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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吗?”她说。
“但是,你,你终于答应嫁给我了。”他不由自主地抬起眼光。
就这样,他跟她的眼光相遇了。
不知什么缘故,一接触到那双冷艳的眼光,他就觉得自己只是一个猥琐的小人,血淋淋的,肮脏无比,身上爬满了黑压压的苍蝇。
难道她真是一个连一丝微笑也不会带的姑娘吗?他向自己问道。
事实上,自打他来到这儿(红崖附近的小树林)就不断地提醒自己--不要接触那双眼睛,不看它们,不看它们!自己的眼光最好紧盯着地上的小草。
我真的害怕它们吗?就好像老鼠永远惧怕猫的眼光。他想。
她这样瞧着你,你就甭想幸福!妹妹的声音又在他的耳边回响。此时此刻,他清楚地知道,他男子汉的自尊正如他家里的黑狗没有一点出息。
无论如何,可怕的暴风雨过后,太阳会再一次照亮色彩斑斓的希望。
这时她说:“是吗?”
那只黑狗总是啃着一块没有肉味的干骨头。我呢,却在黑夜里眼睁睁地瞧着这个连一丝微笑也不会带的姑娘。干渴的土地蒸发掉最后一滴水分。
“好,好,我答应你的条件。”李玉良紧紧握着双拳,眼光却紧盯着地上的小草。他思索了片刻,终于拿出最大的勇气看看她的眼光,不仅如此,他还大声喊道,“敏慧,你知道吗?我爱你,爱你,爱你,千万次地爱着你!假如有一秒钟不爱你,我会发疯的!你知道吗?”
“是吗?”敏慧说完这句话,竟然转回身向林外的红崖走去。
她这样瞧着你,你就甭想幸福。真是这样吗?那她真的就是一个连一丝微笑也不会带的姑娘吗?
眼下刚好七月光景,太阳活像一只灵巧的山雉从这个山头跳到另一个山头。树林里绿草茵茵,闪烁着亮晶晶的银珠。田野间阡陌纵横,把绿油油的庄稼都连缀起来了。
当然,掩映在绿色丛林间的红岩村,似乎也确给人一种宁静,和谐的美感。那穿过村子的红崖河,潺潺湲湲,正在冲刷着年轻姑娘的幻梦。
这时候,李玉良也来到河边,斜倚在红崖上面,静静地注视着荡漾在河水中的倩影。过了许久,他才开口说道:“我知道,我必须答应你的条件。”
★★★★★
“你就死了这条心吧!我决不会跟你结婚。”周东民对着李玉梅大声嚷道。
“是吗?”玉梅很从容地说,就好像没有听到东民的喊叫声,“可是,我倒很乐意给你生个儿子!”
“瞎说八道!”东民脸上的表情简直和小孩子赌气没啥两样,“告诉你,我是不会做傻事的。”
“傻事?你应该说咱们订婚就是一件傻事嘛!”玉梅笑道,“你心里是不是有了亲吻我的念头了,轻轻的一个吻!”
“少说废话,反正我不爱你。”
“我说,东民,既然咱们订了婚,你就是吻我一下又有何妨呢。这本来就是你的权力嘛!我倒觉得男人为了女人是应该做一些傻事的,要不然,他们只能是个贪玩贪吃的毛孩子。”她一边说,一边用手玩弄着垂在身旁的细长的柳条,“那样的话,他一辈子都成不了堂堂正正的男子汉。”
“反正我不爱你。”他的声音听起来象是从牙齿之间挤出来的。这时,他的眼光却注视着湍急的河水。
“这重要吗?”她说,“不过,我可以指点你一些诀窍,因为一个女人跟所爱的人相处的时候,会变得很有耐心,甚至于为了爱情她不惜出卖自己的灵魂,必要的话,她可以象魔鬼一样可怕。我知道,你肯定有一些跟女人相处的经验,但你能否告诉我,跟女人接吻的感觉可好吗?”
“呸!谁像你这么厚脸皮。”
“哟!我差点忘了,我是经营烟酒的行家。”说到这里,她斜倚在身旁的柳树上,嘻嘻一笑,“你是不是还想说——我已经戒酒戒烟啦!”
“我不要你的破烂货!”周东民在她的面前走来走去,但是铁笼里的老虎除了几声吼叫,还能有啥作为呢?
“放心吧,对你的优惠开放政策我是不会改变的。是啊!在这个世界上,我们都太平凡了,你需要酒,需要烟,然而卖酒卖烟的姑娘却需要你对她说些甜言蜜语。”
“我不希罕你的东西!”
“难道你没有看出来?你娘喜欢我,巴不得我做她的儿媳妇!所以,我觉得我应该给她生个小孙孙。”这时,月光透过密匝匝的柳枝照在他那张变形的脸上,看上去象是由哈哈镜映出来的怪物似的。
“我,我……”
“别急吗?我会给你机会的。也不知什么缘故,我这个人很喜欢牵着牛慢突突的感觉。”
“你,你……”
“放心吧,牛是个很听话的动物,我这样说对吗?东民哥。”
“真,真,真不要脸!我很不得掐,掐死你!”
“如果你想把我抱在怀里,亲吻我,那就赶快动手吧!我会给你这个机会的。告诉我,你吻过敏英姐吗?”
“你,我……”周东民蹲在地上,双手抱着头,似乎很痛苦的样子。
“东民哥,你就是把我掐死了,你还是不能够和敏英结婚,只因为你是个很听母亲话的儿子。”李玉梅借着明朗的月光非常清晰地看到东民被痛苦扭曲的脸孔,“要是敏英姐愿意的话,你可以从她那儿找一找跟女人亲嘴的感觉。在我看来,女人吃点醋更有利于身心健康。”说到这里,她的眼光望着河水,用很得意的口气说道,“过不了几天,咱俩能拿到结婚证啦!”她说完这句话,又转回头看了东民一眼,突然放声大笑起来。
然后,她转回身向村里走去。
★★★★★
今天,妈妈死了。这句话又快板般掠过我的脑海。
在我来到这在块巨岩之前,我的心一直低唱着--乡村路带我回家……。现在,那优美的旋律却仿佛一条失去弹力的弹簧被扔到了垃圾堆里。因此,我站在这块巨大的巉岩上面,大声喊道:
“乡村路带我回家。”
我试图摆出一副悠然的样子,但是我觉得自己就像一个蹩脚的演员用极其可笑的严肃和极其罕见的夸张一味地在台上出丑。没错,我是个十足的失败者,既不能禁锢在完全无望的科学问题里面,又无法醉心于动人心弦的京剧艺术之中。
因为“今天,妈妈死了。”总是快板般掠过我的脑海。
她悄悄来到我身旁,散发着树林和小米饭的气息。尽管如此,我还是发出了最响亮的声音:“好了,我们能够天天在一起啦!”
两棵柳树分别生长在红崖的两侧。它们巨大的树冠,枝繁叶茂,牢牢地遮住了炎炎的烈日。那些细长细长的枝条正像少女的丁香一样的纤手,轻轻地拂去了我满脸的风尘。
“哦!凉爽多了。”我还是不由自主地用衣袖抹了抹额角的汗水。
“乡村路带我回家。”我继续喊道,“天天在一起!”
如今,我终于回到阔别多年的故乡。我陡然感觉到了一种力量。与其说一种力量,倒不如说一个古老的意志,在我心里涌起了阵阵冲动。我知道,这种意志存在于太行人的心中--也许是来自遥远的时代,正如《史记》里面所记载的那些事件一样。此时此刻,我不再是城里人,而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山里人。
所以,我觉得自己就像喝了一杯酒,唱了一段快板似的,轻松,愉快。倒有几分悠然物外的样子了。
其实,在山里人看来,太行山就是太行山。确切地说,我一登上这块巨岩,就不再是城里人,而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山里人。因为对我这个山里人来说,这里的土地有着我的根。
我的血液里流淌着它的基因啊!这时候,一副惊心动魄的景象映到了我的脑海:
——大海翻滚着雷鸣的波涛,生命却在里面静静地生存,静静地死亡;因为大海把生存和死亡融合一体。对于海上的漂木来说,春夏秋冬只是一件多余的装饰品。
直到有一天,太行山巨龙般从海底一跃而起。
狂风来了。
暴雨来了。
因为它必须接受暴风雨的洗礼……
于是,这条干涸的河床上留下了闪亮的鹅卵石。
大约那几块恐龙化石构筑了一座庞大的侏罗纪公园。这里的一切——-红色的山岩,红崖河,还有四周围高大的杨柳,却很好地保存在我的记忆里。
这些树木比从前更加高大,更加茂盛了,但是,在我看来,它们还是老样子仿佛一个又一个熟悉而又亲切的笑容。如今,它们如此慈祥地展现在我的面前,叫我如何能够平静下来而不去敞开喉咙呼喊我所能感觉到的最美好的东西呢。我认为,它们已经敲响了我童年的梦。
于是,我走进了童年的家园--一张又一张熟悉的面孔带着慈祥、亲切的笑容出现在我的周围。仿佛歌声阵阵,乡村路带我回家……
此时此刻,所有美好的东西在我的心里盘旋着。她悄悄来到我身旁,耳畔回荡着她那令人无法忘怀的声音:
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
多么美好的时光啊!有狂风,有闪电,还有坚硬的岩石。
我的心里有着太多太多的沉积物,那是因为我忘不了那个美好的形象,就像丰富的矿脉闪烁着奇光异彩。
太好啦!我终于回到了我的故乡。故乡的山,故乡的水,以及故乡的一切。我站在这块巨大的红岩之上,仿佛重新回到了我甜蜜生活过的金色果园--我童年的果园。
瞧!一阵咆哮的风打开了我铁锈般的心。尽管我无法想象那些亲切的面孔究竟改变了多少,可是,我却永远忘不了舅舅喝酒时的样子。
现在,我坐了下来,感觉到我那颗沾满尘土的心已经被请馨的风儿洗干净了。
我是否可以说,太行人天生具有一种毅力——爱山,爱日头,爱风暴。是这个样子吗?
——欢乐的时候,请你放开喉咙唱吧!唱吧!这样你就会天天幸福,太行的孩子们啊!
痛苦的时候,请你甩动臂膀干吧!干吧!这样你就会日日欢乐,太行的孩子们啊!
我凝视着。我思索着。因为我摆脱了城市的喧哗与骚动,因为田野间那些忙碌的身影化作阵阵优美动人的声音: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
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就像怀着一颗圣洁的心去膜拜上帝的花岗岩头脑的人那样,我的思绪正在红崖河的洪流之中沉浮。确切地说,就连我自己曾经引以自豪的鲜明的自我形象也消失了。
至少,我已经忘记了我是一个大学生。
科学家偏爱把自然界看作规律性的东西,于是,他们拿出唐吉诃德挑战大风车的开拓进取精神,去探寻大自然的奥秘,并预言它的未来。是啊!在他们看来,上帝跟我们这些没出息的人类不一样,他是不会玩投资(骰子)的。同样,生活中的人们总是根据自己已经习惯了的信念去寻找和开拓自己的生活,实际上,他们所看到,所听到,所嗅到,甚至用手所把玩到的生活,从一开始,便被笼罩了一层厚厚的神秘兮兮的色彩。总而言之,在我们的生活中总是有一些扑朔迷离的东西,使我们的嗓子在痛苦地发痒。
或者说,有些人喜欢幻化形形色色的神仙鬼怪来充实自己的生活,而另一些人却无休止地玩弄一个又一个鹿就是马的把戏。很显然,在这个世界上有着许许多多被各种观念左右的人们,他们用充满自信的头脑去住在周围的一切。话虽如此,但是,一个人要想很好地享受生活,就必须具有各自一副脸孔。
没错,我倒是非常欣赏自己戴眼镜的感觉,只因为那种感觉使我充满自信。这也算是我因为眼睛近视而寻找的漂亮的借口吧!要我说,它不仅美化了我的五官,而且还重新塑造了我自己的形象。
正是由于这种形象使我振作起来,从痛苦的阴影之中走了出来。可是妹妹却以为我是在扮演一个惯于使漂亮女人为之倾倒的男人的角色。
我的好朋友高骞在第一个学期结束的时候对我说道——程皓,你是个假惺惺的家伙!
从一开始,我就断定他是个难以相处的家伙。我现在回忆起入学那一天他那个恶作剧使我对他没有好感。造化弄人,偏偏我和他成了同桌,但却很少说话。不知什么缘故,我觉得他有着一个非常孤独的灵魂。
有一天,我大着胆子对他说道:“你应该对同学们友好一点?”
“有这个必要吗?”他说话的口气引起我强烈的反感。
我没有说话,只是用失望的眼光看着他。
但是,他看了看我,笑了:“有意思!我觉得我应该对你感兴趣。”
两年过去了,我还是认为他是个不可理喻、莫名其妙的家伙。或许我真是个假惺惺的家伙,正如唐吉诃德那样,把自己完全包装在一副滑稽可笑的盔甲里面。如果把痛苦写在我的脸上,或者眼睛周围,也许我沉重的心情在自由的空气中稍微快活一些。是啊!今天我又回到这个使我痛苦的地方——要苦痛的速速苦痛罢?
不管怎么说,红崖河啊!我必须恨你,诅咒你,就像满怀仇恨的人频频煽动着自己那颗疯狂的心。你太无情了!卷走了我母亲的生命,而使从此失去了世界上最美好的形象——要是你高兴,我的儿子,就和太行山滚在一起玩吧!
从此,黑夜就像充满无边欲望的母狼,因为它曾经使许多人在痛苦的绝望中呻吟、挣扎。
她悄悄来到我身旁。她带着我走进那个金色的果园。我又可以不停地抓着泥土,又可以在她的衣襟下,那是因为她正在为我数着天上可爱的星星。就这样,神圣的太阳终于将我照亮。
Myriverrunstothee---
今天,妈妈死了。这句话又快板般掠过我的脑海。
“爱,直到永远!”于是,我站起身来挥动着双臂大声喊道,“恨,直到永远!”
“喂!小伙子,你是那个庄上的?”突然,从我身后传来浑厚而又有点沙哑的声音。
我赶忙回转身,只见一个扛着锄头的中年人站在红崖下面,满脸困惑地看着他。
“大叔,你是红岩村的吧?”我一边打着招呼,一边从红岩上面跳了下来。
“是啊!”中年汉子不慌不忙地说,“年轻人叫我胜天大叔。”
“原来是胜天大叔!”我惊喜地喊道,“我是程皓。”
“程皓?”胜天大叔仔细地打量着我,说,“快过来,让我瞧瞧!长这么高了,我都不敢认啦!”说到这里,他犹豫了一下,问道,“你爹还好吧?”
“好。”紧接着我又向胜天大叔问道,“我舅舅一家好吗?”
“好,好得很哪!”他很高兴地说道,“就是没少念叨你啊!”
“胜天大叔,我也很想你们啊!”
“真的吗?那你咋不认得大叔啦!”
我低下头,许久没有说话。因为那声音又在空中回响,那美好的形象犹如一张巨网。
“小伙子,生大叔气啦!说实在的,你能回到这山沟里看看我们这些老头子,我们高兴还来不及哩!”胜天大叔笑哈哈地说,与此同时,他把肩上的锄头往地上一搁。指着我身旁的行李包问道,“你能不能告诉大叔,你给你舅舅带来了啥好东西?我知道,你们回城以后,并没有忘记你舅舅,差不多每年都要寄一些东西过来。”
是啊!这么多年父亲的确没少给舅舅家寄东西,应该说,那是征得继母同意的。
我知道,继母(我总是叫她师母)待我如亲生儿子一般,更确切地说,早在她嫁给我父亲之前,我们两家的关系就非同一般了,她的男人是个京剧演员,只因为被划成右派,倍受摧残,致使他的嗓子坏了;平反之后,成了一名中学语文教师。我们两家是邻居,相互来往密切。他只有一个女儿——李曼玲。
正因为如此,他经常给我讲一些梨园掌故,渐渐地,我竟迷上了这门艺术,至少可以使我从痛苦的阴影之中走出来,拥抱一下灿烂的阳光。就这样,硬唱京剧,也算是一种乐趣吧!
然而,在我初中三年级毕业的那一年,一种可怕的疾病夺去了他生命。后来,经学校老师的撮合,父亲便跟他的妻子结了婚。尽管她待我同亲生儿子一般,可是,在我的内心深处,却依然端端正正地悬挂着母亲的形象。
我永远忘不了那亲切无比的声音,那是因为对我来说,母亲的声音是世界上最美好的声音:
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从那以后,我觉得只有我才能听到她的声音,我的父亲却非常愉快地接受着另一个女人的声音。
不错,美好的形象犹如一张巨网,我却像网里的鱼儿。
我静了静神,回答道:“几瓶酒。我知道,你跟我舅舅很爱喝酒。”
“瞧你说话的口气,倒像我和你舅舅真的是就归属似的!”
“胜天大叔,你这样说可就不对了。要我说,喝酒并不是什么臭毛病,而是大叔你的福气啊
“你倒会说话,句句都说到大叔心坎上啦!在大叔看来,一个男人的福气就在于喝上两盅,抽上几口。”
“说得好!只有那些傻瓜蛋才见不得烟酒味。”
“你也这么说,”胜天大叔十分高兴地问,“告诉大叔,你有多大酒量?”
“没多大,喝上七八两没事。”
“行,行,可以跟大叔坐在一块1”
“大叔,我婶子好吗?”我问。
“说实话,咱这些沟里人有啥好不好呢,只要身子骨吃得消,每天干干活,能有啥不好哩!”胜天大叔说:“听你舅舅说,你正在读大学?”
“上了两年了。”
“我们山里的娃娃,倒是有一把子力气跟石头块块打交道。”胜天大叔顿了顿握在手里的锄头,说。
“其实,山里的娃子考上大学也不少啊!我们班里就有几个来自边远山区的。”
“话虽如此,地也得有人种啊!”胜天大叔摇了摇头,然后,他抬起头来,静静地望着被层层山峦包围着的红岩村。
这时候,有几缕炊烟袅袅升起,不一会儿,便被来自田野的风吹散了。
胜天大叔抬起眼光看了看快要晌午的太阳,说:“程皓,咱们还是边走边聊吧!”但见他把锄头扛到了肩上。
“好吧,大叔。”我重新背起了行李包,与胜天大叔并肩向村里走去。
“程皓,我要告诉你一件事情,也叫你高兴高兴!”
“是吗?”我好奇地看着胜天大叔。
胜天大叔看着我迫不及待的样子,笑了:“告诉你说,你东民哥就要跟俺梅梅结婚啦!”
“真的吗?”我忍不住地问了一句。
“要不是真的,这样的话大叔能随便说吗?”胜天大叔很认真地说道。
“太好了!真是太好了!胜天大叔。”我高兴地喊道,“要我说,人逢喜事千杯