盘’这个词儿。狗是能够感知情绪、并且受到传染的。这样,时间一长,它就会自然而然地将这个词和欢乐、玩耍等等情境联系在一起,从而变得高兴起来。必须让它知道,这不是一项工作,而是一个兴趣。”
  “……”
  “比如说吧,‘飞盘’、 ‘飞盘’、 ‘飞盘’。”
  “……我没听出任何区别。”
  刘仕诚说话一直就是没有语调变化的。
  即使是现在,刘仕诚的话已经多了起来,也依然是平得好像一条直线,不过季蒙早就已经习惯了。
  刚才那几个词儿,大概全世界也只有刘仕诚一个人会觉得那是“兴奋”的语气。
  “然后就是让狗对飞盘产生强烈的好奇心。”刘仕诚又接着说,“比如,将飞盘栓在绳子上,在地上拖来拖去,因为狗对静止的东西是没有兴趣的。你还可以在它的面前快速移动飞盘,用飞盘去戏弄它,让它非常想要得到这个东西。或者,和另一个人玩儿这个,这个时候狗为了引起主人注意,就会参与进来。 ”
  “……刘仕诚。”
  “嗯?”
  “我觉得……对于人来说,‘培养对飞盘的兴趣’这一步可以跳过的。”
  “……”
  “似乎应该将更多的精力放在技巧上面。——你能不能重点说说这个?”
  “这……”刘仕诚说,“我不太清楚。狗好像天生就会接东西。”
  “……”
  “……”
  “扔给我吧。”季蒙说。
  “……”刘仕诚沉默着,将手里的东西抛了出去。
  方向很正。季蒙随手一抄,便接了过来。
  季蒙又抛了回来。
  刘仕诚显得有些笨拙。
  ——因为他不会。
  从前,都是狗接住了之后再一路跑过来,将飞盘送到自己的手上,而不是像季蒙一样,立刻又给扔了过来。
  刘仕诚自然知道季蒙不会和狗一样。
  ——他只是想再抛一抛飞盘而已。
  早上在家里的时候,看着这个玩具,一想到以后再也不能去进行这项锻炼了,心里就很难受,总是想着这个动作该怎么做来着,那个动作是不是这样的呢。这种感觉很折磨人,于是想到了季蒙,叫他出来,想要再玩儿一次这个东西,就像自己的狗还在的时候一样。
  又是半个小时过去。
  季蒙倒是越来越熟练了。
  刘仕诚却还是不行。
  他从地上将飞盘捡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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